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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康仁波切:摄类学讲记 三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来源:   作者:赛康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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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康仁波切:摄类学讲记 三

 

  (第三讲)(06,01,27,09)

  赛康仁波切讲授潘信慧翻译,2003/09/20

  因明的学习,在正式辩论之前,有一段前行—击掌,并念“迪…如是有法”。“迪”是文殊菩萨的种子字,念此种子字的意思是召请文殊菩萨的心智,祈请加持让我们能具有文殊菩萨般的智慧以讲闻佛法。

  辩经时立量者(出题者)先击掌一下再念“迪…如是有法。”随后才出题辩论,这是辩经的次序。立量者设立出一个有法,开始对立宗者(回答者)说:“有法…应是…。”这是第一种出题方式;第二种出题方式是:“有法…其意思是…应周遍。”;第三种方式是先引“一段经论内容,应无涵义可安立。”用这三种方式问对方。

  现以实例练习:

  出题者(立量者):有法名为永作者(一法师名),应是出家众。

  回答(立宗者):认同。

  出题者:何以故?(为何是)

  回答:具有比丘戒或沙弥戒之故。

  出题者:只要是具有比丘戒或沙弥戒者,就应周遍是(一定是)出家众。

  回答:认同。

  有法既已设立,后陈就是用以成立(支持)有法的,而因则是成立后陈的理由;一定要举出一个原因或理由,此即是辩式中的因。所以只要有一个问题,就必定有因可以设立出来,透过这种方式深入问答,就能把疑惑厘清,深入真相。就上例回答者说:“具有出家戒之故”,由此出题者马上又可依之设立有法,即:“有法破戒还俗者,应是出家众。”,回答者说:“何故”,出题者说:“具有出家戒之故”。回答者说:“不周遍”。这一段辩论中,回答者一开始就已认同只要具有出家戒就一定是出家众,但最后却又否认,所以这时候出题者就会以调侃的方式告诉回答者错了,这个方式是:“迪…,三转!(迪,还是文殊菩萨的种子字,三转是调侃回答者好象转了三圈,昏了头之意。)。

  接上例:

  出题者:迪…,三转!有法破戒还俗者应是出家众,因具有比丘戒之故。

  回答者:不周遍。

  (针对出题者所举出的因,回答者有二种方式回答,1.不周遍(不一定),2因不成立。)

  出题者:何故不周遍?

  回答者:具有比丘戒者不一定是出家众。(已与之前的回答矛盾)

  此时出题者必须重述一次回答者的话“具出家戒者,应不一定是出家众”,回答者一定只能答说认同。此时出题者会再次调侃回答者说:丢脸,丢脸!(藏音:哦——剎)。

  西藏有二句形容正在进行辩经者的话,就是“脸比岩山黑,心较雪山白”,岩山的表面凹秃不平,极为险恶,令人望之生畏,用以形容辩经者凶悍的表情,而不是指肤色很黑;雪山皓皓,纯洁鲜白,用以形容辩经者进行辩经的纯正动机。因此,辩经时的用语都是采强势和挑衅的语气,不使用询问语气”吗”这个字,而是始一出题便很强势、很主观的说:“有法…,应是…。”,而辩经规矩中,也制定回答者针对后陈只能答说认同或何故(表示不认同,反问出题者理由为何)?大家再重新练习。

  出题者:有法名为永作者,应是出家众。

  答:认同。

  出题者:为何是?

  答:具有出家戒故。

  出题者:具有出家戒,应周遍是出家众。

  答:认同。

  出题者:迪…三转。有法破戒还俗者,应是出家众。

  答:何故?

  出题者:因为具有出家戒之故。

  答:不周遍。

  出题者:何故不周遍?

  答:具有出家戒者,不周遍是出家众。

  出题者:具有出家戒者,应非周遍是出家众。

  答:认同。

  出题者:哦---剎,哦剎(丢脸,丢脸!)

  说"哦——剎"二次,同时带动作,先是右手(掌心向上)反击于左掌心,左手(掌心向上)再反击于右掌心。而"哦"字的中文意思是脸,"剎"字是热,指一个人害羞到脸红的意思。此时,出题者虽仅一人,但旁观者皆会一齐说丢脸,丢脸!

  透过这样的辩式,可循序一一往下追问,亦即出题者先是设立有法,之后是陈述有法的后陈,回答者针对后陈回答,出题者再依所回答的内容继续发问,如前例,若回答者不认同,则辩式如下:

  出题者:有法名为永作者,应非出家众。

  答:何故。

  出题者:有法名为永作者,应是出家众。

  答:认同。

  出题者:为何是?

  答:因得出家戒而无退失。

  出题者:得出家戒而无退失者,应周遍是出家众。

  答:认同。

  出题者:迪…三转。得菩萨戒而未退失者,应遍是菩萨。

  答:何故。

  透过以上的辩式得知,具出家戒者不一定是出家众,所以回答者一开始所陈述的因具出家戒的理由已瓦解,故再从另一角度出题,即"有法名为永作者,应非出家众",对方一定是回答“何故?”;接着出题者再说“应是出家众”。此处的“应是”是针对对方的不认同而反向续问,所以"应是"有反问对方的意味,此时对方会回答“认同”。接着出题者再追问认同所持的理由,回答者因之前回答的理由不充分,所以这次的回答较前更为圆融了,他说;“因得出家戒而无退失”,立论者再说:“得出家戒而无退失者,应周遍是出家众”,对方一定回答认同,立论者再以相似理由问道:“得菩萨戒而无退失者,应周遍是菩萨”。回答者反问“何故?”表示不认同。此刻,出题者可能暂不追问,而跳舞般一脚抬高,一手遮眼睛,原地绕圈,以此动作调侃对方自我矛盾。以手遮住一只眼睛是表示对方认同“得出家戒而无退失是出家众”,但却不认同同理的“得菩萨戒且无退失就是菩萨”,两者同理,却认同一个而否认另一个,就好似人原有双眼,却只睁开一只眼睛来看外物一般偏颇。

  由以上的练习,已学习了两种出题方式,一、是否的角度;二、周遍与否的角度。

  接着请看课本第478页,小理路,红白颜色,驳他宗的部份。其实这些内容很浅显,都是相同于小朋友的课程,不同的祇是我们的年纪比较大而已(仁波切幽学员们一默),此处的难点在于辩式本身,若能了解辩式,对于自已的观察能力非常有益。现在用前二句来做辩论练习,但先将文字修整一下。有人说,凡是颜色,应都是红。当然,依常理而言,无论谁都无法认同,但为了让大家习惯辩经用语而故持认同的看法。

  立论者:凡是颜色,应都是红。

  回答者:认同。

  “有法白法螺之颜色,应是红,因为是颜色之故。”你已承许此理周遍。由于才开始辩论而已,回答者绝不会轻易放弃自已的主张,所以会故意回答“不成立”,等于是说白法螺之颜色不是颜色,意指立量者对有法“白法螺之颜色”所陈述的理由“应是颜色”表示不认同。

  接着,立量者再提出:“有法白法螺之颜色,应是颜色,是白色故”。回答者一定是回答“不成立”,因不成立,不接受,所以立量者再说:“有法白法螺之颜色应是白,因为与白法螺的颜色是同一之故”。到此阶段,立量者已将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的部份依理成立。

  书中P479页第三行:“若沾根本许”,修改为“若许根本式”。此根本式即“有法白法螺之颜色,应是红,因是颜色之故。”至此,对方已认同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同时也已承许白色是颜色,于是,就可以继续破除“凡是颜色,应都是红”的主张,因此立量者续问:“有法白法螺之颜色,应非红,是白故。”对方既已承许白法螺的颜色是颜色,但是白法螺的颜色并非红色,可见得白与红都是颜色,而非颜色都是红。既然如此,自可成立颜色不一定是红色,为什么呢?因为白与红没有共同分,若白与红有共同分,就必定有一种既是白色又是红色的颜色。学习辩经时,要懂得分段来辩论,如何分段循序辩论很重要。

  学到此处,学员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本来就预先认定这门课很难,至此愈发觉得艰难了,心理可能会沮丧的想—怎么这么难。另外一种是突然懂了,而觉得怎么这么容易,这么无聊。

  现在做个民意调查,觉得怎么这么难的请举手(现场少数几位学员举了手)。觉得怎么这么容易、好无聊的,请举手。(有学员反应,可以选第三种吗?)

  由前例的辩论过程可了解,成立或陈述原因或设立理由时,至少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凡是颜色,应都是红。此时可从颜色的支分反证不一定颜色都是红,如青、黄、白等都是颜色的支分,但非红。第二种是举与红色相反的,两者没有共同分的颜色。

  这部份到此暂告一个段落。现在来复习“成实”。有关所知、有、存在、成实、所量、境、法,上一堂课已将涵义叙述过,以上各名相都是同义词,而所谓的同义词有二层意思:(一)文字本身的意义相同。(二)所指对象是同一个,既是指所知、有、存在,也是指成实、所量、境、法。例如:我叫雪歌仁波切、雪歌法师、滇津秋浪、图滇遍碟、图滇磊谢等,只要有人叫雪歌仁波切出来,此时我就要出来,叫雪歌法师、滇真秋浪等任何一个名字时,我都要出来,这就是名称不同,但指的都是同一个对象,此处所云的同义词就是指这种同义,而不是文字本身同义。这种同义必须具备八种条件,称为同义周遍八门,所以只要能在心境或心识上显现者,都可名之为所知、有、所量、成实、境、法。一旦是所知时,当然亦即是一切有、一切所量、一切成实、一切境、一切法。

  有或所知等皆可分成二大类:一是常法;一是无常法。所谓无常法,其特质是不常住、剎那变灭性。无常法包括了色(色法)、心识、不相应行法。因此所见、所闻、所能接触的色、声、香、味、触和任何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外在物质,包括心识、补特伽罗都是无常法。

  既然眼前我们所能感受到的都是无常法,也许就有人疑惑常法是否不存在?不是的。虚空的空分,虚空本身空的部份,就如世界即使到了坏空阶段,它还是存在、恒常不变。谈到虚空,千万不要连想到虚空中的云、光、明等,这些还是无常法。

  除了虚空的空分是常法以外,所见的色、声、香、味、触等法虽是无常法,可是在无常法之上存在着常法,亦即无常法之上有其不变异的自性。所谓不变异的自性是指此法无始以来不共、非自成之分,此分即其不变易的自性。所谓非自成,意为非由自己单方面所成。而此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始自色法初生时,直至变灭阶段,永远都存在。如同我们还在母胎里时,非自成之分就已存在,待出生,慢慢长大,我们在变化,但非自成之分一直都不变,永远不变。

  这种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是一种常法,而此常法有粗细之分,例如补特伽罗无我就有粗细之分,法无我亦有各种粗细之分。万法皆无自成的能力,因此由所遮破的自成部分的深浅不同,故有粗细不一的无我,此中无我即是常法。因此任何一法在其上都有四种无我,以瓶为例,其上就有粗分补特伽罗无我和细分补特伽罗无我、粗分法无我和细分法无我等四种,这四法都是常法。

  【瓶上怎么粗细分的补特伽罗无我?答:经部以下不承认法无我,此处是补特伽罗无我。当贪心对境于瓶时生起就有贪心执着心,自己本身有执着心瓶上的贪心合在一起,叫补特伽罗我执。这个我执看前面瓶上的我执是粗或细,当前面的我执是粗就粗,是细则此处也细;(?如何知道瓶上的心的粗细?)你刚才讲到补特伽罗无我是经部的,现在又讲粗细分的无我是中观的,这两个放在一起不乱吗?答:会乱,所以现在要讲,但此处主要讲常法。量分二:现量是无分别心的,比量是分别心。但分别心不一定是比量,如我执分别等颠倒分别。分别心有二:对境不存在的;对境存在的。经部认为:补特伽罗无我是常法,因他是分别心造作出来的。】

  问:凡是颜色应都是红。为什么开头没提到“有法”?

  答:辩论出题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先设立有法;第二种是先举出一段义理之后,再举出另一段义理,而前义必定是后义,就如同凡是颜色,应都是红的这种辩式;第三种是举出一段经论内容,例如念出心经的咒—爹雅他、噶爹、噶爹、巴日阿噶爹、巴日阿桑母噶爹、钵迪梭哈,再云此咒应无意义可安立。

  问:仁波切提到有些名相须要背,如果是需要背的名相,仁波切是否都会提醒我们,还是只要学过的相关名相,自己就要自动背来?第二问题是像这样的辩论方式,我们在家居士很想有机会学习,应如何练习比较好?

  答:(一)对于较重要的部分,我会交待大家背诵,名相涵义若能背起来,日积月累后,心中所了解的名相就会逐渐累积,非常有益于未来深入经论,例如进入中观或根本中论的学习等,都是非常有益的。(二)如何练习,不论课堂上或回家后,能有对象练习是最好的,我们第四周不用上课,你们可以自动来中心做辩论练习,学辩经不一定随时都要有师长在场。三大寺每年的文殊冬季辩经会上,此会探讨主题大都是俱舍论,首先会有一位学僧边读着经典,边假设说如果是这样,不就会怎样吗?有点像是自问自答,而在场其它僧众就会说你讲的那个可能不太对,应该是如何才对,或者说你所讲的与某部经典相违,而引经据论的反驳,在大众之中只要有一个人提出正确看法,众人都同时受益。因此大家若能一齐来辩论是极其有益的,而辩论时并不需要有师长在场,我们学习经论的过程,其实真正得自师长的只有百分之廿五,得自同年级学僧间的相互辩论是百分之七十五,因此辩论是非常重要的。

  问:(1)刚才仁波切最后讲到任何一法,在其上都有四种无我,这种说法是遍于一切宗派吗?还是某一些宗派才这么说?(2)自性是非自成之分、永远不变,这部分可否请仁波切再解释一下,请举其它例子让我们更清楚。

  答:(1)刚才所讲的是中观派的共同观点(包括自续派和应成派),此是依龙树菩蕯的随行者的讲法。补特伽罗无我和法无我二者,经部宗和毘婆沙宗只承许补特伽罗的二种无我;唯识宗则更承许二空,中观宗则直接承许空性,因此,补特伽罗二种无我、二空、空性,都是中观宗所承许的。(2)非自成的部分是永远都不变的,如同我们在母胎中,不论尚在胎中或出生后,一、二岁或现在的年纪,那个不共的非自成之自性是永不变易的。对于恒时不变的、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这"自性"换言之,即不共的非自成的“分”。此云自性,不共分有粗和细,最细的不共分就是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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