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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方法师:解脱之道讲记 b5 十二因缘 第七项 受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来源:   作者:体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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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方法师:解脱之道讲记 b5 十二因缘 第七项 受

 

  “〔第七项 受  〕

  受,即是感受、领纳。及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受境界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忧愁。受,有苦受、乐受,还包括舍受:”

  众生每天都在经验中,各各有自己的主观意识惯性喜好,符合的就喜欢而产生贪欲(乐受);不符合的就生气而产生瞋恚(苦受);不苦不乐的感觉就是愚痴(舍受)。所以与无明相应产生的作用,不外乎贪瞋痴。无明不破,活在自我的观念和习性中,接触到外境,产生的不是贪爱就是瞋恨或愚痴,贪瞋痴就是无明的产物。如果与明相应,就不会起贪瞋痴,也就不颠倒执着造业了,这个地方很重要!

  “如常人的无记舍受,是苦乐的中间性;又如四禅以上,与轻安相应的舍受。”

  舍受有两种:一是无记,似乎没有什么感觉,傻傻的;另外是四禅以上,意识活动都停止了,所以也没有什么感受。

  “经说,根境识三者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

  触时俱生受、思(行)、想,三者是相续产生的作用。

  “有情的染爱,不是无因的,是由于苦、乐、忧、喜等情绪的领「受」,才引发染爱。”

  修行就要找到根本的因,众生之所以会造业,会产生痛苦烦恼贪爱污染,都是从“受”而引发,所以修行其实不难。如果你只是盲信,就可能很困难。有的要改习性,怎么改也改不过来,因为不知道原因在何处。这里谈到的“触”与“受”,是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可以体验的身心状态,是可以着手观察感觉处,。就是这里出了问题,现在的身心功能是由过去的无明所产生,我们在观察时,很容易发觉自己的情绪随外面的境界而起落:喜欢的就贪爱,不喜欢的就生气,谁得罪了你,就会恨他一辈子,这都是从“受”而产生的。这个“触、受”是重点,我们无法按照《杂阿含经》中佛陀教导弟子们的“触只是触,受只是受”去做。因为我们的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在遇到逆境或别人对你不尊敬时,就会觉得:“我被侮辱伤害,多没面子”!那个“我”就从内心生起来了。冷静返观看看真有一个“我”被伤害吗?其实那个只是“受”而已,我们迷惑于受的感觉,把那个“受”当作“我”了。我们从来没有发觉过平常所说的“我、我、我”到底是什么!其实我执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受上。真正用功的人在这里下功夫很重要!喜欢的情绪起来时,就观察喜欢的情绪;不高兴的情绪起来时,就“看着”不高兴的情绪,认真去观察欢喜和瞋恨的感受能停留多久,那个“受”是虚幻的剎那过去,还是真实地永远存在?只要真的观察,就会发觉一个问题:我们生生世世被这个“受”迷惑了,被它骗了,在这里身不由己造了多少业啊!只是因为对这个受不清楚而已。我们有否发现欢喜满足或生气不满的真实内容?这些情绪是相互交杂的,也许今天早上很欢喜,下午碰到不如意的事情绪马上就变了,一天之中变化多少情绪!可以在天堂,也可以在地狱。我们有没有看清,如果喜乐是真的,为什么过会儿就变成痛苦?如果烦恼痛苦是真的,为何碰到如意的事又会欢喜起来?我们的心灵感受随着事物的变化起落好快喔,这个感受是真的还是虚幻的呢?希望达到喜乐满足,我们愿意做牛作马甚至生命都可以不要;瞋恨心起来时,杀心也会起来,甚至要毁灭这个世界,没有办法也要毁灭自己!这一切都在于不清楚受的真实与否,故叫无明。

  所以,修行不是在外面找什么,是往里面观察。我们这一生就是被这个受主宰控制,一个欲望起来了,一生为它而执着拚斗,即使你的愿都满足了,那些东西能否永恒存在?只为这个心灵的感受,一生都在糊里糊涂中造业,不知道心的执取越来越深。有取识就是由于再这个“受”的感觉中不自知而一直在执取,名利恩爱乃至人间的一切,越来越深地执取,到死的那一剎那还放不下。为何“此蕴灭已,余蕴相续”?就是执取的作用!执取的意识是由于平常的惯性而一直存在,一天不消除,轮回就永远不停,这就是根源处!要破无明从哪里去观察?就从五蕴身心当下的“触受”。当它又在惯性中造作时,要看清楚它的虚幻性,有一天明白时,你会哑然失笑:“唉,真是够糊涂的”!就是这一点上的无明――生命中的作用不自知,使我们生生世世轮回痛苦不已。要止息生死轮回,就在于清楚知道生死的根源就在身心的“触受”,这也是佛陀最重要的体证处。

  十二缘起讲的就是这些,佛陀揭示了生命的作用就是十二缘起。但我们迷失了,以为外在以及身心是真的,在生命缘起的功能中执着有实在性,把它叫做“我”,明明知道它有一天一定会灭,还执着有永恒不变的“我”。此生的五蕴功能实在无法挽留时,还希望有一个灵魂(我)生生世世永远存在。所以只要还有我执的一点点实有感存在,贪爱执取就破不了。会执取就是因为有我(以为有),如果明白无我,那还会执取贪爱吗?

  无明与“我”的关系,“我”与“触、受”产生的关系,这都要明白,才能发觉真相。这一些都可以在我们的生命中观察体会的,只要看得清楚深刻,真的明白清楚了,就会超越出来,这是重点。讲到这里先点出来,也是以后下功夫的重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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