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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中“獦獠”词义之我见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骆礼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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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中“獦獠”词义之我见
  骆礼刚
  (肇庆学院中文系)
  敦煌写本《坛经》中记载,惠能前往黄梅东山寺投拜五祖弘忍,弘忍问曰:“汝何方人?欲求何物?”惠能对曰:“弟子是岭南新州百姓,远来礼师,唯求作佛,不求馀物。”弘忍曰:“汝是岭南人,又是獦獠,若为堪作佛?”惠能曰:“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獦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弘忍于是知道惠能根性大利,便差他去槽厂破柴踏碓。
  这个故事在各种版本的《坛经》中均有记载,为人熟知,对这个故事的含义,理解亦大致相同,就是都认为五祖对身为岭南人且是“獦獠”的惠能是否可以成佛提出质疑,而惠能的回答却立足于佛教“众生平等”、“人人具有佛性”等理念,反映了他对佛教基本教义把握的能力以及应对的机敏,所以得到五祖的赏识。然而,对于其中“獦獠”一词的解释,学界却颇有分歧,甚至有学者将它提高到五祖是否具有广大慈悲之心的角度来立论,这就使这一原本似乎无关宏旨的词义问题,在佛学中变得具有了原则性的意义,因而凸现出来受到人们关注,成为阅读《坛经》中发生争论的焦点之一。该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獦’’字的解释上,对“獠”字的解释分歧较少,大约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1、“獦”为“短喙犬”,“獠”为古代西南少数民族泛称。
  此说为近人丁福保在《六祖大师法宝坛经笺注》一书中最先提出,但遭到学界纷纷质疑,因此后来有邓文宽著《敦煌本{六祖坛经)“獦獠”刍议》一文,通过考证古獠人重狗崇狗习俗,对丁福保笺注予以申说。另外,郭朋《坛经校释》虽然释“獠”为“行猎”,略有不同,却也赞同释“獦”为“短喙犬”,所以,本文将郭朋的解释姑且也列为这一类解释中。
  2、认为“獦”为“獦(猎)”字的俗写,“獦獠”当作“獭獠”。
  这个解释以潘重规《敦煌写本{六祖坛经)中的“獦獠”》一文为代表,认为所谓“獦獠”,即是“打猎獠人”之意。后来张新民著《敦煌写本{坛经)“獦獠”辞义新解》,赞同“獦”为“獭”字的俗写,但据历史上一些民族存在的“猎取人头以为祭祀之用”的习俗,认为所谓“獭獠”,殆指“猎头獠人”而非“打猎獠人”。
  3、认为“獦獠”为“仡佬”之异写。
  这种解释见于蒙默《{坛经)中“獦獠”一词读法》,文章主要针对潘重规释“獦”为“獭”字提出不同看法,同时亦兼驳丁福保、郭朋的解释。
  笔者仔细拜读了上面提到的相关文章,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情况,以及目接到的肇庆地区的文献文物(惠能的故乡新州毗邻肇庆,而且在历史上长期是肇庆府下辖县),认为第一种解释比较接近“獦獠”本义,其余两种解释则不免有所误会。同时也认为,在第一种解释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或者错误之处,有必要予以匡补。因此不揣冒昧,陈述管见如次。
  先来讨论第一种解释。
  丁福保《六祖大师法宝坛经笺注》曰:
  獦音葛,兽名。獠音聊,称西南夷之谓也。《一
  统志》八十一:“肇庆府,秦为南海郡,地属岭南
  道,风俗夷僚相杂。”山谷《过洞庭青草湖诗》:“行
  矣勿迟留,蕉林追獦獠。”注曰:“山谷赴宜州贬所,
  岭南多蕉林,其地与夷獦相接。”《韵会》:“獦者,
  短喙犬。獠,西南夷。”
  丁福保分别解释了“獦獠”单字的意义。按照一般的理解,“獦獠”一词为偏正式结构,“獦”字修饰“獠”字,连称即是“短喙犬獠人”之意。不过这样的理解却让后来的学者颇生疑云,认为如此粗鄙的詈骂人的词语,不当出自五祖那样具有广大慈悲胸怀的高僧之口,甚至认为这个解释“不辞之甚”。或许就是鉴于这些质疑不无道理,后来郭朋在《坛经校释》一书中,则对“獦獠”这样解释:
  “獦”,亦作“獦”,音葛,兽名。《说文》:
  “獦,短喙犬也。”“獠”,音聊。《说文》:“獠:猎
  也。”则“獦獠”者,当是对以携犬行猎为生的南方
  少数民族的侮称。黄山谷《过洞庭青草湖诗》:“行
  矣勿迟留,蕉林追獦獠。”这里的“獦獠”,既指野
  兽,又指猎人。惠能见弘忍时,当是穿著南方少数民
  族服装,所以也被弘忍侮称之为“獦獠”。
  郭鹏先生的《坛经校释》是很有影响的著作,但是毋庸讳言,其中对“獦獠’’的这个解释却有些含混不清。既然解释“獠’’为“猎”,而后面又串释为“以携犬行猎为生的南方少数民族”,则“獦獠”二字均只是修饰词,串释中的中心词“南方少数民族”与原文不能对应。而且,这个解释不符合古代称呼獠人的通例。至于对黄山谷诗中的“獦獠’’解释说“既指野兽,又指猎人”,尤为含混。显然,郭鹏先生虽然有所取于丁福保的笺注,但却不敢直接理解为“短喙犬獠人”,意欲另作解释调和一下,殊不知却治丝愈棼了。
  其后,邓文宽先生著《敦煌本(六祖坛经)“獦獠”刍议》一文,认同“獦”为“短喙犬”之意,又认为:“獠”字的本始含义虽然是“狩猎”,然而“自汉迄唐,单用‘獠’字或‘蛮’字称西南少数民族,已为人所周知”。为了进一步说明“獦獠”二字结合在一起的含义,邓先生援引了《魏书》、《后汉书》中关于“獠民”(或南蛮)有崇狗重狗习俗的记载,最后认为:“獦獠”是古代汉人对崇狗重狗的西南“獠”民的贬称。
  笔者认为,丁福保笺注的不足在于语焉不详,对于很容易引起怀疑的注释缺乏必要的解说。邓文宽先生对此作了补充,但邓先生论文中援引的史料所记獠民活动的地域,只在我国西南地区而不在岭南,这对于说明身为岭南人的惠能何以被称为“獦獠”,似乎还有弥缝未周的遗憾。而且,邓先生对五祖称惠能为“獦獠”,认为“贬义显而易见”,这也是笔者所不同意的。详论于下:
  《魏书》卷101《獠传》曰:“獦者,盖南蛮之别
  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间,所在皆有。……性
  同禽兽,至于愤怒,父子不相避,惟手有兵刃者先杀
  之。若杀其父,走避,求得一狗,以谢其母,母得狗
  谢,不复衔恨。……大狗一头,买一生口。”
  《后汉书》卷116《南蛮西南夷列传》曰:“昔高
  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访募
  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将吴将军头者,赐黄金千镒,邑
  万家,又妻以少女。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粲
  瓠。下令之后,槃瓠遂衔人头造阙下,群臣怪而诊
  之,乃吴将军首也。帝大喜,而计粲瓠不可妻之以
  女,又无封爵之道,议欲有报而未知所宜。女闻之,
  以为帝皇下令,不可违信,因请行。帝不得已,乃以
  女配槃瓠。粲瓠得女,负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
  处险绝,人迹不至。于是女解其衣裳,为仆鉴之结,
  著独力之衣。……经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
  女。槃瓠死后,因自相夫妻。……其后滋蔓,号曰蛮
  夷。……名渠帅曰精夫,相呼为炔徒,今长沙武陵蛮
  是也。”
  唐人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引《武陵记》曰:
  “溪山高可万仞,山中有榘瓠石室,可容数万人。窟
  中有石似狗形,蛮俗相传即槃瓠也。”又,“《后汉
  书》高辛氏有畜犬曰粲瓠,帝妻以女,有子十二人,
  皆赐名山广泽,其后滋蔓,今长沙武陵(蛮)是也。”
  以上数条史料,邓先生论文中已经援引来证明獠人重狗崇狗之习俗,而且直至唐代仍有獠人视椠瓠为始祖,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正如本文上面提及,这些史料涉及的地区不在岭南,用来说明《坛经》中“獦獠”词义,尚有些许缺陷。为此,本文再作一些补证:
  《华阳国志》卷9《李特雄期寿势志》曰:“蜀土
  无獠,至是(按,指李势嘉宁元年,即东晋穆帝永和
  二年)始从山出,自巴至犍为,布满山谷。”
  《晋书》卷121《李势载记》曰:“初,蜀土无
  撩,至此始从山而出,北至犍为、梓潼,布在山谷,
  十余万落,不可禁制,大为百姓之患。”
  《太平御览》卷168引《四夷县道记》曰:“李特
  孙寿时,有群獠十余万从南越入蜀汉间,散居山谷,因
  斯流布。”
  这些记载说明獠民乃是从南越即岭南往北方大量迁徙,北端直至蜀地。而后世称之为“五溪蛮”者,其居处“五溪’’也就是武陵——即今湘西北和黔东北一带,正处在从岭南往蜀地途中的居中地段,于是成为獠民新的聚居腹心地。所以后世言及蛮夷,以五溪或武陵特著。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獠民的迁徙应该不是偶尔一次,只不过东晋时期是史书明文记载的规模较大的一次而已。这种大规模的迁徙以及随处居留使得獠民遍布于我国西南地区。而在其原居住地岭南,仍然有很多獠民不曾迁徙。宋人朱辅《溪蛮丛笑》叶钱序云:
  五溪之蛮皆盘瓠种也,聚落区分,名亦随异。源
  其故壤,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獦(苗),曰摇
  (瑶),曰獠,曰撞(僮,今改写为“壮”),曰兆狫
  (仡佬)。
  这条记载说明,自宋代起,古獠民分支之一名称为曰“獦(瑶)”。而正好从元代开始,肇庆地方志中便屡屡可以见到有关瑶民的记载。兹引《肇庆市志.大事记》数条如下:
  (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瑶民李宗起率新州、
  阳春、泷水一带瑶民起事,攻陷新州城西。元军前往
  镇压,俘杀李宗起,悬首级于辕门。
  (元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肇庆瑶民首领黄
  宝才向元官府投降。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四会县大罗山瑶
  民武装攻打肇庆府城,不克。被明千户徐旺率兵击
  败。
  (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广东巡抚谈恺、
  征蛮将军王瑾,率士兵3万,于十月二十六日集合端
  州,分道镇压新兴(即原新州)、恩平一带瑶、壮、
  汉义军。
  (清)同治六年(1867),肇罗道王澍遣散瑶民至
  新宁(今台山)、清远、四会等县及惠、潮、嘉应、
  韶、琼等府州安置。
  以上记载说明獠民后裔之一的瑶民直至清末仍然世世代代聚居于肇庆地区。由于历史上历代封建王朝对富有反抗精神的瑶民不断进行镇压、驱散,使得现今在肇庆市辖区内已经基本上没有了瑶民聚居的村落。但是,长期生活于斯的瑶民却在此地留下了他们的文化遗迹,肇庆市郊北岭南麓的盘古祖殿即是其一。根据盘古祖殿的资料记载,该殿原本是瑶民祭祀祖先神盘瓠的场所,地址也不在现有的地址,而是在鼎湖山的丛林深处。正是在《肇庆市志.大事记》中提到的元代泰定元年(1324),肇庆瑶民首领黄宝才向官府投降之后,瑶民们得以迁出深山老林,到肇庆府城郊居住。与此同时,也将祭祀盘瓠的祖殿迁到了现在的地址。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汉、瑶文化互相交融,早已在汉族中盛行的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由于本身就与獠民盘瓠神话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这时反过来影响了瑶民的祭祀文化。于是,殿宇中原本以祖先盘瓠为主神,演变成了以创世纪的盘古为主神,——这是符合一般的思维逻辑的:创世纪的神当然比祖先神更为古老,更应该是前辈。所以,盘古大神作为主神居中而坐,盘瓠则与汉民族的祖先神如伏羲、轩辕、神农、燧人等共十位,分坐在殿堂两侧参与配享人间香火,并按照汉民族的习惯,把他们都尊称为“皇”。本来的“盘瓠祖殿”也就顺理成章地改名为“盘古祖殿”,成为汉、瑶两族民众可以共同祭祀的场所。这是我国兄弟民族之间文化交融的绝好例证,其中非常难得的是,对瑶民祖先神盘瓠的原本面貌——犬首人身形象的保留。这反映了当地汉族人民对兄弟民族文化的尊重,并没有因为在本民族文化体系中觉得不可思议而随意删改。对于本文的论题来说,在了解到古代獠民重狗崇狗的习俗,以及獠族的历史演变之后,肇庆盘古祖殿中犬首人身的“盘瓠皇”,为《坛经》“獦獠”词义无疑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形象的诠释(见附图)。
  三
  通过上面的论述,窃以为已经足以说明“獦獠”一词的本义正是“犬獠”。惟是“犬”字在汉语表达中,久已被用为詈骂人的侮辱性词语,这是后世阅读《坛经》时,对释“獦”为“短喙犬”而产生怀疑的原因所在。凡反对释“獦”为“短喙犬”的学者,无不以此为出发点,于是另寻别解。如:
  潘重规先生曰:“若如丁氏笺释獦犬之解,是五
  祖轻鄙獠族,有逾常人,揆之祖师悲心,无乃不类。,,
  蒙默先生曰:“若读‘獦獠’为……‘短喙犬
  撩’,不仅绝无旁证,且皆不辞之甚。然而丁福保
  《六祖坛经笺注》、郭朋《坛经校释》,皆取短喙犬以
  释,实难令人首肯。”
  张新民先生认为:丁、郭释“獦”为“短喙犬”,
  ……甚至引申为贱鄙之詈语,“则必然与佛法物我一
  体,广大慈悲之本心本愿相悖”,“使弘忍的有意探
  问浅薄化幼稚化”。从而主张对“獦獠’’词义的探究,
  应该既重考据又要兼顾思想。
  即便是认同释“獦”为“短喙犬”的学者,也都以为含有贬义,如:
  郭朋先生《坛经校释》曰:“惠能见弘忍时,当
  是穿著南方少数民族服装,所以也被弘忍侮称之为‘獦
  獠’。”
  邓文宽先生在论述了…獦獠’是古代汉人对崇
  狗重狗的西南獠民的贬称”后,进而推论曰:“五祖
  说惠能是‘獦撩’,而不能‘作佛’时,就无异于是
  说:把狗看得比父亲、丈夫还重的蛮人,或者说不知
  礼义廉耻的未开化人,怎么可以‘作佛’呢?其贬义
  显而易见。”
  严格地说,以上议论都是出于揆度推测,是很主观的,但却不无道理,尤其是强调要兼顾弘忍大师的胸怀和大乘佛教的普渡思想,特别有助于将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为此,这里就很有必要对“獦獠”一词相关的文化背景作一番细致的探究辨析。
  獠民重狗崇狗的习俗当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图腾崇拜。在图腾崇拜中,作为图腾象征的动物往往被远古先民神化,而且和历史传说中的祖先结合起来,成为具有人兽综合特征的神话形象。例如汉民族文化中的“龙”,就是汉族先民以蛇为主体融合了其他动物特征而形成的图腾。这个图腾后来又和汉族传说中的祖先伏羲、女娲结合起来,所以伏羲、女娲又往往显像为人首龙身。流传至今的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繁衍人烟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雕塑、绘画中便是人首龙身的交合图。这就是汉民族自称为“龙的传人”的文化根源。檠瓠形象具有犬的特征与伏羲、女娲形象具有龙的特征,具有性质完全相同的文化学意义。作为獠民或其后裔的瑶民,既然重狗崇狗,并且将其祖先神化为犬首人身,那么,他们自称为“獦獠”,亦如汉人自称为“龙的传人”,不但不含有侮辱之义,反而含有一种神圣、自豪的意义(笔者提示:在西方文化中,“龙”却是怪诞、恐怖的恶兽)。对于外族人来说,倘若尊重獠民的文化抑或以平等之心待人,即使称其为“獦獠”,亦当不含有侮辱之义。正如肇庆地区的汉人,既然可以将犬首人身的“盘瓠”与本民族的祖先神轩辕(黄帝)、神农(炎帝)并列,同样加以顶礼膜拜,那么他们使用“獦獠”之称不含侮辱义,也是不言而喻的。明乎此,则可以推知,具有广大慈悲之心和普渡众生思想的五祖弘忍,在使用“獦獠”一词时,自当无侮辱之义。当然,我们不排除在世俗社会中,一些人使用“獦獠”这个称谓时,主观上就带有侮辱意味,这在汉文化圈中甚至很普遍,但这种情况与我们所讨论问题之语境不涉。对于我们解读《坛经》这样的经典性著作,尤其应当详察特定的文化背景,并还原到与之相应的语境中,才能作出正确的解释。
  那么,既然五祖使用“獦獠”一词不含有鄙贱之义,怎么又会对“獦獠”作佛提出疑问呢?愚见以为,五祖之所疑者,乃在宗教信仰这一根本问题上。崇拜盘瓠和崇拜佛祖,正可视为不同的宗教信仰,五祖当是从这个角度来发问的。我们不妨设想,如果是一位道士去谒见五祖,请求作佛,五祖问道:“你是个道士,若为堪作佛?’’对此我们便不会大惊小怪,反而觉得此问非常符合情理,——道不同不相为谋嘛!而惠能的回答反映了他与五祖恰好机教相当,他说的是“獦獠身与和尚不同”,“身’’者,祖先遗脉的血肉之躯也,盘瓠崇拜毕竟只是祖先崇拜,北方人不也有祖先崇拜吗?却不妨碍他们人佛门修道成佛。所以,“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獦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丰富的哲理蕴涵在短短的机锋问答中,对于两位高人来说,还需要肤浅的多余话语来解释吗?而且,惠能这种认为崇拜祖先的信仰与崇拜佛祖的信仰并不排斥的思想,具有非凡的破除传统成见的革新精神。他后来将忠孝观念引入禅宗思想中,是使得印度式佛教彻底中国化的突出特色之一,可见,这种思想在惠能身上乃是一以贯之的。这里附带要说一下,有的学者将惠能的忠孝观念解说为儒家思想,虽然诚无不可,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念毕竟十分突出,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也极为深远,但我国众多民族基本上都有浓厚的忠孝观念,祖先崇拜是这种观念的文化根源之一。考察我国诸多民族的神话传说,创世纪神几乎都是该民族的祖先,这种情况和希腊、罗马神话中“神”、“人”之对立则迥然不同,反映出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所以,只将忠孝观念归为儒家思想未免狭隘了些。惠能从出生、成长,到后来传道、圆寂,一生绝大部分时光均在岭南度过,其间更有早岁的贫穷,藏迹于猎人队伍中的艰辛等,直接生活的环境就是社会的最底层。而其时岭南“风俗夷僚相杂”,夷僚之受封建王朝欺压更甚于北方少数民族,我们对惠能生平、思想的研究,结合历史上岭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状况来考察,应该说是很有必要的。
  四
  除了上面对释“獦”为“犬”的论述外,在此还想就不同的解释作一些探讨,以使本文主旨更加明晰。
  1.关于释“獦”为“獵(猎)”字俗写,“獦獠”作“打猎獠民”之意。
  这是潘重规先生在《敦煌写本{六祖坛经)中的“獦獠”》一文中提出的意见,据潘先生论述,他遍检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一百余卷敦煌写本,‘‘其中‘獦’字凡四见,皆当为‘獭’之俗写。”潘先生由此推论敦煌写本《坛经》中“獦獠”的“獦”字乃“獭”字俗书,并且还在论文中附上了相关的敦煌卷子的影印图片。笔者十分钦佩潘先生治学的严谨,但对其推论《坛经》中“獦”为“獭”字俗写的意见却不敢苟同。笔者以为,潘先生所见到的敦煌卷子中的“獦”字是“獭”字俗书,并不能用来直接说明敦煌写本《坛经》中“獦獠”的“獦”字也一定是“獭”字俗书,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因为“獦獠”的“獦”字是自有其本字及本义在,首先还是应该考虑从本字、本义的角度来求解。而且,潘先生对“獦犬”之释发生怀疑,出发点只是“揆之祖师悲心,无乃不类”的一种推测,基于推测而产生怀疑并放弃本字本义另求别解,这在逻辑上是经不起推敲的。何况,《魏书》、《周书》、《北史》中关于獠人,都记载其“不识弓矢”,试想,“不识弓矢”的獠人要以狩猎作为特征来加于其族称之上,这有多大的可能性呢?而且,据笔者所知,在当今的仡佬、布依、壮、苗等民族中,都有“狗带来谷种”、或“狗帮助人类寻觅到谷种”之类的古老传说,因此他们在农历七月“吃新节”或腊月除夕,吃饭之前要先喂狗,以表示敬意。这是崇狗习俗的另一种表现。这些民族和古代獠民都有千丝万缕的渊源关系,而其民间传说中透露出,崇狗习俗与该民族进入农耕生活的历史相关联,而与渔猎生活无关。所以,释“獦”为“狙”,以狩猎为特征加于獠人族称之上,很难成立。至于张新民先生释“獦獠”作“猎头獠民”,恐怕就引申得更远了。
  2.关于释“獦獠”为“仡佬”。
  蒙默先生《(坛经)中“獦獠”一词读法》曰:
  “仡佬”一词,盖仡佬族自称之音译。但仡佬族
  之自称因方言之不同而有差异。……由于自称本有差
  异,译写时又因时、因地、因人而有不同,故仡佬一
  词在古代文献上有多种写法:晋《华阳国志·南中志》
  写作“鸠撩”,唐《元和郡县志·锦州》写作“兆獠”,
  《新唐书·南蛮传》写作“葛獠”,宋《老学庵笔记》
  写作“狍撩”……《坛经》之“獦獠”,当亦为“仡
  佬”之异写。唐宋时有写“仡佬”为“獦獠”者,不
  仅见于《新唐书·南蛮传》,且见于北宋初期作品《太
  平寰宇记》之黔州,亦见于南宋末作品《舆地纪胜》
  之黔州,“葛”加犬旁以示鄙侮之意,遂写为“獦
  獠”矣。
  本文上节中已经谈到蒙先生由于认为读“獦獠”为“短喙犬獠”是“不辞之甚”,因而另外解释为:《坛经》之“獦獠”为“仡佬”之异写。但从蒙默先生列举的文献看,除了《华阳国志》外,均出自惠能生活的初唐时期以后,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獦獠”读为“仡佬”乃是后起义。按,古代称獠人,或冠以地名,如“南平獠”、“乌武獠”;或以其居处,称“山獠”、“洞獠”;或举其特征,曰“飞头獠”。“獦獠”亦如此例,乃是举其特征的称谓,其含义本文前面已经详论,不应视为“不辞之甚”。诚然,“獦獠”之称来自汉语,但当这个称谓不被视为有侮辱义,而又广为传播时,獠人何尝不可以用作自称呢?“獦獠”之称见于文字记载虽在敦煌写本《坛经》,但这个称呼起于何时,其上限不可考,据盘瓠传说,则可以推到史前时期的高辛氏时,这虽然难以坐实,却与原始社会图腾崇拜的文化现象相吻合。《华阳国志》中的‘‘鸠獠”,以古代对獠人称呼的通例来衡量,当自有其意义在,也不能说就是“仡佬”之异写。敦煌写本《坛经》中的“獦獠”写法,音义具在。如果从记音的角度看,与“獦獠”写法比较,凡音近而不得其义者,反倒极有可能是‘‘獦獠”之称的异写,“仡佬”的写法当是其中之一。怎么能源流倒置,认为“獦獠”为“仡佬”之异写呢?蒙先生的错误就在于以偏概全、以今揆古,将现在的仡佬族等同于古代獠人,用来否定“獦獠”称谓的原本含义。本文前引宋人朱辅《溪蛮丛笑》叶钱序中已记载狍猪(仡佬)、獦(瑶)均为“盘瓠种”之分支,参以其他文献记载和有关民族文化事象,笔者认为:仡佬族在民族称谓上大约保留了原来“獦獠”的发音,但对“獦獠”称谓原本的文化内涵则已经失落;岭南肇庆地区的瑶民,民族称谓发生了变化,但却保存了古老的祖先神盘瓠崇拜形态。
  以上所论,虽对诸位前贤之论有所辩难,实亦于诸位前贤之论获益甚多。拙稿草成,聊为芹献,不知是否有助于澄清“獦獠”词义之疑,谨愿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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