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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一、宗前敬序(注解)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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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一、宗前敬序(注解)

 

  注解

  1 仙人鹿苑,梵文为“mrga-dava”。

  2 《阿笈摩》,梵文为“agama”,指《四阿含》。

  3 “鹫岭”,梵文为“grdhra-kuda”。

  4 以说空性为行相。

  5 心外,谓遍计所执。

  6 即依他起。

  7 谓舍第一俗谛。

  8 《华严》:东晋佛陀跋陀罗译六十卷,唐实叉难陀译八十卷,有藏文本。

  9 《深密》:《相续解脱经》二卷,刘宋求那跋陀罗译;《解节经》一卷,陈真谛译;《解深密经》五卷,唐玄奘译。有藏文本。

  10 《如来出现功德庄严》:未译出。据下文及《大乘义林章》卷三〈唯识章〉曾引一颂云:

  如来无垢识,是净无漏界;解脱一切障,圆镜智相应。

  11 《摄论》卷一〈十殊胜品〉云:《阿毗达磨大乘经》中善入大乘菩

  萨于薄伽梵前所说。所引“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一颂,即此经文。

  12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四卷,刘宋求那跋陀罗译;《入楞伽经》十

  卷,元魏菩提留支译;《大乘入楞伽经》七卷,唐实叉难陀译。有梵藏文本。藏文并有两释。

  13 《厚严经》:别译有《大乘密严经》三卷,唐地婆诃罗译;《大乘密严经》三卷,唐不空译。有藏文本。

  以上六经,均明所知依阿赖耶识。余如《胜鬘经》、《无垢称经》,以及《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等,虽为论所多引者,但不直明所知依阿赖耶识,故不列属六经范围。

  14 《瑜伽》:《菩萨地持经》八卷,北凉昙无谶译,相当〈菩萨地〉。《菩萨善戒经》九卷、刘宋求那跋摩译,相当《地持经》,藏文有德光海云注。《决定藏论》三卷,梁真谛译,相当〈抉择分〉初三卷。《瑜伽师地论》一百卷,唐玄奘译,部分有梵本,另有藏文本,汉藏有最胜子或胜友释,藏有德光海云部分译文。

  15 《显扬》:《显扬圣教论》二十卷,唐玄奘译。陈真谛译《三无性论》相当该论卷十六〈成无性品〉。

  16 《庄严》:《大乘庄严经论》﹝藏作世亲释﹞十五卷,唐波罗颇迦罗密多罗译,有梵藏文本,藏文另有安慧无性等释。

  17 《集量》:陈那造,主要明识三分义,有藏文本,并有注释。

  18 《摄论》:《摄大乘论》三卷,梁真谛译,又元魏佛陀扇多译,又隋笈多译,又唐玄奘译。有《摄论·世亲释》十五卷,梁真谛译;《摄论·世亲释》、《摄论·无性释》各十卷,唐玄奘译。本论暨两释均有藏文本。

  19 《十地》:《十地经论》,世亲造,十二卷,元魏菩提留支译。有藏译本。

  20 《分别瑜伽》:无全译本。《摄论》卷二曾引两颂如云:

  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

  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21 《观所缘缘》:别译有《思尘论》,陈那造一卷,陈真谛译。《观所

  缘缘论》一卷,唐玄奘译,有藏文本。《观所缘缘论释》,护法造一卷,唐义净译。

  22 《二十唯识》:《唯识论》,世亲造一卷,元魏般若留支译;陈真谛译《大乘唯识论》;《唯识二十论》一卷,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宝生论》五卷,护法造,唐义净译。论本有藏文,并有律天﹝或作调伏天,藏文“vinita-deva”﹞释。

  23 《辩中边》:《中边分别论》,世亲造三卷,陈真谛译;《辩中边论》三卷,唐玄奘译。有梵、藏文本。

  24 《集论》:《大乘阿毗达磨集论》七卷,无著造,唐玄奘译。有梵、藏文本。另有师子觉释本。安慧糅合成《杂集论》十六卷,藏文本传为最胜子释。《杂集论》又名为《对法》,此下皆取《对法》名。

  25 谓《解深密经》卷二。

  26 《瑜伽》卷七十五中至卷七十八末,全引《解深密经》文。卷七十六末出三时说教文。

  27 《瑜伽》卷七十六引《解深密经》云:

  广慧当知!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众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湿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有色界中,具二执受,无色界中,不具二种。广慧!此名阿陀那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随逐执持故。亦名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摄受、藏隐,同安危义故。亦名为心,由此识,色、声、香、味、触等积集滋长故。

  28 唐实叉难陀译《华严经》卷十九〈升夜摩天宫品〉云:

  譬如工画师,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画,诸法性如是。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皆无尽。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东晋佛跎跋陀罗译本卷十作“一切从心转”﹞。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晋译本卷十作“心亦非是身,身亦非是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诸法性,一切唯心造﹝晋译作“心造诸如来”﹞。《大般若经》卷四百六十七第二分〈无杂品〉云:

  谓诸菩萨作是思惟:诸行如幻,虚妄不实,不得自在。亦如虚空,无我、有情、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见者,皆不可得。唯是虚妄分别所起,一切皆是自心所变。谁诃毁我,谁骂詈我,谁凌辱我,谁以种种瓦石刀杖加害于我,谁复受被凌辱加害?皆是自心虚妄分别,我今不应横起执著。如是诸法由自性空胜义空故,都无所有。此上两段文。智周《演秘》曾略引以证“此依多分”之意。《大智度论》卷八亦有颂云:

  佛法性虽空,亦复不断灭;虽生,亦不常;诸行业不失。诸法如芭蕉,一切从心生。若知法无实,是心亦复空。若有人念空,是则非道行。诸法不生灭,念有,故失相;有念,堕魔网;无念,则得出;心动,则非道;不动,是法印。若依顿门,三时则依多分而说。

  29 晋译《华严经》卷四十四云“复与五百大声闻俱”。

  30 《枢要》卷首以三门辨释,第一叙论所因,第二解论题目,第三判释本文。第一叙论所因当此中二门,即第一门及第四门。

  叙论所因者,《瑜伽论﹝最胜子﹞释》略作是言:“诸有情类﹝原无,乃引时增﹞无始时来于﹝一切﹞法﹝处中﹞实相无知﹝疑惑、颠倒﹞,僻执、起惑﹝原作“起诸烦恼”﹞、发业﹝原作“发有漏业”﹞,轮回五趣﹝受三大苦﹞,如来出世,随﹝其所﹞宜﹝方便﹞为说﹝种种妙法﹞处中妙理﹝“妙理”原作“实相”﹞,令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达诸法非空非有。远离疑﹝惑、颠倒、僻﹞执,﹝以下《枢要》更依意引﹞起处中行,随应灭障,各自修满,得三菩提,证寂灭乐。

  佛涅槃后,因彼大天﹝五事: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入、道因声起。佛后百余年,分成上座、大众两部﹞部执竞兴,多著有见。龙猛菩萨证极喜地,集大乘无相空教,造《中论》等,究畅真要,除彼有见。次有﹝“次有”二字原作“圣”﹞提婆等诸大论师造《百论》等,弘阐大义。由是,众生复著空见。无著菩萨位登初地,证法光定,得大神通。事大慈尊,请说此《﹝瑜伽师地﹞论》,理无不穷,事无不尽;文无不释,义无不诠;疑无不遣,执无不破;行无不修,果无不证;正为菩萨,令于诸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证大菩提;广为有情常无倒说,兼为余乘令依自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证。以下属四、说教年主,姑略。

  31 见《瑜伽》卷二十一〈有种姓地〉;《大乘庄严经论》卷一〈种姓品〉;《佛地经论》卷一〈入楞伽经集一切佛法品〉。

  32 《瑜伽》卷三十七云:

  云何所成熟补特伽罗?谓所成熟补特伽罗略有四种:一者、住声闻种姓:于声闻乘应可成熟补特伽罗。二者、住独觉种姓:于独觉乘应可成熟有情。三者、住佛种姓:于无上乘应可成熟补特伽罗。四者、住无种姓:于往善趣应可成熟补特伽罗。余详卷二十一〈种姓地〉。有云:

  问:此种姓名,有何差别?答:或名种子,或名为界,或名为性﹝藏文作“rav-bz/in”﹞。

  二乘对菩萨乘有所谓不定,虽无文示,以义出之。如《入楞伽经》则直出不定种姓。

  33 本论卷三原文为:

  已入见道诸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证解阿赖耶识,故我世尊正为开示。或诸菩萨皆名胜者。虽见道前未能证解阿赖耶识,而能信解求彼转依,故亦为说。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34 此文为释《解深密经》中,“阿陀那识甚深细”文。

  35 “离二边”是指离有、无等二边。

  36 唐译七卷《楞伽》卷二云:

  复次,大慧!有五种种姓:谓声闻乘种姓、缘觉乘种姓、如来乘种姓、不定种姓、无种姓。

  大慧!云何知是声闻乘种姓?谓若闻说于蕴、界、处、自相、共相,若知,若证,举身毛竖,心乐修习;于缘起相,不乐观察。应知此是声闻乘种姓。彼于自乘见所证已,于五、六地断烦恼结,不断烦恼习,住不思议死,正狮子吼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修习人无我,乃至生于得涅槃觉。

  大慧!复有众生求证涅槃,言:我能知我、人、众生﹝即有情﹞、﹝命者﹞、养者、﹝士夫﹞、取者﹝即数取趣﹞,此是涅槃。复有说言:见一切法因作者有。﹝藏文等作“依因而有”﹞此是涅槃。大慧!彼无解脱,以未能见法无我故,此是声闻乘及外道种姓,于未出﹝离﹞中,生出离想。应勤修习舍此恶见。

  大慧!云何知是缘觉乘种姓?谓若闻说缘觉乘法,举身毛竖,悲泣流泪。离愦闹缘,无所染著。有时闻说现种种身,或聚或散神通变化,其心信受,无所违逆。当知此是缘觉乘种姓。应为其说缘觉乘法。

  大慧!如来乘种姓所证法有三种:所谓自性无自性法﹝以无自性为自性之法,魏译十卷《楞伽》一分为二“一者、证实法性,二者、离实法证性”。藏文同唐译﹞、内身自证圣智法、外诸佛刹广大法。若有闻说此一一法及自心所现身财,建立阿赖耶不思议境﹝藏文作“自心所显现自身、阿赖耶、受用、所依不可思议境界”﹞,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此是如来乘姓。

  大慧!不定种姓者,谓闻说彼三种法时,随生信解而顺修学。

  大慧!为初洽地人而说种姓,欲令其入无影像﹝显现﹞地,依此建立。

  大慧!彼住三昧乐声闻,若能证知自所依﹝阿赖耶﹞识,见法无我,净烦恼习,毕竟当得如来之身。尔时世尊即说颂言:预流、一来果、不还、阿罗汉,是等诸圣人,其心悉迷惑。我所立三乘、一乘及非乘﹝藏文作“无乘”﹞,为愚夫少智﹝藏文作“劣智”﹞、乐寂诸圣说﹝以上谓三乘、一乘及无乘皆对机方便说﹞。第一义﹝藏文作“胜义”﹞法门远离于二取﹝藏文“rnam rig gbis po”﹞,任于无﹝二﹞境界,云何建立三乘?诸禅,及无量、无色,三摩提乃至想受灭,唯心不可得﹝藏文作“唯心中非有”﹞。

  复次,大慧!此中一阐提﹝梵文为“icchantika”;藏文为“dod chen po”。《枢要》卷上云“是乐欲义。乐生死故”﹞何故于解脱中不生欲乐?大慧!以舍﹝魏译作“焚烧”,藏文作“弃舍”﹞一切善根故,为无始众生起愿故。云何舍一切善根?谓谤菩萨藏言:此非随顺契经,调伏解脱之说。作是语时,善根悉断,不入涅槃。云何为无始众起愿?谓诸菩萨以本愿、方便,愿一切众生悉入涅槃。若一众生未涅槃者﹝《枢要》卷上云“以众生界无尽时故,无姓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萨无成佛期”﹞,我终不入。此一住一阐提趣,此是无涅槃种姓相。

  大慧菩萨言:世尊!此中何者毕竟不入涅槃?佛言:大慧!彼菩萨一阐提知一切法本来涅槃、毕竟不入,非舍善根。何以故?舍善根一阐提,以佛威力故,或时善根生,所以者何?佛于一切众生无舍时故。是故菩萨一阐提不入涅槃。《枢要》卷上云:

  怜愍一切众生,化尽一切众生界,即大悲菩萨是也。

  即亦与《涅槃经》卷二十七“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及《佛性论》卷二“一切众生是如来藏”,有性与有姓有其不同。非不可会通。

  37 《大般若经》卷五百九十三云:

  善勇猛菩萨言:我今哀愍一切众生,为作利益安乐事故,请问如来应正等觉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何以故?甚深般若波罗蜜多通摄声闻、独觉、菩萨及正等觉一切法故。唯愿世尊哀愍我等,为具宣说如来境智。若有情类于声闻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能证得自无漏地;于独觉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离。若有情类于无上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证无上正等菩提。若有情类,虽未已入正性离生,而于三乘姓不定者,闻此法已,皆发无上正等觉心。唯愿如来应正等觉为答所问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令诸有情善根生长。复次,世尊!我今不为下劣信解诸有情故,请问如来应正等觉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以下不为“守贫穷心”、“懈怠懒惰”,乃至“以利规利”等“种种秽恶诸有情”请说般若,以不易投机,难化故尔,亦实非无姓者。

  38 见《庄严经论》卷一〈种姓品〉。

  39 《枢要》云:

  《大庄严论》第一卷〈种姓品〉说五种种姓,三乘定,及不定,四同《瑜伽》﹝彼(《庄严经论》)论说种姓为“功德度(藏文作“grol ba”,即使解放义)义故。度者,出生功德义”。又云“种姓有体,由四种差别:一、由界差别,二、由信差别,三、由行差别,四、由果差别。由界差别者,众生有种种界无量差别,如《多界修多罗》(藏文作“ba ru ra'i mdo”)说。由界差别故,应知三乘种姓有差别(藏文作“由此众界如是不同,又须所当信故,有三乘种姓不同”)。由信差别者,众生有种种信可得,或有因力起(藏文无此句),或有缘力起,能于三乘随信一乘,非信一切。若无姓差别,则亦无信差别。由行差别者,众生行行,或有能进(藏文作“ves par sgrub”,即决定成办义),或有不能进。若无姓差别,则亦无行差别(种姓是因,信行等为缘)。由果差别者,众生菩提有下中上。于果相似故(藏文作“果与种子自性同故”)。若无姓差别,则亦无果差别”。又云“菩萨(藏文无“菩萨”二字)种姓品类略有四种:一者、决定,二者、不定,三者、不退,四者、退堕。如其次第,决定者遇缘不退;不定者遇缘退堕(藏文作“即彼决定不决定,由诸缘故;如其次第不引夺,及引夺”)。以上说三乘种姓定不定已,彼论说无姓中有二种而非一种云“无般涅槃法者,是无姓位。此略有二种:一者、时边(《枢要》谓“时边”,梵文为“kalanta”藏文作“de'i dus su”,“即于尔时”)般涅槃法(藏文作“无般涅槃法”),二者、毕竟无涅槃法。时边般涅槃法者,有四种人:一者、一向行恶行,二者、普断诸善法,三者、无解脱分善根,四者、善根不具足。毕竟无涅槃法者,无因故,彼无槃涅种姓。此谓但求生死,不乐涅槃人(“此”等十一字藏文无)”﹞。《枢要》卷七引《庄严论》所说义后,云“故余义同前”。《枢要》又述经教异说云:

  《法华经》﹝卷一〈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一切诸世尊,皆说一乘道﹞”。以教准机,唯有一大机。

  《涅槃》﹝北凉昙无谶译卷二十七〈师子吼菩萨品〉云 ﹝“善男子!一切众生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是故我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亦言:

  师子吼者,是﹝原作“名”﹞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又云:

  众生亦尔,皆悉有心,凡有心者悉皆当得﹝原作“定当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义﹞故,﹝我常宣﹞说﹝一切﹞众生唯﹝原作“悉”﹞有佛性。......﹝“以无明覆故,不能得见。......烦恼覆故,不能得见”。彼经亦此前文云“乃至一阐提亦有佛性。一阐提等无有善法,佛性亦善。以未来有故,一阐提等亦有佛性。何以故?一阐提等定当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譬如有人家有乳酪,有人问言:汝有酥耶?答言:我有酪,实非酥。以巧方便定当得故,故言有酥”﹞。《枢要》又引《摄论·世亲释》卷一云:

  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缆藏﹝sutranta﹞,二、毗奈耶藏﹝vinayanta﹞,三、阿毗达磨藏﹝abhidharmanta﹞。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别故,则成二藏:一、声闻藏,二、菩萨藏。此三及二,何缘名藏?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

  引已解云:

  不论独觉及不定、无姓,有别广教,则分为二。如十力中,根上、下,智力亦唯有二。《枢要》又引《胜鬘经》卷一〈摄受章〉第四云:

  谓离善知识、无闻、非法众生,以人天﹝藏文有“能得福德”之修饰语﹞善根而成熟之;求声闻者,授声闻乘;求缘觉者,授缘觉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是名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任荷负四种重任﹝藏文作“堪负较大地为重四种重任。四重担:一、大海,二、诸山,三、草木,四、众生”﹞。引后《枢要》解云:

  此中以通从别,有姓为三,无姓为一。而该经下文〈一乘章〉第五又云:

  摄受正法者,是摩诃衍﹝梵文为“mahayana”﹞。何以故?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世尊!如阿耨大池﹝梵文为“an-avatapta”,藏文为“mtsho ma dros pa”意为“无热”﹞出八﹝藏文作“四”。该经《述记》谓南河分五,合余三本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世尊!又如种子﹝藏文“种种种子”,并等取“草木、药、林”﹞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则一切法皆以大乘为其根本,二乘、无姓等,亦然。《枢要》卷上又总合会众说云:

  次叙同者,余文如前自处和合。《楞伽》所说二种阐提:初、是断善根具邪见者,后、是菩萨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时;后必不尔。以众生界无尽时故,无姓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萨无成佛期。然第五姓合有三种:一名一阐底迦,二名阿阐底迦﹝梵文为“an-icchantika”﹞,三名阿颠底迦﹝梵文为“atyantika”;藏文为“gtan du ba”﹞。一阐底迦,是乐欲义,乐生死故;阿阐底迦,是不乐欲义,不乐涅槃故。此二通在断善根人,不信、愚痴,所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萨,大智大悲所熏习故。阿颠底迦,名为毕竟无涅槃性故。此无姓人亦通前二名也。前二久久会当成佛,后一必不成。《楞伽》但说其前二者,有姓阐提。《庄严》通说有姓、无姓二种阐提。《瑜伽》唯说无姓一种阐提。《楞伽》二种断善:果必当成,因现未成,断善根故。《楞伽》大悲﹝阐提﹞,因现定成,果必不成。以众生界无尽时故。无种姓者,现当毕竟二俱不成。

  合经及论,阐提有其三种:一、断善根,二、大悲,三、无姓。无起现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姓四句分别:一、因成果不成:谓大悲阐提。二、果成因不成:谓有姓断善阐提。三、因果俱不成:谓无姓阐提、二乘定姓。四、因果俱成:谓大智增上,不断善根而成佛者。《涅槃》据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说其一。《摄论》据有姓利钝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经》﹝刘宋求那跋摩等译卷一、北凉昙无谶译《地持经》卷一,及玄奘译《菩萨地》卷三十五﹞依﹝菩萨种姓﹞有无二类别说有无二姓。

  又涅槃经依有姓利、钝以分二;无姓为一故,病分有三﹝卷十一〈现病品〉云“世有三人其病难治:一、谤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阐提。如是三病,世中极重。悉非声闻缘觉菩萨之所能治”。此三病专说无姓,余如后引﹞。《法华经》化不定姓,不别分别,总相说三。《般若》说请问入道,但说有姓,非无姓﹝亦不为有若干现障者请说,如前已引﹞。《胜鬘经》喻负四重担,隐不定姓。以通从别,不越三类故﹝又说二乘世、出世法,具出于大乘﹞。《楞伽》依有姓以辨当成、不当成。虽说有五,不说无姓。《庄严论》中具别分别因果之性,俱不现行。第五虽二,不说大悲﹝阐提﹞。《瑜伽》总谈生类姓之有无,虽陈五姓,第五之中不说大悲﹝阐提﹞及断善者。大乘有姓,众所共许。定姓二乘及无姓者,人所不悉。如《瑜伽》六十七〈决择﹝分﹞〉中说﹝《瑜伽》卷二十一〈本地分声闻地种姓地品〉说有六种不住种姓补特伽罗相,并说“无般涅槃法补特伽罗住决定聚,彼若遇缘,若不遇缘,遍一切种毕竟不能得般涅槃”。为有疑无无种姓法,卷六十七〈摄决择分声闻地〉辨正云“如〈本地分〉说住无种姓补特伽罗,是名毕竟无般涅槃法。此中或有心生疑惑:云何而有毕竟无般涅槃法耶?(一、说无疑起难。)应诲彼言:汝何所欲诸有情类种种界性、无量界性、下劣界性、胜妙界性、为有耶?为无耶?若言有者,无有毕竟无般涅槃法补特伽罗,不应道理!若言无者,经言诸有情类有种种界性,乃至胜妙界性,不应道理!(一、教理并违答。众生皆是如来藏,人人皆有佛性,指真如依因或建立因,非如种子为生起因,二者不可混同。)如是诲已,复有难言:如有情类虽有种种界性,乃至胜妙界性,而无有无根(藏文作“dbav po med pa”)有情。如是无般涅槃法,何故不尔?或应许有无根有情!(二、有情无根难。)应诘彼言:汝何所欲无根者,为是有情,为非有情?若是有情,外无根物,应是有情!然不应理。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许有无根有情者,不应道理!(二、假设非例答。)如是诲已,复有难言:如作刹帝(梵文为“ksatriya”)已,或时复作婆罗门(梵文为“brahmana”)、吠舍(梵文为“vaicya”)、戍陀罗(梵文为“cudra”)。如是乃至作戍陀罗已,或时乃至作刹帝利,又作捺落迦(梵文为“naraka”)已,或乃至作天,乃至作天已,或时乃至复作捺落迦。如是何故不作无般涅槃已,或时复作有般涅槃法耶?(三、诸界互转难。)应诘彼言:汝何所欲?诸刹帝利乃至戍陀罗,及捺落迦,乃至诸天,为有一切界耶?为独有一界耶?若有一切界者,喻不相似,不应道理!若独有一界者,先是刹帝利,或于一时乃至作戍陀罗,先是捺落迦,或于一时乃至为天;不应道理!(四、非喻乖理难。)如是诘已,复有难言:如刹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无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五、应具界诸难。)应诘彼言:汝何所欲?诸无般涅槃法界,诸有般涅槃法界,此二界为互相违耶?为不相违耶?若互相违,而言无般涅槃法,(藏文有“界”字,合上下文。)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者,不应道理!若不相违,即此补特伽罗是无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应道理!(七、互违无别答。)如是诘已,复有难言:如现见有一地方所,于一时间无金种姓,或于一时有金种姓。于一时间无有牟尼、真珠、琉璃等种姓,或于一时间有彼种姓。于一时间无盐种姓,或于一时有彼种姓。于一时间无种种相界(藏文作“'byuv khuvs”)种姓,或于一有彼种姓。如是先是无般涅槃法种姓,何故不于一时或有般涅槃法种姓耶?(六、无应转有难。)应诘彼言:汝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无此种姓,后有此种姓。或先有此种姓,后无此种姓。如是先有声闻定种姓,后无是种姓,乃至先有大乘定种姓,后无是种姓,或先无定种姓,后有定种姓耶?若言尔者,顺解脱分善根应空无果!又若尔者,立(即“安立”)定种姓,不应道理!若不尔者,汝言无般涅槃法者先住无种姓已,后住有种姓,如有地方所;有般涅槃法者先住有种姓已,后住无种姓,如地方所者,不应道理!(五、法喻不齐答。)又应责彼:汝何所欲?无般涅槃法下劣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为即于此生转成般涅槃法?为于后生耶?若言即于此生者,汝意云何?彼遇佛法僧已,于现法中为能起顺解脱分善根?为不能耶?若言能者,彼遇佛法僧已,于现法中能起顺解脱分善根,而言无般涅槃法者,不应道理!若言不能者,彼遇佛法僧已,于现法中不能起顺解脱分善根,而言转成般涅槃法者,不应道理!若言后生方成般涅槃法者,汝意云何?彼为先积集善根故,于后生中遇佛法僧能起顺解脱分善根耶?为先不积集善根耶?若言先积集善根者,彼即于此生中遇佛法僧能起善根,而言于后生中方成般涅槃法者,不应道理!又如彼因应空无果!若言先不积集善根,是则前后相似,俱未积集善根,而言于后生中方成般涅槃法非即此生中者,不应道理!(六、纵转不成答。)”﹞

  问:何故《楞伽》不说无姓,《瑜伽》不说大悲阐提?答:教所被机,时众别故。《楞伽》为显大悲菩萨是第五姓。五种种姓皆谈有故,遂隐五中无姓不论。《瑜伽》据理,五姓类别。纵断善者入前姓中。据用虽无,种姓体有故。大悲、断善,即是第一,或第四中。但说无姓为第五中,所以不说大悲菩萨。以下《枢要》始引《瑜伽》卷六十七长文证有无姓:

  《大般涅槃经》卷九〈如来性品〉云:复有良医,过八种术能除众生所有病苦,唯不能治必死之病。是大涅槃大乘经典亦复如是,能除众生一切烦恼,安住如来清净妙因,未发心者令得发心。唯除必死一阐提辈。又云:佛为众生说有佛性,一阐提辈流转生死,不能知见。以是义故,名为不见如来所作。

  又证有二乘云:如来之性,声闻独觉所未曾闻。《华严经》卷四十〈离世间品〉,说菩萨有十种退失佛法中第四云:乐求声闻及缘觉乘失佛法道。《大乘庄严经》卷一云:余人善根无他利故,余人善根涅槃时尽故。菩萨善根不尔。

  又说种姓由四种差别而有体中第一差别云:由界差别者,众生有种种界无量差别。如《多界修多罗》说,由界差别故,应知三乘种姓差别。

  此外又由信、行、果差别三乘种姓不同。北凉译《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五〈高贵德王菩萨品〉云:云何菩萨信顺一实?菩萨了知一切众生皆归一道。一道者,谓大乘也。诸菩萨为众生故,分之为三。此则乘即唯一,机即有三。《摄论》卷一〈总标纲要分〉云“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从所知依、所知相,乃至彼果智体﹞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枢要》以此说一乘教者,为“引摄不定姓等故”,不只是为大乘种姓,如云:

  《佛地经论》卷三云:由此法界,一切有情心相续中平等有故,说如是言:一切有情是如来藏。一切有情皆有佛性。为引不定种姓有情令心决定趣大乘故。就有如来种姓有情,说如是言:一切有情,皆当作佛。如有说言:一切无常、一切皆苦。如是皆说少分一切,非全一切。若不尔者,便违所说五种种姓。诸佛功德应当有尽。无所度故。

  魏菩提留支译世亲《法华经论》说四种声闻中,有二种可得授记云:我不轻汝,汝等皆当得作佛者,示现众生皆有佛性故。言声闻人得授记者,声闻有四种:一者、决定声闻,二者、增上慢声闻,三者、退菩提心声闻,四者、应化声闻。如来授记谓应化者、退已还发菩提心者。若决定者、增上慢者,二种声闻根未熟故,不与授记。菩萨与授记者方便令发菩提心故。又依何义佛说三乘名为一乘?依同义故,授诸声闻大菩提记。言同义者,以佛法身、声闻法身,彼此平等无差别故。以诸声闻、辟支佛等乘不同,故有差别。以彼二乘非大乘故。《枢要》又云:

  《楞伽》、《瑜伽》五种姓差别故。如是非一﹝证有二乘种姓经数甚多﹞。量云:二乘之果应有定姓。乘所摄故。如大乘者﹝以上理证二乘种有﹞。

  又《枢要》以下以教及理证有无种姓者,今别引《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五〈迦叶菩萨品〉云:

  如汝先问断善根人﹝非由永拔善根种子﹞有佛性﹝理性﹞者,是人亦有如来佛姓,亦有后身佛姓﹝行性﹞。是二佛姓,障未来故,得名为无。毕竟得故,得名为有。是分别答﹝答有四种:一、定答,二、分别答,三、随问答,四、置答﹞。该经卷二十六〈高贵德王菩萨品〉云:

  如来初开涅槃经时说有三种:一者、若有病人得良医药及赡病人,病则易差。如其不得,则不可愈﹝指声闻种姓﹞。二者、若得不得,悉不可差﹝即指一阐提﹞。三者、若得不得,悉皆可差。陈真谛译,世亲《佛性论》卷二云:

  故经中说:一阐提人堕邪定聚,有三种身:一、本性法身﹝即下文“自性”﹞,二、随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者,即真如理﹝即“佛性”是无为法﹞。随意身者,即从如理起﹝即大乘种姓﹞。佛光明为怜愍阐提二身者,一、为令法身得生﹝即了因所作﹞,二、为令加行得长修菩提行,故观﹝佛性﹞得成。复有经说:阐提众生决无般涅槃姓。若尔,二经便自相违!会此二说:一了,一不了,故不相违。言有性者,是了说;言无性者,是不了说。故佛说:若不信乐大乘,名一阐提。欲令舍离一阐提心,故说作阐提时,决无解脱。若有众生自性清净,永不得解脱者,无有是处。故佛观一切众生有自性故,后时决得清净法身。”﹝参看以上所引《佛地论》卷三文﹞......此上引教为证。《枢要》立有无姓量云:

  所说无姓决定应有。有无二姓随一摄故。如有姓者。或圣所说故,如说有姓。以上引《枢要》卷上所说义补充《述记》讫。

  40 《唯识枢要》中无文,乃见《大乘义林章》卷一〈总料简章〉,殊详。今只引少分。如云:

  夫论宗者,崇、尊、主义。圣教所崇、所尊、所主、名为宗故。且如外道、内道、小乘、大乘,崇尊主法,各各有异;说为宗别。

  41 即执依他起性外,定有遍计所执体。

  42 〈十地品〉及《瑜伽》。

  43 如《十地经论》卷八〈现前地品〉第六引经文云:

  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论云:

  一切三界,唯心转﹝起﹞故。《瑜伽》卷一云:

  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卷五十一以下,〈摄决择分〉又广分别。

  44 即护法等十人。

  45 详见下文“教兴年主”及《枢要》卷上“叙论所因”。

  46 识相、识性。

  47 遍计所执非因缘法,故非有。

  48 识即依他起。

  49 谓契经体略说有二种。

  50 《瑜伽》卷八十一原文作:

  经体有二: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是能依,如是文、义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

  51 如理《义演》云:

  《佛地》一师者,即龙军论师。与无性同计故。

  52 《摄论·无性释》卷一云:

  贯穿缝缀,故名为经﹝藏文作“谓由说故,名之为经”﹞。此中随堕八时﹝藏文作“随所乐欲”。义净谓梵本此处为“iccha”而非“asta”,后者为昼夜各四之八时,前者为乐欲。与藏文合﹞闻者识上直﹝说﹞非直说﹝灵泰《抄》谓“直说”为长行,“非直说”为偈颂﹞。聚集显现,以为体性。若尔,云何菩萨能说,非闻者识?彼能说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说。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于梦中得论咒等。

  53 《大般若经》第二分〈帝释品〉。

  54 《文殊问经》:梁僧伽婆罗译卷中〈字母品〉第十四。

  55 《般若》云:

  具寿善现复告彼﹝天子﹞言:我曾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不说一字,汝亦不闻,当何所解?何以故?诸天子!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文字言说皆远离故。由此于中说者、听者,及能解者,皆不可得。《文殊问经》云:

  若无有字,此谓涅槃。若有字者,则是生死。

  56 见《摄论·无性释》卷一。

  57 见《佛地经》卷一。

  58 《摄论·无性释》已如上引。《佛地经论》云:

  有义: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闻者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虽亲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强缘、名为佛说。由耳根力自心变现,故名我闻。

  59 《佛地经论》卷一云:

  有义: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此文义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为佛说。闻者识心虽不取得,然似彼相分明显现,故名我闻。

  60 《摄论》卷一云:

  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61 “升摄波”,梵文作“wijwapa”;藏文作“wiv wa pa”。

  62 《瑜伽》卷六十四原文为:

  我所证法乃有尔所,而不宣说。何以故?彼法不能引义利故。

  63 《唯识二十》云:

  以诸有情自他相续,诸识展转为增上缘,随其所应,二识决定。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

  64 此指《无垢称经》。

  65 《无垢称经》卷二原文为:

  一切有情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一切圣贤亦如也,至于慈氏亦如也。

  66 此指《华严》等。

  67 《瑜伽》卷一云:

  如是等心不相应行法,唯依分位差别而建立故,当知皆是假有。又说名身及句身是诸法自性及差别增言假立。

  68 见《瑜伽》卷五十四。“色蕴摄彼十处”,《大乘义林章》卷一〈总标纲要章〉作“色蕴摄彼十处、界等”。又说“色蕴摄一蕴全,十界、十处全,一界、一处少分”心为性,色为用。心指自体分,色指相分。实与假亦和性与用配合。名身等为增语假立,依声上屈曲差别安立。而声又是耳识相分。色蕴、十处、十界亦为用。而对名身等假,又为实、为性。

  69 “讫”字,如理《义演》牒文作“说”,余作“讫”。

  70 “离”字,金陵本误作“虽”。

  71 “假”字,《金藏》作“教”。

  72 《对法》卷一原文:

  世所共成者,谓世俗所说。成所引﹝藏文作“grub pas bstan pa”﹞者,谓诸圣所说。遍计所执者,谓外道所说。

  73 “若”字,《金藏》有,余无。

  74 即依他、圆成。

  75 “对法论”三字,《金藏》有,余无。乃指卷四。

  76 《对法》卷三原文:

  五取蕴、十五界、十处全,及三界、二处少分是有漏,谓除最后三界、二处少分。圣道眷属,及诸无为,非有漏故。

  77 《佛地经论》卷一说“据二乘境界,粗相相似”。本论卷十有同文。

  78 此指《十地经论》卷一及卷二。

  79 《金藏》作“善”,余作“者”。下一同。

  80 “二”字下,灵泰《抄》有“者”字。

  81 《十地经论》卷一云:

  画者,喻名、字、句身。何以故?依相说故。风者,以喻音声。说者以此二事说,听者以此二事闻。《十地经论》卷二云:

  下半偈“说上法妙音,喻相应善字”,示现何事?以何事?云何事?依止何事?示现何事者,所谓上法﹝即殊胜法﹞。以何事者,谓妙音声﹝藏文只作“音声”﹞。云何事者,譬喻、相应﹝藏文作“gtan tshigs”即成因﹞。依止何事者,谓依上善字﹝藏文作“诸字”﹞,我一切善说。又相应﹝藏文作“'thad pa”,有许可义﹞者,譬喻共相应﹝藏文作“gtan tshigs dav ldan pa”﹞。善﹝藏文作“mbam-pa bid”即平等性﹞字者,有二种相:一、随方言:音善随顺故。二、字句圆满﹝“圆满”藏文亦作“平等”﹞:不增不减,与理相应﹝藏文作“ran-pa ”﹞,故名善字。

  82 “般”字,金陵作“波”。

  83 魏菩提流支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卷下云:

  复有疑:若一切善法满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则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说法无记法故。为断此疑,重说胜福譬喻示现何义。偈言: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此义云何?虽言所说法是无记,而能得大菩提。何以故?以远离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以是义故,此法能为菩提因。又言无记者,此义不然。何以故?汝法是无记而我法是记。偈言“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故。

  84 本论卷二云:

  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由此法词,二无碍解,境有差别。声与名等,蕴处界摄,亦各有异。法缘名等,词缘于声。

  85 《金藏》有“法”字,余无。原作:

  于无量说法、无量法句文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愚。

  86 意即“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者”。

  87 “是”字,原作“谓”。

  88 即于能诠总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现一切名句字故。于后后慧辩

  陀罗尼自在者,谓词无碍解。即于言音展转训释总持自在,于一音声中,现一切音声故。

  89 谓本论卷十。

  90 谓《佛地经论》卷一。

  91 《佛地经论》云:

  有义:十八界通有漏、无漏,皆有善性。本论卷十云:

  佛成就者,虽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摄。

  92 见《摄论·无性释》卷一。

  93 同上。

  94 “八时”,藏文作“欲乐”。义净依梵文原本所说,如上已叙。

  95 《瑜伽》卷八十一原文为:

  如说诸行无常,有起尽法;生必灭故,彼寂为乐。

  96 “率”字,金陵本误作“卒”,下同。

  97 “及次”二字,《金藏》无。

  98 《瑜伽》卷第三:

  从此无间,或时散乱,或耳识生,或五识身中随一识生。若不散乱,必定意识中第二决定心生。

  99 〈总料简章〉举“诸恶者莫作”五字为例,说字、名、句三身识上聚集。

  100 《枢要》无文。 而《大乘义林章》卷一〈总料简章〉云:

  说“诸”字时,余“恶”等字并在未来。唯有一字,及依一字所成之名,于心上现。此即一字成名之义。亦有一字不成名者﹝梵、藏语多是﹞非此所明。复言“恶”时,余“者”等字并在未来。其前“诸”字,虽入过去,现无本质,由熏习力,唯识变力,仍于此念,说“恶”字时,心上显现。即有二个一字,一个字身,两个一字所成名,一个一字所成名名身,一个二字所成之名。又言“者”时,有三个一字、两个字身:一谓“诸恶”,二谓“恶者”,以二合说,下应准知。不可隔越合,故无“诸者”合名、字身。一个三字多字身,三个一字所成之名。二个一字所成名名身,如前字身二二合说。一个一字所成名三名名身。论虽以二说,今取三字名名身名多名身。多名之身不取四字者﹝如诸行无常已成句故﹞,下准应知。两个二字所成之名,亦二二合说。一个二字所成名名身;一个三字所成之名......。 下可准知。

  101 即如前已引《佛地经论》卷一,一师云:

  有义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闻者识上文义相生......。

  102 《佛地经论》卷一,另一师云:

  有义: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闻者识心虽不取得,然似彼相,分明显现......。

  103 审前文意,龙军与无性主张同。

  104 “皆”字,余作“应”,唯《金藏》作“皆”。

  105 本论卷十云:

  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为欲利乐诸有情故,善于十方示现种种变化三业,成本愿力所应作事。又云:

  二、他受用:谓诸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住十地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令彼受用大乘法乐。

  106 “所摄”二字,《金藏》无。

  107 指《瑜伽》卷三十八。

  108 “等”,取《摄论·世亲释》卷一、《显扬》卷六、《对法》卷十一。

  109 如《瑜伽》卷三十八云:

  当知于彼十二分教,方广一分,唯菩萨藏,所余诸分,有声闻藏。

  110 《金藏》作“缆”,余作“览”。

  111 即《法华经》〈方便品〉。“等”,取《胜鬘经》卷一〈摄受章〉、《涅槃经》卷二十七〈师子吼菩萨品〉。

  112 即说:大乘之外,有二乘。

  113 《金藏》作“或”,余误作“无”。

  114 意即:处处经论同说,大乘之外有二乘。

  115 《大乘义林章》卷四〈诸乘章〉云“或说四乘”。〈诸乘章〉引《善戒经》卷一〈序品〉:

  金刚菩萨言:世尊!若有众生当堕三恶途,我能遮持令不堕落。以此证有人天乘。引《胜鬘经》说“荷四重任”,首云:

  谓离善知识、无闻、非法众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即求三乘者之外、有求人天乘者。又引《大般若经》卷五百九十三,说三乘姓决定者外,有不定姓乘云:

  谓有情类虽已入正性离生,而于三乘姓不定者,闻此法已,皆发无上正等觉心。

  116 “前三摄”至“无姓”十六字,《金藏》作“不定种姓初三乘摄”八字。

  117 谓菩萨及二乘。四乘亦尔。

  118 《枢要》无文。 《大乘义林章》卷五〈诸藏章〉以十门分别诸藏中第八“师资建立 门”云:

  此诸藏教几佛所说?几通弟子?如《瑜伽论》第八十一中解﹝十二分教中第十二分﹞。论议经﹝梵文为“upadewa”;藏文为“gtan la dbab par bstan pa'i mdo”﹞云:“论议经﹝“经”字原无,乃引时增文﹞谓诸经典循环研核﹝藏文作“从诸经藏决定引发”﹞摩怛理迦﹝梵文为“matrika”;藏文为“ma mo”有根源义﹞。﹝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摩怛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自广分别”藏文作“显示”﹞诸法体相。又于是处诸圣弟子已见谛迹﹝藏文作“gz/i mthov ba”﹞,依自所证,无倒分别﹝藏文作“无失显示”﹞诸法体相,此亦名为摩怛理迦。﹝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毗达磨﹝梵文为“abhi-dharma”;藏文为“chos mvon pa”。此下《瑜伽》续云“犹如世间一切书、算、诗、论,皆有摩怛理迦(藏文作“犹如文字论,工巧之初基,乃文字摩怛理迦”)。当知经中,循环研核诸法体相,亦复如是。又如诸字,若无摩怛理迦(藏文亦作“phyi mo”),即不明了。如是契经等十二分圣教,若不建立诸法体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无杂乱(藏文作“无歧异”)宣说法相,又即依此摩怛理迦解释所余(原作“所余解释”,依藏文改正)诸经义者,亦名论议”﹞。

  由此文故。传受释云:许佛灭后,十二分中,论议一分;三藏之内,对法一藏;通弟子说。所以者何?唯此对法及论议教弟子所造,义理与佛意无有异。若应颂﹝梵文为“geya”;藏文为“dbyavs kyis bsbad pa'i sde/”﹞等,必与佛说殊。改佛本颂故。逗机说经,待犯说戒,非佛自说,余不信故。由此设令佛灭后,有诸弟子造偈颂等,皆名论议,及名对法。如释﹝十二﹞缘起,仍名对法藏,及名论议经。以极推寻诸妙理故。意欲诠辨诸法相故。若弟子造,非教藏摄,教藏便摄圣教不尽。故佛灭度后,弟子所造,皆是对法,论议所摄。若佛在时,对佛前说,佛所许可,说于三藏十二分教,一切无遮。如诸经中,此义非一。由如是义,佛灭度后,声闻、菩萨二藏皆通弟子所造。

  《普耀经》﹝八卷西晋竺法兰译。《方广大庄严经》十二卷,唐地婆诃罗译。二经皆叙佛在世时,八相成道,包括涅槃事迹,显为释迦牟尼寂灭后,弟子等所说﹞中所说三藏,皆通弟子之所说也。三藏之内,唯对法藏通弟子说;六藏之中,二对法藏亦弟子说。若佛自说,及对佛前诸弟子说﹝如《摄论》等﹞二、三、六﹝藏﹞,一切无遮。然此经﹝指《瑜伽》﹞中,且论弟子见谛者说。举其胜者,显离诸失,有所证故。若实而论,通取未见圣谛者造,亦是彼摄。

  119 “慧”字,《金藏》无。

  120 《摄论》序亦同。

  121 即公元第四世纪。

  122 已佚。

  123 即公元第六世纪。

  124 今只依《枢要》叙之。如其三门辨释之第一“叙论所因”中,引最胜子《瑜伽师地论释》所说有见、空见,及《瑜伽》中宗三时教诸部已,乃云:

  时有筏苏畔徒菩萨﹝梵文为“vasubandhu”;藏文为“dbyig gben”﹞唐言“世亲”。无著菩萨﹝梵文为“asavga”;藏文为“thogs med”﹞同母弟也﹝为健驮逻国“gandhara”人。参看《大唐西域记》卷二﹞。位居明得,道邻极喜﹝居见道前﹞。亦博综于三乘,乃遍游于诸部。知小教而非极,遂回趣于大乘。因闻诵《华严·十地品》、《阿毗达磨·摄大乘品》﹝即《摄论》﹞,遂悔谢前非,流泣先见,持刀截舌用表深衷。其兄﹝无著﹞处远,经三由旬﹝梵文为“yojana”其约四十二余公里﹞遥舒一手,止其自割,说以利害:汝虽以舌谤法,岂截舌而罪除?早应赞颂大乘,以悔先犯。菩萨敬从兄诺。因归妙理。兄乃嘱以《十地经》,付﹝疑“咐”﹞以《摄大乘》本,令其造释。故此二论﹝均有藏文﹞创归大乘之作也。

  既而久蕴玄宗,情恢奥旨,更为宏论,用畅深极。采撮幽机,提控精邃,遂著《唯识三十颂》,以畅大乘之妙趣也。万象含于一字,千训备于一言﹝实为大乘哲学总结性典籍,如日丽中天﹞。道超群典,誉光众圣。略颂既毕,广释方陈,机感未符,杳从冥往。

  125 “达磨波罗”,梵文为“dharmapala”;藏文为“chos skyov”。

  126 “达罗毗荼”,梵文为“dravida”。“毗”字,《金藏》误作“弭”。

  127 即“建志补罗”,梵文为“kabcipura”。

  128 《大唐西域记》卷十,谓“此国大臣之长子也”。于“王姬下降礼筵之夕”,忧心惨凄,远遁出家。

  依玄奘所传如是。而西藏达若那他﹝梵文为“taranatha”﹞十六世纪所写《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五章,则谓出于诗人世家,并通晓诸大诗人诗作,曾从陈那学,住持那烂陀寺﹝梵文为“nalanda”﹞三十余年,为寂天﹝梵文为“wantideva”﹞等之师。恐传说有误。

  129 “渊”字,《金藏》作“深”。

  130 《枢要》卷上云:

  然护法菩萨造二万五千颂,名《杂宝声明论》,西方以为声明究竟之极论,盛行于世。

  《声明论》,藏译有“candragomin:varna”﹝藏文为“yi ge'i mdo”,即《字经》﹞;“dharma pala: virva-sutra-nama﹝藏文为“yi ge'i mdo'i 'grel pa”,即《字经释》﹞。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说“颂有三千”,释有“十四千颂”。

  131 护法之著作,除《声论》外,只汉译中有玄奘译《广百论释》、义净译《成唯识宝生论》,及《观所缘缘论释》。

  132 如《大唐西域记》卷五破外道事。

  133 《金藏》作“域”,余作“城”。

  134 “寠”,“瞿字上声”,如理《义演》、《金藏》作“上声”,余作“去声”,《大唐西域记》卷八直作“瞿”字。

  135 “寠拏末底”,梵文为“guvamati”;藏文为“yon tan blo gros”。

  136 四主:以人、宝、象、马四主,配东西南北四方。

  137 《大唐西域记》卷八摩揭陀国﹝magadha﹞有伽蓝,为其慧伏数论

  外道之处。汉译中有真谛所译《随相论》一卷,藏文中有对世亲《缘起经论》之广解。藏传《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五章谓曾注释《俱舍论》及《中论》,后者与安慧相顺,均斥清辨﹝梵文为“bhavya”;藏文为“legs ldan 'byed”﹞与其弟子“sampraduta”同时,并皆与东方之“balapuri”长期辨论,终胜之。

  138 “悉耻罗末底”,梵文为“sthiramati”;藏文为“blo gros brtan pa”。

  139 《西域记》作“坚慧”,与德慧并称。

  140 《杂集论述记》卷一云:

  大圣无著具广慧悲,集《阿毗达磨经》所有宗要,括《瑜伽师地论》一切法门,叙此本文﹝即《集论》﹞,演斯妙义。觉师子﹝梵文为“buddha-sijha”﹞禀承先训,更为后释。安慧闲其本末,参糅两文。藏传造释者为最胜子,译者曾将《集论》本文与释文加以整理,另作一译本。因此形成两译本。

  141 藏文中有安慧《俱舍论真实义广解》。

  142 藏传安慧少时即师事世亲,曾注解《中观》颂,及世亲著作。善大小乘法相。

  143 《西域记》卷十一谓摩腊婆国﹝梵文为“malava”﹞,即南罗罗国﹝梵文为“lata”﹞。藏传《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三章作“dandakaranya”。

  144 即解释《俱舍》。

  145 谓解释《大乘庄严经论》、《辩中边论》、《五蕴论》﹝三种只有藏文﹞,及《宝积经》。﹝据藏传说﹞汉译中有《广五蕴论》,传为安慧所造,与藏文《五蕴论广释》为不同本。

  146 “畔徒室利,梵文为“bandhuwri”。

  147 “难陀”,梵文为“nanda”。

  148 “胜军”,梵文为“jayasena”,玄奘曾从之学“唯识决择论”。

  149 即《成唯识论》卷二。

  150 《金藏》作“此”,余误作“北”。

  151 如本论卷二云:

  有义:种子皆熏故生。

  152 “戍陀战达罗”,梵文为“wuddha-candra”。

  153 《西域记》卷四石桀迦国﹝梵文为“takha”﹞都城西南十四五里奢羯罗﹝梵文为“wakala”﹞故城,有世亲造《胜义谛论》处。

  154 “质呾罗婆拏”,梵文为“citrabhanu”。

  155 “亦世亲同时也”六字,《金藏》无。

  156 “形虽隐俗”,即在家人。

  157 “毗世沙密多罗”,梵文为“viwesamitra”。

  158 藏文中有《瑜伽释》,传为胜友所造。与汉译最胜子《瑜伽释》有少部分相同,而较广,对前四卷有解释。

  159 “辰那弗多罗”,梵文为“jina putra”;藏文为“rgyal ba'i sras”。

  160 藏传曾造《集论释》,藏文中有《三宝赞注》及《称颂如来名贤劫庄严鬘》。汉译有《瑜伽释》。

  161 “若那战达罗”,梵文为“jbanacandra”。

  162 藏文中有《略显瑜伽师修习义》。

  163 最胜子与智月二人有《瑜伽释》。

  164 《金藏》作“颖”,余作“类”。

  165 《枢要》卷上“叙论所因”中,叙世亲造颂未得广释之后云:

  后有护法等十大菩萨,赏玩颂文各为义释。虽分峰昆岫竦干琼枝,而独擅光辉颖标芬馥者,其唯护法一人乎!菩萨果成先劫,位克今贤。抚物潜资,随机利见。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厌无常以禅习。乃誓不离于菩提树。以经三栽禅礼之暇,注裁斯释,文遒旨远,智赡名高;执破毕于一言,纷解穷于半颂;文殊水火,则会符胶漆;义等江湖,乃疏成清浊;平郊弭弭,耸层峰而接汉;堆埠峨峨,夷穹窿以坦荡;俯钻邃而无底,仰寻高而靡际;疏文浅义,派演不穷,浩句宏宗,陶甄有极;功逾千圣,道合百王。

  时有玄鉴居士﹝有以玄鉴为居士之名者,非是﹞,识凤鸡之敛羽,委麟龙之潜迹;每罄所资,恒为供养,深诚固志,物竭积年。菩萨诱掖多端,答遗兹释﹝即“唯识三十论”唯一稿本,其门人如胜友等恐亦未见﹞,而诫之曰:我灭之后,凡有来观,取金一两。脱逢神颖,当可传通﹝稿本孤传,只待其人﹞。

  终期既渐,奄绝玄导。菩萨名振此州,论释声超彼土;有灵之类谁不怀钦?朝闻夕殒,岂不吝金璧?若市趋贤,如岳迭货。五天鹤望,未辄流行﹝还未易手﹞。大师睿发天资,微假修谒。无神迹而不瞻礼,何圣教而不披讽?闻斯妙理﹝识宝,知音。如叩斯感﹞,殷俯谛求。居士记先圣之遗言,必令先贤之是嘱,乃奉兹草本,并《五蕴论释》﹝此释为何未译。可能与《三十论》大同之故。安慧亦有《五蕴广释》与《三十论》配合﹞。

  大师赏玩,犹睹圣容,每置掌中,不殊真说。自西霏玉牒,东驰素象,虽复广演微筌,赏之以为秘诀。及乎神栖别馆,景阻炎辉,清耳目以润思,荡心灵而绎妙,乃曰: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言:我有美玉韫椟藏之。谁为善价,我今沽诸!﹝以上为此教兴主之一,上承世亲移植东土。﹞

  基夙运单舛,九岁丁艰,自尔志托烟霞,加每庶几缁服。浮俗尘赏,幼绝情分,至年十七,遂预缁林。别奉明诏,得为门侍。自参预三千,即欣归七十,必谐善愿,后承函丈。不以散材之质,遂得随伍译僚,即事操觚,餐受此论。初功之际,十释别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润饰、执笔、检文、纂义,既为令范,务各有司。数朝之后,基求退迹,大师固问,基殷请曰:自夕梦金容、晨趋白马,英髦间出,灵智肩随。闻五分﹝《瑜伽师地论》有五分:本地分、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以心祈;揽八蕴﹝《发智论》有八品,《大毗婆沙论》因之亦有八蕴﹞而遐望。虽得法门之糟粕,然失玄源之淳粹﹝实多已华化﹞。今东土荣赉,并目击玄宗。幸复擢秀万方,颖超千古,不立功于参糅﹝糅合为一部,其功不只在于翻译,中间实有编纂之力;连同《述记》备忘与参稽,直成一家绝学。玄奘曾在那烂陀寺讲《唯识决择论》,已兆其端矣﹞,可谓失时者也。况群圣制作,各驰誉于五天;虽文具传于贝叶﹝后世只存安慧释论,有梵藏文本,余已不见﹞,而义不备于一本;情见各异,禀者无依。况时渐、人浇、命促、慧舛!讨支离而颇究,揽殊旨而难悟!请错综群言以为一本﹝缩百为一﹞,楷定真谬,权衡咸则!久而遂许,故得此论行焉。大师理遣三贤,独授庸拙。

  此论也,括众经之秘,包群圣之旨。何滞不融?无幽不烛?仰之不极,俯之不测,远之无智,近之有识。其有隐括五明,披扬八藏﹝《菩萨处胎经》谓:一、胎化藏,二、中阴藏,三、摩诃衍方等经,四、戒律藏,五、十位菩萨藏,六、杂藏,七、金刚藏,八、佛藏。大众部则谓菩萨声闻各有四藏。即三藏之外加杂藏﹞,幽关每拥,玄路未通。喻犹毫毳岳盈,投之以炎烁;霜冰石间积,沃之以煨景。信巨夜之银辉,实昏旦之金镜矣。虽复本出五天,然彼无兹糅释。直尔十师之别作,鸠集犹难,况更摭此幽文﹝盖指草本﹞,诚为未有!斯乃此论之因起也。

  166 本论卷一云: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167 即本论卷十末。

  168 如本论卷一云: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二重障故。若证二空,彼障随断。断障为得二胜果故。安慧《唯识三十论》卷首有文大意相同。

  169 “本师”,指世亲。

  170 例于本论之情,义准释师亦尔。《金藏》作“然例于本论之情,义准释师亦尔”。余本只作“尔”字。

  171 《俱舍论》卷一云:

  稽首接足,故言敬礼。

  172 瞿波,梵文为“gopa”,世亲弟子,曾释《唯识二十颂》。

  173 余本有“僧祇”二字,《金藏》无,《归敬章》亦无。

  174 《大乘义林章》卷十二〈归敬章〉云:

  身业礼者,神变轮﹝摧伏运转,故名为轮﹞因;语业礼者,记说轮因﹝“记”谓识别他心﹞;意业礼者,教诫轮因。又亦即是神境、他心、漏尽通因﹝如次配三业,如智周《演秘》解﹞又显发生三业满善。善三业者总摄一切业道尽故﹝已见《述记》上文﹞。又须凭力,假大威神。若敬不圆,凭威不尽。《瑜伽》卷二十七云:

  复有诸相圆满教授。其事云何?谓由三种神变教授。三神变者,一、神境神变﹝“作用难测,名之为神;转易不定,称之为变”﹞,二、记说神变,三、教诫神变。由神境神变,能现种种神通境界,令他于己生极尊重;由彼于己生尊重故,于属耳听、瑜伽、作意,极生恭敬。由记说神变,能寻求他心行差别。由教诫﹝藏文作“rjes su bstan pa”,《大乘义林章》卷十八〈三轮章〉云“教授(藏文作“gdams vag”)、劝其善生,教诫、惩其恶灭﹞神变,如根、如行、如所悟入,为说正法,于所修行能正教诫。故三神变能摄诸相圆满教授。

  175 见《摄论·世亲释》卷首。

  176 见本论卷九。

  177 “即”字,原作“谓”,下一同。

  178 “又”字,原作“复”。

  179 “二种”,原作“二性”。

  180 “即”字,原作“谓”,下一同。

  181 《枢要》卷上:

  依初三性,略有十种:一、唯说真如为圆成实:名本实性,证此清白,名内证净。二、总说无漏名为圆成实:菩提、涅槃,皆是唯识性,名菩提性。获悟净菩提、菩提断,皆名菩提故。三、总说有为依他事——唯识性、悟断净。四、唯说有漏依他——幻识性、断除净。五、唯说所执妄取性——遣之净。六、圆成对依他——真俗性、断得净。七、圆成对所执——真妄性、遣证净。八、以依他对所执——心境性、遣断净。九、以圆成对依他——所执幻实性、取舍净。十、以圆成依他对所执——空有性、遣悟净。但无圆成所执对依他为唯识性,以隔越故,又理无故。

  182 如理《义演》、《金藏》、金陵本作“小”。《抄》、《秘蕴》作“少”。

  183 如《枢要》卷上云:

  归敬福田中又有三释:一、敬涅槃而非菩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俱敬涅槃、菩提。

  初敬涅槃而非菩提,涅槃四义﹝自性、有余、无余、无住﹞,体皆真如。并唯识性。此皆通在缠、出缠二位。体性虽净,在缠名因分。分者,位也。今之所敬,意归满位;为迷悟依。迷故,生死;悟故,涅槃。有舍,有得。真如虽性净,离杂染时假说新净,说为转依。虽亦得菩提,而今非所敬。第九卷说二乘满位名解脱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原文为“二乘所得二转依果,唯永远离烦恼障,无殊胜法故,但名‘解脱身’。大觉世尊,成就无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今唯识性是。满分净者,简于因位,不名法身故。又此涅槃,随其假实,总有四种:唯识性者,自性清净涅槃;满清净者,有余、无余二种涅槃,要果圆时方证得故;分清净者,即无住处涅槃,许十地位已证得故。涅槃虽有四,体总真如。又下论云:又为开示谬执我、法,迷唯识者,令达二空,于唯识理如实知故。此以真如迷悟依故,偏敬之也。又二乘涅槃,唯假择灭。大般涅槃三事圆满。三事有二:一、体三名三事,二、义三名三事。能观智慧、所观法身、离诸系缚假择灭等,名为解脱,名体三事。一真如上有智慧本性,故名摩诃般若;出缠之位,功德法本,名曰法身;性离生死,名曰解脱;一如之上义有三故,名义三事。随其所应,二乘唯得一解脱故。三乘同坐,今归大般涅槃,名满清净者。凡真如者,为无为故,三乘所求之根本故。虽果智净,意敬所诠﹝“诠”疑“证”﹞。

  次敬菩提而非涅槃者,菩提即是四智品法。二智在因得:谓妙观、平等;余二智,果位中得。总而言“者”。菩提因已得,今显所敬,意取满分。虽通二乘果位,今取大乘二障都尽,名“清净者”。以菩萨人意趣菩提,不趣涅槃;所以断障,唯断所知障,犹留烦恼障。涅槃通得,菩提独成。今显所敬异于二乘,及显得果异于二乘,故唯敬菩提,不敬涅槃也。

  《摄论》﹝卷三﹞颂云: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智。今论所言“唯识性”者,此是菩提事唯识性。又即真如,显是菩提所证体性,而意取彼能证菩提。

  又“菩提”言,通因果智。因中二智,分清净者;果中二智,满清净者。故皆归敬。后双敬菩提及涅槃者,唯识性,是涅槃;满分清净,是菩提。意显涅槃本性净故,不言满分。其大菩提四智品法,因时已得,而不圆明;今唯取满清﹝原作“分”,今依义改﹞净者。故各别也。下第九云: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故今归敬,将欲释论,但敬菩提、涅槃二果,不敬余也。故下序云“断障为得二胜果故”,乃至广说﹝如续云“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由前证故,故本论师所以作论。今既释论,敬意须同,即以所趣为所敬法。若不敬之,便不趣故。

  184 《义演》、《金藏》作“准”,金陵本误作“唯”。

  185 即第七啭声,于格。

  186 第四啭声,为格。

  187 唐义净译《金刚经论释》卷上云:

  由诸圣人并从真如清净之法所显现故。

  188 “善逝体所生”,指慈氏。

  189 “教我等师”,指无著。

  190 “先”等四字,原作“当先归礼二所敬师,方可造论”十二字。

  191 “敬”等四字,原作“先应归礼,论本大师”八字。

  192 具云:复应归礼开阐法义的本师。

  193 “安慧”,《大正藏》作“安惠”。

  194 “诸法所依”以下,《对法》卷一原文作:

  是契经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无师自悟诸法实性,一切教起所依处故。从此无间,圣弟子众依法随学。法为依者,法界所流故。经释二师亦契如来所说正法一分,无倒闻、思、修行。为依止故,随而造论。

  195 《枢要》卷上续云:

  虽有七解归敬田,然依本义,唯取疏四解中但敬人而非法,本、释二师。

  196 以下于三宝六重问答。

  197 即《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优波离品〉。

  198 如《报恩经》卷六云:

  问:佛若以法为师者,于三宝中何不以法为初?答曰:法虽是佛师,而法非佛不弘。所谓道由人弘,是故佛在初。

  199 “故”字,《金藏》无。

  200 见《成实论》卷一〈吉祥品〉说。《金藏》无此文。

  201 《成实论》卷一原文为:

  又此三宝于一切世间第一吉祥。如吉祥偈云:佛、法及众僧,是名最吉祥。

  202 《成实论》卷一〈福田品〉云:

  又经中说谁施主家有持戒比丘受供养已,入无量定,是施主家得无量福。众中有入无量三昧、无相三昧、无动三昧,能令施主得无量报,故名福田。

  203 参看《成实论》卷一〈十力品〉及〈无畏品〉等。

  204 《佛地经论》卷一首,颂云:

  稽首无上良福田:三身、二谛、一乘众;我今随力造此论,为法久住济群生。

  205 《摄论·世亲释》归敬颂中云:

  由无分别有大悲,生死涅槃俱不住。由摄妙慧巧方便,究竟至极自他利。如是世尊等所觉,等所开示微妙法,若能于此善修行,必获寂然甘露迹。诽谤决定没无底,甚久无能大苦海。学无学僧居道果,普胜一切所余僧;善逝无垢功德河,真实于中而沐浴。为世无上良福田。虽复投于微少法,而便广大如地空。慧者由斯得解脱。故我至诚身、语、思,频修无倒归命礼。《摄论·无性释》归敬颂云:

  稽首大觉诸如来,无上正法、真圣众,为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释《摄大乘》。

  206 《对法》即《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语见该论卷一首,归敬颂。

  207 “诸”等八字,《金藏》无。

  208 如《大毗婆沙论》卷一百零三云:

  此中法者,谓独觉身中,三无漏根等学无学法;菩萨身中,二无漏根等诸学法及苦集灭三谛。缘彼无漏信,名法证净。此中僧者,谓声闻身中学无学法,缘彼无漏信,名僧证净。道邑《义蕴》云:

  唯独出世,不得名僧,故法中摄。善根者,谓三无漏根。萨婆多过去有体,三根具有。大乘唯有后二,无所未知可当知故。萨婆多计菩萨二根亦法中摄。唯独出世,未成佛故。

  209 “有二”二字,《金藏》无。

  210 见《涅槃经》卷十〈如来性品〉。

  211 “见”字,原文作“计”。

  212 此句中,《金藏》为“具能调善方便故”。

  213 四缘见《瑜伽》卷六十四初。

  214 见《显扬》卷六。

  215 如《瑜伽》卷六十四等说:

  归依有三种:谓佛、法、僧。

  216 《瑜伽》卷六十四云:

  当知归依有四正行:一、亲近善士,二、听闻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随法行。

  217 同体及别体,亦见《大乘义林章》卷十六〈三宝章〉。

  218 〈三宝章〉六门分别:一、明种类,二、出体性,三、释名字,四、辨废立,五、显差别,六、解妨难。《显扬》卷六〈摄净义品〉云:

  归三种分别者,一、成就,二、建立,三、差别。

  219 《瑜伽》卷八十二“赞叹为自利”。

  220 《显扬》第十三〈赞佛广略门〉,与《瑜伽》卷八十二同。

  221 《胜鬘经》云:

  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无比不思议,是故今敬礼﹝变化身﹞,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受用身﹞;一切法常住﹝法身﹞;是故我归依。知一切尔焰﹝梵文为“jbeya”,该经《述记》云“此翻为‘境’,亦名‘智母’。以能生智故”﹞,智慧身自在;摄持一切法﹝指摩诃般若﹞是故今敬礼。解详该经《述记》。

  222 即〈三宝章〉。

  223 “法”字,《金藏》无。

  224 即第七啭声。

  225 即第四啭声。

  226 《枢要》卷上又云:

  以唯识性第七啭声中说,所于声也,非所依声。以第七声通根境故。﹝根为所依﹞此为能差别。满分净者,为所差别,第四啭声中说。以一切所敬皆以第四所为声中说。若唯识性亦所敬者,应第四声摄。

  227 《枢要》卷上又云:

  颂下两句造论意中,略有五句:一、但为法而不为人:欲令法义当广流布等。虽复说言利乐有情,有情利乐,令法不灭。以下句释上句也。如说有情依教修行,三宝种姓不断绝故。由此律云:“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不说利生。二、但为有情不为正法:菩萨修行本以利生。虽释彼说,意为利乐诸有情故。显上句释下句也。《显扬》﹝归敬颂﹞云:显扬圣教慈悲故,文约、义周,而易晓。”三、双为法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地论》﹝归敬颂﹞云:为法久住济群生。四、所为无住涅槃:释彼说,大智;利乐,大悲;二种熏修,速疾证得无住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故《对法论》﹝归敬颂﹞云:由悟契经及解释,爰发正勤乃参综﹝该论《述记》云“参者,和义;综者,集义”﹞。此意为得无住涅槃亦可说言双非人法故。五者、自利利他令法久住三义故造论:“释彼说”,令法久住。“利乐”,益于他。此二既施,即为自利。故《摄论》﹝无性释归敬颂﹞云:“为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释《摄大乘》。”故为五意而造论也。

  228 原作“安慧”。今存梵藏文本安慧所造《唯识三十论》均无归敬颂。准前文义,定为“护法”。

  229 “伽陀”,梵文为“gatha”。

  230 如《枢要》卷上云:

  释题目者,梵云“毗若底﹝梵文为“vijbapti”,原有小注云“丁你反,翻识也”﹞”,“磨怛刺多﹝梵文为“matrata”,原有小注云“翻唯”﹞,“悉底﹝梵文为“siddhi”,原有小注云“成也”﹞”,“奢萨怛罗﹝梵文为“wastra”,原有小注云“论也”﹞”。应云“识唯成论”,顺此唐言“成唯识论”。梵音“成唯识论”于﹝三性中﹞女声内以呼之。

  或云“毗若底磨怛刺多毗输度迦﹝梵文为“vi-wuddhaka”,原有小注云“净也”﹞。“奢萨怛罗”应云“识唯净论”,今﹝唐﹞云“净唯识论”。

  此论第十卷末解云: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是故说名﹝原作“为”﹞成唯识论。即本论﹝三十颂﹞名“唯识”,释论名“成”。然依世亲《﹝唯识﹞三十论》本﹝即三十颂﹞于题目下别注之云:此论亦名《成唯识论》。以《三十论》教成立唯识也。如《说无垢称经》﹝末﹞,佛告名云“说无垢称不可思议﹝自在神变﹞解脱法门经﹝“经”原无,乃增之﹞”。然经题云“说无垢称经”,题下别注云“亦名不可思议解脱”﹝今本未见有此别注,只是支谦译有别注云“维摩诘所说不思议法门之称,一名佛法普入道门三昧经”﹞。此亦如是,别亦名“成”。

  且如天亲所造《二十唯识》下末颂云:我已随自能,略成唯识义。亦名“成唯识”。然今护法所造之释,多与本论立名不同,《二十唯识》释,名《唯识导﹝原作“道”,《二十唯识述记》作“导”﹞论》﹝义净译为《成唯识宝生论》,又名《成唯识顺释论》﹞。此论名“成”,释论之称。故论末云“此本论名三十唯识﹝原作“唯识三十”﹞”。又云“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故知“唯识”是本论之名,今释名“成”。“成”非本称。但取本论正名,不取别注名也。或有唯本,非释名,如《辩中边论》。或有唯释,非本名,如《唯识导论》。或有本释二名,如《对法》。今唯释名,或是通名。

  其“成唯识”,“唯识”之“成”,苏漫多声﹝梵文为“subanta”,指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之变格。八格又分三性、三数,共有七十二啭﹞中第六属主者,即八啭声。其此声论,辨此声中,“苏”字居后,“漫多”是后义,即是“苏”字居后声也﹝梵文为“sup”,为名词词尾﹞。底颜多声﹝梵文为“tivanta”,指动词变格﹞。有十八啭﹝及物不及物两类动词,各有三说、三数,共十八啭﹞。辨此声中,“底”字居后,“颜多”是后义,即是“底”字居后声也﹝“tin”,为动词词尾﹞。为简此声,言“苏漫多”。煞三磨娑﹝梵文为“sat-samasa”﹞六合释中,依主释也。“煞”者,六也。“三磨娑”,合也。即六合释﹝六种词与词复合形式﹞也。初离后合﹝亦名“六离合释”﹞故。因论生论:一字既无,诠表如何?“煞”言﹝sas﹞乃是六也。今依梵本,有沙、叱、多﹝sasta﹞三字﹝三音节﹞合之,方成“煞”言。故非一字有诠表也﹝与汉文不同﹞。“成”,乃能成之称,以成立为功。

  “唯识”所成之名,以简了为义者。安教、立理,名之为“成”。“识”,谓能了。诠五法﹝亦作“五事”。如下解﹞故。“唯”有三义:“识”诠五有,“唯”简二空。“唯”谓简持,有心﹝有依他起﹞、空境,是唯义也。简去境,持取心,故说简持是唯义也。亦决定义,及显圣义。“识”,谓了别。诠辨作用,是识义也。了别于境﹝安遍计所执外境﹞,是识用故。

  此言“唯”者,安慧一分唯,难陀二分唯,陈那三分唯。于中有实、有假二说﹝《大乘义林章》卷三〈唯识章〉初出体中,于“所观体”有五重分别,于中第一重分别为“遣虚存实识”。如云“观遍计所执唯虚妄起,都无体用,应正遣空。情有理无故。观依他、圆成二智境界,应正存有。理有情无故。......此“唯识”言,既遮所执,若执实有诸识可唯,既是所执,亦应除遣。此最初门所观唯识,于一切位思量修证”﹞。护法四分唯。论中多依三分,教理有四分。释“唯识”名,如章中解﹝〈唯识章〉辨名门中有云“识者,了别义。识自相、识相应、识所变、识分位、识实性,五法事理皆不离识,故名唯识。不尔,真如应非唯识!亦非一心更无余物。摄余归识,总立“识”名。非摄归真,不名如也”﹞。《枢要》此下又总为十义释“成唯识”,今略不引。

  231 “如”字,《金藏》无。

  232 六因造论,此即引《瑜伽》论文而有略。

  233 “利也”二字,《金藏》无。

  234 “萨埵”,梵文为“sattva”,此言“有情”。有情识故。

  235 《金藏》作“即”,余作“今”。

  236 本论卷三原文为:

  若无此识,彼趣生体不应有故。

  237 《金藏》作“尽”,余本作“善”。

  238 《金藏》作“卉木”,余作“草本”。

  239 此乃略举,本文则一一出之,第六十一为“如来”。灵泰《抄》曾辨其非所利。

  240 “兴”字,《金藏》作“与”,下五同。

  241 《佛地经论》卷一云:

  现益名义,当益名利;世间名义,出世名利;离恶名义,摄善名利;福德名义,智慧名利。

  242 《显扬》卷十三云:

  为利益者,依增上戒说。为安乐者,谓不依止苦难不自在行。为利益安乐者,谓诸离欲增上心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利益;顺摄故,名安乐。若处世尊建立三学,是名利益安乐。如来于诸法中以种种慧善观察者,谓若为利益,若为安乐,若为利益安乐,依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说。此中有二因缘名善观察:谓于长夜遍了知故,不颠倒觉故。

  243 详见《瑜伽》卷三十五后半至卷三十六前半。智周《演秘》引意略释,可参看。“利益种类”藏文作“phan pa'i rgyu/”,“为利益因”。“安乐种类”藏文作“bde ba'i rgyu/”,“为安乐因”。

  244 《瑜伽》卷三十五原文为:

  若此为因顺乐受触。

  245 原作“所”,今依义改。《略纂》卷十九作“顺乐果之业”。

  246 《瑜伽》卷三十五原文为:

  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

  247 《瑜伽》卷三十五原文作:

  能摄益身心受生。

  248 智周《演秘》云:

  喜、乐、舍,三而为其体。

  249 《瑜伽》卷三十五原文作:

  第二静虑以上诸定寻伺止息,名寂灭乐。

  250 《瑜伽》卷三十五原文作:

  一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实等觉,此乐名为三菩提乐。

  251 如《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六云:

  无学者由此住四种乐故,名得现法乐住。四种乐者,一、出家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菩提乐。

  252 “释”字,灵泰《抄》、《秘蕴》作“造”,余作“释”。

  253 “论”字,《大正藏》、《金藏》作“论”,余本有作“颂”者。

  254 《瑜伽》卷六十四有云:

  如实开示如来所说经义。

  255 “剖”字,《金藏》误作“割”。

  256 “已”字,《金藏》误作“以”。

  257 以上引文大体一致。

  258 《瑜伽》卷六十四云:

  将造论时,要以四德先自安处,乃可造论:一、于昔诸师应离憍慢,二、于有情类当起大悲,三、于同法者深生敬爱,四、不欲彰己有胜技能﹝“有胜技能”四字藏文无﹞。

  云何于昔诸师应离憍慢?谓造论时无如是心:古昔等诸师尚能造论,况我今者当不造耶?要离如是憍慢染心,乃应造论。

  云何于有情类当起大悲?谓造论时作如是观:若不造论,无量有情于诸善法定当退失,又余情类堕生老病,乃至广说。是诸有情因我造论,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说妙义,如是如是当奉行者,彼于长夜必获大义、利益、安乐。要发如是增上心﹝藏文作“心增上”﹞已,乃应造论。

  云何于同法者深生敬爱﹝藏文作“byams pa”﹞?谓造论时作如是观:若不造论,为欲利他诸同法者于利他事定当退失﹝藏文有“由敬爱增上乃应造论”﹞。

  云何不欲彰己有胜技能?谓造论时无如是心:当令世间咸谓于我聪睿、明、哲、能造论者,开阐义者,深生净信,因此多获利养、恭敬。但为自他善根增长,以无染心,乃可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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