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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道舞蹈艺术——印度佛教舞蹈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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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佛道舞蹈艺术——印度佛教舞蹈

  印度佛教舞蹈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有着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十四)

  六章佛道舞蹈艺术

  第一节佛教与舞蹈

  一、佛教舞蹈的传入与发展

  印度佛教舞蹈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有着独特的风格和韵味,

  千百年来它给印度,甚至世界各民族带来了得益匪浅的艺术享受。

  印度民族本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舞蹈艺术有很高的造

  诣。《梨俱吠陀》中就记载了古代印度人的许多音乐和舞蹈活动。大约公元初,婆罗多牟尼总结了前人的艺术经验,撰写了艺术专

  著《舞论》(Natya-Sastra)。该论著从理论和实践上总结了印度数百年来在声乐、戏剧、器乐、舞蹈等艺术方面的成就,并从美学角度规制和确定了各种舞蹈的风格、表演方式、伴唱及伴奏的多种形式。《舞论》意义深远,对现代印度舞蹈至今还起着指导作用。印度佛教舞蹈,主要为佛寺舞蹈活动,在当时相当兴盛而隆重。据考,20世纪30年代之前,印度寺院还流传着印度古典舞蹈。寺院里有不少被称为"神的侍女"的少女,在寺院里专门跳舞娱神。这些少女多是佛教徒向神许愿后,还愿时将女儿送给寺院。少女们在寺院里要接受严格的舞蹈训练,她们要为神起舞,以表达对神的虔诚感情。宗教节日时,她们还要为群众表演。

  寺院中的佛教舞蹈,为继承和发展印度古代舞蹈,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印度古代舞蹈词汇丰富,动作变化多端,同时也非常规范,从头的一扭到脚的一动,都表达一定的含义。拿眉毛来说,《舞论》中就论述了表达不同感情的七种不同动作。又如,用眼睛表达感情寓意的就有36种之多。技艺高超的舞蹈家还能一脸二用,半边脸表示憎恨和恼怒的感情,另半边脸则可以表现欢乐和喜欣的感情。手势语汇更为丰富,不仅能够表达人的喜怒哀乐,还能够表示日月星辰、江河湖海、黎明黑暗,以及狮狼虎豹等动物。印度舞蹈艺术不仅能用手势表达具体的形象,而且还能利用手势表达抽象概念,如表达质朴、痛苦、差别、考虑等。《舞论》中记载的舞蹈手势就有67个之多,其中单手势有24个,联手势有l3个,舞手势有30个。印度古代舞蹈丰富的词汇,被佛教寺院中的"神的侍女"们继承并保留下来。

  随着佛教的传人,印度祭神仪式与歌舞形式被我国佛教寺院所采用、吸收,并逐渐使之民族化。从南北朝时期开始,经隋、唐,直到明清,一千多年间,我国各地区各民族对印度佛教舞蹈进行了吸收和改造,创造了不同形态、不同风格的佛教舞蹈。

  佛教舞蹈在北魏时就传人中国寺院,据杨街之《洛阳伽蓝记》记载:

  景乐寺......至于大(或作六)斋,常设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寥亮,谐妙入神......得观者,以至为天堂。

  由于北魏统治者崇奉佛教,许多寺院均为皇室贵族所建,寺院不仅是佛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是贵族文化娱乐的场所。佛教寺院的舞蹈,既有属于寺院斋会的佛教舞蹈,又有世俗民间舞蹈。寺院舞者,被称为"女乐"。

  北魏寺院佛舞盛行,生活中艺术家也把佛教题材纳入创作之中,创造出与民间舞蹈相融合的佛教舞蹈,其中比较著名的如《力士舞》。力士,又称金刚力士,在佛教中是释迦牟尼的"警卫队长"。据说佛祖有侍从警卫500名,队长叫"密迹金刚"。寺院造像不可能把500警卫都一一表现出来,就以队长为代表,被塑立在山门旁,承担把守佛教寺院的重任。由于我国讲究对称的传统习惯,人们又塑立了一尊与密迹金刚相对称的金刚力士,侍立在山门另一侧。据《魏书·奚康传》称:"康生性骁勇,有武艺",在宴会上,曾跳《力士舞》,而舞蹈中力士的威武形象,与佛教绘画和雕刻中的力士形象极为相似。

  唐代是中国舞蹈艺术发展的鼎盛时期。无论是用于世俗娱乐的乐舞,还是用于宗庙祭祀和宫廷大典的乐舞,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唐代歌舞之所以出现繁荣发展的局面,一方面是因唐代文化的全面繁荣,对舞蹈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佛教和道教,在唐代都进入了黄金时期。宗教艺术包括宗教舞蹈在内,得到迅速发展,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另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唐代统治者对音乐舞蹈等艺术的爱好和倡导,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唐玄宗在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设置的内、外教坊,俨然是一座艺术学校,全盛时期有歌舞艺人两千多。唐玄宗本人对乐舞不仅能精鉴真赏,还能自创编导。后妃中善歌舞者更不乏其人,贵妃杨玉环通音律、善歌舞,已是尽人皆知的史实。统治者对歌舞的喜好,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也推动了乐舞艺术的发展,使舞蹈艺术得到广泛的普及。

  唐代的佛教舞蹈,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唐代佛教舞蹈的显著特点是,与娱乐表演性舞蹈相融合。用于佛事活动的舞蹈,伴有表演性舞蹈,而世俗表演性舞蹈又冠以佛教名称。

  从敦煌文书的记载中可知,寺院举行佛事活动时,常常伴有舞蹈表演。表演的舞蹈不光是祭祀神灵的佛教舞蹈,还有许多是民间舞蹈和创作舞蹈。唐代著名的乐舞《破阵子》、《菩萨蛮》、《杨柳枝》、《苏莫遮》、《剑器词》、《何满子》、《伊州》以及《南歌子》、《遐方远》、《浣溪沙》、《双燕子》等,都是寺院舞蹈表演的常见节目。像。其中的《杨柳枝》,本为古曲《折杨柳》,白居易闲居洛阳时翻为新调,并配置了舞蹈。自居易在《杨柳枝二十韵》中云:"口动樱桃破,鬟低翡翠垂。枝柔腰袅娜,荑嫩手葳蕤。"可见此舞与佛教毫无关系,纯属表演性舞蹈,但这类表演性舞蹈却成为佛教表演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一些冠以佛教名称的舞蹈,也并不全表现宗教内容。如唐代宫廷燕乐是兼具礼仪性、表演性、欣赏性的宫廷宴享乐舞,这种场合并不需要表演宗教舞蹈,但在宫廷宴享活动中,常表演乐舞《于阗佛曲》。作为燕乐乐部之一的《西凉曲》舞曲--《于阗佛曲》,可能因于阗人崇拜佛教,故把来自于阗的舞曲称为佛曲。这类佛曲为载歌载舞的乐舞,唐宫廷用于宴享,与礼佛的宗教活动全无关系。唐代流行的健舞《达摩支》,和佛教禅宗二十八祖菩提达摩也毫无关系,而是唐教坊创编的一种表演性舞蹈。

  佛教舞蹈与世俗表演性舞蹈的融合现象,在敦煌莫高窟壁画中也有体现。莫高窟217号壁画所绘的《破阵乐舞势图》,描绘的是唐初最著名的乐舞《破阵乐》,此舞依民间歌谣《秦王破阵乐》编制而成。据《隋唐嘉话》载:"太宗之平刘武周,河东士庶歌舞于道,军人相与为《秦王破阵乐》之曲,后编乐府云。"贞观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亲绘《破阵乐舞图》,诏令魏征、虞世南作歌词,更名为《德舞》。该舞由128名披甲执戟的壮士组成,布成战阵,舞者来往击刺,疾徐应节,抑扬蹈历,声情慷慨。敦煌壁画再现了《破阵子》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和气氛,显示了唐初统治者开国的勇武豪迈和大唐国威。可见莫高窟壁画中的唐代乐舞,也不都是佛教内容。

  即使用于佛事活动的佛教舞蹈,也富有表演性。唐代礼佛、娱佛时,在寺院常表演《四方菩萨蛮舞》(又称《菩萨蛮舞》)和《叹百年队》,是由宫廷伶官李可及编导的。《菩萨蛮舞》为安国寺落成而编演;《叹百年队》是为悼念同昌公主而作。《菩萨蛮舞》的音乐、舞蹈动作、服饰等,吸收了女蛮国贡唐的《菩萨蛮》。据《唐书·曾确传》载,当时安国寺表演的《菩萨蛮舞》,极其优美,富于仙意,舞队一出,"如佛降生",似天女下凡。《叹百年队》本为悼亡歌舞,但舞者数百,珠翠盛妆,地面铺上画有鱼龙花纹的粗绸,舞完一-曲,珠翠可扫。

  对于外来的佛教舞蹈,唐王朝也把它当做艺术舞蹈欣赏。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骠国(今缅甸)向唐王朝献乐舞,麝称《骠国乐》。骠国是崇信佛教的国家,所献乐舞多为表现佛经出答i其中《佛印》、《禅定》都是具有鲜明佛教内容的乐舞。但当这些佛教乐舞进入唐代宫廷时,并没有人注重它们的佛教内容,丽是当作一般的观赏性乐舞看待。据《唐会要》叙述《骠国乐》表演时写道:"每为曲皆齐声唱,各以两手十指,齐开齐敛,为赴节之状,一低一昂,未尝不相对,有类中国《柘枝舞》。"自居易看了《骠国乐》的舞蹈演出后,写了一首《骠国乐》,其中云:

  骠国乐,骠国乐,出自大海西南角。雍羌之子舒难陀,来献南音奉正朔。玉螺一吹椎髻耸,铜鼓一击文身踊。珠璎炫转星宿摇,花蔓斗薮龙蛇动。元稹也写了观《骠国乐》的诗句:

  促舞跳赶筋节硬,繁辞变乱名字讹。千弹万唱皆咽咽,左旋右传空馐馐。可见人们在观赏这些舞蹈时,并不在意它的佛教内容,而是赞赏它的艺术表现性。

  宋代佛教舞蹈,基本上继承了唐代传统,在表演《菩萨蛮舞》时,舞者身穿"绯生色窄砌衣(即僧衣),戴卷云冠",表演《菩萨献香花队》,舞者穿"生色窄砌衣,戴宝冠",手执花盘。从装束和舞具上看,都富有佛教色彩,但这些舞蹈并不用于佛事祭祀,丽是用于宫廷典礼宴享,仍属于表演性舞蹈。

  元代统治者笃信藏传佛教,受藏传佛教影响,元代佛教舞蹈主要是以密宗为主。密宗乐舞与前代佛教舞蹈具有明显的差别。以前佛教舞蹈多为礼佛、娱佛,而元代佛教舞蹈多为饰佛舞蹈,即舞者直接扮成佛教中的如来、金刚、文殊、普贤、夜叉、飞天、五方菩萨、乐音菩萨等形象表演。有时还借用面具表演,或戴红发青面具、孔雀明王像面具、毗沙神像面具、龙王面具等,连乐工也戴霸王冠青面具演奏。形成这种特点的主要原因,在于密教具有强烈的神秘色彩。藏密义理神秘,修炼活动更显得神秘莫测。修法者要通过繁琐的魔法符咒念诵,与神灵交通,以求得神灵的保佑。密宗舞蹈戴面具表演,实际上是由娱佛嬗变为通灵,把表演佛教舞蹈视为通神的修炼行为。

  元代宫中作佛事时,经常表演一种名叫《十六天魔舞》的佛教舞蹈,此舞编创于元顺帝至正十四年(公元l354年)。《元史·顺帝本纪》载:顺帝怠于政事,荒于游乐,以宫女三圣奴、妙乐奴、文殊奴等十六人舞《十六天魔舞》。明人叶子奇《草木子》称:"元有《十六天魔舞》,盖以珠璎盛饰美女十六人为佛菩萨像而舞。"舞者手垂发数辫,戴象牙佛冠,身披璎珞,着大红销金长短裙,金杂袄,云肩合袖天衣,绶带,手执法器表演。但据《元史·顺帝纪》中说,该舞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观看的,"宫官受密戒者得入,余不得予。"所谓"受密戒者",即为藏传密教的"灌顶",也就是说只有灌顶者才有资格人观,其他人不准观看。这一规定也体现了密宗的神秘

  据说《十六天魔舞》十分精美,得到帝王和文人学士的普遍赞赏。元代诗人张昱在《辇下曲》诗中赞道:

  西方法曲曼声长,璎珞垂衣称艳妆。大宴殿中歌舞上,华严海会庆君王。西方舞女即天人,玉手昙花满把青。舞唱天魔供奉曲,君王常在月宫听。

  明代周宪王(朱有墩)有诗云:

  背番莲掌舞天魔,二八华年赛月娥。本是西河参佛曲,来把宫苑席前歌。按舞婵娟十六人,内园乐部每承恩。缠头例是宫中赏,妙乐文殊锦最新。队里唯夸三圣奴,清歌妙舞世间无。御前供奉蒙深宠,赐得西洋夜照珠。由此可见,这一舞蹈的精美和别致。后来该舞传人民间,并渗透在民间杂剧、歌唱和器乐演奏等多种艺术形式中。人们已把《十六天魔舞》视作表演艺术中的一个精品,它的宗教内容也逐渐淡化了。

  明清以后,随着佛教的衰落,佛教舞蹈成逐渐衰落的趋势。大多数汉传佛教寺院,已经没有专门的佛教舞蹈存在了。而少数民族地区如西藏、内蒙、云南等地,由于当地人们崇信佛教,佛教舞蹈依然活跃。在佛教节日或佛事祭祀中,都有频繁的舞蹈表演,如跳《羌姆》、《查玛》等,一直流传至今。

  综观佛教舞蹈在中国发展流变的过程,可以看到,印度佛教舞蹈对中国佛教舞蹈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影响。但由于民族和地区的差异,佛教舞蹈在中国各时代、各民族、各地区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风貌。这说明作为一门综合性艺术,作为人类情感最强烈的表达方式,佛教舞蹈必须与本民族的审美心理和审美习惯相趋同,才能得以传播和发展,也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二、佛教舞蹈形象

  1、佛寺中的舞蹈形象

  佛事活动一般都在寺庙中进行。寺庙中的佛教舞蹈是以具体

  形象渲染佛教思想的重要手段。因此,寺庙中的佛教舞蹈,在佛教艺术中旨有重要地位。

  据《洛阳伽蓝记》载,在早期的汉传佛教寺院中,常有舞蹈表演,其中既有属于寺庙斋会的佛教舞蹈,也有借寺庙演出的民间舞蹈。唐宋时期寺庙中佛教舞蹈昌盛一时,明清后,大多数汉传佛教寺院,专属佛教舞蹈已不多见,但寺庙佛教舞蹈在兑弟民族佛寺中,得以保留,有的流传至今。

  (1)藏传佛教的寺庙舞--羌姆

  佛教由印度传人我国西藏地区,与西藏本地宗教苯教相结合,形成喇嘛教,亦称藏传佛教。与此同时,藏族同胞吸收印度佛教舞蹈和内地傩舞精华,创造了具有民族审美情趣的喇嘛教寺院舞羌姆。

  "羌姆"是藏民族对"舞"的称名--"遵"的音变,意为寺院里的大型跳神仪式。羌姆既有印度大乘佛教原有的特征,又有西藏民族地方苯教拟兽面具舞、鼓舞、藏族民间舞等特征。是一种宗教仪式与佛教舞蹈相结合的表演形式。藏传佛教认为,羌姆是人与神沟通的桥梁,跳一次或者观看一次,其功德有如读一篇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并可以得到神灵的保佑。

  藏族几乎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佛教节日成为藏族人民共同的节日。每逢藏历l2月29日"噶多尔"节(跳神节)来临之际,"羌姆"表演班子便在布达拉宫和木鲁寺等拉萨各大寺庙举行大

  规模的羌姆表演。届时藏区大部分寺庙也都要举行"跳神"的舞蹈活动,佛寺舞蹈是佛事活动的重要手段。

  表演班子大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喇嘛,表演时头戴各种神、鬼、兽的面具,身穿长袍,手持法器等道具(图五十五)。表演按严格程序进行,表演前,要先牲祭,然后骨号、铜号齐鸣,鼓钹震天,喇嘛们随音响伴唱和诵经,响成一片,仪仗队迎出最大的活佛就坐,这时不戴面具的"正神"徐缓起舞,绕场一周,揭开跳神舞的序幕。

  图五十五跳神面具

  首先表演的是"静吉"(仓巴神舞),然后相继表演各种舞蹈。有16人表演的"夏拉"(黑帽子舞),13人表演的"堆西"(四季舞),4人表演的"托打"(骷髅舞),16人表演的"阿扎拉"(神童舞),16人表演的"措"(怒神舞),一位寿星和两个男女儿童表演的"金打哈下"(寿星舞),扮演阎王与其妻子的"确切"(阎王舞)。当歌舞表演完后,所有舞者一起上场,围成多层圈子,这时圈子中间有一人跳起"鹿舞",有的寺庙还跳"仙鹤舞",当该舞跳完后,羌姆表演也就全部结束了。

  羌姆是由一整套舞蹈组成的,但由于教派不同,供奉的吾萨、不同以及寺院的等级不同,各地所跳的羌姆也有不同之处。在四川的阿坝地区,格鲁派(即黄教)寺院的羌姆,是由面具舞和黑帽舞组成。面具舞表演时,舞者都要戴上面具,有骷髅、法王和王妃、吉祥天母、长鼻鳄、长鼻狮、夜叉扎巴拉和真拉莫扎、鹿神与牛神、游方僧、施主父子等面具形象。黑帽舞共l5人,均扮成密宗咒师,不戴面具而戴黑帽,黑帽正中绘有愤怒明王头像和数个骷髅头像。舞蹈开始时,先由一对骷髅进场表演伏地,征服仪轨,为各护法神灵开道,三进三出后退场。然后,戴各种面具者上场表演起舞,内容主要表现佛法无边,普赐太平等。随后游方僧上场作讲演神态,以展现弘扬佛法的功德。再后施主父子三人上场绕圈而舞,多为即兴表演。这时黑帽队上场,他们围成圆圈,边舞边诵经文,主僧扬洒甘露、供祭供食。黑帽队领舞者向法王敬献甘露、奉献哈达,法王率众神翩翩起舞。黑帽领舞者将供酒泼人油锅,之后众人奔往焚场,将朵尔玛(纸制三棱架)推入火中焚烧。至此整个舞蹈宣告结束。

  萨迦派寺院跳羌姆,又有不同。萨迦派是西藏佛教中比较大的教派,该派跳羌姆主要是金刚羌姆,由金冠舞与戴面具的祈愿神舞、结牌神舞组成。与其它教派不同的是,萨迦派羌姆的三组舞蹈并不同时表演,而分别在三个时间表演。金冠舞于每年正月初七演出,全部跳完需花9小时。舞蹈内容主要是赞颂萨迦修供主神金刚童子(藏语称"普尔巴")。祈愿神舞于每年正月十四演出,表演者戴金刚童子、明王、各种护法动物面具舞蹈,主要内容表现惩恶扬善,弘扬佛法。结牌神舞在每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演出,也是戴面具表演。所用面具与祈愿神舞基本相同,其主要内容表现为护法,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此外,还有噶当派、噶举派等其它藏传佛教寺院的羌姆。表演的内容大同小异,只是表演的形式各显神通。羌姆舞的特色在于动作的性格化,舞姿稳健庄重,具有雕塑感,造型美。它虽然是一种宗教舞蹈,但吸收融合了中外传统古典舞和民间舞的成分,已成为藏族珍贵的舞蹈文化遗产。

  (2)雍和宫的"跳布扎"

  "羌姆"由西藏传人汉族地区,称为"跳布扎",或"跳鬼"。北京雍和宫原为清王朝供奉祖先的影堂,公元l744年乾隆依皇太后意愿,改雍和宫为喇嘛寺,并从蒙古招来500名喇嘛常驻寺中。清乾隆、嘉庆、道光年间,都在雍和宫举行过盛大的寺庙舞蹈表演跳布扎,届时皇帝还派一名大臣为代表前来观瞻。

  雍和宫跳布扎不仅规模大,集中了31所寺庙2000多名喇嘛组成表演队,而且演出的时间也很长。从正月二十九一直要跳到二月初一。第一天为演习跳布扎,俗称"演鬼",第二天正式跳布扎,俗称"打鬼",第三天为尾声,俗称"绕寺"。

  汉族寺院跳布扎,并不照搬藏族的跳羌姆,而是将汉民族的传统文化融入其中。该舞共为十三幕,第一幕为"跳白鬼",先由四个戴白骷髅面具的喇嘛"净坛",即清场。并由罡筒、大鼓、唢呐、九音锣、大铙、大钹组成的乐队吹奏乐曲。喇嘛们在肃穆森严的气氛中,从天王殿步入场内,表演各种神灵舞。如第二幕"跳黑舞"、第'三幕"跳螺神"、第四幕"跳蝶神"、第五幕"跳金刚"、第六幕"跳星神"、第七幕"跳天王"、第八幕"跳护法神"、第九幕"跳自救度佛母(即观世音化身)"、第十幕"跳绿救度佛母(文殊菩萨化身)"、第十一幕"跳弥勒(俗称"捉鬼")"、第十二幕"斩鬼(俗称"打鬼")"。第十二幕是跳布扎的高潮,也是最为精彩的一幕。最后一幕"送崇",也很热闹,因为战胜了恶魔,众表演者狂舞以示庆贺。

  雍和宫的跳布扎,与藏族的羌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不同。从内容上看,雍和宫的"跳神",大都以正面形象出现。如"跳金刚"、"跳天王"、"跳护法神"、"跳弥勒佛"等。金刚、天王、护法神、弥勒都是佛教中的正面人物。而藏族羌姆的跳神,却多以反面形象出现,如"凶神舞"、"骷髅舞"、"牛神舞"等。当跳舞结束时,众神才将魔鬼驱出,把"朵玛"(用酥油和粘粑制作的鬼首)点火焚烧掉,以示除邪和祈祷来年幸福。雍和宫跳布扎除第八幕"跳护法神"为戴狮、虎、象、豹、牛、狗等面具表演外,大都为菩萨等神灵与魔王作战,以佛法战胜邪恶。每一幕都围绕一个故事展开,情节生动活泼。值得注意的是,第六幕"跳星神",出现由28人扮演的28星宿,这是藏传佛教跳羌姆所没有的内容。星神是古代汉民族崇拜的神灵,后成为道教崇拜的主要神灵。这里显然是将汉族传统文化吸收进来,以符合汉民族的审美需要。

  从形式上看,雍和宫的"跳布扎"分幕表演,整个过程犹如一出戏曲,有序幕、发展、高潮和结尾。这也很明显地吸收了汉族戏曲的表演形式。中国戏曲在艺术上始终表现为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形态。至明清,随着昆曲、京剧等戏曲的发展和昌盛,戏曲艺术表演手段也越来越趋向于完美。分幕表演是戏曲表演的重要形式。"跳布扎"多方面吸收了戏曲表演的长处来丰富自己。这样一来,"跳布扎"不仅艺术形式趋于完美,更主要的是,使其也成为汉族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了。

  随着喇嘛教的传播,除北京地区外,青海的拉楞寺、山西五台山等寺庙,在佛教纪念13,也都有"跳鬼"(即"跳布扎")的表演。

  (3)蒙古族寺院的"跳查玛"

  藏传佛教的"羌姆",由西藏传人内蒙,转音成"查玛"。蒙古草原盛行"跳查玛",有的在寺庙内表演,有的在寺外广场表演,大规模表演要连续3--7天。方圆百里的牧民云集表演现场,敬神观舞。

  蒙族认为自己民族所跳的神舞"查玛"与藏族的"羌姆"是有区别的,因为藏族的"羌姆"所崇奉的是"现在佛"释迦牟尼,而蒙族的"查玛"所崇奉的乃"未来佛"弥勒。另外蒙族"查玛"举办日期为农历正月或七月,与藏族"跳羌姆"也不一样。依据蒙族喇嘛教教义的解释,此间的"查玛节"乃是喇嘛教庆祝战胜异端和护法神下凡,向一切敌视喇嘛教者和信徒证实神仙确实降临人间,以阻止邪恶势力诱惑教徒而举行的宗教节日。

  蒙族的"跳查玛"有四种表演形式:一种叫"道德勒查玛",意思是室内的舞蹈,这种形式的舞蹈,是在经堂内诵经念佛时表演的。一般由一至二人表演,为苦行僧装扮,传说这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内容是以舞蹈语汇来解释佛经。第二种叫"古勒查玛"或"米拉古勒戏",通常在寺庙外广场搭台演出,以戏曲表演的形式颂扬米拉由人成神的故事。表演中,唱词规范,程式固定,以韵白说唱为主,舞为辅。第三种叫"嘎德奈查玛",意思是室外舞蹈。是宗教节日或庆典活动时表演的舞蹈。其内容与上述藏族"羌姆"的内容相似。第四种为大场"查玛",这种形式的舞蹈,大体上与"嘎德奈查玛"类同,只是在其间插入摔跤、赛马、射箭等世俗化的表演内容。

  蒙族的"查玛",因与蒙古传统文化相结合,舞姿带有草原豪放粗犷的特征,内容上也有改变。"查玛"中的"鹿神舞",不像西藏跳神舞时把鹿作为反面形象,而是把鹿视为吉祥、康乐、和平、自由之神。因为早在喇嘛教传人蒙古之前,民间就曾流传着灵活敏捷的"鹿神舞",牧民不忍心把可爱的鹿神形象丑化,表演中专挑一名伶俐活泼的小喇嘛充任鹿神。各舞段之间穿插老寿星拨浪鼓与鹿嬉戏,还穿插一些民俗舞蹈,以及寿星与娃娃戏剧性表演。舞中还有插科打诨、即兴表演,也有表现牧业生产、祭祀庆典、自然景观等舞蹈动作,形成了一整套淳厚古朴、具有蒙族文化特点的"查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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