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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隋仁寿元年《舍利塔下铭》石刻考鉴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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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隋仁寿元年《舍利塔下铭》石刻考鉴

  李森

  关 键 词] 青州 《舍利塔下铭》石刻 塔铭

  [内容提要] 对山东青州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隋仁寿元年(601年)《舍利塔下铭》石刻进行了全面分析考证,发现这是一块传世稀少的具有重要佛教历史价值和书法艺术价值的珍贵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将此石刻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山东青州市博物馆收藏有隋文帝仁寿元年(601年)《舍利塔下铭》石刻一方。该石刻青石质,长、宽均83厘米,厚18厘米,通体完好,镌工细腻。铭面以纤细阴线区分为横、竖各13行的方格网,上刻字径2寸的阴文隶书12行,满行12字,正文共计107字。孟弼书丹。僧、官结衔题名以字径8分的小字附属在正文之后。现将《舍利塔下铭》石刻全文标点断句,考证鉴定于下。

  一

  “舍利塔下铭

  维大隋仁寿元季岁次辛酉,十月辛亥朔,十五日乙丑。皇帝普为一切法界幽显生灵,谨於青州逄山县胜福寺奉安舍利,敬造灵塔。愿太祖武元皇帝、元明皇后、皇帝、皇后、皇太子、诸王、子孙等,并内外群官,爰及民庶、六道三涂、人非人等,生生世世,值佛闻法,永离苦空,同升妙果。

  敕使大德僧智能、侍者昙辩、侍者善才,敕使羽骑尉李德谌。长使邢祖俊、司马李信则、录事参军丘文安、司功参军李俈。孟弼书”。

  青州逄山县:隋代青州治益都县(今青州市)。逄山县为今山东临朐县古名。据《隋书》卷三十《地理志(中)》载:“北海郡,旧置青州……统县十……(治)益都……。临朐,旧曰昌国。开皇六年(586年)改为逢(逄)山,……大业(605—617年)初改曰临朐”。

  胜福寺:亦名广福寺、兴福寺。在隋属今临朐县,现属青州市,位于青州城南十里云峡河乡后寺村西。又因座落在劈山东麓,故俗呼劈山寺。关于此寺沿革情况,光绪《益都县图志》卷一三《营建志(上)》有载:“(广福寺)创始无考,寺有(东魏)武定二年(544年)造像,则亦北魏建矣。隋曰‘胜福’,唐以后始易今名。金皇统八年(1148年)重修,明永乐以后迭次修葺,国朝康熙间渐次颓圮。后遂废,神像皆露处。光绪十三年(1887年),知县张承燮为葺数椽以庇之,又易其名曰‘兴福’云”。

  舍利:佛教名词。意为身骨或死尸。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舍利”条云:“佛之身骨也,又总名死尸”。相传是释迦牟尼遗体火化后结成的珠状物,后来也指德行较高的僧人死后烧剩的骨头。

  灵塔:即舍利塔,又名宝塔、神塔。如仁寿二年(602年)邓州舍利塔下铭题曰“大隋皇帝舍利宝塔下铭”,正文云:“奉安舍利,崇建神塔”(1);仁寿元年(601年)歧州、雍州舍利塔下铭均称“奉安舍利,敬造灵塔”(2);《续高僧传》卷二《释彦琮传》谓:“仁寿初年(601年),敕令送舍利于荆州……置宝塔……仁寿末岁(604年),又敕送舍利于复州……置灵塔”(3)。

  太祖武元皇帝、元明皇后:隋文帝杨坚的父亲杨忠和母亲吕氏。《隋书》卷一《高祖纪(上)》载:“(开皇元年——581年)乙丑,追尊皇考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皇妣为元明皇后”。

  皇帝、皇后:隋文帝杨坚与文献皇后独孤氏。独孤氏系河南洛阳人,北周大司马独孤信之女,年十四嫁杨坚。杨坚、独孤氏的长女为北周宣武帝皇后。及宣帝卒,杨坚居禁中,总百揆,独孤氏使人谓杨坚曰:“大事已然,骑兽之势,必不得下,勉之”(4)。杨坚代周称帝后,独孤氏被立为皇后。

  皇太子:即后来的昏君炀帝杨广。按文帝有两太子,先为杨勇,后为杨广。据《隋书》卷二《高祖纪(下)》载:“(开皇二十年——600年)皇太子勇及诸子并废为庶人”,“以晋王广为皇太子”。因为《舍利塔下铭》石刻刊刻于仁寿元年(601年),故塔铭所称皇太子必是杨广无疑。清初文人张贞曾面对塔铭叹曰:“文帝佞佛之愚不足道,第其父之所以爱之(杨广)者如此,曾不三年而文帝已血溅御屏,父子之间,令人深慨”(5)。

  六道三涂:佛教名词。六道亦名六趣。佛教把众生世界分为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六类,众生按各自所作的善恶行为不同,死后于此六道中轮回转生。三涂,为凶险悲惨之地。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三涂”条云:“涂者,途之义。一火途,地狱趣猛火所烧之处。二血途,畜生趣互相食之处。三刀途,饿鬼趣以刀剑杖逼迫之处”。

  通观塔铭,可以看出,这是一篇隋朝开国皇帝杨坚敕令青州建造舍利塔的发愿诏书,它虔诚地表达了杨坚以佛治国,祈得“妙果”的美好愿望。

  二

  由《广弘明集》卷一七《舍利感应记》知,仁寿元年(601年)隋文帝下令在国内三十个州的三十座寺院中同时举行庄严隆重的盛大法会,兴建舍利塔,掀起了大规模的崇佛浪潮。这时全国建塔的三十个州为:雍、歧、泾、秦、华、同、蒲、并、定、相、郑、嵩、亳、汝、泰、青、牟、隋、襄、扬、蒋、吴、苏、衡、桂、番、交、益、廓、瓜。青州名列其中。仁寿二年(602年)、四年(604年),隋文帝又接二连三地敕令天下诸州普建舍利塔。

  隋文帝笃信佛法,广建舍利塔,是有着深刻的个人原因的。他从降临人世,便与佛教结下了不解之缘。史载隋文帝生于“冯翊般若寺”(6),父母把他托付给神尼智仙扶养,直至十三岁才回到父母身旁。早在隋文帝七岁时,养母智仙就对他说:“儿当大贵……佛法当灭,由儿兴之”(7)。隋文帝每当忆及他的那段佛门生活和智仙的兴佛嘱托,便不无感慨地对群臣说:“我兴由佛法”(8),认为自己当皇帝是依靠佛法保佑的结果,应报佛恩。又据《续高僧传》卷十八《释昙迁传》知,“文帝昔在龙潜,有天竺沙门以一袋舍利授之云:‘此大觉遗身也。檀越当盛兴显,则来福无疆’”(9)。这袋舍利一直被隋文帝精心地珍藏着。仁寿元年六月十三日,正值文帝六十大寿,这位在寺院中长大,与佛教有着深厚感情的一代帝王,便公开向普天之下的民众郑重其事地发表了他建造舍利塔的诏书:

  “朕归依三宝,重兴圣教,思与四海之内一切人民俱发菩提,共修福业,使当今见在,爰及来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宜请沙门三十人,谙解法相,兼堪宣导者,各将侍者二人,并散官各给一人,熏陆香一百二十斤,马五匹,分道送舍利,往前件诸州起塔。其未注寺,就有山水寺所起塔,依前山。旧无寺者,于本州内清净寺处建立其塔。所司造样,送往本州。僧多者三百六十人,其次二百四十人,其次一百二十人,若僧少者尽见在僧。为朕、皇后、太子、诸王、子孙等及内外官人、一切民庶、幽显生灵,各七日行道并忏悔,起行道日打刹,莫问同州异州,任人布施,钱限至十文已下,不得过十文,所施之钱,以供营塔,若少不充,役丁及用库物。率土诸州僧尼,并为舍利设斋,限十月十五日午时,同下入石函。总管、刺史以下,县尉以上,自非军机,停常务七日,专检校行道及打刹等事务,尽诚敬副朕意焉。主者施行。仁寿元年六月十三日,内史令、豫章王臣暕宣”(10)。

  这道诏书,是由内史令、豫章王杨暕宣读的。现把诏书和青州塔铭作一对照,就可清楚地看到:

  第一、青州胜福寺舍利塔是遵诏修建的。建塔时间完全是按照诏书“限十月十五日午时,同下入石函”的圣命执行的。那么,文帝为何要选择在十月十五日令诸州“奉安舍利,敬造灵塔”呢?这是有其原因的,并非随意而定。这一天是三元日中的下元日,禁止宰杀渔猎,甚合佛教不杀生的教规,故而被选定在此天。

  第二、塔铭款署上半部“敕使大德僧智能、侍者昙辩、侍者善才,敕使羽骑尉李德谌”与诏书“宜请沙门三十人(按三十州每州派一人),谙解法相,兼堪宣导者,各将侍者二人,并散官各给一人……分道送舍利”一语甚为符合。一方面,人数相合,均为四人。另一方面,身份相同。考大德僧,有二意:一指有大德行的高僧;一为统管天下僧尼的僧职。此处是前者之意。显而易见,大德僧实际上指的就是诏书中“谙解法相,兼堪宣导”之沙门。侍者,僧职名称,是为高僧服务的执事僧。铭、诏对此僧职名称记载是一致的。诏书中的散官,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它是相对于有具体职责的官员“职事官”而言的,散官仅加于文武官员中有德操声望者。塔铭中的羽骑尉即是武散官名,隋文帝置,炀帝时废。

  第三、塔铭款署下半部“长史邢祖俊、司马李信则、录事参军丘文安、司功参军李俈”与诏书所云参与建塔事宜的地方官员“总管、刺史以下,县尉以上”亦相契。因为长史、司马、录事参军、司功参军均为品级低于总管、刺史,高于县尉的官职。《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载:“(州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等曹参军事”。长史,主持州府事务,是地位仅次于刺史的官员。司马,参赞军务,管理武职,与长史均为辅佐刺史处理政务的重要官员。录事参军,即录事参军事,掌管列曹文簿,举弹善恶,位在列曹参军之上。司功参军,即司功参军事,开皇三年(583年)改诸州功曹参军事而置。掌管考课等事宜,为列曹参军之一。长史、司马、录事参军、司功参军四职,均由中央吏部直接任命,而非刺史自己辟置,属于地方政要之列。

  从塔铭落款九人分析,除书丹者孟弼外,其余八人中前四人为从隋都长安来青州送舍利者,后四人为青州地方官员,这八人实际上就是当年青州“奉安舍利,敬造灵塔”这一佛事活动的最高领导层(11)。笔者翻检史籍发现,塔铭落款九人中,仅智能一人于僧史有传。现将查见的《续高僧传》卷二六《隋京师转轮寺释智能传》摘录于下:

  “释智能,李氏,怀州河内人。布意远尘,束怀律教,收听令誉,风被河右。开皇之始,观道渭阴,随奉资行,住转轮寺。仁寿置塔,奉敕召送于青州胜福寺中。处约悬峰,山参天际,风树交结,回瞰千里。古名岩势之道场也,元魏末时创开此额……”(12)。

  从释智能传中我们可以得知,青州胜福寺曾名岩势道场,它并非如前引光绪《益都县图志》卷一三《营建志(上)》所称:“创始无考”,而是有确切的创建朝代——“元魏(北魏)末”。尽管县志亦认为该寺建于“北魏”,但却仅是依据东魏武定二年(544年)造像所作出的推测之词,而非定论。

  三

  对于青州《舍利塔下铭》石刻,业内人士不乏知者,在有关论著中甚至还被称引,然而对其历史、艺术价值迄今却尚未见有人作过比较详细的考证鉴定。应该看到,隋文帝于仁寿年间敕令天下诸州普建舍利塔,是杨隋政权宗教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佛教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事,影响之巨,时人瞩目。青州《舍利塔下铭》石刻就是仁寿年间这一全国性范围内盛大佛事活动的重要历史见证。青州是仁寿元年头批建塔之州(从前引《广弘明集》卷一七《舍利感应记》中所列三十州可知,此时今山东境内只有青、泰二州建塔)。众所周知,建塔的时间越早,则表明该州的佛教地位越高。因此,这块《舍利塔下铭》石刻还是我们判定今青州为隋代山东佛教中心的重要实物证据之一。

  隋文帝仁寿年间共三次在全国建塔多少座?史称“前后建塔,百有余所”(13),更准确地说是“一百一十一所”(14)。既然建塔一百一十一座,那么当时全国应总共刻制了《舍利塔下铭》石刻一百一十一块。按隋代有“郡(州)一百九十”(15),可见建塔之州超过半数,不可谓少。有基于此,容易使人以为,在全国各地必定有相当多的仁寿塔铭传世。其实,千载迄今,绝大多数塔铭已经随着舍利塔的圮毁而幽埋地下,少数塔铭虽然偶有出土,却又下落不明。仁寿塔铭在全国的流传情况,据笔者多方搜求有关资料得知,计有青州、歧州(16)、雍州(17)、邓州(18)、宜州(19)五方。在这五方塔铭中,只有青、宜二州塔铭除正文外,还有款署,但宜州塔铭远没有青州塔铭款署详尽,仅为“送舍利大德法师沙门僧晖”(20)一语,而且“僧晖”于僧史无传。前述业已揭明,青州塔铭中参与建塔事宜的敕使、侍者、青州地方官员、书丹者靡不毕载,具有着非常重要的证史和史料价值。可以说,青州塔铭是传世五方塔铭中内容最丰富、学术研究价值最高者。

  青州《舍利塔下铭》石刻的宝贵之处还在于它独特的书法艺术风格上。通观塔铭书法,精湛遒劲、典雅大方、气韵凝重、极有法度,表现了书丹者孟弼娴熟深邃的翰墨造诣,洵属书法上乘佳作。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塔铭书体虽为隶书,却带楷意,并杂篆笔(如“维”、“幽”、“显”、“县”、“孙”、“道”等字即篆笔色彩较重),给人以诸体均具,难辨何体的直感。对此,以往论者多有评说。清初文人张贞赞云:“字秾劲饶古意,非篆非隶,真八分也!”(21);著名文学家王士禛却不以为然:“夫所谓八分者,谓隶入篆八分。今此碑特正书,而稍存隶法耳,安得谓之入篆八分?”(22);著名金石学者钱大昕则直谓:“孟弼八分书,甚佳”(23)。这件隶参楷篆、诸体兼用的融合之作,充分体现了隋代书法承上启下,酝酿着开创新风格的历史特色,是研究当时书法艺术和我国文字发展史的珍贵实物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所作的规定:“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24)。我们认为,青州《舍利塔下铭》石刻应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块见证重要佛教历史事件、保留书法艺术精美杰作的石刻瑰宝,流传至今,实属不易。据胜福寺遗址现存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所立《重修广福寺记》碑云:“(寺)有石刻记大隋仁寿元年于青州逄山县胜福寺奉安舍利,敬造灵塔”。由此可知,《舍利塔下铭》石刻至迟在成化十二年之前即已被人从舍利塔基下挖出。清乾隆甲戍(1754年),金石学者李文藻“读书(寺内)僧舍,将铭嵌东屋北壁”(25),加以保护。光绪年间“(塔铭)几为寻人购去,邑庠生时鸿章等力阻之,幸无恙”(26)。清末民初邱琮玉《青社琐记》载:此后,塔铭“遂移(青州)城内”,暂置于旌贤书院。解放前,《舍利塔下铭》石刻被存放在城内民众教育馆。1960年,交由今青州市博物馆收藏。

  注释:

  (1)(18)赵超:《中国古代石刻概论》,

  (2)(16)(17)罗西章:《凤泉寺隋舍利塔下铭》,《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4期;刘呆运:《仙游寺舍利塔的考古发现》,《中国文物报》1998年11月22日。

  (3)《历代高僧传》第437页,上海书店1989年。(4)《隋书》卷三六《文献独孤皇后传》。(5)(22)(25) 段松苓:《益都金石记》卷一。(6)《隋书》卷一《高祖纪(上)》。(7)(8)(13)《历代高僧传》第667页,上海书店1989年。

  (9)《历代高僧传》第573页,上海书店1989年。

  (10) 道世:《法苑珠林》第310、3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11) 按理作为青州地方最高政长的总管、刺史亦应留名塔铭上,为何却不见其名呢?《隋书》卷三十《地理志(中)》载:“(青州)后周置总管府,开皇十四年(594年)府废”。因此,青州总管之名是不会出现在这方塔铭上的。至于青州刺史,合理的解释是当时此职空缺。

  (12)《历代高僧传》第676页,(14)《历代高僧传》第518页,上海书店1989年。

  (15)《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

  (19) (20) 朱捷元、秦波《陕西长安和耀县发现的波斯萨珊朝银币》,《考古》

  (21)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一三《营建志(上)》。

  (23) 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二。

  (24)《<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发布施行》,《中国文物报》2001年5月13日。

  (26)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二六《金石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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