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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初期大乘佛教这起源与开展”(上)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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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初期大乘佛教这起源与开展”(上)
  杨惠南
  书 名: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作 者:印顺
  出·版者:正闻出版社,台北
  出版日期:民国七十年五月
  页 数:二三二O页(外加一四页之自序及目录,以及六四页之中
  文索引、二四页梵巴藏欧文索引)
  价 格:定价六OO元(精装)
  (一)
  在国内,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伟构,——这不管是从质或是从量来说,都是这样。赞成它的读者,会承认这个事实;反对它的读者,尽管不同意其中的某些看法,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只有那些不理性的人,才会盲目地否定这部伟构的价值—
  初期大乘佛教的兴起,学界各有不同的看法,而作者的主张是:“从“佛法”而发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动力,是气佛涅槃后,佛弟子对佛的永恒怀念”。”作者发现,“对佛的永恒怀念”,是印度当时佛教界的普遍现象;这些都可以从“佛陀遗体、遗物、遗迹的崇敬”(第二章)、“本生、譬喻、因缘(等经典)之流传”(第三章)、“律制与教内对立之倾向”(第四章)、“部派的分化”(第六章),乃至十方佛菩萨等“新宗教意识之产生”(第八章)等等现象看出来。——“对佛的永恒怀念”,是热烈而全面的,不是三言两语可以交代清楚的,因此,作者说:“本书第二,八章,就是以气对佛陀的永恒怀念”为总线索,试答大乘佛法的渊源问题。”
  熟悉作者其他著作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本书第二,八章的许多论点,都是作者以前发表过的;因此,本文仅仅依循“对佛的永恒怀念”这一钱索,列举下列几个重点,——它们都是作者以前所未曾发表过的论点:
  (1)供养佛舍利的佛塔,原本是在家众所供养的,后来出家众也开始供养,而且佛塔渐渐趋向于艺术化。——这是大乘佛法兴起的前兆。
  (2)佛涅槃后,佛教建筑迅速发达起来,并允许采用原始佛教所没有的香、花、璎珞、伎乐等来供养;在印度,这是祭天、祭租的仪式。另外,对于佛钵、佛成道时的菩提树等,给以神奇的描绘,并允许在这些建筑物或遗迹之中占卜。明显地,这是“对佛永恒怀念”的流露。
  (3)对于佛的永恒怀念,使得各部派都共同认为,佛的功德胜过声闻弟子?佛在前世的修行也胜过声闻弟子。在这样的心理下,不自觉地传出释尊过去生的修行事迹。“这里面,或是印度古代的名王、名臣、婆罗门、出家仙人等所有的气至德胜业”;或是印度民间传说的平民、鬼神、鸟兽的故事,表示出难能可贵的德行(也许是从神话来的;可能还有波斯、希腊等成分)。”作者还说:“在现有的圣典中,这些传说——‘本事’ 、“本生”、‘譬喻’ 、‘因缘’,都叙述得明白:在那里说、为什么人说。其实,这是假设的,并非实际如此。”
  (4)对于佛的永恒怀念,还表现在“十方佛”的思想开展,以为现前的释迦虽已入灭,却仍有十方的、他方的世界佛的存在。这主要是大众、说出世、法藏等部派的主张。另外,增一阿含经那种“经法、戒律即是佛之法身一的平实佛身观,一再流变而成大众部神化的佛身观,也在在证明“佛涅槃后,对佛的永恒怀念”这个作者所一再强调的论点。二—八章,除了依循“对佛之永恒怀念一这一主钱索而开展之外,还多方引证,说明部派,甚至原始佛法当中,已经含有初期大乘,甚至后期大乘的教义。这对于了解作者的另一主张——“大乘佛法源自部派”(详下),是有帮助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1)佛舍利——驮都(dha^tu),有“界”、“类”的意思,因此,对于如来舍利的崇敬,演变而成“如来界”(tatha^gata-dha^tu)或“如来”(tatha^gatata)的思想。——它们都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名词。
  (2)大乘经中的菩萨行位,诸如小品般若经所说的发心位、随顺修行位、不退转位,华严经的十住、十地位,乃至诸大乘经常见的“三大阿僧只劫”或“无量劫”的菩萨行,都可以在佛本行集经、大事、大昆婆沙论、根有律、、佛种性经、修行本起经、太子瑞应本起经、过去现在因果经等小乘经论当中找到。
  (3)教内对立的倾向:在四章二节中,作者指出:大众部的北道派,由于尊重在家人的一贯作风,主张在家亦可证成阿罗汉果;而属于上座部的铜镖部著作——论事,却大加责难。其次,耆老比丘与少壮比丘也显著地对立起来:大方等大集经、佛藏经,都传说在正统的五部律之外,还有一部属于“少年比丘”的律典;这些与大乘的兴起有关,大乘经中常有童子、童女菩萨,想必渊源于此。另外,以八开斋戒为主的在家布萨,也渐渐脱离出家布萨咖形成;而通俗教化的,(近)聚落比丘,以“呗呕者”的身分,与佛法专门学者也对立了起来。总之,在家地位的提高,少壮比丘的得势,“尺唯者”的致力于佛法的通俗化,都直接促使大乘佛法的兴起。
  (4)“信”的强化:信心,原本不是原始佛法所注重的,佛灭后,由于对佛的永恒怀念,首先被列为“五根一或“主力一之一。僧制成立后,又从信佛、信法,增广而成信三窦,这是所谓的“三证净”。随即,三证净更进而变成念佛、念法、念僧的“三随念”;并进而加上“念戒”,而演变成四预流支的“四证净”。对于“信”的逐次强化,显然与初期大乘以“信”为主的经典,例如舍利佛悔过经、阿弥陀经有密切的阙连。
  (5)第六章第二节,作者依成实论,列举影响大乘佛法的部派思想,共有五条:它们是:(一)佛身无漏说;(二)一切无说;(三)心性本净说;(四)一念见谛说;(五)五识有离染说。其中,第(一)、(三)是常见的,兹略;另外三则略释如下:(二)一切无:作者除了引达成实论外,还引述大智度论及顺正理论、论事说明主张一切无的,应与九分敔中之千方广一有关的方广部(属铜镖部)或大空部。他们的主张是:“一切法不生不灭,空无所有,譬如觅角龟毛常无一(智论文)、“一切法都无自性,皆似空花”(顺正理论文)。显然,这与般若经有关。其次,第㈣一念见谛:上座说一切有系是主张次第见四谛的,例如有部主张十六心见谛、犊子部主张十二心见谛,经部室利逻多主张八心见谛。然而属于大众部及分别说部的各部,却都主张一心见谛(通常是见灭谛)。作者说:“而‘见灭(谛)得道’,与大乘佛法的‘无生忍’ ,实是血脉祖通的。”最后,第㈤五识有离染:作者引异部宗轮论、论事等文,证明大众部、化地部主张“五识有离染作用,在见色、闻声时,眼识等能不取着相,不起烦恼,进而远离烦恼。这样,修道不但在五识的见闻时进行,“在等引位有发语贡”,定中也能说话,这不是语默、动静都可以修道吗?”作者说:“这一方法,在大乘佛法中,多方面子以应用。连中国禅宗的修行特色,也可从这一原则而理会出来。”
  (6)末法思想:阿育王以后,印度开始了全面的动乱。中印度的熏伽王朝弗沙蜜多罗开始破法,阿育王传、舍利弗问经、摩沙僧只律私记都记载了这一件事。其次,北印度的法难是由臾那人、安息人与塞迦人的先后侵入而引起的。这些动乱和法难,引生了末法思想,例如阿育王传即曾说到了“三恶王一,并说到拘舍弥法灭的预言。这应是后代大乘经中所说末法思想的滥觞吧!末法思想的描述,牵涉到古代的印度政局,都在第七章“边地佛教之发展”当中说明。对于不熟悉印度历史及地理的读者来说,这是本书最难读的一章。作者如能绘制一张古代及现代的地图,并制作一幅印度历史年表,或许可以帮助读者更加了解古代佛教的发展吧?
  (7)咒语的渐渐流行:大众部的大天,主张“道因声故起”(“大天五事”中的第五);以此为端倪,开展出流行于鸟仗那与达罗鼻茶的咒语佛教。首先是原始圣典中祝愿式的吉祥语——咒愿,它们并没有任何神秘色彩。其次演变成稽带神秘色彩的“特欹拿伽陀”和“钵罗佉多”。而特别流行于乌仗那等地的“谛语”——一种印度民间固有的咒术,具有改变自然的神力,在大乘佛法的流传中,与密教有很深的关系。作者引杂阿含经等作证,说明最早的咒语只允许治病的咒语,例如杂阿含经卷九中的防治毒蛇咒。
  (8)契经的神秘化:作者引根有律、十诵律文,证明部派中有诵念伽陀及“三启经”为人治病、滑灾、召吉祥的现象。契经被写成文字后(西元前四O—三十年后),更渐渐有了般若经中那种读、诵、受持、书写、供养经典的风气。
  (9)天人、罗汉护法的说法:阿育王后,国王护法的信心已经破灭,因此发展出四大罗汉不入减而护法之说。其后更演变成十六大罗汉护法,甚至祈请龙天护法的情形。显然,这与大乘菩萨道应化救度的思想,有很密切的关系。
  (二)
  第二——八章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提出了许多证据,评破日本学者平川彰博土的论点。
  平川彰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乙书,认为大乘的兴起与部派佛教无关,却与经营寺塔的、非僧非俗的在家集团有关。平川彰的主要理由是:
  (1)佛与僧别体(所谓的“佛不入僧数”),因此,佛塔不是僧伽的所有物。而大乘的兴起却与佛塔崇拜有密切的关系。
  (2)不同部派之间不可交往(“异住”、“不共住”),因此,菩萨与部派之间也不可交往。所以,大乘的兴起与部派无关。
  (3)大乘经以十善为尸罗(戒)波罗蜜,而十善(特别是其中的“下邪淫戒”)是在家戒而不是出家戒;可见大乘佛教与出家僧伽的部派无关。
  本书二——八章(及后面各章),用许多篇幅来评破平川彰的论点;而其结论是:初期大乘佛法的兴起,与各部派(特别是流传在南方安达罗与北印乌仗那、商弥的大众、分别说部)有密切的关连。底下是作者评破的重点:㈩对“佛与僧别体,因此佛塔非僧伽所有物”的评破:
  本书第二章第一节提出三点证据,说明佛塔与僧伽有密切的关连:㈡塔地与仅地联在一起;㈡僧伽及“知僧事”有供养佛塔与为佛塔服务的义务;㈢塔与塔物的守护责任在借伽。
  另外,第十三章第三节第二项,还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佛塔的确与僧伽有关(详下文)。
  (2)对“不同部派不能互相往来”的评破:
  本书第六章第三节第一项说,“异住”或“不共住”有三种情形:(一)犯“波罗夷”的比丘,失去了比丘的身分,任何部派都不与这些比丘共住;(二)犯“破僧”的比丘,褫夺终生的共住权,但仍然不失比丘的身分;(三)“不见罪举罪”(不见摈)、“不忏罪攀罪”(不作摈)、“恶邪见不舍举罪”(恶邪不除接)等三种比丘,被僧伽羯磨后,无定期地褫夺共住权,但因仍然具有比丘身分,所以只要僧伽同意,解除羯磨,即可恢复共住权。平川彰显然是依据三种异住中的后两种,来解释部派间的不相来往,因此,作者下结论说:“依后二类气异住比丘”,而解说为不同部派不能共住,是完全的误解!”
  (3)对“大乘经以十善为尸罗波罗蜜,而十善却是在家戒一的评破:
  本书第五章第三节第一项,将戒学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四种清净”(身、语、意、命清净);“戒具足一(八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戒成就”(即“波罗提木叉”)。接着,作者说:“气四种清净乙可通于一般(在家)的十善行;“戒具足”可通于一般沙门的正行;气戒成就”是佛教有了自己的制度、禁约。”这三个阶段,可以说是为了使僧团和合共住,而慢慢从无形的、自律的规约,发展成为有形的、他律的禁制。其中,第一阶段的“四种清净”,相当于十善(四清净是十善外加正命),也是戒学的根本。作者从“戒”的字义,证明“戒乙的原义是“不必受的,是自觉的”,还说:十善是“通于有佛法及没有佛法的时代”。最后,作者还引圣道经的经文“离杀,不与取、邪淫”,证明十善(之中的“离邪淫”)并不局限于在家戒。
  对于“十善是在家戒”的评破,本书第十四章第三节第一项还有更加详细的说明:首先,作者引证了初期的大乘经,诸如阿弥陀经、阿关佛国经、小品般若经、老女人经、七女经等,说明菩萨也有出家当比丘的;也就是说,菩萨所信守的十善,这些“菩萨比丘”也是要信守的。所以,十善是通于在家、出家的。其次,作者又引阿冕达磨集异门论,证明十善中的“不邪淫一是通于在家与出家的。我想,弥陀经、小品般若等经文,只能做为“十善是通于出家”的旁证,因此,本书的直接证据,似乎会合人误解成只有圣道经和集异门足论。
  摘自《中国佛教》第25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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