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观四不生(智深法师)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   作者:智深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观四不生(智深法师)

 

  在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论颂》里说了很多的法门来令学者深入地观察中道,也就是正道,若能理解其中之意趣,即是入不二法门之前方便。其中有一颂说到了观四不生,而这颂在我们所学的《瑜伽师地论》中也有提到,如是,在此想试解其义。

  颂文中说: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一、依中观义解

  若由中观的立场来解释,这一切法可分为二种:一是有自性,二是无自性。自性有之法皆是自然、本有、能自独立、不待众缘。若是由众缘和合所生之法,皆是无自性,因需待众缘故,不能独自本有;无自性故,皆是无常败坏法;就有生、住、异、灭这些事情。若是自性有,自然本来就有的,就不是无常,即无生、住、异、灭这些事情。

  现在说「诸法不自生」,若依自性有来看,自体、自然、本来就有了,怎么还会有「生」可得?若在无自性上说「自生」也不可能,因待缘故。如是可知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若是有「自」的分别,就会有「他」的分别。而在彼法上说「他」生,由他法自体生是不可能的;因「自」都不生了,怎么能从「他」生?由此可知「自」、「他」二法都不生。

  既然如是,那「自」、「他」合在一起的「共生」也就不能成立了,所以说「不共」。

  接下来却又说「不无因」,也就是安立诸法因缘生,不是无因而有的。而这些因缘所生法皆是无自性的。

  而在这「自性空」的法上,相对的就是「自性有」。如是由「自性有」来显现「自性无」;亦由「自性无」来显现「自性有」(因缘所生法虽然有,但无自性故,不应执为实有,但还是有,所以说是假有)。

  现在说自、他、共,与无因都不能生,而是由不可思议的因缘生,就这样子,有「生」与「不生」的二边。若能不取任何一边,二边皆离,因为都由分别而起,生与不生,若不取于「生」,即无「不生」之分别;若不取「不生」,即无「生」可分别。如是无生、无不生,入不二法门。

  所以龙树菩萨总结此偈说:「是故知无生」。如是自、他、共、无因皆不生,但由非无因的众缘和合生,但这个「生」都是无自性的,唯是你内心在境界(诸法)上的虚妄分别心;若能由此通达所观的相不可得;能观的心也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就能证无生。

  二、依唯识义解

  在唯识上说「自」是种子;「他」是外缘;「共」是自种与外缘;「无因」是无原由,无因缘;这都不是生诸法的道理。

  而诸法是由因缘而成就的,这因缘所生法能成立,主要是当众缘和合,能有剎那生起的功用。

  若此,则「是故知无生」要如何解释呢?既是因缘生,而又说无生呢?这可由三自性中的依他起与遍计执来解释。

  依他起与遍计执是互相依止的。遍计执是由假名安立,也就是由「名言」而起;而这「名言」则是以依他起为所依之相。

  依他起就是一切的因缘所生法。所以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是,依他起也是以遍计执的虚妄分别所起执着为因,摄藏成为种子,而变现出根身、器界。所以,依他起本身也是因缘所生法。

  现在说依他起是由遍计执虚妄分别而产生,也就知道它非实有;因为,若无遍计执的虚妄分别之熏习,依他起也就不可得了。如阿罗汉不受后有即是。

  既知遍计执唯是假名所起的分别,由此假名能诠显一切法。离开了名,所诠的自性就是假的,就不可得了。虽然是假的,但我们众生很难知道是「假」,都执为「真」,所以应该认识这个「假」,再修对治来破这个执着。

  而这假名要由何等作意观察才能除遣呢?在《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的「作意遣相门」里说:「若于其名,及名自性无所得时,亦不观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这是观真如相,把遍计执的名、义、自性、差别之相都除遣时,亦不观彼(遍计执)所依的依他起的名、义、自性、差别之相,就能除遣诸法与义的分别;也就是除遣了依他起性的能分别心。

  这能分别的心不是实有,但还是有,而是从遍计执所熏习,而起的诸法。当你将一点真实性都不可得的遍计执除遣之后,这个「有而非实」的依他起的功用也就不可得了;也就无生可立了;亦即是这个依他起不可得;从而,依止依他起之名而有的遍计执也就不可得了。如是平等平等的毕竟空了。

  复次,由此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是故知无生,先能破遍计执,能安立遍计执是空无所有;此遍计无所有时,再破依他起,也就不会有令众生起杂染、颠倒的虚妄分别。如是唯纯有清净的依他起性与清净圆满的圆成实性,此是圣人所成就的无分别智。这无漏的圣境,面对诸法时,诸法都不生了。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