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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慧法师:摄类学 第九章 三自性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来源:   作者:善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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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慧法师:摄类学 第九章 三自性

 

  丁四 三自性

  三自性遍计  依他与圆成

  一切所知可分为三种自性

  此中分三

  戊一 遍计  戊二 依他  戊三 圆成

  今初

  戊一 遍计(遍计所执性) 分二

  己一 性相

  己二 分类

  今初

  遍计依分别  假立非法性

  有因如所知  无因为无法

  自相不成故  相无自性性

  仅依分别假立而非是法性者,谓遍计之性相。

  事相 如瓶体 虚空 所知 兔角等。

  遍计与相无自性性同义。

  己二 分类(言诠门分类) 分二

  庚一 相成就遍计所执

  此与无因遍计同义。

  如 声常、瓶常、补特伽罗我、兔角等。

  庚二 差别遍计所执

  此与有因遍计同义。

  如 虚空、所知等。

  戊二 依他(依他起性)

  非由自力生  依他因缘成

  依他同实法  生无自性性

  非由自力生,须依于其他因缘而生之法,是依他之性相。

  事相 如瓶。

  瓶未能自在而生,而须依近取因与俱生缘增上而生故。

  依他,生无自性性,事物三者同义。

  此中分为色、心、不相应行。

  唯识宗将依他起分为:

  1、清净依他起

  大乘五道乃至十地所摄之清净情器世间。

  2、不清净依他起

  由苦谛集谛所摄之不清净情器世间。

  戊三 圆成(圆成实性)

  断自所破分  胜义究竟性

  圆成谓空性  依他上破执

  断除自所破分之究竟实性,谓圆成之性相。

  成为清净所缘之法性。即胜义中之究竟本性。

  事相:如补特伽罗独立实有空。

  圆成,法性,空性同义。

  圆成实性是于依他起性上,遣除遍计所执后之法性。

  唯识宗将圆成实分为:

  1、不颠倒圆成实

  大乘圣者之根本智。而不许小乘圣者根本智为不颠倒圆成实也。以补特伽罗无我非圆成实也。

  2、无变异圆成实

  虚妄事依他起与虚妄遍计执所依之二者皆空,所得无遮之无为。

  即真如,法性。而此无变异圆成实与圆成实同义。

  如于夜晚,由错乱识,误将屋中草绳执为蛇,由起蛇觉,顿然恐惧,之后或由燃亮灯明,或由旁人告知,方知非蛇,由见绳故,怖畏顿去。此中,绳是为依他起,是自相成具作用故,而将其执为蛇,此“蛇”是遍计所执,是妄执而非有也,后以灯明或他人告知,始知真相,此是于绳――依他起上,破除“蛇”――遍计所执后,所见即是圆成实,如此喻,补特伽罗独立实有空即补特伽罗无我,或云人无我,所谓独立实有空者,以补特伽罗是依自之五蕴假立而有,离五蕴外独立实有之补特伽罗,即不观待五蕴积聚支分之补特伽罗,则无有故,若执为有,则是补特伽罗我执,是遍计所执故,依此观待五蕴支分积聚之补特伽罗(依他起)上,破除补特伽罗独立实有(遍计所执)之执,是为补特伽罗独立实有空(圆成实),此补特伽罗无我,是圆成实性,是补特伽罗之自性或究竟本性也。

  唯识宗,则许圆成实性,是法无我,即真如也,有部经部小乘宗见,以许有人无我,而不许法无我也。

  遍计、依他、圆成三者,与三自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三无自性(相无自性、生无自性、胜义无自性)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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