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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原理 十恶果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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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原理 十恶果报

  佛教有命浊的说法。人类共同的恶业增长、炽盛,会引起短寿的果报,此为末世之际的命浊。唐玄奘的弟子窥基大师在《妙法莲华经玄赞》卷四解说道:“今世人多皆短寿,极长百岁,是名命浊。此以本识名言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命根为体,善业力弱,命根渐短,由杀生业之所感故。”

  若就个体而言,杀生有两种果报:一短命,指因前世伤害物命,令其不得以尽天年,故感今生自身亦短命;二多病,指因前世恼害众生,令其不得自在,故感今生自身亦多疾病。“杀生何故兼得多病。以杀生违适众患竞集故得多病。”

  此杀生果报,被列为十恶果报之首。《华严经》卷三十五“十地品”中列出的十恶果报如下:

  一杀生果报,于人中得短命、多病二种果报。

  二偷盗果报,于人中得贫穷、共财不得自在二种果报。

  三邪淫果报,于人中得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二种果报。

  四妄语果报,于人中得多被诽谤、为他所诳二种果报。

  五两舌果报,于人中得眷属乖离、亲族弊恶二种果报。

  六恶口果报,于人中得常闻恶声、言多诤讼二种果报。

  七绮语果报,于人中得言无人信、语不明了二种果报。

  八贪欲果报,于人中得心不知足、多欲无厌二种果报。

  九嗔恚果报,于人中得常被他人求其长短、常被他人所恼害二种果报。

  十邪见果报,于人中得生邪见家、其心谄曲二种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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