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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五十三课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9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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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五十三课

 

  子二(破实一之识)分二: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有部宗、经部宗等)所许的实一之识;二、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唯识宗为主)所许的实一之识。

  丑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分二:一、破不共各自观点;二、以说共同实一之识不容有而结尾。

  寅一(破不共各自观点)分二: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二、破外道之观点。

  卯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分二:一、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二、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

  此处所说的“相”,是指识和外境之间是否存在一种行相。在承许外境存在的宗派当中,有部宗在取外境时不承认存在行相,因此称为无相派;经部宗则承许识在取外境时存在一种行相,所以称为有相派。

  辰一(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分三:一、建立自证合理;二、说明境证非理;三、说明无相观点不合理。

  巳一(建立自证合理)分二:一、认识自证之本体;二、说明彼为自证之合理性。

  午一、认识自证之本体:

  现量可以分为四种,即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总义当中已经讲过:本论的五大特点之一,即是承许自证在名言中存在是合理的。我们再三说过:名言中应该承许阿赖耶和自证。对此,麦彭仁波切以及自宗的很多论师经常引用静命论师的这一颂词进行说明和论证。

  遣除无情性,识方得以生,

  凡非无情性,此乃自身识。

  遣除了无情法的反面,也即遣除了无情法以后的一种明清法,就叫做识。因此,凡是非无情的本性均可以称之为自证识。

  总的来说,有承认外境与不承认外境两种观点。承认外境的观点,又包括无相有部宗与有相经部宗两种。

  《俱舍论》中说,承许外境无相的有部宗论师认为:每一个根都是具有不同形状、颜色的一种色法,比如眼根像胡麻花、耳根像卓嘎树的树疥疤一样。经部宗以上承许根只是取境的一种能力。唯识宗认为,所谓的根只不过是阿赖耶上取境的一种习气和功能。

  有部宗说,外境应该是存在的,依靠眼根等可以执取外境的色法等,而识就如同玻璃球一样,它自己的本体是透明的,不需要一种行相而是直接缘取外境。其中,鼻根、舌根、身根以接触的方式缘外境,眼根和耳根以不接触的方式取境。

  根也可以分为有依根和相应根,正在起作用的根叫做有依根,比如眼睛已经见到色法、正在见到色法或者将要见到色法时,眼根就称为有依根;这时,耳根未起到根的作用,但耳根仍然存在,因此叫做相应根。

  有部宗认为:有依根可以直接清楚地缘取自己的对境,如经部宗所许的纽带——行相根本没有必要。他们究竟是如何承许的呢?比如,眼睛在见瓶子时,不需要依靠任何行相而是直接缘取外境瓶子的自相。

  这种观点其实并不合理。暂时来说,在取境的问题上,经部宗的观点相对比较合理,但究竟来讲,最合理的就是唯识宗的观点。因为唯识宗既不承认有部宗所许的外境,也不承认经部宗的隐蔽分,而是说一切万法皆为心的幻变,这种承许在名言中非常合理。静命论师的这部论典,胜义中依靠《中观六论》、世俗中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进行抉择,这种方式最为合理的原因即是如此。

  所以,大家应该了知,在对万事万物进行分析判断的时候,按经部宗的观点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真正来讲,最合理的观点是不承认外境。可是一开始就说外境不存在——柱子不存在、瓶子不存在、山河大地不存在的话,世间人很难接受。因此,首先应该以经部观点作为阶梯,《量理宝藏论》和《释量论》中也说:在承认外境时,必须依靠经部宗的观点进行宣说。

  有部宗在见外境这一观点上,与未学宗派世间人的想法和说法非常接近。因为世间人经常认为:以眼睛来见柱子、瓶子等法,所见的瓶子就是能装水的这个瓶子。很多没有学过宗派的人,包括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也从来没有分析过:瓶子究竟是怎样存在的?眼睛是如何见到瓶子的?比如一个演员在舞台上表演,下面有一千个观众在观看演出,这一千个人当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眼睛所见到的对境就是台上的这位演员。他们只会产生这位演员的表演非常精彩或者实在糟糕等想法,除此之外,所见的到底是总相还是自相?或者是隐蔽分还是显现分?是以根来见的还是以识来见?是以有接触的方式来见,还是以不接触的方式来见?对于这些问题从来不分析。

  有部宗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极其不合理。《释量论》的讲义中非常清楚地讲到:一百个人如果真正见到了那一外境,这一百个人就应该同样产生一种眼识。事实并非如此,一百个人当中,也许有五十个人产生了这位演员表演相当精彩的眼识,另外五十人也许认为他的表演非常糟糕。如果是真实见到同一个外境,就不应该产生种种不同的差别。而且,眼睛见到外境时,到底是接触外境还是不接触外境?不接触则无法真正见到外境;如果接触,一百个如同胡麻花那样的眼根应该出现在瓶子上,由于眼根是微尘性的,那么多种色法——一百个眼根与瓶子又怎么会在同一个位置上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说接触也完全不合理。

  关于这一问题,《俱舍论自释》当中,世亲论师站在经部宗的观点,对有部宗发出了很多太过。经部、唯识等上一乘的宗派认为:真正的对境不可能显现,而是依靠所指点出的那一行相显现在眼识等面前的。但是,只有真正了知那一外境才叫做取外境,比如眼识见到色法后可以了知外境色法的特点,这才是见到了外境;或者,耳识听到声音并了知此声音的特点,这就是“听到”的含义。《俱舍论》中称为领受——只有领受到外境,才可以叫做取境。所谓的“取”并不是用手来抓着某种东西,而是对外境的本体如理如实地了知,这就叫做“取”。既然了知外境才称之为取境,有部宗的观点又怎么会合理呢?根本不合理,因为你们承许眼根是一种色法,是一种无情法,以一种色法又如何了知另一种色法呢?根本不能了知。

  麦彭仁波切的《释量论大疏》讲了很多有关这方面的道理。有时候特别想翻译,但是这个工程非常巨大,而且,翻译完以后可能也没有人看得懂。法称论师在《释量论》的颂词后面说[30]:就像江河融入大海一样,如此甚深智慧的论典唯有融入自己,世界上的其他人不会了知。的确是,法称论师的智慧相当尖锐,对一切事物的本体分析得非常透彻。因此,闻思过《释量论》、《俱舍论》这些论典,很多小的问题都会轻而易举通达。但是究竟能不能翻译也只有以后再看,这些都是随着自己心情的波涛随存随灭的法,现在也不好说。

  有部宗认为经部所说的以识来见外境不合理,因为识是无有阻碍的法,如果以识来见,墙壁外的法也应该可以见到,事实上根本见不到的缘故,应该是以根来见外境。实际上,以根来见更不合理,比如有玻璃阻挡时还是可以见到外面的景物,而眼根这种色法又怎么会穿过阻挡的玻璃直接见到外面的色法呢?肯定不能见。这说明并不是以根来见的,而是通过识来见色法的[31]。

  无论任何对境都应该由识来现见并了知,离开了识又如何能了知呢?绝不可能了知。虽然不是真正通过眼根见到色法,但是眼根不存在,也就如同盲人一样根本不能取境。因此,眼根是一种增上缘——眼识取境的一种辅助力量,取境能否成功也取决于它的存在与否,不过真正的领受者应该是识,如此承许非常合理。

  下面通过镜子的比喻来说明经部宗的观点。

  比如说镜子当中显现一个瓶子,并不是瓶子真正到了镜子里面,只是与瓶子相同的影像在镜子中出现。因为镜子是具有八种微尘的色法,而瓶子也是具有八种微尘的色法,如果真正的色法——瓶子出现在镜子里,那是不是原来的镜面已经不存在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经部宗特别强调说:显现在识前的一切部分仅仅是外境的行相而已,而在识前显现的外境行相,是由真正的外境这一隐蔽分指点才得以显现的。就好像镜子中显现的只是瓶子的一个行相,并不是真正的色法——瓶子。同理,人们见外境也只是见到外境的行相,并不是真正的外境,真正的外境是一种隐蔽分,通过它可以指点出这一行相。

  比如一百个人见同一个瓶子,每一识的行相各不相同,也就是说,任何人也没有见过真正的外境——瓶子,但是瓶子的行相可以在每个人的眼识中显现。就好像一百个镜子同时对着一个瓶子,这一百个镜子当中都会出现瓶子的行相,你不能说一百个镜子里有一百个瓶子,也不能说瓶子的一部分跑到镜子里面去了。同样,一百个人见瓶子的时候,瓶子自己的本体以隐藏的方式存在,但瓶子的行相可以在一百个人的眼识当中出现。

  由于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意识部分,一百个截然不同的相续中,必定各自存在着了知瓶子的现分或识分。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如有部宗所说的仅仅依靠眼根来见,那么,由于不存在了知瓶子的现分,也就根本不可能见到瓶子。因此,应该承许以识来见外境。然而一百个人在见瓶子时,各自眼识前所显现的那一行相,不会出现在其他相续面前,互相绝对不会混杂,因为相续是互为异体的。

  所以说,只要显现,就一定是意识的一种自现。这一点是谁都不可能推翻的。但是,显现的行相不可能无因无缘中产生,因而能指点出行相的外境应该存在。

  “指点出行相”是经部宗比较关键性的一句话,他们认为:外境——瓶子这种隐蔽分存在,就如同镜子中可以显现瓶子,而且瓶子的颜色、形状等无有丝毫差别地在镜中显现一样,外境的所有特点和形象可以完全显现在眼识当中。人们在取舍的过程中,只是将显现在眼识中的行相与真正外境的自相错认为一体而已。我们平时照镜子也是这样,看到自己的面容在镜子中显现时,经常认为:“我现在瘦了、难看了……”其实镜子里的面容并不是自己真正的本体,而是将镜子里的影像和自己的自相误认为一体。实际上,眼识见到瓶子时,我们认为已经见到了瓶子,实际只是见到了瓶子的行相,并非真正见到了瓶子,只不过将瓶子的行相当成了自相,如此而已。

  这就是经部宗不同的观点:外境——真正柱子的本体是一种隐蔽分,任何人都见不到、摸不到,人们见到的柱子只是一种行相,真正的柱子以潜伏或隐蔽的方式存在着。

  虽然所谓的外境也是以微尘组成的,对其逐渐抉择就可以了知为空性,但只要承认外境,就必定要承认经部宗这一极富合理性的观点。

  以比喻来说明这些道理,比如以染料改变的玻璃作为现量,真正玻璃所取的只是染料的影像。此处的“染料”并不是指给其他物品着色的颜料,而是说,各种颜色的布匹上放置一个水晶球,水晶球的本体是透明的,但我们看的时候,就好像布匹的颜色已经染在了水晶球上。其中,布匹的颜色如同真正的外境,水晶球即是识,而水晶球上见到的布匹颜色则是行相。水晶球是可以现量见到的,当我们将水晶球放在布匹上时,透过水晶球可以看到布匹各种各样的颜色,而真正布匹的颜色却丝毫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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