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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二十二、修习布施度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来源:   作者:法音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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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二十二、修习布施度

  一切众生皆求乐,

  若无资具乐非有,

  知受用具从施出,

  故佛先说布施度。

  二十二、修习布施度

  前行:

  观想在自前虚空,真实明现着极为庄严、宽广之莲座,其上端坐着体性是具恩上师,外相现为释迦世尊,世尊相好庄严、身色金澄,身着比丘三衣,右手结触地印,左手结等持印,左手持钵,钵中甘露满盈,在无漏智慧光蕴中结跏趺坐,普放佛光遍照有情,忆念着世尊真实圆满具足佛身、佛语、佛意及利他事业功德。

  观想世尊正以慈眼垂顾着我与众生,并以圆满的身口意功德,在十方刹土度化无量众生;世尊的周遭则环绕着无量无数的菩萨海众,及一切清净传承的具相祖师,为大乘僧宝;在诸佛菩萨及祖师心中,皆具足灭道二谛之大乘法宝。前方真实明现着大乘三皈依境,内心由衷忆念着佛是皈依导师,法是正皈依处、僧是皈依助伴而生起皈依心。

  接着请观想在自己的后方,则有今生、累世的具恩父母、冤亲债主、六亲眷属以及无量无数的轮回有情,有情心中具有无量的苦集二谛,忆念其情况心生不忍,内心由衷生起欲求救拔的慈悲心。现在以上信三宝、下悲有情的意乐,在尊贵的三宝前,至诚发愿:得暇身必须利他,为能圆满利他必须成佛,因此刻意造作修学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为动机,带领众生一起来净除罪障、集聚资粮,学习与修习布施度,祈能如理思维,真实修行,得到相应,并成就三士道的功德。

  首先带领众生,至诚向前方三宝皈依发心:

  诸佛正法众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修行诸善根,为利有情愿成佛。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悯,勤修无上菩提道。

  胜菩提心珍贵宝,未发起者令发起,

  已发起者不衰退,祈愿辗转得增上。

  正行:

  《法华经》说,世尊一代时教无非是为了引导众生如何成就世尊所证得的佛果而说,而证得佛果所不可或缺的因缘,便是实修或生起大乘道的功德。《十地经》说:

  [ 菩萨发心,大悲为先导,智慧为增上,方便善巧为摄持。]

  意即,大乘道主要的内容在于以大悲心为根本而先行发菩提心,菩提心具有四种特色,即:缘一切有情、生一切善心、行一切善行、得一切善果。不过,发菩提心虽极殊胜,仍为不足,必须进一步受持菩萨戒;受菩萨戒即须奉行两种学处:遮止学处――不犯戒法与奉行学处――实修六度四摄等菩萨行。尤其必由悲智双运而福慧双修菩萨行――因为不知轮回苦是菩萨系缚,不具方便唯修空性也不成菩萨道,必须方便智慧互不分离而修,最后才能圆满无上大菩提果,依着所得的无上大菩提果才有圆满能力究竟利他――欲求利他成佛的修学蓝图与次第,即如上述。

  既已受了菩萨戒,也就没有不学最可悦爱的菩萨行的。菩萨行主要有两类,一是六度,一是四摄,当下即是以六度的布施度为主,略述如何修学布施度之理。第四世班禅大师曾说:

  [ 身躯受用三世诸善根,众生各自所欲正行施,增长无贪舍心之教诫,满布施波罗蜜求加持。]

  意思是,为了圆满布施度,必须尽力将自身躯、受用以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所累积的善根与功德,悉数广大布施于有情,奉行此一令自去除悭贪、增长舍心的殊胜教诫。这点无疑说明了,修习布施度主要是为了去除自相续的悭贪,增长舍心;由衷喜舍是大珍宝,这其实也是成就自他二利的菩提道果的最初之因,如《入中论》说:

  [ 一切众生皆求乐,若无资具乐非有,知受用具从施出,故佛先说布施度。]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布施都一样。布施虽是外道、凡夫、佛弟子、声闻、缘觉、菩萨皆所共行,但菩萨的布施则必由菩提心与空正见摄持,所以一般布施与布施度的内容是有差异的,即:

  布施――是指由一般世间凡夫心所推动而正行修学,令自增长舍心,累积庸凡资粮,通常只是感得轮回的受用果报而已;若由出离心推动而行布施,则成为解脱资粮或解脱道,渐可感得解脱果报(如二乘行人的布施)。

  布施度――这就不尽相同了,[ 度 ] 是波罗蜜多,是到彼岸之义;凡是堪能安立为 [ 度 ] 或被冠以 [ 度 ] 的称号,必是具足愿菩提心摄持而行,当下即是具足愿菩提心――若更圆满则也具有空正见摄持――而行布施,即称为修学布施度。在这点上,其余五度亦可由此类比安立。

  事实上,能清净广大修学布施度也不是容易的事,但是仍有必要善知其趣行增上之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应如实了知修习布施度之理,并以菩萨所正行修学的布施度为愿境、希愿处,令自早日生起具相的愿菩提心或证空性的智慧,由此摄持,即可如理正行修学布施度。

  探讨如何修学布施度之理,略分几项:

  思维布施的定义:

  凡不顾恋自身一切资具等,具足无贪能舍的欲求施舍心,以及

  由此引发的施舍的身口的业行,即名布施。准此,布施显然是以意业为主的增长舍心,并非必须去除所有众生的贫穷或匮乏;同时也是缘着自己的身躯、受用、金钱、善根等破除悭贪,至心欲求布施他人,甚至也将布施的功德或果报,返再布施给所布施的对象及一切众生共同分享。

  而菩萨圆满布施度,不但不具悭贪、我慢、疑畏,见乞者能心喜如得宝藏,且因不忍有情苦,唯一是为了满足有情愿望、成熟善根及圆满菩提资粮,依菩提心与证空性的智慧摄持,长时无间地随行有情所欲而如理布施;这种 [ 视一切有情是我所,一心成办彼义利 ] 的修行,正是我们应该发愿效学之处。

  二、思维不布施的过患与布施的功德:

  应想:贪着不舍,易造恶业而堕落。诸行无常,一切所贪着的、所拥有的都会变化,毕竟舍离;若不善巧,则将因所有的一切资具财富等,反而造成心理负担而操心辛苦不已,世况即是如此;甚至夫妻反目、兄弟失和、亲人彼此造业堕落的因缘,也大都是因为贪着不舍、守护财富所导致的结果;同时,因为习于悭贪,来世便堕入恶趣,受用匮乏,终究不得出世间成就。深刻思维,若不布施,今生、来世、生生世世有种种极大过患。

  反过来说,由于欢喜布施,则能令有漏的无常身躯、财富转成为无漏的清净菩提的佛身或无价之宝;若布施时,又能将所随修的一切大小善根,至心回向或发愿成办众生的现前、究竟的安乐与利益,则福报的广增更不可思议,这是毫无疑问的。要之,就短暂而言,因为自己乐于布施,便与有情广结善缘,来世则可获得受用果报(如银行的存款);就长远而言,决定能辗转证得无上菩提果。这点《入中论》说:

  [ 祈愿行此布施因,速得值遇真圣者,于是永断三有流,当趣证于寂灭果。]

  意思是,由无间地布施与供养,必可值遇圣者,直接或间接得以听闻圣者宣说正法,并依闻起修,最后感得出世间的善果。因此,如所述,理应深思布施与不布施的功过,决定好乐如理布施。

  三、思维应以何种意乐而行布施:

  行持任何法行,意乐是最初的因素,也是生起功德的主因;意乐殊胜则功德殊胜,意乐染污则功德微劣。因此,正行布施时具足无著菩萨《摄大乘论》所说的大乘六种殊胜的意乐而行是最为殊胜的,意即:

  1.依殊胜――即心所依须具有菩提心摄持而布施。

  2.物殊胜――即以一乘以一切的法界观或总行一切,如供养一朵花,即应思维愿意供养所有花朵;而且不只供养现前一尊佛,并愿供养十方一切诸佛(将任一供养物与所缘皆乘法界),如是功德倍增无量。

  3.所为殊胜――所为是指主要目的,即为了令众生能获得短暂人天果报、究竟解脱成佛的利益而布施。

  4.清净殊胜――即为了净除众生的烦恼障、所知障而布施。

  5.善巧方便殊胜――即依于证得能布施的我、所布施的对象及布施的法行皆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而布施。观三轮的业行皆自性本空、缘起假有而布施,便是 [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 之行。这正是能够辗转引发出世间无漏功德的主要方便,如《入中论》说:

  [ 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罗蜜;由于三轮生执著,则名世间波罗蜜。]

  6.回向殊胜――即以自所累积的布施功德悉数回施转向于众生,与众生一起共有,更是特为回向无上大菩提果。

  若具足六种殊胜的意乐行持布施,则相顺于菩萨行,其功德不可思议。经上说:菩萨布施一朵花的功德,胜逾凡夫长劫布施诸佛三千大千世界无数珍宝,这其实就是肇因于所依身为菩萨及所具法念、意乐胜劣不同的缘故。

  四、 思维布施的种类:

  一般而言,布施的种类分有四种:

  1.法布施――凡是能令有缘众生去除忧恼、破除无明暗蔽、开发智慧、转向善心、增长善行等,以诸言教供养众生的法行。

  2.无畏施――即当众生心生怖畏、恐惧、命难、痛苦煎熬、忧恼哀戚时,经由各种方式施予救拔,令众生远离怖畏、去除怖恼等法行。

  3.慈施――如云:[ 面上无嗔是供养 ] ,是指给人欢喜、给人方便、给人信心、慈心对待、慈眼以对的法行。一般是将慈施集摄在无畏施中。

  4.财施――即于自身躯的内财与物质的外财,具足舍心而尽自所能济助有情,令不匮乏,满足所需。

  三界法王宗大师曾说:

  [ 众生的心之苦为愚痴、众生的身之苦为死亡。]

  无疑地,经由法施可去除众生的愚痴。经由财施可去除众生的贫苦,因此不论是增长舍心的自利或是满众生愿的利他,皆应布施。经上则说,基于所依身的不同,在家菩萨主修财施,出家菩萨主修法施。尽管如此,僧俗二众仍须尽力行财法二施。这意思是说,如果出家众荒废道业、影响闻思修教法,忙着募化挣财而行财施,是佛所不称许的;若不防碍道业,由自有福报感得的财物当然可行财施。同理,居士若通达正法、发心纯正,亦可供养正法而行法施。

  五、 思维布施时应注意的事项:

  1.动机清净――应不求今生利益、不求人天福报、不求个人解脱,唯一是为了依此善业功德而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例如市场上有人乞讨,应先如是造作动机,再行布施。

  2.对布施物应想 [ 如取寄存 ] ――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我的所有资具皆已回向众生,现前的一切物品属于众生所有,现我布施能舍,也只不过是众生取回他之前寄存在我身边的物品,物归原主罢了,应依于此想而行布施,(如此也较不易邀功讨劳)。

  3.应断除染污的意乐与知见――不求果报、不为名闻、不生骄慢而行布施,布施后猛利随喜与回向。

  4.如法加行 ―― 布施时应以恭敬心舒颜含笑、平视先言,适时适地亲自布施。

  六、 修习对治布施的几点障碍:

  串习不足 ―― 虽然自己有物可施,有能力布施,但因不

  习惯,不具能舍之心,故对乞讨者不好乐行布施。

  对治――应想我今生不乐于布施,是因为我未曾串习,如果今生再不布施,来世等流必仍不乐善好施,将有无边过患;况且,[ 久习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因此不应再随顺我的习气,应努力对治不习惯的习气而布施。

  自己匮乏的障碍――由于自己极为贫穷,缺乏施物而不生

  施舍心。

  对治――应想我无始生死以来,由于没有布施,今生才感得贫

  穷、受用匮乏的果报;但是其实我不能接受的不是贫穷,而是不行布施。今生即使贫穷仍可维生活命,若我只是因为贫穷而不作布施法行,或害怕由于布施成资具短少不能自活而不作布施,则必然是生生世世贫穷。况且,布施如积财如宝藏,后必取报;悭贪如散财如瘠土,后必散失。因此理应忍受现前少分匮乏贫穷之苦,随分随力行布施(当思贫女一灯的故事)。

  3.耽著――由于贪著可悦爱物,觉得胜妙而不舍,故对乞求者不生舍心,不愿布施。

  对治――应想贪著的过失无边,能引生未来大苦,而且布施物本身也是苦性,终将不可避免地趋于坏灭、不应耽着以苦为乐,反应以福报转投资,依于福报积功德、开智慧;如果有福报却不想布施则如芭蕉,当福报享尽或损了福报也就没了,故应放下耽着而乐行布施。

  4.不知大果报――不具正见,以为布施只能得现前短暂的受用而已,不知布施终究可得无上菩提大果。

  对治――应想一切布施皆应悉数回向无上菩提,必须速证无上菩提,不可如交易般只求短暂的果报。

  此外,或也可以修习意乐布施,即如《菩萨地论》说:

  [ 诸菩萨住于净处,向内摄心,清净意乐,由衷净信,普为作意诸所施之法,信解种种行相,广大无量施予众生,谓由此故,菩萨极小劬劳,极短时际,广增无量资粮。]

  如此修习,也是菩萨具足智慧的布施。

  七、 思维布施时应注意的要点:

  (一)、对不同对象,应具足何种心思而布施:

  1.对亲人应以无贪著心而布施。

  2.对敌人应以慈爱心而布施。

  3.对非亲非敌的中庸众生应以欢喜心而布施。

  4.对具戒者,有功德者应以恭敬心而布施。

  5.对不具戒者、无功德者应以悲悯心而布施。

  6.对于卑微、低下、受苦折磨者,应以无骄慢心而布施。

  7.对高位者、圆满者应以无嫉妒心而布施。

  8.对贫者、富者应怀着利他用心、不饱足心而布施(甚至希望

  他也效学而行布施)。

  (二)、布施时应具足何种想法:

  1.为圆满无上菩提之想而布施。

  2.对于乞求者,应具念恩想、殊胜想,因为乞求者是我布施的福田,藉此因缘速得圆满我的布施度。

  3.对于乞求有情,应具善知识想,是他圆满了我的菩提资粮,如同我的上师。

  4.以一度摄六度的意乐而布施,即:

  ①布施的布施――即自行布施,也安置有情于布施法行;或是布施后,也将布施功德回向所布施者及一众生。

  ②布施的持戒――即以利他心而布施。

  布施的忍辱―― 即正行布施时,反而受所布施的众

  生冷嘲热讽或备极辛劳,应能安忍而布施。

  布施的精进――即布施时一心欲求大乘佛法,喜乐而

  行。

  布施的静虑――即布施时专注而行,并将布施功德一心

  回向无上大菩提。

  布施的智慧――即布施时观能布施者、对象、业行三者

  自性本空,由证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而行。

  (三)、布施时应断七种贪著:

  1.不贪受用,或怕布施变成短少。

  2.不贪拖延而行,或要做不做,等以后再做。

  3.不贪即此而足,或执著够了,饱足而施。

  4.不贪今生回报。

  5.不贪来世异熟。

  6.不贪悭吝相违品。

  7.不贪散乱,如散乱他事,或心不专注、不真诚、不勤快。

  (四)、布施时应具足何种原则:

  1.对乞求者不应推三阻四而布施。

  2.不应具烦恼心而布施。

  3.不应先给多后给少而布施(能力不足或因缘变异除外)。

  4.以自现前能力而行布施。

  5.不应违背世法人情,合理而布施。

  6.不应数恩泽,讨人情而布施。

  7.不应仗势豪夺而布施(如劫富济贫)。

  8.不应强迫父母妻儿等布施。

  9.不应以伤害有情的方式而布施(如毒饵诱鱼)。

  10.不应违背戒法、不如法而布施(如以五邪命所得上供下施)。

  11.不应慢慢累积或不当下有缘即时而布施。

  12.不应劣的施他,好的自持;少的施他,多的自持;不喜的施他,喜的自持。

  13.不应内怀厌恶不敬,外相不具威仪、轻蔑数落而布施。

  (五)、什么情况下不应布施:

  虽然《入中论》曾说,菩萨为了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因此,不论众生如法或不如法皆须布施。但是,布施时所应注意的不只是圆满自身功德,也是为了圆满众生利益,所以布施时应具智慧,判断对方的短暂长远损益为何而区分当施与否,且应是以长远的利益为主;若于布施对象短暂利益、未来没有利益,不应布施。如果有伤害性或暂时不适合、没有意义,则不具悭贪而不布施是如法的,反而布施即成不如法。

  准此,一般而言,或有十种情况不应布施:

  1.凡夫不应布施身体,佛经说:

  [ 非时欲行,是名魔业。]

  意即,若不具证悟功德力及大舍心,不符实况与能力而立刻布施身体,此易萌生退意,甚至难以藉假修真,舍大利益;一旦能将身体视如水、菜叶般,则可施身,如《本生论》说菩萨布施身躯,以悲心愿力故,食用其身躯其心地亦转向善良,这就不是凡夫心可知的境界了。

  2.出家众持午,午后不应布施食物,成坏戒法故(反成没有功德)。

  3.狂妄者不如法乞讨、或具有捣乱恼害心、凶暴不知报恩者,暂时不应布施,成助他造恶业因缘故。

  4.不饮酒、素食者不应布施酒肉。

  5.蓄意破坏佛教的外道来求佛经,不应布施。只有一本经书,当下必须自行观阅,亦不应布施。

  6. 父母、夫妻、子女随一并非自愿,不应强迫布施。

  7.比丘三衣不应布施。

  8.上师所赐予的修法信物具足誓言(如念珠、铃杵之类),不应布施。应见法物如见上师。

  9.非法器者、不具希求者不应施法或说深法(如说空性、密法)。

  10.对于伤害有情之物,如鱼钩、毒药、兵器、恶咒等不应布施(药酒若可治病则非在此列)。

  结语:

  诚如三界法王宗大师说:

  [ 布施满愿如意宝,摧伏悭贪胜宝器,无畏心生菩萨行,美誉十

  方极遍扬,此已了知身资具,喜舍趣善善士依,我恒如斯而勤行,志求脱者当策励!]

  意即,能清净布施是满众生愿的唯一之道,就像如意宝珠可满众生愿;对自己来说,布施也可摧灭悭贪,因布施的关系,所以易离怖畏,能依此辗转出生菩萨诸行,自然而然美誉遍扬十方。基于能得如是短暂与究竟利益,菩萨必须尽可能地将自身躯、资具受用、善根功德施予众生,这是趣行善法的善知识所必须依止的法门,也是希求解脱、成佛者所应精勤的。祖师也说:

  [ 尽我所有物,愿对一切众,以我能舍心,作施波罗蜜。]

  月称菩萨则说:

  [ 尔时施性最增胜,为彼菩提第一因。]

  是说,因为经由布施圆满福德资粮,才能成就佛智功德;因为经由布施除众生苦及予众生乐,才能辗转摄受教化,所以布施确是成就自利利他、证得无上菩提的最初正因。因此,应如上述,不论是具相或是随顺,在随顺修学布施度时即应动机清净,具足如法的意乐、如法的加行;尤其应尽力具足菩提心及证空性的智慧摄持而行,依此摧伏悭贪、我爱执,满足众生所愿,渐次累积菩提资粮,终能圆满布施度,究竟得成正觉。

  后行:

  观想前方明现着大乘三宝皈依境,后方是一切具恩如母有情,以此修习布施度的功德,回向自他众生成佛,尤其自他心续得生修习布施度的证量,成就三士道功德。并将此学习道次第教法的殊胜功德,以清净动机广大回向:

  回向具恩上师、南传、藏传、汉传的师长都身心安康、常转*轮。

  回向南传、藏传、汉传的圣教,久住世间。

  回向不同道场、团体、寺院法务兴隆,以法摄众。

  回向三宝慈光遍入众生心海中。

  回向在不同道场修学不同法门的佛弟子,皆能依法调心。

  至诚回向遍虚空、尽法界一切有情离苦得乐。

  回向我等能早日发起爱他胜自的菩提心。

  回向我等生生世世依止大乘善知识,圆满大乘佛道,成佛利他没有障碍。

  一切诸佛菩萨的回向,即是我的回向。

  至诚感恩上师、三宝、众生的恩泽。

  观想这一切都是唯名假立,无微尘许的自性。

  惟愿父母众生具安乐惟愿一切恶趣恒为空

  任彼菩萨于何地安住惟愿彼等诸愿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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