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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印度传统文化思想同异性探微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金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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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印度传统文化思想同异性探微
  金易明
  佛教虽然超越于印度一般的思想。但是,由于其发源于印度社会,是在与印度文化思想相互影响的情况下走向发达,因而佛教所面临的课题及其方法,与印度一般思想共通的地方很多,要想真正理解印度佛教文化及其思想。我们必须对印度的文化思想与佛教之共通处有所了解,有所认识。
  这种共通处很多,主要可举六个方面。其一:印度的思想虽然种类繁多,但是无论经哪种,都有其要解决的中心任务。印度的各种思想,无论是佛教,还是各种外道,其要解决的中心任务,是有关人生问题的。东方人在思想传统上,特别注重人生问题的解决,故其伦理学出奇地发达。由此,东方人对真理的追求,并非仅从思慕出发,而是要发现人生的归趣,决定生活的根本宗旨,进而提出实践的模式,这已成为所有文化思想的重心。佛教的中心任务也是如此。因而,观察佛教,依康德而言,当从实践理性的立场去观察。如从哲学的角度看,佛教是一种实践的哲学。其二:对于人生问题的解决,在印度思想界,其学说虽缤彩分呈,但无论哪种,其观察的基点,都是自我论。自我,是宇宙的中心,是一切价值判断的本源。这是《奥义书》所提出真理。此后的印度思想界,纵有反对将自我价值抬得过高的,但没有不以自我为观察事物之基点的。我们可能会认为,佛教之无我论,骤然一看,与上述的立场好象是大相径庭的,但其实只是对自我的解释不同,在以自我为论究之中心这一点上,则是无差别的。其三:从人生问题出发,必然要进至于对宇宙自然的诸多现象予以解释,形成自身的宇宙观。印度诸学派宇宙观的特色,就是将宇宙观视作为人生观的反射和在自然中的投影。换言之,印度文化思潮中各派的宇宙观,与其说是将纯客观的宇宙作为观察的对象,毋宁说,是以作为个体的有情为中心,由此规定宇宙的本质,或者说规定目的的立场,结果,就形成了小宇宙等于大宇宙的观点。因为,在梵书方面,已有了这种倾向。由此以种种形式而及至于后世。佛教的宇宙观也认为,对宇宙之认识,只是心的历程而已。其四:在印度诸教派中,虽然建立了各种原理,可是,不论是哪一种思潮,总是将业看作为根本力,即前世招致的善恶行为,以余习力熏附于我们的八识田中,在今世则成为支配个体命运的动力,至少可以说是重要的一因。自奥义书的终期,这思想就已经圆熟,到诸派竟起时代后,就为一般思想派系所采用。佛教虽然主张无我论,但是承认业说和轮回说,并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传统思想进行了改造,发展为独特的业感轮回说,这不能不说是对印度文化思潮的共性之随顺。另有,以此业说(及其轮回说)为前提,拓展意义于诸有情,认为有情之间彼此有着因缘联系,也是诸派所一致认可的。而有情包含诸天、神鬼、恶魔直至地狱众生,各教派也是一致认同的,是为诸派一致的有情观。其五:随着轮回观内涵的拓展,以往被认为最高最乐的天界,终于也知不是永远的安住之所。学派时代以后,印度的思想界,总是带有厌世的倾向。如实说,厌世的倾向当然并非注定从轮回观而来,而由某种意义上说,反可以说是从崇高的理想观的确立而来。虽然如此,但随着轮回观念被社会成员所普遍接受,印度文化中表现出明显的厌世倾向,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印度的一般思想界,都是讲求解脱的。即以超越漂泊不定的人生,安住于不变不动的境地为理想,乃是自然之理。所谓人生问题的解决,在印度社会中,是以厌世为前提,以解脱为中心的。其六:各派的实践观,有着不同的色彩。其中,各派有一共通的方法 ,即为禅定的修行,就是三昧、静虑或者瑜伽(相应)等,在佛教的三学中,叫做定学;在八正道中,叫做正定。
  由此考察而知,佛教虽然在本质上是佛陀无师独悟的产物,而在思想形式上,则深受当时印度文化思潮以及其他宗教、哲学流派的影响。佛教不仅是抽象的理论产物,而且是存在于民众之中,与社会实际相联系的,且契机而予以教化的。此点是不容忽视的。
  佛教与印度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及其相应之处,如上所述。然而,佛教之所以为佛教的特点又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重要且关键的问题。但是此问题的全面解决十分麻烦。但通过综合考察,就能够发现佛教之所以为佛教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佛教在世间流传的基石。这些特点是由佛、法、缘起、心、中道等几个关键词所铺陈的,实际上是从同一中心所涌现的。不管是那一种,如进行彻底的推究,每一项都是关乎于全体的,都是佛教的根本立脚点。这些特点,虽然说从原始佛教到大小乘佛教是一贯的,但是主要的表现在原始佛教中。
  在历史的长河中,佛教对其教主及佛法的开创者佛陀的认识、定位以及态度,即佛陀观,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但都以历史上的佛陀的人格、自觉、说法、行为为基础。对于佛陀的态度,大乘佛教与声闻乘佛教虽有差别,但是对于释迦牟尼的佛祖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均无异议。虽然以后在历史的佛陀外,立种种理想的佛及菩萨,但是这些均是由于历史上佛陀的开示和弘扬所的结果。正由于佛陀在其四十五年的弘扬佛法的生涯中,诲人不倦,循循善诱,才使后来的佛子感受理想中的佛陀及其菩萨的真实不虚。因此,理想中的佛及菩萨,其实是历史佛陀的延续。佛陀的及门弟子们,始终是说:“吾等之法,世尊为法本,世尊为眼目,世尊依处”。这一确信,在所有时候,于佛徒之间,都是如此地坚信的。离此方就不得成立佛教,这确信,是佛教在最大最高的历史人格——佛陀的体验保证下成立;这确信,才是佛教不同于其他教派的最大的特征。
  佛教虽然是以佛陀的人格力量为条件、为中心所组建的以僧人为主体的教团,但是从佛教的正统的立场出发,始终坚持认为:佛陀——即使那是理想的佛而非历史上的佛陀,也绝非其他宗教所立的神,或者如神那样,是超自然的力量所给予的;佛陀,为觉悟人生、觉察万物的神圣果位,是有情通过虔敬正确的修行之举所能达到的果位,对此观点,大小乘佛教莫不一致予以坚持。有情得以成佛的根据,虽有各种说法,但归结其所在,不外乎是对于法的实修、体验、觉悟。这是佛法之精要,然而,法虽然是由佛所开示的,但实际上是“法尔自然”的,无论佛出世与否,法都是无异的永恒存在之道,是不变的正道。佛陀不过是悟达于法、体验于法,而为我们开示其法而已。虽则如此,但法仍然是佛教一贯的教理。因而佛教的根本,与其说是在于佛陀,毋宁说是在于法。历史的佛陀也好,理想的佛陀也好,要之,这个法,可说是以一定的形式而成为人格化的。到了大乘时代,更为强调法身佛(即佛陀的思想和学说的表征),而将报身佛(佛陀累世所积之福德慧的表征)和应身佛(佛陀适应众生之根机而应化示现的表征)位于其后,其因即在于此。实际上说,法佛一如,确实是佛教的真精神。佛教的基本观念,必须由以“佛”为中心,进而演变为以“法”为中心。当然,也有人担心,这种中心转移一旦成为广大佛教信徒共同的自觉信念,则作为宗教的佛教,将会失去许多独具的宗教魅力。其实,当佛教进入其近现代全盛期时的民国时代,欧阳竞无先生就提出了佛教非宗教之卓见;而现代弘法大师中,有不少也持“佛教乃佛陀的教育”之论。可见,佛法以法为中心,并非对佛陀之伟大、永恒的人格和觉世大业的低估,而恰恰是佛陀之本怀的大用与流露。
  缘起观的适用,虽然可以分为种种,但是其根本上是以心观为出发点而构成的。将一切诸法视作为空,更将空转化为妙有,其根据在于有情之心的出发点与态度,离开心,缘起的理法就失去了根据。所以,归结缘起法的根本是在于心。所谓法,所谓缘起,毕竟不外乎是我们一心的种种相,从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这是佛教一贯的极意。佛教所讲的支配世界之道,就在于支配我们的心,可说这已成了决定修养的根本方针。缘起观的发达,是以心观的发达为其前提的。因为只有心观的发达,才最终地促成了缘起观的发达。所以,前述的种种缘起观,换言之,实为种种的心观。在缘起观与心观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此点,我们绝不可忘。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佛教对于“心”的界定与一般哲学存在着不少的差异。其中,既有意识和认识活动之主体的含义,也有“集起”的内涵。以西方哲学所特有的唯物唯心之说来解释佛法,只能是生搬硬套,望文生义,是无法把握佛法之要旨的。佛教实际上反对任何走极端的“唯”,佛教强调身心的不可分割性,强调根境识三者的相互依存性。而对“心”的地位加以突出,是因为“心”——即众生的认识活动,是世间最为活跃,又最为主观、最具主动性的因素,一切的意义、价值,都是相对于众生的认识及认识程度而言的。又及,佛教有言:“一切唯心所造”,世人多有富有世智辩聪者,具此认定佛教为唯心主义哲学;更为可叹的是佛教界的不少佛子,也以此自恃所信仰的是唯心主义的佛教。其实,此心在此非指意识,而是指第八识阿赖耶识的一个重要的性质,即“集起”,一切诸法当然是因缘所集而起的。因此,佛教所讲的唯心与西方哲学所讲的唯心唯物之义,实所指非一物,万不可混淆。
  法、缘起终究可以归于一心的立场。而运用其适应于生活态度,并且同样的可以作为佛教之一大标帜的,是中道观。印度文化的一般时尚,不管什么,都在走向极端,由此导致了在思想,行为等等方面,一动就会失去其健全性。佛教基于心观,欲确立健全而中正的生活方针,这就是中道观。中道指脱离边邪,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又称中路,或单称中。《大宝积经》卷一一二说:“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中道是佛教的根本立场,大、小二乘之各宗均以之为弘法的基本态度。然而关于此语所指的内容,大小乘诸宗的解释并不尽同。小乘谓中道即八正道,或谓正确了解十二因缘,或指离断、常二见的非断非常之理。小乘经典所说,多以远离外道凡夫苦乐二边行之真正行法为中道,而其真正行法即佛所说的八正道。在印度外道各派中,富兰那、阿夷多等快乐派,执着于世间的欲乐而无清净志,耆那教等苦行派则自烦自苦,各以极端自虐的修行法为解脱之道。针对此等主张,佛陀则主张修八正道以远离边邪,俾使行者产生眼智明觉,乃至到达涅槃。《中阿含卷五十六?罗摩经》说:“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舍此二边,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于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觉、趣于涅槃,谓八正道。”依《杂阿含》卷十二所述,系以脱离断、常二见,正确了解十二因缘为中道。即以世间为有或无,皆是边见,认为先来有我是常见,从今断灭是断见,均非中正之道。在一切法之中,此有故彼有,因此世间无“无”;此灭故彼灭,因此世间无“有”。如是远离有无断常的偏见,如实观十二因缘法,即谓住于中道正见。小乘论部则认为八正道只不过是三十七道品之一、四谛中道谛的一分,唯有离断、常二见的非断非常之理始为中道。《成实论卷十一?立假名品》说:“五阴相续生故不断,念念灭故不常,离此断常名为中道。”法相宗立有、空、中三时教判,而以《解深密经》所说为中道了义教,即主张无有外境故非有,有内识在故非空,非空非有是中道。《成唯识论》卷七也说到:“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此外,并认为中道有:言诠中道、离言中道、三性对望中道及一法中道等义。三论宗认为,外道及大小乘诸宗所谈的中道说,皆属于“有所得”的范围内,未得中道真义,唯有离四双八计而住于无得正观,始是中道,亦即打破生与灭、断与常、一与异、去与来等八种迷妄,而说缘起、无自性、空之理。此称八不中道,或称八不正观、无得中道。吉藏《中论疏》卷一说:“横破八迷,竖穷五句,洗颠倒之病,令毕竟无遗,即是中实,故云不生不灭,乃至不常不断也。”卷二说:“中道佛性,不生不灭,不常不断,即是八不。”此宗为令了知八不中道的真义,而立三种中道(又称三中),即:1、世谛中道:又作俗谛中道,是以世谛为主而说的中道。不动无生灭之真际而建立生灭之诸法,称为世谛中道。2、真谛中道:不坏生灭的假名而说无生灭的实相,称为真谛中道。3、二谛合明中道:又作非俗非真中道,是合世谛、真谛而说的中道,谓亦非生灭,亦非无生灭,言亡虑绝,离四句百非而毕竟空。此外,《三论玄义》卷下谓中道有一中乃至四中之别:一中,即以中道为唯一清净道;二中,约二谛而辨中,即世谛之中、真谛之中;三中,指二谛之中再加非真非俗之中;四中,指对偏中、尽偏中、绝对中、成假中。对偏中,谓针对大小学人之断、常偏见而说之中。尽偏中,谓有断、常之偏病则不成中,偏见若尽灭则名为中。绝待中,指所显现的中是超绝言语思虑之不偏不中者,但假名为中。成假中,有无为假,非有非无为中,由于非有非无而说有无,如此之“中”反而成立“假”,故谓成假中。天台宗立空、假、中三谛说,而以实相为中道。认为一切诸法是超越空、假而绝对,其本体非为言说思虑的对象,此称中谛。又,此中谛是化法四教中的别、圆二教所说。谓空、假二边之外有中道一理是别教所谈,称之为但中;即空、假二边而立中道是圆教所谈,称之为不但中。若以中道为原理则为三谛中的中谛,以之为观法则为三观中的中观,又因其中有但中、不但中之别,而有隔历三谛和圆融三观,或次第和不次第之别。《法华经玄义》卷二说:“别三谛者,开彼俗为两谛,对真为中,中理而已。……圆三谛者,非但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
  中道观的适用与解释,如上所列,虽然由于时机因缘的关系而有所不同,但其最为重要的,是对于人生价值的批判与实践的态度。1、首先,对于人生价值的批判:正如缘起观所示,我们的生活是由必然的法则所支配的。如果说人生所最需要的为精神特征上的自由,则我们的人生无疑是束缚与苦恼。佛教对于人生总是判定为苦,并以解脱为其理想与目的。不过,由佛法而言,苦恼与束缚,不仅不是客观事实的存在,反而是由有情之心对诸法的执著而定的,即以我执我欲为生活之基本手段的必然产物,所以我们如果超越了小小的我欲,契入于缘起性空,从平常随缘的立场出发,改观人生,则对一切主客观之诸法,能够入其内而又超然其外,那即不是苦,也不是束缚,就能够于万法中求得无限自由与平安。这是佛教解脱观的精髓之所在。印度文化思潮中,虽有高倡否定人生之价值的观念,佛教界也有人误以为佛教是消极的悲观人生论者。但从解脱的立场出发而对人生价值的再认识上,佛教比印度的任何一种教派都要深刻,是对人生价值的肯定;2、其次,将此适用于实践方面,佛教提倡不苦不乐之中道观,反对一切形式的纵欲主义与禁欲主义。真正的生活之道,是综合的、适当的、不苦不乐的而又归之于精神的。关于此点,虽然是佛教的结论,但是佛陀在初转法轮时,首先就予以提倡,所以这是佛教所具有的特征;3、由佛教的对机而考察个体在处理社会问题时适用中道观的程度。佛教的主旨所在,是作为个体的有情的救济,社会全体的救拔,是个体救拔的必然结果。佛教救济的根据,是置于心的立场。而婆罗门教等,对于个人的救济,有着诸多的限制。佛教认为,只要是有情,注重于自体身心的改造,都有解脱的可能性,一切有情均有成为觉者的资格。由此出发,佛教成就了在印度文化思潮中难得的人格尊重主义,四种姓平等主义。在其他学派中没有如此强烈的高扬慈悲心的伦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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