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八、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来源:   作者:法音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法音法师: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十八、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若人欲速疾,

  救护自与他,

  当修自他换,

  胜妙秘密诀。

  十八、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前行:

  观想在自前虚空,真实明现着极为庄严、宽广之莲座,其上端坐着体性是具恩上师,外相现为释迦世尊,世尊相好庄严、身色金澄,身着比丘三衣,右手结触地印,左手结等持印,左手持钵,钵中甘露满盈,在无漏智慧光蕴中结跏趺坐,普放佛光遍照有情,忆念着世尊真实圆满具足佛身、佛语、佛意及利他事业功德。

  观想世尊正以慈眼垂顾着我与众生,并以圆满的身口意功德,在十方刹土度化无量众生;世尊的周遭则环绕着无量无数的菩萨海众,及一切清净传承的具相祖师,为大乘僧宝;在诸佛菩萨及祖师心中,皆具足灭道二谛之大乘法宝。前方真实明现着大乘三皈依境,内心由衷忆念着佛是皈依导师,法是正皈依处、僧是皈依助伴而生起皈依心。

  接着请观想在自己的后方,则有今生、累世的具恩父母、冤亲债主、六亲眷属以及无量无数的轮回有情,有情心中具有无量的苦集二谛,忆念其情况心生不忍,内心由衷生起欲求救拔的慈悲心。现在以上信三宝、下悲有情的意乐,在尊贵的三宝前,至诚发愿:得暇身必须利他,为能圆满利他必须成佛,因此刻意造作修学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为动机,带领众生一起来净除罪障、集聚资粮,学习与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祈能如理思维,真实修行,得到相应,并成就三士道的功德。

  首先带领众生,至诚向前方三宝皈依发心:

  诸佛正法众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修行诸善根,为利有情愿成佛。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悯,勤修无上菩提道。

  胜菩提心珍贵宝,未发起者令发起,

  已发起者不衰退,祈愿辗转得增上。

  正行:

  《入行论》说:

  [ 多劫佛深思,见此最饶益,众生依于此,顺利获胜乐。]

  是说,长劫以来十方一切诸佛深思应修习哪种法门最具饶益众生者,佛以佛智遍知,原来只有菩提心法能令众生顺利获得短暂及究竟安乐。十方一切诸佛共说之法,也是此菩提心法。《入行论》又说:

  [ 生死狱中囚,若具菩提心,即刻名佛子,人天应礼敬。]

  意思是,即使烦恼深重,蒙受恶业苦报,系缚于轮回的牢狱;但是,一旦发起菩提心,此等众生即成菩萨,名为佛子,并能堪受一切人天顶礼、恭敬、供养。显然易见,菩提心的殊胜功德不可思议,如法王说,唯一利他的菩提心是无上珍宝 ―― 对自己、对众生、对今生、对来世、对现前、对长远、对自利、对利他皆是如此。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具相发菩提心的功德胜妙难思就不用说了,即使只是令自心续少分靠近、熟悉、觉受菩提心,也就已开启了安乐之门;若能恒常善为修习相应,大概就是最好的供佛、令师欢喜、依教奉行以及最好的报众生恩了。因此,今得人身,值遇如是无误圆满正法,一切修行的心要便是在于尽力实修菩提心!

  如上述及的,发菩提心之理,除了因果七教诫外,也能依着自他相换发心法 ―― 不过,修习自他相换法其特殊之处是须具足性空缘起观。此一法源来自于《华严经》,执持者是龙树菩萨,总集者是寂天菩萨。自他相换发心法极为殊胜,虽然经由具相发心法皆得发起菩提心,但也有师长说自他相换发心法较适于利根者,也较为坚固。

  为此,应依次第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此处乃简略地叙述修习之理,内分十项:

  一、 修习自他平等:

  自他是指自己与所有众生(含怨敌、亲友、不相干众生),在实质上都是平等的,理由是:

  1.不论是谁,都曾经当过我的母亲,故自他平等一致。

  2.即使众生不曾当过我的母亲,而为我的怨敌或不相干的人时,也都对我有恩,譬如轮回时依众生维生,修行时依众生成就,成佛时依众生说法,一切时处都依众生的恩泽而安立,故自他平等一致。

  3.自他随一众生都同具无明所使的无常性、若性、无我性,故自他平等一致。

  4.所有众生在本性上都求乐避苦,故自他平等一致。

  5.虽然众生都想离苦得乐,但在轮回中,实况却是同样的离乐,故自他平等一致。

  6.虽然众生都想离苦乐,但在轮回中,实况却是同样的得苦,故自他平等一致。

  7.众生彼此间角色不定,都是无常性的,多所变化,怨亲不决定,不应差别对待,故自他平等一致。

  8.佛只放弃众生的烦恼,永不弃舍众生,应学佛行平等慈爱,故自他平等一致。

  9.众生与我皆观待缘起而有,所谓你、我、他彼此只是互为观待而成立,故自他平等一致。

  10. 众生皆具佛性,皆具离苦得乐的意愿,能力与权利,没有例外,故自他平等一致。

  深刻定解上述理由,决定从今以后,对所有众生平等看待、平等对待,不应贪嗔爱憎有所差别,而串习相应自他平等法(修怨亲无定,为共乘的平等法;修自他平等,为大乘的不共教授)。

  二、 思维我爱执的过患:

  《入行论》说:

  [ 彼虽欲除苦,却现行苦因;求乐但愚痴,毁乐如灭敌。]

  意思是,无始生死以来我们愚痴无知,实欲离苦却一直造作苦因,实欲求乐却一直毁灭乐因;迄今之所以离乐得苦,其主因唯一就是我爱执 ―― 深具珍爱自己,不顾别人的我爱执确是一切衰损之门,成佛的主要障碍(以自利作意为主)。我爱执的主要特征是:

  令心不乐;不能忍受别人小小的恶待;不能接受别人一点重话、粗语;不愿吃一点亏,不让别人占一点便宜;别人犯了一点过失,就牢记在心生气不已;小损不忍,小苦厌烦,只求舒适,害怕受苦;不让人知已过,喜赞自德;对比自己能力强者生嫉妒心,对与自平等者生竞争心,对不如自者生慢心;常非理作意,常疑想别人在伤害他;做任何事初懈怠、中消极、后退怯;做任何事,第一都先缘着自己;有菱有角,自我意识强,太有个性,太有意见;别人说了一点不中听的话,就乱想半天,苦闷半天;一直希望别人对自己好,很少想到怎么对别人好,等等,数不胜数。

  深刻地内观,无始以来流浪生死至今,只自求舒服,只在乎自己不得快乐,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痛苦;只怕自己吃亏,不愿付出(自扫门前雪)。为什么不能忍受他人一点点的粗恶语与伤害,且能毫不避讳的伤害他人?想的、在乎的只有自己,从不在乎他人的心境感受;即使外表是利他行,实质也是为了自利。如此看来,我的我爱执在自心续中如导师三宝一样的坚固安住;更严重的是,至今仍然不自觉知,一直依赖、仰仗、听命、皈依于我的我爱执 ―― 然而,迄今无数轮回有何意义呢?依于我爱执什么善恶都做了,现在是什么模样呢?,但是至今仍是一无所成苦不堪言。

  再次深刻思维,只为自乐不管他苦的我爱执是我的魔使。若具我爱执,则过患广大无边,更是一切衰损、痛苦的根本,令我今生苦、来世苦、轮回苦、不能成佛苦,一切苦相唯是归咎我爱执,即所谓 [ 一切过咎归为一 ] 之义;一切佛法、佛道、佛经、佛堂、佛、上师……都是为了摧灭我爱执而安立的吧!就修习菩萨道的行者而言,若一心只珍爱自已,不顾别人,则永不成佛是毫无疑问了。故应知其过患而予以对治、摧灭。

  一、 思维爱他执的功德:

  《入行论》说

  [ 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所有世间苦,咸由自利生,此何需繁述,凡愚求自利,能仁唯利他,且观此二别,不得以自乐,真实换他苦,非但不成佛,生死中无乐。]

  此中明示了,只要一心欲求利他,必成佛果;只要一心欲求自利,终不成就,所以珍爱自己的最佳方法确是去除我爱执,一心利他,诚如宗大师说:

  [ 一心利他,顺得自利。]

  祖师也说:

  [ 利他即自利,自私即自害。]

  又说:

  [ 任想他苦,自苦自少;任想利他,自利自成。]

  又说:

  [ 轻蔑利他,不得自利,]

  这都在在说明了,佛与众生的主要差别就在于,只要一心利他修行圆满即成佛,只要一心自利不顾众生即轮回;也可以说,因有我爱执,以自己的利益为主,不但在轮回中痛苦,终究也无以成佛;相反的,因有爱他执,以众生的利益为主,虽在轮回中也快乐,毕竟也得以成佛。众生是我爱执的成果,成佛是爱他执的成果,爱他执确是一切功德的根本、安乐之源。取要言之,由于佛一心执爱众生,众生是佛的最爱,所以执爱众生等同执爱佛、恭敬众生等同恭敬佛,互不相违。因此应知;原来一切众生是我离苦得乐的根源,我的一切安乐完全建立在珍爱众生上。

  基于众生要乐不要苦,故应给予安乐,积极利他行,消极不做伤害行,如此珍爱众生自然能生功德。就修习佛道的角度而言,既然能爱自己、能爱身边的人,理应也能爱一切众生,这在心态上自然并没有什么差别,在天性上彼此也都需要被珍爱,因为爱是一样的。

  进而思维,今生的一切身心安乐,来世的圆满安乐,甚至解脱的根本安乐乃至成佛的究竟安乐,都来自于爱他执或利他心的缘故。况且,我的苦乐与众生有着牵扯不清的密切关系,我再怎么珍贵,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安乐;众生数量却无量无边,相较之下,一个人的利乐实在是微不足道。而且,自他众生皆同无依怙、皆同离乐得苦、皆同想离苦得乐,在这种情况下,却不想利他只想自利,这不是卑劣可鄙吗?这就好像在一群饥饿困乏到了极点的穷人前,自己饱尝美食一样。为自舍众生是愚痴,为众舍自才是智者。爱他执是具慧的我爱执,我爱执是愚笨的我爱执。若为智者或为修学大乘佛法的行者,必知大乘教法的心要在于利他,视众生的利益最为重要;因此我应深刻地定解:从今以后我自己的利益并不是最重要的了,应断然地弃舍我爱执,修习爱他执,并常忆持着《菩提道次第甘露论》的发愿:

  [ 要之如我逐迷我爱执,即成殃苦无尽波涛勇,诸佛一心为众爱他执,却得安获胜乐正觉果,是则自若希愿永断苦,恒应苛责遮灭我爱执,安乐永不厌足欣羡求,则当励精勤行爱他执,我之十方无等如母众,尽彼所有苦果及苦因,普令一切悉得熟于我,一切苦及苦因愿尽离。]

  四、思维去除堪能自他相换的逆缘、生起堪能自他相换的顺缘:

  首先,修习去除自他相换的逆缘 ―― 就是去除无知,由于不知自他众生皆为性空缘起的体性,彼此互为观待而成立(如此山与彼山是互相观待而成立),以致于不能修习自他相换。当知我的苦乐必与众生互有关系,任对众生付出多少快乐,即得多少快乐;任对众生造作多少痛苦,即得多少痛苦,这是因果缘起,法尔如是;既然自他及其苦乐彼此并非毫无关系,而是互相观待而有,为什么不致力于自他相换呢?故应如是思维,去除逆缘无知,而成立堪能自他相换之理。

  其次,修习生起自他相换的顺缘 ―― 就是多加串习,多加串习自他众生的苦乐原来是缘起观待而有;与我有关,如果不断的串习此义,便能生起修习自他相换的顺缘。同时,不断地串习自他相换之理,便能广增无边功德,因为它是心的功德故。《入行论》说:

  [ 久习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是说凡事经由长久串习,以串习力故,娴熟后必渐善巧,最后没有不转变成容易之事的,若经长久努力串习,却仍然无所变易或徒劳无功,这显然与因果相违,是无此道理的。应想:我的色身也源自于他所有的父精母血而得,并不是我自有自成或本自而有的;然而事实上,我却能因长久串习而执取他所有的父精母血所成的自身即为我或我所 ―― 若说以他物为我物,以他为我,而百般照顾珍爱,岂不成愚痴颠倒?然而,只因长久串习薰染,却能于不应理者久而成真,最后坚固认定也就不足为奇了。同样,不断地思维他乐即我乐,他苦即我苦之理,尽管并不能速得相应,但是久修串习,自然娴熟,最后必然是能够自他相换的。

  五、思维正行修习自他相换:

  所谓自他相换,并不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现有外在物质或身体与彼众生对换(以业力不同故,无法替换),而是从心上互换;也就是以同理心(感同身受),于心境上以对等方式,角色互换而说的。所以,将无始以来只照顾自己、只关爱自己的心、去照顾众生、关爱众生;相反的,将无始以来不顾虑众生、不关爱众生的心,来不顾虑自己、不关爱自己,这就称为自他相换(视众如宝,以他为主;视己如屣,以己为次)。

  虽然缘起有差别,加行上也有不同,但心态上却可以改变,可以一致。若为智者,爱自己的最好方式便是爱众生。而事实上,爱众生、恭敬众生、供养众生等同爱佛、恭敬佛、供养佛,这是一个最应重视的关要之处;现今多有只是重视上师三宝,反而轻蔑众生的现象,这不但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也与修习菩提心法明显相违。《入行论》也说:

  [ 若人欲速疾,救护自与他,当修自他换,胜妙秘密诀。]

  意为,若有人想快速的救护自他众生,当修自他相换法,此为最殊胜的秘密口诀,极其珍贵。应如所述而思维。

  六、修习以大悲心为体性的受苦:(拔苦)

  修习受苦的大悲心法 ―― 由是一心关爱众生、不忍众生苦而修自他相换,因此,进而观想:惟愿一切未成佛的如母众生的罪障苦(苦报、染业、烦恼障、所知障、人我执、法我执),都成熟于我身;特别是透过呼吸法以吸气的方式,把一切众生的苦及苦因 ―― 今生苦、来世苦、轮回苦、不能成佛苦 ―― 完全化成一团黑气吸入我心,摧毁我的我执、我爱执等障碍;观想一切众生的苦及苦因皆无余成熟于我身,完全尽除,如是修习大悲心为体性的受苦法。

  修大慈心为体性的施乐:(与乐)

  修习施乐的大慈心法 ―― 既然一心关爱众生,由衷希望众生得乐,众生快乐理应由我施与。因此,进而观想:惟愿我的身躯、受用与三世所积之善业福报乃至十方诸佛菩萨所积的无量功德都化成白光,观想白光透过呼吸法,以呼气的方式,遍照在一切众生身上,刹那之间一切众生皆得今生乐、来世乐、解脱乐、究竟成佛乐;观想一切乐及乐因都成熟于众生身上,完全具足,如是修习大慈心为体性的施乐法。

  修习增上心:(荷担心)

  增上心 ―― 是基于不忍众生苦,我不但欲求救拔众苦、施与安乐,而且立誓发愿,生起猛利广大的利他心,使令九法界一切众生离苦得乐都是我的责任(从无间地狱到第十地菩萨,上师与佛除外),从而坚固誓愿由我一人亲自荷担,将一切尚未成佛的众生都安置于无上佛果,决断立誓,发起如是增上心(能发此心,福德广大无边不可思议)。

  九、 思维空性义:(由思维空性义证成无上菩提)

  发菩提心前仍须思维,通达空性义的理由是,当知菩提心的定义:[ 为利有情愿成佛 ],或 [ 以欲求利他为因、与欲求菩提的心所同俱的入大乘之门的第六意识心王 ],也就是以利益法界有情为终极目的,以成就无上菩提果为无上手段。既言发心利他,无论如何,必先证得我的无上菩提果是其关键所在。就如国王式发心,自先当国王领导者,再统领人民的意思一样。

  发心的目标既是志求成佛,到底可不可以成佛?无上菩提果存不存在?堪不堪能证得?若不存在,不能证得,又何须发心?既然存在、堪能证得,又为何不发心?因此经由通达空性义,即得证成有无上菩提果,进而发菩提心。

  那么,如何由空性义证明有无上菩提果呢?

  所谓成佛 ―― 是指断尽二障、圆满二资粮。二障是指烦恼障与所知障,彼堪不堪能断除呢?堪能断除,因为烦恼是烦恼障,所知障是由烦恼安立的烦恼习气;烦恼习气是可断的,因烦恼是可断的,因烦恼习气是烦恼安立的 ―― 若烦恼堪能断尽,当然烦恼习气也能断尽,故所知障堪断;烦恼可不可以断?可以,因烦恼根源在无明我执,无明我执是可断的颠倒心,因此烦恼可断;无明我执可不可以断?可以,因可生起证空性的心,配合福德资粮,如以串习修证圆满,即有能力断尽无明我执的轮回根本。因此,乃是基于空性是诸法实相,本自存在,法一成立法的空性即告成立,所以空性堪证;只要生起证空性的心,配合福德资粮加以串修,便能断尽无明我执;进而,无明我执堪断,烦恼即堪断;烦恼堪断,烦恼习气即堪断;烦恼习气堪断,二障即堪断;以二障堪断,二资粮堪圆满,因此有无上菩提;有无上菩提果可证,故应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龙树菩萨《法界赞》说:

  [ 系缚于惑网,彼名为众生;烦恼若尽离,则彼名为佛。]

  此中明示了,断尽二障即是佛。若以同具性空缘起的本质的二谛观点,则能依着二谛的建立,而得修道证果,即:依着胜义谛而修习证悟空性的智慧的智慧分,圆满智慧资粮,得佛法身;依着世俗谛而修习累积福德资粮的方便分,圆满福德资粮,得佛色身。此外,也能由二谛安立四谛与佛道 ―― 即由法宝而成立三宝,由三宝而成立解脱,由解脱而成立佛果。

  如上所述,由空性证成有无上菩提;既有无上菩提,当依于大悲缘众生、智慧缘菩提而发心,原因亦在于此。

  十、 正行发菩提心:(成佛心)

  先是由前修习大慈悲心,证成有需要成佛;继而是经由空性义的证悟与了达,证成原来无上菩提果是存在的,是可证的,证成有能力成佛,故应发菩提心。只有成佛才具足圆满利他能力,这是因为 ―― 据经上说 ―― 佛具足四身果位,即具足自利的自性法身、智慧法身、以及具足利他的圆满报身、应化身。同时,佛具足圆满的身语意功德,如海深广说不能尽。佛也具足了广大无边任运无间的利他事业,遍入众生心海中。很明显,只有成佛才有能力报众生恩、究竟利他;既然发心利他,当然必求成佛,不能不成佛;成佛是为了利他,利他故须成佛。要之,我既然为求利益一切有情,即须希求证得无上菩提,我应如是而发心。

  如是,依着自他相换发心法,依次地修习自他平等,思维我爱执过串与爱他执功德、思维去除生起自他相换的逆缘与具足顺缘、正行修习自他相换、修习大悲心为体性的受苦、修习大慈心为体性的施乐、修习增上心及由思维空性义证成无上菩提果的存在、最后正行发菩提心 ―― 如是修习发心法,可以说,是最为殊胜的净罪集资法门,是诸佛教法最深密意,也是整体佛道最具心要的主修品。有菩提心有一切,应常串习实修,每天每日依止菩提心生活,一刹那也不离菩提心,生起觉受,心有感动相应。

  后行:

  观想前方明现着大乘三宝皈依境,后方是一切具恩如母有情,以此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的功德,回向自他众生成佛,尤其自他心续得生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的证量,成就三士道功德,并将此学习道次第教法的殊胜功德,以清净动机广大回向:

  回向具恩上师、南传、藏传、汉传的师长都身心安康、常转*轮。

  回向南传、藏传、汉传的圣教,久住世间。

  回向不同道场、团体、寺院法务兴隆,以法摄众。

  回向三宝慈光遍入众生心海中。

  回向在不同道场修学不同法门的佛弟子,皆能依法调心。

  至诚回向遍虚空、尽法界一切有情离苦得乐。

  回向我等能早日发起爱他胜自的菩提心。

  回向我等生生世世依止大乘善知识,圆满大乘佛道,成佛利他没有障碍。

  一切诸佛菩萨的回向,即是我的回向。

  至诚感恩上师、三宝、众生的恩泽。

  观想这一切都是唯名假立,无微尘许的自性。

  惟愿父母众生具安乐惟愿一切恶趣恒为空

  任彼菩萨于何地安住惟愿彼等诸愿皆成就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