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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叔迦:佛教唯识主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周叔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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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唯识主义
  周叔迦
  (一)世间学识的错误
  世间一切的学识,如中国哲学、欧美哲学、自然科学等,他们根据的立场,不外这四种:
  (一)人类的直觉,(二)人类的概念,(三)人类的语言文字,(四)语言文字的意义。
  人类根据这四种,混合起来研究,而决定宇宙人生的现象。若是无直觉,就如同人类完全是聋子瞎子;科学、哲学当然无从产生。若是无概念,就譬如初生的小孩,一切学问,当然亦无从产生。若是无语言文字,就如鸟兽等等,当然不会产生一切学问。若是不能了解语言文字的意义,就如中国与外国人对面一般,当然更不会产生一切学问。由此看来,世间的一切学问,完全由这四种产生出来。直接可以说,世间的一切学问,就是直觉、概念、语言文字、意义的学问。人们以为由这四种所产生的学问,而研究的结果,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实情况;这实在是错误。要知这四种,不但不是宇宙人生的事实,由他产生的学问而研究所得的结果,也不是宇宙人生实在的情形。何故呢?因为直觉、概念、文字、意义等四种,都是由宇宙人生的事实感应才发生的。既是感应而生的东西,当然不是感应的原体。譬如一个铜圈在两块磁石中转,可以产生电,但是决不能说电就是磁。又譬如摩擦可以生热,但是热决不是摩擦的本体。我们若是只研究电和热,是决不能明白磁和摩擦一切一切情形的。所以研究由直觉等四种产生的学问,和他所得的结果,虽然于宇宙人生不无少分的相似,但是决不能够通达宇宙人生一切一切的情形。所以世间一切学识,是虚妄的、错误的。所以琼司用柏拉图的名喻讲的:我们至今还是拘囚在石室里面,我们背对着光,而只看见墙上的影子。
  (二)佛教的真实
  佛教的发生,是释迦牟尼从多劫多生用一种离文字的义意,以及离文字、更离概念、更离直觉的修行,而得到宇宙人生真实的情形。然后将他所证的宇宙人生的情形,宣告于大众;并且教给大众离直觉等而修行的方法,这便是佛教。这多劫多生的理由和情状,是在研究佛教上必须要先明白的。但是这一层是一般文学家所不易了解的,又不是一般平凡人可以办到的。所以佛教有一种离直觉等而修行的方法,只要尽一生的修行,便可以得宇宙人生真实的情形。前一法就是大乘佛教,后一法就是小乘佛教。所以比利时的著名学者普胜,他有很敏锐的眼光来了解佛教,他说:“佛教不是宗教,而是超人生的修养法。”这是很对的。但是我们在未有离直觉等的修养以前,所了解的佛教,仍然不过是由佛教而起的直觉等,当然也是虚伪的影子;所以佛教是行的、不是谈的。但是现在是哲学会,不是佛教会;所以不应谈佛教修养的方法,还是谈我们所见的佛教的影子罢!
  (三)唯识义
  普通的哲学,所谓唯心、唯物、一元、二元、多元论等,虽然他们学说上组织不同,但都是根据直觉、概念、文字、意义的。然而宇宙人生的真实情形,是不与直觉等相干的。我们要推测什么是可以生起直觉的,不拘他的实体是什么,我们尽可以称之为宇宙间的能力。譬如眼可以看见物质,乃是反光作用;在这一处有反光能力,便可以生起我们的直觉。闻声、嗅香、尝味、觉触、知识,也是如此;都是由宇宙的能力而发生,这是毫无疑义的。科学家以为能力是要依附在实体;譬如没有手,便没有力气了。力气是在手臂中的,这实在不然,手臂不过是多种能力之和,所以像是实体。气力是这多种之一种。就力气来说,可以说整个手臂全是力气。在举千斤石头的时候,不能说力是在指,或是在臂,或是在筋,或是在骨;而是指臂、筋、骨一切皆是这举千斤的力气。由此类推,宇宙只是能力世界,可以断言无疑了。在佛教名词上,便叫作识。但佛教是否一元论呢?不是的!因为发生见是见的能力,发生闻是闻的能力,发生红是红的能力,发生白是白的能力。在红之中,发生此红是此红的能力,彼红又是彼红的能力。每一事一物的发生,各有其发生的能力。但是佛教也不是多元论,因为一切一切都是能力;所以宇宙人生非一元也非多元,而宇宙间所谓物、所谓心无不是能力而已。佛教为使人了知这能力大约的情形起见,故说宇宙中的物质,是四大四能力的组合:
  (一)障碍的能力,(二)流润的能力,(三)炎热的能力,(四)飘动的能力,也有再加一种的,即(五)不障碍的能力。
  障碍的能力,就是事物上的物质,就是知识上的心体,就是心理上的愚痴。流润的能力,就是事物上的化合作用,就是知识上的意志,就是心理上的贪恋。炎热的能力,就是事物上的热,就是知识上的自我,就是心理上的欲慢。飘动的能力,就是事物上的动力,就是知识上的情命,就是心理上嗔恚。不障碍的能力,就是事物上虚空,就是知识上的直觉,就是心理上的疑惑。由这五种能力,生出许许多多不同组织的事物,各方面的活动不同。即是人们所指的宇宙。一切自然科学,心理学,都是这五种能力间接的象征。
  (四)能力不灭
  宇宙的能力,是相续不断的流注。譬如人举五十斤的石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力量支持这物体,乃是刹那刹那间有支持五十斤的力量相续发生。这种情形可以说,由前一刹那的能力引起后一刹那的能力。宇宙的能力也如此,又如摩擦可以生热,由热可以生火。能力的作用虽有变迁,但是能力的量却无增减。宇宙的能力也如此,但宇宙的能力,并不是像科学家的计算,永远相等的量,轮转不息。他却是另外有一种因果循环的定律,就是因小而果大。譬如一粒米种在地下,长成一棵谷,便会结多数的米。米虽这样倍增,但是世间的田并不增加。然而米也未曾剩过,这是因为米多数供人食用而不再种的缘故。宇宙的能力循环也如此,因小而果大,但果中有善、有恶、有无记。其中少数的果不再还成因,无记的果是不再生能力的,所以宇宙的能力因果循环。虽然因小果大,而宇宙人生并不因此而增减。这因小而果大的缘故,是因心的能力可转成物的能力。譬如木匠用五十斤的力量劈木柴,劈时心中无所惦记,只是求由此工作换得衣食而已;这种能力所引后来的能力是甚微小的。若是由于嗔怒,用五十斤的力量去打人;就物理学上说,这两种的能力量是相等。但是不然,实际上这后一种能力所引生的能力,是大得多。若是用算学的方式来形容,可以说能力的转变是用物的能力乘心的能力的多倍自乘。
  (五)能力相摄
  能力是无边际的,所以凡是发生任何一事一物的能力,都是各各遍一切处的。故此我们直觉概念的对相,不只是单纯的能力,而是遍一切处无边无数的能力相混合而组成的。譬如一个桌子的发生,这桌子的能力,并不只在我们所能见的形量中,乃是遍一切处的。当你我他三个人同时看见这桌子时,你只是发生你的能力,我只是发生我的能力,他只是发生他的能力,各各也是遍一切处的。在我之所见,是发生我的能力中所发生的桌子;在你之所见,是发生你的能力中所发生的桌子;在他之所见,又是发生他的能力中所发生的桌子。就桌子说,是一个能力遍一切处,就能见的人说,便是无边无数的桌子。发生桌子的能力遍一切处,发生其他的能力也如此,我们的身心也是如此。就身心说,各各遍一切处。而人类互指为你我的身心,实是一切能力之和合组织。凡是在任何一处,不仅是一事一物的能力,而是具足一切事,一切物的能力。最好的譬喻就是无线电。虚空只是一个,遍一切处,天津所发生的电波遍满这一虚空;北平所发生的电波也是遍满这一虚空,但是却互不相碍,成为虚空就是波,波就是虚空。虚空好比宇宙人生,电波就如人我事物的能力,那发音机就是科学上所观察的人我事物。
  (六)能力不生
  能力既是一多相摄,显隐互在。但他是否有实体,如科学家的原子、电子论呢?凡是有实体的,须具足下列三种条件:
  (甲)不相并容;即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体,不能相连或相并在一起。
  (乙)不生不减;凡是实体的,应当亘古以来便有,近今不灭亡。不应本无忽有,本有忽无。
  (丙)不能转变。凡实体,应当从古至今永远如此。不应今如此,明如彼。
  以上三条定义,违背一条或完全违背的,就是无实体,无实体便是假有,假有的意思就如同梦中的物件一般。能力是否具足前面三条定义呢?不具足的。第一是并容的,在前第五章已详说过。譬如桌子的能力,与发生木的能力是密切相容的。第二,能力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在前第四章已说过。我们现在研究能力究竟从何而生,从何处而灭。凡事物的发生,可假定四种情形:
  (A)由自己生自己。就是从当下一刹那的能力生当下一刹那的能力,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若是已有自己,便用不着再由自己生自己,若再生自己,岂不成两个自己?若是无自己,又如何能从自己生。’ (B)由其他生自己。即由过去一刹那的能力,生现在一刹那的能力。是灭了能生现在呢?还是不灭了能生?但灭即空无,又如何能生?若不灭能生,岂非一个刹那而有两个能力吗?若逐次类加,则将来的能力,便会成为无量。譬如由前一念发生桌子的能力,试问这第二念的能力在前一念中,是有呢?是无呢?若有,岂不是在前一念中就有两个桌子的能力?由此上推,则上古的能力,便已无数无量。再者前一念的能力,既已有后一念的能力,那便不用再生。若是无有,何以前一念桌子的能力,却不生第二念衣服的能力?所以由其他来生自己,乃是不可能的。
  (C)由自他共生。即由过去一念的能力与现在一念的能力合起来生现在一念的能力,这也是不可能的。譬如一石不能出油,一团砂不能出油,砂石合在一起也仍然不能出油。
  (D)无因而生。这也不可能,因为世间事物是有条理的,不是无条理的。若是无因而生,何以桃树不开荷花,菊花不结杏子呢?所以凡一切有生灭的,都是无体。
  第三,能力是转变的,在前第四章已说过,发生物的能力,可以变成发生心的能力,物质既违反前面三条定例,所以能力无实体,这能力的生灭转变,实在就是无生灭转变,因那生灭转变全是假的。
  (七)结 论
  凡世间一切哲学、科学,都是研究这并容、生灭、转变的情形,而认为这并容、生灭、转变是决定依附在实体上的,这是极大的错误。因为凡是能并容、生灭、转变的,必不能有实体,所以世间的哲学、科学等,就佛教立场来看,在假有上,一部份情形之下,是承认他们的;但是在实相上,全盘情形之下,认为他们都是错误的。
  (载于二十五年五月北京佛教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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