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五福文摘>> 人文杂话>>正文内容

历经磨难的东欧犹太人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金雁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犹太人自从作为“巴比伦之囚”失去祖国后,在公元4-6世纪开始进入欧洲。而7-8世纪阿拉伯人的扩张,又加剧了犹太人离开中东西亚的步伐。950年,他们在莱茵河畔又创造了阿什科约文化。1050年,在西班牙创造了西法底文化。

孤立的“外来户”

基辅罗斯和波兰等东欧国家在八、九世纪建国时期,那里就已经有居住在此的犹太人了。11世纪十字军东征期间,虽然矛头指向是伊斯兰教徒,但犹太人也是其直接的打击对象,以至于十字军的口号是 “干掉一个犹太人以拯救你的灵魂”。在这个过程中,中东地区的犹太人受到进一步的排挤,日益严酷的现实使他们被迫转徙他乡,飘泊流浪在世界各地,作为所在国的少数民族顽强地生活着。由于是“外来户”被孤立在基督教世界之外,又没有资格做农民,所以长期以来他们都是宗教迫害、文化歧视打击的对象。1264年,波兰-立陶宛王国通过法律,同意接纳犹太人在其国土上居住,并在经济上给予他们完全的自由。这是欧洲国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友好的姿态向犹太人敞开大门,由此掀起了犹太人进入东欧的第一个高潮。虽然这个法律并不意味着犹太人享有与所在国民同等的权利,但在这块栖身之地上毕竟有了踏实的感觉,相当于现在取得了居住国的“绿卡”。

然而,命运多舛的犹太人在14世纪蔓延西欧的黑死病瘟疫中大受责难。坊间流传着黑死病就是犹太人在水井里投毒所致,犹太人这时成为受到各方面限制的“贱民”,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始终背负着种种恶名,比如“黑死病的携带者”、“寄生虫”、“守财奴”、“叛徒”等等。1128-1394年,法国先后六次大规模地驱逐犹太人;1290年英王下令驱逐境内所有的犹太人;1485-1492年西班牙、葡萄牙又掀起驱赶犹太人的高潮;1492年西班牙驱赶全国的犹太人,禁止所有的犹太人在西班牙生活,违者就会被处死。

有研究者认为,哥伦布就有犹太血统,他选择在1492年8月3日起航远征去探索新大陆,就是因为驱赶犹太人法令在这一天生效。1542年宗教改革的倡导者马丁路德因为犹太人拒绝改信新教而发表《关于犹太人和他们的谎言》宣言,把犹太人称作屠杀耶稣的刽子手和妄想统治世界的罪犯,并号召烧毁犹太教堂、学校和住宅,要“把犹太人像疯狗一样从大地上赶走”。这时,又是波兰的卡西米尔三世(Kazimierz1310-1370年)主动邀请犹太人前往不久前争夺到手的西乌克兰(加利奇和沃伦的一部分),希望他们帮助波兰贵族恢复当地经济和向东方扩展,于是卡西米尔三世赢得了“犹太人的国王”称呼(KingofJews),卡西米尔自己还有一个犹太情人并为他生有儿子。波兰成为了对犹太人最具亲和力的国家。

定居东欧

“乌克兰”一词在古俄语中是边区、边界的意思。自从1054年基督教东西两大教派分裂以后,同属斯拉夫的民族分别加入两个不同的文明圈,西斯拉夫的波兰等国接受天主教,而东斯拉夫的俄罗斯则信仰东正教。“乌克兰”这个边境恰恰既是基督教世界的东方边界,又是东正教世界的西部边界,这种地缘政治决定了它在接下来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注定要成为各种势力较量的疆场,要经历坎坷的历史遭际。1340年,基辅罗斯分裂以后,西南罗斯加利奇-沃伦公国的最后一任王公尤里二世被毒死,在随后的历史中,乌克兰就处在波兰-立陶宛王国的统治下,成为一个丧失自己国家的民族。在接下来长达400年的时间里,由于波兰统治者的开发鼓励政策,乌克兰成为犹太人最适宜的选择居住地。因为有法律保护和利益驱使,几乎全世界一半的犹太人都来到这里。

1791年,波兰又是欧洲第一个通过法律,提出保护宗教自由,承认犹太人为公民的国家。一直到二战以前,东欧的波兰、立陶宛,乌克兰、白俄罗斯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犹太人聚集地,犹太人数高达全球犹太人的50%。在上述国家,犹太人达到所在国人口的10%-25%,由于所有国家都不允许犹太人直接购买土地,犹太人多集中在市区和小城镇,有的市区犹太人则多达50%,以至于希伯来语、意第绪语成为城市犹太街区的通用语言。由于客居他乡,有迫切的生存危机感,犹太人为了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文化和语言,他们每到一个地方,人口只要超过20户,立即建立自己的社区并设立犹太教堂,建立犹太人的社团组织,显示出抱团的互助精神和种族认同。他们以擅长做生意、从事手工业、承揽各种服务性工作而著称。犹太人的传统特点是:重视积累、聚敛钱财、教育至上、善于经商、头脑活络、有很强的竞争意识,他们很容易把这种文化传统变成一种趋利性的商业资源。很快,犹太人就能在所在地显露头角,作为一个客居整体,犹太人的文化程度、自然增长率、人均寿命、富裕人口都要明显的多于当地居民。

不同的财富观

众所周知,旅居世界各地华人比犹太人要多得多,但是华人与犹太人在金融行业的地位相距甚远。抛开制度和历史的原因,主要是财富观念上有很大的区别。犹太人的家庭教育强调 “积累财富”,这不仅仅是攒钱、存钱的概念,主要是指财富管理、让“钱生钱,财富滚动起来”的意思。现代管理经济学就是由犹太人奠定的,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中,犹太人占到了35%。

不仅中国人,俄国文化也与犹太传统大相径庭。俄国人强调安详平等,重精神轻物质。俄罗斯的经济模式是一种自我调节的独特模式,在于按照东正教的原则获取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财富。陀斯妥耶夫斯基说:“东正教是俄罗斯的社会主义”,在东正教传统中,我们完全可以找到对社会主义持肯定态度的充分根据,即对剥削、投机、贪财制度的否定。东正教不捍卫私有制本身,东正教也不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他们认为,“经济”这个词首先是作为精神道德范畴而存在的;而中国人渴望一夜暴富“发横财”,所以有一句俗语叫“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中国人向往“小概率”机遇和投机,认为“横财”是瞬间脱贫致富的捷径,世界各国的人都知道凡是华人都好赌,全球各地的博彩业都在做华人的生意。

犹太人似乎更倾向于一种匀速、持久的财富增长方式,也就是按财富增长的内在规律寻求高概率机会,用时间的长度降低波动的风险,这是一种可持续的财富增长方式,表面上看犹太人“很抠门”,实际上是对金钱的尊重、理性和严谨,他们相信财富的长期“恒守”。犹太人有一句名言:一个人由幸福到不幸只要瞬间,一个人从贫穷到富裕却要终生。与波兰人雇佣犹太人做管家一样,19世纪的许多西欧要人都聘请犹太人做经济顾问,据说俾斯麦的一个终生理财顾问跟了他30年,为他的家族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从而也成就了俾斯麦的政治抱负。这位犹太管家主要是购买土地和森林,他的理念是,土地的价值随着人口的增长每年递增2%,木材的价格每年上涨2.75%,再加上森林每年的自然生长的价值,绝对是一个只赚不赔的投资。在他理财的30年里,果然一直保证俾斯麦家庭的资产以每年10%的均速增长,这期间德国经历了战乱、通胀、萧条,但是俾斯麦的森林和土地一直稳定增值。

恩怨纠葛

随着西欧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十六、十七世纪,对商品粮的需求剧增,东欧国家普遍出现了“二度农奴化”,即由于商品粮有利可图,波兰的贵族地主千方百计争取政府敕封予“荒原”边疆(乌克兰)的德聂伯河两岸未开垦土地的所有权。为了开发这些土地,他们以二三十年免收代役租的优惠条件吸引乌克兰农民移居这里,于是形成了乌克兰奇特的社会构成。由于鞭长莫及,波兰国王使这里基本上成为波兰大地主为所欲为的天下,整个西部最多时也就有40多个家族,他们富可敌国,拥有的土地和人口往往比西欧的一些小公国还要大。以最富有的大地主维什涅维茨基为例,他一人在基辅省就有71500处庄园,生活在他土地上的农民有23万之多。波兰大庄园主一般自己并不经营土地,不直接与农户发生关系,而是把大批的犹太人从波兰带到乌克兰为他们充当管家、工匠、商贩、收租人等,可以说犹太人是波兰向东发展的实际执行者。在乌克兰,到处都活跃着犹太人的身影,比如1616年波兰王室的土地半数以上都由犹太人经营,仅在贵族奥斯特罗兹斯基家族庄园里就有4000名犹太人承租者。这样三角形的阶级构成恰好也就是民族构成:波兰人是上层,哥萨克与乌克兰农民是下层,犹太人是中间阶层。乌克兰的农民与哥萨克直接面对的并不是波兰贵族,而是作为他们代理的犹太人。从此,乌克兰人与犹太人之间世代的恩怨纠葛就这样埋下了,因为在乌克兰,民族矛盾同时也是阶级矛盾。

犹太人充当波兰人的“二地主”为主人管家、收租,包揽各种管理和经营领域,直接的利害冲突势必招致农民的怨恨。具有生意头脑的犹太人还从主人那里取得了所有赚钱的营生,包括烟酒的生产垄断,典当行、谷物、牲畜的买卖,经营酿酒作坊、制烟作坊,酒馆、磨房、商业运输的专营权等等。刚刚迁移而来的乌克兰农民多是以自由民的形式居住下来,享受着比东部的俄罗斯耕种土地面积大、赋税轻、免除服劳役的种种优惠。但优惠期限一过,各种苛捐杂税赋役接踵而至,犹太人又急于在短期内赚回成本,变本加厉地盘剥乌克兰农民,有时竟要农民在一周内所有时间都给他们服劳役,甚至动用大量的监工让他们像奴隶一样整日处在监视之下劳作。强烈的反差使乌克兰人有受骗上当的感觉,于是他们把所有的仇恨都集中在犹太人身上。在乌克兰人眼里,波兰主子虽坏,但犹太人更遭痛恨。乌克兰人认为他们不但是“异教徒”,是寄生在波兰人身上狐假虎威的“二主子”,更是喝乌克兰人血的吸血鬼……而且除了遭受生产领域的盘剥以外,在流通领域又要被剥一层皮,反犹仇犹的社会情绪一直在乌克兰蔓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