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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二十一、别破小乘——实有命根(注解)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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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二十一、别破小乘——实有命根(注解)

 

  注解

  1 谓《俱舍论》卷五、《顺正理论》卷十三。

  2 “及”字,《金藏》误作“天”。

  3 具云:寿、暖,及与识,三法舍身时,所舍身僵仆,如木无思觉。

  4 “实”字,《金藏》作“异”。

  5 因暖是四大种之一。

  6 应包括顺正理师。

  7 《顺正理论》卷十三云:

  此寿能持,我说是业,一向是业异熟果故,一期生中常随转故,暖非一向业异熟果,识二俱非。虽有一期常随转处,而非一向是业异熟,故不可说识由业持。是故说寿能持暖、识,非非业感。识流转中,业有少分能持功用。一同分中,异熟生识断而更续,寿力所持。复如何知寿能持暖?要有寿者,方有暖故。诸无暖者,亦见有寿,故知寿体非暖所持。岂不无寿亦见有暖?虽亦见有,非此所论。此论寿识俱行暖故。

  8 《俱舍论》卷五云:

  今亦不言全无寿体,但说寿体非别实物。若尔,何法名为寿体?谓三界业所引同分住时势分,说名寿体。由三界业所引同分﹝《顺正理论》卷十三作“六处”﹞,住时势分,相续决定,随应住时,尔所时住,故此势分说为寿体。如榖种等所引乃至熟时势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时势分。

  9 《顺正理论》卷十三云:

  于此但应征经﹝部师﹞主意:若处无业所引异熟内五色处,于彼或时无业所引第六意处,谓于长时起染污识,或善有漏,及无漏识相续位中,无业所引异熟势分。说何为寿?若于是处有业异熟从生刹那至命终位,恒无间转,可说是处有业所引住时势分相续决定,说为命根。此既无业所引异熟住时势分恒无间转,云何可说此有命根?其理既然,为说何法名业所引住时势分?既无所引住时势分相续决定,复属于谁?既无如是相续决定,由何义说随应住时尔所时住,说为寿体?是故经主于此义中专构多言,都无所表,又所引喻于证无能如种所引相续无断乃至熟时恒随转故,放箭所引相续无断乃至住时恒随转故。此二可有乃至熟时住时势分,非业异熟于一切时相续无断,随应住时尔所时住,故所引喻于证无能,是故寿体实有别物能持暖识,说为命根。

  10 灵泰《抄》云:

  若先不破者,作不定云:为如众同分非心故,命能持身?为如色等非心故,命不能持身?

  11 《金藏》作“全”,余作“令”。

  12 此句为宗。

  13 “以无心故”为因相。

  14 此句为同喻。

  15 谓本论卷四。

  16 本论卷四云:

  然灭定等无心位中,如有心位定实有识,具根、寿、暖。有情摄故。

  17 谓色根。

  18 “谓”字,《金藏》无。

  19 “此”,谓暖相分。

  20 《对法》卷十云:

  四正断所缘境者,谓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法。初正断缘已生所治法为境,为断已生恶不善法乐欲生故。第二正断缘未生所治法为境。第三正断缘未生能治法为境。第四正断缘已生能治法为境......。正断自体者,谓精进;正断助体者,谓彼相应心、心所等。

  21 “数”字,《金藏》无。

  22 “皆”字,《金藏》作“而”。

  23 “谁”字,《金藏》、金陵作“谁”,余作“虽”。

  24 “识”字,《金藏》无。

  25 “及不”二字,金藏作“能”。

  26 如理《义演》云:

  意说界、趣、生体,虽通余法,而第八识是真趣生体。

  27 灵泰《抄》云:

  由先业所引名言种上功能势力,功能势力即能持身或百、千、五十年不死。即说此种上功能势力,名为命根。亦别取种子体,亦不取此种子生现行识义名为命根也,若以后功能势力尽时,虽有种在,身即死也。

  28 “烂坏”,《金藏》作“坏烂”。

  29 《金藏》、金陵本作“住”,余作“任”。

  30 谓如《瑜伽》卷五十七:

  问:命根何等根分?答:此无所属,依先业所引时量决定而建立故,唯说假有。

  又卷五十二云:

  云何命根?谓由先业于彼彼处所生自体所有﹝藏文作“所感”或“所引”。即“'phang pa”﹞住时限量势分,说名为寿、生气﹝藏文作“srog”﹞、命根。

  31 “等”字,《金藏》无。

  《顺正理论》卷十三同《显扬》第一义。

  32 “于”字,《金藏》有。谓先业所引异熟,六处住时决定性,假立命根。

  33 “中”字,《金藏》有,余无。

  34 《瑜伽》卷三十五。

  35 “相续”,《杂集论述记》卷九初引文作“殊胜”。

  36 《瑜伽》三十五云:

  本性住种姓者,谓诸菩萨六处殊胜﹝藏文作“khyad par”﹞。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来,法尔所得。

  37 “之”字,《金藏》有,余无。

  38 “亦”字,《金藏》作“大”。

  39 “七”字,金陵本原作“八”,今改。

  40 如本论卷七云:

  命根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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