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门龙象>> 历代汉传高僧>>正文内容

明真法师专页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明真法师简介

   明真老法师俗家姓赵,名哲,出家后法名明真,号真慈。他是湖北省荆门县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岁十月十一日,出生于荆门县乡间的农村家庭。他幼年家境贫困,在一所破烂不堪的庙宇中读私塾,庙宇的土墙和地面潮湿不堪,以致他的足部因伤致残,终生不便。不过由于多年苦读,使他奠下了国学基础。

---------------------------------------------------------------------------------------------------------

明真法师佛学内容推荐

明真法师佛教文章大全

---------------------------------------------------------------------------------------------------------

  概述

  明真老法师俗家姓赵,名哲,出家后法名明真,号真慈。他是湖北省荆门县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岁十月十一日,出生于荆门县乡间的农村家庭。他幼年家境贫困,在一所破烂不堪的庙宇中读私塾,

  庙宇的土墙和地面潮湿不堪,以致他的足部因伤致残,终生不便。不过由于多年苦读,使他奠下了国学基础。

  经历弃职出家

  明真成年之后,曾在地方机关任过小职员,那是民国十年(1921年)前后的事,湖南在北洋军阀统治下,大小机关黑暗腐败,欺压百姓。明真过不惯这种官僚衙门的生活,在他二十三岁那年,毅然弃职舍家,投入武昌莲溪寺,依圆安法师座下剃度出家,时为民国十三年(1924年)。落发翌年,到湖南南岳祝圣寺受具足戒,戒师是越尘老和尚。自此以后,他一直居住在湖南,以湖南为他的第二故乡。

  勤学向上

  南岳是湖南佛教中心,设有一所南岳僧侣学校,是素禅和尚和灵涛法师等所创办,以灵涛法师任主讲。明真圆戒后,即在该校肄业。由于他天分颇高,又刻苦向学,故成绩优异,深为灵涛法师所器重。民国十五年(1926年),南岳僧侣学校由于保守势力的抵制,以不合作的态度拒缴分摊的经费,致僧侣学校无以为继,不得已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停办。明真乃住在祝圣寺自修。民国十八年(1929年),灵涛法师把僧侣学校迁到祝圣寺,改名为南岳佛学讲习所。明真以具有国学基础,被聘为讲习所国文教员。此时他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老师,也是学生。他一方面为学会僧讲授国文课,另一方面,灵涛法师在讲习所讲授《成唯识论》、《摄大乘论》等课程时,他也随众听讲。功课之暇,他自修研读禅宗典籍。这时,他开始执笔为佛学论文、散文、小说等,向当时的佛教杂志《海潮音》、《人海灯》、《正信》等投稿。也与太虚大师门下如大醒、芝峰诸法师通信,请教佛学问题。

  投身抗战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寇侵华军兴,中国八年抗倭战争爆发。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夏季,巨赞法师受南岳宝生和尚之邀请,到南岳的佛学讲习所任教。巨赞法师思想激进,到南岳的目的是从事抗倭活动。是时是国共合作时期,军方在南岳设有“游击干部训练班”,共产党要人叶剑英任副主任。巨赞在田汉等人的引见下,与叶剑英见面,在叶的鼓励和支持下,巨赞在南岳成立佛教抗战协会、南岳佛道救难协会、佛教青年服务团等组织。明真在此时认识了巨赞,二人意气相投,成为好友。明真也受巨赞法师思想的影响,感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义,投身于抗倭活动。

  南岳的“佛道教救难协会”,是民国二十八年(1939)五月在祝圣寺成立的。在成立大会上,选举出宝生老和尚为会长,祝圣寺方丈空也、南台寺方丈悟真、大善寺知客有缘,三元宫住持刘光斗四人为副会长。会下分股办事,由演文任训练股长、巨赞任宣传股长、曼慈任庶务股长、灵涛任书记长,而明真担任了文书股长。该会的组织大纲和宣言,都出于明真之手。他所撰写的标语中,有一条是“当汉奸的,生受国法,死堕无间”,曾传诵一时。民国三十年(1941年),湖南籍的道安法师,在桂林创办《狮子吼》月刊,明真也是撰稿人之一。

  传教不懈

  抗战胜利之后,明真法师仍驻锡南岳,先在祝圣寺的南岳佛学讲习所任教,后来南台寺住持了达、监院见宗二师,请明真法师到南台寺,另行成立“南岳佛学研究社”,由明真担任主讲,先后讲过《成唯识论》、《教观纲宗》等。当时同在研究社任教的尚有道屏、暮笳等法师。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明真法师曾应国立湖南师范学院师生之请,到该院讲唯识学,讲稿发表在当时的《海潮音》月刊上。

  反对内战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时当国共内战期间,国民政府兵源不继,湖南省政当局要征青年僧侣入伍当兵。南岳僧侣组织“湘桂僧青年联合请愿团”,由明真起草请愿团宣言,反对这项措施,宣言中声称∶“抗战时期,和尚当兵是为了救国,而今是内战,和尚不能参与。”

  支持解放

  是年秋季,明真法师在长沙福开寺做客,湖南佛学讲习所的教职员如大定、博明、自智、宝昙、戒圆等人,均视他为导师,不时向他请益。1949年8月,湖南解放,明真一度迁至湖南省武冈县,在乡间一所小庵暂居,等局势安定后,仍返回南岳祝圣寺。这时南岳特别区的人民政府,聘请他为工作人员,从事文物管理的工作。1950至1951年,湖南农村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明真以其一贯支持农村反封建的思想写过一篇〈写在南岳土改快要胜利完成时〉的文章,发表在《现代佛学》月刊上,他要求佛教徒支持这场运动。

  1952年冬,明真法师应长沙佛教界人士之请,出任长沙福开寺住持。翌年,在长沙市佛教徒大会上讲话,提出佛经上“随顺众生,恒不舍离”语作为原则,要求佛教徒在思想上念念不忘众生,为众生利益安乐着想;勉励出家人积极参加生产,以生产与修行两者结合起来,把生产当佛事,寓修行于劳动。后来,长沙市僧众生产合作社和尼众生产合作社,合并组成长沙市第一染织生产合作社,明真指示他的学生,青年僧人博明和戒圆,支持和推动这项工作。

  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在北京成立,明真法师出席了成立大会,当选为佛协理事。翌年,又当选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同年应北京的佛教协会之邀,到北京参与佛协的工作,以后就长期驻锡在北京。1956年9月,中国佛学院成立,由周叔迦居士任教务长,明真法师任副教务长。1957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明真当选为常务理事。

  1958年,他又被选为长沙市佛教协会会长,是年底,应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宗教事务处之请,于1959年返回湖南,参加《湖南省志.宗教志》的编纂工作。同时参加的还有南岳的僧侣曼慈、心专、戒圆、绍贤等法师。《宗教志》中的佛教篇章,由明真法师主编,从确定体例到搜集资料、编写目录、进行试写,明真伏案工作,以一年的时间完成初稿。唯这部《宗教志》,到1960年时因故中止,明真法师乃返回北京。

  1962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真当选为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这时他年已六十一岁,仍在佛学院开课,培育后进。

  文革受批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期间,佛教领袖人物,包括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巨赞法师在内,都受到斗争,明真也不例外。他在北京,原住在法源寺,后来被迫迁到广济寺,再被迫迁到伊斯兰经学院,后来又奉命再迁回广济寺。明真以佛家忍辱、无诤的精神,一切逆来顺受,泰然处之。叫他搬迁他就搬迁,叫他做某项工作他就做。不但做,而且是十分认真的做。烦恼当前,他当是修道的助缘,就这样他捱过了苦难的十年。到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明真老法师已经是七十五岁的老人了。

  高龄不懈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宗教活动。在1980年,于中国佛教协会的大会上,明真老法师又当选为佛协的副会长兼秘书长,同时也接受佛教协会的安排,出任北京名刹法源寺住持,兼任中国佛学院副院长。1985年,又被选为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长沙市佛教协会会长。是年他已高龄八十四岁,他不顾年迈,亲回湖南主持湖南佛教第一届代表会议,并主持省佛教协会和市佛教协会的成立。老法师回湖南开会期间,正是酷热的夏天。会后回到北京,以辛劳过度,患了脑血栓症,行动不便。自此以后,他写信、写文章等工作,就只能口述,而由侍者代为执笔了。

  1987年,明真老法师以八十六岁的高龄,继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会长赵朴初居士多方面关心他,他也感激不尽。他虽在病中,仍以奋斗不息的精神,授徒讲学,著述不辍,甚至于还接待海内外宾客。他的重要佛学著作,如《身非是“我”论》、《精神的试析》、《大乘百法明门论臆测》等,都是在这段时间内问世的,受到各方面的注视和好评。

  1989年春季,明真老法师健康衰退,他曾对侍者说∶“我今年已八十八岁了,也该死了。不死的多余时间,得以多念念佛。希望大家不要让我吃这样的药、那样的药。‘阿弥陀佛’四字便是我吃的药。”到了四月间病情增重,法源寺的执事人员,送他到中国中医研究院的广安门医院住院,延至5月17日,在众人念佛声中安详而逝。世寿八十八岁,僧腊六十六,戒腊六十五夏。

  成就

  明真老法师一生以从事僧侣教育、培育佛门人才的时候居多。他平时指导学生∶要将佛法融合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无我思想,建设人间净土。他一生清贫澹泊,从不享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平著作甚多,但大半都已散失,如今,搜集起来可编定成集的,约七十万字。主要的论着有《身非是“我”论》、《五蕴皆空的研究》、《大乘百法明门论臆测》、《什么是禅》等。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法舫法师专页
下一篇:慧僧法师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