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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风范 永世长存——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圆寂20周年祭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霍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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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风范 永世长存——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圆寂20周年祭
  霍钟权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于1989年1月28日圆寂至今,已经过去20周年了。但大师的音容笑貌依然历历在目,大师的崇高精神更是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邓小平曾当面夸奖大师是“最好的爱国者”。中央对大师有4句评价,即: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这是对大师一生业绩的最好概括。江泽民给扎什伦布寺送的一块匾上写有4个大字“护国利民”。这既是对历世班禅额尔德尼尤其是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和扎什伦布寺优良传统的高度评价与肯定,又是对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和扎什伦布寺乃至整个宗教界的殷切期望。胡锦涛于2005年2月3日接受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拜见时,希望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以十世班禅大师为榜样”,“成为爱国爱教的典范”。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主张宗教界人士要“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国运昌隆、人民安乐而努力”。这应该是宗教界人士以及各界人士的最大追求和最高境界。事实证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不仅说到了,而且也做到了。
  护国有功
  “我维护祖国统一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对于分裂祖国的行径,我过去反对、现在反对、将来也反对。我愿为维护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作出最大牺牲。”
  大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了各种国务活动。在国内,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在涉外活动中,为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发展对外友好关系,大师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9年3月,在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武装叛乱的严峻时刻,大师坚定地站在祖国和人民一边,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央平叛改革的方针和措施,与西藏人民一道,积极支援人民解放军平息叛乱。他积极配合日喀则分工委的部署,要求扎什伦布寺、班禅堪布会议厅“各安其地,各守其职,不要惊扰,更不能支持藏军”。他指示班禅堪布会议厅,以平价粮和马,支援日喀则驻军剿灭残匪。4月5日,按照国务院的命令,大师到拉萨主持自治区筹委会的工作,在中央及西藏工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平叛改革。
  1987年至1989年,达赖集团在国外反华势力怂恿下,在拉萨制造了多起骚乱事件,煽动“西藏独立”,破坏西藏的稳定和发展。大师对此极为愤慨,多次发表谈话,义正辞严地予以谴责和揭露。指出:“这是违背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也是“违背历史”的和佛教的教规与教义的。大师还谆谆告诫扎什伦布寺僧众,一定要遵照“佛教的教义”,“诸恶莫做,诸善奉行”。
  在与达赖及其集团的多次直接较量中,大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他理直气壮地申明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如实介绍祖国和西藏的大好形势,有理有据地批驳“西藏独立”的谬论,彻底挫败了他们的造谣、攻击、策反等阴谋,有力维护了祖国的尊严。
  1956年11月,大师与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应邀访问印度。大师旗帜鲜明地与西藏分裂分子和印度反华势力做斗争,捍卫了国家主权。
  1984年4月,大师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对“青年大会党”的策反信嗤之以鼻,并当面批判达赖喇嘛提出的所谓“高度自治”的谬论,指出:“所谓‘高度自治’,也就是西藏独立的同义语。” 在与达赖喇嘛通话中,及时戳穿并批驳了达赖喇嘛关于“异国”、“处境”和“移民”等宣扬“西藏独立”的阴谋与谬论。大师事后对人说,“达赖其人诡计多端”,“我才不会上他的当!”
  1986年11月下旬,大师应邀率我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尼泊尔。他不顾藏独势力的阻挠和威胁,在尼泊尔政府和我驻尼使馆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访问活动,促进了中尼友好关系,团结争取了国外藏胞。
  大师常说:“维护祖国统一,符合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也符合藏族人民的最大利益,藏族要脱离祖国大家庭是行不通的,是没有前途的”,“因此,对于分裂祖国,搞所谓西藏独立的,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就我个人来说,过去反对,现在反对,将来也反对。”
  大师在一次会见国外藏胞和外国信徒时,从历史、现实、前途3方面深刻论述了维护祖国统一的必要性。他说:“第一,从历史讲,自元朝开始,西藏就成为中国的一部分;第二,从现实讲,祖国统一是全国各民族的愿望,是合乎藏族人民根本利益的。……第三,从前途讲,不丹、锡金人的今天,也就是西藏独立的明天。西藏只有在祖国大家庭中,才有光明的前途。脱离了祖国,藏族单独是没有前途的。”
  利民有情
  “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祖国大家庭中,一个真正热爱本民族,为本民族的利益而奋斗的人,必然是一个爱国者;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必然是本民族利益的真正代表者。两者是完全统一的、一致的。不可能是对立的、分割的。”
  大师曾率先在他所属的春堆庄园进行民主改革的试点,为解放农奴摸索经验。他主动在所属地区减免了部分债务和差役,开办了15所小学和两所医校,成立日喀则人民医院和组织医疗组为群众治病,兴修水利、新建市场、发放贷款、安置贫民、救济灾民等。
  1959年3月以后,经国务院任命,大师主持自治区筹委会工作。他坚决贯彻中央平叛改革的方针,配合中共西藏工委和驻藏人民解放军,动员西藏各界人民,经过3年的努力,于1961年彻底平息了叛乱,并在全区实行了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农奴制度,使西藏人民获得解放。
  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大师为在中央领导下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做了大量工作。1987年7月,大师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提出了《关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试行方案的建议》,并在自治区人代会上得到通过。1987年4月,大师同阿沛副委员长发起成立“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通过各种合法渠道筹集资金,为西藏的各项建设事业提供辅助性援助。
  大师非常关心藏区建设和群众疾苦,多次到西藏等藏区视察,深入学校、医院、工厂、寺庙等,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大师努力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经常强调“加强各民族间平等团结,是藏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1985年9月1日,大师在拉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大会上,号召大家“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各民族的亲密团结,要维护和不断增强藏汉族和其他各兄弟民族之间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同心同德,紧密团结”。
  做人有德
  “在宗教上净心修持,持护弘扬佛法;在政治上坚持爱国立场,为国运昌隆、人民安乐而努力”。
  大师自少年时代,面对复杂的局面,毅然选定了跟共产党走的正确道路。1949年9月5日,青海省会西宁获得解放。年仅11岁的大师面临着何去何从的历史性抉择。经过实际调查和慎重考虑,大师放弃了班禅堪布会议厅提出的3个方案(一是随国民党去台湾;二是去西藏向噶厦投降;三是暂去新疆躲避),而选择了第四种方案——留下来跟共产党、解放军走。1951年12月18日,大师在西宁表示:“我们只有跟着共产党和毛主席走,只有同祖国各兄弟民族紧密地团结起来,我们西藏民族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别的道路是没有的。”
  大师于1984年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在会见国外藏胞和外国信徒时说:“从历史、现实和藏族的前途着想,我选择了祖国统一的道路,这不是一时的、被迫的,而是永久的和坚定的。”
  大师一生以护国利民、爱国爱教为最高准则。在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和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时期,由于帝国主义势力的挑拨,达赖方面做过一些排挤、压制乃至迫害班禅额尔德尼的事,使班禅额尔德尼不能回西藏,两方面关系极不正常。在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后,仍延续了这一状态。1951年4月,大师顾全大局,不记个人恩怨,主动、出色配合了西藏和谈,为签定《十七条协议》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52年4月28日,大师回到拉萨,赴布达拉宫与达赖喇嘛会见,实现了西藏民族内部的大团结。
  大师对“文革”期间所受的不公正待遇淡然处之。他多次向亲友表示:“与老一辈革命家受到的迫害相比,我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党中央已经给我彻底平反,使我在政治上获得第二次生命,得到了为全国各族人民和藏族人民服务的机会”。他还曾向记者表示:“党中央对我是关怀的,人民对我是信任的。过去,外国人对我很感兴趣,千方百计拉我,但都没有拉走我。现在,我再次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关心的是在有生之年,在有工作能力的时候,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做些有益的事”,“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作出自己的贡献”。他还以宽容的态度主动团结批评过他的人,他说:“我恳切地希望大家捐弃前嫌,团结起来向前看,共同为四化建设出力。”
  大师认为,作为佛门弟子,要精研佛典,深悟教义。他本身就是这方面的模范。他自8岁起即开始学经。在那动荡的年代,大师不可能静坐禅院,但依然设法坚持刻苦修习。先后修习了《常颂论》、《仪轨大全》、《入行论》等礼仪典籍,系统、深入地研读了宗喀巴祖师所著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和显宗五大部(《因明学》、《般若学》、《中观学》、《惧舍学》、《戒律学》),慈氏五论(《现观庄严论》、《庄严经论》、《宝性论》、《辩法性论》、《辩中边论》),密宗四续部(《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等著名佛教经典。大师还撰写了《菩提道次第广论简释》和《双身喜金刚生圆次第》等佛学著作,在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中的扎什伦布寺、塔尔寺讲授过显密二宗。鉴于他的佛学造诣,1956年大师应邀去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时,被婆罗奈斯佛教大学授予荣誉佛学博士学位。1958年,经过12年的修习和严格的考核、答辩,在扎寺考取了“噶钦”学位(相当于拉萨三大寺的“拉然巴格西”学位,即黄教派学识的最高学位),标志他的佛学造诣已达到成熟。
  大师是个办事非常认真的人。他一贯言行一致,重要事情都身体力行。他的爱党、爱国、爱民、爱教的思想观念都充分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比如他一生中做出的第一个重大抉择——跟共产党走维护祖国统一的道路,就主要是由他自己经过调查研究和深入思考而做出的决断;在西藏和平解放后、平叛改革前,他率先、主动在日喀则采取实际措施,减轻群众负担及主动放弃一些特权,并积极支援驻藏人民解放军;他亲自在扎什伦布寺搞试点,以探索和总结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际经验;为培养佛学人才,他亲自倡导在北京成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并亲任院长等。
  大师很注意体察民情。他多次到藏区考察,接近群众,了解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1980年9月至11月,大师到青海视察,到现场告诫干部、群众要“互相谅解,合理协商,正确解决”,“千万不要动手”,亲自帮助当地群众化解了草场纠纷。
  1989年1月,就在大师赴日喀则途经拉萨期间,专门派人到拉萨市福利院看望住院人员和工作人员。大师指示向福利院赠送了救护车、冰箱、洗衣机等物品,解决了福利院的实际困难。
  1980年,大师到青海视察时,住在山里的一些麻风病人也要求出来朝拜大师。大师知道后,带着几个随行人员,专程去山里为他们摸顶,使麻风病人们非常感动。
  大师每次外出视察,尽管工作繁忙,仍然十分关心陪同他的各族工作人员。尤其是到海拔较高的地区,总是提醒大家要注意高山反应,保重身体。他特别指示一定要安排好大家的食宿,有时还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后才放心。大师还经常安排并参加各族普通工作人员的节日联欢活动,与大家共欢乐。
  治教有道
  “要严格禁止任何人利用宗教在群众中进行诈骗钱财、干涉婚姻、宣传迷信等非法活动;对于披着宗教外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依法惩处。”“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领导下,由在寺僧众自主管理寺庙各项事务,抵制国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干涉。”
  大师不仅个人佛学造诣深厚,而且在弘扬佛法、管理教务方面,也很有办法和成就。他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以此把握宗教活动的正确方向。
  1989年1月22日,大师在其生前最后一次重要的公开讲话中指出:“班禅东陵扎什南捷这一宏伟壮观的灵塔祀殿,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的象征。”他同朋友谈话时表示:“我报答共产党的恩情,不是讲些好听的话,而是用实际行动去执行党的政策,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另一方面,凡是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我都毫不留情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师不仅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和规范宗教活动,并且利用各种机会向各界人士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大师主张严格以教治教。他于1987年9月1日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成立大会上讲话时,要求学员“要发大心、立大志、树伟大理想,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而奋斗”,“要珍惜这个良好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使自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做到德才兼备、学修并重,将佛的法慧大宝持理弘扬;对广博似海的显、密二宗理论讲、辨、著作,精通大小五明,并懂现代科学知识。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良好作风。我们说‘法门无量誓愿学’,希望你们‘广学多闻’,为促进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这个共同目标贡献力量。”
  大师多次向僧众讲解强调:“佛教教义的核心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清净我心,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广积公德”,意即“在宗教上净心修持,持护弘扬佛法;在政治上坚持爱国立场,为国运昌隆、人民安乐而努力”。他谆谆告诫僧人,要遵从教义,实行善业,“而不去为了装点门面谋取虚名”。他严斥违背教义的恶行。1959年,他针对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指出:“他们在所谓保护宗教的名义下”,“杀害和侮辱僧尼,沾污佛像和抢掠供奉佛事的物器。显然这绝不是保护宗教的善行,而是违背我佛教教义的恶行”。1982年以来,大师针对分裂主义势力在拉萨利用宗教制造骚乱的罪行,指出:“佛教的宗旨就是普渡众生,免除一切人世间的灾难,拉萨的少数喇嘛、尼姑参加了骚乱,这在佛教的教规上是不允许的。我们必须按照佛教提出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教义,遵守佛教的教规和国家的法律,使每一个僧尼都成为爱国、爱教的好信徒”。他还指出:“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这不仅为国家法律所不允许,也违背宗教教义”。
  大师要求“寺要像寺,僧要像僧”。具体就是“寺庙不在多少,而在于能否成为继承和发扬佛教教义的场所,能否成为按佛教教义弃恶扬善、自制利他的场所;僧尼不在人数多少,而在于素质是否纯正,能否把佛教教义传承下去。”
  大师把“以法治教”与“以教治教”结合起来,使寺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诸如学习制度(包括宗教经典、文化科学、政治时事等)、宗教活动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戒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等,并指出这些制度既要适合寺庙特点,又要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的要求。
  大师从对宗教与社会关系的深刻认识和对党和国家政策的深刻领会出发,提出了藏传佛教必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唯一正确的道路。
  大师在1982年视察西藏和其他藏区时,反复强调“为藏传佛教的‘再弘’而努力”这一观点。他说:“我说的‘再弘’真正含义是适应当代中国社会而得以再次弘扬,这同‘前弘’、‘后弘’完全不同,它要求深层的改革和自我调整”。这里说的“当代中国社会”,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这种适应,既是社会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必经之路。
  大师主张既忠于教义,又改革创新。大师强调:“佛教的宗旨就是普度众生,免除人世间的一切灾难”,又说:“佛教教义的核心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清净我心,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广积功德”,“在宗教上净心修持,持护弘扬佛法;在政治上坚持爱国立场,为国运昌隆、人民安乐而努力”。
  大师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宪法进寺庙”的主张。其含义就是要在寺庙实行民主改革,推翻封建农奴制度,废除封建特权,也就是废除剥削压迫。这一主张开创了新西藏寺庙改革的历史,产生了广泛、深远的良好影响。
  大师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管理试点,其具体内容和措施主要有:
  首先是建设一个遵循爱国爱教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并善于寺庙管理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这是寺庙管理的关键。寺管会成员要具备4个条件:爱国、爱教、守法,既懂宗教,又懂政治;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对寺庙工作热心积极,有管理才能,办事公道,僧众信任。
  其次是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宗教修习制度、政治时事和文化科学学习制度、宗教活动制度、民主会议制度、纪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等。 坚持“以寺养寺”,少收布施,服务社会,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
  大师认为寺庙要在保证僧众学经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前提下,从寺庙的实际出发,积极从事农牧林副业生产,开办适合寺庙特点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服务事业,不断提高自养能力。大师主张,供奉和布施必须是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禁止勒捐和摊派。他在藏区视察时,多次向僧俗群众公开讲话,劝告“勿持供奉”。他说:“只要我们能以纯净的动机和坚定的信仰相见,对双方都能种善根、积福德和解脱苗”,“就我而言,决不需要供奉。何况汝等若因供奉过多,影响生产,妨碍生活,这将使我不安、伤心遗憾。总之,我为完成西藏的公事而来,非为收集供奉等谋私利而来”。当群众仍然争献布施而又无法阻止时,大师采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把布施的大部分又捐赠给当地学校、幼儿园、寺庙、医院、福利院等部门。
  大师倡导教派平等;对活佛转世提出“不可不转,不可全转”的原则建议。
  大师认为,培养和造就一批爱国爱教的佛学人才尤其是高级佛学人才,是贯彻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真正做到“寺像寺、僧像僧”的关键环节;是发展佛教文化、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团结信教群众的需要;也是抵制和反对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大师指出:“我们培养一批热爱祖国、懂得党的政策,又有一定宗教学识的宗教职业人员,就是要发挥他们的作用,去满足信教群众生活的需要,团结广大群众,为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出力。同时,使那些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分裂活动的反动分子的阴谋不能得逞。”
  因此,大师在普遍要求寺庙加强对僧人教育的同时,倡导抓好高级佛学人才的重点教育。他支持在西藏自治区建立了拉萨佛学院。经中央批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大师于1987年9月7日,亲手创建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并亲任院长。他要求学员系统地学习佛教经典,学习政治时事,学习科学文化。从而使藏传佛教培养高级佛学人才的教育开始由传统的经院式向现代化转变。近20年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已培养了多批爱国爱教的佛学人才。
  大师的主张和实践,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符合“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精神。同时也符合藏传佛教自身正常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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