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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文化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成功(教育)》   作者:刘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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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谈基督教,我们无法绕过西欧的中世纪,而“中世纪”这个词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更多地被人评价为“黑暗时代”。这种评价是不全面的。随着学术界的民主与宽容、沟通与对话的加强,随着世人纵览世界、捭阖历史之眼光和心胸的不断开阔,中世纪一改往日形象,向我们展示其更真实生动的一面。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以更贴近历史、更贴近基督教真谛的态度来重新认识中世纪的基督教在欧洲文化中的作用。

一、对中世纪的理解

公元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时期,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西欧封建社会确立期,公元五世纪末至十世纪末;二、封建制度繁荣时期,公元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三、封建社会解体时期,公元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初。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中世纪不包括封建社会的第三个阶段,即文艺复兴时期,只包括前两个阶段。而他们笼统地把这两个阶段都评价为中世纪的“黑暗时代”也是有失公允的。资产阶级的先声者之所以这样说,自然是为了粉碎封建社会那些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意识形态体系,从而将中世纪贴上了“黑暗时代”的反动标签。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们还中世纪以更公正的评价:“只有从公元400 年到1000 年才是真正的黑暗时期。”因为伴随着九世纪的加洛林文艺复兴,在欧洲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文化复兴,而在十一、十二、十三世纪人类精神更是升跃到一个相当高的高度,“结果是又一个标志着理智进步和高度繁荣与自由的世界伟大文化。的确,一直延续到了十三世纪末的中世纪的文化的后一个阶段,比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几乎更加接近近代文化。”恩格斯以更精辟的评价批驳了“黑暗时代”的说法。他说:“这种非历史的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在这里,反对中世纪残余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中世纪被看作是由千年来普遍野蛮状态所引起的历史的简单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里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十四和十五世纪的巨大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

中世纪所在的西欧封建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变动巨大的历史特殊时期。所以我们首先必须非常深入理解了“中世纪”这一概念之后,才能准确把握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文化中的作用。

二、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文化中的作用

(一)整合社会的作用。首先,中世纪的基督教与社会结合得非常紧密,基督教对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均具有法律的权威。经过统治阶级及其神学家们的精细编撰和阐述,基督教教义已经具体化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达到一一对应的宗教,其能够发挥的法律权威非常大,整合作用就更大。其次,由于中世纪基督教自身组织建设的日臻完善和精密,基督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秩序、社会制度的系统体现物,其代表组织——教会与社会系统中诸多系统之间形成了广泛而严密的关联,教会与神学研究,与慈善事业、与教育、与卫生医疗……可以这么说,中世纪基督教及其教会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任何一个角落,不光是外在的物质生活层面,还有内在的精神生活层面。所以,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基督教的社会整合力对这个时代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和有价值的。

最后,我们还必须要有一个认识:在特定时期要把基督教和教会做一个分离。教会作为官方统治阶级的代表,在极大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欲望的驱动下,不可避免地结下了累累恶果。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基督教对社会的整合作用更多是指教会和基督教相统一的时候。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教会走向反面,与人民之间的对立越来越尖锐的时候,我们也不能据此就抹煞了基督教仍然具有的强大的惯性的社会整合作用。

(二)整合文化的作用。实际上当教会趋向反动,与基督教相分离时,基督教仍然能在人们心目中占重要地位,原因就是基督教在第二个层面上的作用。文化一旦深入人心,就将更稳固持久地作用于人的心灵,指导人的行动,并不因外在教会组织的变质而轻易失效。

我们非常熟悉“中世纪把现代文明一扫而空”这种说法。实际上,文明可以被宣布为消灭了,但在历史进程中,它能够以某些方式保留下来。文明就世代保存在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中,这远比保留在可以被烧毁的书籍中更稳固。基督教即使经过世代统治者的剪裁、利用,也不可能消灭流传下来的文化。恩格斯说过:“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他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他们成为神学的科目。”这并不是说基督教将其它文明都消灭了,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基督教将各种文化兼收并蓄在一起。自原始基督教发展到世界宗教,它就是一个具有无限张力的世界宗教。唯其如此,各种文化、文明才可以在这里汇集、冲突,并成就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普世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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