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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中:中国佛学 六、宗派鼎立(十)藏传佛教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   作者:杨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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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维中:中国佛学 六、宗派鼎立(十)藏传佛教

   佛教自印度和汉地传入藏区之后,便在青藏高原这样一个特定的区域的地理气候环境、政治条件和思想文化氛围之中孕育滋长和兴盛起来了。这就决定了藏传佛教从内容到形式都以其浓郁的雪域气息和独特的藏族风格迥异于印度佛教。作为中国佛教的重要支系之一的藏传佛教的这一变化,自然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佛教传入藏区的时间晚于汉地、西域以及克什米尔、尼泊尔等相邻国家和地区,因此,藏传佛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同时受到了包括印度在内的以上国家和地区佛教的巨大影响。根据藏文资料《青史》,吐蕃第二十七代赞普拉托托日年赞在位时(约公元五世纪),有印度僧人将佛经和佛塔等佛教用品带到了吐蕃。后来许多藏文史书以此为佛教传入藏区的标志,但考虑到当时尚未出现书写、翻译、念诵、讲经等佛事活动,因此,学界惯于以松赞干布在位时期(公元七世纪)作为佛教正式传入的开端。松赞干布在位期间,曾经迎请过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汉地的佛教大师来吐蕃传播佛教。但是由于松赞干布并未将佛教当作唯一的宗教信仰加以支持,所以,从松赞干布到赤德祖赞(703—754年在位)期间,佛教在吐蕃虽然时断时续地传播着,但佛教却没有能够真正地立足。据《巴协》等藏文资料记载,在赤松德赞(775—797年在位)才开始亲自参与佛教活动,佛教由此在藏区有了重大发展。赤祖德赞(815—841年在位)时期是吐蕃佛教发展的鼎盛时期。赞普敕令核定旧译佛经和编纂佛经目录,为藏文大藏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拉萨河中游南岸建立了历史上最著名的九层金顶的乌香多宫殿(兼作寺院);赞普还亲自拟订了僧侣在乌香多等寺院时常念诵经的制度。从这些事迹看,吐蕃佛教在赤祖德赞时期出现了空前盛况,至此,“藏传佛教”已经形成。

  然而,不幸的是,朗达玛赞普(841—846年在位)发动了有史以来藏区最大的法难,对吐蕃佛教,尤其是教团组织是一次毁灭性打击,僧众不仅失去了昔日朝廷的保护,而且还被剥夺了所有财产和享有的所有一切政治权利,使佛教在吐蕃的整个组织都被彻底粉碎,僧众不得不从寺院逃往民间,又重新加入世俗生活。后来史家以此为界将藏传佛教史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

  佛教在藏区的再次传播,由于得不到一个强有力的势力的资助与扶植,因而走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道路。根据藏文资料,公元十世纪末,在藏族地区又出现了大批出家僧侣和重建寺院的热潮。由此可以将公元十世纪末视为“后弘期”的开端。“后弘期”在传教范围之广、群众兴佛之热情等方面,皆远远超过“前弘期”,因此,“后弘期”成为藏传佛教的发展时期。“后弘期”的突出特征就是宗派的出现,而藏传佛教的绝大多数宗派都是从公元十一世纪中叶到十二世纪初之间产生、形成的。值得一提的是,格鲁派在藏传佛教中脱颖而出,逐渐成为藏族社会上势力最强大、影响最深远的一支教派。而宗喀巴就是一位创立格鲁派的佛学大师和宗教改革家。

  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1357—1419年),本名罗桑扎巴,公元1357年生于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地方。他生于官僚家庭,其父是元末的“达鲁花赤”,父母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宗喀巴三岁时,法王迦玛巴游戏金刚应元顺帝邀请,由西藏去内地,途经塔尔寺地方,见到宗喀巴天资聪慧、器宇非凡,因此授给他近事戒,赐号庆喜藏,由此他开始了僧侣生涯的历程。在这一年,附近夏琼寺著名的喇嘛顿珠仁钦施舍给宗喀巴父亲很多马羊等财物,请求把这个小孩送给他,其父很高兴地应许了。从此直至入藏以前,宗喀巴依止顿珠仁钦而住,学了很多经论,并且受了密教的灌顶,他的密号叫不空金刚。7岁时,依顿珠仁钦受沙弥戒。17岁以前,在藏文、密法、显教经论等方面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班班多杰《藏传佛教思想史纲》第289页) “1372年宗喀巴告别把他教养成人的顿珠仁钦,踏上赴藏的路途。次年秋到达前藏的止贡寺,开始了漫长的学经生活。从1373年到1393年,这二十年间,宗喀巴遍访卫藏各地佛学家,系统地学习显密经论和修习教法,完成了作为一个佛教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所需要的教育。”(王尧、褚俊杰《宗喀巴评传》第9页)

  从1400年到1409年的近十年中,宗喀巴开始撰写著作。1402年写了《菩提道次第广论》,1406年写了《密宗道次第广论》。这两部著作系统地论述了显密二宗,概括了他的全部佛教哲学的思想体系。以后又写了《菩萨戒品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阐释了显密僧众应遵守和如何遵守的戒律的问题。1408年,他写了《中论广释》,阐明了缘起性空思想;同年又写了《辨了不了义论》,辨析区分中观、唯识两派的优劣。

  宗喀巴活动和创立宗派时期为西藏帕竹地方政权时期。元朝末年,帕木竹巴万户长绛曲坚赞吞并了后藏大部分地区,掌握了前后藏绝大部分地区的统治权,并且得到了元朝政府的认可,成为卫藏之主。在帕竹政权统治下的十三世纪至十六世纪中叶,“藏族社会的封建制度步入了一个上升、发展的旺盛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然在西藏佛教界却弊端丛生,谬种流传,出现了所谓判经离道的现象。”(班班多杰《藏传佛教思想史纲》第285页)这些现象可以概括为三种:其一是理论上的混乱。当时西藏佛教各派对于缘起性空的理解歧异叠出,争论激烈。有的执性空为毕竟无,否定善恶业果等法,认为其自性本来是空。有的执性空为实有,认为世俗法空,是究竟实际。还有的以“不作意”为修真如的前提。其二,上述理论方面的混乱导致了宗教修行实践上的许多弊端。很多佛教徒认为,既然一切法都是空的,那么,因果报应也是空的,行善行恶也不会有报应。这一主张直接导致了戒律松散、教风败坏、僧人生活腐化的局面。凡此种种,既危害了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降低了佛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其三,修学次第的混乱。在当时的西藏佛教界,有些佛教徒不注重广学佛经,甚至讥讽三藏多闻者为分别师或戏论,以为修学一种简便的法门便能够得到解脱;也有的人只学一部经论就自以为从事闻思了;有些人则只注重修密,不学显教。宗喀巴目击佛教界的这些弊端,于1389年上书帕竹第五代第悉扎巴坚赞进言以佛教治世。所谓以佛教治世就是以戒律为僧俗行为规范,以教义治心,使僧俗群众遵循释氏之规,遵守佛教之道。这一主张,得到统治者的赞同。

  1409年的拉萨祈愿法会为宗喀巴的改革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土牛年的这次法会是经过宗喀巴策划和充分准备的。早在1407年,他就与帕竹政权的首脑商讨在拉萨办“大祈愿法会”之事,并且与其徒弟一起作了多方面的动员和物质准备。1409年正月一日拉萨大祈愿法会正式开始,宗喀巴在法会上讲圣勇所著的《佛本生经》。法会持续十六天,参加者达万人之多。“从宗教上说,这次法会以及随后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西藏佛教史上一个注重戒律约束、修习次第的崭新的教派集团的诞生,表明西藏佛教已最后成熟,并且通过此后每年一度的法会,这种形式已将宗教活动化为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政治上说,这一新教派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旺盛的生命力而不断膨胀其势力,排斥其他教派,最后成为在西藏一统天下的主流。”(《宗喀巴评传》第33页)

  在大法会之后,宗喀巴得到帕竹地方政权下属的贵族仁青贝和青隆布父子的大力赞助,在拉萨以东偏北约三十公里的卓日窝切山腰创建了甘丹寺。从此,以甘丹寺为主道场的格鲁派正式形成了。1416年,宗喀巴大师命其弟子降央曲杰在拉萨西郊修建哲蚌寺;1419年,宗喀巴的另一名弟子强钦曲杰在拉萨北郊修建了色拉寺。拉萨三大寺的建立奠定了格鲁派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

  以上是宗喀巴创立格鲁派的基本情况。不仅如此,宗喀巴大师对于藏传佛教的贡献还在于对藏区佛教的整顿与改革:其一,宗喀巴从宗教实践上提倡严持戒律。规定凡是出家为僧者都必须严守戒律,反对其他各派僧人追求利禄、权势以及追求放荡的生活的做法,禁止僧人娶妻生子和从事世俗劳作,规定僧人不许干预世俗事务。这些规定,打击了那些假借密法胡作非为的人。更为可贵的是,宗喀巴不但著述立说,宣传自己的主张,而且身体力行,于1388年改戴黄色僧帽,以示严守戒律。1395年,在精其寺供奉弥勒菩萨像比丘衣具一套,意在说明不论大小显密一切僧众都须受戒。其二,宗喀巴明确规定了学习、修习的次第。抱着整治西藏佛教的宏伟愿望,宗喀巴提出了先显后密,戒、定、慧三学并重的修习方法。据《青史》说:“他意识到清净的解脱道,只有大部分经藏,尤其是慧学而无他途,须依赖于中观诸论。他察知此要后,勤奋修学。对于密宗方面来说,宗喀巴大师见到《吉祥集密根本续》是一切经续之首要,遂寻求其心要而无误地钻研深入。他又想到广大的密法教主是布顿一切智,于是从贡松邓清哇·却吉哇和穹波特巴等师前求取正法。又意识到成为一切佛教的根本,是正法的毗奈耶,于是从大堪布觉隆巴座前勤奋修学毗奈耶法类。”(转引自索南才让著《西藏密教史》第532-533页)宗喀巴规定,学习密法首先必须通达显教,之后才可以学密,而密教只有少数合格的人才能修习。格鲁派规定,学显之后学密法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系统地学习四部密法的经释,结合修行,循序渐进。宗喀巴将其佛学思想贯彻到密法修行实践中,通过观想而修行龙树在《集密五次第论》中提出的“幻身”。其三,在理论方面,宗喀巴针对当时西藏佛教中各种对于中观学的不同理解,提出了自己的正解,其要点据《宗喀巴评传》研究为:“一、在承认有自性实事于胜义、名言二谛均不可许的前提下,承认无自性缘起的因果、生灭等安立均可受许;二、应区分加‘自性成立’等限定‘生起等’和‘唯生起’以及‘无自体成立的自性’和‘本无’等不同概念,中观派所破的是‘自性成立’的生起等,不破‘唯生起’,主张‘无自体成立的自性’,不主张‘本无’; 三、坚持名言中能许无自性的一切安立,而不必唯就他许;四、应遵守思维规律,维护‘正理’和‘量’。由于名言能许,所以依正理该破的要破,由量能成的则成。”(《宗喀巴评传》第148-149页)宗喀巴通过宗教改革到达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佛教在人们的心目中不再像以前那样黯然无光了,人们对佛教的崇拜心理更加浓厚了。因为藏族人民在对佛教旧宗派所作所为心怀不满的同时,把希望寄托在宗喀巴的宗教整顿上,他们以为通过宗喀巴整顿了的佛教才是佛教的正统传承,而宗喀巴的宗教整顿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制定了一整套把僧人就范在庙宇里的讲释经论、著述授徒、与世隔绝、不问俗事的清规戒律,这就使那些不法僧人不能在民间为非作歹、任意妄为,给人民带来了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从而恢复了佛教在人民群众的声誉,振兴了陷入颓势中的藏族佛教。”(班班多杰《藏传佛教思想史纲》第316页) “在西藏佛教史上,宗喀巴大师声誉之隆,千古一人,为后世佛教徒奉为圭臬。”(同前,324页)从此,西藏佛教走向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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