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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唯识四分到密教四分——略述冯达庵大阿阇黎唯识学四分说之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孟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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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唯识四分到密教四分——略述冯达庵大阿阇黎唯识学四分说之发展
  孟晓路

  冯达庵大阿遮黎乃佛教史上千年一出之大祖师。历数古德,堪与比肩者,仅有龙树菩萨、无著菩萨、弘法大师等数人而已。其圆通一切信解修证教理行果,融空有密宗为一炉,而各皆提升之。故于各宗之学,皆有重大发展,唯识乃其一端,以弟子之浅陋何足以知之!仅就管见所及,略伸愚者一得耳。错谬疏漏之处尚希师友不吝赐教。冯大阿遮黎发前人所未发处,多散见于各种著作中,点到为止,非经深入研究不能识别。故在此尽量加以搜集,略加评述,以引起学者之注意。
  冯大阿遮黎对唯识学的发展主要是围绕着四分说进行的。四分说在唯识学中原亦是一较重要之学说,许多义理如量论、转变论等之展开,皆不能离开四分说以进行。然首先,唯识中四分仅是对八识之分析,至于其与真如四智之关系并未有说明,从而亦不能说明真如与各个众生八识之关系,也不能说清识与智之关系。其次,唯识四分仅被用于说明境论,于修行论果论中则未出现。故唯识四分并未能将整个唯识学体系一以贯之。而冯大阿遮黎提出,1、证自证分即真如总相。2、种性乃证自证分中之差别性。3、智乃识之所依,识所熟悉之事亦可汇归于智。智显为有相即识之自证分及证自证分,识之自证分及证自证分泯归无相即智。4、修行转识成智就是要敛识上见分归于自证分及证自证分。从而将唯识赖耶缘起之四分说,发展为密教六大缘起之四分说,这样四分成为一个具有无与伦比解释力的框架,一切有为无为有相无相有漏无漏诸法皆已收入,一切境行果皆已依此而得清晰之说明。整个佛法终成完全严整一贯之体系。
  冯大阿遮黎曰:
  “觉性入识,所觉部分变为相分,能觉部分变为见分。不落局部见分,唯显心王或心所自性者,名自证分。觉性总体对此等自证分起一种微细净识,则名证自证分。”(《佛教真面目》74页)
  “八种识之自证分各有其证自证分,即所依之大空本体也。与识大合和即第九识。” (《八识规矩颂释》75页,详见第三节引文6)
  《佛教真面目》第五章云“依言说方便圆觉为能照真如为所照,前惟惺惺后惟寂寂,实则惺惺寂寂互相融化”,上二段中的觉性总体即此处之圆觉,大空本体即此处之真如。依此段则前两段之说法并不矛盾,而是完全一致的。前者是从能知说,后者是从所知说,其实能知所知在证自证分的状态下是完全无可分别的。
  可以看出,第一,冯大阿遮黎认为证自证分并非如护法所立,仅是能知,它亦包含所知,它是能知所知完全融化无可分别之状态。第二,证自证分乃属识大范围,属识大者必有相,而圆觉真如是无相的。这样证自证分与圆觉真如的关系就是二者系一事,前者泯归无相即后者,后者与识大合和显为有相即前者。
  冯大阿遮黎曰:“法界本体未起用时绝无表征,故曰大空本体……开为总相者,识大之见端……”(心经广义P107)又曰:“离四句绝百非,正真空之意,若心缘真如总相,虽不分别,既涉识大范围,本节所谓空相,意不在此,而在真空。” (心经广义P106)故我们可以说证自证分即真如总相。
  正如种子是第八自证分中的差别性一样,冯大阿遮黎提出种性即真如圆觉中的差别性,关于此冯大阿遮黎曰:
  “无始以来,一切种性皆在觉海之中,彼此融和,真实如如,无形相,无方所,为不可思议之法界总体。无以名之,名曰真如,亦名法身。
  与真如全体种性相函者名曰圆觉。借言说方便,圆觉为能照,真如为所照;前惟惺惺,后惟寂寂。实则能所不分,惺惺寂寂互相融化,因分位觉照,似有无量无边互异之种子汇归于一而已。”(佛教真面目P128-129)
  依1.节圆觉真如与证自证分系一事,故我们也可以说种性即证自证分中的差别性。
  唯识之分析框架是在一个众生第八识自证分内展开的,也就是说一个众生之第八识自证分是其学说之起点,至于此点如何而来则未见说明,只说众生无识而已。冯大阿遮黎既已建立种性概念,那么就可以对众生之起源有究竟的说明了。关于此冯大阿遮黎曰:
  “一切种性各自发展其“七大”功能,不可思议之法身得现有形相、方所之色身;最初本觉犹明,不失清净之境;惟经验幼稚,遇事注察,流为住著;觉性一迷,无明顿起,所现五识之身遂变为众生身。此众生起源之大要也。若论众生原具种性,则曰无始。”(《佛教真面目》第五章第二节)
  如此真如与众生第八识之关系即可知矣。每一众生之第八识自证分冯大阿遮黎名之为据点。每一据点皆系据真如中之一个特定种性而出现者。众生第八识自证分之间的关系亦从而可知矣。
  种性概念的提出还可将密教之种子概念与唯识之种子概念区别开来。在金刚智三藏一系的金刚界密法中,经常借用唯识的概念来诠表密教义理,如密教之种子心王心数等概念,已不是唯识学当中的原意了。在唯识当中三者皆是一个有情据点之内的差别性,而密教中则三者常常用来指一个有情,即密教之种子心王心数已是真如中的差别性了。这样就易滋迷惑,作者亦为此苦思数年方获明白。而冯大阿遮黎提出种性概念来专指真如中之差别性,是非常必要的,可避免与唯识学有关概念混淆。
  唯识学对于识智关系之论述并不多见,最主要的一段即《成唯识论》卷十云:“如是四智相应心品,各定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显。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如次而得。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说转识得。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引文甲)
  冯大阿遮黎对此则论述甚详且多,摘录如下:
  引文1
  般若波罗蜜多,即是无分别智。但所谓无分别,绝非笼统模糊之义。乃敛识上见分归于自性分,且更融入大空中之证自性分;心恒活用不息,而不失其历历明明妙境也。(《心经广义》65页)
  引文2
  此识本依妙观察智而来。识强则智弱;智强则识弱。(识智平衡得中道用)。
  引文3
  法机初动,称性焕发;以智默契,不加识知;是谓法性。若欲了别,则须认识;扩而观之,相状毕露;是谓法相。质言之:智所证者为性;识所缘者为相。同一法体,观察殊方耳。是谓性相不二。
  法界具含无量妙性,大要不过二类:一曰能知,一曰所知。从虚空藏法门观之:能知不外智识二大随缘起用;所知则地水火风空五大种种演变;楞严所谓七大是也。然以智证性,教中每言见性。盖以妙见示智之一斑;故楞严以见大代智大也。余六大名义全同。地水火风空五大,为一切所知法之根本。证明诸法各各特性者为智;了别诸法各各特相者为识。同以相当五大为体,领略各自不同。(《心经广义》84-87页)
  引文4
  照理不迷曰慧;对理顿决曰智。智之起,必依乎慧;故智慧二名常合称之,依智而细加辨别曰识。识所熟习之事,亦可汇通于智;智识二名亦有相依之道也。(《心经广义》173页)
  引文5
  般若是慧非智。其波罗蜜多则离识契性之灵明妙境,无所不照。智本于灵明中抉择某种法性而印证之,或运用之。然无分别智重在离识,不重抉择;与般若波罗蜜多等无有异;故释论云云。(《心经广义》186页)
  引文6
  八种识之自证分各有其证自证分,即所依之大空本体,与识大和合,即第九识,相宗不立第九识之名,惟分属于八种识自证分之上。在因地摄于一切种识,在果地乃称无垢识。……若融归无相,此识则转为法界体性智,或一切智智,万德庄严之受用身从而转为无相法身。(八识规矩颂释75页至76页)
  引文7
  就前五识经验言之,眼所见种种形色,融归于一道光相,是谓眼识自证分,耳所闻种种声音,融归于一道响相,是谓耳识自证分,余三识准此,此皆变相观空之初级境界,若将五识自证分,一概融归于净色根总体,不分由自身五门出发,唯从脑部开放等同虚空之如如总相,庶称变相观空之高级境界。实证此境,能将如如色性遍布全身,随缘开出应用法相。是名后得智。(八识规矩颂释11-12页)
  引文8
  在有功用时,六七两识若起见分则属有漏。我相斯作。若入自证分时,则属无漏,我相即泯。到无功用时,两识恒与自证分相应,纯属无漏。得入第八地。尔时妙、平二智俱称中品转,不复受有漏法障碍矣。
  引文9
  入金刚后心时,十六大菩萨特性已开显尽致。最细微之障种消灭无遗,第八识自证分发展至极,无量无边见分所引起之根身,皆被摄于中,融归无相,则转为大圆镜智。若欲显示一切身相,仍藉第八自证分以缘之。(八识规矩颂释75页)
  以上所引我们可以看到冯大阿遮黎对于唯识学开示甚略的智以及识智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说明,把唯识学没说清楚的,都说清楚了,都可以放入四分的框架中去了解。智性为识相之所依,后者必依前者而起也。根本智开为有相则为证自证分,后得智开为有相,则为对应识之自证分;反之,证自证分泯归无相,则为根本智或曰圆觉真如或曰法界体性智大空本体,自证分泯归无相,则为后得四智。
  然唯识对识智关系之开示的确甚为模糊,不但一般人难以索解,即令著名学者亦多所误会也。梅光羲先生熊十力先生都在这个问题上出了错误。梅先生之相宗纲要流通甚广,信为初学津梁,然其中却以智为般若心所。
  《相宗纲要》179页释镜智心品云:“大圆镜智智是心所中之一。”
  115页释五种种性条下云:“……所言智者即是相应心所中之一心所,于无漏位,智强胜故,从胜为名……一者无漏眼识相应智,此中共有二十二法,乃至无漏身识相应智,此中亦共二十二法。今于此二十二法中标慧心所,总名为成所作智。……六者无漏第六识相应智,此中亦共有二十二法。七者无漏第七识相应智,此中亦共二十二法。八者无漏第八识相应智,此中亦共二十二法。各标其中慧心所故,是以名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矣。”
  然智为心王,般若(慧)为心所,将二者完全混为一谈多有说不通之处。
  第一,华严等经说十波罗蜜,第六为般若波罗蜜,第十为智波罗蜜,显然智慧二者并非一事。
  第二,将此观点应用于引文甲是说不通的,引文甲说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说智劣识强,可知智是一种恒时伴识并起的现行法,识之起必有智与之俱起也。而般若心所于第八识中根本不起,于前六识中则为别境心所,有时起有时不起,皆非与识恒相伴者。且心所本来就是辅助心王生起的助伴,故以理推之,不管在何位,皆应是王强所劣。不可能在无漏位上就喧宾夺主,而成所强王劣了。这样以般若心所解智就显然说不通。而依冯大阿遮黎对于识智关系的理解这段话则非常符顺。
  第三、将此观点用于五重唯识观亦解不通
  《相宗纲要》153页,述五重唯识观云:
  “观门次第。从粗至细总有五重。一遣虚存实识……二舍滥留纯识。……三摄末归本识。谓见相二分俱依识有,离识自体本,末法必无故。是故摄末归本,名曰唯识。四隐劣显胜识。谓心及心所俱能变现,以心王胜而心所劣,隐劣显胜,名为唯识。五遣相证性识。谓识言所表具有事理。事为相用,遣而不取。理为性体,应求作证。遣事证理。名曰唯识。”
  唯识之修行,即为转识成智,五重唯识观所开示者,即转识成智之方法与过程。当第四重隐劣显胜时,已将心所隐掉,独显心王矣。第五重,亦是将心王自证分之相隐掉而已,与“智”无关。如此则作为心所之“智”已被隐掉,如何说转识成智呢?又如何说智强识劣呢?
  而五重唯识观则正合冯大阿遮黎在引文1当中提出的转识成智的历程,其中第三四两重即是敛识上见分归于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第五重即是将自证分及证自证分之识相泯去,则转成后得智与根本智及所证之性。故冯大阿遮黎对于智及识智关系的论述是完全符合唯识学原意的。
  综上所述,可知将智解为般若心所是错误的,梅先生之误解可能是因为误解了世亲摄论释九上的一句话“般若波罗蜜多即无分别智”。上面之引文5可以消除这种误解,智慧二者实非一事,不过此处似乎无别而已。
  熊十力先生亦是以唯识学而成名的,但熊先生对智是什么以及识与智之关系亦未清楚。熊先生于《佛家名相通释》212-213页云:
  “详此将智与识分作二片,已足怪异。既以净识为智之助伴,如净第八,则称为镜智相应心品,乃至净五识。则称为所作智相应心品,相应即是助伴。见《佛地论》而又说识为主。既说识为主,而又云无漏位,智强识劣。种种矛盾,犹不自觉。”
  熊先生将四智相应心品解为净八识(见小字)是错误的,引文甲中明言,如是四智相应心品……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如次而得。可知识智各得称相应心品,智相应心品并非净识也。智相应心品者,一聚心王心所处于智之状态也,即证性之状态也。识相应心品者,一聚心王心所处于识之状态也,即显相之状态也。称心品者,品即类也聚也。一聚智相应心品或识相应心品皆由心王心所合成也。依此言之,则唯识学亦未如熊先生所解将识与智分做完全无关之二片。
  相宗尚有一观点认为,前三智皆二智摄,兼具根本后得,惟成所作智仅后得摄,不具根本。依冯大阿遮黎以上对于识智之认识,此种观点颇为难解。引文8 足以推出成智亦具根本智,盖成智由前五识转成,前五与八七六毫无二致,亦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故其自证分转为成所作智之后得智,证自证分转为成所作智之根本智也。
  故冯大阿遮黎曰:“顿机顿契一切法性汇归大空,而决断分明,是为法界体性智之总相。从普贤门摄受一切根身种性,而归实相于大空,此依大圆镜智而会法界体性智之别相也。从文殊门开发一切器界光明,而归实相于大空;此依平等性智而会法界体性智之别相也。从观音门谛审一切法轮条理,而归实相于大空;此依妙观察智而会法界体性智之别相也。从弥勒门运转一切羯磨事业,而归实相于大空;此依成所作智而会法界体性智之别相也。智智无边;举其大纲,惟此五者,渐机则由八识先后转成四智;由四智总汇于法界体性智;亦五智分明。”四智即后得智,法界体性智即根本智。此段显然可以说明冯大阿遮黎认为成所作智与其他三智并无区别,也是有根本智的。
  故冯大阿遮黎于《八识规矩颂释》中以曲解文意的方式,表示不承认相宗此说,《八识规矩颂释》中解“果中犹自不诠真”句云:“果中犹自不诠真者,证此等觉之果,犹不算究竟真实境界也,诠具也,就也。不诠,即不算之意。”范古农居士《八识规矩颂贯珠解》解此句云:“此五识不在因地转智,而在果地中转。犹且自己不诠(证也)真如。故五识所转之智,唯属后得,不属根本智也,明矣。”显然范居士所解是此句之本意,冯大阿遮黎之解则系曲解。之所以曲解者非不懂也,乃是以此方式表明不承认相宗成智唯后得之教理也。
  相宗由于未将真如与正智纳入四分之框架,故对于行果亦未能以四分说明之。五重唯识观虽用到三分,然于相宗体系中,似仅为一孤立之观法,未见说明此为转识成智之要道,成唯识论之行论果论中四分说并未出现。冯大阿遮黎既已将一切有为无为有相无相有漏无漏诸法皆纳入四分之框架,故对于行果之说明亦完全采用四分以进行,从而将五重唯识观真正地贯彻于行果理论中。依冯大阿遮黎,修行即是转识成智,转识成智即是敛识上见分归于自证分与证自证分,再将后二者泯归无相而已,《八识规矩颂释》对于三、六、九、十二颂之释即完全贯彻此旨,见上节引文6-10。从引文可见将前五第六第七第八之见分敛入自证分,再泯归无相,即显成所作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将证自证分泯归无相即显法界体性智。八识规矩颂释中,冯大阿遮黎对于如何转识成智以四分说作了前所未有的清晰说明。
  冯大阿遮黎对唯识学的发展尚不止以上所论,如提出三种末那,提出大脑为意识之浮尘根等等,限于篇幅此处不能一一详述。
  (完)
  《法流》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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