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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来源:   作者: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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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基督教之研究

 

  自序

  由于基督教徒的攻佛破佛,叫阵挑战,才使我对基督教发生了研究的兴趣,结果,使我写成了本书。所以,本书的功臣,应该是攻击佛教的基督徒。

  我为写作本书,特别精读了五十多种有关的中西著作。我的态度,是以西方学者的见解介绍西方人信仰的宗教,是用基督教正统的素材说明基督教内容的真貌;同时也对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若干重要问题,做了客观和理性的疏导。我不想宣传基督教,也无意攻击基督教,只是平心静气地加以分析研究,用历史的角度,考察基督教。本书的初稿,曾经在《海潮音》、《觉世》、《香港佛教》三家刊物,分别刊载,经过时间,达两年之久,承蒙许多读者,给了我很多的赞誉,鼓励我早日单印流通,以期对于当代宗教之病的狂澜,有所挽救和补益。

  当我写作之时,并未准备出书,所以分为〈基督教与佛教之间〉、〈基督教的神之研究〉、〈伟大的基督教〉,一共三个主题,在三家刊物发表。现在编印成书,除将主题题名更动,又加列节目与子目,好让读者看来,一目了然。同时在内容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浓缩与补充,故与发表之时已有不同了。

  再版自序

  基督教的历史虽晚于佛教,然以流传地域之广,信徒人数之众,确占现存世界各大宗教之中的首位,如其没有一定的价值,岂能历久不衰。欧洲史上虽曾由于基督教教会的跋扈横行,出现过黑暗的恐怖时代;相反地,倘若不是基督教的《旧约》倡导十诫,以及《新约》所示的金律,欧洲社会便没有道德生活的依准可循。故从欧美文化史的观点,既可发现基督教的褊狭,也可肯定基督教的贡献。

  虽然〈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三十七节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可是中国基督徒中的若干人士,依旧喜欢针对着佛教,做多样性的论断与抨击,甚至到佛寺中散发传单,也有基督徒发出中国全面基督化的论调。其实这些人,既无诚意理解佛教,也未真正理解基督教,仅凭狂热的信心,形成一股排他扬己的气焰而已。

  由于此种现象的推动,使我对于基督教产生了研究的兴趣,结果写成了本书,也写成了另一本交给台湾中华书局出版的《比较宗教学》,希望对于《新约》、《旧约》的品味,以及对于基督教教会史和教理思想史的探索,来认识基督教。

  佛教传自印度,在中国约两千年的佛教史上,也曾受到儒道二家的排斥。身为佛教徒的人,不论是依据佛法的融合精神,或是依据自身的历史体验,尤其是顺应今日思想开放的时代潮流,均宜有容受异己的雅量。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由于基督教的东来,也为佛教带来了新的考验,所以本书的撰写,希望对于任何立场的读者,都能提供若干利益。

  本书的主题部分,写成于一九六六年,初版于一九六七年;附录部分初版于一九五六年,可见是我二十多年前乃至三十多年前的早期作品,当时我的年事尚轻,行文的词锋比较锐利,今天如果要我再写一本类似的书,已是不可能了。本书曾由佛教文化服务处及东初出版社先后出版,今由久大文化征询再版,这是对我个人生命的回顾,也为本书的生命,带进了另一个新的历程,因此,补述所感如上,用以为序。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日序于台北北投中华佛学研究所

  基督教之研究

  自序

  再版自序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与佛教

  第一节 时代的宗教之病

  第二节 今日的宗教之路

  第三节 香港道风山与「佛教学研究」

  第二章 牧师及神父的「佛教学」

  第一节 佛教的无神论是什么?

  第二节 大小乘佛经都是非佛说的吗?

  第三节 佛教的因果律就是定命论吗?

  第四节 佛教有了「新戒观」吗?

  第五节 清理几个问题

  第六节 天主教的月神杜而未

  第三章 基督教的「神」之研究

  第一节 谁是耶和华

  第二节 耶和华与撒旦

  第三节 多神结合的一神教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第五章 基督教与佛教的影响及价值

  第一节 基督教与印度文化

  第二节 基督教与中国佛教

  第三节 基督教与佛教的宗教价值

  附录《评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再版自序

  一、前言

  二、基督徒的自白

  三、基督教的自由平等与博爱

  四、基督教的礼品

  五、基督教的漂亮话

  六、基督教的基本教理

  七、没有道理的道理

  八、基督教当真不拜偶像?

  九、三民主义是否来自基督教?

  一○、基督教原来如此

  一一、看看基督教的「真理」

  一二、基督教算不算宗教?

  一三、上帝造人与人造上帝

  一四、中国要不要基督?

  一五、究竟那个有问题?

  一六、最后的审判

  一七、介绍中华民族的思想

  一八、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与佛教

  首先要说明,本书所称的基督教,是指英文Christianity,即是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所以它是旧教天主教(Catholic)及新教(Protestantism)的总称。

  我国在习惯上把旧教称为天主教,把新教独占了基督教之名,这在天主教是 不愿同意的。因此要说明本书的标题,对信奉耶稣基督的新旧各派,没有厚此薄 彼之意。

  不过,本书在《新约》、《旧约》及有关的资料译语上,采用了新教的用语, 比如旧教称宗徒保禄,新教则称使徒保罗,本书便采用了后者,因为新教的用 语,在中国比较普遍之故。

  第一节 时代的宗教之病

  (一)一元论的二分法

  宗教的目的,只要它是值得一部分人去信仰的高级宗教,大致总不会否认他 们的信仰,是为求得现实(罪恶)的解脱,进而进入一个不受罪恶(佛教称为业力)束缚的境界,这是什么?这就是从现象汩入于本体,从矛盾进入于统一的要求;虽然一般的宗教徒,尚不能理解到这一层道理,但这道理却是明显地摆在大家的面前。

  问题是在,对于一个宗教的信仰,能否确切把握使人进入绝对的统一?如果要讲统一,那在泛神论或万有神论的哲学,似乎也可达到这一境地,那就是「物我同化」或「以小我化入于大我」,便完成了进入统一状态的目的;可是,那虽完成了整体,却否定了个体。

  基督教,对于进入统一这一点,似乎很难找得有力的根据。首先,他们将创造宇宙的上帝,置于宇宙之外,作为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上帝不受他造,唯有上帝能造万物,因此,上帝与宇宙──时空之间的万事万物,乃是永远对立的,永远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这一点可以明白:基督徒何以称耶和华上帝为「主」而自称为「仆」了!这在印顺法师称他们为「主奴关系」,还被一位牧师极不乐意地抗辩了一次,其实那又何必?基督教的理念就是这样的嘛!否则他们势必要否认上帝是自有永恒的了!从这「外宇宙」的上帝观的原则下,演化出来的基督教义,便是顺理成章的「一元论的二分法」,一元是上帝造万物,二分法是:上帝跟宇宙是对立的;上帝与子民是对立的;天堂与地狱是对立的;信徒与异教徒是对立的;选民与落选者是对立的;善(天使)与恶(魔鬼)是对立的。根据基督教的理论,他们似乎从未打算要把这种对立的局面彻底改善。耶稣虽曾说过:「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二节)这意思是要更加爱护那些尚在罪恶中的人,使他脱离罪恶;可是,后世的基督教徒们又运用了这一段话:「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此,他们想尽了方法,要使一切的人,全部纳之于基督教的信仰之下,并且要使一切的文化全部变成基督教的文化。凡是不信基督教的人,纵然他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无懈可击,也要使他变成基督的信徒而后甘心,否则便是异端,便是妖巫,便要把他们送上柴火堆,活活地烧死。今日虽已无能实施这样的酷刑了,但是英国的白特伦.罗素先生还要说:「若他们今日还是像昔日一样的独断,他们会仍然觉得有理由去把异教徒烧死在柴堆上。」(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

  (二)如此的神爱世人

  以往,我总觉得不解,基督徒们传道的时候,总是那般地紧抓一个「神爱世人」的观念,他们平常也的确能够表现出「爱」的力量和态度;然而一涉及「异教」信仰的问题时,他们就完全不同了。他们看到了一个异教徒的笑话或丑闻,似乎比自己进了天堂还要开心。我总是想不通基督教的「博爱」,竟会如此地使我莫测高深!

  如今呢,我已「悟」了,因在几年之前,由于我也认真地研究了几年的基督教之后,对于基督教的种种,已经不再那样地「莫测高深」了,当我见到新旧二派的基督徒们的种种离奇的作风,也就不以为奇了。比如辅仁大学的杜而未神父,在课堂上由于有个学生(并非佛教徒)不同意他对佛教的武断批评,他便「拍」的一声,打了那个学生一巴掌,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完全震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和那位同学嘴角淌下的鲜血」,《文星杂志》七九期还特别为此刊了一篇专访。又有一位周幼伟神父在天主教的《现代学人》杂志上说,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目的,是要将中国文化完全基督教化,无怪乎他在跟辅大学生讲墨子的时候,要把「祸祟」念成「祸崇」,把「士贾倍徙」念成「士假信徒」了。杜而未神父在他们的《恒毅》杂志上,硬要从语源学中东扯西拉地把佛教说成是月神宗教;但他却从来不肯向印度的文化、宗教、哲学的史料中去下工夫。又有一位龚天民牧师,受他教会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学及大谷大学读了几年佛教的书,便大写他的「研究报告」,当然,他是真的用了几年工夫的,他那样的「报告」,绝不是一般的基督徒们所能写得出来;可惜的是,他是为了自己的饭碗问题,所写的佛学报告,总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两面不讨好,他既想写出佛教学的真内容,又怕让他的教会看了不满意,所以他只好采取「掘」与「埋」的手法,先把佛教学「掘」起,跟着又把它「埋」掉,可惜他「埋」的很拙劣。如果说个比喻:好像一个帮工的穷孩子,被他的主人授意去偷窥一个富家的金银珠宝,这些金银珠宝,的确是让他窥到了一个外貌,可惜这些宝物不能归他自己或他的主人所有,没有办法,只好在上面撒一泡尿,回头就向他的主人报告说:「那些东西没什么了不起,虽然是宝贝,但却有着一股尿的臭气。」

  像这种情形,我已看得很多了,但总以为那是可以原谅的宗教之病:第一,基督徒也是凡夫,岂能没有「我执」?乃至基督教的耶和华上帝的「我执」,似乎比一般凡夫来得更明显,这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等各篇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纵然到了《新约》四福音中的耶稣基督,这个「我执」的心理状态,还是非常的强烈,所以值得谅解和同情,正像我们要谅解和同情我们自己的同道一样。第二,基督教的原则或本质,就是一个独断式的宗教,就是一个一元论的二分法的宗教,别说他们对于异教不能容忍,就是对于门内的兄弟(新旧各派)之间,同样不能容忍;纵然是上帝对于子民,同为他所创造的子民,同为信了他的子民,同为被他召去了的子民,还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而要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十六节)当然,这在基督徒是从来不希望让人家提起的事。所以我们应该谅解他们,并给予充分的同情,不必生此闲气。

  (三)宗教的宽容

  诚然,容忍或宽容,也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二十二节)可惜的是这个饶怒弟兄七十个七次的教训,仅在信了「上帝的儿女之间」局部地遵行,乃至同为上帝的信徒,乃要斗争屠杀。不过,到了近世以来,「信仰宗教自由」已成了各文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在西方国家,排斥异教或迫害异教的罪行,已不复闻,尤其在美国,各宗教的信仰,根本受着同等的重视。我曾接触过的美国军人和平民,尽管彼此之间的信仰不同,他们却不会硬向你传教;他们对于佛教虽未必希望信仰,但却很感兴趣,他们之中凡是阶级较高的或知识较深的,甚至坦白地告诉我:「我什么教会都不信,我只信上帝。」别以为上帝就是耶和华,那才不是,他见我拜佛,也说是拜上帝(God),可知他们是接近于「宗教一元论」的信仰者,因为今日的美国,实际上是在推展着一种「灵的多元主义」(Spiritual Pluralism)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不论它在什么地方与什么时候,不论它叫什么名字,玫瑰花总是一样的香。」这是什么?这就是佛教所说的「方便有多门,归元无二路」,也是中国儒家所说的「道并行而不悖」的思想。所以,近代的英国大哲人罗素及美国大哲人白壁德,对于东方哲学均有着极高敬意,他们对于佛教的敬意,远在于基督教的情感之上,甚至有人要说:「最了解共产主义的人,才最了解天主教,所以……罗素先生,可算是其中之一。」(《文星杂志》七九期)

  也许有人以为近代西方所倡行的宗教容忍精神,是根源于《新约》而来,其实错了。这一宽容精神,是希腊的哲学激发了文艺复兴,并由历代的革命志士们用鲜血换来的;美国的早期白人,就是因了宗教的迫害,而逃到新大陆去拓荒的。可知今日美国的宗教宽容精神,有着他们个别的历史背景;也许正因为如此,故在隔了一条太平洋的我们这里的基督徒身上,就缺少这一精神的修养了。因此,罗素先生要说:「现代的基督教徒,视宽容精神为基本教风;事实上,它是一种心气的产物,那个容人怀疑与诘问绝对真实的心气。我相信,无论何人,若其不偏不倚的去考察过去的历史,便将汇归于这样的结论:基督教所引起之苦难,较其所防止者为多。」(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如果可能的话,读者们不妨另找罗素的一部《西方哲学史》来看一遍,那将更可了解罗素先生的观点。

  (四)爱你的敌人

  有人,尤其是基督徒们以为,历史上教会所造成的灾难,是出于教会的人谋不臧,不是基督教本身的污点;但是若能从基督教的本质去看,便可看出这是不攻自破的辩护。虽然耶稣曾说:「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七节)但是耶稣又说了这样的话:「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这话未必是坏话,如今也有人把它解释为服从真理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然而,当基督徒们参照《旧约》来用的时候,这就变得可怕了!这点不妨请参阅印顺法师的〈上帝爱世人〉(《海潮音》卷四四七期)。因此,基督徒的「爱敌人」,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是可能表现的;若一涉及集团对集团之间,那就无法保持「爱」的气度了。

  他们喜欢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魔鬼,他们喜欢运用〈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不是他们的弟兄姊妹:第一步,他们想尽方法要使你去信;如你不信,第二步便跟你站在敌对的立场,纵然你是一个好人,他们仍会确信你是不得救的,你是非下炼狱不可的。因为他们有个不可破的观念,认为你有罪,你有属于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所遗传下来的罪。试想想看,他们那些「得救」了的人,怎能和你们这班罪人论交情呢?可是,如果反省一下,他们自己也承认自己尚是罪人,如果不被上帝选上,到头来──末日审判时,他们还不同样要跟不信基督的人一样!请记住:「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当然,我不是一个反基督的人,我能承认并愿接受《新约》、《旧约》中的若干观念和教训;虽然我不能接受也不能同意基督教的根本原则。如果基督徒们能够放弃了那个原则──独断性的一元论二分法,基督教的信仰,那是不用批评的,那对人类的影响,将会一改罗素先生所见的历史,将只有带来光明而不会引起苦难。我想,我这看法,尚称公平;因为,这也正是今日的时代所要求的精神。

  第二节 今日的宗教之路

  (一)死了一次的上帝

  虽然,「上帝」之在西方,到了文艺复兴之后,由于人们的思想,从中古教会 的控制下获得了自由。大家都不能依赖教会的嚼哺,而可运用各自的头脑,来思 索一切的问题,所以带来了科学的飞速进步,使得许多过去都要乞灵于上帝的问 题,皆可由人为的力量来解答;并且也从人为力量的扩充再扩充,逼得上帝退回 了天国,拆穿了《圣经》中的许多神话的谜底,因此,「上帝已经死了」的呼 声,随着传遍了西方。

  因此,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不论 如何,基督教会尚能在上帝的名义下,推行有限度的爱;「上帝不能死」的要 求,又跟着来了,这就是今日西方世界所要求的上帝;但他已跟文艺复兴之前的 上帝,在作用上或尚略同,在观念上则已大不相同。今日西方的上帝,绝不是 《新约》、《旧约》中的原貌,甚至也不是今日在东方传教的教士们所能认识;他虽是从《新约》、《旧约》中流出来的,但他已被近世的观念,改变了他的性能,在教会中的上帝,不但跟科学分了家,也跟哲学分了家。今日西方上层人士(是指思想的,不是职位的)所要求的上帝却又跟教会分了家,教会之中纵然有许多是非常可敬的人,却未必就是认识了上帝的人;真正认识上帝或真正希望接近上帝的人,未必就是教会中的人,甚至是厌恶教会的人。但是,不论他在教会之中或在教会之外,如果他是相信上帝的话,那又无不重视《新约》、《旧约》;因为《新约》、《旧约》的记载,虽有许多的不可取处,然在《新约》、《旧约》中,确也有其若干伦理方面的功能。

  若要说一个比喻,今日西方上层人士心目中的上帝,像一副吊挂在两棵大树荫下的凉床,一头系在哲学的树干上,另一头系在科学的树干上,上帝联系在哲学与科学的中间,他本身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却不使他违背哲学与科学的原则;他能供给现实的人生,躺在他的怀中,得着心灵的慰藉,正像在大热天里,让你躺在大树荫下的凉床上,吹风纳凉一样。像这样的上帝观,对于大多数的东方人而言,尚未懂得,当然也不易谅解,对于在中国的传教士──牧师及神父,当然也很陌生。

  事实上,今日西方有句口号:「二十世纪是实存主义的时代」,今日的美国,实存主义已抓住了多数大学青年及知识分子的心,他们根本不再进教堂,对于上帝,乃是采取否定的态度。

  (二)竞技场中的选手

  我始终相信,打倒他人,并不等于成全自己,吃掉他人,自己的体重也不等于两人体重的相加;唯有扶助他人,才是真正的成全了自己,唯有救活了他人,才能发挥互助合作的两人相加的功能。所以,我以为宗教间的相互排斥,乃是愚蠢的行为。事实上,除了自己甘愿倒下,谁也不可能打倒谁的,否则,即或一时被人打倒,也将再度站立起来。

  所以,今日的基督徒们,如果尚有一些远见,应该尽其最大的努力,宣扬基督的「爱」,不要再把佛教当成了眼中钉;佛教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而是朋友。佛教仅是在宗教竞技场中一员优秀的选手,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为目的,不以埋葬异教为目的。佛教也不会抢走基督教的信徒,除非出于基督徒的自觉而来皈依佛教;佛教徒永远也不会走进基督教堂去拉信徒。当然,如果要消灭佛教而使这个世界全面的基督化,那就无话可说。可是我要再三的提醒基督徒──那些盲目而狂热的基督徒,独断性的宗教策略,早已遭受到历史的唾弃。

  不错,佛教也在追求一个佛化人间的社会,佛教也在做着宣扬佛化的工作,但在本质上,跟基督教却有所不同。佛教不以为唯有佛陀说出的才是佛法;佛教承认凡是合乎佛法原则的一切言行,都是佛法;佛陀只是觉悟了佛法,并没有创造佛法。所以,在佛世的时候,佛尝采用印度原有宗教观念的合理部分,作为佛的教训;佛灭之后,仍有历代的僧俗弟子继续不断地发掘佛法的宝藏,佛教绝不以为非佛说的即完全不是佛法。因此,佛教绝不希望在打倒了一切异己之后才算实现全面的佛化;佛教却希望运用影响力使得相背者变成相顺,使得相顺者变成相近,使得相近者变成相同。所以,佛教从不会想到要打倒异教,但却主张感化异教,比如莲华生大师到西藏之后,即将西藏的外道「棒教」(Bon-po)化成了佛教的密教。佛教希望利用种种方法来了解他人,并使他人来了解佛教;了解并不等于归顺,最低限度,总可得到若干程度的谅解;谅解彼此的目标虽不尽相同,但在以伦理为基础的观点上,必有可通之处。

  (三)研究宗教的态度

  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场,绝不否定基督教的应有价值。基督教的教化,如果除开它的专断的唯神观之外,在伦理的施设方面,佛教是不妨有条件地承认其相当于人乘及天乘的范围。但愿基督教徒们也能学到这样的态度:强调其伦理方面的,弱化其神化方面的,以俾共同来为人天的福祉而努力。如果有一天,只剩下伦理的基督教,不见了神话的基督教,那才真正是人间的福音,也即是今日的宗教应走之路。

  然而,中国的基督教士们,是怎样的态度呢?我可借用唐君毅先生的一段话,提供他们参考:「在此(香港)之教会与教徒的服务精神,固中国内地所不及,而赖传教或教会关系来谋生求职的路道,亦特别多,因而使人很难分辨,谁是真正的信徒,谁只是吃教的人。而在宗教徒的相互斗争方面,则此地有专收和尚的基督教学院。有专以说服异教徒为己任的牧师或神父;而在此地传教的西方教士与中国教士,却很少能了解中国文化的。有的传教士明白的说:中国大陆之被共党征服,即中国人不信耶稣之故;中国人现在只有向耶稣忏悔,才能得救。……基督教传入中国后,未闻有一基督教的大思想家,能本基督教观点,去讨论一切人生文化问题。」(《民主评论》卷七二二期〈宗教信仰与现代中国文化〉)

  唐君毅先生的这段话,我相信是公正而中肯的,不知基督教的人士们能否省察一下?特别是后面几句,更该加圈加点!

  第三节 香港道风山与「佛教学研究」

  (一)基督教的传教精神

  十六世纪以来,大批西方的教士们,抱着探险家的精神,向非洲和亚洲等各地出发,深入每一个角落去宣传他们由天国带来的福音。那种不怕艰苦不惧困难的传教精神,正是基督教的美德之一,也是自从「使徒」传教以来的传统美德。

  可是很不幸的,文艺复兴之前的基督教会,甚至要以迫害自然科学的发明者来维持《圣经》的威严,晚近以来,基督教的传教士们,竟又要借着自然科学的文明,达成他们传教的目的。比如基督教在中国的第三期创始人利玛窦就是借着万国舆图、自鸣钟、雅琴等作为礼物而觐见了明朝神宗皇帝。利玛窦对于中国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介绍科学。正如王治心先生所说:「明末清初之交,天主教士所以能取得朝廷的信任,而有公开传道的机会,都是由于他们努力于科学和艺术的介绍。……那些教士不过欲用学术来做传道的工具,想不到却因此下了中西学术沟通的种籽。他们在介绍这些学术以外,并且亲身帮助明、清两朝铸造鎗炮,这原是与基督教宗旨根本违反的,但是却因此反而予基督教以良好的机会,不可谓非绝大的侥幸。」(《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一八九页)罗如望与汤玛诺二人曾为明熹宗对付满州势力及白莲教作乱而铸造战炮,汤若望与罗雅各布曾为明毅宗制造大炮,南怀仁曾为清圣祖制造铁炮。虽在他们的《圣经》里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节);「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五十二节)但是,这些教士们却如此做了,也许在他们的理由是对的;只要目的是善,恶的手段也可变成为善,为使全中国的亿万人「得救」,协助中国的君主铸大炮,当然也是可以同情的事了。同时,耶稣也曾如此说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这是一种彻底否定自私「小我」的大醒觉了,为上帝的博爱,应当否定人间的私爱。耶稣又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不过,这是教训基督徒们牺牲自我的,至于能不能也将此一要求送给非基督徒,「上帝」应该知道!但我不忍相信那也是上帝意志的一部分,正如:「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创世记〉第六章第七节)然而,基督教是最难研究的宗教,基督教的本质何在,甚至连耶稣自己也很难捉摸;耶稣一边宣扬宽恕的爱,但在他的血液里,同时也流着浓厚的不容忍异端的独断思想,比如他说:「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因此便说:「信子(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于是又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四节)所以,基督徒以为「异教徒」是千该万死的心理是不足为奇的。

  (二)传教方法与物质文明

  实际上,近代的中国,能够接触到近代的物质文明的赐予,除了「感谢」西方列强帝国的兵舰大炮,也要「感谢」那些乘在炮弹头上冒险飞来的传教士们,他们甚至把西方的恩物,带进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遗憾的是中国的人民不太懂得上帝式的爱,所以,接受了教士们带来的现代文明,却没有打内心起去领受神的洗礼。正像蒋梦麟先生所说的一段话:「传教士们不顾艰难险阻,瘴疠瘟疫,甚至生命危险,遍历穷乡僻壤,去拯救不相信上帝的中国人的灵魂。他们足迹所至,随身携带的煤油、洋布、钟表、肥皂等等也就到了内地。一般老百姓似乎对这些东西比对福音更感兴趣。……传教士原来的目的是传布耶稣基督的福音,结果却无意中为洋货开拓了市场。」(《西潮》中文本二六页)

  这对于基督教的传教士们,是值得同情的,像他们那种为传教而奉献出一切的冒险精神,在晚近数百年来的中国佛教徒中,已不多见,所以我也极其敬佩他们。但是,他们无法达成预期的效果,难道说真是中国的人民与「博爱」的「福音」无缘吗?或者是中国的人民野蛮落伍到连非洲的黑人还不如吗?如果真做如此的推论,那你是错到宇宙的边缘去了!

  那是说:中国跟非洲不一样,中国已经有了五千年的属于自己的文化背景,一切的思想、风俗、信仰,都已有了自己的一套,硬要将另外一种迥然不同的信仰,一下子注射进来,自然就会产生抗衡的作用。如果基督教的传教士们,也能像佛教初传中国时期的僧人一样,设法了解中国文化,迎合中国文化,进而发展成了中国形态的宗教信仰,那就会受到中国人的欢迎了。然而,虽从明朝的利玛窦开始,到民国的马相伯先生,以及以前燕京大学的几位神学教授,都曾注意到赞扬儒家,并承认基督教徒在中国必须中国化。可是,「中国化」三个字说来容易,做来是多么的不容易!所谓「化」,必须要使两股不同的文化产生化合的作用,使化合成为一股新的文化,正像隋唐时代的佛教,天台、华严、禅宗,那才是真正的中国化的宗教。不知是基督教的本质中无能开出新的花朵呢?抑是基督教中没有这么一位伟大的人才?所以直到如今,若从唐太宗时传来的景教算起,基督教在中国业已有了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竟尚未见有一位基督教本位的思想家在中国出现。有些外国来的传教士,仅以学会了中国方言,穿上了中国的长衫,其实那是中国化得何等的肤浅!像这样肤浅的传教士们,要想使得中国全部基督化,是否显得幼稚了些?

  (三)对佛教工作的基督教士

  同样的,要想使得佛教转变成为基督教,也必须先从根本的思想基础下工夫;否则,仅仅引诱了几个根本不知佛教内容为何物的佛教徒去投向基督教,那岂算是基督教征服了佛教?

  的确,基督教在中国,总是做些皮相的工作,对中国佛教,也是做的皮相的工作。大约是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外国牧师,突然注意到了中国的和尚们,他要对这些和尚做些「牧」与「救」的工作了。首先,他来接近佛教,他住进了佛教大寺院,跟和尚们过着同样的生活,上殿、过堂、出坡、参禅。中国的佛教徒,对于外国人的欢迎,正像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并且把他当作居士,最低限度,他的样子是敬仰佛教的。

  谁知道,这位牧师是来「盗宝」的,当他看多了学多了的时候,他的「基督教丛林」,也在香港出现了,那就是「道风山」。他为此事,的确是挖空了心思,想尽了方法,以期投人所好,而收容之、改造之。道风山的由来,据佛教界的传闻就是如此。(是否有误,尚请龚牧师指教,因我没有进过那一所「羊栏」)

  只是那位牧师,仅仅收听了中国旧式佛教之音的最末一个音符,他没有学到佛教的精髓,所以,当大陆的丛林佛教接近瓦解之际,道风山的确收到了几只无知的「羊」。据说那几只「羊」也没有全部安顿下来,有的见情形不对,早已闯「栏」而去,至于到今天,根本不再有和尚进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时代的观察上,根本是患了深度的近视,认为那样的方式就是中国佛教的本质,其实,他们何尝明白了佛教!

  总算那位外国牧师的心血没有白费,至少,今天已有一位龚天民接下了他的「一棒」,继续向着佛教「进军」。龚牧师是不是道风山「变性」教徒,我不知道,但从他们的文字中透露,他跟道风山的一派,有着很好的友谊,因为他「早岁在香港道风山基督教培灵学院研究基督教」(《佛教学研究》吴恩溥序)。龚牧师是不是从小曾吃过「小和尚」的饭,我也不知道,但他是「出身佛教家庭,对佛教学夙具兴趣」(同书吴恩溥序)。又说:「龚天民牧师,幼即潜心佛学」(同书吴明节序)。看来,龚牧师若非当过小和尚,倒是一位生来的佛学天才。我也庆幸佛教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小天才,否则基督徒中能进佛教大学的,还有谁呢?但我确信,他虽出身于佛教,当他尚是佛教徒的时候,他对佛教学的内容,根本还一无所知,要不然他又何必再去日本的佛教大学里做五年的「工作」之后,才能写出一份「研究报告」──《佛教学研究》。同时,在他这册长达近十万字的「研究报告」中,除了翻译、抄袭中日文著作之外,对于原本的大部头佛典,连引用的能力都没有。

  龚天民来到台湾之后的数年以来,写了很多关于佛教的文章,出了好几册专门对付佛教的书;这当然是他的教会扶植他去读佛教大学及大学院的目的,但他学的是一套,写的则是另一套。《佛教学研究》乃是他此类著作的代表性的第一种,那里面把佛教破坏歪曲得如何,到下一章中告诉你罢!

  第二章 牧师及神父的「佛教学」

  第一节 佛教的无神论是什么?

  (一)无神与有神的佛教

  佛教是无神论的宗教,这在略具哲学知识的人,都能指出佛教的无神是「无」的什么「神」。那是由于佛陀悟得了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的道理之后,否定了梵天创造万物的观念,那就是否定有一个「外宇宙」或「内宇宙」的「万能」的「全知」的创造神或主宰神。对基督教而言,佛教只承认耶稣也许是菩萨的化身,但不承认他们的耶和华上帝是「自有永恒的」,这就是佛教的无神论。如果一定要佛教承认耶稣是神的化身──「道成肉身」,那也可以,佛教可以承认耶稣是天神的化身,但是这绝不是外宇宙的「第一因」的主宰神或创造神,而是天界的一个众生。佛教所否定的神,和所承认的神,根本是两回事;佛教所承认的神,不过是六道众生之一,有鬼中的神、畜中的神、天上的神(此请参阅拙著《学佛知津》的〈神鬼的种类〉),虽然他们的福报大些,威力猛些,但仍是众生。这在基督教看来,是「魔鬼」而不是「神」。

  佛教对于鬼神的承认,是承认众生类别的存在,不是承认神对我们有「权威」;纵然承认神对人间祸福的参与,也是出于各人善恶行为的感召。所以,佛教的无神与有神,此神不是彼神,不能张冠李戴。

  然而,自命为研究佛教出身的龚天民,硬是把它炒在一只碗里咀嚼它们了(《佛教学研究》二六、二八、四二、七○、九八、一七四页)。他一而再地强调佛教信仰的矛盾,认为佛教既主张无神,又要相信神鬼的存在。不过,他有一个最大的目的,那就是抓住这个「无神」作为把柄。第一,否定佛陀的宗教性;第二,否定佛教信仰的价值性;第三,肯定佛教内在的矛盾性。在他以为,佛教既主张无神,佛陀当然不是神而仅是一个人;既然同样是个人,他就不可能产生神的作用;既无神的作用,也就没有了宗教的作用(基督徒始终不会承认除了神还有别的可信仰,乃至以为释迦、苏格拉底、孔子等人,也不过是些「假先知」而已,末日来到时,他们是要被扔到火湖中永远受刑的)。因为佛教无神,礼佛敬佛,就等于自讨苦吃。因为佛不是神,那里还有灵感可言?既无灵感而又礼敬,岂不矛盾?他虽没有明白地分条标出,但在该书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白。

  (二)神通的问题

  龚牧师的这套逻辑,可谓「高明」极了,但我真不明白,他既研究佛教,为什么不以佛教的理论来看佛教,而要用他的基督教的偏见来衡量佛教?也许这是出于他不得已的职业上的苦衷罢?所以,基于他的立场,又把佛教所说的神通问题,也「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他说:「笔者以为六神通的思想乃释迦以后的东西,因为佛陀本人根本否认神迹的奇事。如佛陀真的说过这些道理,那可能仅是一种譬喻而已。」(四五页)

  其实,在原始佛典中,说到神通的太多,佛虽不许弟子们无故现神通,却常令弟子们适时现神通。

  在基督徒的观念中,「宗教经验」的所谓「神契」,只许基督教有,别的宗教便不准有。如果要请基督徒们举出神秘效验来看,他们便说耶稣曾有许多的神迹,耶稣以后就没有了。于是,又会引用耶稣的话告诉你:「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乔纳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路加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九节)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方法。

  事实上,如果龚牧师真的研究了佛教或真的研究了印度的宗教,或者真的研究了宗教这一门学问,他就不致毫无根据地否定了佛教的神通的真实性。因为神通是从禅定的修得(如人),或由果报的生得(如天、神、鬼)。天、神、鬼是生来就有神通的,人则赖于禅定的工夫而得,这在世间各宗教,凡是持久做了祈祷、礼拜、称念、经行、静坐等的工夫之后,往往多少会得到若干宗教经验──超常的经验。佛教承认外道凡夫能得前五通,唯有出世圣人得第六通。佛教虽不承认基督教的上帝是创造神,但不否定他们真有一个所信的天神。四福音中所载耶稣的各项神迹,佛教在原则上也能够承认。不知龚牧师是根据什么(自然是偏见),要否定佛教的宗教经验──神通。其实,这种武断的手法,又是何等的笨拙,真像自己把眼睛蒙住了,撞上了人家,反而指摘人家都是盲目的家伙。

  (三)神识的问题

  我们再说到无神的问题。佛教的无神,并未否定众生的神识──生命主体的存在,从最下等的至最高级的,凡是有情的众生,都是一样。其实基督教不承认生死轮回之说,但也并不否定「灵魂」这样东西。因为上天堂下地狱,都还要派到「灵魂」的用途。那么,佛教的「神识」之说,原则上与基督教相近,不过佛教的神识是能因了善恶业力增长与消减而使他在六道之中上下浮沈,一旦业障消尽,便是超凡入圣,脱离了生死的束缚。生死业力的束缚越轻,他的灵智越明,一旦脱离了生死,他的灵智──能力所达的范围,也就广大、高深而不同凡响。所以,佛教的无神论,绝不能张冠李戴地把它解释成为「断灭论」。礼敬佛菩萨之能够有感应,就是由于佛菩萨的悲愿力是超越生死界的,充遍宇宙界的,弥漫众生界的。这在《地藏经》、《药师经》及《法华经》的〈普门品〉等,介绍得非常明白,所以有「千处祈求千处应」、「千江水映千江月」的功能,这跟佛教的无神论,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龚牧师的用心良苦,值得同情,奈何他白费了心血,如果他真的是基督徒,他是在「不做假见证」的一条诫上跌倒了。因他看了这几年的佛书,不至于连这点分别也摸不清的。所以我盼望他能及时再站起来,不要一直在这条诫上跌倒下去,否则,基督教相信:「在一条上跌倒,就等于全部跌倒」的!但我多么地希望龚牧师能进入天堂,与上帝「一同做王一千年」。(〈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四节)

  龚牧师,经常用「笔者以为」四字来发表他的高论,但又不能拿出证据来。他是根据些什么样的资料,出于那些典籍,用什么样的参证方法而得到他的结论?似乎他就跟他所信的上帝一样,自信、自负,他有这样论断的「权威」。

  龚牧师挖空了心思,要把佛陀变成普通的人、变成一个哲学家,而不是宗教信仰的对象。他说佛陀之受「崇拜者予以神格化」是在佛陀死去以后的事(二四页)。这一点,似乎被他说对了,因为佛陀根本否定创造神,当然也不欲说他自己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也不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佛陀乃是人间的大觉者;佛陀不是民族的保护神(如耶和华是犹太族的保护神),佛陀也不将自己神秘化(如耶稣说他是神之子又是神的本身──矛盾的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论,是耶教永远解释不清的问题),佛陀却是人天的大导师,他虽不能改变众生的业报,但却能够教导众生自己改变业报。所以佛教在原则上是以佛说的法──离苦得乐解脱生死的方法,为最重要。但是,法由佛悟、佛说,而再由僧传流。因此,佛、法、僧,称为三宝。三宝就是佛教的信仰中心,人之恭敬供养三宝,是出于感恩的心情,并不是要求三宝来代替自己「赎罪」。这是属于自力的信仰。

  (四)自力信仰与他力接引

  自力的信仰,必须仰赖他力──佛菩萨愿力的接引,正像溺水者与救溺者的关系一样,如果两者之间的溺水者是存心自杀,救溺者纵然把他救起,他终究还是要自杀。如果溺者拼命呼救,但无善泳的人救他,他也必将淹死。因此,佛教对于佛力加被的信念,在佛陀的当世,就已流行。学者均承认《阿含经》圣典是佛教保存原始教训最近逼真的圣典,然在《阿含经》中的佛力加被的信念,就有好多

  的记载:向佛走去一步,也有无量功德(《杂阿含经》卷二二第五九二经);承事礼佛有五种功德(《增一阿含经》卷二四〈善聚品〉之三);被迫供佛也能六十劫不堕恶趣(《增一阿含经》卷二七〈邪聚品〉之七);供佛可以禳除疫疠(《增一阿含经》卷三二〈力品〉之二);念三宝可以除恐怖(《杂阿含经》卷三五第九八○经及九八一经,《增壹阿含经》卷一四〈高幢品〉之一)。有一位婆罗门女经常向着佛所住的方向合掌念佛(《杂阿含经》卷四二第一一五八经),又有规定六念──佛、法、僧、戒、施、诸天等(《杂阿含经》卷三三第九三一经),再有加上念休息、安般、身非常、死,而成为修十念的(《增一阿含经》卷一〈十念品〉)。佛命弟子们供养舍利弗及目犍连的舍利(《增一阿含经》卷一八〈四意断品〉之九)。

  从这些证据上看,对佛陀的他力加被的信念,能够说是在佛灭之后才形成的吗?

  其实,像这种宗教信念的问题,以一个反宗教的唯物论者来否定,那是可以同情的;以一个神教徒来否定它,就显得不够聪明了。因为佛陀究竟尚是历史上的事实,耶教的上帝,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证明「神」的确是「全知全能」的「万王之王」呢?只顾否定佛教,就不自己反照一下,那岂不是应了耶稣说的话吗:「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节)当然啰,龚牧师在日本已经找到了这样的根据:「汉译之四《阿含经》,并非就是释迦所说的教法。」(三四页)

  第二节 大小乘佛经都是非佛说的吗?

  龚天民以为佛经不是佛说的,佛经都是佛灭之后的产物,大乘经非佛说,小乘经也非佛说,佛教的典籍是伪造的,不是真的。

  这是龚牧师研究佛教学的又一杰作,而且沾沾自喜,他认为,这一下可把佛教完全否定了。因为佛教信仰,佛教的经典却不是出于佛说,中国的和尚硬把伪经当真经,硬是执迷不悟!唯有他是在日本「研究」到了佛经非佛说的「心得」。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地把「伪经」、「伪书」的问题,出现在他的「研究」之中(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四六、四七、六九、七三、七四、七五、八二、八八、一○三、一○八、一三四、一三七页)。

  (一)大乘非佛说的吗?

  在龚牧师的想象中,发现了佛经不是佛说,该是佛教垮台的信号了。事实上,他又估计错了。因为「大乘非佛说」或「大乘是魔说」的口号,初是出于佛教的内部──小乘教的态度,而且为时已经久远。中国佛教对此早已知道,但却丝毫不受影响。纵然今日的日本,主张大乘非佛说乃至小乘《阿含经》也是非佛说的人,并不即是外道,倒是佛教徒的研究结果。但是,这在基督徒是不易了解的。佛教徒何以要跟自己的信仰过不去,要揭穿自己的底牌!龚牧师说:「大多日本僧侣都是『大乘非佛说』的信徒。」(三六页)事实上,在我们中国,也有许多人是「大乘非佛说」的信徒。只要他是尊重历史知识的人,只要他是了解佛教思想发展变迁的人,他都会承认这是历史的事实。《阿含经》非佛说,在中国虽未见有文字做明确的检讨,但在《海潮音》刊出的文章之中,也常常透露出这样的消息,连我本人,也早就相信佛经并非全由佛说。因为佛经的内容,是由五种身分说的:佛说、佛弟子说、天仙说、神鬼说、变化说,这在佛经中表现得清清楚楚,龚牧师也引征了善导大师的话说明了这一点(六九─七○页)。

  佛教是崇尚理性的宗教,对宗教的信仰,绝不希望你来盲目接受,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味信仰下去,那便是迷信。因此,日本也好,中国也好,虽知「大乘非佛说」是事实,日本及中国的佛教徒,却都是大乘佛教的信徒,而且对于大乘的教义,坚信不移,发扬光大,这是什么道理?龚牧师可能感到迷惑了。

  问题是龚牧师只强调「非佛说」之一面,而不明白「是佛法」的另一面。佛教主张「依法不依人」的精神,基督徒们永远无从想象。佛教相信:非佛说的未必就不是佛法(如弟子等说的),佛法也未必全由佛的口舌来说(如佛的放光、神变、举手、投足、看护病人等)。因此,佛的生活、佛的言教,以及经过了佛所印可的弟子们的对话,也都成了佛法,这在律部及阿含部中,随处可以见到。

  (二)大小乘经是佛说的

  从大体上说,《阿含经》的教训,都还保持住接近原始状态的面貌,但因初期的佛经,多靠口头传诵,直到佛灭之后数百年间,才有记录成文的经典出现。故在师师相传的过程中,误传及失传的可能是不容怀疑;有的竟把佛灭之后的事也记录在《阿含经》中,经文开头仍旧按上「闻如是」的形式,这当不是阿难尊者的口气。比如《杂阿含经》卷二五第六四○经所预记的四恶王的事迹,乃出于阿育王之前的希腊军人入侵印度的前后,是在佛灭数十至数百年之间,而非经说的一千岁。这分明不是佛说,而是后人附加。至于《杂阿含经》中的〈阿育王传〉,早经考证,不是原本《杂阿含经》中所有,而是后人插进去的。像如此的经文,当然不是佛说,我们自是欣然承认。但从大体上说,《阿含经》──尤其《杂阿含经》是最可信的佛典,至于一定要把它认为是百分之百的佛口亲说,相信是没有那样的必要。因为,《阿含经》中,有许多是由弟子们所说的,以及佛世社会僧团生活的记载。为什么一定要认为佛的口说才是佛法呢?所以,我认为日本学者的认「真」精神是可佩的;他们以历史进化论的方法研究的成果,也是可敬的。至于龚牧师以为不是佛口亲说就不是佛法而是「伪经」,都是他的故意歪曲。

  再说到大乘的经典,无疑的,大乘经典成为文字的流传,乃是佛灭之后五百年的事。那么,我该是不信大乘佛经的了?那又适巧相反,我是特别重视崇敬大乘经的,我在掩关期间日诵《华严经》,并拜《法华经》,这在基督徒是不会了解的。

  这要讨论到大乘经的形式问题和内容问题。从大乘经的形式上说,毫无疑问是印度佛教第二期(第二个五百年)的产品,但是,产在第二期的作品,未必就是第二期时代的元素。正像用今天的语体文写出周秦的故事,总不能说语体文是现代的,周秦的故事也是现代人的捏造呀!所以,大乘经典的原始数据出于佛陀本怀,那是不用怀疑的。大乘经典的流传,初期也必是由师师相传而来,甚至有些定力很高的佛世弟子,在山中一坐数百年,然后再遇到人去求法时,便把他所知的经典传诵出来。传说,龙树入雪山,从老比丘得大乘经,就可说明这一点。

  当然,印度第一期(佛后初五百年)的佛教势力,都在小乘僧团的掌握之下,自由思想并且鼓吹在家菩萨精神的大乘经,不会受到小乘僧团的欢迎。所以近代的太虚大师把它称为「小行大隐」的时期。大乘经典可能就因此而隐于僧团之外的在家人的口头传流。凡是口传的,绝不能保持原始的面貌,大乘经的内容里,含有后人的加入及时代思想的成分,当也不必置疑。但是,若要因此而说大乘不可信,那就大错而特错,试问:当母亲生下你时的你,跟现在的你,仍是一人呢?还是另一人呢?是相同呢?还是不相同呢?你的母亲爱护你是爱护的那一个你呢?如果没有神经错乱,当然会说:小孩的你和长大的你,都是你母亲生下的你,不过长大的你是更坚强、更有智慧、更有作用了;然而,你的血统,绝不会因你长大而就变成另外一个人的。

  大乘佛教的可敬可爱,就在它的成长与成熟,所以比小乘的更加可敬可爱。特别经龙树、无着以及中国历代诸大师的光大再光大,充实再充实,直到今天乃至永远的未来,还要继续光大和充实下去,这就是大乘佛教的精神,这就是「大乘非佛说」的另一面。

  (三)是佛说与非佛说

  是佛说与非佛说,不是佛教注重的问题;佛教注重的是:是不是合乎佛法的原则?只要合乎佛法,是不是佛说,又有什么要紧。佛法不是因为佛说而从佛口创造出来,佛法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的,只要能发现它,它就是佛法。佛陀鼓励弟子们说法(《杂阿含经》卷三八第一○六九经、卷四一第一一三八经;《增一阿含经》卷二三、卷一○等),弟子们说法,并不就是背诵佛语;若把各人真实悟得的说出,也就是佛法。所以佛陀尝说:「我已说之法如爪上尘,未说之法如大地土。」可见,佛教自佛开始,就把佛说与非佛说的问题解决了。如今龚牧师想利用这个问题来否定佛教,岂不白费!他以为这是佛教的弱点,殊不知,这倒是佛教的坚强处;佛教并不将这问题当作城堡来守,他却费尽了全力攻它,岂不可笑!

  关于大乘佛说非佛说的问题,印顺法师很有见地,读者不妨参看一九五○年十二月正闻学社出版的《大乘是佛说论》一书,那是专题研究,本文不过是针对龚牧师的意见略予疏导而已。

  事实上,一书或一思想的价值,绝不能以「偶像」的观念来判断它。如要探究宇宙人生的根本所在,那是不妨把一切分别知见的葛藤,一刀挥断的,中国的禅宗,就有如此的气魄。佛也好,魔也好,一切都是凡夫的分别知见。当然,我们刚才是从历史线索上说明佛经的价值与立场,是世间的俗谛而非究竟真理的第一义谛。

  若要谈到「伪书」,如根据龚牧师的尺度来衡量,世上的伪书可就多了,比如中国的老子《道德经》、希腊的荷马史诗,乃至英国的莎士比亚的著作,都有问题。因为它们的著作者的身世都很难查考。事实上,尽管著作者的历史身分有问题,对那些作品的价值,仍然无损分毫。

  然而,世界上最可议论的伪书,龚牧师绝不会想到,那倒是基督教的《圣经》。

  第三节 佛教的因果律就是定命论吗?

  不论是谁,如果真的研究了佛教,并且懂得了佛教(不一定信仰了佛教),那么,他对佛教所主张的因果律,便不致于歪曲成了定命论或宿命论。

  因为,佛教的因果是通贯过去、现在、未来的,称为三世因果。从现在世看过去世,过去世有许许多多;从现在世看未来世,未来世有许许多多。如果不出生死,永远在三世因果的范围之中。

  因与果的关系,正像果木与果实一样,在结果的时候,已完成了未来种子的因,在下种的时候,已经有了结果的因。我们众生,一边在感受果报,同时也在制造业因;业因的果,是在未来的感报,但是,「未来」并不非要等到死了再来,只要从「现在」的一念滑过,便是「未来」的现前。

  因此,佛教的三世因果,分过去三世、未来三世,从时间上说,现生也有三世,生命生活,剎那变易,剎那均在做着三世的交替。

  所以,佛教主张,过去的业,必定要受报。但在受报之前及受报之时,仍可用新造的业因,去改变原有业报的成分。正像一缸牛奶,经过加工,便可制成为酪;相反地,如将一缸牛奶任意弃之不管,甚至放些毒素进去,那就要臭坏而不能食用了。牛奶的本身没有增减,只因后来所给予的待遇不同,其结果也就完全不同。

  过去的因,加上现在的因,便是当下的果;现在的因,加上未来的因,便是未来的果。不断地行善,就能使果报不断地改变质量;不断地作恶,也能使果报不断地改善质量,这就是佛教的因果律。所以有人称之为命运的努力论。鼓励人人积极地改革自己的命运、改善自己的环境,这便是佛教因果律的目的。

  然而不幸得很,那位自以为是「研究」佛教学的龚天民,偏偏要说:「这个前生造业,今世受报的思想,不但阻碍了印度文明的向上,亦延长了中国和日本两地封建制度的根基。皇帝大臣、富豪劣绅都以为是前生善业所致,今世理应独裁专制,享福快乐。娼妓乞丐、贩夫走卒都被信是前世恶业所致,今世活该吃苦受罪。努力上进有什么用处呢?」(二九页)

  龚天民硬是把佛教的因果律说成了肤浅的定命论,如果他没有看过佛书,这是可以原谅的,但他既然是「研究」过佛教的人,这就使人匪夷所思了!

  实际上,对历史文化,龚牧师除了故意装作懂得「封建制度」是根基于佛教因果业报的思想而外,连「封建制度」这名词他也没有弄清。因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始于黄帝,成于周朝,到了秦始皇时,便设郡县而废了封建,汉初虽欲封建,然至景帝之后,便已名存实亡,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制度。所以胡适也说:「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坏了。」(《胡适论学近着》四四二页)也许龚牧师记错了历史,佛教传入中国,竟是在中国废除封建制度以后的一、二百年!反看欧洲中古时代的封建制度却与基督教会狼狈为奸!

  再说,「专制独裁」,好像也不是中国和日本的特产,基督教的教区,乃至连教会的领袖也实行「专制独裁」,弄得民不聊生,不知那个罪过,是否也跟佛教的因果业报思想有关?

  第四节 佛教有了「新戒观」吗?

  (一)成善止恶的佛教

  在我们佛教,「戒」是一种成善止恶的生活规范。不过,佛教既有大小乘的区别,佛戒也有小乘与大乘的差异。然而,小乘戒是大乘戒的基础,大乘戒是小乘戒的升拔。所以,不会有人犯了小乘戒而仍可守持大乘戒的。因为小乘戒的范围是「诸恶莫作」,大乘戒则要另外加上「众善奉行」。小乘如果不行善,只要守住了六根,便算持戒;大乘则不护六根是犯戒,不度众生也是犯戒。所以大乘戒的内容是:

  1.摄律仪戒──誓持一切净戒,无一净戒不持。

  2.摄善法戒──誓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

  3.摄众生戒──誓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

  这是大乘戒的三大纲领,称为「三聚净戒」,也就是三大类的清净大戒。小乘戒仅是大乘戒中的一类「摄律仪戒」。所以大乘戒的精神,要比小乘戒伟大得多。

  总之,佛教的戒律,不论小乘戒也好,大乘戒也好,它的目的,是基于出离生死的要求。自求出离(如小乘),自求出离并令他人出离(如大乘)。所以,持戒的本质是自求离欲清净,并令他人离欲清净。绝不会有假借持戒之名,反遂纵欲之实的道理,否则那就不是佛教。

  可见,遗憾的很,龚牧师就是一位极尽断章取义并歪曲事实之能事的基督徒。

  (二)故意歪曲的诬控

  龚天民引用了印顺法师《佛法概论》中的几句话,说是佛教的「新戒观」,并且大肆渲染,他说:「但想不到如印顺法师所说的,居然还有另种解释戒律的新道理(不单他一人如此看法,许多中国僧侣也有此主张──此系龚氏原案),致令有些或者可以乱用假借慈悲的名义放纵私欲,杀人放火,奸淫偷盗,无所不为!」同时他更借题发挥,说第二次大战中,日本军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在名义上都是佛教居士,许多和尚都参加战争,将中国人杀得血流成河,横尸遍野。他又举了一个日本和尚结婚、吃肉、开酒吧,又有一个日本和尚因疑惑妻子与另一僧侣犯奸淫而将她活活杀死。龚牧师以为这都是佛教「新戒观」下所产生的结果。(六三─六四页)

  我们看了龚牧师的抨击文字,真有「夹七缠八、不知所云」之感。

  现在我们先来考察所谓印顺法师的「新戒观」是什么?《佛法概论》第二四七页至二五一页,介绍大乘菩萨的六度。六度之中的第二「戒度」,他先说如何如何的要「不」──不得杀、盗、淫、妄。但是他说:「从大智的契合真理,大悲的随顺世间来说,戒律绝非消极的『不』,『不』不可以了事;必须慈悲方便的能杀、能盗、能淫、能妄,才能完满的实现。」接着叙述,残害人类的人可以杀,是杀少数而救多数;宁使自己杀人堕地狱,也不忍他人因杀了许多人而堕地狱。如遇有人非法掠夺,菩萨不妨反将夺取,归还被夺者。为了使他人不受非法的杀害、掠夺、奸淫、欺诳,如非妄语不可时,即不妨妄语。又说:「使他离恶向善,也不妨以悲悯心而与他好合。总之,不得杀、盗、淫、妄,为佛法极严格的戒条。甚至说:一念盗心即犯盗戒,一念淫心即犯淫戒,谨严到起心动念处。然而为了慈悲的救护,菩萨可以不问所受的戒而杀、盗、淫、妄。」

  我们看了如上的说明,是不是能够看出印顺法师是主张「放纵私欲、杀人放火、奸淫偷盗、无所不为」的人呢?中国的历史上,由佛教僧侣所造成的人类灾难,是不是可以找到?那是史实俱在,不容龚牧师歪曲,也不用我多说。至于因了基督教而给人类历史造成的灾难,龚牧师也该坦白承认才对。

  印顺法师所说的大乘戒,已经非常明白,能杀、能盗、能淫、能妄语,是抱着「入地狱」的牺牲精神去做的,自私的人怎样也做不到。正像耶稣钉上十字架,那是为了忠于他自己的理想而牺牲──他们说是代人类赎罪。其实耶稣的死,比起苏格拉底的死,并不更加伟大;但他总算也是一位可敬的殉道者,虽在临死之时他要埋怨上帝离弃了他。

  印顺法师没有说明他的「戒观」的根据,所以被龚天民诬上一个「新」字。其实一点也不新,在《瑜伽师地论‧菩萨戒本》的轻戒第九条之下,就有明文规定:菩萨为了救护众生的理由,可开七支性罪(杀生、不与取、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但在邪淫条下说明:「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大正藏》三○.五一七页下)同时在〈菩萨戒本〉中,也常说到「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护僧制」,均可不必行,或不得行。小乘声闻重在护身,大乘菩萨重在护心。

  所以印顺法师也说到:「一念盗心即犯盗戒,一念淫心即犯淫戒。」不以瞋心杀人,不以贪心夺取,不以欲心行淫,不以痴心妄语,纯以慈济悲悯之心救护有情众生,便不算犯戒。

  (三)挑拨仇恨的宣传

  龚牧师为要达成挑拨仇恨的目的,硬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中,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事,牵到佛教中来。

  不错,日本的佛教徒很多。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也有着若干佛教的色彩。日本近哲铃木大拙也说:日本军人的勇敢不畏死,与佛教有关(《中国佛教史论集》二四八页所引)。据部分西洋人的研究,也说:「日本原为受禅宗哲学影响最普遍的国家,其武士道精神,系以禅理脱胎而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央日报》东京专讯)蒋梦麟也曾这样说:「中日战争期间,几乎所有日本士兵身上都带着佛教或神道的护身符。」(《西潮》一八○页)当然啰,这对于龚牧师是最感兴趣的事了,因为他说:「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亚洲各地的那种如疯如狂的杀人不眨眼的精神,实导源于武士道而来。想不到中世纪的武家头目居然利用了禅宗,骗使这些武士为自己拚命而死,还说是什么超越生死呢!」(一六○页)

  但是,我们先要明白日本的武士道是什么?再探究武士道的杀人精神是否跟佛教有关?「武士道」是因日本古代有一种武士阶级──职业的军人所应遵守的美德,以励忠节、尊名誉为信条。至王朝时代,因重文轻武而武士道一度衰落,到了源赖朝(公元一一八六年)开府于鎌仓起,日本政权落入武人手中,武士道又复抬头,并且提倡简易、朴实、廉耻诸美德。至明治维新(公元一八六七年即位)之后,对武士道精神提倡尤力。故而历次对外战争的胜利,日本人常归功于国民的武士道精神。

  源赖朝开府之年,相当中国的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一一八六年),那时中国的禅宗,已经流进了日本。日本禅宗的临济之祖荣西禅师,就是活动在那个时代,并且得到将军源赖家的崇信,源赖朝所提倡的「简易、朴实」,正是禅宗的精神。「廉耻」是中国的儒家精神,古代的武士信条「励忠节、尊名誉」,是日本自己的精神糅和着中国的儒家精神,所以,武士道的精神,确与禅宗有关,却不是纯禅宗的精神,套一句流行语,那是一个混血儿。

  说到武士道对外杀人好战的问题,应该先去明白日本民族文化的特质。谁都知道,在二次大战之前,纵然是他们的历史教科书中,也强调着日本开国的神话。他们确信(迷信)大和民族──日本史上的「原日本人」(Proto Japanese),是出于天神的后裔。他们的统治阶级,把这种信念利用得非常成功,他们相信他们日本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一支民族。他们也相信天神的照顾永远是在日本民族的一边。后来佛教成了日本民间的普遍信仰之后,也就巧妙地假借运用,认为佛菩萨也是站在日本人的一边。因此,日本的军人每遇战争,总以为天神与菩萨是和他们同在,所以勇气倍增。这跟西方的以色列人,以为耶和华是他们列祖列宗以来的保护神的信念,可谓非常的相近。真是东方与西方,彼此彼此。

  佛教的禅宗,仅为武士的生活下了一服清洁剂,神道的迷信,才是激发武士好战的兴奋剂。这从日本历史及文化源流上考察之后,已经可以明白。否则,禅宗产生在中国,中国的本土为什么就没有发展成为武士道的精神呢?

  所以,不知历史文化的背景,硬把日本发动大战的罪责加在佛教的头上,那是有欠公道的,好在龚天民也说到「利用了禅宗」的字眼。被利用是真的,说是佛教帮助日本人杀了中国人,那就是故意栽诬了。

  要不然,我也要问: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法西斯或纳粹,都发动在耶教的牧区,都是耶稣的信徒。他们驱使人民发动了世界大战,这个罪责,是否也该加到耶稣的头上去呢?相信龚牧师是不会愿意这么说的,是吗?

  因此,蒋梦麟也说:「使日本人变为好战民族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他们的一种错误信念,他们认为日本是个神圣的国家,系神所缔造,而且应该根据神的意志行事,并且征服世界。这种心理是由军阀御用的历史家,歪曲史实所造成的。」(《西潮》一八○页)

  (四)日本和尚不是比丘

  再说到日本和尚结婚、吃肉、开酒吧,乃至疑妻不贞而将妻子杀死的事,这是社会问题。如果以为这就是佛教的精神,那么,我也可以举出好些神父及牧师等的花边新闻来的;但那终究是少数的反常现象。凡夫,谁能担保无过?据我所见有关教士的丑闻就有好多,但我们不该把它当作是代表着耶教的精神;何况日本的「和尚」也不是比丘,他们也根本不以为自己是出家的比丘,而是住庙的在家居士。但是龚牧师也知道俗称和尚是指的比丘(七六页),所以他们的性质,跟基督教的牧师相似。日本的佛教教士,娶妻、食肉,也有他们的历史背景,那是出于政权的压力所形成,不是佛制的本色。这在龚牧师这样读了几年日本佛教大学的人,应该懂得日本的历史,不应该再拿它来当作箭靶攻击,为什么还要把这个问题大肆渲染而以为是佛教僧侣的榜样?同时他以为「中国僧侣听了恐怕要惊为海外奇谈了!」(六五页)事实上,中国僧侣留学日本的,比龚牧师早得太多,中国僧侣知道日本佛教的,也比龚牧师知道得更多。他的「野人头」岂不是卖错了时机?

  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讨好他所属的教会,所以他的那本《佛教学研究》,主要是给基督徒看的。可惜因他的过分忠于教会,竟又不太忠于学术的态度了!

  第五节 清理几个问题

  《佛教学研究》一书的问题是很多的,除了并案处理了以上几个大问题,还有若干小问题。有些小问题,我不想置评,因为我本无意对这本书置评,否则所费篇幅太多。如果龚天民因此而以为我无能置评,那是他太看得起他自己了。对我而言,龚天民确是一个对手,不过是一个格外值得同情的对手。除非他放弃宗教的偏见,并且继续认真地向学问中痛下几年苦工夫,他将来纵然「著作等身」,也不可能在学术思想界受到重视。当然,我是多么地希望他能成为中国基督教的奥古斯丁、阿奎那、许莱马赫、哈哪克、布特曼,或别的什么马太和新的齐诺芬。若想「革命」呢,那便是马丁路德或卡尔文。

  现在要清理的是下面的几个小问题:

  (一)观世音菩萨谁说是女性

  龚牧师根据梵文文法的组织,说明梵文「在名词、代名词和形容词中,各有性、数、格的区别。」顺便举出「Avaloki tesvara 观世音菩萨一名词在原文是男性。也许因为它是慈悲的象征,以后逐渐转变成女性了」(七九页)。事实上,中国佛典中的观世音菩萨,是跟文殊、普贤、弥勒、地藏、大势至等大菩萨是同样的性别。在《法华经.普门品》的观世音菩萨三十二身之中,虽有女身,但那是应化身的一部分。观音的报身是一生补处的等觉菩萨。色界的天人已没有男女差别,出世的大菩萨,怎么会是女性?龚天民是从民间的小说故事中,采证观世音菩萨「以后逐渐转变为女性了」。可见他读的佛典之少。

  (二)汉译的经典文义不通吗?

  龚天民在日本学了一些梵文的基本知识,因为他「所毕业的佛教大学则将梵文列为必修科。」(七九页)于是批评佛经汉译的意义,并不正确,甚至使人「闹出许多笑话」。「Bodhi-Sattva中文译作『觉有情』、『菩萨』或『菩提萨埵』,但按原文可译作『修道者』……Bhiksu中文音译成『比丘』(俗称和尚)。但如能译作『乞食者』才符合原文意义。再如Acarya一字,中文译成阿阇梨。但按原文不如译成『轨范师』来得有意义。」(七六页),「例如Prajñā-Pāramitā Hr.daya-Sūtram一长句,中文译成﹃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如按照原文……意义看来,此经名不如译成『智度提要经』或『智度纲要经』等来得符合原文。」(八○页)

  其实,这又证明龚天民所读的佛典之少。他有所不知,佛经汉译的音义,有它的规则所在。他以为用音译,或各人的译得不同,就认为译得不符原文。

  要知道,玄奘三藏等的梵、汉文的程度,绝对不致连龚天民的这点知识也及不上的。玄奘对于译音不译义的文句,他有五个原则,称为「五不翻」(《翻译名义》卷一)。那就是:1.秘密不翻(如咒──咒非无义而是不用译义,正如基督教用的Amen相似,心到神至就好。龚牧师讥评《心经》的咒语──八○页,那么基督教用的阿门,为什么就不讥评一下呢),2.含多义不翻(如薄伽梵一语),3.此土无名不翻(如阎浮树),4.顺于古例不翻(如阿耨菩提),5.生善不翻(如般若──其实般若可译为智慧,但他并不等于俗称的智慧,为令人生敬,故音译为般若。我又要试问:Jesus Christ,为什么不译作「救济涂膏者」呢?难道也是没有译妥)。

  事实上,关于汉译的梵音梵义,中国佛教中有专门研究论例的著作。比如玄应的《一切经音义》、慧苑的《华严音义》、慧琳的《一切经音义》等书。佛经中译音不译义的文句,根据近人周法高先生的研究,他说:「其条例相当严密。后人据此种华梵对音,除可以还原梵文原名外,更可以考见当时之音韵。西方汉学大师如伯希和、马伯乐、高本汉等皆曾利用华梵对音,以考明古音。」(《佛教东传对中国音韵学之影响》)

  梵文汉译之中,有先后译法不同的,那是由于印度或西域的方言互异所致。同为梵文,所传地区的不同,也会影响致音义的转误。比如「和尚」一词,在印度俗称博士为「乌邪」,到了于阗则转成「和社」或「和阇」(Khosha),到了中国便译成「和尚」了(《南海寄归内法传》及秘藏记本)。关于梵文音义的误讹,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及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等,也曾提出许多考订。绝不像龚天民所以为的那样幼稚可笑。

  因为,凡是能懂佛典的佛教徒,对于音译的文句,也无有不知其义的,并且能知它们的原义有几种,汉译有几种。像龚天民所举的几个文句的音义,对我而言,可说早已如数家珍,所以「闹出许多笑话」的,似乎是龚牧师的「夫子自道」,一知半解,强小知以为大智,反以大智者们是愚痴,岂不好笑!如果我的看法不错,龚天民的梵文程度,当还无力独任迻译经论的工作。

  (三)佛教的亡灵追善是不可能的吗?

  龚牧师不知是引征了什么典籍而说:「稍有佛学智识的僧侣大都解释成『此非亡灵追善,乃是藉此安慰尚活着的死者亲友』云云。」(九八页)又说:「如果人做了恶业死去以后,居然能以金钱请僧尼超度,那么,释迦牟尼所讲的道理全部都被打倒了!」(九九页)「这是因为佛教乃是彻头彻尾的无神无鬼论者。」(九八页)

  佛教是不是「彻头彻尾的无神无鬼论者」?我在前面已经有了疏导。「无神论」──不承认神造万物,是佛教的基本主张;「无鬼论」的根据何在?就要麻烦龚牧师借他的上帝之力来给佛经重新编造一番了。因为,天、人、阿修罗(神)、鬼、傍生(畜)、地狱,乃是佛教的六道轮回说的根据,怎么佛教突然变成「无鬼论」了呢?真是精彩的魔术!

  我对佛教的僧尼靠经忏为生活的流弊恶习,早有评论,所以不必辩护。我对有僧侣说追善荐亡是安慰「活着的死者亲友」,也不想置评,因为龚牧师没有指出是那些僧侣说的。或者是像《新约》、《旧约》中的「先知」一样,是「上帝借着」龚牧师的话说的。

  荐亡思想,的确不是佛教的主要思想。但在经律中记载,劝令死者的家属亲友,将死人的财物布施贫穷,供养三宝,用增死者的福业,趋生善道。至于诵经,并不专为荐亡,乃为用作修持,以此修持的功德回向亡者的福业增长。关于这个问题,请参阅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及二十一篇,以及《学佛知津》的〈为什么要做佛事?〉。

  如果以为佛教的荐亡无用,基督教的「追思礼拜」又有什么用?(根据耶教唯信者或可得救的现论。「追思」的确无用)要晓得,宗教的信念,在这方面是相通的。虽然彼此对此信念的解释不同,又何妨各备一格,并行不悖?我知道,龚牧师的用心良苦,他是要把佛教变成仅是一种学派,而不是宗教,使大家不要以佛教当作宗教来信仰。转而投向「神」的「权威」之下。但他是多么的天真!要明白,佛教虽不即是宗教,佛教却确有宗教的内容。

  (四)众生有没有佛性

  说到佛性,道风山的基督徒,一向主张佛性与上帝是「十分类似」的(一一一页),六、七年前他们的《景风》杂志,就曾对此做过阐述。但是,我已为此写了一篇〈论佛教与基督教的同异〉,把它驳了回去,所以我不想再说什么。

  龚牧师不信众生皆有佛性,他把众生有佛性,解成「一只臭虫能成佛,一只猛虎也有佛性,佛与万物不可区别。」(一一二页)又说:「如果佛教徒真的以为人和其它禽兽无甚分别,那么佛教中的所谓某某高僧或某某大德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吗?」(一一三页)

  这个问题,在基督徒看佛教,永远都做如此的结论,也人人都做如此的结论。因为神教徒们迷信神造人类来管理一切生物,神造万物是供人享用。如果神教徒们不敢反叛《旧约》的创造神话,他们永远不敢承认人与动物在本体上的平等性。

  他们以为臭虫可恶而卑微,猛虎残暴而凶狠,所以不可能与人平等。人,永远要把其它动物当作没有「灵」的东西看,永远不能进入上帝的内面去,所以不承认众生皆有佛性。

  事实上,世上的一切动物,连人在内,从各各的本位上说,根本都是一样。虎为饥饿而吃人,说牠可恶,人为了饥饿而吃鸡鸭猪羊,何尝是善?如说人是应该如此的,虎又何尝不是应该如此?因为求生存的理由,彼此一样。如说人有「灵」而动物无「灵」,然而,演电影的狗明星、马明星、鸟明星、猩猩明星,牠们的机灵不会亚于一般的人,这又怎么解释?否则基督教的「灵」,人类也该没有──上帝吹了一口气,所以人有灵,那根本是神话,耶教徒则深信不疑。所以,我曾想到一个名词:「基督教是内分裂的唯神论」。因他们由人向上看是唯神的,由人向下看是唯物的,通体的宇宙观又是唯神的,宇宙的生命观是对立的,生命的道德观永远是矛盾的,一切竟又是唯神安排的。

  基督教的观念,类似婆罗门教的阶级,所不同的,基督教以为动物不能进天国,婆罗门教以为贱民不能生梵天。其实,《旧约》中的异民族,都不是耶和华所要拯救的人!

  佛教的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确含有若干泛神哲学的思想。然而,泛神哲学中的神,是一个混合融和的状态。那个神普于一切,而不爱护一切。所以斯宾诺莎的哲学,人应爱神,却不能要求神来爱人。佛性不然,佛性是遍在于一切的本性,人要觉悟之后,始能认知佛性并与佛性相通消息。如不觉悟,虽有佛性,也等于尚未开采的矿藏。觉悟之后,称为见性。见了性的众生,能与遍在的佛性相通消息;那是找到了自己,但却并未将自己失落,所以跟泛神哲学是不相同的。

  佛性的平等,也只是基本理体的平等;众生的基本理体一律平等。但是,正像人权的平等,只是人与人的基本权利平等,不是把人的俊丑、高矮、男女、老幼、智慧、良莠等分别一律铲平,否则就是假平等而不是真平等。真平等是立足点上的平等,不是没有上下尊卑贤愚不肖之分的平等,而是基于同样立足点上而可自由发展的平等。

  佛教的众生皆有佛性,是从基本上着眼,不是从发展上着眼。佛教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并没有说众生就是究竟的佛。众生皆可成佛,是要使众生逐级上升之后成佛。由下级的转生为高级的,一一向上,再由人间的人身而进入解脱,达于成佛。

  龚天民信基督教,我不反对,他研究佛教,我很欢迎,但他歪曲佛教,则感到遗憾!佛教的思想非常精密,对于一个基本的立论,经过数千年的组织阐扬,绝不会是信口开河的乱说一通。凭龚牧师的这些偏见,充其量只能使他自己高兴而已。他又说:「也没听说有比丘来对蚂蚁苍蝇或树木花草开过布教大会。」(一一七页)然而,他就不知道「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记载。

  (五)中国的佛教全被否定了吗?

  龚牧师对于中国的佛教,已经尽了「否定」的能事。他以时代佛教的研究精神,否定了中国的传统佛教;以神鬼信仰的指责,否定了密宗;以诵经拜忏的生活形态,否定了中国的僧侣;以学术的研究发明,否定了净土宗;以净土宗的立场,否定了禅宗;以大乘非佛说,否定了大乘佛教;以阿含非佛说,否定了小乘佛教。这在他的「研究」的「导言」之中,就已告诉了读者。有了这一连串的「否定」的「成绩」,无怪乎他要洋洋得意了。

  对于大小乘非佛说的问题,我在前面已经说明。中国的佛教在研究方面落在日本之后,我是承认,但不等于中国无人研究,更不等于中国的佛教就没有价值。密宗是否毫无信仰的价值,没有真的研究过密宗的人,根本无资格评论。专以诵经拜忏为生活的僧侣问题,我希望佛教徒们警觉起来。从净土三经的成立史实的考察,我尊重学术上的发明;但如说是净土宗就因此而不足信仰,那是太武断的。净土的信仰,也不即等于弥陀净土。太虚大师曾说:「净土是大小共被。」只要是佛教,无不信有净土的设施。在中国佛教史上,历代各宗的大师们,几乎均有他们的净土观及净土的分类法;纵然是禅宗的六祖大师也主张有弥陀,虽然是唯心净土、自性弥陀。

  阿弥陀佛的信仰,至少在龙树大师以前,已在印度流行,所以《华严经》中说到阿弥陀佛。龙树大师造的《十住毘婆沙论》,也特别在第五卷〈易行品〉中以三十二行偈,赞叹弥陀净土;他虽普赞十方佛,但却特别赞叹弥陀佛。

  事实上,不论弥陀净土如何解释,修持净土法门的宗教经验之多,恐怕无有一宗比得上的。感应灵异的事实,不容我们否定它的宗教价值。如果说是迷信,净土宗却确有它的理论根据;至少,念佛能得三昧,三昧可感神异。许多净土宗的经验,在基督教中根本无法找到相等的效应。如说阿弥陀佛不曾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出现,就不足信仰,耶和华的身世,岂不更加渺茫?当然,信仰阿弥陀佛的信念,跟史实的考察可以不相冲突,一是宗教的,一是学术的。学术的探究总属形而下的有限,宗教的理境乃是形而上的无限,所以,信仰弥陀净土之有,但也不必反对人家说弥陀史实之无。

  龚天民引了一位禅僧的话,说虚云和尚反对《印光大师文钞》,反对口念佛号(一四八页)。我不知虚云和尚曾否真的如此说过,但是,自从永明延寿禅师以下的禅僧,多念阿弥陀佛,禅净双修,乃是北宋以后的佛教风尚。偏重与偏轻,自所难免。不过那位文字被引的禅僧,说话欠考虑,说什么「净宗人虽多,成功的却很少,禅宗人少而得益颇多呢」。龚牧师善于断章取义,曲解文义,更是一等。他把《阿弥陀经》的:「舍利弗!当知我于五浊恶世,行此难事,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一切世间说此难信之法,是为甚难。」解释为:「换言之,释迦行了念佛而才成道的。」(一四七页)他故意要把连贯着的上面一句忽略,因为上一句是:「释迦牟尼佛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能于娑婆国土,五浊恶世: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中,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诸众生说是一切世间难信之法。」《阿弥陀经》是说释尊向一切世间说此净土的难信之法,是行的难事;何曾说释尊自己是由念佛而成道的呢?

  龚牧师又引用了印光大师的话批评禅宗(一五八─一五九页),印光大师高扬净土是事实,若如龚牧师说的:「禅宗的冤家对头,可说便是同为佛门弟子的净土教徒了。」那就错了。印光大师写信给高邵麟居士,虽说:「凡禅宗典章概勿研究,以禅宗意在言外,若按文解义,则错会佛法,以善因而招恶果。」这是说禅宗的文字,都是言外之音,如不能深契禅理的人,往往错会了文中之义,所以不要研究它。因此印光大师与陈锡周的信中便说:「而末世之中人根陋劣,知识鲜少,(于禅宗)悟者尚难其人,何况实证。」这几句话,均被龚牧师引上了,然而从那儿看出印光大师在否定禅宗来了?只怪龚天民自己把它们歪曲错会了!

  龚牧师又说:「由于禅宗太注重坐禅的活动,故此欧美的不少学者以为禅宗道场只是一种修心养性的团体罢了。」(一五八页)这又被他说反了。禅宗「修心养性」是对的,不过禅宗的本质,跟坐禅是两回事。中国的禅宗要求,是重在悟性,而不重坐禅,日常生活,挑水担柴,吃饭困觉,都是禅宗的用工夫处。稍知禅宗意趣的人即能道出这样的看法。

  总之,龚牧师是从日本佛教的一些近代著作中,得到了一些佛学的知识,又在中国的佛教近人著作中找了一些片断,戴上一付彩色(神)的眼镜,加上他的歪曲技巧,就写成了这么一本《佛教学研究》。我还能对这么一本书说些什么呢?总算我没有涵养,已为此书做了如上的一些疏导。

  (六)后记

  本章在《海潮音》刊出时的题目是「龚天民牧师送给佛教的『研究』」,现因加了后面有关杜而未的一节,所以更改了它的名。

  龚天民在一九六三年,仅仅知道我已见到了他为破佛而写的书,他就感到「快乐」(《基督教研究》季刊一卷二期),同时巴望我能重视他的「杰作」而予反驳。

  基督徒们似乎都是如此的,一九六二年,天主教的杜而未,写了一连串的破佛文章在他们的《恒毅》杂志上发表,因不见佛教的反应,便着文挑战,要「佛教徒们写写吧!」耶和华在无聊时,专找仇敌并制造出仇敌来让他自己攻击消遣(如《旧约》所记载的),基督教士们可谓是耶和华的忠实信徒了。

  然而,当本书在《海潮音》仅刊到两期,龚天民就急着向我恫吓了,他说:如果我再写下去,就有基督徒要用我过去批评佛教的文章做资料,来揭佛教的「内幕」了(《天侨周刊》二○八期)。实际上我的文章既是公开发表的,岂能称为「内幕」?当我连载到第二次时,他又沈不住气了。他说他「都看到了,等全部登完后,有空时一定答复。」(《天侨周刊》二一五期)但是,当本章驳斥他的部分全部刊毕时,他却花枪一掉:「现在本人已经决定,从今天起,凡佛教徒对本人文章的任何反驳攻击,将一概置之不理,不予答复一字。」无理可辩了,他便搬出了:「好在我国宪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天侨周刊》二二六期)他以破坏佛教为宪法所赋予的「自由」,却以佛教徒对他的申辩为「逼迫」(《答妙贞十问》二版自序)。基督教士的态度如此,本不足为奇,如果我们研究了基督教的本质为何物之后,就不难理解他们何以会有如此的态度了,这正是本书希望约略告诉你一点的消息。

  因为龚牧师没有对本章提出异议,我仍有权处置我自己的作品,故在本书出版时,已有若干删改和浓缩;同时,为了表明本章所引龚某文字的出处,均用页码标明《佛教学研究》那本书的页数。

  第六节 天主教的月神杜而未

  (一)佛教绝不是月神话

  这一节,在初稿本书时,没有计划列入,本书初稿完成时,杜而未的《揭示佛经原义》尚未出版,而他第一本反佛教的月神书《佛教原义发明》以及在天主教《恒毅》杂志上发表的月神文字,已有印顺法师在《海潮音》四四卷三及四期上,以「东方净土发微」为题,做了一万三、四千字的反驳,列举佛教的虚空喻,从正面否定杜说。杜而未所用的语源学,仅能说明语义的因时而变化,即使「涅槃」之语源,与月亮有关,亦不足以为佛说之涅槃为月亮。那是一篇很有分量的论著。此外也有明本扁舟法师,在《中国佛教》杂志上做了「反驳」。

  总之,杜而未神父是用语源学及神话学的知识,加上他的天主教教士所特有的偏见,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他既不以佛教为宗教,也不以佛教为可资信赖的哲学,他的目的是很明白的。可惜他要一手遮掩了天下学者的耳目,该是想得多么的顺利!

  因此,当我在《海潮音》月刊连载了本书的前半部时,就有人希望我对《揭示佛经原义》这本书,也说几句话,所以在计划出版之前,临时加插了这一节。

  杜而未这个人,已在这本书第一章第一节中做了介绍,所以他是一位已经「出名」的天主教士。

  (二)月神的迷宫与魔术

  至于我称杜而未为月神,是有根据的,因为他是月神的专家,几乎也像是月神的化身,他所发表的文章,也多是谈月神,可谓物以类聚,也可谓不甘孤独,所以站在他月神的立场,总希望他所见到的都是他自己的族类,至少也希望人家都能类似他的族类。杜而未虽然以信仰基督耶稣的天主为职业,他的脑海里却装满了月神的影子及月神的「崇拜」,他把中国的道教化为月神,把龙化为月神,把印度的宗教化为月神,把东方的许多传说及记载化为月神,当然,佛教也就顺理成章地被他化为月神了。

  杜而未是值得基督徒们「佩服」的,他所读的书,要比龚天民多上好几倍,此所以他比龚天民更值得基督徒的佩服。但是非常的可惜,杜而未的虚心,却比龚天民还少了好几倍,所以他的文章比龚天民的更加使人啼笑皆非。

  杜而未是一位标准的蛀书虫;不过比蛀书虫多了一项善于曲解的技能,他的曲解技能,比起龚天民,又要高明一些,至少,他能抄摘大堆大堆的数据,然后分类归纳,像百衲衣似地连在一块,把它们变化成为他所希望的月神。他不是消化数据,是将数据投进他预先布置好了的那个月神格局的「迷宫」,所以他的这种手法,顿能使人产生「好像正是如此」的错觉,如果没有研究过佛教的人,见到他所「采征」的那许多资料,就会容易被他的迷宫所迷,而会以为佛教是「月神话的演义」了。所以杜而未不愧是教授「人类文化史」,也是创造「人类文化史」(掌掴学生)的一位天主教的教士。

  我说杜神父布置的「迷宫」,也是有根据的,那就是他先对月亮的阴、明、晦、圆、缺、光、出、没、上弦、下弦、朔望、质量、颜色、形状、季候、巡循、方位、时日的数字、字根字义的演化,种种有关月亮的传说和神话,搜集起来,摆出月神话的格局,织成一幅迷宫式的网,凡是与这些月的因素相似或接近的东西,都被杜而未用这座迷宫来一网打尽,最妙的是他想象力的「惊人」,如果实在与这些月的因素拉不上关系时,他就玩弄玄学了,摆出了推论的姿态,推演再推演,间接又间接地把它们拉向月神杜而未,使之变为月神的一部分。如果推演的方法也用不上时,他就自我安慰地自圆其说:「可以互混,是神话之常事。」(《揭示佛经原义》一二页);「年代久远,神话不能无紊乱之处」(一七页);「解释时年数只差一年时,如八十与七十九、三十五与三十六,皆可通融。」(一八页)类此者尚多。杜而未最高明的手法是玩弄数字的魔术,数字的魔力也的确大极,加减乘除,左右逢源,从许多的数字中,找出需要的一个数字,实在很容易,何况还可用算术级数及几何级数来制造数字。因此,杜神父从佛经的原始数据中,抄下了大堆大堆的数字,分别塞进他预先已经得到了的答案中去。这几乎是基督徒的通病,他们所谓研究外教,不是先有问题,而是先有答案;他们的所谓研究,只是找着资料去填充他们预先就有了的答案,他们先已布置好了式式样样自以为是的答案,得到数据,还愁没有地方塞吗?纵然塞不上去,他们也要设法「削足适履」。

  (三)不是原义的原义

  杜而未神父从没有想到,他对佛经读的似多,抄的也似多;但他并不理解佛教,而且故意曲解佛经,比如他说:「如《阿含》、《华严》,有如是广长的篇幅,很古的人类是作不出来的。」从佛经的成立史上考察,他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华严经》的成立,可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逐渐增加,至于《阿含经》,《阿含经》分四种,成立的时代也有先后,《阿含经》,根本也不是「广长的篇幅」,而是经丛或类书的性质,是将许多的短篇记录汇集,特别是《杂阿含经》,它的成立,也绝不如杜而未所说的:「最早的经典也是灭度后数百年才着成的。」(一七页)《阿含经》亦是编成而不是着成,初编时的内容也许与我们现存的内容有若干增减出入,但是《阿含经》的成立,不像四福音那样,由四个人着成,这从印度思想史的进化上可以得到实证。杜神父昧于思想史的考证,一味要把佛教变成月神话,他是够大胆的,却是很荒谬的。他一口肯定:「印度人没有对于古代历史的记载,后人怎能知道呢?」(一七页)但他有所不知,近世以来,已从考古学、语言比较学、音韵比较学、宗教文学、民俗文学、历史文学、外人记载等的数据中,找出了印度宗教哲学史的演变过程,虽然尚不十分明了,但对印度佛教的大致演变,均已找出了证据,在这方面的研究,欧洲学者开了头,日本学者也早已跟进。不幸的是杜神父他太喜欢月神话了,所以他是宁愿关起他天主堂的大门来闭门制造「月神话」,既不参考前人已经得到的研究成果,也不做实地实物的虚心考察。不错,他也引用了法国人及德国人的著作,然而,那些外国学者,所犯的毛病正与杜而未相同:先有了答案,再来找资料的。我想,他们必定也是基督徒,而且比起杜神父更够「资格」!

  杜神父不解佛学名词的涵义,却硬要牵强到月神上去,比如佛教所说「五阴」,明明是指的:色、受、想、行、识,这可以解作「五蕴」,是构成众生世界的五大要素;然而杜而未一定要说「阴为月」(三○页),他把五阴的阴当作阴阳的阴了。类此解释尚多,岂不教人啼笑皆非!

  (四)如月岂能即是月

  诚然,佛经中用到「月」字的地方,不是没有,但那均系一种譬喻,一种形容,而不即是月神话,例如佛说佛陀是苏摩(杜着一再提到他),苏摩原是一种草名,苏摩可做酒,所以本是酒神及草神,后因苏摩之液Indu有月字的涵义,到了后期的《阿闼婆吠陀》中苏摩就成了月神,佛意是以月表清凉明净;佛经中以日月并用的形容词也极多,佛的德号也尚有很多,自称如月就是月,那仅是杜而未在「神」的降灵之下所得到的启示而已。例如他举出《大方广佛华严经不思议佛境界分》一卷:「佛在树下,大众围遶,端严而住,如星中月,处净虚空。」(二二页);又引《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一卷:「如来于此,端严而坐,大众环饶,如星中月。」杜氏便说:「说如星中月,尚有古传真象,实在以佛陀如月。」(二二页)又引《涅槃经》:「而诸众生皆谓(皆谓!)如来实般涅槃譬如月没。」杜而未接着肯定:「要重视当时大家的意思,大家『皆谓……』。大家代表的是古传」;「见得月没即涅槃,明若观火。」(一三一页)。这很荒唐,以「如月」作喻,就肯定是月吗?

  总之,杜神父彷佛是月神的化身,而且是受了「神」的「天启」,他要把佛教说成:「受月神话支配而不自知。」(一三○─一三一页)并说:「神话包括了佛教,渗透了佛教,没有神话即没有佛教。」(四页)用他编成的那张月神的魔网,变魔术似地把网口撒向佛教,纵然那张魔网那么小,漏洞又那么多,但他自以为:「本书的系统要义已为定论,因证据太多也太自然了。」(〈序〉)这是自圆其说的自我陶醉。

  我们承认,凡是宗教,无不杂有神话,尤其是传流越久,所附的神话也越多;但是,从神话的内容,尚可探究到产生该一神话的历史背景,何况佛经的出现,以及佛经的内容,并非全属神话的演义。事实上,有许多神话,站在宗教经验的立场是可以解释的,也可以接受和承认其实有的,宗教自与科学不同。所以,我们不必否认佛教采用了若干流传于古代印度的共同传说;但是,佛教仅是随俗采用,却不重视这些,因为,佛陀的人格及其思想的突出,乃有历史遗迹可考的。如果抹煞了历史的遗迹以及佛陀的真实性,而一味歪曲解释成为仅是月神话的演义,那么,若不是恶意的罗织,便只有基督徒对付异教的存心才会如此。

  杜而未果真是以发明学术的心地来发明佛教是月神话的吗?他说:「尊重佛教」,又说:「更尊重真理」(一八页)。「真理」两字在基督徒的习惯用法是指的耶稣天主,服从天主就是「更尊重真理」,天主是谁呢?他是神。基于自己所信的神为立场,而去罗织佛教成为月神──佛教不过信仰月神!如果说它是公义的话,那实在仅仅说明了基督徒对付异端的「公义」。所以我也不想为此多费纸墨。

  (五)神教徒的神话

  杜而未装了人类学者的外表,不用人类学的知识来考察一下耶和华的由来,却以天主教士的存心,专做攻破「异教」的工作。如果他能用同等的精力与存心,研究他自己的神,实在更加有效可观。

  因为,一神教是由多神教蜕化而来,既是神教,岂能与诸神无涉?不过这是基督徒们不愿想也不敢想的,事实上却有许多的资料可供采证。杜而未既是「神」父,并制造了许多月神话,何不也抽空查一查你家那个「神」的家谱呢?

  一神教是多神教的蜕化,泛神论是一神教的理性化,无神的佛教是泛神论的积极化。所以,佛教纵然是由神话而来,与神话的距离,至少已较基督教升了两阶。杜神父何以厚此而薄彼,舍己而从他,把自家的那一大套神话装上了神学的金,化成了十字架及圣母玛利亚,高高地供在天主堂的山壁上,却处心积虑地到佛经里面造出月神话来!

  再说一个历史悠久的佛教,既如杜而未所说,佛教徒自己是「受月神话支配而不自知」的,又说佛教「最早的经典也是(佛)灭度后数百年才着成的」。可是杜而未在大小乘佛经中所要找的月神话资料,竟又是左右逢源,俯拾即是,而且以为那些历代「着成」佛经的人,偏偏会想尽方法,要把内容配合到月神话上去。如果这不是杜而未一手编导的魔术,又用什么话来解释这样的安排是可能的呢?

  杜神父其人,比较起来总算是好的,至少他比那些不动头脑就一口认定佛教是害人的邪教的基督徒来,该是高明得多了!虽然,在欧洲,自叔本华以来,许多研究梵文、巴利文及汉文、藏文佛典的学者们,所持的研究态度,完全与杜而未不同;谁是为学术的发明而研究佛教,谁是为「神」的使命而破坏佛教,岂非「明若观火」。

  (六)后记

  当本节文字在《觉世》旬刊三一五号刊出之后的十七天,杜而未即在他们一九六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版的《善导周刊》上刊出了一篇千把字的文字,说我不敢深入他所制造的神话内容。其实,我已把他的底牌揭穿,指出了他的手法及目的,还要我如何的深入?他想也把我引入他所布设的迷宫,到他的迷宫里和他较量,他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对象。

  龚天民本来也不同意杜而未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的(见其〈致扁舟法师函〉),后来竟向杜而未送秋波了(见《天侨周刊》),杜而未得着之后,也给龚天民捧了场,硬说我在评龚天民时失败了。实际上,他们越是硬拉关系,越加表示了色厉而内荏的虚怯之相。

  第三章 基督教的「神」之研究

  宗教无不有神话的流传,理性的宗教,借神话作为传道的通俗媒介,次级的神教,便即以神话的本身,作为信仰的标榜。

  因此,我们要知道基督教,就该先来知道基督教的神话;虽然基督教的神学家们,想尽了方法,把他们的神解释成为外宇宙的唯一真理,而与一般的神分家。实际上,那仅是他们利用了希腊哲学之后的一种辩解,却跟史实无关。

  第一节 谁是耶和华

  (一)《旧约》的成立

  我们要想介绍基督教,不能不先谈犹太教,尽管后来的基督徒,大大地屠杀犹太人,犹太人,却是基督教的根源。

  你所知道的,基督教有一部《圣经》(Bible),虽然Bible这个名是相当的新,它到公元第四世纪时,才由君士坦丁的大主教约翰吉利索斯顿(John Chrysotstom)创造的,而且仅指《旧约》而言的。

  这部《旧约》,你可能以为它是老早就有的,但要比起世界其它的古典来,它是太晚太晚了。在公元前两千年,巴比仑就有了一部《汉摩拉比法典》,公元前三千年,印度就有了《梨俱吠陀》。至于说到《旧约》产生的年代,那倒是个大问题了,因为它是来得如此的缓慢而复杂。大概地说,摩西时代(公元前约一千几百年),尚没有一个人听到过有关《圣经》中现在这样妙的故事;如果一定要说,摩西曾对《圣经》有过贡献,那么,就是他在西奈山(Sinai)上计划了四十天,所得到的结论,为犹太民族拟了十条法规,用两块石版刻好后,带下山来,那时犹太人尚无文字,摩西大概是用他在埃及宫中学来的象形文字吧?因为那些做久了奴隶的犹太人不认识它们,所以又用木柜把两块石版装了起来。

  但你不要以为摩西是伟大的立法家,告诉你吧,他仅是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他尚没有创制法律的天才。他在埃及宫中被埃及公主自小拾去抚养成人的时期内,必定见到了那部共有二百八十五条的《汉摩拉比法典》,在里面抄了几条,加上埃及与巴比仑的传说,便成了十诫。(请参阅拙著《比较宗教学》)

  (二)摩西祷月

  说到西奈山,我要请台湾天主教的神父杜而未注意,Sinai这个字,是根据巴比仑的月之女神Sin而取名的,所以,摩西上西奈山,《旧约》的作者说他是跟那个看不见的可怖的耶和华讲话;其实,他是在求月神的启示,启示他究竟该从《汉摩拉比法典》中,抄下那几条又加进那几条,来作为控制人民的教条。并说在摩西上山的期间,有一片厚厚的云幕,蔽住了山的面目,这是表示月亮阴影面的神秘莫测;同时,上山四十天,便与月亮的运行周期有关联了。这个西奈山的神话,唯有用月亮来解释才较合适,否则,耶和华与摩西谈话,何至于犹豫不决地为十条法律而谈上四十天?又何必安排到西奈山上去呢?何以又会有厚云遮蔽?

  说穿了,很单纯,杜而未为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他就说月神话占据了人类半个世界,可是很光荣地,耶和华的出生地正巧是在这半个世界之内哩!亚洲西部的那个小小的塞米族(Semitic race)部落,真正与这半个世界是不能无关的。

  (三)耶和华的语源考证

  对了,要论基督教,绝不能忽略了耶和华(Java, Jehovah, Yahweh),我写下三个耶和华的洋文名字,懂得语源学的基督教士,一定是明白的。因为,耶和华的身世很复杂,跟他「血统」有关的神之「祖」,就有好多个。在基督教教会人士的解释,它是由希伯来语「在」的动词而转,转了两转,便被解释成为「创造者」了。他们说这一语意解释,开始在出埃及时或者更古;其实一直到了犹太王国分裂之后,他们尚无自己的文字,创造神的观念之确定,更是晚在被巴比仑人流放之后。所以,有人从比较中考察,认为耶和华本由阿拉伯语中的「吹」之意而来,它含有飓风神的意思,这是可能的,西奈沙漠中常有飓风,而且一些先知们往往是在飓风之际「听」到了耶和华的声音(如伊莱贾)。又有人研究,耶和华是由希伯来语「降」之意而来,它含有雷神的意思,这也可能,耶和华「降临」的时候,往往是在火中、烈焰中、巨大的声音中。更有人主张,耶和华的语源,是来自印度。同时,在《旧约》中所称的上帝之名,尚有El Elohim, El Shaddai,它们的本义和起源,也有好多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现在所称的耶和华,乃是古代犹太民族多神信仰的综合化。

  虽然,基督教以为,耶和华这个神是自有永恒的。但据《旧约》所提供的数据,在摩西之前的犹太民族,尚是杂乱的多神信仰者,充其量,耶和华是这支民族所信诸神中之一个神而已,因为,耶和华仅是亚伯拉罕这一家族所奉的保护神,每一家族亦各有每一家族的保护神。至于各家族各有一个保护神的起源,那便是图腾(Totem or Toodaim)的崇拜,图腾崇拜的方式虽各地有所不同,却是各民族宗教的发展通途。再考察耶和华的语源,它与图腾,也仅百步与五十步之差。

  所以,一神教之出现,若谓与多神的崇拜无涉,那仅说明基督教的自我高兴而已。

  月神话,仅是耶和华这个神的成分之一,因为耶和华这个神,在《旧约》中一出现,便具有极强烈的侵略性,他见到什么神,就吃掉什么神,正像老虎一样,见到别的动物,牠就吞吃下去而营养牠自己,那些所谓先知们,便替耶和华做了侵略其它神的工具。

  耶和华本是假想的一个名字符号,在此符号下所藏的「魂」,便是自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摩西不过是起了带头作用的一个耶和华的「魂」。所以他把西奈山的月神也变成了耶和华。

  以前,我看西奈山在《旧约》中的那幅景象,有烈焰,有雷火,有乌云,推测它与火山神话有关;现在用杜而未的看法,根据它的语源来解释,确定它是月神话,当是可信的了。我们再说到《圣经》的问题上去吧。

  (四)《旧约》的历史价值

  原来的《圣经》,没有成本整册的书,不过,在公元前五三七年以后,那位仁慈的波斯王居鲁士,让犹太人自由地还乡,重建犹太故乡耶路撒冷神殿之后,在犹太人──那个后来被希腊人改称作犹第亚省的小村子、小神庙里,都藏着他们所喜欢和敬重的记载,誊录在兽皮或埃及出产的纸草上(Papyrus 这是尼罗河三角洲的一种植物,取叶交叉加压,干了即可用乌贼鱼的墨汁在上面写字,今日英文的Paper一字,即由此而来),他们搜集的内容,不尽相同,唯其都是有关犹太民族的传说,这些传说的态度,正像所有的「爱国」历史家的态度一样,把他们自己的民族,说成如何如何的悠久、勇敢、优秀、伟大,所以,在那些记载中,究竟有多少是犹太民族所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简直无法想象。曾有一位伟大的历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他想尽办法,实地探察,希望得到犹太人所传说的古代史实,但他是完全失望了。

  说一个例子吧,当所罗门王要在现今的耶路撒冷,造一座非常了不起而却小得像近代乡村教堂那么大的神殿时,犹太人自己却只会经商及农牧,所需的石匠、木匠、锻冶匠,均要从菲尼西亚(Phoenicia)那个距今三千年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中心花钱请来,但是,《旧约》的作者,却又凭空构想挪亚在洪水时代,就会造出那么了不起的方舟了(其实,洪水神话是偷了巴比仑人的传说)。同一个例子,《旧约》的作者,那位〈列王记〉的无名作者,夸称那座神殿所费的金子有十万八千两(Taleut),银子一百零一万七千两,但据研究,那等于当时世界全部金量的十五倍。你说,《旧约》的内容是何等地荒诞吧!

  当然,就在那些记载中,也记录了犹太人的宗教仪节的各种律法,那许多使外邦人听来,觉得好古怪的名堂,却是犹太人看得比生命还重的神约及预言。因为,犹太民族永远是一个神权中心的社会,直到如今的基督教,依然落伍在时代观念的背后老远老远……,保守着神权至上的信仰。

  然而,像那样的记录,太多太多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才由约翰吉利索斯顿,把这样的小集子,总集起来,称它为《圣经》,而这部总集的内容,差不多花了千把年的时间,以及好多先知的创作才完成的。然而,因为那些编写者,或创作者,均是狂热的信仰者而不是历史家,以致把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弄得很模糊。所以,历史家们研究犹太历史,只取他们尚未与高度文化民族接触以前的《旧约》部分,作为聊胜于无的参考,一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以后的犹太历史,就宁愿采取文明国家的正史而不听信《旧约》了。因此,历史家们以为《旧约》的后面二十篇是没有历史意义的(前面的仅是聊胜于无),可见《旧约》圣经是如何的「圣」法了!

  第二节 耶和华与撒旦

  (一)耶和华是印度神

  也许你要问:「神造宇宙的故事是何时产生的呢?」真抱歉,如果我照历史的真实情形告诉你,那么,我是挨定基督徒的骂了。

  因为,耶和华这个神,本来很不出名,直到摩西时,摩西的哥哥亚仑,还把尼罗河流域所崇拜的牛神,用妇女的金器物,铸成了一尊牛像,当作以色列的神来崇拜。说真的,牛神话确也是耶和华的成分之一。这条牛,来自印度的雅利安民族,在《梨俱吠陀》中,称他们的天父(Dyauspitar)为牡牛(卷一‧一六○、一六三页),又把降甘雨的云,称为牡牛,称雨为牛乳(云为牛,耶和华不是常从云中发声吗);那个称为天父的神,名叫特尤斯(Dyaus),并在用天地(Dyavaprthivii)之合成语下赞美他。如果再拿耶和华的语音来研究一下,就很有趣了:耶和华的Java与特尤斯(Dyaus)的Dyava,发音是相近的,乃至可说是相等的或相同的。可见,耶和华与印度的牛,关系相当的密切了。可见,亚仑铸了牛的偶像来当以色列的神来膜拜,并没有错到那里去,摩西何苦如此的认不清,为了此事,一怒之下,就整肃屠杀了三千人!

  再用耶和华的语音,跟印度另一个神来对比研究,也是一桩有趣的事。那就是在《吠陀经》中的耶摩(Yama),耶摩是天神,后来转为人类的第一死者,他在天上。《梨俱吠陀》相传,人死之后,至天上第一面谒的就是耶摩及司法神婆楼那,后来到了《阿闼婆吠陀》中,则说耶摩执掌死亡,同时更有对人死后的审判权。那么,耶和华Yahweh的发音音节,与耶摩Yama是很相同的,乃至两者的权职也是差不多的。

  我们知道,印度《吠陀经》中的神,常常变换他们彼此间的属性及地位,所以天父特尤斯与死神耶摩是可以交换的。

  因此,基督教的耶和华,原是印度的神,在理论上是非常自然的。

  因此,我们确信,犹太人的一神信仰的历史,绝不会在摩西之前;现在的基督徒们,总以为他们只有一个神,实际上,犹太人的祖先──塞米族,就曾经同时膜拜过好几个神,正和被他们鄙视的外邦人一样,对好几个神,膜拜了无数个年代,而且他们家中均供有偶像(例如〈创世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九节)。

  (二)创世记的因素

  要讲创造神话,就要说到《旧约》的〈创世记〉。因为〈创世记〉编在〈出埃及记〉之前,你就可能以为它出现得很早,事实上,它是来得相当晚的。

  你不知道,犹太这个自夸、褊窄、保守的民族,它的文明,要比埃及与巴比仑,落后了三千来年。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或者还要早些,埃及人便有了文字的记录,苏美人(Sumerians)就是那个后来出了一位汉摩拉比王的巴比仑人,他们之有文字的记录之早,也不比埃及人为迟。至于我们所要介绍的犹太人,直到公元前七、八世纪时,才从巴比仑人那儿学到了文字的书法,然后才开始一点、半点地搜集往昔传下来的,那些想象多于事实的故事,慢慢地用文字记录在兽皮或纸草儿上,那就是前面说的小村子、小神庙中那些小集子的开始草稿了;那也就是被称为希伯来文的圣典了。恐怕你尚不清楚,所谓希伯来文,乃是一种极其幼稚的文字,如果你没有测字先生像先知但以理那般的想象力,你就很难希望懂得它所表达的真正意思是什么。至于今日的《圣经》译本,便是从那猜谜一样的方式中,所得到的成果,以致直到今日,许多被称为研究《圣经》的基督教士们,还在为着许多解不通的《圣经》之结,而在乱解一通。其实,何必解它,就是那些原文的作者,也未必懂得他们笔下所写的是什么哪!

  那么,怎么会写〈创世记〉的呢?告诉你吧,直到公元前五百多年,那时的犹太人已经成了没有祖国的流放者,虽然他们的主人巴比仑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对待他们非常宽大,没有宗教迫害,也没有职业上的歧视,特别是在居留地的美索布达米亚,无论商业、文化及物质的条件,比起他们原先的祖国,要进步可爱得多。可是,犹太民族是个妄自尊大而又自我陶醉的民族,在他们的心中,总以为是受了外国人的压迫,回想起祖国的一切,便像是失去了的乐园,怎么会把「乐园」失去的呢?不用说,虔诚的耶和华的信徒们,就会埋怨他们自己没有遵守神的律法而犯了罪,所以受到了失去乐园的惩罚,这是第一个因素。同时,当他们沦落异乡的时候,往往会有孤苦伶仃的感触,觉得身世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想到出路问题,就会想到来源问题:「我们是从那儿来的呢?」常常有人这样问起,这是第二个因素。有了这两个因素,犹太人的先知们,当然有事情好做了。

  可不是吗?一切的荣耀与权威,都该归于他们这个唯一优秀民族的独一无二的神,创造天地万物及人的荣耀,当然也就「顺理成章」无可假借地归于耶和华了。恰巧巴比仑人原有一个由神创造宇宙的神话,因此,就运用他们的想象,抄写出了这么一篇〈创世记〉的妙文。

  其实,由神造化的神话,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原始传说中都有,我们何必责备犹太人?唯有以今日的时代文明,而仍拉人信仰这种无稽的神话者,那就显得可笑了。

  后代的犹太人,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宗列祖的神,这是可以解释的,直到今天的黄皮肤的东方人,也在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那就不知胡底了!

  (三)摩西与蛇

  实际上,纵然是犹太人,他们的列祖列宗,也未必就只信耶和华一个神,这在前面已经说到。犹太的一神信仰是从摩西开始,然而,摩西本人的心中,也还存着多神的崇拜,摩西崇拜月神,已无疑问,值得基督徒们惊奇的,摩西还崇拜蛇神。《旧约》告诉我们,当摩西率领着他的民族──仅仅残存的七千男女和小孩的群众,从埃及逃亡,经过沙漠,向迦南地进行,快要接近迦南地的时候,却被当地的许多蛇所困恼,摩西就铸了一个很大的铜蛇像(《圣经》称火蛇像;火,与耶和华的态度是有关的,因为耶和华所做的事,《旧约》记载中,往往不是杀人,就是放火),他将这条蛇像,挂在人人都能见得到的高杆上,这么一来,蛇群就不找他们的麻烦了。《旧约》中没有说摩西膜拜蛇像,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条,不准许那位执笔的无名作者照实地写出来。实则摩西既将蛇像高高地挂起,不膜拜又做什么?正像今日的天主教徒,把圣母玛利亚像高高地供在山壁上,不跪下向她祈祷又做什么呢?

  然而,善于经商的犹太人,毕竟是富于想象力的。到了〈创世记〉作者的手上,就把摩西的那条蛇,变成了使他们失去乐园的主角。可不是?摩西带着他们的先民,叫着回到祖先地方去的口号,向迦南地民族进行侵略战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摩西这支民族的祖宗,是迦南地的原始居民),蛇却要和他们扰乱,以致摩西又吃了败仗,逼着他们退到沙漠里过了四十年的流浪生活,不是坏蛋是什么?于是,配上创造神话,加进这个蛇神话,就成了夏娃受了蛇的唆使,吃了智慧的果,跟她的丈夫亚当同时犯了耶和华的禁令,所以被赶出了快乐的伊甸园,并使他们的子子孙孙也永远吃苦了。这条蛇,主宰了人类(犹太人)的命运,牠的权威之大,几乎要与耶和华相等了。不过,真奇怪,《旧约》中有着许多的记载,主张人类犯了罪,是可以用牛、羊等的牺牲来赎的,这到下面再讨论。

  (四)蛇神话与撒旦

  说到蛇神话,你可能要联想到基督教的撒旦(Satan),因为基督教把那条蛇称作撒旦,然而撒旦的出现,在犹太民族是很晚的事了。犹太人是一个既硬又别扭的民族,他们的头脑,比生铁还硬,所以,除了相信耶和华,不会有别的好想,他们从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已把他们训练得与众不同,使他们对异己者凶狠如虎,对耶和华(命运)的安排则驯顺如羊,交了好运,便感谢神的恩赐,遇到不幸,便责备自己没有守好神的约命。神的安排,不论怎样,总是不会错的,所以也想不到魔鬼上去,如果另外信有什么魔鬼,岂不是成了多神或二神的信仰?

  直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到美索布达米亚,公元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居鲁士,打败了巴比仑,使得犹太人也有移居到波斯去的机会,他们在波斯,就接触到了另外的一个高级宗教,但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凡是外邦人及外邦人的宗教,无一不是野蛮而下流的。事实上波斯人和移民到印度去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也跟如今许多的西方人(印度欧罗巴民族),是同一血统的。那时候打仗是靠文明的优劣而决定胜负,绝不像犹太民族光靠耶和华来安排一切──在安息日有敌人来攻城,也就因为守神约,每每都是不战而降──他们如此地听信耶和华,耶和华却不能用神力来保护他们。巴比仑人打败亚述帝国,波斯人又打垮巴比仑帝国,当时波斯文明之高,可以想见。文明与宗教也有密切的关系,波斯的祆教,思想源流与印度婆罗门教是一条在线下来的。在公元前约一千年,由左罗阿斯脱(Zarathustra)创立的祆教,认为人生是一种善与恶的永远不绝的斗争,善的智慧之主奥母知达(Ormuzd),和恶的愚昧之主阿劣曼(Ahriman)永在战争之中。犹太人就在这种教义的启示下,接受了一种幽灵的信仰,用幽灵代表恶,用耶和华代表善,幽灵常与耶和华作对,耶和华便以幽灵为仇敌,于是他们给这幽灵安上了一个撒旦的名。从此,犹太人便将过去属于耶和华的荣耀及权威的另一半,分给了撒旦的名下。所以,有人确定,撒旦降临人间的时代,是在公元前三三一年。你看啦,这个基督教的魔鬼,来得好迟啊!

  (五)撒旦即是上帝

  但是,魔鬼是来协助犹太教的,更是赶在耶稣之前来扶持基督教的,千万不要相信撒旦是耶和华的仇敌,但他确是人间大众的祸根!

  因此,你不要误会基督教真的不崇拜撒旦,事实上,撒旦是耶和华的保护神;中国人写的神怪小说里,每写到无法交代的时候,飘飘然就有神仙来凑数了;在基督教的神学里,亦正相同,每遇到无法解答的问题时,便请出撒旦来救助了;他们以为,上帝大过撒旦,撒旦却经常来破坏上帝的计划,上帝能够主宰一切,撒旦却横行无忌。总之,撒旦捣乱时,万能的上帝便成了无能的昏君,只好干瞪着眼,借个借口下台阶:「好家伙!你别神气,现在我不多跟你啰苏,等到末日之后,让我来收拾你!」说完话,耶和华就躲进乌云里睡觉去了,那些神学家们,也就开心地笑了。就让撒旦去作乱罢,反正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在等撒旦去受审哩!至于到末日之后又是谁胜谁败,反正仅有「上帝」知道。因此,史学家桑戴克(Lynn Thorndike)要说:「撒旦常替神学家们做『代罪的羔羊』,举凡他们所无法另予解释的事情,一股脑儿都由他担当了。」(《世界史纲》第十七章)

  所以,撒旦是耶和华(神)的保护神;所以,撒旦也是基督教神学中的活命汤。

  所以,基督教的神学家,嘴上虽以撒旦为仇敌,内心倒是欢迎乃至崇拜撒旦的。撒旦在神学中的地位之重要,甚至比耶和华还要重要。因此,神学家们有时对于撒旦和上帝之间的界限也弄不清了,比如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他就把撒旦比喻成为「修辞学中的反衬法」,撒旦对于人间的建设,还是有用。这明明是说撒旦是神的另一名称了。

  的确,我们从《新约》、《旧约》中看,从基督教的教会历史(事实史而非指的由教会编成的教会史)上看,如果愿意花一点心力去考察一番的话,你就会被耶和华和撒旦这两个名字迷住;你就会觉得,不知他们两位大员之中,谁才更够资格称之为魔或称之为神。那么,我告诉你吧,撒旦本来就是由耶和华的属性中分出来的另一半,他们两位,乃是一体的两面,二而一,一而二,难兄难弟,所以也不必去多费心力分别的啦!

  因此,基督教在原则上既崇拜神,也崇拜魔。至于「仇敌」两字,那不过是用来对付异己者的一个借口而已!

  第三节 多神结合的一神教

  (一)牛神话与赎罪观

  月神话化为耶和华,蛇神话化为撒旦,牛、羊等的牺牲化为耶稣的赎罪,耶稣的出现则为月神话及牛神话等的结合,结合它的人便是摩西,结合后的神便归附于耶和华的名。

  耶稣自以作为代人类赎罪的羔羊,而给耶和华做献祭的牺牲,他以为牺牲之后即回归到耶和华的天国,他把这种代人类赎罪的行为叫作真理,但在这「真理」的背后,尚有一条牛做阴影。牛子应归向牛父,归向的方法便是利用献祭,藉祭之力而使这对神性的父子交接。耶和华之子是耶稣,牛之子应是小牛,《旧约》中的献祭,也以牛为重要的祭品,但在耶稣的想法羊比牛温驯,耶稣总算是爱好和平的羊,所以人子(The Son of Man 这是耶稣的自称)就以羔羊的身分回到耶和华那儿去了。因此,在耶稣的心目中,羊神话比牛神话更可爱。

  如此,就可得着一个完美的结论:神爱世人,所以造了世人;神喜欢世人,所以又用魔鬼的面目来害人;神救济世人,因而再派子耶稣来代世人向他自己赎罪;神基于爱的「真理」,便从无中变有,从有中制造罪恶,从对罪恶的救济而现出神的「爱」。于是乎,耶和华这个伟大的神,就一手导演了正反两个角色,演出了这一幕精彩的人间悲剧,他就因为导演有功,而向他所造出的世人,领取「荣耀」的金像奖,这就是基督神话的最高功能了!

  耶稣赎罪观的由来及其结果,到下一章中还要讲。

  实际上,耶稣的殉难,称为赎罪,倒不如称为献祭,不过,根据《旧约》的思想,献祭的功能确是为了赎罪。

  (二)用人做燔祭

  向耶和华赎罪,通常是用畜牲,但是像耶稣这样,用人来献祭,则更是耶和华所希望的事,所以,用人献祭,在耶和华的面前,耶稣尚不能得到第一奖,但几乎得到了最佳精神奖。如果你备有《圣经》的话,请你自己去查阅,在此,略提两个章目:〈创世记〉第二十二章,耶和华命令他的第一个选民亚伯拉罕,将他的儿子艾萨克,作为牺牲,向上帝用火焚祭。那个专用诈术骗人的亚伯拉罕,真的就把艾萨克带到山上,预备用刀像宰羊似的宰他的儿子了,临要下刀时,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停止,说这只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对神的忠心。现在证明他对神绝对忠心,不必杀艾萨克了。这时亚伯拉罕看到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于是他就取了那只公羊来做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到了〈士师记〉第十一章,那个大大地杀败了亚扪人,又大大地屠杀了同族以法连人四万名的士师耶弗他,他先向耶和华许了愿:「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耶和华真的喜欢有人用活人杀了祭他!所以,真的让耶弗他打败了亚扪人。但是,当耶弗他回家时,第一个见到的竟是他那唯一的女儿,欢喜地跳跃着来迎接她的父亲,耶弗他有些犹豫起来,但他毕竟是领导犹太人打惯了侵略战的总司令,杀的人太多了,所以他没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的软弱,他是当真拿他的独生女在耶和华的祭坛上宰了,而且用火烧了。

  另有好几个例子,就让基督徒自己去找罢。

  (三)耶和华的神格分析

  再说到摩西,为什么爱上了月神又崇拜着蛇神?虽然他假装着反对牛神。要知道,一个从埃及的奴隶生活中逃亡出来的民族,在经常刮着飓风的沙漠中,过了四十年漫长的流浪生活,白天的日子,冒着太阳和风沙而流汗工作,那种滋味之苦,是可以想得到的;一到晚上,月白风清,凉爽宜人,仰望着高挂在山巅的一轮明月,自然就会产生一种庄严神圣的向往之情。西奈山的名字,就是如此的出现了,由于那座山是沙漠中的主峯,因此,连带那个沙漠也沾到了月神的光荣,也被称作Sinai了;同时,白昼的沙漠是可厌的,月光下的沙漠,却是最最迷人的,如果你有犹太人的想象经验,到了那种景色之中,也会觉得自己是住在月宫里的嫦娥仙子了。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二章中说:「在旱燥的地方,太阳成为可畏的物;居民只崇拜月神,因为在夜间月亮底下,才有露水下降以滋润人畜,并使人畜得以行动。……初生的月亮,在很多地方都受欢迎,如古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以传播这种可喜的消息。」这是耶和华与月神话的又一证据。

  至于蛇,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三章中说:「古代的蛇崇拜,又曾行于埃及、印度、菲尼基、巴比仑等处。」在当时穴居野处于沙漠中的犹太人,对于蛇困扰人畜的安全,必然会引起一种恐惧的神秘的心理,埃及人既崇拜蛇,摩西在不得已时,也就在半推半就的情形下把牠视为耶和华的权威之一了。直到现在,尚有天主教徒在遇到「魔鬼」困扰时,也用「异教」的偶像来驱除,渊源亦在于此,因为他们始终弄不清楚「天主」与「撒旦」之间的界限何在!

  牛,牛的用途太多,从游牧民族到农业社会,牛是财富,也是劳动力,尤其是人类的粮食。人吃牛肉,人就推想到神可能也喜欢吃牛肉,于是,牛便成了祭神的主要牺牲品;由于崇拜神,就连带祭神的牺牲物也神化了起来,凡对文化人类学稍有涉猎的人,都能知道这是原始人类宗教信仰的共通现象。埃及人崇拜牛神,做过埃及人好几百年奴隶的犹太人,自然也不会不崇拜牛神,所以,牛神的确也是犹太诸神中的一个神;摩西不喜欢用牛神及牛神的形像,因为他要利用那个充满了忿怒的耶和华的名,以便于镇压整肃那些一开始就想反叛他的犹太人。

  说到祭神的牺牲物的神化,可以证明基督教虽脱下了多神信仰的外衣,却保存着原始宗教的本质。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十章说:在古墨西哥的土人,每年选出准备做牺牲的青年一人,这一青年在未牺牲前,即被人们崇拜为一个神,人民看见他时,必俯伏为礼;但到经过祭神仪式,把他杀了,他的肉,则由祭师和尊长割去分吃。以人祭神,人即被视为神,神在献祭之后,即被信仰者分割而食,那么,基督教的神圣的「圣餐礼」,以及耶稣之所以自许为神,并被信他的人视之为神,就可得到最原始的答案了。耶稣自视为对神的牺牲,所以也自视为神,结果也真的做了牺牲物,牺牲物的身体,应分给信徒们吃,, 所以基督徒要吃喝象征性的耶稣的肉与血(现在通常用饼及酒代替),这能使他们得到由神而来的灵。

  (四)耶和华的权威

  不过不论如何,一神教虽老早发源自古巴比仑和古埃及,虽其与中央极权的专制君主政治有关,一神教之继续发展,则是摩西居其首功。摩西能从埃及法老(Pharaoh)的统治下,把那批并不喜欢受摩西领导的犹太人带了出来,是因他「塑」成了耶和华这么一个动不动就要杀人的神,因此奠定了一神教的发展基础。

  因为,耶和华的特性,正和摩西一样,极端地仇恨外国人,也极端地仇恨异己者,一动怒,便会翦灭许许多多的人,用现代语来表达,便是恐怖的镇压及思想的控制。摩西利用了耶和华的名,激发了犹太人的对外仇恨而对内自大的心。因为,据说耶和华本来就是他们祖先亚伯拉罕曾经拜过的神,又是被他的不肖子孙淡忘了的神,那实在也确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小的神,经过摩西的改造,他就变成犹太民族的保护神了。

  总算摩西的机会凑巧,并且他也似乎在那里学会了几套魔法。当摩西正为犹太民族向埃及法老争取自由独立的时候,而又遭到再三的拒绝,这时,埃及境内却发生了灾难:旱灾、虫灾、瘟疫、风灾、水灾,摩西就趁机宣传,说这是耶和华为了要让犹太民族离开埃及,并说这些灾祸来自耶和华的安排。最可笑的,耶和华为了要显示他的大能,竟故意地再三、再四地使得法老的心硬,而反悔他屡次的承诺,好让耶和华接二连三地来大大地打杀埃及人。

  不过,这种夸大的描述,你不必信其为真,我且举一个例子:在〈但以理书〉之中,叙述一位叫作尼布甲尼撒的巴比仑王,说他因为不信耶和华,竟尔造了一座高九十呎阔九呎的大偶像来崇拜,并且命令他治下的臣民全部崇拜这大偶像。到了王的晚年,耶和华就给他颜色看了──使他变成了一头野兽的样子,用四手四脚走来走去,并且学着牛的叫声,后来就悲惨地死在田里,临死时也还像老牛吃草的那个样子。这个故事,在基督徒看来是很痛快的,可惜,我们从巴比仑方面所得到足够的史料,证明尼布甲尼撒王是在公元前五六一年平安地死去的,而且〈但以理书〉的作者,是距故事发生后三九四至三九六年才动笔写〈但以理书〉的,时间仅隔四个世纪,〈但以理书〉的内容就变成如此的荒诞不经,至于距离故事一千年才写出的〈出埃及记〉,它的真实性的程度,当可不言而知了。

  总之,耶和华的信徒,不愁没有为耶和华脸上贴金的机会。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一)升了五级的上帝

  摩西改良了耶和华,不,应该说是吹大了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本质,直到如今,还是那个样子,并没有良好起来。

  不过,摩西已使亚伯拉罕的耶和华,在「权威」的范围上,已经升高了一级。并在此后,又升了好几级。

  现在的基督教,已把耶和华装上了「神学」的金,而且似乎定了形,所以他们就闭着心眼向你宣称,耶和华是自有永恒的上帝。其实呢,到耶稣的时代,耶和华这个神,已经被人给他升了五级:

  基督教的上帝观,从家长时代到耶稣时代,已经升了五级。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未必要否定耶和华的神性。因为,依我们的看法,从《旧约》到《新约》的那些先知或圣徒,包括耶稣在内,如果他们的宗教经验属实,如果他们在良知上的确「见」到过「耶和华」,我们也不必说他们是无稽的谎言;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从心理上浮起某些景象的幻影或幻觉,乃是可能的。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及人智的开发,历代先知或圣徒们所「见」的耶和华,本质固然不变,他的「块头」,却是日渐膨胀起来了。

  进一步说,历代的先知或圣徒,如果的确见到了神,我们也不妨姑且承认基督教真的有神;但是他们所见的神,绝不是同一个神,仅仅是被安上了同一个耶和华的名而已。比如神有魔神、鬼神、畜神、天神、空神、地神等等,在此各类的每一类神中,尚各有无量无数的神,佛教称他们为众生,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也不崇拜这些神类的众生。耶和华之能跟着时代而级级爬升,就表明他是在一神之名内的多神信仰了。除了如此解释,就无法说明级级爬升而又尚是一神的难题了。

  (二)五个阶级的时代背景

  以上五个阶级的上帝观,出于袁定安先生的《基督教概论》。唯其对于这五个阶级,我们必须解释和分析一下。

  1.家长时代:是指亚伯拉罕以后的一段时期。据说亚伯拉罕是公元前约二千年左右的人,但从史实而论,未必真有其人,因为那只不过是摩西需要的人,摩西要借亚伯拉罕的名,创造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如果不说那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怎能使他的民族凭空起信呢?充其量,亚伯拉罕是犹太民族尚在小小部落各自散处时代的一个族长或酋长身分的象征。耶和华,不过就是那些家族或部落神的一个影子而已。

  2.摩西时代:我们已经说过了,摩西是希望借着耶和华的名,来结合生活在埃及的各支派的犹太人,成为一个集体的民族。在摩西之前,有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尚不知道有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经过摩西的硬性宣扬,耶和华就成了犹太各支派共同的神了。

  3.士师时代:士师是摩西死了以后开始的制度,因为犹太人的十二支派,一派不服一派的管辖,他们不愿意从某一派中推出一个人来,作为他们共同的王。但是,摩西死了,犹太人尚未进入他们的目的地迦南,在那个时代,若有两个不同意见的民族紧邻而住,你不打人家,人家也会来打你,何况犹太人在四十年前,就跟迦南人结了仇打了仗,现在犹太人又要积极地打进迦南去。于是,蛇无头不行,他们就在变通办法下,推出了一个带领作战的总司令,这就是拥有一个古怪名目的士师了。士师利用耶和华的名,代表本国对外国的作战,所以耶和华便成了他们的护国神。

  4.王国时代:这是指的自扫罗王,经戴维王,至所罗门王以后的时期。实际上,此时的耶和华,尚没有世界神的资格,不过,借着那位好大喜功的所罗门王的力量,为了要向世界各地收购他建造神殿所需的金银珍宝,犹太人已在向海外通商了。

  5.先知时代:先知,是指一些带有神秘性的预言家而言,这样的人物,他们的性质,与被他们用火刑烧死及指骂的女巫或巫觋(witch)没有什么不同;如有不同,便是有没有信仰耶和华。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常借着他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消息。所以,被称为先知的人,无一不是耶和华的狂热信仰者。我们在前面已说过,人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产生一些幻象或幻觉的经验是可能的,虽然,像《旧约》的以西结和《新约》的约翰,他们那种神话连天的描述,已是迹同疯癫了。然而,像这样的人,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他们民族宗教的各种传统、法律、仪节,乃至可在前辈的先知那里,学到一些魔术(witchcraft),比如伊莱贾这个人,常常神出鬼没,若非《旧约》的作者说谎,他必定是学过隐身术的。所以,像这样的人,对于某些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这就是使他们成为先知的因素了。

  (三)预言和权威

  说到先知,我们就很容易地联想到《旧约》中的预言。因为矛盾的基督教的教士们,一方面强调他们是崇奉《新约》,而避免和人家讨论《旧约》中的许多不人道、非理性、虚妄、残暴的问题;同时又要借着《旧约》中的预言,来证实上帝的「权威」,他们以预言成为历史的事实,来肯定他们的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全能的,神是真实的。

  其实,如果说凡有预言之能的人,即是受了耶和华的「权威」之命,那么,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之外的其它地区,也有预言的人及预言的记载,他们却不信奉耶和华,乃至根本没有听过耶和华的名字。

  说穿了很单纯,凡是善于沈思默想并且熟悉史事的人,对于若干事象的观察和预测,比诸一般的人来得敏感,是可能的;一些宗教狂热的人,在心理上,往往也会浮起神意或神命的幻影。将此两者连在一起,便成了「神启」的预言了。

  然而,若从历史痕迹及其惯例的考察,许多类似的预言之记载,大多是出于事实发生之后,由那些好事者的传说、夸大,再被套上神话的色彩,附益到已在流行的故事上去,便成了神乎其神的预言。《新约》、《旧约》中的许多预言及神迹的记载,绝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少部分则是出诸于后人的附会,它的原义,未必即如后来的基督教士那样的解释。所以有许多预言,永远也不能兑现。

  我们明白了《新约》、《旧约》的成立过程、时代背景、社会心理、民族意识,那就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基督教所重视的预言问题了。能够分析的,它就不是神的「权威」;「权威」两字,仅是基督教会在不能面对现实辩解时的一种独断的遁词,在理性的宗教及时代的观念中,「权威」是不存在的。事实上,近世以来的基督教的「上帝的权威」,已在加紧脚步对科学及民主的跃进而向后连续的退让。

  (四)先知时代与弥赛亚

  这里所讲的先知时代,大概是指犹太王国分裂成为两半以后的后期,直到耶稣出现为止。

  我们知道,所罗门王大约死于公元前九四○至九三○年间,当他死了五年,犹太王国就分裂成了两半。北方成立了以色列国,南方成立了犹大国,在犹太民族的十二个支派之中,北方的以色列国统领了十支,南方的犹大国则由所罗门王的儿子统领了两支。这两个同为犹太人血统的仇敌国家,对峙了两个世纪,北方的以色列国首先灭亡,那是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 Pileser),和他的继承人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一举而把以色列国总共二万七千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犹太人,放逐到外国去了,留下的一部分犹太人,后来跟外国殖民去的移民混合起来,变成了撒玛利亚人。到了波斯的居鲁士王于公元前五三七年准许放逐的犹太人返回原先的犹太王国,也就是那个巴勒斯坦的地方时,这十个支族的后裔,连一个影子也不见了;无疑地,他们是被外国人同化了、消灭了。

  再过一个半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王灭亡了;但很幸运的,这两个支派,虽然被巴比仑人放逐出境,却保守住了他们自己的血统和宗教信仰,并且一直绵延迄今。往后,犹太人的统治者,便是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了。所谓先知时代,就是指的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主权而受制于外国帝王势力之下的时代,未必一定要等到两个分裂的小国全部倾覆之后。在这期间的先知很多,比如以赛亚、杰里迈亚、但以理、以西结、弥迦等都是。

  到了这时候的犹太先知们明白了:耶和华并没有把他们国家的荣耀保住。可是,忠实于耶和华的先知们,认为这是耶和华给他们的惩罚,不久的将来,在他们这支优秀的民族之中,就要由神的出现而来拯救他们,而来统治世界了,比如〈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以及〈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写出来的。世界性的救主耶和华,也就如此地出现在他们的想望中了。

  犹太人在失去了国家主权及其领土的完整之际,还要以为他们自己是世界最了不起的民族,还要以为他们那个伟大的神,必将征服全世界的人类,这实在就是那些犹太先知,表示了要对全人类报仇的愿望。现在的基督教会,把〈以赛亚书〉说成上帝将要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建设一个理想的世界;其实,你只要研究一下,那便完全不同,因为〈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是说明要把整个的世界削平填满,以做成耶和华的道路,它这削平填满,用字上是具象的物质世界,实则却是表征着要削平阻碍耶和华之道的异己者或外国人,是表征着要填满耶和华权威至无限无际,以显现他的「荣耀」之无敌不摧无远弗届,所以「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见什么?是看见耶和华的权威来对付一切阻碍他荣耀的一切「有血气的」。我这样解释,绝对是正确的,请看〈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说是「牧养我以色列民」的「君王」要从伯利恒出来,这个君王虽征服世界,但却仅是牧养以色列(犹太)的民。你说他是何等的「伟大」!

  到了耶稣的出现,犹太人真的以为他是来统治世界的以色列人的王了。可是,这个没有谁给他涂膏的弥赛亚(参看下一章),在罗马政权的统治下,怎样也不可能成为征服世界之君王的。因此,犹太人又来了一个自我安慰,把耶和华再升一级,说他是人类的父了。这个「父」的态度如何?留到下一章中再告诉你吧!

  (五)《旧约》的结论

  《旧约》,据基督教说,那是一部人类的成长史;其实,只要你不是没有读过一、两本有关世界文化的历史书,你就不会真的如此可笑地跟着他们说「是」。

  事实上,除了《旧约》而外,根本找不到半点犹太这个幼稚民族的上古记录,就连一点遗迹也没有,你说怪不!

  犹太人有幸有了这么一部《旧约》的文献,而值得他们夸耀;也正因为有了一部《旧约》而使他们的祖先蒙羞!

  如果我是基督徒或犹太人的话,我就宁愿相信《旧约》是出于一些好事者凭空想象的臆造。因为,在那里面告诉了我们:犹太这个民族,竟是这般地喜欢斗争与屠杀,由族内的内讧与整肃,到向外的侵略与奴役,再内讧、整肃,再侵略、奴役,形成一个循环不绝的连锁交接,直到他们的民族瓦解时为止。至于耶和华这个神,竟是如此的残酷不仁,他命令犹太人攻击外邦人,指导犹太人整肃犹太人,又运用外邦人来惩罚犹太人。如此这般的斗争,往往是从门内杀到门外,从族内杀到族外,灭门、灭族、灭城的大屠杀!在《旧约》中,纵然是那些被耶和华祝福的人,那些被他们的后人赞美敬仰的人,却又无一不做那些人间最坏的坏事。

  因此,站在我们佛教徒的立场,也不忍心相信它是历史的真相。

  其实,今日的基督教会,也不喜欢向你介绍或讨论《旧约》的问题,如果介绍,那必是经过注释粉饰的再制品了。

  如说《旧约》也有可爱之处,那么,除了想象文学性的〈乔布书〉、格言性的〈诗篇〉及〈箴言〉、忧郁性的〈传道书〉,以及那篇并非宗教性的恋爱诗〈雅歌〉,另有带有人情味的短篇小说〈路得记〉,在这数篇杂书之中,可以找到伦理的及文学的若干价值而外,其它的就很难说出《旧约》的可爱处了。那篇〈乔布书〉,也为基督教带来麻烦,据近人陈鼓应,于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商务印书馆《出版月刊》十三期,以〈乔布──最早的存在主义者〉为题,说它乃是反抗耶和华的诗。

  当然,假如你是虔诚的基督徒,《旧约》再不可爱,我也盼望你能把它从头到尾地多读几遍;如果你顺着读下去而不是照着教会教你的抽着或选着读,它一定能给你重大的「启示」。

  基督徒们不必怀疑本章的资料根据,我除对《旧约》的研究,尚参考了好几种史书及哲学书,主要的历史考证,是采用了近代的大历史家,一位归化美国的荷兰人──房龙(Hendrick William Van Loon 公元一八八二─一九四四年)着的《圣经的故事》。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基督教,不论你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它总是够伟大的,因为,基督教相信:「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十二节)

  但是,佛教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真的了解基督教之「伟大」的,在比率上,均属少数。不管相信它是背面的伟大或正面的伟大,究竟它是伟大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仅从浮面上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伟大,但那是建筑艺术而不是基督教的内容;或有人说,基督的新旧两教已拥有八亿五千万信徒,所以伟大,实则那是他们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从「努力」中所得的收获,也不是基督教的内容。基督教是否伟大,必须要从它的历史中去求证,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历史的数据是公开的,所以,我有权利探索基督教历史的事实,并且把它介绍出来。

  我既诟病基督教士对于佛教的蓄意歪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想用平实通俗而力求客观的笔触,写出基督教的一个轮廓如下。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要介绍耶稣基督,便不能不介绍《新约全书》。

  应该告诉你,「约」是什么意思?在上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旧约全书》,在那里面曾说到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把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从西奈山带下来,作为耶和华与犹太人(就是以色列人)立约的凭据;此所谓约,是指神的命令,而不是神人之间彼此同意的契约。因那石版上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他人是看不懂的,也是看不得的,摩西就用柜子把它藏了起来,这就是有名的「约柜」(The Ark of Covenant)了。以约柜代表耶和华,违约的犹太人固然有祸,除了受到神命的祭司,犹太人连碰到约柜的也会立即死亡。这一神话,到了耶稣的心中,就成了「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后来的基督教会,便说:「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这是他们一贯的信念:神权至上,祭司阶级至尊。不过今日的新教,已把这层由神话织成的面纱,揭去了一半:神权依旧至上,祭司(教士)则未必至尊了。

  耶稣之前是《旧约》。耶稣出世之后,他和他的门徒,又说了一大堆的天国及耶和华的神话,因其是耶稣(他说他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对于他的门徒的新规定(如四福音),以及门徒对于耶稣新规定的再解释(如使徒书信),所以称为《新约》。

  可是你千万不要上当,以为现在的《新约全书》,就是耶稣和他的门徒言行的原始记录。正如房龙所说:「正如〈但以理书〉和戴维的〈诗篇〉以及《旧约》圣经中其它各书那样,福音书也是虚构的名称。」

  在耶稣死后的第一、二世纪之间,耶稣的信徒,老是受着罗马帝国的政治迫害,他们仅能私下传教,他们所用的〈耶稣生平〉或〈使徒行传〉之类的宣传品,是从那些曾经见过或听说过耶稣及其门徒的人──那些并无多少知识的老公公、老婆婆的口头,搜集誊录,誊录又誊录,传抄再传抄。越到后来,有关的传说也就越多越复杂,直至失去了其内容的真面目的痕迹为止。

  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不再有人迫害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反过来迫害异教了,所以,有些聪明的教士们,集合起来,搜集那些混乱而庞杂的记录,经过详细的排比审查,以不损害他们的信仰为原则,删削了大部分,保留了其中的小部分。

  可是,留下的这小部分,仍为基督教的内部带来了数百年的争论,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主教会议,直到耶稣死后的七百年代,才有了为东西方一切基督教会一致采用的《新约全书》,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那个面貌了。因此,今日的《新约》,与其说是耶稣及其门徒的,倒不如说是出自后世教会的,更切乎实际。

  (二)耶稣出生

  耶稣是谁?不用说,他就是那个拿撒勒或伯利恒地方的一个叫作约瑟的木匠,和他年轻而尚未婚的妻子玛利亚,所生的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的出生,那是在公元前的几年,不能确定有几年,大概是四年或六年,也许是五年吧?

  当时的犹太王国,在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是罗马的附庸国,不,它是罗马的一个省而已。它的统治者,是由于勾结了罗马而打垮了犹太人自己所选择的戴维王的后裔,才登上了犹太君王的宝座,他是希律王(Herod)的父亲晏特派(Antipater),因此,希律王虽然也是犹太人,却被犹太人看作假洋鬼子;希律王虽是犹太国的王,却是罗马人的儿皇帝。尤其他不是戴维王的后裔,他就时刻提防有人谋夺他的王位。到了希律王晚年,迷信猜忌,疑神疑鬼,更加严重。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木匠和他的妻子,从乡下因事来到伯利恒,借宿在一所马房里,生下了一个男孩,那个木匠,据说是戴维王的后裔。

  木匠和他的妻子正在伯利恒抚养着他们那个孩子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波斯的商队,打那里经过,那些商人的骆驼,以及富丽服装和灿烂的裹头巾,吸引了满街的犹太人出来观看,木匠和他抱着婴儿的妻子,也是观看的人众之一。波斯商人见到这个美丽的少妇,抱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便停下骆驼,逗弄那个可爱的婴儿,离开的时候,又送了一些小礼物给那个漂亮的母亲。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在很少见世面的犹太人看来,就很稀奇了,原因是那是一个波斯的商队,给了他们新奇的感触,因而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话数据。这个资料一直传了约二百年,到了〈马太福音〉的作者笔下,就神话起来:「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做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了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二、九、十一节)

  〈马太福音〉的作者,故意制造紧张的戏剧气氛,而说那几个东方来的博士,先被希律王召去,希律王托他们去查访后再回禀,说他自己也要去「拜」那小孩。可是希律王竟会如此的笨,没有派个密探跟着博士们去查访,以致让那个孩子在被捕杀之前漏了网?

  事实上呢,根据希律王下令,凡伯利恒所有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律杀死的记载判断,这个谣言的故事的流传,已在耶稣生后大约两年,才被传到希律王的耳中。

  当希律王听说有个波斯商队,在伯利恒对一

  个婴儿发生了逗弄和送礼物的事,他就觉得不自在起来,他以为大概是什么先知之流的人物,来向戴维王的后裔,付托什么消息和任务了。说实在话,犹太人曾受波斯人统治,波斯人的文明,早已使犹太人感到神秘,这是一个原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那个木匠的小孩,被带到耶路撒冷的神殿,献祭谢神之时,又被一男一女的两个老年人看到了,正像所有的老人一样,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孩,便以最好的话来祝福他和赞美他,自然,这个故事,到了〈路加福音〉的作者笔下,也大大地神话起来。(〈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五至三十五节,请读者自己查阅吧!)

  这两个谣传,大概都被希律王听到了,这本来是平常的事,但传到多疑的老希律的耳中,却觉得事态严重了。于是,他便下了一道捕杀小孩的命令,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两岁以内的男孩,就因此遭了杀劫。

  但是,已有许多的父母,预先从好心的官吏及朋友方面,得到了警报,带着孩子逃出了伯利恒的范围,耶稣便是其中的幸运者之一。福音的作者,为了附和《旧约.创世记》故事中的亚伯拉罕与约瑟,均到了埃及,便把耶稣的这次逃难,也写到遥远的埃及去了;其实,离了伯利恒及其四境,就安全了,何以要逃得这样的远?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后来,这个小木匠的名字,也有点特别,本乡人称他为乔舒亚(Joshua)。然而,乔舒亚在摩西时,是一个骁勇悍战的青年,而且,当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亚仑所不满,摩西就改变了最先要把领导权传给亚仑及亚仑的子子孙孙的主张,而选中了乔舒亚,乔舒亚就继承摩西未完成的事业,带着犹太民族向迦南人进行了一连串的侵略战,终于把迦南的各城邦屠杀的屠杀,未杀的就做了犹太人的奴隶,犹太人就此占领了亚洲西部那块肥沃的平原。直到公元前五八六年,他们又被巴比仑人赶走为止。

  现在这位木匠之子乔舒亚,以后在他邻国的希腊人,却唤他叫作耶稣(Jesus),耶稣即是由乔舒亚一语而来,即是「神」与「救济」二语(Jehoschua)连合起来的缩音;耶稣童年及少年时代的名字,现在无人知道,因为,将神与救济二语合起来称呼他的第一个人,乃是耶稣死了之后好几年才皈依基督教的那个使徒保罗,如果说,当他一生下来,就被称为耶稣基督,那便未免太是神乎其神的神话了。告诉你吧,「神之子」的说法,老早就被西洋学者们推翻了的,并且以为那是骗子的骗术。假如当真一生下来就被称为救世主,他就不能继续活下去,他也不能在家里的父母弟妹之间待下去;事实上他是在他家可能一直做着木工,以帮助父母维持家计,直到遇见了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才离家出走。

  基督,是希腊语之Xpu,乃系译自希伯来语之弥赛亚(Messiah)转而成为希腊语之Xpoo\’s(Chritos)是「涂膏」的意思,转而成为「受膏者」,德译Christus,英译及法译则为Christ,中文便译成「基督」。因为,古代的希伯来人,凡是国王、祭司、预言者,均须举行涂膏礼以示他们的身分与众不同,这与印度的灌顶礼,或一般的加冕及受阶礼相似。故在古希伯来的Messiah一语,并不是指的耶稣,后来用「受膏者」一语,以表示他负荷有神的使命者,推而论之,即含有救济者的意思了;再一转,「基督」也好,「弥赛亚」也好,竟放弃了它的原义,而是仅指那个生在伯利恒或称拿撒勒的木匠之子的代用语了。

  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主」了。

  至于耶稣降生的神话──他是不是由上帝和未出嫁的玛利亚所生?这是基督教坚持信仰的,也是他们的外邦人所极端怀疑的。不过,根据犹太教对于希伯来原文的解释,以为那个预言是说:「一个青年女人应怀胎」,而不是童贞女生子。

  不过,正如尼采在他的《宗教生活》中所说:「这点,人们不能批评太苛,因为全古代中,皆为上帝的儿子们所充斥。」的确,古代的传说中,由人母与神父交配而生的故事太多;在中国,到了《史记》上的汉高祖刘邦,还说他是因他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刘邦的母亲,就因此怀孕而生下了刘邦。如果我们可信《史记》为真,自亦不妨可信《新约》为真;类此的东西方的古代神话实在太多,耶稣有幸,独被他的信徒们信以为真罢了。

  其实,若一定要说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而生,便与他父亲约瑟木匠的血缘无干(〈马太福音〉第一章第十八、十九节),那么耶稣就不能算是戴维王的后裔了。

  可是,心理矛盾的〈马太福音〉的作者,一开头就把耶稣的家世系谱写了出来,从亚伯拉罕,一直数到戴维王,再往下数到耶稣的父亲约瑟,使耶稣跟犹太人的名王戴维,拉上了血统关系(〈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至十六节)。如果说耶稣系戴维王的后裔,那么,耶稣就不是神之子,同样也是「罪人」了。这也是基督教在教理上的一个死结。

  (四)历史上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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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其人,现在虽已是全世界闻名的历史人物,但在他的当时,乃至当他逝世了半个世纪,知道有耶稣的人却很少,当时的历史家们,也没有把耶稣看作是历史的人物。在公元八○年时,犹太的大作家约瑟夫斯(Josephus),出版了一部犹太的详细历史,其中说到了施洗约翰的事迹,却没有一字提起耶稣这个人。另有一位与这差不多同时代的罗马历史家耶斯塔史(Justus),显然也没有听说过耶稣是谁的故事。也许是耶稣的生平太简单了?简单得连他十二岁以后到三十岁时的生活,也无人知道;也许又因为他的群众,都是一些贫困的妇女、小孩及单纯的渔夫和旅馆的掌柜等等。

  我们现在要知道耶稣,只有向四福音中去找,那是四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耶稣传记。虽然,四福音的出现,是根据公元后第二世纪所流行的材料编辑而成──基督徒们深信那是耶稣当代门徒的著作,但在历史的考察上,无法立足。(以上的数据出于房龙着《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

  从四福音中看来,耶稣的确是位从小就很聪明的人,虽然他并未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尤其像希腊式的教育,他是受不到的;但他对于家庭的及宗教的教育,似乎是个天赋特高的儿童,当他在十二岁的时候,随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节,就能对于那些著名的「拉比」(Rabbi 为希伯来文,原为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来转为称呼师尊或夫子)的言论,向来为大众视为权威及神圣者,他竟能够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他们辩难,使得广博老成的拉比,也不能不惊奇赞叹(〈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可见他在童年时期就对犹太教典及宗教的问题有了若干的认识和思考。

  当然,耶稣的事迹,从十二岁之后,直到他大约有三十岁了,遇到比他不过大了一岁的施洗者约翰时的阶段之中,始终讳莫如深,似乎他不愿说,因此也就谁也无法知道;纵然当耶稣上了十字架后,他的胞弟雅各布和他的生母玛利亚还健在人间,并且拿了香膏,要去耶稣的墓中涂抹耶稣的身体(〈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一节)。福音的作者,如果真是耶稣当时的门徒,何以连对这一点访问的工作也懒得去做呢?事实上,那几位福音的作者,绝不会是故意要把这一段数据放弃,以致湮没了将近十八年之长的一段耶稣传记。

  不过,耶稣之为历史上确有其事的人物,我们不必否定;他对当时犹太教的形式主义,不表同情,并且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也不必存疑。至于他是不是神的儿子,那当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也不是问题,西洋有很多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早就得到结论:耶稣不过是一个先知型的人。

  当然,耶稣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是一个头脑敏捷、情感丰富、意志倔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来演反传统的历史角色,的确相当地适合。也许由于他自己有一套想法;也许因为家庭太穷,弟弟妹妹又多,所以,直到大约三十岁时,他尚没有结婚。当他见了他的表兄施洗约翰,那种在南方沙漠中培养成的苦行僧的气质,比起传统犹太教徒法利赛人的作风,大不相同,因此使他感到一股新奇的刺激。所以他就在约旦河边向约翰受了洗,耶稣的意思是想跟这位表兄学到一些什么的,但是,约翰知道这位表弟的思想不凡,自负过人,所以还不太乐意给耶稣施洗,并说:「我当受你的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四节)但是,这句话对于耶稣事业的影响太大了,当耶稣自己在旷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后,便使他有了积极的打算。

  不过,我要告诉你,后来的基督徒们,喜欢牵强附会地说,施洗约翰是来为耶稣的降临而做准备的;其实,约翰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约翰所演的角色,跟《旧约》先知时代的任何一个先知没有什么两样,他是为了救世主的降临──末日,而来劝人悔改的。但到约翰一死,耶稣的自负,使得耶稣利用了约翰的群众,助长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天天渴望着他们的弥赛亚,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拯救出来,希望施洗约翰就是那个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够神出鬼没的先知伊莱贾的再来,但却全被约翰否认了。耶稣可算他的机会凑巧,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个希望,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

  至于耶稣为何要演这个角色?因为,当时的犹太教,对耶稣来说,并不反对它的教义,只是反对它的教仪,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仪,使犹太教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的精神,耶稣却是主张宗教精神的实践,反对虚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这种形式的犹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对形式的宗教,也攻击腐败的政客,特别是他们当时的国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个老希律的继承者,有很多的犹太人都不喜欢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们采取行动的代表,他们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来拯救犹太民族的弥赛亚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这个王,正是间接地促使施洗约翰被砍下脑袋的人,所以,约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拥护耶稣的群众。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说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我们应把时间上溯个把世纪。大约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犹太教由于受了外国如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化的影响刺激,他们内部的意见,便分裂成了三派:

  1.法利赛人(Pharisees):他们的特别处,就是狂热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们背熟了认为是出于摩西的书籍,几乎每个字对于他们全有暗示的性能。他们很少必须做的事,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泥于古书文字(《旧约》原稿)的解释、训注、阐述、补订。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赛人的坚决主张,撒都西人也做了帮嘴和诋毁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这一派的犹太人要比法利赛人宽大得多,但他们是冷漠的宽大。他们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所宣传的那些道理委实有着高贵的意义。因为他们愿意比法利赛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外国人接触。法利赛人的一切纯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来,乃是徒然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而已。他们渐渐地专心致志于政治,他们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也赞成定耶稣的死罪。

  3.爱散尼派(Essenes):他们或被称为「神圣的人们」。他们是绝对的厌世者及逃世者,他们遁入了荒野,他们把自己超立在人间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为小小的团体,团体中没有私人的财产,除了随身的衣服、卧具、食器之外,他们没有一件可以称作是自己的东西。他们每天以部分的时间去劳作耕种,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应。他们不进城市,不经商,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渊源的。

  在这三派之中,爱散尼派人数最少,法利赛派人数最多,势力最大;法利赛人乃是犹太教的正统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们看到耶稣要攻击的犹太教徒,往往是选中了法利赛人,这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一至七节)的指摘可做代表,并且举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节),主要的是说他们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工作,是虚伪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实践;斥责他们不虔敬,斥责他们是瞎眼的领导人,斥责他们简直没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连思想也没有。他们仅是假借行善而来沽名钓誉,而来聚敛财物。

  虽然,有一本法利赛人的拼凑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关伦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设教的特色之处,可是,犹太教形态不如时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实。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所以,耶稣在形态上反对犹太教,在教义上仍是正统的犹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可见他是愿做一个犹太教的改革者(纵然他自以为是弥赛亚,弥赛亚还是来自犹太教的),而非作为一个新宗教的创始者。

  因此,耶稣也经常采用《旧约》中的话来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个犹太教气质很浓的基督徒,他在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拥护,致到马丁路德,还对〈雅各布书〉被收入《新约全书》,而表示异议。

  可见,如果不是保罗在耶稣死后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业,也只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

  但是,神人之间,永远是主仆关系。以致到了中古时代,教会取代了神的地位,就立出了许多的对待关系,罗素称它为二元论:教士与凡人是二元;拉丁族与条顿族是二元;天国与尘世是二元;教皇(Pope)与人皇(Emperor)是二元。一切都是主仆的关系。

  此所谓二元,实则就是一元论中的二分法。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犹太教的宗教观,直到现在,仍未完全脱离民族神的范围,把异民族看成不可救的一群。然而,耶稣却喊出了这样的呼声:「我另外有羊(人),不是这圈里的(犹太),我必须领牠们来,牠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服从信仰),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基督化世界)。」(〈约翰福音〉第十章第十六节)

  近人将此解释为耶稣的宗教平等的世界大同主义,可说是正确的,虽然耶稣本人未能实现此一理想之少分,但到了保罗入教之后,这一理想就开始实行了。

  然而,这也为基督教带来了恶名,这使基督徒们相信,基督教必定可以征服全人类的信仰,尤其耶稣曾经如此地激励着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十八节)后世的基督徒们相信,凡是为传教而去外国历尽艰危,也均有神迹的随身保障。所以,基督徒的传教精神的狂热,不是偶然的。这种信念,到了罗马帝国几乎想席卷全世界的时候,基督教会的「天主教」,也自信以为必可征服世界了。从这一信念而导致的屠杀(屠杀犹太人、回教徒、异端)及战争(如十字军及三十年战争),若要写一部基督教的详细迫害史,写上数千万字也写不完,真是血淋淋的教训。然而,那些教会的领袖们,直到现在,仍在努力于基督化世界的工作;排斥异端,不容忍异教,也是因此而来。事实上,大同的世界,又何妨小异?否则,「归一个牧人」的理想,只有待诸于世界末日以后再去追求的梦境了!

  我们理解了耶稣的思想,主要在于「真理」──信、望、爱的追求与实践之后,就不难明白基督教的根本意趣或根本精神了。

  (五)赎罪思想

  耶稣的思想,并没有深奥的学问,耶教却能吸收部分深奥的学问为其所用,例如神学,耶稣并不曾主张什么神学,神学却为耶稣的信念,筑成了一道道的万里长城;耶稣并不鼓励信徒们思想神学的问题,竟有许多的人要为神学而做争论与辩护。耶稣并没有高深的学问,许多的学问家却愿归向基督教。这从表面看来是难解的,若从耶稣的言行上考察,也就并不难解了。

  比如保罗,他本是一个反基督的学者,后来竟又成了被迫害的使徒。

  那么,基督教怎么会使人们起信的呢?无他,那是由于耶稣的牺牲精神的鼓舞。那种近乎疯狂的鼓舞人去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他自己就率先做了牺牲的榜样。所以凡是受到他所鼓舞的人,往往也能不顾一切地去牺牲。为一种理想而死得有声有色,总是一桩动人心弦的事!

  耶稣是承袭了犹太教《旧约》中的一个观念──牺牲。不过,《旧约》是认为人类有了罪,就得做赎罪祭(Atoning offering)和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那是利用活物做牺牲品,先将自己的手,按在牺牲品的头上,自己承认有罪,然后将自己的罪,交给被牺牲的牛或羊,由牛、羊担负其罪,并代其受刑,交由祭司,向神献上,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就没有了。

  这一种代罪赎愆的祭奠,耶稣必定见过及听过,到了耶稣的心中,就起了联想的作用,认为人的罪既可赎,必定仍要用人来赎。神既喜欢人们用畜牲的血来祭,必定更喜欢用人的血来祭(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所举的例子)。如果用有智慧并且懂得神意的人来祭神,神必更加的欢喜;要是用无罪的神的儿子来祭神,那必可得到神的无上欢心了。

  既然有人需要一个救世主,既然有人以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也有这样的自信,正像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无一不以「真命天子」自居。

  凡人皆因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犯罪,所以也都遗传了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所生,他的父亲是神,神是无罪的,所以耶稣也是无罪的,因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之子,这是基督教的主张。

  《旧约》中以畜牲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一人的某一种过咎而赎罪;《旧约》中用普通的人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些个人及某一集团而做酬谢。那么,若用无罪的耶稣来祭神,当可代替全人类来向上帝赎罪了。

  (六)原罪与赎罪

  显然,这种理论是极端矛盾的。例如耶稣之父是神,耶稣之母则仍是人。如果一定要说耶稣是由人母及神父而生,必定也遗传了二分之一的人类祖先的原罪,耶稣何能无罪?因为这在基督教的理论站不住脚,基督徒之中唯恐人家说耶稣也是二分之一的罪人,所以天主教会,就把耶稣之母也神化了起来而称为圣母,并立偶像对她崇拜。事实上,耶稣之母固由于生了一位历史上的大宗教家,而显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性。可是,玛利亚这个妇人,却不是专门为了生产耶稣而来人间,她在生了耶稣之后,又跟他的丈夫约瑟生了四个儿子──雅各布、约西、西门、犹大以及几个女儿。所以,玛利亚也是人,当无疑问。如说人皆有罪,耶稣也必不能独免。

  再说,当耶稣上了十字架,死了,既是代替全人类赎罪的义行,那么,自从耶稣死后,全人类就不该再有一个罪人了,那就不必再分信不信上帝基督,也不用再分选民及落选者,当也不会有末日的审判了。否则,耶稣的赎罪,代价何在?人类的命运岂不仍与耶稣未死之前相同?可是,耶稣的教训,依然盼望人类自行悔改,否则就不能得救;纵然悔改了的,依然是个罪人。若不为上帝宠爱,悔改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得救的依据。难道说耶稣之死,是代人类赎回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复活之后,赎罪的代价也就不存在了吗?其实,所谓人类有遗传原罪的观念,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问题;耶稣的肉身复活,也是一个无从理喻的神话传说。

  所以,耶稣本身的有罪无罪?是人是神?赎罪逻辑的能否成立?永远是基督教神学中缠绕不清的问题。头脑单纯的人,一旦被基督教的神学缠上几缠,就迷失了自主的方向。因此,如果你先没有足够的哲学基础及思辨能力,而去研究基督教,则以不钻进神学的牛角中去为佳,利用一部《新约》、《旧约》的朴素资料就够了。原因是神学的本身,不是耶稣的思想;神学只是后来的基督徒们,借了外邦人的哲学架构,给耶稣思想打起的墙。

  可是,耶稣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人物,他对一个观念产生之后,即以为是真理,他从来不考虑逻辑的问题。

  于是,耶稣既然有了这样直觉的感触,他就相信他的这一想法是合乎真理的:唯有以自我为他人代罪的行为,才是最高的真理。所以,当他的环境对他越形不利的时候,他就越希望自己真的成为代罪的羊;因为自杀不能算是祭神,所以他是盼望有人对他下刀。当有人把他送上当时通用的刑具十字架上,便成全了他要为人类代罪的理想,他有这样的存心,有了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存心和行为,就很自然地感动了许多许多的人。

  这种天真的联想,和悲壮的牺牲,不论它的本质如何,但禁不起理性的考察,乃是很显然的。他的行动,却又是最能引人同情的;虽然真的上了十字架时,他也感到后悔。

  (七)背负十字架

  因此,耶稣也同样把他的想法,要求他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又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节)在这三节话中,耶稣已以「真理」自居了。服从他就等于服从「真理」,服从真理的人,就当舍己而作为祭神的牺牲;牺牲不是死亡,乃是成义──回到「父」那里去,永生在上帝的天堂里。所以,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以死亡为快乐;故当环境对他们的迫害越严重,他们的从容赴死的情绪也就越昂扬。保罗的皈信基督教,就是受了这一精神的感动;许多的学问家,也都在这一点受到了感动。这鼓励的效应很大,能使许多的人产生信心,以为基督的信仰,必定有着什么神圣的力量。其实,如果你愿把赎罪观的根源找到了,再细细地想一想,那倒反而觉得是很可怜悯的事了!

  主要的是耶稣误把他自己当作了神的儿子。这请与本书第三章有关神话考证的部分,参照着读。

  (八)由神性到魔性

  本来,耶稣尚无意以基督自居,后来由于他的门徒西门彼得,认为他是基督,认为他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当时他还不敢明白地承认,经过考虑,他就以基督自居了(〈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五至十七节)。

  这样一来,耶稣就开始神秘化了。「主耶稣」的名称,也就因此而产生,耶稣的传教工作,也就更加积极了。

  一方面,藉天国的理由,教他的信徒们忍辱、节俭、诚实、施舍。天国的福音,无疑就是社会主义的建立,让他们把自己的财产拿来与贫乏的邻人共同享受。另一方面,积极地鼓舞他们为天国的福音而从容赴死的牺牲精神。

  但是,神秘性的耶稣一出现,他就变得不怎么可爱了,他要大家都信他确是救世主基督,并且不许有人怀疑,所以他要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又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节)因此,他便说出了一个末日的安排,希望大家早日信从他,否则他是不再来了(〈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九节);如果要来,那就是末日到了。末日来临,人子到了门口,那时:「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这是说明人皆有罪,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必死在罪里,并且有上帝的震怒加在他的身上。上帝的震怒是什么?那就是人祸天灾,末日是人祸天灾的总结算。

  本来,这还不会促成基督教的魔性的发作,然而,耶稣的思想是刚性的,神秘的身分感,更使他变成信仰的独断者,人类的罪恶感,尤其使他以为是无上的权威者,他是如此的合于真理,人类是如此的不合于真理。所以,人类不可能借着自己的力量而成圣,除非由于神的恩宠而赦免。所以,「选民」的取舍,他有权决定,罪人的处置,他也有权决定,因为他本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

  因此,当基督教正被迫害的时期,信徒多能从容赴死,当基督教有了实权之时,基督徒们又成了迫害异端的能手。在基督教的立场来说,遭受迫害与迫害异己,无一不合乎耶稣的旨趣──受迫害是成义的机会,迫害他人是救人的美举,同样是为了天国的福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基督教徒们,往往喜欢引述福音书的神异记载,来作为耶稣确是救主的「见证」。

  例如洁净了患大痲疯的人,又治愈了瘫痪的人、发高热的人、血漏病的人、将断气的人、瞎子、疯子、哑巴等;又能使海中的暴风平静,在海面上行走;又能将七个饼和几条小鱼,除了妇女、孩子,给四千人吃饱,以五个饼及两条鱼,给五千个男人吃饱,而且每次都还剩下了碎饼、碎鱼十二篮筐;有一次参加迦拏地方婚礼,变水成为酒。

  这些神异的传说,在基督教以为是无上的资本。其实,如果看一遍佛教的律部及史传部,神异之多,俯拾即是。除了佛陀的神异,佛弟子中的神异记载,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佛教史上有一部《神僧传》,就是专收这类神异僧人的事迹的。如果说:有了耶稣这样的神异,证明他就是救主,那么佛教史上的「救主」,实在太多了。

  正像房龙先生所说:「在中国、在波斯、在印度、在埃及,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我们到处都遇见超自然的功绩底记载,这些功绩是遥远国土中原始居民所共有的东西。」又说:「但我们许多人,都以为耶稣给予世界的影响,是可惊地深刻而且难以说明。」又说:「在这点上,也许我们是全然错误的。」(《圣经的故事》第二十三章)

  神异的问题,从历史家的角度上看,它是不存在的,正像房龙所说:「人们总是喜欢将超人的力量和他们自己所崇拜的人物联系起来。」又说:「随着时代的迁易,同一类的奇迹就不断地添入于原来的故事中,那是极其自然的事。」(同上所引)

  照这看法,耶稣的神迹乃至《旧约》的神迹之记载,与其说是确有其事的,实不如说是传说如此的,因为从事这些神迹记载的执笔人,无有一个是这些神迹的目击者。

  若从宗教家的角度看神异问题,则凡是在禅定上有了相当工夫的人,他们的身心之异于常人,乃是不必否定的,佛教称此为神通。但在佛教的宗旨上说,虽承认修定者可以得神通,却不以神通之神奇为圣事,因为佛教以为凡夫均有求得神通的机会及可能。

  同时,神异的形成,也不一定均须经过禅定的修持,利用咒法术数,同样可得奇迹。《历代三宝纪》卷九,即有一个例子:菩提流支三藏法师,有一天「操柳枝聊撝井口,密心诵呪,馋始数遍,泉遂涌上,平至井唇,三藏师即以钵盂酌用。傍僧见之,并叹称圣,法师乃卅:『斯是术法,外国共行,此方不习,乃言 是圣,惧惑世人,因尔杂法,悉秘不为。』」(《大正藏》四九.八六页中)

  可见,佛教既不以神通所现的神异为圣事,更不以咒语术数的杂法所现者为圣事。

  我们以此两个观点来考察基督教所传的耶稣神迹,可谓兼而有之。一部分是由福音作者根据传闻的渲染而来,一部分是耶稣可能有点小神通,也可能耶稣在何处学了一点术数杂法。

  所以,我们不必全然否定福音书的耶稣神迹,也不以为有了神迹的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否则,那仅是基督徒的自我安慰的独断解释而已。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耶稣是神,但他毕竟死了;耶稣的复活,也仅是神话的传说,而不是历史的事实。所以耶稣死后,便给他的门徒的心上,罩下了末日的恐怖,因为耶稣曾说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耶稣一死,门徒也都准备着死,并且相信人类自己的罪,必招致上帝的震怒,末日的降临,便是人类罪恶的总结。

  因此,耶稣的门徒,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在耶稣死后应该为耶稣做些什么?因为末日将到,替耶稣编集一些备忘录之类的纪念物,实在没有用处。

  然而,地球在继续转动不已,末日的景象,并没有立即来临,于是,日子久了,对耶稣的怀念快要淡忘了,在门徒之中的忠实者,就担心起来,就开始一点半点地,把他们及她们所见所闻有关耶稣的印象,做成了零零碎碎的备忘录,并且相互传诵。就这样,有关耶稣的传说,便越来越多,但仍没有系统的条理。大概传诵了一、两百年,就有些人想要把这些传闻整理选择和编辑一下了,他们各人都依据自己的趣味和能力,用他们主耶稣的话来重述了他们主的苦痛和胜利。那就是现在被标名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四福音了。这是从其文学上的特点考察出来,它们是第二世纪的作品,而且,〈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还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后代子孙。

  这似乎是个秘密,其实是公开的。

  我是根据房龙《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的资料写出了这段介绍。

  (三)圣保罗

  因此,要找基督教的新思想及其阐释辩护的依据,四福音无济于事。基督教的完成者,其实是保罗,他是真的脱尽了犹太教气质的一个新生基督徒的典型。我们看《新约全书》第五篇的〈使徒行传〉,一共二十八章,竟用了十六章来讲述保罗的生涯和事业。可见他对基督教的重要。

  在前面说过,耶稣的门徒之中,真有学问的,根本没有一个。到了保罗,这才使耶稣的言行,找到哲学上的依附及辩解。保罗具有罗马、犹太、希腊三个地区的学问,他所居的便当──大数,乃是罗马最著名的文化区域之一。当时的大数,就有一个属于斯多噶派的著名学舍,这是公元前二九四年由希腊人齐诺所创立的学派。保罗自小学得了这派的哲学思想,皈信基督教之后,他就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超宇宙的一神论),这是基督教宇宙观的希腊哲学化。保罗又用柏拉图的人生观来疏解基督教的人生观。这些在保罗书信中均已表现出来。

  因此,耶稣死后,基督教接受了希腊哲学化,它的成分,分有柏拉图派、斯多噶派、新毕达哥拉斯派、犹太腓罗等的哲学思想。凡是可资借用的,他们就尽量地移花接木。

  (四)三个学派

  由于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化,也就渐次形成了内部思想纷歧。纷歧的结果,约可分为三派:

  1.智慧派:这一派的思想,后来被认为是异端,所以从公元第一世纪至第五世纪以后,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否认耶和华是基督教的神,因为《旧约》的耶和华,要希伯来(犹太)人灭绝一切迦南人,那太残忍,所以也否认并反对《旧约》的一切道理。《新约》中凡是引用《旧约》的句子,也被全部删去。他们主张神与人的合作,以灵与质交战,特别采用各种方法以苦待肉体。

  2.辩护派:这一派是基督教本位者,一面维护保守,一面攻击异端。这一派的人,大都对希腊哲学受过相当的训练。他们把智慧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因为他们信仰自第二世纪以来就成立了基督教的「要道」。那要道就是:信神为创造主,是全能的父;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并信圣灵永生。这「要道」,迄今仍未稍微改变其分毫,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信经〉。他们也相信「道」不因耶稣降世而才有,乃是自太初就有了,不过,历代的先知只能藉真理的启示而得「道」之少分,所以人类的理性不可靠,必须靠基督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得救。

  3.问答派:这是调和派,因为智慧派左倾,辩护派右倾,这一派做了两派的中间人。这派有两位代表人物:一是革利免,一是阿利金。革利免将希腊哲学比作一株野橄榄枝,将其与《圣经》的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第四节 基督教的教会

  (一)最初的基督教会

  耶稣这个人,可说是无拘无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逻辑,也不用组织的教团。从〈马可福音〉看,他到处都以治病赶鬼,吸引了许多老弱妇孺的群众。对这些群众,也唯有一些简单的譬喻说些小故事,群众也很少人听懂他譬喻的真义是指的什么?他对群众的感化力,是在于他给群众的同情,并用他的感应力为群众治病。

  但是,耶稣没有想到宗教的仪式,也没有想到教会的组织,甚至有反仪式反组织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稣死后几年,据说是公元三十五年,那时离耶稣被钉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稣生于公元前大约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稣的几位常随的门徒,想到了要为耶稣做点什么了。那就是使徒传道的开始。

  教会的成立,是由保罗开始。保罗这个人,我们已经说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给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谓震古烁今。

  保罗一边为耶稣的言行阐释宣扬,一边则到处传道。他的传道区域,遍及罗马帝国的各都会,如大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亚、彼西底、吕高尼、加拉太、弗吕加、叙利亚、基利家亚西亚马其顿、雅典亚该亚等各省,无不有其足迹。甚至向西发展,要以西班牙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后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迹所至,随处设立教会,并且实行团契的生活──各教会有无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产公用的理想。虽然,这一共产型的团契生活,由于后来分子的良莠不齐而没有贯彻到底,但其教会的基础则已建立了。

  保罗对于日渐复杂的教会分子,也深恶痛绝,那些藉信教而赖教会生活的人,保罗便主张:「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第十节)

  因此,基督教会以耶路撒冷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开展出去。使徒们也用外国方言,向外邦人传福音。尤其他们已能使用希腊语文传教,藉此语文为媒介,教会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腊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于它是反对犹太教的,是反对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对政府的,并且态度坚定,情绪狂热,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它的处境是「四面楚歌」。犹太教要迫害他们,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们,人们多以基督徒为大逆不道者视之,逼得基督教的传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秘密进行。

  (二)从受迫害者而成为迫害者

  公元六十四年,遇上罗马大火,尼罗王为了推卸罪责,便嫁祸于大家所不喜欢的基督徒,说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举进行搜寻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恶兽栏、浸油点天灯、钉上十字架,殉难者不计其数,使徒彼得及保罗,据说也是死于此次的迫害。

  自尼罗王之后,罗马政府很想统一宗教的信仰,但却未考虑基督教,所以颇有把基督徒扑灭的决心。因为当时的基督徒虽不杀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烦却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会史上的罗马帝国十次大迫害(实则仅有九次,因为第十次仅欲迫害而未见诸实行)。

  然而,我在前面说过,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且以赴死为成义;何况无理而残暴的大肆迫害,也适足以引发更多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势力,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越来越壮大,竟把罗马的统治者惊醒了。

  所以,到了公元三一二年,当君士坦丁大帝打败了东部罗马,使罗马统一而争取帝位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借着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为理由,而于公元三一三年颁布了他有名的「米兰诏书」,第一次使得基督教成为受政府所公认并护持的宗教。

  虽然,君士坦丁本人,到了公元三三七年临终时才公开皈依基督教而受洗礼,但他对于基督教的护持发展,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以十字架作为他的旗帜的标志,规定属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支持召开了第一次主教大会,以期将教会内部团结起来,再使全国人民向教会团结。他的这一套策略的运用,对他的安内攘外的政治功能,确有很大的帮助。于是,政府与教会相得而益彰。

  君士坦丁自己也躬亲讲道,散发《圣经》,劝人信从,并将各古教的庙宇,给基督教会做讲道所,但也没有完全扑灭古教的信徒。他在政治方面则极力走上基督教化,依照基督教义,废止格斗戏(人与人斗、人与兽斗以娱乐观众的戏,那是残忍的戏)、废止十字架刑、禁杀奴仆,并奖励人民释放奴仆。

  但是到了君士坦丁的儿子,君士坦丢斯第二(Constantius II),情形就不同了。因他过分拥护基督教,竟效法以前迫害基督徒的手段,去迫害罗马古教,于是,基督教徒们在各地将异教的庙宇捣毁,强迫人去信仰皈依基督教会。

  这也是因果循环,到了君士坦丢斯第二的堂弟朱利安(Julian)嗣皇帝位后,为报父兄皆被害于基督徒手的不共戴天之仇,又反对基督教而立意复兴古教。不过这是信奉罗马古教的最后一位皇帝,自此以后的诸皇帝,无不信仰基督教,且有一个叫作替欧豆书第一的皇帝(Theodosius I),于公元三八二年严禁基督徒背教,违者处死,并且重演捣毁古教的庙宇及神像的故事。

  到了替欧豆书第二位皇帝,强迫人民入教受洗(公元四四○年)。到了遮司替念(Justinian),将雅典大学的学舍封闭(公元五二九年),并命令政府人员及全国人民,一律受洗入基督教。

  到了公元第九世纪时,古教异端,便在罗马帝国的版图内,完全灭绝!

  很明显的,基督教最初反政治,并遭政府的迫害,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的四○年代以后,正如朱利安临死前所说的一句话:「加利利人哪,你终究得胜了。」(加利利人是犹太人轻藐耶稣的称呼)基督教终于征服了政治,跟政治的权力结了婚,并把政治当成了工具。

  (三)教皇制度

  宗教的信仰越受政权的重视,宗教的势力也就越大,宗教领袖的地位也就越高,而且,神权的政治理想,早就是《旧约》的中心观念。

  因此,约在公元五百年左右,罗马基督教会的教长,便成了教皇(Pope)。

  因为奥古斯丁等根据《旧约.以西结书》的鼓吹,世界除教会之外,别无得救之道。所以教会应在国家之上。于是,教会成了国上的国,教皇成了皇上的皇,也就是太国与太上皇了。

  到公元七五五年后,罗马教皇便兼了意大利的国王,直到公元一八七○年才结束了这样的局面。

  因此,教皇在加冕时,共有三顶王冠:一为国王冠,一为教皇冠,一为万王之王冠(代表基督,基督自称是万王之王)。

  然而,教会既从天国降到了俗世,俗人的毛病也就难免不在基督教士的道袍之下,繁殖滋长了。

  (四)教会分裂

  正因为政治的权力进入了罗马教皇的掌握,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教会大主教,就觉得不以为然了。东方的大主教跟西方的教皇,原来是隶属性的。但从公元第八世纪开始,彼此的思想距离,就越来越远:一者倾向于尘世的权力,一者保持住宗教的本位。在罗马方面的,因为罗马人以政治见长,教会当然也学得了政治的手法。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接近东方,仍以希腊的哲学见长。

  东西两个教会,争来争去,终于在公元一○五四年,分道扬镳,各不相属,西方的就是今日的天主教会,东方的就是今日的东正教会。前者又称为罗马教会,后者又称为希腊教会。

  到此为止,基督教会已经分裂为二。跟耶稣希望的「合成一群,归从一牧」,正好相反。

  (五)恐怖的中古时代

  现在,我们已讲到西方的中古时代,所谓中古,大约是指的自公元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的阶段。

  说到中古时代,大家总要想到基督教教会的黑暗恐怖。但是,基督教会也有其善的一面,比如由于基督教的信仰,感化了侵入的蛮族日耳曼人。中古骑士的气质,也是由于基督教的陶养,并使中欧与西欧的一切家庭,处于同样的社会生活之中。基督教会也办了不少的慈善事业,教会的寺院也非常的好客,欧洲民风的淳厚,迄今仍可见到,这些都是基督教会的功绩。

  虽然,教会对于异端的处置,是非常的严酷,比如教皇贵勾利第九(Gregory IX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于公元一二三五年设立宗教裁判所,又称为「断狱司」(Inquisition),用严刑审讯异教徒或异端。

  其实,用酷刑对付异教徒的,也不自中古开始,比如被基督教尊为圣徒的赛里尔(Cyril),他是狂热的基督徒,约在公元四一二年至四四四年之间,他被任命为亚历山德拉的监督,他就利用监督的地位,煽动对于居住在该地的犹太人,做大规模的屠杀。使他被称为圣徒的,则是由于另一项功绩;他对一个名叫希柏夏(Hypatia)的女子,利用了酷刑;她是一个笃守新柏拉图哲学的女子,跟当时的教会思想不合,所以赛里尔把她逮去,由车上拖下来,剥到一丝不挂,拖到教堂,被一群狂徒,用手屠戮,她的肉,是用尖利的蚝壳由她的骨上刮下,她震颤着四肢,被送到焰火之中。从此以后,亚历山德拉那个地方,就不再有哲学家来骚扰它了(取材于《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五章)。这真是令人心悸肉颤的酷刑!

  有一位教皇,那是英诺生三世(Innocent III 公元一一九八─一二一六年),罗 素对他有如此的评语:「他是个精明厉害的政客」、「可惜者,乃缺乏基督教徒之谦恭耳!」(《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一篇第十二章)他在就职的时候,以万王之王自居,他说:「看呀!今天我们将你们置于国家之上,要提起就提起,要放下就放下,要毁灭就毁灭,要撤销就撤销,要建树就建树。」他后来也真的如此做了。

  当时有两个被视为邪教的异端,亚尔比教派(Albigense)及发尔多教派(Waldenses)事实上他们也是基督教徒。英诺生三世便向他的附庸发出命令,对他们做十字军式的讨伐,此事见于公元一二○九年。

  (六)十字军东征

  说起十字军东征嘛,这本来是给回教徒一些颜色看的,因为回教徒占领了他们两教共同的圣城耶路撒冷。

  在公元一○九五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呼吁基督徒团结起来,向回教徒进行圣战,一○九六年,战争开始。这在表面上是对付回教徒,骨子里则另有作用。罗素说:教皇藉此宣传而增加权力,同时可以借机对犹太教徒强迫领洗、大肆屠杀、劫掠财产。第一次十字军,在日耳曼对于犹太人,有大规模的屠杀。第三次十字军,则在英伦,信基督教的皇帝约克,对于犹太人屠杀之多而惨,令人不堪闻问。第四次由英诺生三世教皇发动的十字军很好,没有杀到圣城去,仅是转到君士坦丁堡去,杀了无数平民,抢了可抢的财货就满载而返,因为那是他们分了手的朋友。

  十字军东征,自公元一○九六年至一二七○年,共一百七十四年之间,发动了七次,虽对东西文化的交流上有些贡献,然于宗教的精神及其威信而言,可谓一败涂地。因为除了屠杀犹太人、屠杀回教徒,以及屠杀无辜的平民之外,基督教会并未借着万王之王的神威而使他们得到便宜。

  (七)腐败的罗马教会

  说到基督教的威信和神圣,自公元第八世纪之后,真是不堪一提。因为在神圣的罗马教会之中,到处都是腐蚀教会的细菌,比如到了公元第十世纪,教会已不再是教徒的教会,已是「强盗、娼妓和私生子」(《基督教概论》第三章)鱼肉教民的工具;因为,在那个年代之中,教皇的权力已为贵族所控制,当时的实力人物是元老院议员西奥菲拉,因此他的女儿罗沙便成了教皇的实际控制者。这个女人,后人把她看作妓女,因为她公开地嫁了好几任丈夫,她的不落籍的情人,则更无法统计其数字,其中就有一个她的情人交了好运,她把他升为教皇,那就是塞查斯二世(Sergius II 公元九○四─九一一年)。她和塞查斯二世生的儿子也继任为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一世(公元九三一─九三六年)。她的孙子,在十六岁时就当了教皇,那就是约翰十二世(公元九五五─九六四年)。

  因此,到了公元十一世纪的教会,要求改革了。改革家所反对的,是教会教士的两大罪行:一是鬻卖圣职,一是蓄养情人;一是财,一是色,教士的生活腐败如此,还有什么话说!但也怪不得他们,教士的职位是用钱买来的,当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出售个人职权以内的职位了;教士既不能公开结婚,有了财势,除了蓄养情妇,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妙的享受呢?所以也是值得同情的!至于圣洁的宗教情操,以及修灵的精神生活,跟这些比较起来已经不算重要。

  就以英诺生三世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教皇,他在三十七岁时,就继承他的叔父而登了位,有人说:以他的才干,「不但指挥教会的行政,并且指挥全世界的行政」而无愧(《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他所欠缺的,也许正是身为一个教皇所该有的一些什么,但他本人觉得,已经不少什么,如果嫌少,那大概是尚未征服全世界。至于宗教的气质,那已用不着了,因为教皇的权威,就已代表了万王之王,你要万王之王还增加一些什么呢?就不怕「震怒在你的身上」吗?

  说起震怒,至少,这位仁慈的万王之王,尚没有能把这世界提前毁灭,所以仍该感恩。

  (八)对付异端的方法

  但在中古时代的基督徒看来,起于波斯的一个新宗教──摩尼教徒,是应该反对的。因为摩尼(Mani)所主张的那一套禁欲克己的思想,流传在民间,对于富足奢华的基督教士生活很不投机。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信奉邪教」的罪名,来得简明而有力。那位厄克巴塔那的先知,那位将佛教、基督教、太阳教、犹太教混合一体的先知摩尼,就是这样在基督教士们的审判下,将他带到城墙上处以磔刑,并将他的尸体剥了皮,陈于城门口,以儆效尤。

  然而,摩尼教的阴魂不散,竟然到处闯祸,因此也造成了许多人的冤死,并且使得基督教的内部也遭了殃。比如普立息立安(Priscillian)是西班牙的主教,便受火刑而死,他的罪状就是被控有摩尼教的倾向。

  同时,各区的教民,对于教会也时有反抗,那些反抗的首魁,处死是理所当然。那些教民,却完全表现了耶稣的精神,若被宣告死刑,他们反觉得欢欣,就像羔羊一般地柔顺,连忙跑到火刑的绑柱上去受刑。也正像初期的基督徒一样,烧死了一个,往往又来了十个,或更多的人。

  这时候,有许多真想奉行基督教义的人们(前面说到的那两个教派),不满罗马教会,英诺生三世教皇便鼓动了一部分正式的十字军,前往征讨。

  因此,满足了野心贪暴的十字军,却牺牲了许多人的生命。被十字军绞死、焚死、溺死、斩首、分尸的男女妇孺,以各城市的大小,多者两万人,少者两千人。

  当然,人被杀光了,财物总不能任其抛弃,十字军将财物带走,当然不能算是劫掠。因为这是奉了万王之王的命令而行,何况翦除「邪教」,是千该万该的事呢!

  可是,这些「邪教」的残余,竟躲在深山中潜伏流传了三百年,终于,那些「邪教」的教义,又被马丁路德说了出来,结果便攻垮了神圣的罗马教皇。

  (九)宗教裁判所

  除此以外,对付异端的方法,那就是公元一二三五年成立的断狱司,又译作「宗教裁判所」,如今已经不用,我也不忍再把那些血淋淋的案件,详细地介绍出来。我只能借房龙的几句话来介绍:「我们的印象总是:哈瓦那(Havana)的黑暗地牢,里斯本(Lisbon)的苦刑室,克拉科(Cracow)博物院中锈着的大镬与烧红的镣铐,黄色的头巾与黑色的面罩,一个国王露着下颚,睨视着一长排的老年男女,挂在示众架上慢慢地摇摆。」因此房龙又发表感叹说:「但结果,我们所有的恐怖情感,仍足使我们极力赞成那些主张一切秘密法庭,都是无可容忍的罪恶,不应再许其存在于文明社会中的人士。」(《人类的解放》第七章)且有一个叫作派拉摩(Paramo)的裁判官说:此种宗教裁判所的制度,是始于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之时。以此作为设立宗教裁判所「神圣」根据,可谓荒诞之极了。

  奇怪的是,当没有「邪教徒」可整的时候,他们竟会制造出「邪教徒」来。但是,宗教裁判所确实没有冤枉杀死一个人,因为那些人都是自己情愿死于火刑的,那些犯了莫须有的罪名的人,不愿慢慢地死于地牢之中,所以总是「如实」供认与他们完全无涉的种种罪状,以求一下子烧死。

  就这样,经过五百多年之久,世界各地──当然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有数十万的无辜人民,或只因邻居的传说,就被半夜里从床上捕去,丧失了他们所有的一切。

  第五节 基督教的革新

  (一)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基督教会,既然到了如此地步,革新的要求,自然是越来越强烈了。不过,在教会的恐怖高压之下,谁又敢于出这个锋头呢?

  教会,一方面用铁腕压制人民,一方面又用捐税满足钱包,巧立名目,广事搜刮,例如粮税、花捐、赎罪票、禧年捐等等。

  于是,人民不满教会的情绪,慢慢地,在做星星之火式的燃烧了。然而,谋求革新,谈何容易!

  所以,反对者如波希米亚(Bohemia)的胡司约翰(Huss John 公元一三六九─一四一五年),意大利的撒弗那拉(Savonarola 公元一四五二─一四九八年),为谋改革而遭火刑烧死。英国的威克里夫(Wicliffe 公元一三三○─一三八四年),虽未遭火刑,但在他死后的尸骨,仍被从墓中挖出,焚烧了投于河中。

  好在,这时的经院哲学中,唯名论抬头,神秘派兴起,重视个体价值,主张独到个人的灵修,对于教会的服从,已较淡漠。

  于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公元一四八三─一五四九年)应运而生。

  马丁路德确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他小时不过是德国萨克森省厄斯本城的一个贫穷的矿工之子,所以他曾行乞于市而以卖唱来补助学费,后来得到一个富妇的怜助,使他完成了大学的教育。

  中古的经院哲学,约分三大派:实在论、唯名论、概念论。但也绝不是真的实在论,否则便成泛神论;也不是真的唯名论,否则便会与独断性的基督教义冲突;所以概念论做了这两者之间的调和。

  马丁路德由于生活上的刺激,使他进了修道院,他所佩服的是唯名论,这给 他自由思考方面有所启示,进而使他对于教会感到厌恶。尤其当他在一所小小的 韦吞堡大学里当了教授,他所教的是〈诗篇〉、〈罗马人书〉、〈加拉太书〉。因此保 罗的思想也给了他的灵感,那就是〈罗马人书〉中的一句话:「义人必因信得 生。」(〈罗马人书〉第一章第十七节)这是说:不必借着教会,只要信,即可得 救,人人均有可能接近上帝,人人均能自己阅读《圣经》并理解《圣经》。

  也真该有事情发生了,正好特色烈(Tetzel)奉教皇利欧第十(Leo X)之 命,为建造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而筹款,到德国推销赎罪票,并说:不论犯了何 罪,均可以买票来赎,而人人都是犯了罪的罪人。

  特色烈行进韦吞堡,路德便公布了有名的九十五条,指摘赎罪票的非法,并 说唯有信仰耶稣基督的赎罪之功而痛悔前非者,可得赦免。那是公元一五一七年 十月三十一日的事。

  这一公布,可谓大快人心,但也立即招来了教皇的训谕,限他在六十日内悔 过归诚,他却把那份训旨当众焚化了。在那样的环境里,凭一个小小的修士,做 了那样的事,能说不伟大吗?

  (二)马丁路德其人

  若从历史上看,马丁路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是因为普遍有着如此的要求,特别是欧洲各小国王公贵族的渴望。所以,当他登高一举之下,虽然教皇的手谕满天飞舞,要开除这个叛徒,要处罚那个异端,大势却已不能挽回了。路德虽被革除了教籍与国籍,但他仍有地方可住。日耳曼的很多人民,包括王公贵族以及部分僧侣都同情他。因而,他这一来,不但在德国,且在法国、匈牙利、瑞典、丹麦、挪威等地,也都受了很大的影响。他也因此而成了著名的人物。

  平心而言,那些日耳曼人、芬兰人、丹麦人、瑞典人、法兰西人、英吉利人、北欧人,那些人的统治阶级,在太上皇及太上国──罗马神圣皇帝及教皇权威的高压下,过了忍气吞声的数百年,谁个不希望从那无形而实有的牢狱中得到解放呢?

  因此,新教的改革,造成燎原的野火,实际的因素,毋宁是政治的而不是神学的。

  若从神学而论,新教没有什么新鲜可说。如说有的话,那就是把《新约》、《旧约》向大家公开了,否则,今天的我,是不可能理解基督教的;另一点嘛,就是教士们从修道院走向了尘世,光明正大地投进了女人的怀抱。除此以外,马丁路德派的教徒,迄今仍与天主教的一切相同,思想也没有两样。

  这两点,也正是天主教最爱攻击他的把柄,骂他违反了天主的本意,让任何人自由地批注 《圣经》;又骂他私德不修,引诱了一个修女跟他结婚。虽然新教徒为他辩护,说他不是因为女人而叛教,因为结婚是在他叛教之后的第六年。不过,马丁路德的结婚,却是为了堵塞他人的嘴,因为他坦白地承认:「人家诽谤我,说我和加大利娜来往,所以我索性和她结婚,塞住他们的嘴巴。」(Enders V-197)

  又因为路德不赞成禁欲,所以批评禁欲僧侣的自我折磨是蠢驴,他说:「其实,补救这种诱惑很容易,只要多搭几个女人,多玩几个小姑娘,就好了。」(Tischreden IV.n.5097)于是,有人说他曾和好多个修女发生过暧昧的关系。

  这些,也无非是在相互攻击时所引用的资料而已,事实上,教士有情妇,在中古以前,已是公开的秘密,何必指摘路德太甚?虽然,在中古时代,另有部分苦行的托钵僧人,有点像东方的沙门生活。

  再说到新教,在当时,除了丹麦、瑞典、挪威是属于路德派,同时在另外的邦国响应者,则属于瑞士派。

  (三)瑞士派的卡尔文

  瑞士派的首领是瑞英烈(Zwingli 公元一四八四─一五三一年)和约翰卡尔文( John Calvin 公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

  路德派与瑞士派,原则上相同,不同的是对圣餐的解释,以及于教会行政的设施。然而,这两个新的教派,只是拆毁了罗马教会所造成的「监牢」,又将那些拆下来的旧东西,分别拿来建成了两所新的「监牢」。他们对于政治,同样都有浓厚的兴趣。

  当他们尚未成事的时候,他们总以「祈求信仰自由的神圣权利」,作为号召宣传及收揽人心的武器。一旦成功之后,他们又会毫不容情地使用铁腕来对付异端。但其所谓异端或邪教者,不过是一种借口,事实上那也是耶稣的信徒,只是思想上比保守者更加高明罢了。但是,伟大的马丁路德,怎能容忍下去?他也用火刑烧死他的反对党──洗礼反对党(Anabaptists)。虽然路德曾经说过「焚杀邪教徒是违犯圣灵」的话,然而关系到他自身利益的时候,他又顾不得那许多了。

  瑞士派,真正发生大作用的是卡尔文(有人译作贾尔文或喀勒芬或加尔文,他的英文名也可有Joannes Caluinus, Jean Caivini, John Calvin的三种拼法),在基督教会史上,这也是位雄才大略的伟人。他不过是逃亡流浪到瑞士日内瓦城的一个带病的学者,他继承了瑞英烈,竟然占据了小小的日内瓦城,成了那里的无冕王,举兵对抗神圣的罗马教皇。那时,他也许还不曾想到,竟会有许多的人拥护了他的教派,虽然那些拥护他的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是些趁火打劫之徒。但他终于把他的势力,从日内瓦推展到英格兰、苏格兰、某雷非(Moravia)以及全欧,此正所谓「时势造英雄」。

  许多人,认为法国人是爱好自由的民族,事实上,这一次的宗教对敌的双方主将,一个就是法国人卡尔文,对方的罗耀拉(Ignatius Loyola 公元一四九一─一五六六年),他是西班牙人。前者要建立新宗教的「新天国」(New Zion),后者拥护教皇,立誓要率领上帝的新军,肃清世界上邪教徒的余孽。

  幸亏有了卡尔文那样出色的人物,破坏了罗耀拉的计划,否则十六世纪的黑暗恐怖,还要不堪设想。

  然而,卡尔文的城府很深,他的学养很高,他在未被除出旧教的教籍以前,已经有了许多的著作。

  卡尔文的人格虽高,自持自律,不贪钱财,自奉俭朴,这是他的成功处,也是他的可议处。因为,他口头信仰耶稣基督,心中却活着摩西的耶和华。他对属下人民的管理、训练、控制,对敌人的阴谋策略,完全是用的〈出埃及记〉及〈申命记〉的手法。他的性格也完全倾向于《旧约》中的耶和华,严密地组织他的人民,制定严峻的法令来约束他的人民,阐扬仇恨哲学来使他的人民转恨迁怒于他的敌人。所以,他使人民失去了一切的自由,人民仍能自愿服从他的一切措施;他使日内瓦城全国皆兵,而又毋须设有多少军营。每逢战事来临,全民又无不应召赴敌。他冷酷毒辣,毫不容情,翦除异己,猎捕「邪教」,镇压人民,他有一个执法如山的「法庭」,那就是恐怖惨烈的「城市宗教裁判所」。

  如果我们要在近代的现实世界中,抽取卡尔文那样的样品,大概只有少数的几个一些独裁政权,可以跟他相比高下。

  以这样的英雄来对抗腐败的旧教,自然是旗鼓相当了。

  (四)三十年战争以后的基督教

  正因为新教出现以后,宗教的不宽容精神,较旧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了各国之间政治及经济的因素,便导发了三十年战争。

  所谓三十年战争,这是历史上最残酷、最具毁灭性的一场战争。由于新旧两教的各个国家,结合成为两个敌对的联盟,把整个的欧洲,都卷入了这场战争的漩涡。它始于公元一六一八年,终于公元一六四八年。彼此攻来打去,双方各有胜负;打得久了,最后使旧教的罗马皇帝及其盟国吃了败仗,并且觉得无力继续打下去时,才双方协议,签订了有名的「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结束了这场恶梦似的宗教战争。在那和约中,承认了卡尔文派与路德派的宗教地位,可与旧教相等。你看,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在罗马的旧教看来,是多么的不合「真理」啊!这场战争中,行数十里而「不见一人、不见一牛、不见一麻雀」者,景象之惨,可以想见了。

  旧教与新教,天主教(Catholic)与基督教(Protestantism),从此就有了合法的区别。

  从此,北欧及西欧的小国王公们,便解脱了太上国及太上皇的高压统治。

  从此,欧洲的北半部信了新教;罗马的天主教,损失太大,它只保有了欧洲的中部及南半部,而且政治问题还不包括在内。

  自此以后,基督教已由原来的两派,分裂成了三大派,它们的传播区域范围大致如下:

  1.天主教的区域: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兰西、比利时、瑞士的森林区、日耳曼南部、爱尔兰、波兰、立陶宛、捷克斯拉夫、匈牙利的大部分、南斯拉夫北部、南美洲、中美洲、墨西哥、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奎北克,以及菲律宾岛。

  2.东正教的区域:东欧的俄罗斯、罗马尼亚、巴尔干半岛各国、希腊。

  3.新教的区域:日耳曼的中部与北部、斯堪地那维亚、芬兰、爱沙尼亚、拉特维亚、荷兰、瑞士之大部分、英格兰、苏格兰、美国、加拿大之大部分、南非洲、澳洲。近世纪以来新教与天主教在亚洲各地,发展也很积极,世界上唯一没有基督教徒的国家是阿富汗。

  最足注意的,这三派的基督教徒,虽然各有主张,但仍有其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无不遵守《新约》、《旧约》,无不尊信耶稣,无不重视初期基督教的各种传统。所以,他们处于回教徒及佛教徒的世界中时,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的信念也是相同的。别以为他们在门内斗争,对基督教之外的异教,仍是步伐整齐、口号相呼的一群。因为,基督教毕竟就是基督教,至于分派,不过是内部的倾轧而已。

  因此,新教真比旧教好吗?这是未必见得的事,因为,新教并未抛下旧教的基本原则,所以,房龙要说:「照实说来,新教从这世界上携去了许多善良的、高贵的、美丽的东西,也带来了很多褊狭的、可痛的、凶恶的东西。」(《人类的解放》第十二章)

  不过,新教的出现,的确给近代的西方,带来了光明;唯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因为,从此以后,教会不能有绝对的权力,来控制一切人民的言行了,自由思想的抬头,便造成了西方的现代文明。所以,由于路德及卡尔文的出现,也引出了更多的新的路德与新的卡尔文,但这绝不是路德及卡尔文所希望的现象,虽然这种现象确是因了路德及卡尔文的宗教革命而出现。

  第六节 近代的基督教

  (一)耶稣会士与天主教

  自从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基督教就发展成了现在的状态,旧教变了,新教也变了。

  罗马旧教的变,是由耶稣会的会士的竭力拥护,也由于他们的内部起了激励的清洁作用。

  自从十六世纪以后,教皇的人选,极其慎重,虽然除了意大利人之外,无一外邦有资格坐上教皇的宝座,但在选举之时,已很慎重,唯有威望最高的候选主教,才有被考虑的希望。

  耶稣会(Society of Jesns)的创始人,在前面已说到,那是罗耀拉,他在法国受了大学教育,但当他在西班牙军中时,则由于一颗法军的炮弹命中,使他的一只脚负了伤。他在公元一五○四年和六个同志,宣誓成立了耶稣会,也有人说是创立于公元一五三四年,因为卡尔文与旧教分裂,也就是公元一五三四年。那时,罗耀拉跟他的同志,在法国首都之上的蒙马特耳(Montmarter)山上,宣读了他的庄严的誓词,这誓词,后来就成为耶稣会的宪法。

  凡是加入耶稣会的,必先起誓、守童身、安贫苦、克私欲、多默想、唯教皇之命是从。跟新教做死敌。

  像这样的誓约,正是当时的天主教所最需要的,他是给旧教救了命。

  耶稣会士,不但在罗马各地宣传,同时也到了东方,唯其传教的策略,稍有改变,在用不上武力及政治的地方,他们就用知识和科学技能,加上办学校及医院。明末清初来中国的有名的几位教士,就是这样的人选。

  因此,在十六世纪后半期的天主教,已渐渐改革,并且出了几位很有威望的教皇,有名的特林特教会议(公元一五四五─一五六三年),一连开了十八年,决定了许多的方案及措施。当然,在此会议的结果,对于异端的处置,并未稍有宽容,否则,此后的宗教裁判所就用不着,三十年战争及宗教迫害的屠杀也不会有了。

  (二)亨利八世与英国国教

  新教的分裂,是从路德与卡尔文起头;但是,英国的国王亨利八世,也是十六世纪中的一个新教领袖。亨利八世的成为新教领袖,说来非常滑稽,他不是为了信仰,也不是同情新教,却是为了要跟他寡嫂──那个比他大四岁的西班牙公主凯塞琳皇后离婚,而想另和一个叫安尼鲍琳的宫女结婚,就是后来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母亲;但是,天主教会是不许离婚的,因为耶稣曾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节)因此,为了达成他的目的,便借机反抗罗马派在英国的主教,并且不再承认罗马教会的权威;但他本人反对路德的新教,故在公元一五三四年,亨利第八促使英国议会通过了「最高权力法案」,根据这个法案,英国的国王,从此就成了兼掌国教教会最高权力的英吉利教会元首。然而,这位英吉利教会的元首,后来做了些什么呢?当他的第二任皇后,那个原是宫女出身的安尼鲍琳失宠时,便把她送上了断头台,接着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的皇后,也都使她们丢了脑袋,唯有第六任皇后,总算比亨利八世活得久些;也许第一任皇后是当时欧洲的强国西班牙的公主,所以捡到一条小命,并促成了基督教的一个新教教派的诞生。

  可见亨利八世的新教,完全是出自自私,毫无宗教的意义可言。不过,到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以及女儿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英国的教会,便与罗马教会在仪节及义理上有了若干的变动,这就是现在流行于英国及世界各地的圣公会了。

  (三)宗教迫害与清教徒

  说起圣公会,又要提到宗教的迫害。亨利八世在位时,不惜用火来焚死路德派的新教徒,又用刀来砍杀天主教徒,他也因此而成了英国史上的暴君。当亨利八世死了,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也死了,他的大女儿──第一任皇后凯塞琳的女儿──玛丽女王即位以后,她的外婆家西班牙,是天主教国家,她的丈夫正好就是当时的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腓力二世又是个最具狂热的天主教拥护人,他用尽一切可能的方法,不仅在自己的国土中,同时还在其它各处保证天主教的推行与胜利。有了这么一位「好」丈夫的玛丽女王,也就用她父亲及丈夫所用的手段来对付英吉利教和卡尔文派的新教徒,大肆屠杀之后,天主教又在英国重建起来,她也因此而有了一个「血腥的玛丽」(Bloody Mary)之臭名。

  在腓力二世的时代,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三个国家的国王,同时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们的人民全部为天主教徒,不然即用宗教裁判所审讯,分别处以死刑或监禁。截至公元一八○九年止,根据很保守的估计,仅在西班牙一处,被宗教裁判所活焚者即达三万二千人之谱!

  可是当玛丽女王的异母妹妹,就是那个死于断头台上的宫女所生的伊丽莎白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之后,天主教又遭了殃,腓力二世不惜派遣一支强大的「无敌舰队」(Armada)去进攻英国,企图用武力来实现他拥护并推展天主教的愿望,结果他是吃了一次大败仗。

  当伊丽莎白一世之时,恢复了英吉利教会,再以严峻的法令来扑灭天主教,并且设法使那些由英吉利教会分离的各派就范。所谓分离派(Dissenters),也就是被称为清教徒(Puritan)的新兴教派,也就是指桂格派、长老派等而言。

  这些清教徒,后来曾为英国带来了政治革命,可惜,当查理二世王政复辟之时(公元一六六○年),又将英吉利教会成为国教,再度迫害了清教徒。清教徒们因而相率逃亡到荷兰,其中一部分,便越过大西洋,亡命到了北美洲的新大陆,从事拓荒殖民的努力,第一批前往美洲所乘的那艘船,便是有名的「五月花号」(Mayflower)。

  说起来既觉得辛酸也应该欣慰,今日能有强大的美国,她的先民竟是一批宗教迫害下的亡命之徒。那么,宗教的迫害,是祸抑是福呢?

  对了,所谓清教徒,是什么意思呢?

  清教徒是英国国教以外新教的总称,他们反对亨利八世所成立的国教。玛丽女王在位时,他们逃居欧洲大陆,其中多数化为卡尔文派;到了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他们又回到英国,因为英吉利教会在制度上,与旧教天主教教会没有多大的区别(直到今天的圣公会仍与旧教教制大多相同)。因此,国教会由大监督帕克(Parker)厘订的礼拜方式及诸条规,便不为那些分离派的牧师们接受。这些分离派,虽被称为新教教派,实际上是近乎疯狂的极端的复古派,他们反对国立教会,反对教皇、主教、教士的各级制度,反对繁复的宗教仪礼,反对教堂中的圣像、蜡炬、彩绘玻璃、祭坛,反对主教及教士们穿着特殊的服装,反对宗教艺术,曾一再地捣毁了圣贤的雕像及彩绘的玻璃,他们废除了节期与假日,乃至戏院戏剧,也在他们的反对之列。他们坚持要摈除一切人为的制度,而遵从清纯(Pure)的神言。于是,国教会的人就用清教徒的名字来嘲笑他们,后来清教徒便从宗教的革命,闹到政治的革命。

  在公元一六四二至一六四九年,英国的内战,便是清教徒击败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并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清教徒就宣称从此不再要国王,同时公布英国为共和国。可是好景不常,到公元一六六○年,王政复辟,清教徒的厄运也就跟着到来了。

  (四)不准离婚的天主教规

  因为说到亨利八世的离婚,顺便一提天主教的这条禁令。天主教徒不准离婚,从原则上说是可取的,实际上是有点违反人性的,那些主持教会的主教们,也许因其自己没有配偶,所以不会想到强迫怨偶共处的痛苦。虽然,天主教由于这条禁令,吸引了不知多少痴情相爱的男女,成了天主教徒,以他们天真的想法,结婚之前,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就表示了永远相爱绝不离婚的诚意。事实呢?万一到了不能忍受共同生活的时候,天主教徒就真的绝不离婚吗?历史上的不多提,未出新闻的不管他,小小的人物不说他,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上旬的各报新闻中,都刊载了一位天主教徒的有名人物离了婚,那就是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妹妹,那位嫁给了电影明星的总统之妹,她虽因他哥哥而有名,这次离婚更加使她有名,连罗马教皇保禄六世也知道她离了婚。

  我不知天主教会如何处置她,大概至多是开除她的教籍罢?如说脱离天主教会就等于叛逆了上帝,上帝的叛逆者可多着哩!何必是因了离婚?但是我们站在人道的立场,应该同情那些怨偶的分离──如果确实无法使他们重归旧好的话。

  (五)天主教的许多会派

  虽然天主教到目前为止,也有许多的会派,但它们不是由于宗教的歧见而分裂,乃是由于为了维持对外的传教事业,而成立了各种社团名目,来筹募各式基金,推展教务。所以它们仍都是罗马教会的教徒。

  比如日耳曼的方济沙法略善会(Franz-Xaver-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一年,圣婴会(Society of Holy Childhood)创于公元一八四三年,在法国的鲍罗梅善会(Borromau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四五年,拉斐尔善会(Raphaelsverein)创于公元一八七一年,格雷斯学会(The Gorresgesellschaft)创于公元一八七六年。这些都是慈善性质的社团组织,目的在达成对外传教的任务。

  来至东方传教的天主教士,分有圣三会士、方济会士、道明会士、耶稣会士、奥斯定会士、遣使会士、巴黎外方传教会士、米兰外方传教会士、圣母圣心会、白领修士会、圣言会、仁爱修女会、意大利的嘉诺沙修女会、贫寒修女会等等,其中以方济会及耶稣会的成绩最高,特别是耶稣会士。这些天主教会的会派教士及修女,在职称及传教的方法上也各有特长,唯其均系天主教而已。

  在清朝世宗雍正四年(公元一七二六年),在中国即有天主教徒三十万人,到了民国二十九年(公元一九四○年),则达三百一十八万三千人。天主教在台湾,一九五三年,仅有二万五千零七十五人,共有一百六十四位神父(司铎),到了一九六五年冬天,天主教徒竟已有二十八万三千余人,司铎及修女的总数,也达一千四百多位,十二年中,增加了十一倍,可谓神速了。这也可见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着什么了!

  我说台湾人心的反常,是从比较中得来的结论。就拿日本来说,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接受中国文化感染最深的国家,也是亚洲国家中接受西洋现代文明最早且最卓越的国家;可是日本今日的总人口为八千八百二十八万,在那里的天主教徒的人数,却只有约三十一万,几乎和台湾相差不多,台湾则很快地即将赶上这个数字,台湾的全人口却仅有日本的八分之一。可见今日在台湾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些什么!如果说这是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退化的征象,是有理由的,如果说这是追求现代文明及时代精神的征象,实在解释不通,因为日本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致使西方的教士要失望地说:「日本仍是传教园地最贫瘠的土地之一。」(《天主教史》五九八页)那么,我们在台湾的同胞们到底在追求着什么呢?

  (六)纷纷独立的新教教派

  新教的教派,和旧教的会派,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旧教是统一的,新教是分裂的;但在今日的台湾,已有一个基督教联合会的组织,协调着彼此的矛盾,向共同的「异端」进军。

  主要的新教教派,大致有如下的数种:

  桂格会(Quakers),或译成贵格会、公谊会(Friends)、朋友会等。它的创始人是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

  长老会(Presbyterian):是由反对英吉利教会,而采用卡尔文的长老制度而起,主张以牧师长老执事人等,自行其政,称为长老制度。此本为清教徒的一派。

  浸礼会(Baptists Church):此派的特点有二:一以为小儿不得受洗,因其不能自主信神。二根据历史的事实,反对洗礼,而主张浸礼。此派出现于公元一五二三年的瑞士。

  美以美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这是由美索得斯宗(Methodist)自英国母会分出,而成立于美国的支派。美索得斯宗在中文译名,另有循道会、监理会,又因它是约翰卫司理(John Wesley 公元一七○三─一七九一年)的领导而成立,故又被称为卫司理会,比如蒋夫人宋美龄女士早年毕业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教会大学,叫作卫司理学院,就是纪念这位创始人的。卫司理本人,对神学的葛藤并不重视,他宁置重于实际的生活,他说:宗教的唯一之道,是在改悔而信福音,唯用爱为得其完全。美国的美以美会,则于公元一七六○年爱尔兰人移居纽约时为始。除了美以美会,同出于美索得斯宗的支派,尚有美普会、福一美会、黑人美会、合同美以美会等。

  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 Church):此派与长老会同为十七世纪初,英国教会的分离派之一的清教徒。

  基督教科学派:此派是由玛利倍克爱狄女士(公元一八二一─一九一○年)创立,他们相信以精神信仰,治疗各种疾病,他们的教士,也多是不懂医药的「医生」。自称为科学派,其实是很不科学的精神治疗派。

  门徒派:这是由长老会分离出来的,成立于十九世纪,但它是综合了好多人及好多新教教派的因素而成立的。

  耶和华见证派:由查尔斯塔直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于公元一八八四年在美国成立。

  摩门派:由美国人约瑟夫斯密士于公元一八三○年成立。教友派:十七世纪中,在英国成立。

  安息日复临会:十九世纪中成立。此派严守安息日不工作之规定。

  路德教会(Lutheran Church):这本来是罗马教会给马丁路德派的轻蔑之称,后来便成了这一出现最早规模也最大的新教教派的名称,通称为福音路德教会,或单称为福音教会(Evangelical-union)。

  敬虔派(Pietism):又被称为信念派,是由于反对路德派而起的一个新宗派;而那个卫司理所创的美索得斯宗,原亦是此派的旁支余绪。

  基督教青年会:由乔治威廉(George William 公元一八二○─一九○五年),创于公元一八八四年。

  圣书会:专为印刷《圣经》,及翻译《圣经》成为上千种的语文,它每年印发的整本及小本《圣经》为全世界出版物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主日学校:由英国罗伯拉克(Robert Rackes 公元一七三四─一八一一年)所创,公元一八○八年全英成立联合会,公元一九○七年(清德宗光绪三十三年)传来中国。此派是星期日的儿童基督教神学校。

  新教多到两、三百种,我仅数了如上比较主要的几种。到一九六五年底为止的台湾,则有美、英、加拿大、北欧、西德等国家,共六十多个教会,派来六百多位博士,中国籍的尚不在其内。总共已有教徒三十万。

  (七)自由解释《圣经》

  新教,本来是因自由解释《圣经》而起,于是,为了句把、两句的见解不同,动辄便成立一派,自成一个范围,把异己者排在他们的圈外。原因是《圣经》的话,往往自相矛盾,使人捉摸不定,所以有人要说:「在《新约》之中到处可以看到,耶稣避免做直陈的说明,宁可用寓言和夸张的比喻。有些比喻的模糊使得福音教徒们,简直没有一种一致的解释,更不用说后来的神学家了。基督徒们对于山上宝训里的夸张说法,它真正的意义是什么,也没有一致的看法。……在具体的道德问题上,耶稣的话可以被而且曾经被各种主张的人所引用。」(《文星杂志》九二期〈一个异教徒的信仰〉)

  不过,从自由思想的立足点上说,新教的态度,要比天主教开明可取。天主教以教会代表上帝,以教皇代表教会,以教士代表教皇;教徒没有自由解释《圣经》的权利,乃至阅读《圣经》也是教士的特权。不过请勿误会天主教不能自由地解释《圣经》,唯其是由教皇或教士集体通过的自由解释,这种自由要比新教的自由更彻底,为了传教策略的配合需要,罗马教会可以任意地改变《圣经》的意义。教士成为特权阶级,教会成为中央集权,许多的制度及教条,都是出于教会教士的增订,而不是由于《圣经》的规定,罗马教会却会把它们假托成为圣灵的意思。这也正是新教徒所反对的焦点。

  新教徒,至少已可不受思想上的一元领导。纵然不是罗马教会御用的神学家,新教徒也可以自由地各自思想圣灵的问题;任何一个肯思想圣灵问题的新教徒,均可另外创立一个教派。也正因为如此,天主教虽已承认了新教各派的地 位,却不承认新教各派是进入天国的得救之门;在新教徒各派之间,也无一不以为唯有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理解了圣灵的教派。

  因此,不论它是旧教或新教,所谓《圣经》圣灵的问题,无一不是出于人为的想象和造作。

  正由于大家自由地解释《圣经》,到现在为止,基督教已变了三大变。

  第一变,脱离了犹太教;第二变,分成了东正教及罗马教;第三变,从罗马教内分裂出了许许多多的誓反教(这是旧教对各新教教派的称呼)。

  唯其虽经三变,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它的本质,既未多也未少,对内对外,依然是两副全然不同的面貌。「上帝爱世人」,仍不过是爱了极少数为「上帝」特别眷顾的「选民」,不信者不得救,信了基督教的,也很少有希望被救。许多许多的人们,却被那个「爱」字迷住,不曾想到基督式的爱的里面含有很多的不爱。如果想到了「上帝」很可能不会把他们自己选上,那就只好自哀自怨自己的祖上亚当夏娃缺了德犯了罪,所以也累他的子子孙孙生活在永不可得救的罪恶之中,而等接受「末日的审判」了!

  第七节 基督教的问题

  (一)迎拒之间的中国人

  在我们中国,对基督教的问题,始终未曾引起人们真正的深入及研究的兴趣。

  当我们闭关自守的时代,一味地瞧不起洋鬼子或者仇视洋鬼子,洋鬼子的基督教,也就被一再地排斥(例如义和团之乱)。至于为何要排斥,却没有一点可资立足的理性根据,因当时的中国人,根本不想了解他们。

  到了近数十年来的中国人,尤其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台湾,许多的施设,几乎都在为了迎接西方现代文明的移植而努力,于是,基督教在台湾迅速发展,也进入了空前的黄金岁月。然而,现在绝对多数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仍同过去要排斥基督教的中国人一样,一样是由于风气的影响,并不是真的了解了基督教。因为,现在的中国人已无暇考虑到宗教信仰和理性根据的问题了,西洋来的东西,样样都好,西洋人的宗教,还有不好的吗?

  因此,有一位西洋的教士很欣慰地说:「十六世纪以后,教会因殖民政策而获益,当殖民政府关怀她的灵牧的工作时,她很感激他们。但是殖民政策结束时,教会没有受损,只受到一些间接的影响而已。」(征祥出版社的《天主教史》六○六页)

  当基督教向东方开发「牧区」的初期,是藏在欧洲帝国主义兵甲之下的武士,到了殖民政策失败之后,基督教又变成了与帝国主义无干的传道者,借着文明国家应当保障人民的信仰宗教自由的理由,他们便顺顺利利的留了下来。因为现代的基督教会,虽仍惯于利用政治的势力,但却无法证明它本身即是政治的势力,因此也没有人愿意提出政治的理由驱逐基督教,何况基督教为了吸收更多的信徒,他们也确实做了好多使你看来很好的社会福利事业。

  (二)西方人的宗教信仰

  一般的东方人,总以为所有的西方人,都是基督教的信徒,总以为基督教的思想,跟西方的现代思潮没有抵触;所以,有些人也觉得作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才更像一个时髦的现代人。

  其实,这也是大大的错觉,大大的误解,因为,一部西方的思想解放史,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基督教会与自由思想之间的斗争,基督教与科学发明之间的恩怨。基督会与任何一种教会之外的思想,起初接触时,均是处于誓不两立的状态,使出种种的压力来排斥、禁止、迫害,最后若见到大势已成定局,教会就会见风转舵,他们自己也跟着高唱思想自由,也鼓励研究科学,但他们是利用「自由思想」的口号及科学研究的成绩,来掩护基督教义的不自由及反科学,并将这种口号及成绩,作为对外宣传的工具。实际上,他们所喊的口号及所研究的科学,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教义,并没有丝毫关系的。最滑稽的,在欧洲有若干世纪,人民没有思想自由,要想有自由思想及研究某种学问的人,往往就得逃进基督教的修道院去,利用教士的身分做招牌,而供自己研究学问。因为教会太可怕,唯有自己也成为了教士,才有有限度的自由思想可言。但你不要误会是教会放任你自由思想,教会乃是要你研究它,而设法破坏它;如果破坏不了,便要你设法转变它成为教会的「奴婢」,受教会所利用。由基督教会的教士们,穷年累月,为无事而忙的「神学」,就是如此这般地,有增无已地出产了,人家是为人类解决实际问题而思想,他们则为保卫神的权威而用脑,神的权威要人来为它做保护,可称讽刺之极!

  (三)基督徒与改变信仰

  也许你要怀疑,怀疑基督教会既然反自由反科学,那么,当教士们接触了自由思想或研究了科学问题之后,岂能继续地信仰基督教呢?是的,这是非常微妙的问题。不过,这不是不能解释的问题。在中古时代,即使你想对良心负责而不信仰教会,教会的权威却使你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例如哥白尼及伽利略的故事,几乎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至于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教会的权威虽然尚在,上帝的手掌却已缩小了很多很多,所以,有些对良心负责的教徒,宣布脱离天主教(加特力教)会,乃至现在的基督徒可以自由脱离任何一个新教会,但他们确实需要宗教的信仰,而又未能接受及理解到更理想的宗教,于是便用他们的良心来自由解释《圣经》,以弥补他们在精神上的空虚感,这就是新教派逐渐增加的原因。

  另有多数的基督徒,入教受洗,是受了环境的影响或出于偶然的机会。比如出于教会的鼓励,比如教会学校出身的人士,当他们信教时,并未意识到教义教史的问题;但是当他们一旦成为基督徒之后,日后纵然理解了教义及教史,也会很自然地照着教会所编定的那一套解释方式为基督教辩解了。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或观念的问题,一个不承认自己搞错了的面子问题,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想改掉一个习惯的动作尚不容易,何况要改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至于传教士的态度,则是职业上的问题,不是知见上的问题。同样的,凡是受教会培植成才的人,在情感上也使他们不敢起而反叛教会,同时,在现在一窝蜂崇洋的社会里,信仰基督教不唯不致受到歧视,并且可以藉教徒之名而得到若干因教会教友而来的现实上的方便,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若非大智大勇,要他从良心的自觉,毅然脱离基督教徒的身分,并转而皈依另外一个宗教的信仰,实在很不容易。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社会的风气转移,并有了更多更多的学者,认真地研究了宗教的问题,使得国人普遍地理解到宗教问题的严肃性,那么,基督教的「黄金时代」,就会很快地在我们这里结束。代之而起的,必将是理性化的宗教而不是权威化的宗教,必将是与人间交融的宗教而不是神人对立的宗教,必然是以人间为中心的宗教而不是以天国为中心的宗教。

  (四)宗教学家

  研究宗教的宗教学家,在欧洲,在美洲,已有很多人为此努力了好几个世纪。在从前的欧洲,谈起宗教,必是指的基督教,谈起宗教哲学,必是指的基督教神学。近世的欧美,有了专门的宗教哲学家,那是由黑格尔开始,是以道德的意义来批判历史的宗教,而不即是基督教的神学了。又有专门的宗教学家,他们广泛地研究一切的宗教,运用他们广博的语言学知识,考察了东方许多的宗教,马克斯弥勒(Max Muller 公元一八二三─一九○○年),就是其中卓越的一位,法国的勒南(Renan 公元一八二三─一八九二年),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宗教学家,他主张以古谈说(Legends,Legendary-narratives)来解释基督教的福音书,台湾商务印书馆有雷崧生译出勒南着的《耶稣传》。斯脱劳斯(Strauss)则以神话来解释福音书,称之为神话说(Mythical theory),他着有《基督传》及《基督教信仰论》,详细地说明了他的态度。勒南也是赞成斯脱劳斯这种态度的,他的「古谈说」,即是由神话修正而成。向来的「正统派」教会人士,极力信仰《圣经》的神话为真理;许多「合理派」的学者,又极力以科学方法找出根据来证明《圣经》神话的虚伪。他们这些宗教学家,则是站在两者之间,认为《圣经》的神话,虽然非历史的事实,乃系心理的事实;虽不以为耶稣即是神,然而以为应有一人格作为中心信仰。这些宗教学家,虽被正统的教会人士群起而攻,但他们站在人类心理上对宗教信仰的要求寄托,仍然重视,所以他们依然承认基督教的价值。

  很明显的,那些宗教学家所承认的基督教,是他们良知判断所产生的宗教信仰,是给予人类心理的一种安慰价值;绝不是教会所代表的基督教,也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福音书,他们也绝不承认所谓「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

  (五)反基督的西方学者

  合理派所见的基督教,乃是从历史的追查及科学的考察而得的结果,基督教本身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所以他们不以为基督教有存在价值,这有许多的西方学者为代表,例如不可知论(Agnosticism)、无神论(Atheism)、实在论(Realism)、进化论(Evolution theory)、唯心论(Idealism)、孔德的实证论(Positivism),及目前盛行于美国的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等等的倡导者及他们的信徒,可以说无一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若要列出他们的名单,随手写来,也可写满好几张纸。唯有那些自以为是传统正派的,实际是由教会御用的神学家,以及一些受了教会培植而又没有自由思考的胆量及能力的学者,才永远甘作教会的「奴仆」。

  我现在且举两个例子:

  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伏尔泰(Voltaire 公元一六九四─一七七八年),他对基督教做了三点证明工作:1.以为一个全能的上帝,天地的创造者,特地选中犹太人那个游牧的亚伯拉罕部落作为他的特选民族,是最荒谬的思想。2.这个民族的历史《圣经》充满着不可信的、淫猥的、矛盾的事实,他为此事曾颇费心血地写了一部《圣经广注》,把经文重新校订,加上了无数的按语。3.数世纪以来,教派之间为了几个字而互相残杀,是发疯的、无聊的行为。另一位德国的大思想家兼文学家尼采(F. Nietzsche 公元一八四四─一九○○年),他对基督教说了许多使教会人士听来怒发冲冠的话。在此仅能抄录其《宗教生活》中的两段,用飨读者:「倘我们在某星期日早上,听到教堂的古钟荡响,便不免抚心自问:这真可能吗?这纪念一个两千年前被钉十字架的犹太人,因为他自称上帝的儿子。这道理没有证明──基督在我们时代里,一定是从极悠远底的古代侵来的古董,而凡人犹相信其道理者──普通凡人对于称谓的检验,非常严格的──也许正是这流传的最古之一。一个天神,与尘世的妇人生子;一个智者,叫人停止工作,抛弃法庭,却要注意当前世界末日的征象;一种公道,要将无罪者代作牺牲;一个说教者,叫他的徒众饮他自己的血,对于奇迹的祈求;侮渎天神的罪,却因一个天神而得忏悔;要恐惧一个来世,死便是那世界的门;十字架的形象要当一个时代的象征,那时代据说是忘掉了十字架的使命及其讥诃的──这一切,看去是多么鬼怪阴森,好像出自往古底过去墟墓似的!人还能相信,这还能有人相信吗?」

  尼采这一段话,说得够辛辣的,但是,其中所说的,都是基督教教义的问题,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者你对基督教曾经用过一点研究的工夫,当可一目了然,否则你可能还不大懂得他在说些什么。我可告诉你,尼采大致是对准了基督教的〈信经〉的内容而说的,〈信经〉是什么?留到下一章的第三节中,再向你介绍罢。

  尼采很不满意基督教的反智识及反科学的宗教精神,他在《宗教生活》的结尾时便说:「智识、, 科学──只要有这么一种──因论理的学习与思想的训练而高过旁人,这在佛门中也一样的看作神圣之标志,而在基督教世界里,这些德性是被视为非神圣之标志,是要被排斥、被毁灭的。」

  (六)西方人信教的原因

  也许你又要问:西方既然有那么多的大思想家反对基督教,何以基督教依旧为西方普遍地信奉着呢?

  是的,这个问题问得很中肯,我应该向你解释。

  这当分作三方来刺透它:

  第一,在我们的上一个世纪,的确已经由西方人宣布了上帝的死刑,不幸地,到了我们这个世纪,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所以西方人又觉得上帝还是死不得,以期利用上帝天国的迷信,来对抗唯物共产的迷信。这实在是以毒攻毒,以救一时之急的措施。

  第二,现在的基督教之在西方的社会里,已由一千几百年来的镇压、灌输、熏陶,使得它变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风俗习惯,从婴儿的出生、成人的结婚,以至临终的死亡,都希望有一种什么仪礼上的表示,以作为庆贺、隆重、追思的表征,基督教为此而编定的仪式,已被西方人用了一千几百年,一时间尚未找到其它的方式来取代它,所以,纵然是个对基督教义毫无兴趣的人,逢到这种场合,还是未能免俗。如说这些未能免俗的人就是热中于基督教信仰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同时,现代西方的各种宗教集会,乃是社交的活动。

  曾有一位美国朋友来访我,我问他对宗教的看法如何?他回答得很妙,他说他崇仰中国的禅宗,不过宗教的习俗在美国是一种生活而未必即等于信仰,他的生活环境是基督教的,为了生活的方便,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基督徒。如果表明他是佛教徒,势必要使他的社交生活的范围,缩小很多,因为佛教在他们那里,虽已受到许多学者的重视,且有了许多著名的大学开了佛学的课程,但在比例上说,佛教徒的人数,尚是很少。我又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中央日报》副刊上,读到欧阳子女士的〈中国女人看美国女人〉一文中,说她应邀参加奥斯汀城一个教会主办的妇女座谈会,会中大家谈的多半是宗教的问题和《圣经》的故事。但到会后一同进午餐时,话题完全不同了,有一个银发斑白的寡妇,边吃边谈她的困难

  ,她的困难是要找一个有钱的丈夫,另一个担任座谈会中《圣经》教师的妇人就说:「可惜有钱的人讨得到年轻的太太。」于是两人一起摇头。我们由这故事,也可明白西方人的宗教集会,与其说是宗教性的,不如说是社交性的。大家利用这种机会,碰碰头,谈谈自己心中的事,至于「天国」的事,不过是一个假借而已。

  第三,现在的西方教会,做的已不是吸收信徒的工作,而是西方人在利用教会的体系,做公共关系及世俗事务的工作。至于现在西方人心中的上帝,与其说是教会所规定的那个上帝,倒不如说是指的各人自己的良心,许多的人,一年之中难得上一次教堂,也根本不相信教会里的那个上帝,但在为了要表白他忠实不欺的信誉之时,也会向人家说:「我对上帝立誓。」其实他所指的上帝,即是他的良心,并不是良心之外,另有个上帝。这和我们中国人笔下的上帝和口头的天理良心,乃是同一个东西,但却不是基督教的。

  (七)从研究中认识基督教

  我们知道,基督教总是「伟大的」,它能利用各种的机会和面貌,来延续它的生命,扩展它的势力。它在传播的时候,在一个新开辟的「牧区」内,绝不轻易暴露它的个性,它会使你相信它是为了基督的博爱而来帮助你的,到了一旦大势在握之时,如果是仅有一个教派的话,你就得小心你的良心,要为教会所没收了。

  当然,依照事实的发展,专断的、唯一的教会,当不会顺利地再现于未来的世界,比如今日美国教会,它是专断不起来的,因其教会的派系太多了,所以就互相牵制住了。

  但是也难确定,万一有一天,有一个天主教国家,那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正像今天美国这样的强大,或者更加强大,她出了一位美其名卅终身职的总统,那位总统恰巧又成了天主教的教皇,那么,问题就非常地不简单了。不过,你不用恐怖,在我们所能预见到的将来,尚看不出有这样的一天要来临。虽然越南吴廷琰的政权,曾经演习了

  一次,然而他是失败了!毕竟,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

  相反的,一旦独裁专制的政权从我们的世界上消失,并有另一种理性的宗教信仰,为人类普遍地接受了,到那时候,如他不是考古学家或历史学家而仍谈论基督教的话,一定是把基督教的故事,当作天方夜谭来欣赏了。

  可是,当基督教正在此间度着蜜月的今天,我们应当严正地把它当作时代的「显学」来研讨。不论是正面的或反面的,既不应该盲目地排斥,也不应该盲目地附和。

  我写本章的目的,是用历史的材料及事实的分析,来给我们的时代社会做疏导。我既不要攻击基督教,也不想宣传基督教。因为佛教徒的多数并未研究基督教,所以平实地介绍给大家参考;基督教徒之了解基督教者,也是很少很少,纵然他们读过教会史,却无从明白真实的基督教。

  我曾读过好几种教会史,不论旧教、新教,无一没有偏见,他们把光明面过分的夸张,把罪恶面过分的隐瞒,乃至文过饰非,推诿应负的责任,并把自己由迫害者说成受迫害者。

  第五章 基督教与佛教的影响及价值

  第一节 基督教与印度文化

  基督徒很少愿意承认,基督教中混有若干印度文化的色彩,事实上,又究竟如何呢?

  基督教是犹太教的革新教,犹太教是民族宗教,到了耶稣,就把犹太教的民族神向全人类公开,变成了世界性的宗教。虽然,目前的犹太教,在对内教养扶助,对外宽容忍让的态度,比基督教可爱可取得多。

  但是耶稣怎么有这样的启示?不用说,在基督徒的信念中,这是属于神的意志。事实上,我们应当考察耶稣所生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中耶稣所生存的地理环境,在宗教思想上,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或暗示?否则,耶稣的宗教运动,难道真是天上掉下来的?

  (一)印度圣典与《旧约》的内容

  我们先把眼光投向印度,印度这支民族──雅利安人,原是由中央亚细亚族迁移而去,据印度近代学人子罗克(B. G. Tilak)的判断,当在公元前四千年左右,中央亚细亚的这个民族,不知为了什么,向东南迁徙,越过印度库斯山脉,便分为两部,一部继续向东南而到达伽布尔及印度河上游,后来就成为印度的主人,另一部则转往西南而进入波斯。这是一个线索。

  我们再往后看,释迦世尊在印度建立了佛教,佛教之前的印度雅利安民族,早已有了婆罗门教,所谓婆罗门教,实则就是雅利安的民族宗教,所以他们的宗教,也不许异民族信仰,异民族──比如印度的土著,在婆罗门教看来是不能得救的,也是无权信仰宗教的,这个观念与犹太教的信仰,非常的相近。所以,考察印度早期的圣典,如《梨俱吠陀》的风俗,粗犷而有原始美的情调,跟《旧约》的性质,也有相似之点。这是第二个线索。

  我们再看,救世主的降临问题。在希伯来民族,他们受着异民族的压迫侵扰之时,常常渴望有一位属于他们自己的王,来拯救他们与保护他们,那个王,最好不过的,当然是他们所信仰的神的降生人间,这是一种精神的寄托。

  这一民族,既可敬尤可怜,他们一开始就很有自信,但也一开始就受到强国的压抑。他们有史迹可考的,初期的属于塞米族,他们居于由许多低山及岩谷形成的地带,那里的树木很少,泥土是给太阳烤干了,他们则选择一些小湖与溪涧附近落脚,靠游牧而生活,常常也做一些绿林好汉所做的把戏,互相攻打,彼此劫掠。那个地方,古代有过许多的名字,现在,大家管它叫作叙利亚。

  但是,那个叫作塞米族的游牧部落,在地理上恰巧被夹在埃及与巴比仑、亚述利亚之间,当时的埃及、巴比仑、亚述利亚,均已有了商品的出产与沟通,塞米族的安居地带,便成了他们通商往返的走廊,因在文化、政治及武力方面,塞米族人是比不上他们的,所以也就含含糊糊地承认了埃及、巴比仑,或亚述利亚的各个帝王,并且在表面上非常谦卑地承认自己是那些外国帝王的顺民。他们后来不知在那个世纪,便从这阿拉伯沙漠迁出,曾住埃及,又走入了亚洲西部的肥沃平原。但是,自卑感和自尊心,始终炽燃着他们那仇恨报复的情绪,这在《旧约》之中可看得出来,因此而相信他们的神,一定会来拯救他们。摩西把他们从埃及的寄居生活下带了出来,但总还没有使他们也有一日作为世界的领导民族,他们却自信是最优秀的民族,因为耶和华跟他们同在。所以,渴望有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万王之王。

  于是在《旧约.以赛亚书》第四十章中就出现了他们所希望的「安慰的话」说:「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上帝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岗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为平坦,崎崎岖岖的必成为平原。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五节)这也说明了他们的上帝会来改造这个世界,到了〈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更明显了:「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做掌权的。」于是,耶稣的出现,便被认为就是他们的「王」了。只是耶稣的出生,并没有见到耶和华的荣耀显现,山洼没有因此填满,山岗没有因此削平,高低未曾变成平坦,崎岖也没有成为平原,我们的世界,仍和耶稣未生之前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因为耶稣的宗教而为人类增加了恩恩怨怨。

  我们看了〈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及四节的记载,很容易想到印度民族,也有类似的传说,那就是转轮圣王的应现,虽然转轮圣王的出世,并不限于一个时代的某一个,但是轮王治世的时候,也是:「诸山河石壁皆自消灭,四大海水各据一方,时阎浮地极为平整,如镜清明;……人心平均皆同一意,相见欢悦善言相向,言辞一类无有差别……人民大小皆同一类……彼时男女之类,意欲大小便,地自然开,事讫之后,地复还合。尔时阎浮地内,自然生粳米,亦无皮裹,极为香美,食无患苦。所谓金、银、珍宝、车磲、玛瑙、真珠、琥珀,各散在地无人省录……。」(《增一阿含经》卷四四〈十不善品〉第四八第三经)这是将来弥勒佛出世时的轮王建设,比起〈以赛亚书〉的理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第三个线索。

  (二)约翰及耶稣的印度气质

  我们再看《新约》记载的施洗约翰:「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马可福音〉第一章第六节)「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第一章第四节)

  我们知道,犹太教的大礼是割礼(割包皮),洗礼不是古礼,洗礼的根源,倒可以在印度找到,在佛的时代,就有人劝佛受洗。说是经过「圣水」一洗,罪业就完全洗脱而可生天了(如《增一阿含经.利养品》),这跟约翰的施洗而「使罪得赦」,几乎一样;但是,罪业在于心造,洗澡不过能使身净,两者不相应,所以是无谓的迷信,佛陀把那外道说服了。至于约翰的那种生活,也颇类似印度的苦行外道。约翰竟又是耶稣的施洗者,耶稣得自约翰的影响很深。

  我们再看耶稣出生之后,为免被希律王杀死,所以他的父母把他带到埃及去避难。(〈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三、十四节),等希律王死了,才又到加利利去住(〈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九至二十二节)。此后,耶稣在十二岁时露了一次面,直到约三十岁时才出来传道,其余的时间就不知他到那儿去了,〈路加福音〉第一章第八十节,仅做了如此的交代:「那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至于这个「旷野」在何处呢?是阿拉伯沙漠还是别处!在佛经中,「旷野」是一个城的名称。

  (三)从阿育王到基督教

  我们又知道,印度的佛教,当在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时代(接位于公元前二七二年),近代发现他的勒令的刻文中,知道他曾经派遣「正法大官」至叙利亚、埃及、马其顿、克莱奈、爱毘劳斯(这是希腊五王国),以政治力量推行佛化的国际和平运动。从晚近的考古发掘之中,证明在佛元千年(公元七世纪)顷,波斯犹有佛教的僧侣。而耶稣的环境,就在这希腊五王国的范围之内,在耶稣的时代,那儿早已有了佛教的流传,并且也该有了印度其它教派如苦行道的踪迹。正如印顺法师所说:「希腊五国,乃耶、回发祥之地;彼二之自犹太教而演化为世界宗教,不应忽略佛教深大之影响,尤以基督教为甚,不特博爱、和平,即耶稣及彼得等之独身,亦染有浓厚之佛教色彩也。」(《印度之佛教》第五章第三节九三─九四页)这是耶稣交涉的重要线索。

  以上所举各点,是从历史上大略地考察出来,我们不必确认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完全接受了佛教及印度其它教派的思想,至少,他们也不能否认曾经受了印度宗教思想的鼓励。纵然这种鼓励是间接的,乃至他们自己也没有觉察到的。因为耶稣本人既未受到象样的教育,也不可能成为明显的「印度文化之友」。

  雅利安族既能移民到波斯(今之伊朗),当然也有可能继续向西而到叙利亚,接触到了塞米族。对于游牧民族而言,这不是稀奇的事。

  印度《梨俱吠陀》的成立,约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比摩西早了一千五百年,根据《旧约》的推算,上帝创世到现在,尚不过六千多年,比《梨俱吠陀》的时代只早了一千年左右,除了内容的比较,在年代的比较上也颇有趣味。

  阿育王既曾派遣佛教的僧人到埃及、叙利亚、马其顿等地去传布佛教,印度跟希腊地区的交通往返,文化交流,却不是以此为始,早在公元前三二六年,亚历山大攻取印度西北部的时候,就已开始。尤其在佛灭七十一年时,叙利亚王塞留克斯,在印度为阿育王的祖父旃陀罗掘多王击败而媾和,而派其部将马伽斯登尼斯(Megasthenes)出使印度,驻节首都华氏城(Pāṭạliputra 波咤厘子),自公元前三○二至二九八年,住了五年,返国后写了一部《使印笔记》,记录其在印度的见闻,这是外国人知道印度文明的最古记载。此后,印度接受了外来的希腊文化,及至后来也接触到了犹太教、基督教文化,最后还接受了回教的信仰;至于埃及、叙利亚、马其顿等地,也吸收了印度的文化。这在双方的古籍之中,均可找到彼此影响的蛛丝马迹了。

  因此,到了耶稣的时候,既传说在襁褓中即曾到过埃及,埃及在以色列的西南邻,叙利亚在以色列的东北邻,佛教早已传至这两区域。那么,耶稣有没有接受真正的佛教教义,是一个问题,耶稣是不是间接地听到过有关佛教的教义,则又是一个问题。然而,在耶稣出世以前的二、三百年时,叙利亚人,已经有了在印度见闻的著作,乃是事实,同时,佛陀把解脱之门,早已向全人类大开,早已使宗教的观念冲破了民族优越感的藩篱,到了耶稣的时候,也将犹太教的民族神耶和华,向「世人」公开了。在这之间,究竟是谁学了谁呢?

  (四)波斯王与犹太人

  其实,基督教在公元前五百多年,就已接触到并也接收了东方的祆教,那是在公元前五三八年,由于雅利安种族的波斯王居鲁士,攻陷了巴比仑城,让犹太人有了向东看文明的机会,这在本书第三章第二节中已经讲到一些。至于《旧约》圣经的绝大部分,便是在那以后才记录成文。比如但以理是公元前六世纪的人,《旧约》第二十七篇(共三十九篇),虽然托名为〈但以理书〉,它的被人写成现在这样神话多于事实的记载,却是晚在公元前一六七年至一六五年之间了,一个故事在迷信夸大的犹太人之间传流讲述了四百年来,尚存有多少真实性?已可想见了。

  当然,我无意要说基督是脱胎于佛教,因它并不像佛教,佛教也不会因此而感到荣耀,我只是从历史文化的线索上,找出一些比较推近的根据,以资说明佛教与基督教的交涉关系。只是彼此的发展,由于社会背景的互异而有所不同,佛教是超越了印度古宗教,同时也否定了神教的基本信念──神造万物。耶稣是脱胎于犹太教,膨胀了耶和华,但却没有超越出神教的基本信念,乃至把他自己也变成了神格的人。但这神格人的问题,也给近二千年来的基督徒们伤透了脑筋,耶稣是神还是人?始终是神学上的一个难解的结。

  (五)谁是外邦人

  至于到了耶稣死了以后的基督教,跟印度宗教色彩相似的,也有很多。比如第五世纪的隐士皮拉古(Pelagius),以为人类犯罪应由各自承当,不会因了始祖亚当的犯罪而有原罪,耶稣也不能代人赎罪,耶稣只是作为救人的榜样。这个思想在基督教的发展史上非常地特别,可惜被主教会议斥为异端邪说。

  又有基督教的修道主义的形成,及禁欲思想的成长,均跟「

  外邦人」的批评及加入教会有关,虽然耶稣曾主张:「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二节,第二十二章第三十节)保罗也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八节)但是教士不许结婚,是受外邦人的影响,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之初才规定的。那么,「外邦人」又是谁呢?

  至于基督教的修道主义,是始于公元二七○年,有位叫作安多纽的隐士,舍弃了一切而独自隐居,他以为邪魔常用各种方法来苦害他,他总是禁食,祈祷不止,用克制肉体的方法与上帝亲近。后来效仿他的人多了,渐渐也有了修道的集团。但这种方法,也是学自「异教」的,比如改善修道主义的帕科缪,他在公元三一五至三二○年间,在埃及南部创立了第一所基督教修道院,然而他本来是一个异教徒。

  所以,基督教的本质不变,但它能够接受并利用外邦人的长处,正像《旧约》时代利用抢劫自外邦人的布,搭起他们奉神的幕。至于那些长处之中,有多少是来自外邦人的?冷眼旁观,也许在外邦人看来,比他们自己更加明白。修道及禁欲,不过是一例。

  本来,一种文化吸收另一种文化,乃是不足为奇的事,比如我们的佛教,在龙树时代的大转变,佛教的思想发展,也以印度的西北方更为显著,这都说明了佛教已经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刺激,最著名的犍陀罗佛教美术,那就是外来文化的影响所形成,我们佛教徒也不隐讳这种历史的事实。

  (六)这是他们的策略

  基督教呢?他们是接受你、征服你、再消灭你。这在天主教表现得最彻底,他们惯用政治及武力;近代,他们加用策略与技术,比如他们对待中国的民间,准许供奉祖宗牌位,对佛教徒也用代亡魂祈祷超度的方法,对于中国的学者,承认儒家的上帝。然而,正像他们接受各式各样的哲学及宗教一样,是以「奴婢」的眼光来看待的。他们的警觉心很高,罗马教廷,设有「非宗教问题秘书处」等的专门机构,凡有一种非天主或反天主的思想出现,他们就会立刻指定专人从事研究,以期达到转变之而克服之的目的,他来接近你,乃至帮助你,而批判你。他们尚未了解你之前,即已有了现成的结论,所谓「研究」,仅是手段而已。所以,当你真的成了天主教的信徒之时,什么祖宗牌位、儒家的上帝、哲学的观念等等,便都是不合要求的「魔鬼」了。他们用怀柔的争取、软化的进攻、迂回的否定。因此,在传教的策略运用上,天主教比新教更具有压倒性的威胁,天主教对「外邦人」的「异教」,固然如此,对于新教,也采同样的方法,比如一九六六年春季,台北出现了天主教与各新教教派共同礼拜祈祷的运动,便是由于罗马教廷的号召,可是,有许多教派的新教教士却联合起来,反对新旧联合祈祷的运动,这是为了什么?请聪明的读者,参罢!因为,天主教的态度有了改变,从前是用的十字军,现代是派遣的「圣诞老人」,你能说对圣诞老人也不欢迎吗?

  不过,请不要误会,以为基督教的新教各派是弱者,他们新也好,旧也好,本质却是一样的,都在积极地为了「神爱世人」而工作,新教与旧教斗争,新教各派间斗争(如果留心报纸,数据很多),更向佛教斗争,所以,香港有「道风山」,台湾有龚天民,他们仅属于信义会的一派,其工作的热烈,已经可观,以「研究」佛教,弱化佛教,而期消灭佛教。在一九六五年冬季,曾有一个外国教会,给台湾分会的电报中,责斥台湾的教士们,未能在其限期以内,把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变为基督徒而埋怨呢!因为该一外国教会花了大量的资金,到目前为止的台湾,竟然尚有佛教等的其它宗教在大肆活动──这一资料,系由政府的有关部门所透露,相信它是可靠的。

  第二节 基督教与中国佛教

  (一)唐朝的景教

  我们知道,中国之有基督教,仅比佛教的输入晚了六百年,那就是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六三五年),大秦(波斯)景教的传入。为何称基督教为「景教」?据〈景教碑〉说:「功用昭彰,强称景教。」(《大正藏》五四.一二八九页中)乃是照明黑暗之功用,所以称为景教。

  说起景教的历史,应该上溯二百年,在公元四三一年的以弗所主教会议中,曾对一位教士纳斯透留(Nestorius)的主张予以谴责,并公决以为异端,而把他逮捕了流放到阿儿美尼亚去,他的书也全被焚弃,他相信耶稣本身兼具有神性及人性的两种位格,这种「二性分离」的说法,无异是否定了耶稣是神之子的观念,所以不合教会传统的真解。然而,这一主张,竟能盛行于叙利亚及波斯等地。不论怎么说,景教确是基督教的一支。那么,景教与佛教之间又有什么交涉呢?

  从景教对待佛教的态度上说,可以称得上是温和而虚心的一派。

  因为唐代是佛教鼎盛的时代,景教初来中国,它的用语及标志,也尽量模仿佛教,从其〈景教碑〉及〈三威蒙度赞〉(《大正藏》五四.一二八八─一二九○页)中的文字,可以见到许多的佛教名词,如「慈航」、「真寂」、「僧」、「大师」、「大圣」、「慈父」、「妙身」、「应身」、「法王」、「寺」、「功德」、「大施主」、「普度」、「阿罗诃」、「大德」等类;〈景教碑〉上也刻有莲花。故也可说:景教乃是佛化的基督教。

  最有趣的,那位〈景教碑〉的作者名字,固然佛化了,他叫作「景净」而不叫什么保罗、彼得、约翰。尤其有趣的,这位「大秦寺僧」的教士,竟然还大胆地翻译佛经,不过译得很不象话。《贞元释教录》中有这样的记载:「大秦寺波斯僧景净,依胡本《六波罗蜜经》,译成七卷。……景净不识梵文,复未明释教,……察其所译,理昧词疏。且夫释氏伽蓝,大秦僧寺,居止既别,行法全乖,景净应传弥尸诃教(案:弥尸诃的原文是Messiah──现代译为弥赛亚,即是救世主基督的意思),沙门释子,弘阐佛经,欲使教法区分,人无滥涉。」(《大正藏》五五.八九二页上)

  当时因为般若三藏初来华,不懂波斯语,也未解汉语,由于他人之劝请,而与景净合译了一部《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共为十卷而仅译七卷。他们两人,彼此不能理解对方的语文,竟然译起经来,自然是要闹笑话了,故在译成之后,献于朝廷,唐德宗见了,不许流行,因其「虽称传译,未获半珠;图窃虚名,匪为福利。」(《大正藏》五五.八九二页上)原来是景净想藉此沽名,怪不得德宗皇帝要下如上的诏谕了。不过这也说明了,当时的基督教士,是与佛教友好的。

  但是景教在中国流传了二百一十年,到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八四五年),就被消灭了。

  (二)元朝的也里可温教

  往后,基督教又在元朝大兴特兴,那就是「也里可温教」,由于蒙古人的征伐欧洲,故与欧洲的基督教国家发生了关系,基督教士也跟着蒙古人的铁骑,到了中国内地,再度复兴起来,元世祖入主中华,基督教便以蒙古语「也里可温」之名,在中国传布。也里可温的意思是福分人、有缘人、奉福音的人。

  根据清朝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中的〈元世各教名考〉说:「也里可温元之为天主教,有镇江北固山下残碑可证;自唐朝时景教入中国,支裔流传,历久未绝,……也里可温,当即景教之余绪。」

  从这段文字看来,也里可温教即是景教的支裔而传至蒙古的,但它加入了新自欧洲传来的成分,当无可疑。因为元世祖的母亲别吉太后可能是基督徒,所以当马可波罗觐见元世祖后,世祖便命他带信给教皇,且请派道行高深的教士十人来华(见《马可波罗游记》)。因此而为也里可温教形成了旧有的和新来的两派。后来彼此攻击,自相倾轧,跟随元朝的蒙古势力而兴,也随着蒙古王朝的灭亡而灭亡。

  但是,当也里可温教日正方中之际,从《至顺镇江志》的记载中看,单镇江一区,一百六十七户中即有一户也里可温,六十三人之中即有一人是也里可温;唯其比较今日的台湾,平均二十人之中即有一人是基督教徒(包括新旧两教),那就算不了什么。

  也里可温教与佛教的关系如何呢?

  最有名的是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公元一二七九年),也里可温教徒马薛里吉思,做了镇江的达鲁花赤,建立十字寺于西津冈头(是金山地),到至元二十七年,又仗势将晋朝建武时代建立的佛教道场金山寺,收为十字寺的下院;但到了元仁宗时,又以朝廷玉旨,把十字寺改为金山寺的下院了,并由赵孟俯奉旨为此撰碑。这也可谓因果报应了。

  (三)明朝的天主教

  元朝的也里可温教灭亡之后,到了明朝,过了两百年,基督教又卷土重来,那是利玛窦与劳吉耳,在明神宗万历十年(公元一五八二年)来到中国。利玛窦是一位了不起的基督徒,他是耶稣会的天主教徒,他有良好的科学知能,因此而为中国带来了西方科学的启蒙。到了清圣祖时,又由于教会内部发生派别斗争,便将在中国传流了一百九十五年的耶稣会解散了。

  至于耶稣会的基督教与佛教的关系,我们看到有普润的诛左集、密云的辨天三说、圆悟的辨天说、黄贞的不忍不言等。在莲池大师的《竹窗三笔》中,也有〈天说〉三篇,他说:「一老宿言:『有异域人为天主之教者,子何不辩?』予以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辩焉?老宿卅:『彼欲以此移风易俗,而兼之毁佛谤法,贤士良友多信奉者故也。』因出其书示予,乃略辩其一二。」可知莲池大师并不反对天主教敬天,并且也见到了天主教的宣传品,只是天主教徒「毁佛谤法」,所以略说了几点。

  由于天主教的仇视佛教,且有见于文告的,如山西绛县雷翀的告示,题名「尊尊天祛邪」说:「佛道二教,使人不尊天而尊己,西儒修身事天,爱人如己。」他把佛道二教看作邪教,因此也有佛教徒如黄贞等把天主教说成邪教了,结合了传统的儒家势力,遂形成了非教的风潮;真是非常的不幸,如果天主教徒能容忍一些,这是不会发生的。

  (四)清朝的太平天国

  耶稣会在中国灭亡之后三十四年,英国的马礼逊,又于清朝仁宗嘉庆十二年(公元一八○七年)到了中国,传入了基督教的新教。

  马礼逊的基督教,后来对中国的影响极大,最大的是太平天国的形成。由于洪秀全四次府试(考举人),均名落孙山;本想求功名,以举子业邀富贵,他考了四次的府试,却次次失败,他就想造反了,在盛怒之下,掷书于地,而说:「且待我来开科取士可也。」

  适巧当洪秀全于清宣宗道光十六年(公元一八三六年)第二次到广州应考,他从考场下来时,在街上遇到了一中一西两个传教士,讲道并送书,洪秀全也得到了一套,那就是马礼逊派的第一位中国牧师梁发所编的九本小册子,名叫《劝世良言》。同时因为考试失败,伤心过度而害了一场精神病,在病中自觉到升了天,见到了一个金发黑袍的老人,命他除妖魔,驱邪神,并戒其勿妄杀兄弟姊妹;又见一中年人自称为长兄,教他遨游四方,教他追寻妖魔邪神,并且助他诛灭。当他第四次赶应府试失败,心灰意懒之下,详读先前所得的《劝世良言》。于是,牵强附会,便以为他往年病中所见的老人即是耶教的天父,中年人兄长即是耶稣,因此,他就开始成了自成的基督徒,自施洗礼,并除去他所执教的私塾中的孔子牌位,又回家毁了所有的偶像及祖先的神位,并且积极传道,劝人信教,俨然是一个信仰狂热的基督徒了。

  初期的洪秀全,到底是秀才出身,曾读过中国的古书,所以他的天道教义,尚能参合中国的经史典籍,提倡伦理道德、辟除迷信、崇拜一神、去恶行善,堪称是中西合璧的新宗教信仰。

  但是洪秀全由于一度的精神病经验,使他变得自负,自以为天父天兄交代了他的任务,又加上厌恶满清统治中国并受压迫的民族意识,他的弟弟洪仁玕\也向他说:「独恨中国无人,尽为鞑妖奴隶所惑,以中国十八省之大,受制满州狗之三省,以五百万之华人,受制于数百万之鞑妖,诚足为耻为辱之甚者。」

  因此,经过六年的酝酿,终于在道光三十年(公元一八五○年),混合了民族的、政治的、宗教的意识,集合了狂热的信徒,激起了作乱的怒潮,在广西桂平的金田山区起事了。第二年即清文宗咸丰元年(公元一八五一年),便成立了太平天国,洪秀全自称天王。咸丰二年(公元一八五二年),北入湖南又进湖北,破了汉阳、汉口、武昌。咸丰三年(公元一八五三年)二月,就占领了南京,节节胜利,真是势如破竹。

  本来,洪秀全的拜上帝会所谓的妖,是指偶像邪神,至此,凡是与太平军不合作的一切人员、书籍、制度等,都成了妖的代名词,所以太平军所到之处,对政府及宗教的异端则烧杀无遗。

  遭受破坏最大的是佛教,太平天国自咸丰元年至同治三年(公元一八六四年)洪秀全自杀身死的十五年之间,太平军的蹂躏,遍及十八省,例如广西、湖南、江西、湖北、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等;破城六百余座,如汉口、南京、镇江、扬州、安庆、九江、苏州、常州、无锡、杭州、宁波等;死人数千万,佛教也因此大遭其殃。中国领土被占了三分之二,东南景象已是满目疮痍!可是,太平军既然杀了和尚,又伪装和尚,当他们经过湖南及湖北之时,到处焚毁庙宇寺观之后竟派了勇悍战士三千人伪装成和尚,先到南京的各寺院挂单,等太平军攻打南京城时,这三千个假和尚便在城内趁机放火接应。从这伪装和尚的数字判断,太平军经过湖南、湖北的期间,至少也杀了三千个真的和尚。(以上资料系采自国防研究院印行的《清史》及《高中历史》的太平天国部分)

  著名的佛教道场,如镇江的金山寺及北固山、西天目山的禅源寺、宁波天童山的弘法禅寺、天台山的国清寺、杭州的海潮寺、江西的云居山、南京的狮子岭、福建的鼓山等是比较知名而被焚毁的。其实,除了镇江的焦山,由于了禅禅师的冒死往太平军中陈说利害而幸免于劫之外,凡是太平军过境驻足之处,寺宇无不被毁,直到民国以后,尚有各省的旧时名剎,未曾恢复的,所以自太平天国之乱以后,中国禅宗一枝独秀的临济宗,也就一蹶不振了。中国的佛教,自南宋以来,就已走向下坡,经此洪杨之乱的法难摧毁,便更加衰微了!

  在中国佛教史上,曾经有过三武一宗的法难,然而北魏太武帝时,地仅限于北方,为时不过六年;北周武帝时,地仅限于关陇(陕西及甘肃两省),为时不过三年;唐武宗时,尚许于长安及洛阳各存四寺,地方诸州各存一寺,上寺留僧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为时仅仅一年;后周世宗时,地域虽较大,但在群雄割据之下,尤其南方的吴越王极力保护佛教,周世宗的破佛令也只禁止私度僧尼,勅废无勅额的寺院,并未将佛教一律毁灭,且其为时五年之后,即到了宋太祖兴隆佛教的时代,尚有周世宗时应毁而未毁的寺庙。因此,三武一宗是道教加给佛教的法难,太平天国是基督教加给佛教的法难,太平天国的蹂躏烧杀之广而且久,则比三武一宗尤其具有毁灭性。故在太平天国之后,明末紫柏大师的方册藏经版,即荡然无存,海内人士欲求一册单行的经典已不可得了。

  洪杨之乱的太平天国,一开始就喊除妖、除迷信,他们实则一开始就带有妖言惑众的气质(精神病患者洪秀全自认是耶稣之弟,又说什么上帝降托杨秀清之身,耶稣降托萧朝贵之身),也一开始就开口上帝闭口天国地推行迷信的愚民教育,最后也因假藉天父降诏而使杨秀清反逆洪秀全,终至内讧而告灭亡。

  洪杨的拜上帝会,虽不即是马礼逊传来的基督教,却是由于马礼逊所传的基督教而形成,本质可说没有不同。

  (五)民国以来的基督教

  到了民国以后,在「五四」运动的浪潮声波之余,学术界高唱民主与科学的口号,对宗教信仰,多半抱持怀疑的态度,却有许多的知识分子认真地研究佛学,佛学的精深博大,使他们崇敬不已;至于基督教,由于其教理的不能自圆其说,已被看成外国来的洋迷信,连研究的兴趣都没有。

  然而,仍有若干军政大员的基督徒,仗着他们的权势,利用时机,摧毁佛教。比如有「倒戈将军」之称的冯玉祥,他是一位基督徒,在民国十七年(公元一九二八年)春天,就在他的势力范围的河南省开封及信阳,实施毁佛政策,没收寺产,驱逐僧伽。冯玉祥的部将韩复榘,也受了影响在山东省驱逐僧尼。

  同在民国十七年,冯玉祥的部属基督徒薛笃弼主内政部期间,有「庙产兴学促进会」的成立。各地纷纷非法拘捕僧人,乃至有被非法监禁至死,借口没收寺产,兴办学校。闹了三年,虽未成为政府的正式政令,它的影响却至为深远,直到政府迁台湾十六年后,在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尚有行政院的第一组秘书余茂阱,对中国佛教会的理事长说:「过去在大陆,有若干寺庙改为学校,并不为过。」又说:「军队占用寺庙,系通常之事。」(《觉世旬刊》三○四号)

  晚近以来的基督徒中,也有极崇仰佛教的,比如张纯一先生,便是主张「佛化基督教」的基督徒。

  近十多年来,基督教的发展非常迅速,且以佛教徒为其主要工作的对象,虽未发生过迫害的案件,但在文字及口头上的攻击毁谤,已很普遍。佛教徒为了护持正法,也在做着义正词严的辩驳。

  宗教的论争,难免不涉及感情用事。实际上,凡是存心曲解和毁谤的文章,就已不足重视,何况夹杂了旺盛的感情用事?然而,宣传的力量,不可忽视,你有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吧?

  第三节 基督教与佛教的宗教价值

  (一)宗教价值的衡量

  宗教的价值,应由两方面来衡量:一是信仰所产生的精神寄托,一是信仰所赖以成立的理论基础。如果仅就精神寄托的价值来说,信仰宗教实即是自我安慰感的升华,可以不藉理论的基础而得到宗教的安慰,这是神教所特别强调的;信到笃实真诚时,就会得着信的效果。其实,信是自己信,信的力量仍由自己所发出,至于他力的「神」或佛菩萨的感应接引之说,站在宗教的立场,绝不应该否定,但这他力的感应,必须先出于自力的要求。

  人在宇宙间,不是孤立的,我们的神识依附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依附于大地,大地依附于太空,太空依附于宇宙,这是一个大实在、大依靠。从精神方面而言,我们自己依附于家庭,家庭依附于社会、国家,乃至世界,也是一个大实在和大依靠。那么,我的信仰心,就没有东西可资依附了吗?下愚者依附上智,上智者依附神明,神明依附宇宙的自然律,自然律是什么?在佛教说是「法」。法是自然存在的,不由造作的。完全顺应于法,便不违法,既不违法,就能不受法束缚,不受束缚,便是解脱,解脱了的人,便是圣人,圣人的存在,是存在于宇宙、自由于宇宙、充塞于宇宙,而又超越于宇宙的大人格。所以圣人的感应力是无所不遍的,只要我们以合乎「法」的心去求合乎「法」的事,必然能有感应,这在现代名词称为宗教经验。

  (二)宗教信仰与宗教效验

  因此,信仰有没有效验,乃在于人生局部的能不能合于「法」的要求;信仰的能不能解脱,乃在于人生全部的是否已经合于「法」的要求。

  放下物欲私情,当下便合于自然律的法,所以求得信仰效验并不困难;如要一次放下、永久放下,那就要看你的工夫如何以及方法如何了,所以求得解脱的境界并不容易。

  一个宗教的好或不好,不必从其现状上去过分责难,但问它是否能使人得到信仰的安慰以及信仰效果,如果可以达到这个要求,那么,毫无疑问,它是值得信仰的。当然,一个好的宗教,也必有其好的外形,所谓存乎内而形乎外。虽然由于人为的不臧,也能使得珍宝蒙于粪土。

  其次考察一个宗教的是否能够使人解脱,那就要看它的方法如何了。信仰力是暂时的、断续的,一时信一时有用,一时不在信的念头上,一时就不起作用。唯有转变此一信仰力的功能,保持住经常不绝,那才算是解脱工夫的着了力。怎样达到如此的境地,那就是修持的工夫。

  这种工夫在基督教也有说到,那就是他们所称的「灵修」,灵修的主要工夫是祈祷和默想,这种工夫几乎跟印度的其它宗教类似,所以,我相信基督教的灵修工夫得了力,他们会有若干禅定境界,以及由禅定而生的少许神通作用,这在他们称为「神迹」。

  然而,在佛教的修定方法很多,小乘七贤位的五停心观,就是修定的入门方法,所以修定是修学佛法的一种基本工夫。

  可是,定的工夫有大小,境界有高下,佛教的九次第定,就说明了这一事实,九次第定的最高定──灭受想定,才是真的解脱或永久解脱,其余八种,都还是暂时的解脱;其实并没有解脱,不过是相等于信力作用的延长扩大,却不是绝对延长与绝对扩大。

  如何求得灭受想定的境界,那就要看你对「法」的原理有没有彻底辨明。法的原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杂阿含经》句)。这是什么意思?无他,「缘生」而已。法无实体,「缘」聚则有,「缘」散则无。这就是万法缘生而本性空寂的道理。

  缘生的法,是空如的「实在」,「实在」,乃是无法可求的境界。

  看到了法的原理,就能把人我、心物、内外、善恶等等一切相对矛盾的偏见,一扫而光。到了没有一丝偏见可资我们的凭借与取舍之时,这样的心境,当下便是解脱。

  所以,佛世的罗汉之中,有些人是未曾经过修定的工夫,一听佛陀说法,他们就当下见道──明辨了解脱之道,而证道──亲自实证了解脱之道。因此,解脱的主要问题,是在能否明辨宇宙的自然律──法。

  当然,佛教讲究根性,根性是指由过去世中带来的基础。唯有打有深厚基础的人,才可一下子见道、证道,否则的话,修持的工夫是非常的要紧。注意!佛教的证道是指亲自证实而入于解脱之境;耶教也说证道,却是指他们的生活经历的说明,所以两者的内容截然不同。

  (三)成佛与生天

  佛教的修持工夫,是戒、定、慧的三联锁,称为三无漏学。由戒、定、慧的修为与恒持,来克服贪、瞋、痴的身心烦恼。修定的必先持戒,否则便会落于魔境的邪定,于己于人,有害无益。佛教戒律,主要是不杀生、不邪淫、不偷盗、不妄语(欺骗)、不饮酒的五项。由定的工夫,能启发智慧,这与沈思默想有相通处。再由智慧的引导,进入无漏的解脱境界。有关佛教的戒与定,不妨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及《怎样修持解脱道》,这两书是比较通俗的。

  这是说的解脱道,如要成佛,尚要修行菩萨道。菩萨道是自救救人,也就是以解脱的究竟为目的,以更深广的入世为手段,这是基于解脱的要求来做利他的工作。从事布施、救济、社会福利,并以说法教化,提高人类的道德,促进世界的和平,便是利他的工作。利他的工作配合了解脱道来实行,是菩萨;如果仅做利他的慈济事业而不配合戒、定、慧的解脱工夫,那便是人天福业,来生为富贵的人或生到欲界的天堂享乐。在佛教,每说「功不唐捐」,凡做好的工作,修善的事业,有怎样的努力,必定也有怎样的成果。回过头来再谈基督教。

  基督教在本质上与佛教不同,佛教的「法」是指的自然律,基督教的自然律是「神」,神虽可以说成真理,神的本身却是人格的万能者。佛教的「法」的本身,则是空如的实在,既不被造、也不造物,佛教看此万物现象的存在是幻有暂有的,是由于众生的业感所成、业识所现的,不承认是由于万能上帝的创造所赐。基督教上帝的「权威」、「大能」,在佛教已将其分配于每一个众生来分别负担、共同承受、相互影响的集体「创造」了。

  因此,佛教可将诸法的本相看成空如的实在,可以对之不起偏执分别之见;基督教则必须对此造物的人格的神,存一依赖,无论如何也放不下的,否则,基督教的信仰所寄,便将兜底破产。

  佛教在解脱工夫的方法上,有理论、有步骤、有层次、有目标。信仰力、禅定力,不过是解脱工夫的入门方法,最后则须放下了信仰,也放下了禅定,才是真正的解脱。

  基督教的工夫,初则是信仰力的启发,继则是禅定力的探求,禅定是什么?他们并不知道,但他们却认为由于那种神秘经验的媒介而能认识或亲近到他们的神。其实,他们自以为认识或亲近的神,往往还不是定境的神通而是心底妄想所幻起的一片幻影。以此幻影为神迹,在佛教的工夫上说,那是认贼作父的「魔境」。也许有人真的由定力而感见了神明(天神、空神、地神),但在宇宙律中,不可能有一个人格的创造神。

  因此,信仰基督教的功能,如果多做社会福利的慈济事业,在佛教看来,那也的确是求生天国的最佳途径。可是佛教的目的不在求生天国,所以,想藉基督教的信仰而使人解脱一切的苦恼,乃是不可能的事。

  是以,佛教能够承认,信仰基督教,的确有其可得的宗教价值。虽其曾经留下的历史,有很多的污点,那当又是另外一面的问题。基督教若能革除那一面(魔性的),增长这一面(人性的),当可为我们人类带来光明而给「上帝」显出荣耀。

  (四)谅解与仇恨

  在宗教理念的标立上,在人生宇宙问题的疏解上,基督教的确及不上佛教的明朗、客观、彻底、和善,但在道德伦理的基点上和宗教信仰的安慰上,基督教与佛教,则有不少的相通之处,甚至我们也可承认基督教的那些部分──布施、忍辱、刻苦、助人、祈祷、默想等等,也是佛法,纵然那不是纯粹的佛法。这个真像陆九渊的话:「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所谓「千圣同心」、「万法共轨」,纵然此一圣人不同彼一圣人,站在人的立场,向往总会有其共同之处。所以,作为一个佛教徒,他是不会敌视基督教的,因为佛教的基本原则,连对一个微小的动物,都不敢敌视,岂会敌视基督教徒?

  基督徒看我们佛教徒以及所有的非基督徒,在态度上不一定表示仇恨,并且在存心上是「爱」意的,但在原则上是敌视的:当他们处身于不如意的环境之中,处身于异教徒的环境之中,就觉得是处身在魔鬼群中了,他们相信,异教徒不一定是魔鬼,至少是受魔鬼迷失了心的一群,他们视魔鬼为仇敌,异教徒是仇敌的伴党,如果异教徒也有一种信仰的对象,那个对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他们心目中的魔鬼。比如天主教的《圣号经》,它的要求,有点像佛教徒念的「南无阿弥陀佛」或者「南无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这在佛教是没有仇敌观念的,天主教则不同,且看:「以十字圣架号,天主我等主,救我等于我仇。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者。亚孟。」他们是求因了十字架的神圣标记,共藉天主圣神之名而从仇敌的手中得救,他们的仇敌是谁?不用说,就是「异教徒」了。

  在原则上,基督教徒服膺耶稣的话:「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做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节)这在基督徒们处于逆境的时地,的确能够做到,而且极其感人;但在他们处于优势的时地,就很自然地要使上帝的「荣耀」显出来,将「震怒」加在异教徒的头上了,就以一九六三年越南发生的宗教迫害为例,那位「第一夫人」叫作陈丽春的天主教徒,见到佛教的僧人因抗议迫害而用汽油自焚后,竟然毫无同情,且说:「用进口汽油吃醉和尚的烤肉」,同时主张鞭打杀戮是对付佛教的正当方法。

  总之,基督教在「爱之也深,责之也切」的态度上,表现得非常的明朗。又如他们将凡是非基督教以及基督徒之中未被上帝选上的人,一律要在末日审判后掷进炼狱中去永远受苦,这在非基督徒看来,乃是咋舌惊异的事。然而,要知道,基督教为了希望独揽全人类的信仰,一网打尽全人类的精神依托,所以不得不如此地划分开来,这在民智不大开明的时代中,确是非常有效的特效药,如想侥幸地不下地狱,那就乖乖的皈依基督。《新约》的著者们没有考虑到除了耶稣的教训,尚有其它圣哲的智慧结晶和伦理建设,同样也适合进入天国的要求,这是基督教的独断信仰的病征,也可谓是很大的不幸。至少,佛教在这方面是宽容的,所以我希望给基督徒们疏导一下。

  (五)正信与迷信

  当然,若想从佛学与神学的根本问题上疏导,永远也疏导不通,除非佛教放弃了缘生论与解脱观,或基督教放弃了神造论与赎罪观。

  事实上,除了「神」的角度,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我们的宇宙,缘生论要比神造论更合乎科学实证的原则,从一个原子到整个宇宙,无不是聚散生灭,变换运动的缘生规律。虽然从现在的解释中,佛教主张「业感缘起」或「赖耶缘起」等,也是不可见的形而上的问题,也是「唯证乃知」的宗教实证问题;但它们是由各个众生分别负担了基督教的上帝的功能,无疑地,这也更合乎民主平等的原则。

  所以,要求佛教放弃缘生论的宇宙观,那是很不理智的事,至于基督教能不能接受缘生论?在其神学的基础上,根本是不能考虑的,否则,势必把自从耶稣、保罗、奥古斯丁、阿奎那等以来所建的神学堡垒,完全拆除了!再从人生问题的观点上说,佛教的解脱观是基于自我人格的升华超脱,基督教的赎罪观是借着神的恩典而赦免。解脱道,只要工夫到了,那是可以兑现的;纵然不能即生兑现,努力于人格的建设与超拔,总比一味乞灵不可知的上帝来赦免实在得多,何况赎罪观的逻辑问题,永远都是神学上的一个死结。

  然而,基督教的〈信经〉中,就是特别强调:「我信全能者天主圣父,化成天地」,「我信罪之赦」。若要否定他们的〈信经〉,那也等于否定了他们的信仰!

  于是,我仍觉得,基督教与佛教之间,既然无法拉成一家人,最好的办法,唯有彼此尊重、相互谅解。虽然,我们的谅解是着重于社会改革及伦理观念的相通处,唯有重视共通点的发展,始能达成谅解的目的。

  因此,我要请求那些基督徒的狂热分子,不要再把佛教当作敌人,最低限度,佛教并不如基督徒所想象的那样,是「为害人类社会的迷信」,佛教徒也不如基督徒们所以为的那样「罪恶」。如果光说佛教的都是迷信,为什么,就不自己检讨一下,基督教是否更加更加地迷信?如果说迷信的定义是「盲从的信仰」,那么,基督教实在当之无愧。实际上,基督教所指佛教的迷信,根本不是指佛教本身,而是附从佛教而存在的多神信仰,那些多神信仰者把佛菩萨也看作神明之一而加以崇拜,因此而使正信的佛教蒙尘!基督徒们就抓起这些尘土当作是佛教的根本。至于佛教的本来面目,如有兴趣,不妨参阅一本拙著《正信的佛教》,我在那本书中,解答了七十个看来浅显而实际重要的问题。

  如果说唯有纯理性的信仰才不是迷信,那么,就以基督教的〈信经〉来说,究竟是情意的服从,还是理性的考察?

  (六)基督教的〈信经〉

  最困难的问题,在于基督教必须建立并牢固他们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质,便无法使他们承认其它宗教的信仰价值,否则便对基督的信仰基础,发生动摇。记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报》刊出了一篇董显光的演讲稿〈假如我是一个传教士〉。他就说:「我要在每一个场合告诉众人〈信经〉的内容,我将一遍又一遍地默读。」同时他反对那些人说:「耶稣不是上帝的儿子,只是一个人,一个社会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义中所应侧重的,应该是其属灵的和伦理的一面。」董显光为何要反对如此的观念呢?他说:「我恐怕这种现代主义的观点,将使基督教义贬为人生的伦理法则。我是一个基要主义者,相信《圣经》的真实性,相信《圣经》所载的奇迹,相信耶稣为童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复活和升天。倘使将这些去掉,基督教义将所存无几,不复能再传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话,也将如同儒教一样,其教义虽受人敬重,但其创始者已不为人所崇拜。」「如果一个人相信〈使徒信经〉,他一定是一个有德操的人。」

  所谓〈使徒信经〉,天主教及新教的译法虽互异,它们的原文是相同的,本书二三八页引用的几句是天主教的,现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经〉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们的主,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玛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后升天,坐在无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边,将来要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信圣灵,一圣基督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复活,并且永生,阿门。」

  这〈使徒信经〉,自公元第二世纪以来,即已根据《新约》的神话而告确定,被称为基督教的要道,并为历代传统的基督徒所坚持和保守,虽然耶稣死后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对耶稣即是耶和华上帝的观念发生怀疑;然而,除了〈信经〉即无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获得,也唯赖此〈信经〉神话为真实的力量。可是,〈信经〉虽是全凭神话而成立,它却是独断而唯一的,如此一来,恰好把其它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经过基督教会不能成为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纵然你在伦理德操上毫无瑕疵,仍然是个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说出释迦牟尼是罪人,并且当接受耶稣基督的末日审判,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七)结语

  因此,要希望基督教谅解并尊重佛教的信仰价值,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真不知应该如何下结论,这是人类的福音呢?抑是人间的不幸?基督教除了由神话组成的〈信经〉之外,它的教义便「所存无几」,基督教却非藉神话的信仰而来否定其它的宗教不可,这不是蛮横强霸,又是什么?正像耶稣所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四节)如果正同董显光所说:信仰神话的安慰,便可成为有德操的人,这种德操的标准,岂能不使一般的人怀疑?无怪乎教会的人,对内对外存有两颗截然不同的心!

  也许基督徒比佛教徒知道得更加清楚,近世反对基督教的,把基督教的教义教史,批判得七零八落,攻击得体无完肤,嘲笑得丑态毕露,那并不是佛教徒,甚至也不是东方人。我曾见到好些西方人批评基督教的作品,那些作品,东方人之中也很少能够写得出来,那些西方人,却都是思想深邃而享名国际的学者。

  附录 《评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再版自序

  此附录是我于一九五六年夏秋间以十天的时间写成。由高雄市庆芳书局于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写成之际,我尚服务于驻在凤山五块厝的第二军团司令部通信兵群,出版时我已调至国防部。初版仅一千册,历经几番播迁,结果我自己也未能保留一册。去(一九八二)年偶与煮云法师谈起,他说最好用登报征求的方式,向各界公开征求,也许可以找到。今(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突然听到煮云法师在电话中告知,已从他的旧书堆中发现了此书。真使我惊喜不已!

  此附录的写作,代表着我在著作过程中的初阶段,在此之前,我写了一段时期的文艺作品,此后即开始为佛教的刊物撰稿,讨论佛教及宗教的问题。到一九六七年又完成了一册《基督教之研究》,一九六八年再写成《比较宗教学》一书。这是我撰写宗教书籍的过程。所以,此附录是我有关宗教讨论的第一种,也是我写作成册的第一本书。不论其观点及内容为何,仍不失有其纪念的价值。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夜于台北北投农禅寺圣严序

  一、前言

  星期日,无意中在一位同事的书桌上,见到一本小册子,标题是《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我虽没有读过《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但是这个加上了「驳」字的标题,非常醒目,也富刺激。因此,没有转脚,便将它一口气读完。

  可是这位驳文的作者,太使我失望了,其中持论的荒谬,语气的毒辣,尤其是笔调的轻率幼稚,恐怕连驳文的作者──吴恩溥先生自己亦难否认,也许基督教的理论基础使然罢!但我不想在这里加以肯定。

  当然,我们在那本小册子里,不难看出驳文作者吴先生的身分,及其生活的环境;他是靠基督教生活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生命双月刊》的台柱;因为他是基督教的宣传者,为了在基督群众面前争宠表示忠实才写出那么一篇东西。其实,吴先生除去尽了浪费纸墨的责任,又驳倒了一些什么呢?要不相信,读者们可以找到那篇驳文看看,看它是不是值得识者一笑!

  我实在不想把吴恩溥先生,写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不过从他的大作之中,已经告诉我们,他除了看过《新约》、《旧约》,就没有读过其它的书籍(甚至连《新约》、《旧约》都没有读完)。别说中外历史和东西方的哲学思想,即使是基督祖国的文化,也欠认识。至于《三民主义》,吴先生也许见都还没有见过哩!否则,他绝不会曲解历史与妄加是非的。这不是我在空口说白话,他有两、三万字的驳文内容摆在那里,且等我们慢慢将它逐层分析。

  为了不使吴先生替基督教过分现丑,我才决心把这篇心得似的东西写下去,让吴先生或有为他的宗教辩护的余地,看看这位三十年前就读过《儒林外史》的读书人(五页)能不能再来强词夺理地自圆其说。(本书圆括号内引页数而不举书名者,均系引自吴先生的大作)

  二、基督徒的自白

  吴先生非常喜欢说「打自己的嘴巴」这句话,在驳文中时常可以见到,但他没有自己照照镜子,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真像〈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节所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他首先指摘煮云法师的妄造是非,他说:「煮云和尚谓:『所以耶稣说: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又说:『有一部分孤陋寡闻的人,见到《新约》上载着:耶稣以五饼三鱼,便食饱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饼碎,还有十二箩筐。』又说:『或是见到耶稣把一根竹子,叫它变,它就变作一条长虫。』这些话都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四页)并且在下面的括号里以一千元新台币为赏格,在他的前言第三页末尾又有「兹悬赏新台币一千元,请煮云和尚指出上列三段出自《圣经》何处,若无错误,即可领赏,谨储金以待。」以这口气,吴先生以为拿它来压倒煮云法师,已经是万无一失的了。其实呢,让我来分析理罢!

  第一段,我们不用去翻《圣经》,就拿吴先生自己的话来奉告诸位好了,他说:「凡不信耶稣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灭亡。」(三四页)──请读者注意,这两句话,与煮云法师所引「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又有多大差别,是否仅仅文字的运用不同?同时我要请问吴先生,你这话又出自何处?难道是你自己的意思?我想不会罢!要不然你该向洪秀全学着说:「上帝是我天父,耶稣是我天兄」了,否则,你就得承认是来自《圣经》,而《圣经》的记载,又是得自上帝的启示。那么问题就解决了,基督教爱讲圣父(上帝)圣子(耶稣)圣灵(住在信徒里面的上帝和耶稣)的三位一体,煮云法师说:「信我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狱」是出自耶稣,也无不通之理,反正上帝、耶稣和信徒,是三位一体,是三个名目而即一个实体的东西呀!何况〈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那么不信他的,上帝又叫他们到那里去呢?基督教只讲天堂和地狱,除了天堂的永生(?)岂不就是地狱的灭亡?

  第二段,我想为了使吴先生不再大意的缘故要抄一段《圣经》了。〈马太福音〉第十四章第十七至二十一节,有这样的记载:「门徒说:『我们这里只有五个饼,两条鱼。』耶稣说:『拿过来给我。』于是吩咐众人坐在草地上,就拿着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擘开饼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他们都吃,并且吃饱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篮子。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吴先生!你以为我这段经文抄对了没有?我们再以煮云法师所引的:「耶稣以五饼三鱼,便食饱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饼碎,还有十二箩筐。」和上面的福音内容比较一下、除去鱼数、人数和「篮子」与「箩筐」的不同而外,情节完全一样,实际上两条鱼和三条鱼,相差仅只一个基本数字,篮子与箩筐不过容器名称的区别,但是英文的basket这个字可以译作篮亦可译筐呢。自然,这是煮云法师或在校对时的疏忽。但我们相信吴先生最不高兴的,该是人数上的问题,因为煮云法师说「食饱了三千人」而没有福音上说:「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来得夸大。其实像这种文字排印方面的错误,在吴先生的驳文中,并非没有,如驳文十一页,引证煮云法师的文字:他说「仁慈在佛教的术语名慈悲。儒教所说的慈悲,相当于道教的感应,佛教的忠恕(请注意慈悲与忠恕)和基督教的博爱。」这我可以肯定说,煮云法师绝不会将「佛教的慈悲」说成「佛教的忠恕」的,我也不希望说是吴先生故意把「忠恕」两字送给佛教,把「慈悲」两字硬去派给儒家的,吴先生,你说对不对?

  第三段,我倒又要麻烦《圣经》来做见证了,〈出埃及记〉第七章第八、九两节说:「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仑说:『法老若对你们说:你们行件奇事罢!你就吩咐亚仑说:把杖丢在法老面前,使杖变作蛇。』」这与煮云法师所引「耶稣把一根竹子,叫它变,它就变作一条长虫」又有多大差别?根据基督教三位一体的道理,上帝就是耶稣,耶稣是上帝的同体别名,摩西亚仑得到上帝的指示与权力而使杖变为蛇,还不等于耶稣叫杖变作蛇吗?难道说耶稣时代的上帝,就不是摩西亚仑时代的上帝吗?如果说不是一个上帝,那么基督教就该废除《旧约》,否则,基督教便将三位一体的理论推翻了,因为吴恩溥先生否定了耶稣所说「我与上帝原为一」的说法。说到这里,问题又来了,《新约》、《旧约》告诉我们,《新约》以后,有耶稣基督,教徒忠于耶稣基督,所以称为耶稣或基督,至于《旧约》时代,只有耶和华上帝,没有耶稣基督,而《旧约》仍为基督教理的主要渊源,可见耶和华上帝,便等于耶稣基督无疑,假如吴先生认为煮云法师把上帝说成耶稣基督是错误的,那么《新约》、《旧约》就该分家了。《新约》固然是基督教,《旧约》中因为没有耶稣基督这个名字只有耶和华上帝,《旧约》便该称之为耶和华教了,要不然,吴先生想以一千元新台币的赏额,作为侮辱人家的手段,能说不是徒劳无功?

  其次,吴恩溥恭维佛教说:「佛学哲理高深,这倒是事实。」(四二页)但他又说:「因此『迷信的』佛教,将被人排出了宗教的门,不让她继续迷惑人,是有原因的。」(四三页)这不是跟他自己的嘴巴闹意见吗?又说:「佛学虽精深,智慧的学问最多只能克制修行,不能拯救人的灵魂,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三页)再看:「其实错了,宗教完全是里面的东西,里面如果没有东西,想借着『谩骂』来发家,完全是错了念头。」(四一页)请问这些话,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解释,吴先生老是指煮云法师的神经有毛病,那么我说这位吴先生的头脑可能成了问题,否则凭他一个能够写文章批驳人家的作者,怎么连造句用字都会错乱呢?既然吴先生自己说:「我虽浅陋,但《辞源》、《辞海》皆备有。」(四页)那他何不先去查查佛学、哲理、高深三者,和「迷信」是否有着丝毫的连带关系;「精深」与「智慧」的学问,他的前途竟会「退步」「衰落」呢?吴先生是根据什么进化原理?是主耶稣告诉你的?我想《辞源》和《辞海》,绝不会有着这种批注的,还有,「哲理高深的佛学」,和「如果里面没有东西」,是不是也能用到一块儿呢?像这种前后自相矛盾的语法,要是出现在小学生的作文簿里,倒还情有可原,如今由这位自称三十年前便读过《儒林外史》的读书人写出来,实在可惜!也许吴先生是用了《圣经》里的「希腊语法」(二六页)罢?吴先生,你说你是不是在打着自己的嘴巴?不!这应该说是你们基督徒的自白。

  三、基督教的自由平等与博爱

  吴恩溥先生振振有词地说:「谁带进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影响 国父和许多革命先烈,起来推翻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政权,建立中华民国?」(三九页)照这样看来基督教倒是中华民国的开国功臣了,可惜中国近代史,没有请吴先生来编,所以历史上还有着偌大的错误!历史告诉我们:国父的革命思想是渊源于我国的固有的道德和学术思想,并且鉴于满清政府的腐败,和列强的蚕食,并不是革命先烈都信了主耶稣,而由主耶稣的力量拯救中国。相反地,我们翻开历史,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与列强所订不平等条约之中,倒有着好多是「准许传教士来国传教」的条文。列强既以派遣传教士的要求,在不平等条约上出现,那么基督教的进入中国,还能说是救了中国吗?不过基督教还是有功的,因为他对中国的侵略和打击,刺激了爱国青年的思想,才有革命先烈的揭竿而起。

  至于自由、平等和博爱,我对吴先生的说法,实在不敢苟同,在他的心目中,似乎觉得这三个名词,是创自基督教,并且以为这是他们的专利品。好罢!让我抄几段东西给吴先生看看。

  〈民权主义〉第二讲:「比方外国人说中国人是一片散沙,究竟一片散沙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个个有自由,和人人有自由,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扩充到很大,所以成了一片散沙。」又说:「历代皇帝专制的目的,第一是要保守他们自己的皇位……如果人民不侵略皇位,无论他们是做什么事,皇帝便不理会。」由此可以证明,自由这个玩意,并不是基督公司的特产,而且我还可以说它是耶稣基督的死对头哩!在〈民权主义〉第二讲中,有这样的一段:「譬如就信仰不自由说,人民在一个什么地方住,便强迫要信仰一种什么宗教……欧洲人民当时受那种种不自由的痛苦,……这就是欧洲革命思潮的起源。」吴先生,你怎么回答?你看过这部《三民主义》吗?如果没有,那么马上开始看,还不算迟;要是看过了,那你是对他肯定还是否定?同时西洋史上对文艺复兴的记载,是不是也需要更正一番?因为西洋史上记着文艺复兴不是基督教徒所愿意的。他们是写着要打倒基督教会的专制黑暗,要复兴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旧文化呀!

  说到西方的革命运动,其目的无非是在争自由争独立,但是像法国革命的两位先驱,伏尔泰(Voltaire)与鲁索(Rousseau)都是反基督的,致使教会将伏尔泰视如蛇蝎,鲁索虽然不是伏尔泰的一派,但是在他所著《爱弥儿》(Emile)第四卷中,以萨茹洼副主教的宣言,说明他自己的宗教观念,他不讲神的权威,只以自然和情感作为他的宗教基础。同在法国第一次大革命以后,以公元一七九一年发表的〈人权宣言〉之中,就有明文规定:废除教士的特权。可见基督教对于争取自由革命运动,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了。吴先生要说自由思想来自基督教,真不知从何说起!相反地,杰斐逊说:「在一切处一切时,教士总是与自由为敌」呢!

  再谈平等与博爱两个名词,以吴恩溥的意思,这也是基督教送给中国的礼物,其实我要请问吴先生,你对中国的学术思想史研究过吗?你究竟读过几本中国书呢?我想你即或看过一、两本孔孟学说,也被你所宗的主耶稣所否定了,所以你才会那么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篇)是仁道,但是「仁」算不算博爱?《书经》上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中)是不是民主精神的平等观,又〈礼运大同篇〉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够不够得上平等的水平?再如墨子所主张的:「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已经打破了彼此人我的界限;比起耶和华上帝所说「信我的才得永生」,要博爱得多。孟子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篇)孔子对山梁之雉「三嚊而作」,也是不主张用残忍的手段宰杀畜牲之谓。这些精神比诸基督教的《新约》、《旧约》,以为上帝造万物就是为了给人享用的说法,到底那个博爱?吴先生,我可以告诉你,你不要在《辞海》、《辞源》上做多少冤枉工夫,认为博爱两个字是舶来品,请问你对于中国文化的「仁」字认识清楚了吗?「民胞物与」,这是什么境界,懂吗?

  因为我是站在中国人的立场说话,而且吴先生也承认「孔圣人」的,所以我这里只和吴先生讨论中国的思想。其实真要和他谈起佛学来,恐怕他又要说「对于佛教尽量避免作正面的检讨」(四四页),因为他根本不懂得佛学是什么。正像胡适之先生说,不懂古文的人绝对不能批评古文一样,在这一篇驳文之中,我们不难想象,吴先生虽然生吞活剥地用佛教的六道轮回来诋毁佛教,但他只是从《辞源》、《辞海》上拾了几个便宜名词而已,所以是生吞活剥地牵强附会。

  四、基督教的礼品

  吴恩溥的不识时务与不学无术,我们从他所说的荒谬言论中随地都可以找出来证明,他说:「当基督教进入中国以后,面临一个百孔千疮的旧社会……,这些旧的,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不但国人已经相习成俗,顽强的反对,连佛教都站在反对的地位。」(四○页)看他这几句话,基督教进入中国的工作是要干什么呢?是要摧毁中国固有的「风俗」、「习惯」、「制度」、和「生活」,是想将东方的文明古国,来一次大翻身,使得四亿五千万的中国人,一致走向以色列教的生活路线,才算是新中国的长成吗?我真为我们的国家庆幸,吴先生没有抓到政权,要不然,他一定要使中国固有的「风俗」、「习惯」、「生活」、「制度」都变成基督化了,别说佛教不能生存,即使民主政党的组织,恐怕也要受到限制,可见基督徒的野心,和罗马教皇的专横是一脉相承的。谁都知道,凡是一个民族的形成,必定有她的因素,〈民族主义〉第一讲说:「所以能结合成种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可见各民族有各民族的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中国之异于西方民族,也就在于这点,如果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生活制度,全部犹太化,那我们还有什么国家民族可言呢?难道吴先生真以为咱们中华民族没出息,要来一次彻底的改造吗?或者他的理想社会是打破了民族界限而归天下一家吗?可惜他们《旧约》中的上帝不会答应他有这种念头。〈创世记〉第十一章说:「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第一节)「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第五至七节)吴先生,你是上帝的信徒还是叛徒?你要阳奉阴违的统一世界的各个民族吗?

  我真不知道,基督教徒要把中国变成怎么样?甚至我竟怀疑吴先生的国籍。他不知道中国本来就有自由、平等和博爱,他偏说外国人送的,中国固有的民族风俗,他却要来一次翻新。我们的总统常说:我们要向外国学习的是科学,而不是道德。请问住在香港的吴先生,你读过总统训词吗?你何不买本来看看?免得你不知道当今的国策而乱说一通。

  也许你还不服气,佛教也不是中国的宗教,为什么「连佛教都站在反对的地位」呢?我可以答复你,中华民族本身没有宗教,自佛教到了中国之后,佛教就是中国的宗教,因为佛教的主张很适合于中国的人情风俗生活和习惯。自汉代而隋唐,佛教已经融通了中国的文化,这就是佛教的伟大;不像耶稣基督,到一处就想征服一处,在西方可以,到东方可就吃不开了。你别以为基督教在这几十年之中,并非没有成绩,但是除了金钱,还有什么?然而「信主者得救」是基督精神,所以不信主的,就不得救。吴先生如果真的住在香港,那么,你离开调景岭该不会太远罢?调景岭的教会是标准的基督精神,他们以慈善机构的名义向救济单位领了东西,便作为迫令人家信教的鱼饵,不信的就别想。试问这是什么平等博爱?关于这个公案,吴先生是否也会拿出一千元来悬赏,要笔者找证据。但我奉劝你还是拿去诱惑调景岭的难胞罢!

  五、基督教的漂亮话

  「贼喊捉贼」这句话出现在吴恩溥驳文的第三八页七行,是送给煮云法师和整个佛教徒作为见面礼的,他的原因是佛教的煮云法师对基督教太不客气。这里可以抄录一段吴恩溥的看法,他说:「『鬼迷心窍』、『降为畜生』、『去死不远的衰相』、『白痴』,这些话究竟是高僧说法呢?还是泼妇骂街?」(七页)因此吴恩溥急了,他找不到更好的遁辞,便骂人家「贼喊捉贼」与「泼妇骂街」,不过吴先生,煮云法师仍是对你们基督徒慈悲的,你看「鬼迷心窍」是鬼迷了人的心窍,「降为畜生」是说人要降为畜生,「去死不远的衰相」那是说你们还没有死,只是有了衰相而已,「白痴」当然还是个人。所以煮云法师并没有「骂街」,他只是站在救人救世的立场,对基督徒发出的警语而已。

  但是吴先生,你自己有没有打开思想的仓库检点一下呢?照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不该再用肮脏话来还敬了,然而并不,请你仔细看看你这册大作的封面:一个光芒万丈的十字架,吓走了一对狐狸与两条毒蛇,你说这是代表基督精神?是基督徒教人的根本态度和本来面目?十字架伟大,所以吓走了狡猾的狐狸与可恶的毒蛇,真的吗?如是真的,十字架本身就有问题,否则的话,十字架为什么不能使狐狸、毒蛇归向,反而把牠们吓走?从这里证明,基督徒虽然避免人家和他讨论《旧约》上的问题,但其本质仍是换汤不换药。《旧约.出埃及记》中记载,上帝对于埃及法老(等于国王)的毒辣手段,是因埃及不拜上帝,不是以色列人。这就是说:「信我的来,不信我的便请滚开!」反对我的更该屠宰。(吴先生,你说可以从《新约》、《旧约》中找到这些实例吗?)本来以基督徒的解释与标榜,十字架上因为钉死过耶稣,所以十字架代表救世的象征,其实十字架除了作为耶稣殉难的纪念物之外,它真的能够救人吗?要是事实,那么,美国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就不会因为庆祝主耶稣,而有数以百计的美国人,死在超速汽车之中了。其实我们只要打开西洋史看看,就可知道十字架的来源,并非出自基督的发明,十字架本为西方人用的刑具,自从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后,可笑的后世教徒,竟把它当作救人的东西来看,岂不愚昧!

  不过吴恩溥先生,我们在这里,姑且同意你们这一说法的,然而问题又来了:十字架既是为人赎罪而救人的象征,那么,被吴先生骂为狐狸与毒蛇的佛教徒,为什么见了十字架就会逃走呢?从这一点不但表现了你个人修养的不够,更说明了你们贵宗教的残暴不仁。你在大作第四页的一个标题是「袈裟下面的狐狸」,你骂煮云法师不是人,所以你要请出贵教的法宝十字架来吓走他。由此证明,你们的胸襟是何等狭窄,岂不是成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暴君,那能说得上博爱呢?这种把人比作畜生的手法,和佛教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观点,相形之下,基督教的教理与信徒,能说是平等博爱?吴先生,我倒希望你再来一次「根据真理与事实,细心辨正」哩!(扉页)

  笔者和吴先生素昧平生,我只晓得他在「三十年前」就读《儒林外史》了(五页),那么算他是个天才,一生下地,就会看书,他也该是三十出关的中年人了,也该到达退火的时候了,尤其是个主耶稣的信徒,更应该有些像个宗教家的样子,但他却是一个「骂街」的能手呢。请看下面的摘录:

  「连根被拔起,四脚朝天。」(前言二页)

  「可怜又复可耻!」(前言三页)

  「一味想用谎言来欺骗群众,真是其心可鄙,其行可诛。」(前言三页)

  「狡猾的煮云和尚,他知道这回是自掘坟墓,无法遁形。」(前言三页)

  「诚恐妖语惑众,以致是非颠倒,众生误坠魔障……以免它蛊惑众生。」(二页)

  「煮云和尚,作贼心虚。」(二一页)

  「煮云和尚大吹大擂,……还想盗名欺世。」(五页)

  「露出他的狐狸尾巴来。」(二一页)

  「可惜煮云和尚,既然知道自取灭亡,自绝天下,还一方面想……掩耳盗铃……。」(一五页)

  好了,我随便翻了几页,就找出这么多的漂亮话,我想吴恩溥的嘴皮,直到 此刻还是有大蒜味呢。因为他骂得太痛快,发泄得太过瘾了,既臭又辣!

  这真是想不到的事,一位中年以上的基督徒,且是站在宣传岗位上的宗教 徒,会有这样龌龊的唇舌。我真为他担心,全能的上帝,竟要这种人来做他的信 徒。我在这里寄语吴恩溥先生:你如真能上升天国,那么请你将这张嘴巴留下,免得上帝怪你在人间大蒜吃得太多。

  在吴恩溥的心目中,煮云法师不但可杀,且已到了非杀不可的地步!可惜我还没有看到煮云法师的那本《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但我猜想煮云法师一定揭开了基督教的痛疮,吴恩溥为了掩人耳目,混淆黑白,就不得不来一次「隔江骂战」「闹意气,争胜负」(二页)。既是闹的意气,抱着「隔江骂战」的心理,也就只好乱七八糟地瞎骂一阵,壮壮胆子。

  吴先生:你看到这里,不要以为我也跟你一样,只是乱来一起,我现在要向你请教,看你究竟骂了什么人?

  六、基督教的基本教理

  吴恩溥,你认为你是怎么来的?这个世界是怎样形成的?《圣经》上的话是不是真理?当你看了这三个问题,一定认为我幼稚好笑,连上帝造万物的思想都没有弄清楚。吴先生,你说是不是?但是我研究上帝造人的原理,根据《旧约.创世记》第二章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第七节)真是这样简单吗?吴先生,你如对于生理学稍微有些知识,应当不能忘掉人身上还有血液和热量,难道当初的上帝,自有他的一套化学原则,是否如今失传了?那么我们倒希望万能的上帝再来一次示范哩!吴先生自己替自家捧场说:「科学家大多是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六页)但是生物学算不算科学?又有几个生物学家,曾经听信《圣经》的话,说人是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的?请你举出一个名字来,我不像你说的,出一千元新台币,等你领赏,但你不要使我过分失望,行吗?吴恩溥,我越看阁下的高论,越觉得替你难受,你说:「欧美是基督教国家……想要学科学,还得跑到『基督教国家』的欧美学。」粗眼看来,似乎你是说对了,但是请你读一读西洋史,当你尚未开始读之先,我倒可以告诉你一些的,请你留神:

  科学的萌芽,是由于英人罗哲培根(Roger Bacon)提倡了实验方法,以求真理,而不是上帝造人的原质给了科学家的启示。同时义人哥白尼(Copernicus)提倡地球绕太阳运行之说,又义人伽利略(Galileo)于公元一六一○年以他所发明的望远镜闻名于世,而对太阳行星有了更多的发现,后来又有英人法兰西培根(Francis Bacon)主张新哲学采用归纳法。由此可见科学的发明,并不等待《新约》、《旧约》的温故而知新了。在这里,吴恩溥可能又要插嘴辩护,因为哥白尼就是一个天主教的神父,但是我也要问:哥白尼的天静地动学说,不与《圣经》抵触吗?同时伽利略的发明公开以后,基督教会为什么要把他关起来,并且迫使一个六十九岁的老伽利略,在狱中昧了良心宣誓说:「以太阳为宇宙中心的说法是邪说。」才让这位一代伟人又在世上多活了九年,其实站在教会的立场,像伽利略这种耸人听闻的学说,是该烧死他的。吴先生,我想你一定是个因噎废食的人物,为了历史指出了你们的错误,你就压根儿憎恶历史了。可是我还要摘录伽利略的两句名言:「科学除自身外,不依赖任何权威」、「一切推论必须从观察和实验中得来」。吴先生:尊见以为如何?你是不是怀疑我在捏造证据?要不要我摘录他的原文?

  其实你们基督教才不要科学哩!《旧约.创世记》第一章,叙述上帝造万物的程序,简直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类的肚皮。「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第五节)「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做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第十四至十六、十九节)请问聪明的读者:在日月星辰尚未出现之前,竟会先有昼夜之分吗?我真不知道吴恩溥先生对这问题,应该做何解答?

  《圣经》不但不科学,甚至反科学,而且还是一部最没有理智的书籍呢!如〈马可福音〉第十一章,有这样一段记载:「耶稣饿了,远远的看见一棵无花果树,树上有叶子,就往那里去,或者在树上可以找着什么;到了树下,竟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耶稣就对树说:从今以后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十二至十四节)请问这是什么话?耶稣不承认自己的无知,反去咒诅无花果树,真是岂有此理!同时我也怀疑一个能以五饼两鱼吃饱数千人的耶稣,竟不能哄出一只无花果树的果子或什么来。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基督教因为没有理智,所以也没有科学。亚理斯多德(Aristotle)认为所有特殊的科学,都可说是「部分的哲学」(Partial Philosophy)。尼采(Nietzsche)又说:「一个哲学家……须是一个怀疑者,又是一个独断者。」从这两位哲学家的言论中,便可知道科学是渊源于哲学,而哲学又是一门不怕怀疑的学问。我们再看《新约》、《旧约》是不是这样的呢?不,绝对不,它不许人家怀疑和考证的,即使它的理论再荒诞再无稽,也不许可人家说上一个不字,〈启示录〉第二十二章中,有着这样可怕的预言:「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做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第十八、十九节)这无异是一种恫吓和威胁了。像这样专制的思想之中,会萌芽出科学思想来,恐怕鬼也不敢相信的罢!

  说到这里,吴先生也许还要问我:「基督教既然不科学,科学为什么又是萌芽和盛行于基督教国家的西方呢?」这我可以答复你的,要知道形成欧美文化的因素,除了犹太人的基督教,应该还有希腊(Greece)罗马(Rome)的两大文明。基督教却又是这两大文明的摧残者,如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因为说了他有他自己的神,竟以一个七十高龄的老学者,还被判为死刑;其次如十七世纪的哲学家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他本来是学神学的,后来因为露出了自由的哲学思想,便于公元一六五六年,被犹太教会驱逐出境。但是这位大哲学家的思想,后来竟又影响了歌德的思想,黑格尔也说:「要做哲学家,须先做一个斯宾诺莎的读者」呢!可见他在西洋哲学史上,应该占有多大的地位了。

  依照通常的说法,《圣经》是被认为有神圣来历二十七种经书之一。可是基督教徒除了自己的《新约》、《旧约》,对于其它的典籍,却一概加以否定,基督徒最爱说「历史没有《圣经》可靠」这句话了。比如一般查经家总喜欢说,摩西的年代远在公元以前四、五千年的论调,但是历史的记载,仅只一千五百年,由于这种缘故,基督徒便不得不否认历史了。实际上,基督徒的夸大,除了显出好笑,又有什么好处?谁都知道,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中,并没有以色列的字样呀!如说公元前四、五千年,以色列就已有了起草《旧约》的文字(相传《旧约》记载始于摩西),谁敢相信。无怪乎十八世纪,由狄德罗(Diderot)和达朗拜(D, Alembert)编辑的《百科全书》(Encyclopedia)干脆就把《圣经》否定了。美国百科全书也是一样。

  当身为基督徒的吴恩溥先生看到这里,应该有点感想罢!为什么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家,都要跟基督教作对呢?

  吴先生,现在你可以答复我了,《圣经》是不是真理?真理为什么禁不起时代的考验?或者你会说《圣经》是一部了不起的书籍,其中真理之所在,尚待数万年以后,宇宙再经过上帝重新创造之时,才能兑现?

  吴先生,你可知道佛经中有「三千大千世界」的宇宙观吗?近代的天文学告诉我们,星球之众,的确如此。我们再查查历史,耶稣出生到现在,不过一千九百多年,释迦牟尼到现在已有二千五百多年,为什么耶稣就忘了说出这种境界?致使你们这班信徒面对现实,受人家的冤枉气,是不是耶稣死非其时?死得太早,所以没有说到这一部门,那么吴先生,你们最爱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神话,硬是真的,不妨请出那位复活以后的耶稣,再来一次补述。

  「连根被拔起,四脚朝天。」(前言二页)吴先生,我不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为看在你俱人形的情分上,不忍侮辱你,但我讲到这里,你也应该将这两句话,提前收回了。

  七、没有道理的道理

  吴恩溥的思想和言论,矛盾极了,他想排斥佛教,他说:

  「佛教在中国已沦为一个迷信的宗教。」(四三页)「世人不但公认基督教为宗教,而且越看佛教越不象样。」(一四页)

  「佛教除非能带领人认识上帝,寻找上帝,否则……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三页)但他却又恭维佛教的教理:

  「说佛经中若干理论是正确的,是智信的,有科学思想的,那还可以。」(五页)

  「佛陀经过多年的勤苦修持,修学菩萨道,说他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就可。」(四三页)

  可是吴恩溥出尔反尔,他又认为:

  「佛教为什么日趋退步衰落呢?照我的观察,第一,因为她不是人生的宗教,与社会远离。」(四三页)

  「《封神榜》是一部神怪小说,里面若干武器,已从幻想成为事实,这究竟不足为奇。」(六页)

  吴先生,我真佩服你的雄辩,一张嘴,两层皮,什么话都给你一个人说尽了。现在我倒想跟你将这几段话,再做进一步的讨论呢!我先问你,你对这篇驳文的着手撰写,是不是出于自动的,还是职业性的、不得已的?如果你说是被动,我就不再向下写了,因为你的处境就值得我们同情。可惜你没有在篇首或篇尾注上一笔,所以令人难以捉摸,尤其你在驳文中的语气之盛,简直可以吞牛。然而吴先生,你对佛教所站的角度,何以如此的不稳?借用阁下自己的话,就是「闪烁其词」了。

  要是你不承认,那么请你睡在夜里仔细揣摩揣摩,「迷信的宗教」、「越看越不象样的佛教」、「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的佛教,何必要你给她按上:「若干理论是正确的,是智信的,有科学思想的」呢?又何必承认佛教「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呢?同时吴先生既已首肯佛教是智信的、正确的、科学的,何必又要拿神怪小说《封神榜》来比说佛教的科学思想?难道吴先生以为《封神榜》也是智信的吗?请问吴先生,你可知道,研究佛教的学者,如康有为、梁启超、胡适之等学者,是不是跟看《封神榜》的贩夫走卒,抱着同样的趣味与愿望?吴先生,我实在不忍心说你「自掘坟墓」,这是你在前言中骂煮云法师的,但我希望你能自己解释一下:「对人生事理有极深的参究,极透彻的认识」的佛陀,所创的佛教,为什么又要说:「因为她不是人生宗教」?吴先生,你对你的这番高论,你说应该怎么办?但我不愿意你会真的自己打嘴巴,因为打痛了你,对我并不多长一块肉。其实呀!我可以替你义务解释:因为你不认识佛教,好像你自己所说:「一只自幼生长在井底里的蛙,夜郎自大,对于井外世界,一无所知。」(一六页)所以你就歪曲事实与闪烁其词,未免令人太可惜了,对不对?

  八、基督教当真不拜偶像?

  对于偶像这个名词的本质,我相信基督徒是从来不去探讨的,基督徒只知道《新约》、《旧约》上告诉他们:「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侍奉他。」上帝说:「我的使者要在你(指摩西)前面行,领你到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里去,我必将他们翦除。」理由是:「你若实在听从他(上帝的使者)的话,照着我(上帝)一切所说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敌做仇敌,向你的敌人做敌人。」(以上均见〈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所以基督教徒,无论是西方与东方,都不敢有丝毫差错,尤其他们的十诫之中,又有一条「不跪拜偶像」的规定。于是进入中国以后,不但不拜祖先,甚至对我们的 国父遗像,也不愿敬礼,因为〈出埃及记〉第二十章还有这样的一段:「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四、五节)

  吴恩溥,看我引证了这么多不拜偶像的理由,也许要喜逐颜开了,可是吴先生,请别忘了,我是在向你请教,所以应当注意我在下面向你请教些什么?绝不要放弃你「今天寻求真理」的机会(二页)因为阁下也说:「如祖宗牌位这一事,明明基督教的主张完全是正确的,他也要为(他是指煮云法师)祖宗牌位做『孤臣孽子』,向基督教开炮。」(二七页)同时吴先生还有一段不是辩驳的辩驳,你说:「他(指煮云法师)骂基督教不忠国,……接着他就提出几个基督教学生不向 国父遗像行礼,罗织为『拒绝向国旗及 国父遗像行礼』因此诬蔑基督教徒不忠──诬蔑不够,还要巧妙地给她戴上大帽子,『基督教徒不向国家的缔造者和代表国家的国旗行礼,其中必定有很微妙的意思。』」(二○页)吴恩溥,这就是你给你们基督徒的辩护吗?像你这位知道「谁是误国误民,阻碍进步,早已邪正分明,忠慝判别」(前言二页)的基督徒,尤其是一个能够一写就是两、三万字的雄辩家,没有编出一套理由来,实在使我太失望了。

  好了,吴先生,你既没有更充分的理由,我以一个中国人的身分,就不能不说话了。

  请问吴先生:耶和华上帝,究竟是那一个国家和那一个民族的神?其实我这是多问的,你明明引用着《旧约.申命记》的两句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一八页)因为摩西所领导的民族是以色列人,上帝耶和华又是以色列的保护神与主宰神,所以他要以以色列人的仇敌为仇敌,要去翦除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由于这些宗族都是以色列人的仇敌,所以也不许以色列人跪拜他们的神。像这样的故事,在情理法的观点来说,都可以过得去,比如苏联是我们的敌国,我们总不会去向魔王斯大林及列宁的遗像行礼吧!至于说到为自己雕刻了偶像,以及做出什么形像来给自己跪拜侍奉的事,我想除了《旧约》起草时代,以色列人会有此无聊的举动之外,二十世纪的我们,如果不是神经失常,他就不会这样做。

  由这两个实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说,以色列教的不拜偶像,是不拜外邦神的偶像,是不拜自己本身的偶像。但是《圣经》并没有绝对否认除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就没有其它的神了。像一位对于《旧约》有着很大贡献的所罗门王,〈列王纪上〉第十一章第五节,就有这样的记载:「因为所罗门随从西顿人的女神亚斯他录,和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以「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同章第九节),从这点可以告诉我们,以色列之外,并非没有神,只是不准以色列人去跪拜而已。我们中国人对于神的观念,有两种:一是「正直」的人,死后成神。如子产对于魂魄的见解,他说如果生前是个精明强干的人,当他生理尚未衰败的时候,因了特殊的情形而突然死亡者,死后的灵魂,便因那生前积聚的精气,会形成一个一般人所谓「神」的雏形了;另外又有对于大自然的力量,称之为神的,如儒家所说的「天」,当颜回死了,孔子说「天丧予,天丧予」的那个「天」字。道家如老子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个「道」字,便是神的概念了。从这两点,可以说明一个主题:前者是人生本位的,是现实的;后者是属于宇宙而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是抽象的。至于西洋,也有各自不同的神,如希腊信仰的主神是宙斯(Zeus),罗马的主神是朱彼得(Jupiter)。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形成,对于神的崇信,各不相同,乃是必然的现象。中国人所信的神,乃是蜕化于子产的思想,认为神是人变的,希望死后的祖先都能成神,所以我们要将祖先的牌位,称为神主了。

  那么,我要向吴先生讨教了,吴先生究竟是不是中国人?如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宗以色列的一个抽象虚无的神。信了以色列神,为什么连带你阁下的老祖宗,也被你们看成了外邦神?既认中国为外邦为异族,那你何不预先向造你的上帝报备,请你们的上帝把你们干脆遣放到犹太去呢?可惜你们仍然生在中国。那么既来之则安之,奉劝你们还是安安稳稳做一个象样的中国人吧!但我并没有你们基督徒的野心,我绝不禁止或者打倒你们。不过中国人信了基督,总须仍是一个中国人才象话呀!否则我又要问你,台湾目前在接受美援的建设,那么台湾的国民,对美国人应该怎么称呼?依照基督徒的思想来推演,吴恩溥对美国人,不喊爸爸,也得叫声干爷了。因为基督徒接受了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义,便否定了中国的固有文化!但是目前的美国却是我们的友邦,美国人并没有要改造中华民国国体的野心。吴恩溥,入乡问俗,这句话你曾听过吗?如果没有,那么现在应该知道了,请你不要胡思乱想吧,想要改造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制度」和「生活」,你的意思,是不是希望中国人个个变成基督徒,然后再变成红头毛绿眼睛?要不然,和你们主耶稣的模样比起来,低鼻梁、黑眼珠、黄皮肤,总还不够标准,而且非常脱体!

  吴恩溥,我想你又要拖人下水,说:「注意:佛教并不是我们自己国家的宗教,……佛教一样是外国货」了(七页)。但是我也请你注意,佛教徒是不是除了释迦牟尼,连自己的祖宗也不要?是不是站在印欧民族的立场,把自己的祖宗当作外邦神看待?不过我也没有忽略你的疑问,你说:「煮云法师遁迹空门,有没有把祖宗牌位带上佛堂供奉呢?」这句话,只能证明你没有科学精神,没有做到伽利略所说:「一切推论必须从观察和实验得来。」你没有去实地观察,却在信口开河,告诉你,佛教寺庙里的大殿两旁,一边是护法伽蓝,另一边就是功德堂,吴先生,你可懂?也许你还要问,依佛教所说:「人死了或入地狱,或上升天界,或往生西方……何故要迷俗之所迷,硬说牌位是祖宗?」告诉你,你又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了,孔子虽说:「未知生,焉知死?」但他却主张儿女对父母应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主张父母之丧居三年。他的理由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于死者的恭敬,就等于给未死者的安慰。像墨子主张节葬,孟子就要说墨子是无父了,如今我们虽不用父母之丧,居三年,但是祖宗牌子总不能没有吧!因为现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仍以孔孟为准。吴恩溥,你们基督徒的父母如果没有信仰上帝,那么就由他下地狱了?要是也所谓「得救」了的,你们是不是直到世界末日的那天重新见面呢?在世界末日的审判尚未来临之先,你们跟父母是不是脱离关系,不相问闻呢?这在活人看来,实在有些寒心。告诉你罢,对于死者的恭敬乃是给活人的安慰,请别忽略。

  吴恩溥,佛教徒应站在中国人的本位,所以不忘祖宗,所以也不会目无尊长地连对 国父遗像都不肯行礼了。根据以色列人不跪拜外邦神偶像的本意,其中实含有民族的意识,如今中华民族的子孙拜了外邦神,倒反将自己的祖先看成了外邦神,能说不是胡闹?其实严格地说祖先牌只是牌而非偶像,以色列人因为是以色列人,所以他们可以不拜,中国人如不拜,那就不是中国人了。

  姓吴的先生,你可知道偶像共有几种?你是不是敢说你绝对不拜偶像?英人法兰西培根,曾将偶像分为四种,其中的市井偶像,是语言中的因袭意义,人们不加思索;剧场偶像,是哲学上的武断说法,成了许多人服从的权威,而不加以自己的判断。这是对知识而言的,对于《新约》、《旧约》的知识论,实在是个最好的说明,吴先生,上帝用尘土造人的武断说,算不算是市井偶像?《圣经》明明并不是真理,基督徒偏要说它是全部真理,这可不可以用剧场偶像来范围它?

  若说形像就是偶像,中国的祖先牌是偶像,那么十字架是不是形像?算不算偶像?你们基督徒是不是只跪拜自己所信仰的偶像而不跪拜他人所崇的偶像,但你们为什么诋毁他人所拜的偶像?吴先生,我希望你给我做正面的答复。再说,基督徒既然以为《圣经》上的记载都是真理,那么吴先生可明白咱们的模样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上帝照着他的模样来造人的?那么说,我们这些人,不都成了上帝的偶像了?吴先生,你以为《圣经》错呢?还是对呢?如果《圣经》错了,就该烧掉世界上所有的《圣经》,如果《圣经》没有错,那你要不要跟张献忠学:「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呢?但别忘了连你自己也不例外,否则你们基督徒的不拜偶像,打倒偶像,便只是在变相的要打倒中国的历代祖先和 国父遗像了。吴恩溥,看你怎么自圆其说!

  吴先生不知替所有中国的基督徒认罪,倒来骂煮云法师侮蔑了他们,其实像这种不要民族,不要祖先,不知尊敬 国父遗像的基督徒,还有什么理由好替他自己辩护呢?噢!怪事年年有,今(一九五六)年特别多,见本年四月一日《中央日报》等各报所载,竟有郭钰德等代表中国基督徒,向立法院请愿,要求政府准许基督徒不向 国父遗像行礼,并请质询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有关法令。请问吴先生,你以为这种要求也是合理的吧!因为你们都是不拜偶像的,而且有野心要来改造中国的,对不对?

  至于吴先生指摘煮云法师,说基督徒只是不向 国父遗像敬礼,而并没有不向国旗行礼,其实,你来过台湾吗?你参观过学校的礼堂与军中的司令台吗?在 国父遗像的后面,是不是有一幅大型的国旗?吴先生不承认词穷理屈,反而支吾其说,好笑不好笑?照你的辩护,是煮云法师错了,和尚不老实,是不是?那么请你奏他一本吧!就说煮云法师的国家观念太深,民族意识太浓,思想有问题!其实在你们心目中,凡像煮云法师这样的人都该杀掉,因为他「顽强的反对」你们这种新思想呀!(四○页)

  九、三民主义是否来自基督教?

  吴恩溥对于今日中国的思想渊源,确是独具创见的,他说:「谁带进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影响 国父和许多革命先烈,起来推翻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政权,建立中华民国?」又说:「若不是 国父接受了基督教教义的启发与熏陶,为实现民主、自由、平等的新中国而奋斗,那么国事蜩螗,正不知漫漫长夜,何时才破晓。」(以上均见三九页)因此我要请问这位博学的吴先生了──你研究过 国父遗教吗?你了解 国父的革命思想吗?请你去花几天工夫读读它们可以吗?免得你老是抱着一部《新约》、《旧约》在那里信口雌黄。

  只要你是一个够水平的国民,你就不会不清楚 国父遗教的思想渊源,如果你说你不是中国之中的知识分子,那还说得过去;但你既然没有知识,何必硬要打肿了脸冒充胖子?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吴恩溥实不知而强说知之,诚够可怜!荀子说:「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又说:「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荀子.非十二子篇》)吴恩溥,我不好意思给你比得这么难听,但是奸说和小人,你是否不想承认?我可以找出理论根据来,叫你自己抉择的,请你静下心来看看, 国父思想是不是师承你们基督教的,不要「因为」「求胜的心太切了」(三页)便来抹煞一切事实和涂改历史吧!凭你这样的人,恐怕还差得远!

  国父说:「余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独见而创获者。」吴恩溥恐怕又要说我跟他一样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为 国父也说「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呀!假如吴先生真是这样想,那也只能证明他的肤浅,断不能以为我的神经出了毛病。因为我在前面已说过了,欧洲虽是新科学的发祥地,但那新科学的思想是文艺复兴以后,源起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哲学思想,且如伽利略等又是极端反对上帝权威之说的。那么 国父的「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是指接受基督《圣经》的教育与熏陶而言吗?要是真的,中国就不会民主自由和平等了。这且留待下面讨论。

  现在我就 国父遗教的思想渊源,暂作一个概略的介绍,看看其中,到底有没有采纳《新约》、《旧约》的制度和理论?

  总统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一九三五年)九月,在峨嵋山军训团讲解 国父遗教的第一讲中,便介绍 国父遗教的渊源:

  (一)中国固有的政治伦理、哲学之正统思想。

  (二)欧美社会科学和政治制度之精华。

  (三)自己独见创造的真理。

  次又介绍 国父遗教的系统,分为心理、物质、社会、政治的四大建设,依据《孙文学说》、《实业计划》、《民权初步》、《建国大纲》等为四大建设的蓝本,以《三民主义》为统括四大建设的最高原则。

  那么吴恩溥,任你自己去找罢! 国父遗教之中有没有你们所主张的新思想──不祀祖先,不向国旗行礼,要来彻底铲除中华民族固有的「风俗」、「习惯」?相反地,你们倒很像 国父曾经说过一个故事中的角色呢。当新思想进入中国之后,便有一些无知青年,把祠堂里挂的「忠」、「孝」两字都废除了。 国父见了非常难过,他想一般青年何以将革命思想,误解成为不忠不孝呢?吴恩溥,基督徒将自己的祖先看作外邦神,算不算不孝?基督徒不向国家缔造者的遗像行礼,是不是不忠?我们不会效法义和团,义和团所宗的是洪钧老祖与黎山老母,所以我们也不会喊出「把洋教徒赶出中国」的口号,但你们既在中国生存,就不能来破坏中国的立国精神!吴恩溥,要是你们的脑袋瓜子,叫上帝的权威搞昏了,那么请快去找冷水浇头。等你清醒之后,再来认识中国,亡羊补牢,还不算晚。

  也许吴恩溥还要反驳我,说我这个家伙又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为基督教既然如此这般的不忠不孝不科学,为什么偏又在科学发达的欧美盛行呢?这个问题,又要牵涉到偶像上去了,因为中古时期的西洋历史,整个是由基督教霸占的,政教合一,凡是人民,也就是基督教的教民。我国史上,秦始皇采用法家学说治国,是叫人民以吏为师,而中古时代的西洋,各地分为教区,每一教区的教民,也就是每个教会的奴隶。思想、言论、行动,都不会自由。因此久而久之,习惯成了自然,信教的观念也就形成了思想上的偶像。这好像今日的英国与日本,虽然是民主政体,但在习惯上对于英王与天皇,似乎也不能绝对不要一样。

  吴先生,当你知道了 国父的「规抚欧洲学说事迹」不是基督教义,而是科学思想,不是不要祖先(其实你不但不要祖先,在你们以色列上帝的面前,孔圣人也是非入地狱不可的罪人呢!),而是政治制度的精华。现在就该知道一下什么是中国人的正统思想了。

  吴恩溥,我知道你们基督徒否认国家、否认民族,而且是绝圣弃贤的人,你们只知道,所谓传传道、布布教,骗骗思想纯洁的青年,弄几文钱,生活生活,你们靠上帝权威来做骗饭吃的幌子,无怪乎要感谢上帝赐你们饭吃了,因为没有上帝这个名字,你们的生活就成问题。吴先生,我是不是又在诬蔑你了?要不然你们每一个基督教的布道所,为什么要劝听道的人,拿出钱来,储蓄到上帝那里去呢?真的放到上帝那里去了?你敢说没有做了上帝的代表?吴恩溥,这一个公案,要不要我注销?

  你们不高兴的,我却偏要告诉你们: 国父思想的渊源中,有中国的正统思想,中国的正统思想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思想,但是这些都是你们上帝面前的罪人,那罪人既然都已下了地狱,他们的思想,还值得效法吗?相反地,你吴先生是所谓「得救」了的人,你已办好了上升天国的入境手续,那么,你比中国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高明得多了!但你是否怀才莫遇,尚未被人发现,基督徒才是标准的圣人呢?可惜!可惜!可见你们虽以宣传起家,但还不曾宣传到家;是不是需要我来替你们打气加油?我绝不冤枉你们!是你自己「猫儿自呼己名」的(扉页),你说:「凡没有听见耶稣的福音,包括中国古代的大圣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等,他们将按他们自己的良心受审判。」(三四页)吴先生,你们太会给自己捧场,太瞧得起你们自己了,孔子说颜回可以三月不违仁,孔子是颜回的老师,当然更不用说了。请问所有的基督徒,你们敢说能够几天不违仁?但你们因有上帝替你们做了政治庇护,所以得救了,而中国的先圣先贤,为了没有后台老板撑腰,所以要受审判了!但是我要站在文明时代的法律观点上替他们不平。我要说:没触犯刑章,可以拒绝任何方式的审判。可见上帝的天国,是个独裁专制的政权,〈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就有这样的几句:「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做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这是多么可怕的口气呀!然而中国的先圣先贤,压根儿就不曾听到有个叫作耶和华上帝的神,他们何尝发表过对于上帝反动的言论,而要接受上帝审判呢?

  不过我也没有忘记,吴先生还有两句话:「或善或恶受报,受审是平等的。」(三四页)〈罗马书〉第二章也说:「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第六节)而且告诉我们:「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第二章第十三节)

  从这三段引言中,我们又发现了几个问题:第一,既然「或善或恶受报,审判是公平的」,那么,基督徒信仰上帝的权威赎罪之说,岂不成了废话?上帝既然承认善恶受报是各人自己的事,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能说不是活该!因为他虽流了血,仍然拯救不了他的信徒呀!由于这层关系,又可说明基督徒的礼拜祷告,也就等于子虚了,反正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的,去祷告上帝,倒不如求求自己,使得自己积德行善,那不是更好吗?我若是基督徒,便要建议圣经协会,将这一节《圣经》删去,因为它推翻了神的权威了。第二,《圣经》上既说「不以听律法的为义,而以行律法的称义」,那么中国的先圣先贤,他们的行为还够不上法律的水平吗?他们都是枉法败德的人吗?难道要他们根据摩西法典去实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才算是实行法律的标准吗?否则,他们为什么还有接受上帝的审判呢?

  说到这里,我要请吴先生到 国父遗教中去参考一番,看看知难行易学说,是不是受了《新约》、《旧约》的启示?《民权初步》的雏形,是不是完成在《圣经》之中?《实业计划》的内容,有没有请主耶稣担任参谋?《建国大纲》的条文,像不像脱胎于你们的理想国──上帝的天堂?其实啊! 国父在《中国存亡问题》那本书里,说得非常明白,他说:「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又说:「夫国民有独立不挠之精神则亡者可以复兴,断者可以复续。」并且强调着说:「至于存在之根源,无不在于国家及其国民独立不挠之精神,其国不可以利诱,不以势劫,而后可以自存于世界,即令摧败,旋可复立。」处处在讲自主独立的 国父,竟被极端主张向西方思想靠拢的基督徒请去当盾牌, 国父死而有知,能不跺脚喊冤!因为 国父的思想,绝不像一般受愚的国民,为了领取一些「面包奶粉」(吴恩溥驳文九页)便去出卖祖宗了。实际上那些脱脂奶粉,在西方国家,是当作家畜饲料来用的,到了中国竟把它当作宝贝,等到吃坏了肚皮,还不知道那就是主耶稣的恩赐。像这种现象,是 国父所希望的吗?吴恩溥先生的高见以为如何?我在等着你的答辩。

  一○、基督教原来如此

  我们在吴恩溥先生的大作之中,知道他是因为「不断地接到各地读友来信」(前言一页)「诚恐妖语惑众」,经过「再三考虑以后」才为这篇驳文的(二页),而且他是一位「三十年前」就读《儒林外史》了的知识分子(五页),那么他老人家(假如够老的话,我该替他惭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不是出类拔萃,也该德高望重了,他也一定是具有说话权利和说话资格的人了;换句话说,他所发表的谠论,当然是富有代表性与全盘性的了。请问吴先生,我该没有猜错吧?要是你否认,那么你就真的挨到自己的嘴巴了。要是点头认可,我就想根据你的宏论,再向你请教几个现实问题,请你不要拒绝,一切不如意的事,以你们基督徒的话来解释:「都是上帝的安排」。如今你们那位仁慈的上帝(?)既然不加考虑地,把我造出来(?)向你领教,就请你耐心地听下去罢!

  你说:「当基督教进入中国以后,面临一个百孔千疮的旧社会,一面要拆毁旧的,一面要建设新的,实在是责任艰巨,不易为力。」(四○页)啊!伟大的基督徒,你们太伟大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们原来还是新中国的兴建者,我们却都不知道,实在失敬之至!

  吴恩溥,我在歌颂贵教哩!你高兴吗?你是不是以为你这几句话,使我悟到了你们所谓的真理?但是且慢,我的话,下面还多着哩!

  请问,你所说的旧社会,是指怎么样的旧,新建设又是怎样新?再问: 国 父的《民权初步》和党章,是不是算社会建设,但它跟你们的《圣经》与教会,有没有任何瓜葛?至于 国父遗教的心理建设、物质建设、政治建设,在你们基督徒的立场来估价,能否算作新建设呢?那它们对基督的教理又采纳了多少?因为我不懂,所以急待你吴先生的启示,可以吗?为了真理,请你给我指点迷津。不过吴先生,照你的大作驳文中看来,你说:「这些旧的,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四○页)其中的「风俗」、「习惯」、「生活」三项,却是民族形成的五大要素之大半,你如果「一面要拆毁旧的」(四○页)这个旧,便是中国的风俗习惯制度生活,那你那个所谓「建设新的」目的,无疑是在打破中华民族的独立风格。吴先生,你可明白?人有人格,国有国情,即使你们的上帝,也当有他的神格,如你要破坏中华民族的民族风格,而去走向西方民族的路线,又是什么心理?

  姓吴的先生,你凭良心,对着你所崇的主耶稣说老实话,基督教来中国,最终目的是不是在传布你们主耶稣的「真理」?你虽信了洋教,吃了洋饭,但你看在你们耶和华上帝的分上,不要说谎。

  我很清楚,我也没有忽略你们基督教在中国的所谓贡献,你说:「自马礼逊东来传教至今……谁创办学校?带来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础?」(三九页)这几个问题,好像你又问对了,但是我们再来研究一下,孔圣人生在周灵王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二年),比起基督教的马礼逊东来传教的年代,究竟那个比较早些?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他那有教无类的授教场所,算不算得上学校?如你读过历史,可能又要问我了,因为历史上明明记着夫子带着弟子栖栖然周游列国,明明没有校舍和校址呀!但是,抗战期间的行动学校和国共内战期间的流亡学校,算不算学校?要是吴先生说在学校两字上面有了「行动」或「流亡」等词,便不能称为学校,那你们基督教建造的私立学校,理论上同样不能成立。可见「谁创办学校?」这句话,不该是你基督徒在中国说的。至于「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础」,我承认基督教的宗教国家,在这方面对中国人稍微施了些小惠,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目的,而是他们的手段,我绝不是在加给基督教这莫须有的罪名,现在我愿意再举几个实例,给吴先生作为参考:

  台南市的长荣女子中学,是基督教学校,他们办教育的宗旨,不像孟子所说的「集天下英才而教之」为人生的三大乐事之一,也不是为了中华民族的第二代,培植为国家奋斗的干才,而是在繁殖他们基督教徒的私党和死党,所以他们在一年前,升旗典礼可以废除,礼拜仪式却不能不到。每星期有一定时间的《圣经》讲授,为了怕被教育行政单位的督学查察,明明是讲《圣经》,课程表上却写「道义课」。吴恩溥先生,你们基督徒对中华儿女的「道义」的确了不起,为了怕他们不信基督,不惜剥削他们的时间与自由,施予强迫的思想灌输。吴先生,你们基督教的学校,还有一种特殊的校风,那就是寄宿的学生,到了礼拜天,就是名副其实的礼拜天,学生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一切要听舍监的吩咐,不做礼拜的人,就会够你瞧的。吴先生,关于这一点,请你不要多花冤枉钱,要我找到证据向你领赏,我可以现在告诉你,那就是台南市的私立长荣女子中学。那么你对这些把戏,应该抱着什么态度?要得还是要不得?好了,我们来算一算这笔流水帐吧!

  在上课的时间,假借「道义」而讲《圣经》,有没有违反教育部颁发的教育法规?只做礼拜而不升旗,是不是宪法上给予保障的权利与义务?施予强迫的思想灌输,是不是等于毒素的麻醉?星期天不给学生休息,算不算违犯了妨害人体自由的罪嫌?一个民主国的法治社会里竟有这种不合理的黑暗面,吴先生,你说是不是尚有改善的必要?

  吴先生,你既要改造中国的风俗,我也不妨和你谈谈风俗问题;目前我的同事们,每每外出散步,总有一种不胜负荷的感觉,因为脚刚迈出大门,就会有兜售爱国奖券的小女孩,把你两手交叉一抱,你就非得花上新台币五元来碰碰运气不可。再走过去,理发店、茶室、公共食堂,都在亲亲密密地向你打招呼了。有些小姐们本来素昧平生,她却笑咪咪地对你说:「哦!好几天不见,你瘦多了。」弄得你啼笑皆非,但她们之中采用拖与拉的手段者,倒还少见。最伤脑筋的是贵教教友的纠缠了,年纪轻轻的大小姐和女学生,跟你拉拉扯扯地说:「人为万物之灵,神为万物之主,先生到里面听听道罢!」人家本想在工作一天以后,到户外去换换空气,主的信徒们却不管你有事没事,似乎人间的事即使死了人,也不重要,拿你向天国里抢救才是唯一的急务。吴先生,你说扫不扫兴?除非你们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该如此胡闹!试问,单是听听你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就能真的得救吗?吴先生,这一节话在你们贵教里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礼运大同篇〉在《三民主义》理想社会中的地位,但是在这三十一个方块字之中,请你指出,有那一个字是真正地表达了真理?等到下面,我将和你另题研讨。

  吴先生:还有一桩事非常滑稽,有一次我和一位同事上街散步,经过一个基督教布道所的前面,本来我们很可以在人行道上走的,但我被那位同事拉向了快车道,他指着布道所前站着的两位小姐对我说:「小心被她们拉去。」当时我还以为他和我开玩笑,所以我说:「别叫人家听见了请你吃耳光!」但是没有走过三步,事实证明了一切,而且我还听到我那位同事说:「对不起!小姐,我今天没有带钱。」初听这几句话,的确不太悦耳,且已近乎猥亵。然而经那同事的事后解释,他实在是说的老实话。因为他已上过几次当了,热天气闷,坐着听福音,受了洋罪不算,临走还要向上帝的永久银行做一次长期存款,他看了小姐的面子,不得不装得阔气一些,一出手就是几张大钞,致使他事后又不能不连呼冤枉。

  吴先生,这虽是一个小插曲,但我怀疑,怀疑你所主张的新风格,难道说新风俗的内容,就是跟着茶室食堂,效而尤之,与人家拉拉扯扯吗?吴先生,你对这些,反对呢还是赞成?你自己说:「要知佛教,请看和尚。」(二四页)那么我说:「要知基督教,请看基督徒了。」中国人爱说「信不信由你!」实在是一种君子风度,但在基督教的字典中,就不会找到这句话。否则,信仰宗教,是一种精神意志的自由倾向,何必要你们拉呢?照这样看来,煮云法师将新店与老店,来比喻基督教与佛教,并没有错,老店是货真价实,新店则凭手腕赚钱。

  关于基督教的传教手段与步骤,我倒满有兴趣向吴恩溥先生讨教的。吴先生,我很浅陋,但我愿意说给你听听,看你举手通过,还是弃权默认。

  一拖二拉三访问,是基督徒传教的三段论式,传教士拿了教会的津贴,为了前途的出路,不能不耍出全身的解数,鼓起如簧之舌,为基督教努力;信徒们想升传教士,当然也该努力,思想纯洁的青年学生,受了利用(我不想运用吴恩溥最喜欢的「蛊惑」两字)独不自知者,也会跟着活动。「拖」、「拉」与「访问」的工作核心,就是这样形成。首先是拉你去听,听了的拖你注册登记,登记了的他们便上门访问,一次、两次、三次直到第七次,你再不去时,他们才把你放弃。信了教的,就得遵守教条,就得对主耶稣纳献,基督教有钱,钱就是从这里来的;然而,那些为了吃教而信教的传教士,他们是基督徒,却不就等于基督信徒,信徒是以宗教为精神的寄托,他们乃以宗教为生活的职业,像《旧约》中摩西规定他哥哥亚仑的后代,为世袭的祭司一样,他们实在是一群坐享其成的人物呢!吴恩溥,你属于那一种?是吃教的还是信教的?

  除了一拖二拉三访问的基本原则之外,还想找出你们在中国所创造的一种新风气来。当时我在台东关山住的时候,有几位主的信徒向我邻居借贷,说他们的生活太不容易维持了。我问他们既是主的信徒,教会总不能置诸不理呀!但是他们的回答很使我不解,他们说最初是接受教的救济,现在却是救济教了,除去定期限额缴纳存到天国去的款子,每月还得集体罢工四天,以每天二十元的工资计算,四天便在无形中减少了八十元的收入,但是做了主的信徒,又不得不去参加星期日的礼拜仪式与集会,所以他们的生活,也就日趋窘困起来。

  吴先生,照这种情形看来,你们基督教的慈善事业,不是成了小鱼钓大鱼的勒索手段了吗?怪不得从表面看来,基督教的工作成绩非常可观,实际上你们只是利用人家的钞票,来装饰基督的门面。还有,据可靠的证实,西方国家,对于中国基督教的扶植,不但政府给予鼓励,而且还有大宗的经济支持。吴恩溥,我说对了没有?如果错了,当然还有你的嘴巴!不过请对你所信的主耶稣宣誓,不许乱说。就是主不在家,还有明眼的广大群众。

  中国是农业社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除了工业发达的城市商港,人民只有节期而没有假日。如今基督教硬性规定七天一礼拜,对穷苦民众而言,能不算是无谓的损失,况且基督徒的礼拜,并不等于休息,而是定期的忏悔,像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若比起中国曾夫子说「吾日三省」来,实在太不够前进也不经济了。那么我又要问吴先生了,基督教来中国,到底救人,还是害人?像如此的不顺民情、不问风俗,反而舍本逐末地拿中国人来削足适履。如果说基督教所谓的新风气,就是这一套玩意,能不引以为憾?

  以上均见于吴恩溥驳文第十七页。这三段《圣经》包括了两个主题:一是肯定着圣灵圣子圣父的三位一体;一是说明了上帝和耶稣,有无上的权威。三位一体与无上权威,可不可以列入真理之林,且看我们下面的分析。

  「我与父原为一」这是说圣子耶稣与圣父上帝的关系,仅是一体的两面,或者是一物之二名,在天上称上帝到人间便叫耶稣,好像中国人叫狗为狗,英美两国人叫狗为dog一样(恕我没有侮辱的意思)。再看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是说「道成了肉身」的耶稣,住进了基督徒的心中,这个住在基督徒心中的东西名为圣灵,三位一体的理论,也就全部成立。但是我要开始发问了,吴恩溥先生你是基督的忠实信徒,你是代表基督教来向煮云法师开炮的,那么你总该是神学的权威者了;你对于《圣经》的研究,一定非常透彻。那么让我问你:耶稣与上帝既然原为一体,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上帝就是耶稣,耶稣也就是上帝呢?如说耶稣即是上帝,何必又要分出圣父与圣子呢?如说耶稣那个道成了的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与我们不分不离,且已形成了一体,那么就可以说成耶稣是我们,我们就是耶稣,因为耶稣就是上帝,所以上帝也就是我们了;我们既然就是上帝,所以也是万物的主宰了。吴恩溥,我是不是说对了?如果我错了,你们的三位一体也就错,如我没有错,你们的权威观念,却又成为武断,因为凡信上帝的人便即等于上帝,那又何必要信上帝?信了自己不就等于信了上帝吗?既然信自己就等于信上帝,那么我们也用不着耶稣舍命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赎罪了。这倒又可以和中国人说的「靠天吃饭要饿死」这句话不谋而合了。吴恩溥,你们基督徒对这两个问题,应做什么处置?因为它们两个互不兼容,彼此矛盾,到底那个是真理?孟子说「熊掌与鱼」不得兼取,你们打算怎么办?你们是不是对着《圣经》发愁了,因为《圣经》本来不是真理,你们偏要硬说它是真理,致使你们弄得骑虎难下了。其实你们可知道,现在这部包括了六十六个篇章的《新约》、《旧约》是怎样编成的?我愿意抄几段文字向基督徒们讨教一下。

  近人,美国纽约《求真理》(The Truth Seeker)杂志的编辑,史密司(CharlesSmith)先生,在〈天平上的新旧约〉里考证说:「在二百五十多篇犹太基督徒的著作中,只有六十六篇被基督教新教徒们武断的定为圣典。」又说:「在起初的一百五十年中,基督教的《圣经》,只容纳了些犹太人的神秘书篇。《新约》的完成则在第二世纪五十年代之后,是由爱林那氏(Irenaeus)从四十多篇福音书及许多的〈使徒行传〉,一篇〈启示录〉,和一百篇〈使徒书信〉中选择了二十一篇而完成的。(笔者注:〈福音〉四篇,〈使徒行传〉一篇,〈启示录〉一篇,〈使徒书信〉二十一篇,《新约》现有二十七篇)为什么这些怪异的作品被选中呢?四福音又怎能代表全部呢?爱氏说:「这是由于我们居住的大地,有四个方向及四个风位。实际上,彼得、保罗,以及早期的神父们,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福音书,这些书都是后来伪造的。」史密司先生又说:「一五六三年,特林议会(The Council of Trent)通过的罗马天主教圣典,一共包括七十二个篇章。……一六七二年,希腊天主教在耶路撒冷会议中,终于接受了〈启示录〉。……英国西敏寺宗教会议(The Westminster Assembly)在一六四七年,才赞成将六十六个篇章,构成正式译本。」

  (笔者注:《求真理》杂志创刊于公元一八七三年,系一具有悠久历史之刊物)

  由此可见,《圣经》这部怪书,并没有什么神圣的来历,所以才有这么多的矛盾。那么吴恩溥先生,我要向你们奉劝了,请你们重选一位人间的上帝,赶快将《新约》、《旧约》,再来一次起草吧!如果你们聪明的话。否则因了《新约》、《旧约》的矛盾,不但难倒了你们,复又拖垮了上帝,实在不合算!

  不过我想,吴恩溥先生绝对没有马丁路德的勇气,马丁路德敢对十六世纪初叶的教会,发表出五十九条檄文去向教会开炮,吴先生大概不会也来一次指正《圣经》错误的公开演说吧!否则吴先生的饭碗就要成问题了。

  因为吴恩溥先生是《新约》、《旧约》的忠实信徒,所以他的言论,也是跟着《圣经》,给自己制造矛盾的。他自己说:「殊不知基督教是平等的:第一,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沈沦;凡信主耶稣就必得救。得救的机会是平等的。第二,凡不信耶稣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灭亡,不论高低,自种自受,执法是平等的。」(三四页)这两种境界,一是信,一是不信,信了的人必定得救,不信的人便要经过法律的执行。这无异在说信主的人即使是杀人的魔王,也是好人,不信主的人那怕是大德圣贤,依旧是个罪人,请问吴先生,这算是什么平等?比起佛教所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平等观,基督的平等,实即等于自私。吴先生,你既然说:「以法律而论,罪有大小之分,故刑有轻重之别。」(三四页)主耶稣何其偏私?难道真如俗人所说:「癞痢头的儿子自己的好」吗?信者得救,不信者不救,那还谈什么博爱?佛陀是人天导师,四生(胎卵湿化的四类动物)慈父,信佛的能够依教奉行,当然得超三界,不信佛的,佛陀仍以导师的态度与慈父的心肠去对待他们。这与基督精神彼此相较,上帝实在是个心地褊狭的准小人无疑!

  根据我上面的推论,上帝的权威说,已被上帝自己的三位一体论所推翻了,但是《新约》、《旧约》的记载,却又到处都是「权威」思想。比如〈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不但是权威,而且是彻底的偏私。因为耶稣代表上帝而即是上帝的化身,所以他有这个权力,把那些信了他的罪人,全部拉进天国;因为他有权威,所以他凭一个人的流血而做许多人的赎罪代价。像这种观念,实在是鼓励人家犯罪的论调。凡是信主的人,上午犯罪,下午忏悔,罪便交给了耶稣,那还有什么不要脸的事可以不做呢?我想要不是国家的法律,在范围着主的信徒们,这个社会一定要增加不知几多恐怖与黑暗哩!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两句话的毛病又来了,因为上帝的态度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而不是叫一切世人不至灭亡,所以「神爱世人」,应该改成「上帝爱信徒」,才比较合理。至于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这又是一个大问题。独生子的意思是说上帝一共就只生了耶稣这么个宝贝儿子,但是〈创世记〉第六章第二节告诉我们:「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那些「儿子们」算不算是上帝的儿子?如果说是的,那么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就等于胡说,要是说那些儿子们,就是预言中的耶稣,但是耶稣这个人,尽管吴恩溥先生讽刺煮云法师说:「试问煮云和尚,有没享受夫妻……天伦乐趣呢?恐怕你要说,我是和尚,和尚是不允许讨老婆的,除非那些六根未净、色心不死的假和尚,才有天伦之乐可享。」(六页)然而耶稣,以及保罗以后的神父们,却都是单身汉呢!所以那些挑选人间女人的「儿子们」,不是耶稣,已毫无疑问,所以「独生子」三字,又应该改成「宠儿」才比较恰当了,因为唯有上帝的宠儿,才配有耶稣那么大的权威呀!再说,根据三位一体的原则,耶稣与上帝原为一体,耶稣只是上帝的化身,怎可称为儿子?如果说上帝是母体,耶稣是子体的道理可以成立,问题又来了,因为耶稣道成了肉身(圣灵),住在信徒的中间,信徒也就等于是耶稣的代表,耶稣虽只一个,耶稣的信徒却有千万。上帝既以耶稣为儿子,也就应该承认所有的基督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子。这里既称耶稣为独生子,岂不等于否定了所有主的信徒?因此,「独生子」三个字,又将三位一体的原则推翻了。

  现在请吴恩溥先生注意,同时也请我的读者做见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推翻了上帝的权威思想,权威的「独生子」,又否定了「三位一体」。这就是基督教所说的「真理」。像这种矛盾百出的东西,要说它是真理,能说不是白日见鬼!

  一二、基督教算不算宗教?

  我想以吴恩溥先生为基督徒的代表,来商讨一下宗教非宗教问题,希望吴先生打起精神看下去。

  吴先生说:煮云和尚对于「宗教」问题,更是「妙语如珠」,令人叹为观止。他说:「世间的宗教,大家公认的有四种:1.佛教,2.天主教,3.基督教,4.回教。」(一二页)吴先生又说:「照这样说,不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算不得宗教,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

  很显然的,从这两段文字中看来,煮云法师首先即将基督教列为宗教,继而又在宗教之中否定了基督教,无怪乎身为基督徒的吴先生,要骂人家「神经出毛病」了。事实胜于雄辩,让我们静下心来看看,究竟是, 那一个出了毛病。

  儒家对宗与教的解释很恰当,谓「开宗明义」,谓「修道之谓教」,简洁明朗,痛快已极。

  合起来说,宗教,乃是有所宗而必有所教的意思。如果某一个单位团体或组织,只有所宗而没有所教,那只能称之为同祖,却不能称为宗教。像中国的广东人,他们的宗族观念特别深,不同的两家宗姓,每因细微小故,常会引起械斗的流血事件;但他们只是同祖,同祭一个宗姓的祖先,却不能因了同一个祖先而有特殊的文化思想拿来教人。「修道之谓教」应该怎么讲?这句话出自《中庸》的篇首,它上面还有两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根据总统对这三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天命就是宇宙自然推演的生命,论其本体,就是天性天理,也就是自然运行的道理,论其迹象,则是一切动植飞潜繁衍无穷的生命;率是顺的意思,率性就是顺天应性,所谓道,就不外顺应着人人本身之天性而已;能修明这一个本乎天性之道,或是指正不合乎道理的事物,使它合乎道理,这就是所谓教。

  宗与教的解释,到此为止,且看看基督教,是否尚能合乎宗教的标准。

  基督徒宗于一神的上帝,上帝开宗而说信者得救,宗字勉强成立。上帝教人信他者必得永生,多少尚有一些训诲的意味,所以教字里面,基督仍能带到一只角。但是教字的内容应该在于修道,道是顺应天性推演出来的天命,天命又是宇宙间自然运行的常理,凡为自然界的常理,必定是顺应着人人本身的天性,这种天性又必然是合乎道理的,合乎道理的事物,便是真理。说到这里,问题便来了,请问基督教的教义是不是真理?上帝造人的人生观与偏窄的世界观,是反科学的,上帝居天国而独霸宇宙的权威观念,是反民主的,权威思想与三位一体又是自相矛盾的。像这种反科学、反民主,矛盾百出的基督教义,是不是合乎自然,循乎常理呢?不自然、不合理的东西,怎么可以称它是道,又怎么可以用来教化人类?

  再说那位被基督教所宗的上帝,是权威的,权威不能成立,上帝也就变成了子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好宗的了。

  由于如此的分析,便知道煮云法师所说基督不是宗教,并非无理了。至于吴先生说:「照这样说,……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页)这几句话的确让你说准了,但是这不能代表你的博学,相反地只是说明了你对中国思想的陌生。中国本身根本就没有宗教,因为宗教必定有创教的教主,创教教主的教理,教主所说教理的自然性与合理性。儒家思想虽由孔子引发,但是孔子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所以孔子并不就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他是引述尧舜而宪彰文武,因此孔子不能称为教主,只能尊为圣人,儒家之不能称为儒教,没有一个创教的教主,便是主要原因之一。至于道家,老子与庄子,他们的思想渊源,也是来自古人,比如以人生为本位的观念,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的特征,像儒家的希圣希贤,是人生的理想境界,道家的神仙观念,也是美化了的理想人生。同时老庄二子,也没有以宗教家的心肠去组织团体,四散传布他们的教义。道教一词是由张良的九世孙,汉末的张道陵建立,以方士术士的思想与组织,剽窃了老庄的片段而成。所以老庄只是道家非道教。至于张道陵请出李老君来当他们的教主,即使老子本人,恐怕也会觉得好玩呢!

  再看佛教,教主是释迦牟尼,所创教理的重点是「缘起缘灭」,缘起缘灭的因缘论,乃是攻不破的真理,科学越进步,越能证明缘起缘灭是宇宙万有的基本原理。所以佛教可以称为宗教。如果说基督也能称为宗教,那么佛教就不是宗教而是超宗教的了。至于世人皆以基督列为宗教,而且成了公认,那也是偶像问题,因为几千年来基督徒对内对外一向皆以宗教自命,所以人家也就跟着人云亦云了,好像中国人喜欢给自己的儿女取名为「金山」、「银根」、「珍珠」一样,他们的儿女,虽不就是「金山」、「银根」与「珍珠」,但是外人仍然以此呼之。事实上,也有少数的基督徒在否认他们的信仰是宗教哩!他们的理由是:宗教乃是形式的东西,而基督只讲住在信徒里面的那个圣灵,有了圣灵,便等于有了一切,因为圣灵有权威,权威便是一切。所以基督徒不讲道理也不谈智慧,只是一味的盲从和彻底的迷信。至于基督算不算形式的东西,该请明眼的读者去判断,他们不讲道理,不谈智慧,更说不上以自己的力量去修身养性,他们只靠礼拜与祷告,祈求上帝的恩赐。像这样的信仰,究竟是内在的工夫,还是外在的形式?其实宗教的条件,也不在于这两点上区别。

  一三、上帝造人与人造上帝

  笔者没有拿佛教的津贴,但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与科学的观点上,总觉得佛教的教理要比基督教高明得多,比如基督教讲宇宙万物,都是上帝造的,但是〈罗马书〉第八章第九节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实在是个绝大的笑话,试问吴恩溥先生:上帝造的人,不属于上帝,应该属于谁呢?难道上帝是受雇于魔鬼,而替魔鬼造的吗?那么那个出卖了我们的上帝,还值得谁去信仰呢?实际上,基督徒将「人造上帝」说成了「上帝造人」,根本是个无稽的笑谈,否则我们打开人类的历史,为什么不将《旧约.创世记》的记载,加以引证或肯定呢?其实基督徒是不信历史与考证的,就以耶稣出生的年代来说,历史的考证,是在公元前四年,但是基督徒就不敢承认。

  再看佛教对宇宙万物的生灭现象,怎样解释呢?佛经上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它的意思是说假借各种原子元素或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任何事物,如以分析的态度去看它,实在并无任何事物的存在,因为存在的事物,只是仰仗许多因素的聚集而产生的假相或假象。好像同为一种晶体石粉所溶化的玻璃溶质,做了玻璃板,是玻璃板,做了玻璃杯,又是玻璃杯,若将玻璃磨成细粒,再加胶质涂在牛皮纸上,却又变作砂纸了。可见同为一种晶体石粉,因了各种不同的使用,便成了各样不同的名称。佛教讲因缘,那个晶体石粉,可称为因,即是制造各种玻璃东西的因素,那个「使用」,就是缘分了。科学家的发明,认为化学的元素,不外乎九十二种(参考《辞海》元素表)。这就是说,所有化学物质的形成,都是属于九十二种元素的范围,像H2O是水的分子式,H2SO4是硫酸的分子式,H2遇上了O便是水,H2遇上了SO4却变成了硫酸了,这就是「因缘所生法」的最好说明。讲到人的完成,也离不了因缘的范围;人的肉体是物质的,物质的东西,当然也跟其它的东西一样;但是物质的元素不能代表精神元素,人的精神虽附属于物质的肉体,但是肉体并不就是精神,所以佛教对人生的解释,讲十二因缘:

  (一)无明──是指无始以来的烦恼。

  (二)行──是指依烦恼而作为的善行或恶业。

  (三)识──是指我人当时受胎的一个念头。

  (四)名色──是指我人在胎中逐渐发育的胎儿。

  (五)六入──是指我人的五官再加上身体和意识的具足,而将要出胎时胎儿的胎位。

  (六)触──是指我人刚出生以后初与外界接触。

  (七)受──是指我人接触了外界的事物,而有所感受的意思,如苦乐等等。

  (八)爱──是指我人对于所感受的东西,有所爱欲也。

  (九)取──由爱欲而进于求取也。

  (一○)有──即是因了爱欲的取求,便造成了现前的业因,于是有因必有果,也就有了未来的业果。

  (一一)生──依照现在业因(今生所下的善种或恶子),就要接受未来世的生(即是果报)。

  (一二)老死──我人生了以后,老死是必然的定律。

  从这十二因缘的叙述,不但说明了人是怎么来的,且已说明了生死流转的前后关系。也许那位不懂佛学的吴恩溥先生又要问我:「人生既然是生死流转,轮回不已,那么当地球完成以后的最初人类是从那里流转过来的呢?」这我可以告诉你,人的本性,并不是在有了地球以后才有,也不是到地球毁灭的那天终了;人的本性或真性,便是各自的佛性,佛经上称为「如来藏」,乃是无始无终的。现代的科学家推测,太空的其它星球上,可能有高过人类智慧以上的生物,那么我们能说在地球未完成之先,就没有其它的星球,或其它星球上的人类吗?(当然,你们眼睛有了神网的基督徒是不会相信的)但这对于物种进化论并不违悖,佛教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尽管在原始人类以前的生物不是人类,但也推翻不了佛教的观念,因为佛教讲因缘果报,当地球上的人类尚未发现之前,应该接受人生果报的众生,大可以不来地球上多走冤枉路。佛教的宇宙观,特别广大,世界的数字,除了地球,尚有无量无数的大小世界呀!

  现在请读者们评评曲直是非好了,基督教的「神造万物」,佛教的「因缘假合」,到底那一种说法比较合理?

  基督教爱讲神,神有一切的权威,神是万能,所以神也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这种说法究竟可靠不可靠,我们很可以讨论一下。

  在英文的神是God,这个字的意思和Deity相通,同为神、神性、上帝、造物主的意思。至于有没有这么一个神的存在呢?这我要抄两句《圣经》了:「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申命记〉第三十章第十四节)这是属于原始人类,或人类原始意识中的一个观念,人在万不得已而濒于绝望的时候,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一个大能者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同时希望这个不可知识的大能者,是有人性而超乎人性的,希望他会以仁慈的态度来怜悯自己或拯救自己,像这种仁慈、怜悯与拯救的想象,便是神性的幻想了。所以一个人的信仰神性的存在,并不就是真的有神,而是出自我人的心理作用。 国父将人类社会的演进,分为神权、君权、民权三个时期,神的观念,便是产生于神权的思想。说到以色列的耶和华上帝,他的形成,和其它的神话并不两样。西方的神话共有二十七种,有希腊神话、罗马神话、埃及神话,以及法国的神话等;不过除了犹太教的神话,都是相信多神的,像希腊的神话中,有大神宙斯、宙斯的儿子太阳神和音乐神阿波罗、宙斯的女儿胜利和文艺女神阿西娜、歌舞女神特普西可里、结婚女神喜曼等。他们以为任何一样东西,都有专门的神祇在职掌着。但是犹太教自摩西开始,便将多神归为一神,以一神而统率一切的权威思想,由此可见,并非像〈出埃及记〉第三章第十四节说:「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自摩西开始才有的。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难解释「人造上帝」的话了。不过我也并不否认,对于上帝的迷信,在某些人的精神方面,是有帮助的,因为心理作用,在于心理学上,同样讲得过去。

  一四、中国要不要基督?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中华民国宪法上有明文规定,佛、基两教的信徒,同为中国国民,对于彼此的所宗与所信,谁也不能干涉谁,我用「中国要不要基督」来作为我和吴先生研讨的论点,乃是站在中国人的本位上,向吴先生请教,请将基督教变成中国化,是不是可以办到?因为耶稣基督的时代,欧洲文化还很低落,民众的知识水平,更不消说,所以耶稣传道,都说权威,不说实理,只说霸道,不说王道;耶稣是对当时的犹太人说教,而不是对现代的中国人说教。致使基督教进入中国,与中国国情格格不入,引起了牧师教士们,要将中国固有文化彻底摧毁的危险思想。实际上只是当时的耶稣,没有看到佛经,也没有见到孔孟老庄的学说,而不是东方思想不能容纳耶稣基督。由于东西方的交通阻绝,文化各不相通,所以耶稣的思想,继承了西洋的传统,耶稣对于人生境界与宇宙看法的褊狭,症结便在于此。

  说到这里,我们又不得不把东西方的思想关键找出来研究研究。

  西洋思想中最特出的,便是神的观念与战斗色彩,整个的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都是外向的,讲权威与神力的。神的观念,本于希腊传说的神话,一切小神都由大神宙斯(Zeus)生出,例如胜利与文艺之神阿西娜(Athene),便是从宙斯的头中生出。自耶稣基督出来,便将多神归为一神(God),这在西洋思想史上的统一,基督不能不算是有点功劳。但是人类进化史的演变,乃始自神权社会,耶稣当时的犹太,神权的色彩仍很浓厚,所以耶稣说教,都是用权威的方法。由于神的观念,便形成了西洋思想的倾于自然,因为上帝不像中国老庄所说的神人与真人,是从人生本位到达神仙界。上帝高高在上,霸然宰制一切的思想,乃是在人生之外而不在人生之内。因此西洋人求真求理,都向人生之处的自然界中发展,所以自然科学之萌芽,也是始于西方。(我想煮云法师所说佛教是科学的老祖宗,乃是指佛陀的境界合于科学而又超自然科学之上的意思,并不是说佛陀就是自然科学的从事者。)同时由于思想的外倾,人民便时时都想征服人家,想将人家的财货掠为己有,所以西洋的第一部史诗──荷马的《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就是初有记录的战争史。有人说,西方的战斗思想,源于《旧约.创世记》第四章,因为亚当和夏娃生了该隐与埃布尔两个儿子,该隐就把他的弟弟埃布尔杀了。这种说法能否成立,且不去管他,至于西方思想中的战斗意识,却不能不说这也是有力的说明。从这些历史的事迹看来,我们就不难明了,基督教之传入中国,何以要从摧毁中国文化着手了。因为他们不适于中国,所以要征服中国!

  再看看耶稣的年代,相当于中国两汉之间,去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距离,已经好几百年,可是耶稣就不知道当时的中国思想,早已从神权中求了解脱,度过君权而走上了民权的路线,像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何等民主。又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滕文公〉上)他这种「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主张,很似佛教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平等观。孟子主张仁政,所以说:「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梁惠王〉下),否则「民欲与之偕亡」。孔子主张礼教,所以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不主张以严刑峻法治民,而用道德礼仪诱导。孟子乃力主民主与平等,所以儒家思想是王道,是仁道,而不像西洋的神道与霸道。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的法律,就是最好的说明,如吴恩溥先生认为是代表基督孝道的几段话,便是一例。「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十五节)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十七节)

  「主耶稣还斥责当时不孝的人:『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四节)

  以上三段经文,均见于吴恩溥先生驳文二十八页。这里面充分地说明了神道与霸道的精神,耶稣唯恐人家不孝,便以神的权威来威胁他们;但是孝敬父母为伦理问题,是内在问题,如果一味用暴力作为镇压,实在只能叫人从,而不能叫人服从。这比起儒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观念,实在是不得要领。因为父母与儿女之爱,本为天性,天性便是人的本性,既是人的本性,何必又要麻烦上帝来多管闲事?然而耶稣就不懂这种道理,耶稣的中国信徒,更是胡里胡涂。我想,要是耶稣生在中国,他绝不会这样的。

  以上讲到中国的伦理观念,是从我人内心发出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其实这就是中国思想的特征。无论寻求什么事理,都由人生本位着手,像《大学》的基本思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说明治国平天下,首先要从格物开始,格物的意思,是穷究万物的性理,这种性理,该从人生本位上开始探讨。说到这里,我要附带解答吴恩溥先生的一个问题,将吴先生的原文抄录于后:「至唐宋祖师有『当时我没有看见释迦佛,不然的话,我一棒打杀他给狗子吃!』煮云法师大赞他是何等口气。基督教出了一个加略人犹大,我们称他为叛徒,因为他出卖了恩师,但他还不敢打杀恩师给狗子吃。想不到佛教祖师却有人恨生也太晚,不能及见佛陀,把他杀给狗子吃,说他何等口气,何等狂妄则可,若以此证明佛教是何等自由、恁般自由,若用得着,苍生乱矣!」

  吴先生从这段话里,更能证明你是一个道地道地的外国人了,你懂得中国思想吗?你若不懂,又何必如此地斗胆放肆,闭起眼睛瞎批评!告诉你,这就是佛教和中国思想的吻合处。中国思想,向人生本位求真理,不向上帝的口中讨唾沫吃,佛教也是如此,佛教的依法不依人,便是不依佛陀而依佛法,佛陀已经说出来的佛法,固然是真理,佛陀还没有说过的一切事物,一样也有真理,所以佛经中常有「不可思议」与「不可说,不可说」的句子,因为佛陀的境界,「唯佛与佛乃能知之」。至于三藏十二部的佛典,只能引发我人潜在的佛性,不即等于佛的最高境界。这与中国思想,从人生本位中求真理,该是多么相近。

  说到吴先生所举的那个例子,只怪吴先生不解佛理,不知中国,才会发出如此好笑的问题。要懂得「我一棒打死他给狗子吃」的真理,吴先生除了先去研究中国思想,同时还须看看佛教禅宗祖师们的语录。现在我不妨提前把这个问题的所以然,告诉你好了。

  「一棒打死他给狗子吃」这句话是唐朝时代的禅宗云门祖师说的。因为中国在魏晋以后,佛学非常盛行,一般读书的学者,向往于佛法的博大精深,希望在祖师门下学得一点佛理,他们却不知自己本身有佛性,反去祖师面前请问「西方来的佛法是什么?」祖师为要断绝他们的所知障,否定知识论的偶像观念,不得已而说出「将佛陀打死给狗子吃」的话来,以便打消他们向心外求佛的错误思想,叫他们向自己的心性中去寻求。这乃是说明了佛教「即心即佛」的真谛,并没有谤佛骂佛的意思。说到中国一贯的传统思想,我们不妨再找出个把例子:王阳明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卷一)王阳明最初以为「格物」是向心外格的,所以首先去格竹子的道理,格了好几天,甚至格坏了身体格出了病,仍然没有格出什么名堂。后来他才突然开悟,晓得格物是应该从内心里讨求的,所以他才有上面的三句话。这与佛教的「即心即佛」或「一切唯心造」,实在是差不多的。如今总统把王阳明的这一哲学,判断为心物合一论了,也就是三民主义的哲学基础,从此可见,佛教思想的中国化,还有什么疑问?

  请问吴恩溥先生,你说基督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向犹太人说的神道与霸道,能够适应于今日的中国吗?西洋的外倾思想,能不能融合于中国的内发思想呢?内向的是人生界,外倾的是自然界,宗教的功能,是在于辅助国家行政,安定社会人心的不足,但是基督教的依皈,却是人生以外的神权。从这一点看来,基督教非但不应流行于中国,即使世界各国,也都没有推行的必要。一个在中国留学的美国大学生,霍华德.利瓦伊,说得最恰当:对于美国进步的工业,与美国人高度的物质享受,他认为必须有内在的精神文明来调和。他说:「这方面中美两个国家的需要,正是互相配合的。」(见《中央日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版)现在西方人,都在向往于东方思想的精神文化了,中国的基督徒,却要拿西方的基督思想,给中国来一次狸猫换太子,谁说不是胡闹?历史是进化的,现在的时代,既已到了全盘的民权阶段,基督徒何必硬要将这时代的巨轮,拉回蛮荒的神权时代呢?

  至于基督教要改造中国的生活、习惯、制度、风俗,要以基督来代表中国的宗教,这不等于犹太思想在中华民族的精神领域中,来了一次登陆和占领吗?当然,像台湾民间的拜拜之类的坏风俗与恶习惯,我们应该加以革除,但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与长处,总不能一概推翻吧?好在 国父解释国家与民族的形成,他说民族是王道的,国家是霸道的,王道循乎自然,霸道成于武力,霸道讲究实力,王道则在根性。霸道容或会失败,所以他在《中国存亡问题》里说:「治国有必亡之道,而无必存之术。」王道就不同了,基督教想改造中华民族,除非先将中华民族全部歼灭,否则就别梦想。

  也许吴先生又要问:「何以百多年来,国人瞧不起佛教,纷纷改宗基督教?」(四四页)这句话,我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替佛教加以绝对的否认。根据事实的观察,中国人的改宗基督教,目的不在基督教的教条或基督教上帝,而是宗于基督教挟欧风美雨以俱来的势与利。我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列强的势力,从未放弃过对于中国的照顾,基督教来自欧美,因为它的有钱有势,使得一般只知生活而不懂气节的中国人,跑进这个时代的夹缝中去找出路。直到现在为止,仍然如此。除了我前面讲过,基督教以拖拉与访问而来的基督徒,有些人为了基督教的奖学金,便让儿女去信基督,有些人为了求得一个谋生的职业,便去信教,有些人为了部分的救济品,也不得不去附近的教堂里喊几声「阿门」,有些人存着「外国月亮圆」的心理,为了赶时髦,也就弄个把十字架挂挂,有些人去教会听福音是为了学英文。实际上那些基督信徒,真是信仰基督吗?如果不相信,最好问问你们的主,要请明智的读者,做一个公平的判别。

  据一般外籍教士透露,教会在中国投下了很大的本钱,因为中国一般国民尚未完全信奉基督教,所以对于主耶稣的纳献,尚达不到赚大钱的目的,但是为了粉饰,为了向各方面争取好印象,又不得不从外国拿了钱来投资(这与我前面所说小鱼钓大鱼的观点并不矛盾,因为这是基督教的投资工作,投资对象不一定全是基督徒,虽然教会希望他们有一天会成为基督徒。比如接受教会医院诊疗的人,不见得都是教徒一样)。从这一点的透视,我们就不能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必须的警觉了。我们中国人穷,我们需要富强,需要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但是依赖基督教这种极可怜的施予,是根本办法吗?这种仰人鼻息而受尽洋气的方法,不觉得可耻吗?当然不是根本办法,当然觉得可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 国父说:「建国之首要在民生」,我们只要肯与政府合作,服从政府的领导,响应号召,刻苦耐劳,同心协力,去实行政府的建设计划,不久的将来,民生问题解决以后,谁说不能与欧美各国并驾齐驱呢?

  现在我们有一个结论了:我们需要解决的是民生问题,而不是宗教问题;民生建设的实业计划,是要采取西洋的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而不是犹太的基督精神。中国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说别的话了。说一句老实话,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国求生存,对于人生与宇宙的看法,尚须向我们东方思想学习,庶几可以不落于怪谬。

  一五、究竟那个有问题?

  (一)基督教徒是否热爱祖国

  吴恩溥先生说:「《旧约》历史几乎全部记载着许多建国英雄的英勇事迹,像乔舒亚、众士师、扫罗、戴维、尼赫迈亚,甚至宗教领袖都肩负着复兴祖国的神圣任务,如塞缪尔、以斯拉、但以理、伊莱沙等。」(二二页)像这样的论据,实在属于似是而非,我们应该认清,《旧约》中的记载,乃是基督徒为他们宗教的祖国奋斗,他们是为以色列民族求发展的奋斗,并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国家出力卖命,不像中国春秋战国时代,楚国人可以跑去秦国效忠一样。由此可见,基督徒只爱他宗教的祖国,并不爱所在地的祖国;基督教在中国,当然也不会爱上中国,否则,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独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来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于征服(一个国家与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陈出新。如日本,虽然经过了明治维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并没有因新而被废除)。就以基督徒将中国祖先列为外邦神一例来看,便可说明一切。谈起爱国,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会所杀的爱国者来了。十五世纪的法国女英雄贞德,她执戈从军,战败了英国人,反被卖给英国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烧死。虽然后来被尊为圣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来自基督呀!

  (二)耶稣怎样讲孝

  关于这个问题,吴恩溥先生说得非常勉强,他说耶稣不准许做儿子的埋葬父亲;耶稣不认母,而称母亲为妇人,并不是不孝的证据。现在我把这几段文字,从《新约》里抄下来,跟吴先生再来一次新的估价:

  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节)

  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五节)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节)

  吴先生的解释:「第一段,是主耶稣呼召门徒跟从他宣扬天国福音,拯救万众。那人藉词拒绝,要回去埋葬他父亲以后再说,也就是说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二六页)不过我要请吴先生指出,「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这句话出自《圣经》那一章节?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释,耶稣是将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该抛弃他们不信上帝的父亲。这比起中国的圣人大舜来,何止天渊;舜的父亲那么坏,舜还是把他当父亲看待。耶稣的门徒因为信了耶稣,就连父亲也不要了,这算什么话!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论语.为政》)耶稣懂吗?吴先生对于第二段耶稣不认母亲的解释说:「〈马可〉一段原来是主耶稣讲道时他母亲兄弟来找他,主耶稣特地藉此讲到天国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五页)因为其中有「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那么我要请问吴先生了:耶稣的母亲,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问「谁是我的母亲?」因为信了上帝的便会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稣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要是耶稣的母亲尚未信仰上帝,那又为什么不信呢?耶稣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亲,可见耶稣的不行。难怪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的时候,让人家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而使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了。」如以耶稣驱鬼医病,以水变酒,能使狂风巨浪平静下去的那套所谓得自上帝的权柄来说,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来信他了,何况是他自己的母亲呢?那么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亲,又何独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亲呢?可见吴先生是强词夺理了。说到第三段,耶稣称他的母亲为「妇人」,依照吴恩溥先生说,这是「希腊语法」,因为煮云法师不知道希腊语法,所以曲解了《圣经》,而以为「妇人」两字是不孝。那么我要请教这位精通希腊语法的吴先生了,希腊语法的「妇人」一词,译成英文应该是怎么说,译成中国话又应该怎么说?假如可以译出很好的意思来,何以不能干脆直译,而要译成Woman(这一节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 My hour is not yet here.")和「妇人」呢?谁都知道,翻译外文的基本条件,是信达雅,如今《圣经》的译者,将这「希腊语法」译得既不达义,又不高雅,更谈不上信实与可靠的东西,你说那些负责译经的先生们是不是该打屁股?同时耶稣对他母亲说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的话来,是不是一个孝顺儿子应有的态度呢?难道这又是「希腊语法」?

  其实呀,基督教的主耶稣,根本就不承认他的生母玛利亚的,他以为他是神的儿子,而不是玛利亚的儿子,他以为玛利亚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他之所以从玛利亚的腹中出来,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旧约.以赛亚书》中的预言应验,才令他的独生子耶稣,向童贞女玛利亚借了一条出生人间的道路(说起来,这种苦心太幼稚了,与中国人比较一下,实在太愚笨,不如像孙悟空,干脆就是石头缝内蹦出来的好,不仅彻底否认父母,且能更神秘化),所以耶稣是绝对否定玛利亚的地位的。事实上,耶稣为什么要这样说呢?第一,耶稣是私生子,为了洗刷这一私生子的耻辱,他不得不去借用神话来提高自己的身价。第二,耶稣否定了人间的生身母亲,说成是上帝的儿子,那么他的地位就可以高于世人而使世人听从他的权威领导了。

  由此可见,耶稣是位独裁主义者,为了自己的地位,不惜否定他的母亲,像这样的人物,要说他是孝子,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不孝的儿子了。

  (三)中国人的孝道

  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像耶稣问:「谁是我的母亲?」称母亲为「妇人」,对母亲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语气中还有丝毫敬重的成分吗?既然不敬,他就是将自己的母亲当作狗子和牛马一样看待了。

  中国汉代的罗集人才,有一句格言:「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且以「孝廉」并举。可见中国人讲孝,除了「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还有更大的意义。《孝经》上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今日当以国家为君),终于立身。」所以秦汉儒家,要以孝为一切道德的根本了。我们从「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的三句话中,可以明白除了父母尚有国家与个人。国家是代表全体同胞,个人是说明克己修身。

  讲到这里,我又要给吴先生解答一个问题了。吴先生说:「煮云和尚自你削发受戒,断绝六亲,遁迹空门以后,如果上有双亲的话,谁去敬养双亲?」(二四页)从这一段文字里面,告诉了我们,基督徒的心地,何等的不够坦白!不说耶稣否定父母(基督徒说耶稣为童女所生,木匠约瑟,当然不会被耶稣承认是父亲的了),反指和尚六亲不认,这算是什么态度?

  不过我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给吴先生做一次义务解答好了。佛教讲三世因果与六道轮回,三世是指过去世、未来世与现在世。又有过去三世、未来三世与现在三世,这样推演下去,三世这个名词,便代表了整个所有的时间与空间,也就说明了无始无终与无极无限的生命观。吴先生问:「究竟这个轮回从何道开始?」其实这等于小孩子问我们:「圆圈圈的起头在那里?」同样的天真,因为六道既然称为轮回,那么轮回,就是循环不绝的意思了。因为佛教的宇宙观中,地球仅是大千世界中的一个小世界而已,轮回的六道,却是遍及所有大千世界的,所以当地球尚未形成之先,或者在地球毁灭以后,六道的因果,依旧不受限制。我知道吴先生问这句话的用意,他以为佛教赞同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他就想以这句话来推倒人家,因为进化论对于生物进化解释,是由单细胞动物而演变到人类的。那么六道的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应该是从畜生以下的生物开始向上演进,而不是轮回的流转了。事实上,吴先生的手法确是不够高明,他以为人家的宇宙观,也跟基督教一样的褊狭哩!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地球上的生物尚未进化到人类阶段的时候,那些必须获得人生果报的众生,很可以不来地球上访问,他们可以去他方世界报到,同样也在轮回的范围之内。至于轮回的始末,六道之中,任何一道,都可能是起点,也可能是终点。假如人在人道中,做了应得畜生果报的恶事,人便直接坠入畜生道;人若有了天大的功德,便可死后进入天堂,享受天人的福报;人若能够发菩萨心,修菩萨道,便可脱离轮回生死,直接由人道而超出六道之外,进入不生不死的菩萨境界。这种道理,实在非常浅显,吴先生不懂,奈何!

  至于「菩萨道」三个字,我想加以解释一下,《维摩经》说:「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大正藏》一四.五三八页上)所以修菩萨道,就是入世救世的精神;换言之,服务社会人群,就是菩萨道的修行方法。

  由于三世因果与六道轮回的道理,我们便不难推知,自从无始以来,不知已经有过多少次的生死轮回,而在每一生死轮回之中,都有一父一母,那么我们想想看,我们该有过多少父母了。问题至此,也就马上解决,就是说,和尚出家,宗旨在于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众生之中,却有着过去无量数的父母,为救无量无数的父母,才去出家求道,道成以后,再为累生的父母说法,使得父母超出三界,脱离生死苦海,这种行为实在是无上的孝道,比起墨子「视人之父若己父」又不知超过几千百倍哩!

  这与中国的「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非常相近,为救无量数的父母,才出家学佛,学成后就为父母说法,其中便有了克己修身的「终立于身」,与孝敬父母的「始事于亲」;出家人弘扬佛法的对象是一切众生,度一切众生,乃是「中于事君」,乃是国家观念的扩大。

  最后我要反问一个问题:国家的青年国民,入营服役,是不是违反了孝养父母的原则?我想凡是本书所有的读者,都会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不是」。因为当兵的目的,是在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中华民族是我们的父母之邦,民族是家族的扩大,佛教呢,则是将现在的父母,推念到了三世六道的父母,这种观念,该是多么伟大!

  (四)究竟那个自由

  吴先生在驳文中引了两段《新约》: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二节)见于驳文三二页。

  「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六节)见于驳文三二页。

  吴先生以为这就是基督教讲自由的证据了,其实,我们仔细想想:「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到底属于自由还是他由?「真理」,前面已经说过,基督的真理,即等于权威,权威就是基督的真理,那么由于权威的力量,叫人家自由,不是成了他由?而以天父儿子的身分,给信徒自由,那就等于不自由。自由的意思,是由己而不是由他;基督教由于权威和由于天父儿子的自由,能算是自由,实在可笑!

  中国人的自由思想,为时很早,像孟夫子在两千多年前,便敢说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来。如在中古时代的西方,谁敢说出「教民为贵,君王次之,教皇为轻」的话来,那就必死无疑了。

  佛教之中,主张向我自己心中求解脱,求悟境,不仰人家送人情,所以佛教是彻底的由己,是绝对的自由。

  (五)不是平等的平等

  我再摘几段吴先生的引录:

  《圣经》又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由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三二页)

  「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第五节)──(一八页)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命记〉第六章第四节)──(一八页)

  这二段话中,分得非常明显,就是说信徒与信徒之间是平等的,信徒与人类全体却是不能平等的,信徒与上帝之间,更是阶级性的,而且这种阶级是属于永远性的,这该是多么不合理呀!不过我还没有忘记吴先生请问煮云法师的话:「照煮云和尚的说法,人不能做上帝,就是不自由,那么全国人人都要做皇帝、做总统。」实际上,这种话不该由你们基督徒说的,皇帝的专制思想,固然跟上帝的权威观念同样要不得,但总统是民选的,人人都有竞选的机会,要不然,请你去图书馆,借一部中华民国的宪法回来看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是不是印着:「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四十岁者,得被选为总统、副总统。」请问吴先生:在你们基督教的教条上,是不是可以加进一条这样的文字呢?「一切世人凡德高望重者得被选为天国的候补上帝。」否则的话,你们就别再标榜平等两个字了,免得人家说你们基督徒的思想封建。

  一六、最后的审判

  这篇文字到这里,本当可以结束了的,但我没有看到煮云法师的原著《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很觉得遗憾,因此,便去拜访了一次煮云法师。我问煮云法师:吴先生驳文的篇首,公开了煮云法师一封致XX居士的信,信中既然说「有时间再写一篇对付他」(前言二页)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写呢?他对我微微一笑,他说:「我不想说什么了,所要说的,那封信里已经有了。」他说:「他是对我个人的责骂,而未敢对佛教,我是对基督徒整个的教义和行为批评,他不懂佛教,也只能在字里行间,找说话的小毛病,我出此书是为的国家民族,只要对国家人民佛教有利益,我的目的已达到,他骂我个人与旁人没有关系。所以我也不想再写什么了,因为吴恩溥那位先生,除了玩弄几个粗浅的文字,毫无内容可言。至于我那封致某某居士的信,乃是他们基督徒冒充了佛教徒的名义,向我写信骗去的,他们没有得到我的同意,竟然替我公开发表,实在是一种卑劣的行为,也是明确的犯法。但我还是感谢那位姓吴的先生;因为经他这样一来,有了我的信,也就省得我再去另文表白了。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的,当吴先生那篇驳文出来以后,《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这本书,推销的数量,倒反大大地增加了,三版已经卖完,四版也在付印中了。以弘法卫国的观点来说,吴先生实在是我的宣传员呢。」

  临走,煮云法师送了我一册《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回家细读了两遍以后,却又引起了我的感触,我奇怪为文批驳的吴恩溥先生,为什么只是驳而不答,煮云法师所提出的还有许多问题,驳文中既不辩护,也不解释,我想这就是代表了基督徒的默认罢?可是这种态度,并不等于基督徒的涵养或坦白,吴先生的驳文告诉我们,基督徒非但自己不坦白,相反地,倒是专攻他人坦白处的能手。比如煮云法师讲了一段:「佛教霸了庙宇不做事,不晓得办教育,不肯做慈善事业,只晓得建筑寺庙,一用就是几十万,建筑起来有什么用呢?一个签筒,两只筶板!来到庙里什么事也没有,只是拜拜求签。」这段话,该是何等的沈痛剀切,又是多么的明朗坦白,煮云法师能够面对现实,有一句说一句,他是为当前的佛教做自我检讨,同时在向佛教的教徒们大声疾呼,以期及时改进,挽救时弊。想不到基督教的那位吴先生,却将这段话,当了他为文批驳的全部经纬,诸位敬爱的读者想想看,单是这段话,在吴先生短短的一篇驳文中,竟会出现三次之多,到底该也不该?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基督教的上帝,究竟属于那一类别,我们不妨将他确定一下。煮云法师把上帝放在六道的天道中,吴先生却硬要引经据典地说:「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所以吴先生不希望人家把他们的上帝送到天道中去。其实煮云法师把上帝列于天道,已经是恭维他了,如以上帝的身世来说,实在受之有愧。因为六道中的天道,是由众生受报,是生死轮回中的最高境界,是可靠的、可能的;而基督教的上帝,是由神话演化而来的,因为神话是出自初民意识中的想象,上帝当然也是人类意识的创造物了。既然上帝是人类思想的产物,那么他是附属于人,而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了,上帝既是属于人的心理活动,还有什么权威与实体可言呢?如果基督徒硬要为他们的上帝争取一个什么地位的话,最好请他们除了《新约》、《旧约》,再找出有力的史料来证明罢!(并不是我要否定《圣经》,实在是《新约》、《旧约》的自相矛盾,否定了自存的地位)不过我们也可以假想真有这么一个上帝,像《圣经》中所记载的上帝,自私、专横、独裁、好杀,倒很像是人道以下的阿修罗呢!

  因为上帝是个残暴的偶像(God一字,也可以解释成为偶像的),所以他的信徒们也是一样,他们主张破坏并摧毁异教法物。一九五一年,我在台中住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兴奋地走进门来告诉我说:「今天我们做了一件极为痛快的好事,我们礼拜堂里,有一位教友,不知从那里找来的一个铜佛,据说是唐宋以前遗物,被人家拜了这么多年代,却给我们把它弄毁了,还有一幅绢质的绣龙,也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但都给我们在礼拜堂里搞掉了。」当我听了这一席实况报导以后,不禁要为中国的历史文物流泪!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但他们对于一百年以前的东西,便会视同珍宝,有人说我国敦煌石窟的好多艺术雕刻与画像,已被英国人弄去了呢?外国人喜欢中国艺术,中国的基督徒竟把自己所有的艺术品毁掉,岂不痛心?成自唐宋以前的铜佛,能说不是中国的历史文物之一?再说绣龙乃是中国的古代艺术,何尝给了耶稣基督的刺激?

  吴恩溥先生,我不想说出你们在中国的基督徒,是不是应该接受历史的审判?但我希望你们重新确定一下自己的立场,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来一次虚心的检讨:基督教是否尚有改变作风的必要?看在同是中华民族后代子孙的情分上,请你们拿出一点民族意识的良心来,救救我们的民族,救救我们的历史,救救我们的下一代罢!更希望救救我们这个多难的国家。最后,希望你们用去喊「信仰上帝得永生」的心情,来喊「中华民族万岁」!因为我们要国家要民族,比要上帝要耶稣,更为迫切,更为需要呀!阿门!(Amen本为希伯来语,意为心愿如此)

  一七、介绍中华民族的思想

  当我写完这书以后,便觉得还有几句话,必须加以补充,因为我站在中国人的立场,去透视基督教,说明中国思想,也谈佛教教理,但独对基督发出种种疑问和质询者,自有其原因所在的。

  (一)中华民族的宽容精神

  世界其它民族的宗教徒,对于异教徒通常总是用惨杀或流放的手段来处理,而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不曾经过宗教战争的民族(太平天国以基督思想为号召,该属什么战争我不想说它,因为它本身是宗教,而其战争的对象却是满清政府)。各朝代的君主,也极少干涉到宗教传教自由的,道教史上的教难,只有元世祖曾下令禁道藏伪经;基督教来中国早在唐代,而其教难也只一次,那是因为罗马教皇不准教徒祭拜祖先,而引起了康熙的愤怒;佛教自汉明帝时代直到如今,除了三武灭佛,只有周世宗晚年的摧毁佛寺了。至于韩愈辟佛,后来竟与大颠禅师友善非常,其次如陆象山与寿涯大师,朱熹与妙喜大师都是好友。这种精神的基础乃是建筑在「道并行而不悖」与「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的宽容思想。所以我要在这本册子里,向中国的基督徒大声疾呼,请他们将基督教变成中国化了。佛教进入中国,便很快地中国化了,因此佛教在中国,已成了中国的佛教,别说将中国佛教退回印度去行不通,即使拿到泰国和缅甸等的佛教国家去,也同样行不通。因为中国的大乘佛教,对于佛理的发挥是很适合中国口味的,所以佛教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影响之深,已成了人尽皆知的事实。再看基督教,由于东西方思想的不同,基督也就不被中国的思想界所接受了,就以近代的基督教来说,他们进入中国也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但他们对于中国的正统思想,却是丝毫没有融合的成果表现。以我的看法,基督若不中国化,他就无法在中国生存,但是站在基督思想的立场而言,这又是绝不可能的事(参看上文「中国要不要基督」)。爱好和平是中国人的美德,中国的佛教当亦不会例外,基督徒就不敢说这句话了,他们从不检讨自己,只知一味地攻击基督以外的其它宗教,那算不算是中华民族「宽容」精神的表现?该请基督徒自己去解答了。我这本小册子,目的只在唤醒一般受愚的基督徒,即使那位吴恩溥先生也不例外,请他们检讨自己,给他们指出一些错误,好让基督教不要彻底改造中华民族,而能自存于中国;同时我也以此告诉所有的国人,以免受愚,所以我没有向基督教宣战的意思。不过在我书中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请那位基督徒的代言人,吴恩溥先生给我解答,唯有这样才比较公平合理。

  (二)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

  孙中山先生说:「现在受外来民族的压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势力,此刻横行中国,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中山先生所极力提倡的旧道德,便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其实八德之中以孝为最先,中山先生说:「《孝经》所讲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至于孝的基础,是在家族的伦理观念,伦理观念的表达,大部分是在孝亲与祭祖,如殷代所祭的鬼神,大都为其祖先,所以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就是说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他,便不成文法了。那么基督教呢?他们只讲天父而否定人父,他们的孝父,是孝天父而非自己的生父,即使是孝了自己的生父,也是本着天父的意旨去孝敬生父的,所以他们重视天父而轻视生父。这种伦理观念,在中国人的社会中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人一向认为孝顺自己的生父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中国对于天或上帝的态度是敬和畏,从未有过将对生父的孝心,转移到上帝身上去的。但是基督教的教义,不会许可教徒们存有此等思想的,因为基督教以为上帝有权威,崇拜上帝,将上帝看成至高无上,乃是基督的本色,不像中国人,把敬神和孝亲,是当作两回事来看的。尤其近日中国的基督徒,由耶稣否定了母亲和父亲,而只说耶稣是神的独生子,竟使得中国的基督徒叫出不爱爸爸不爱妈妈,而只爱神了。因为矛盾的《圣经》告诉他们,信了神就是神的儿女呀!关于孝道的详细内容,我已在「究竟那个有问题」章中说明了。

  因为基督教不合中国国情,无法在中国立足,所以像吴恩溥先生那样,要来彻底改造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制度了。

  (三)中华民族的崇拜对象

  中国人对于人本主义的思想很浓厚,所以中国人所崇拜的对象,都是人生的美化升华,而不是人生以外的任何东西。中国神话中的神人,如盘古开天地,盘古乃被认为是最先的一个人,女娲氏炼石补天,也是人格化了的神人,去做了补天的工作。其余如神怪小说中的星宿或天仙,也都是由人修成的。且有些神仙不愿为仙反要思凡,如《镜花缘》,就是描写仙女下凡的故事。因此中国人想象中的神人,除了他们与人的境界不同,至于他们的相貌性格,便没有不是人性化的;所以中国人之崇拜神,无异是在崇拜人的升华。中国人之崇拜天,据专家学者的研究,天在甲骨文是「」,乃是有地位而尊贵的人,那么崇拜天,也就是间接地崇拜高位的人了。余如中国人之崇拜圣贤,因为圣贤也是人的缘故,至于中国人之爱惜字纸,也是由于崇拜圣贤而来的,因为一般人都以为字是圣人造的。佛教在中国,能够生根成长而发扬光大,这也是一大因素。佛教中的罗汉、菩萨、佛,乃是从人生而得的,佛教说:「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便是说只有在人生境界的众生,才会学佛。天人享乐而不知老之将至;人生以下的轮回诸趣,本性不现而愚痴颠倒,所以都不知学佛而了生死;只有人生学佛才是最合理想,所以崇拜佛菩萨,乃是崇拜了脱生死而超出三界的超人,或完善无缺的仁人。同时人也可以到达这种完善的境界,并不像基督教的神,乃是非人的神,虽自耶稣以后的基督教,将上帝人格化而说成是天父,但那天父并不是人,而是一个超乎一切的空灵,这个空灵,主宰宇宙,而超然于宇宙外,人在宇宙之内,当然不能去和上帝并肩平行了。像这观念,在西洋可以,在中国则不行,因为西洋的哲学思想,是在探求宇宙而去役使宇宙;中国思想则在「反求诸己」,一切解决不了的问题,重在反省和检讨,基督教则在祈求和祷告了。一般中国人的祭鬼祀神求签问卜,乃在探听神的消息,然后决定自己的心思;基督教的礼拜祷告,乃在求得上帝的恩赐。中国人的向神探听消息,在现代的心理学上,还可以讲得过去,基督教的礼拜和祷告,除了盲从的神学,就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四)中华民族的人性观念

  在中国思想家之中,对于人性问题,有的主张善,有的主张恶,有的主张不善不恶或有善有恶。但是一向被多数儒者所推崇,而且已成了中国正统思想的观念,乃是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人性本来是善的,之所以有不善的恶人出现者,乃是他的环境和教育问题,因此「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平等思想便产生了,因为人性本来没有差别。人性既没有差别,当然可以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了。佛教的思想,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性即是如来藏,也就是至善至真的本性。

  佛陀是成了佛的众生,众生是没有成佛的佛种或佛因,这跟中国人性本来善的思想非常相似,只不过儒家的性善仅指人类,佛教则将这一观念普及到了所有的有情众生而已。再看基督教的人性观念,以人生为堕落,人世为罪恶之渊薮,以为人类均有原始罪恶,必须经过洗礼赎罪,才能超升天国。这种性恶的思想,比起中国的荀子来,更胜一筹(何止一筹?)荀子以为人性本恶,但可以用礼乐来美化人生;基督教的性恶论,乃是不可救药的意思了,除非依仗上帝的权威,人类的原始罪恶,就永远存在。假如说这种思想能在中国文化中生根,除非采用吴恩溥先生的计划,将中华民族重翻一次,否则就别梦想了。不过中国的基督徒,如果可以将他们的教理重新修正一下,还是可以试试的。要不然,人没有罪,偏说有罪,甚至中国的先圣、先贤,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都要被基督教的上帝,用拘票拘去接受上帝的末日审判,岂不笑话!

  基督教在中国,不肯变成中国化,却一味根据《新约》、《旧约》的教义,破坏中国传统思想与伦理道德;尤其一般只知讨好基督,而不知中国国情的基督徒,所作所为,更不象话。我写了这本书,希望一般只有迷信盲从而不曾研究过教理的基督徒们,应该可以醒醒了。

  一八、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

  笔者慎重向读者介绍《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一书,这书是煮云法师应台南佛教界之邀请,在该市康乐厅对数千群众讲演,由李至刚居士记录成书,内容分二十多题比较,不但文笔流畅简洁,说理更有独到精辟之处,是佛教界最突出最精彩的伟论,难怪此书问世不及一月,风行海内外,初版三千本,抢购一空,三数月内已再版到四版,有心研究宗教者不能不看,每本免费流通,总流通处高雄凤山佛教莲社。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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