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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义显说:密义显说 7.消除自我限制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来源:   作者:丹增卓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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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义显说:密义显说 7.消除自我限制

  『错见的担子』:

  至此,我们已了解到出离心及菩提心这两样清净密续修持的首要条件,它们能帮助我们造就出发掘自身本性的空间。出离心能解开我们对欲乐惯性执著及依赖身外的事物来寻求满足;菩提心能消除重视自己轻视他人的我爱执。现在,我们便要细看第三种不可缺的其本条件,这就是长养正见。

  在本文所说的「正见」是指通达自他一切诸法实相的智慧。这种智慧是我们妄认自身及世间皆是真实的一切错谬观念的直接对治方法。只要我们背负著这些错见,便会永远被困于自己所计度的世界中,被迫永久在自己创造的不满循环中漂流。但是我们若能把这些邪见完全产除,便能够感受到我们目前自我否定的自在宽松,无有造作的安乐。

  通达实相正见并不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并不是凝望虚空,祈求能够一睹真理之面。邪见与正见亦不是天悬地隔的事情,也不要以为邪见是住于西方受污染的城市中;正见只能见于喜玛拉雅山上的纯净空气之内,绝非这一回事。不论何时何地,正见皆是唾手可得,实相的庄严面目是当下存在于一切诸法之中,唯一的问题只是在于要断除我们那些能障碍实相净观的妄想计度。所以,毛病是出于我们本身,而解决的方法亦在于我们的身上。

  当我们坚执自身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存在时,便会产生妄想幻觉。尽管我们事实上是不停在改变,但是,当我们每次看见镜中的自己时,仍然会有这种固定不变的想法 -「我今天看来怎样?我不要人们看见我这个样子!」虽然,我们是处于刹刹变异之中,可是我们仍然觉得自己具有一点恒常不变的本质。

  我们对身外世界的看法就像受了蒙骗一般,我们的根门是惯性地依二边的方式认知事物,这就是说,一切显现于我们面前的外境,似乎皆是从它们自己这边而有,看来就像某些坚实独立的事物一般。我们仅是由于能闻、能嗅、能尝及能触摸这些事物,便认为它们就如同我们所认知的一般,必定是真实不虚,唯依仗本身的条件坚固地存在。可是,我们对这些事物所持的这种实有观念亦是一种妄想幻觉,它与事物本身的实相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学习以如理的思维抉择,断除这些极为深重的邪见,从而了达诸法实相,是需要花时间的。不过,我们只要能对显现于心之境,存有一点怀疑,便可以立即开始进行修习。譬如,当我们一旦认识到自己正在执著一种坚实的我见时-「我是这样」或「我应那样」- 必须紧记这种见解只是一种戏论,它仅是我们心中的一念妄想计度。我们不应顺从地接受身外诸法便是以它们对我显现的那种实有独立方式而存在,最好是能够对根门及庸常概念,告诉我们的事情存有一点疑心,这就像一位精明的消费者在购买一辆旧汽车时,绝不会马上尽信售货员的说话。

  『梦与空性』:

  若要明了我们平常如何被自己的妄想计度所欺诳,及怎样才能够突破它们的势力影响,则应参考一下我们的梦境经验,这是会有帮助的。当我们在早上醒来时,梦中所见的人在哪里?他们从何处而来?往何处而去?他们是否真实存在?答案当然不是,这些梦中的人及梦境皆是由我们的睡位及梦位的心识所产生,它们只会显现于这种心识之中。只有在我们处于梦位时,这些境物才是真的,对于翌晨的醒位心识而言,这些人物仅是一种虚幻不实的回忆而已。当我们入睡时,这些人物似乎极为真实,犹如确实出现在那里,具有一种能独立于我们之外的实在性,但是,当我们醒过来的时候,便会认识到它们只是梦位心识的投射影像。不论它们看来是如何的真实,事实上这些人物即使连尘许的自性亦不具足,完全缺乏任何客观存在的自性,它们只是我们在梦境中的幻觉。

  道理完全相同,我们在醒时所经验的一切,包括我们那种坚实的自我感觉,亦同样是无有实性。不管它们是以某种具体的形相出现在那里,这些事物事实绝非从它们自身这边而有。只要我们的世俗庸常心识仍在运作或已启动,这些世俗相对现象便会继续存在,假如这种庸常心念已经停顿,这些现象才不会在我们的心中显现。

  问题是构成我们这个感官世界的人与法,并非像我们现前所见一般,以一种完全客观实在的方式存在。这些显相纯是由我们庸常心识所化现,它们仅为我们的愚迷妄心所攀缘及安立,但无论如何,我们的根本问题并非在于这些事物似乎是有自性,而是在于我们就像是真实的一般去接受这些显相。

  从无始而来,我们已具有一种唯坚信世俗显相是极为真确及绝对实在的习惯,这并不是一种新近学得的哲学观点,因此极难破除。然而,我们只要能了解到平常对自身实相的看法是颠倒错乱,我们本能地相信法有自性乃是一种无价值的观念,它与诸法的真实存在方式毫无任何关系,这样我们便可以著手去削除这些错误的习惯。即使仅具有这么多的了解,便已经能够令我们开始脱离自己的迷执习气,开始醒悟过来

  『我执与不安』:

  不独身外的事物,缺乏我们妄自投射于其上的独立客观实性,就连我们自己的内在感觉亦同样缺乏独立客观的实性。但我们本能地认为是像某些极为真实明确的事物一般存在。我们对于这个真实的我绝无丝毫怀疑,而且认为仅把它视为另一种幻觉是荒谬的,然而,假如我们不厌其烦去寻找这个所谓的「实我」,便会发现在任何地方也不可能找到它。我们的头部、手臂、双脚、或身体的其他支分也不是「我」,同样我们的心灵亦不是「我」,在无数生灭不断的念头或感觉之中也没有一者是真正的「我」,当然这种坚实的自我感觉亦绝不可能在这个身心聚合体以外的事物中寻找得到。虽然,我们事实不能在身心之内或之外的任何地方,发现这个独立自存的「我」,可是我们的内心深处仍然紧紧执著这个看似非常实在的「我」。这种对于不真实事物的与生俱来的信念,乃是一切麻烦问题的根源,也可以把它称为「我执」。我们并不需要学习这种错谬的信念,因为从我出生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已直觉地具有这种信念。事实上,正如初次一样,牵引我们轮回受生的便是这个「我执」。

  我执是以什么方法来执持它的邪见呢?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刹刹迁流的心念,便能取得一个大体的看法:「我的心是如何解释事实?它会相信我是什么人?」假如我们观察得够尖锐,便会发现我们带有某种对自己的先入为主实有观念–这肯定就是我–不过,这种观念与事实全不相符。

  我们的庸常我见会这样想:「我肯定是存在的,我是实在的。」我们从来没有细想我们的身份不论是谁或是什么,也只是于一组不断转变的色法及心法支分之上,安立名字或标签的结果。我们的执我心念极热衷于建立及维持一种坚实稳固的身份感觉,而且绝对不会认同「我」仅为名言施设安立。相反,它只会坚持:「我是从自己这边本来存在。我并不是一种由迷信而产生的东西。」但这种支持是完全错误的,这种邪见正是位于我们一切问题的根源处。

  由于我们对事物及自己这种外面似是实在的外相非常熟悉,所以并不容易突然转过来接受另一种较为宽松的看法。我们的「自我 -本文是指支持执著自体实有感的颠倒心–会强烈反抗任何威胁其安全的观点。虽然深受这种自我暗示所扰乱,但它就像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只是一种由名言分别安立而成的东西。所以,当我们准备观修「我非自性有」时,必须预期会遭受许多阻力,但这是自然的,仅是我们这种根深蒂固的我见正在垂死挣扎而已。

  『认清内在的敌人』:

  只要我们的我执仍然不断计度这种牢固及有限的实有境,我们的心中便没有空间去体验大家心中所憧憬的广大圆满境界。所以,为了达至超越妄想计度的境界,首先必须把所有与自己相关的错见遣除,必须尽可能对目前令自我概念化的方式及我们如何坚执这种虚妄的自我感觉,取得一个清晰的看法,因为在清楚了解我们的惯性邪见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我们是没有任何办法生起正见的。

  往昔诸大瑜伽师皆强调要尽力如实认清自心的分别妄想的重要性,因为若以殊胜的观察修法来压伏某种笼统含糊或纯为理论假设的我见,事实并没有益处可言,这种做法对我们毫无帮助。我们必须对自心的特殊误解进行深入观察,藉此分辨出种种问题的根由,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对治问题的根源,否则就像敌人从东边攻来,但我们的武器却朝向西方发射,徒然浪费弹药。

  这点是很值得重视的:我们何以不断地遭受各种各样的生死轮回之苦,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由一种不满之境走向另一种之中,其中一个主要的理由,便是我们无力认知自己的问题究竟从何而来。即使我们表面上已把那些认为能导致种种问题的平常错误降伏,但我们往往仍未能正确辨认出内在的敌人。我们大有可能会错下结论,例如,我们或会认为不满及失败的来源,是在于某种特别的知识观点或我们所持有的某种见解,所以,我们必须要做的,便是采用一种更高级的哲学立场来修正这种情况。但是,这种肤浅表面的处理手法绝对不能触及问题的根源。

  我们的基本问题并非在于是否身为知识份子,我们可能会透过认同某种对自己身份性质的分析抉择来着手,当心态改变后便会转而采纳一种相反的观点。但这种转变可能只是一种知识上的满足,它并不能解决我们基本的自我问题。虽然,我们或会对自己崭新的一层知识了解感到自豪,但事实上,我们的做法依旧是换汤不换药,仅是用一种迷信来代替另一种迷信。我们只是为我执提供了一些让它攀缘执取的东西,而不是把自身的我执削弱。

  『解开妄想约束』:

  我们必须明白到不会一下子便能够把习以为常的「自我实有见」遣除,这种坚实牢固的显相必需花费时间才可以完全断除。不过,我们现时仍可以籍松开实有想法的缠缚来攻击较粗层次的妄想,那时,即使诸法实有的显相依然存在,我们亦不会这样轻易便被它引入歧途。

  传统佛教经典曾以幻师(魔术师)及其观众来比喻说明这个道理。例如:技巧纯熟的幻师施咒于木石之上,即能迷惑人们,令他们自以为看见马匹。由于人们受了咒语的影响,所以不但看见这些幻化的动物,还相信这些动物是真实不虚,他们受幻师的力量所迷惑,被他变出的幻象所侵夺控制。虽然,幻师亦同样因咒力而看见这些马匹,但是,由于他知道这些东西乃是自己所变成,所以当然不会把眼前的事物信以为真。由此可见,观众虽然会被这些戏法所迷惑,但幻师自身仍然无动于衷,完全不受影响。

  通常,我们就像观众一般,相信所有由自己的二取分别妄想变现的事物。假如某些东西外面看来颇为诱人,我们便会立即被这种境相所侵夺,对它穷追不舍。但如果这种境相转变成一些没有多大吸引力的东西,我们便会马上把它抛弃,从来不会停下来细想一下,这些转变的境相为何是自心的反映投射,与事物的本身没有一点关系。由于我们不断从一种不满的状态走向另一种不满的状态,徒然透过对虚幻事物的取舍来为这个虚幻不实的自我身份寻找支持依靠,这样,我们的生命便变成了一场充满感情冲突与挫败失望的闹剧。

  不过,我们确有可能令这种无知的迷信自行消失的。即使在这些实有境相出现时,我们亦可以像幻师一般不为所动,当我们最终把自心的一切颠倒妄见完全去除时,甚至连这些二取显现也会消失无形。但是,我们不必等待这些颠倒情绪完全解脱的日子来临,因为在我们着手消解「实有见」的那一刻开始,便已经可以感受到这种自由自在的乐趣。

  『修学中道』:

  通过对「无自性」及「法性如幻」的讨论后,我们或会认定自、他、世间及觉悟成佛皆不存在,但这样的结论乃是一种非常极端的「断见」。必须清楚知道,诸法确实存在,我们必需要遮破的,乃是它们外表那种似是实有及独立的错谬存在方式。

  以彩虹为例,彩虹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当然,彩虹是存在的,但它是怎样存在的?正如一些由空中的水点,阳光及我们身处的观察位置等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事物一般,彩虹乃是一种缘生法,倘若我们分析一下,便会发现(形成)彩虹的种种不同因缘。不过,当我们注视这度彩虹时,却会被它的美丽所感动,甚至希望要伸手触摸它,但是,当我们要走近这度彩虹时,它似乎要退避三舍。不管我们奔跑得如何快速,仍然无法赶上它并抓到任何实体的事物。彩虹的本质是无实的,我们必须认识这种美丽的现象是一个既不能把握亦无法占有的显相。

  同一道理,一切有为法仅是显现于心,它们皆是由各种不同的因与缘和合而成,无有真实自性。它们不断变异,数数生住坏灭,我们自己亦同样处于这种情况。不论我们的内在执我感觉是相信什么东西,在我们不断变易的精神物质成分之外或之内的任何地方,也不能发现本具的实我。我们与身外一切诸法皆是连微尘许的自性亦不具有,这种空性便是一切诸法的究竟本性。

  释迦牟尼佛开示甚深空性教授的说法便是《般若波罗蜜多经》(亦即是圆满大智的化身–文殊师利菩萨左手持的经典),而阐扬这种妙法的印度论师便是龙树菩萨,龙树菩萨不但是一位智慧深不可测的智者,更是一位密续大成就者。

  由于龙树菩萨的宗见抉择教规,是远离有、无、常、断、增、减等边见,因而称为「中道」。依龙树菩萨所言,我们生起的这些凡常分别妄想全属错谬不正,为什么?因为我们习惯把实体、独立及自性有等事实并不存在的性质,加添在我们所经验的事情之上。换句话说,我们这种庸劣的无明实有见–即是我们内心的我见及色、声等其他外在显相–全是盲目迷信的二取妄想。

  如前所说,我们一直不断把某种假象加设在任何我们正处理的事物之上,而且坚信这种假象便是事情的本身,但当我们得悉自己所见的某些实在的二取境相,通常皆是多么荒谬的观念后,我们便可能会矫枉过正,否认一切事物的存在。这种断灭边见不但完全错误,而且相当危险,我们必须明了诸法确实存在,只是并不以我们惯常认同的实有方式存在。在修习空性正见时,最艰巨的工作便是要在不否定有效缘起的情况下,无余遮破一切独立自性。

  当我们试图运用因明正理来证成自体空寂时—即是没有本具的真实自性—有时可能会过度死板,譬如,我们会这样想:「由于这种理由或那个理由…所以这是空的。」这总是有点不自然。不过,这种情形是必定会出现的,拼命运用因明于自己的了解往往是有害无益的。在这个时候,最佳的做法便是把推寻观察的劲力放松下来,只管注意我们所观之物的功用,看看它是如何运作或从何生起等等。举例说:当我们在观察某些事物时,假如发觉它看似是有自性的话,我们就必须忆念:「这种货品是人们在工厂组合后,再运到市场上出售,之后,我到那里把它买下来,现在我正在使用它。」倘若我们用这种方法观察,事物的无自性便会变得清楚一点,我们把它看成一种由种种因素而产生的东西,它与它的功能皆是依仗多种事物才得以存在。这种理解必定能损减我们所拥有的笼统观念,以为它是某些独立具体的东西,好像是一种坚实自主的外在事物。以这种方法来了解缘起,无自性或空性,实来得自然直接。当我们熟悉此理后,便不难明白何以过往众多大德高僧皆把「缘起」称为「正理之王」,说它是通达诸法实相的最胜方便。

  依龙树的观点而言,无一不是主张诸法没有真实独立的自性,心亦是如是,佛亦如是,绝无例外。我们不可以说那些像废物箱般没有价值的东西,才是空无自性,而像佛陀等极受尊崇的对象却是绝对真实自存,并不是这样的一回事。从其空性及离二边的观点而言,佛陀的究竟实性及废物箱的究竟实性皆是相同的。

  最具实用价值的结论,就是避免急不可待便接受我们的一切二取显现–如彼此、好坏等等–乃是绝对真实,同时亦不要完全否定它们。相反,我们应要留有一点余地,保留一点怀疑。我们必须认识由于事物现正极为真实地对我们显现出彼、此等外相,所以它们是有能力把我们拖进颠倒混乱之中。假如我们能清楚认识到这种情况,便不会让自己轻易便受到它们的迷惑,又假若我们再训练自己去观察能产生这些显境的根本光明心性,便能够达至尽离一切颠倒迷乱的无二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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