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第十》读后感(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许胜雄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第十》读后感(二)
  本文荣获九十三学年度慈航导师奖学金
  ◆ 许胜雄
  贰、“心地微妙法门”释义
  四祖道信禅师,上牛头山欲度法融,见他端坐不动,旁若无人。祖问:“在此作什么?”曰:“观心。”祖问:“观是何人?心是何物?”融无言以对,便起作礼而问曰:“大德高栖何处?”祖曰:“贫道不决所止,或东或西。”问:“是否认识一位道信禅师?”祖曰:“为何问他?”融曰:“久来向往其德,心冀能一礼谒。”祖曰:“道信禅师,就是贫道。”融曰:“您何以到此?”祖曰:“特来相访。有没有宴息之处?”融指后面道:“另有一小庵。”遂引祖至庵所。绕庵唯见虎狼之类,祖乃举手作怖势。融曰:“犹有这个在!”祖曰:“刚才看到什么?”融无对。少时,祖在融宴坐石上写一“佛”字,融见之竦然。祖曰:“犹有这个在!”融未明了,乃稽首请说法要。祖曰:“百千法门,同归方寸,河沙功德,总在心源;一切戒门定门慧门、神通变化,悉自具足,不离汝心。”融于言下大悟。
  心不在内或外及中间,心为宇宙清净体,恢廓无量。清净心有如汪洋大海,吞吐万象,亦为宇宙万物作育因,所以众生迷此一心,则妄受轮回。佛法功夫,端在扭转一切事物,会归清净心之“转物”,其实就是“转心”。反观自心清净,则物象本自空寂,亦复清净。
  《华严经》:“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诸佛悉了知,一切从心转。”唃文中指出“心”在世界形成或生命转变上的关键地位。《华严经》又有:“三界唯心,三世唯心”唋的说法。佛法是以有情为中心根本,如果不从有情著眼,而从宇宙或社会说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真义圁,令有情觉悟乃世尊悲怀。
  心地法门者,参学之根本。心地者何?如来大觉性。由无始一念颠倒,认物为己。贪欲炽盛,流浪生死。觉照昏蒙,无明盖覆。业轮推转,不得自由。“心地”一词,乃取“大地”生五谷、五果,譬喻“心”的能“生”“世出世善恶五趣、有学无学、独觉菩萨及于如来”,说明“心”不可思议的妙明。其文如下:“众生之心犹如大地,五谷五果从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恶五趣、有学无学独觉菩萨及于如来,以是因缘,三界唯心,心名为地。”圂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说明欲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应当一心修习“心地观法”,经文更进一步指出修行“心地法门”的重要及次第,其文如下:
  三界之中以心为主,能观心者究竟解脱,不能观者永处缠缚。譬如万物皆从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恶、五趣、有学、无学、独觉、菩萨及于如来。以是因缘,三界唯心,心名为地。一切凡夫亲近善友,闻心地法,如理观察,如说修行,自作、教他、赞励、庆慰,如是之人能断二障,速圆众行,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埌
  此正明处缠缚者若能观心则能离苦得乐,盖心是一切诸法根本。三界为:欲界、色界、无色界,共有九地,或分二十五有。此依正果报,由福业、非福业、不动业所招感,皆有漏之业果。其最大之发动力是无明,此是心所法之一,与前七识心王而起,依第八识心王而存,故三界一切有漏业果,皆从心而生,以心为主。诸法中,八识心王最为强胜,心所次之,再次则为色法,色法是心、心所所变现、所了知、缘虑、分别故也。又其次为不相应法,因此,法是心王、心所、色法所现之分位,即五位百法中前四位之九十四有为法。三界之有为法,皆以心王为主;欲离去三界生死,解脱无为,则必先观察自心。
  智者大师指出:“心本无名,亦无无名。心名不生亦复不灭,心即实相。初观为相,观成为果。以观心故,恶觉不起。心数尘劳,若同若异,皆被化而转,是为观心。”堲智者大师认为一念心需要观照,而且要如实地观,初观之行是成佛道的因,一旦开掘明了(观成)诸法实相,便是成就佛道的果。所以,心即是实相,即是不生不灭,虽无名亦无无名,为无上、甚深、微妙之心也。对照《谛闲大师语录》:“因即具果,而果复含因,以今因继果,而后果之因已植,由今果含因,故先因之果元成,正明众生心内,早具已成之佛,而诸佛心中,又孕未来之众生也。”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埕
  观自心既明,便能究竟解脱,否则便长沦于三界生死之中。故欲求解脱三界生死之缠缚,必须修此心地观,而观三界有为之法皆因缘所生,缘生本无自性。能如是观,便能了知诸法毕竟空无自性之义,此所以能观心者便能究竟解脱。
  太虚大师认为此种观法,在大乘性相义中,遍观诸法缘生无性,性体空寂,即是法性宗义。法相宗则先观一切法皆唯心之所变现,不离于心,即所取之境无;次观能取之心亦无,以及心境皆空而证诸法真实法性。空无性义,亦与性宗无二,不过观之法稍有不同,因性宗是直观法空真如,相宗是先观一切法唯识无自性,而渐空境空心以成毕竟空耳。
  “有为者亦若是”、“人人皆可成佛”,此语并不是一般的激励言词,而是从佛教传承以来无数成就的圣人亲身体证与展现出来的保证。然修观须摄心令定,一切法莫妙于观心,以心为胜故;若从余法观缘生无性、平等真如,则常落于分限之中,不能究竟通达,观心地则不落此境限而能扼诸法之要。譬如万物至心名为地者,正明地能生万物,如心能染净诸法。
  《成唯识论》对心性本净义,有二种解释:一、是以心之真如性而言本净;二、是以即心自体而言本净,此明心之自体随善、恶、无记三性之心所有法而支配,设无不善性与无记性之心所法相应于心王,则心王之自体即本来善净。五重唯识观亦显心之自体本净义:一、遣虚存实,即遣去遍计所执心外虚妄不实之诸法,而存心内诸法;二、舍滥留纯,即舍去四分中之第一相分以免滥同外境,而留能缘虑之内心;三、摄末归本,即将自体分所变之见、相二分泯归于自体,因见、相分是用,自证分是体,见分多有非量,而自证分则纯是现量故;四、隐劣显胜,此即收一切心所而专显心王,以显心体本净之义。如此,则心王非善、恶、无记之三性,而随诸心所以成善、恶、无记,故心能生世间、出世间、善恶五趣乃至如来。若依无明等之心所,则生世间不善、无记之法,而成五趣之众生;若依信、勤、念、定、慧五善根,乃至三十七菩提分、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密,修习而对治无明,则成出世无漏因果而成有学、无学、独觉、菩萨及如来。诚如太虚大师说:
  在三界中之心,亦如地之能藏万物,故以心而喻之为地,能发生染净诸法也。从一切凡夫至三藐三菩提者,此正明众生依此观自修习并教他者,能证无上菩提。此品明上根利智之凡夫,常亲近善友,依善友所教之心地观而如理修习,且又将所诠之教义而教化他人,则便能证入大乘境,断除二障,速成佛果菩提。故此心地观,正大乘直往菩萨所修之法门,而其教义则正是由大乘相性之法而入于禅宗顿悟之门者。
  注 释
  唃《(六十)华严经》卷第十,T9.465c~466a。
  唋《(八十)华严经》卷第五十四,TI0.288c。
  圁印顺导师著《佛法概论》,页43。
  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八(T3.327a)。
  埌同注圂。
  堲《普贤行愿品》卷五(T10.845a)。
  埕《华严经》卷五(T10.846a)。
  、见法即见心,见心即见法
  《占察善恶业报经》云:
  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分别取著集业因缘。
  又如《普贤观经》云:
  观心无心,从颠倒想起。如此想心,从妄想起,如空中风,无依止处,如是法相,不生不灭。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法如是,无住无坏。
  《释禅波罗蜜》云:“一切万法,悉属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这是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的立场,说明所现唯心,一切皆是清净。
  一、众生轮转的原因
  (一)六根攀缘六尘、生灭不息:芸芸众生终日所能感受到的,不外乎以眼、耳、鼻、舌、身、意去攀缘色、声、香、味、触、法。因为以上六种法能染心,所以又叫六尘。仔细检讨,众生除了这些外,生命就如白纸般一无所有。是以所要追求的、所要满足的也就限定在这个范围中。由外尘的染著,进一步产生贪爱,整天所计度的就是六根所领受到的六尘。而六尘无常,六根亦就随著六尘变化,造成六识有喜有乐,有忧悲苦恼。大地众生天天所演的戏就是这样形成的。圣者见此,生怜愍心,哀哉众生,却以此为务,不知道求出离。《楞严经》佛告诉阿难:“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二)众生虚妄受生死,《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云:
  是薄伽梵告诸佛母无垢大圣文殊师利菩萨摩诃萨言:“大善男子!此法名为十方如来最胜秘密心地法门,此法名为一切凡夫入如来地顿悟法门,此法名为一切菩萨趣大菩提真实正路,此法名为三世诸佛自受法乐微妙宝宫,此法名为一切饶益有情无尽宝藏,此法能引诸菩萨众到色究竟自在智处,此法能引诣菩提树后身菩萨真实导师,此法能雨世出世财如摩尼宝满众生愿,此法能生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功德本源,此法能销一切众生诸恶业果,此法能与一切众生所求愿印,此法能度一切众生生死险难,此法能息一切众生苦海波浪,此法能救苦恼众生一切急难,此法能竭一切众生老病死海,此法善能出生诸佛因缘种子,此法能与生死长夜为大智炬,此法能破四魔兵众而作甲胄,此法即是正勇猛军战胜旌旗,此法即是一切诸佛无上法轮,此法即是最胜法幢,此法即是击大法鼓,此法即是吹大法螺,此法即是大师子王,此法即是大师子吼,此法犹如国大圣王善能正治,若顺王化获大安乐,若违王化寻被诛灭。”埒
  《楞严经》:“佛言:‘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众生以六根攀缘六尘,于此中了别而有六识。但仔细推究,六根是对六尘而言才名六根,假若世界上没有六尘,六根也不称为六根了。所以,六根是六尘的六根,本身并没有自性,如《大般涅槃经》云:“自性之性,性不可转,若言眼性,见者常应能见,不应有见有不见时。”眼根之所以能见,乃在对色时方见,不对时则没有作用。因为六根无自性,所以说它空。同样的,六尘是六根的六尘,没有根也不成为尘,所以也是空的。由根、尘相对所产生的六识乃假缘(根、尘)而生,当然也是空的。对凡夫而言,这些都是实在的东西,依佛法义理皆是虚妄不实的假相。是以,纵然情绪高涨到非笔墨可以形容的程度,事实上仍是一场虚假的生死流转,并不是我们的真心。《楞严经》云:“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如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
  注 释:埒太虚大师,《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讲记》(观心品地第十)卷八。
  二、诸法实相毕竟空
  每一法皆待缘而起,既然待缘而起,势必没有定相,也正因为它没有定相,所以假因缘方能现出相来,这就是所谓的无相无不相,无不相而无相。例如水始终没有定相,随著外界容器大小方圆的不同而现出大小方圆的相,虽然现出大小方圆种种不同的相,却找不出水真正的相。(什么是水本来的、真正的相呢?)水是如此,其他的地、火、风也如此,由此四大形成的法自然亦是同样的道理了。有情所贪恋的根尘器界是这样子,那么心识又如何呢(一切色心万法都如是)?其实我们的心识随时都在变化、生灭,没有任何念头留得住。假若留住任何一个念头,那就永远不会出现其他的念头,正因为心念刹那刹那生灭,所以才成就心念不停的转变。这也说明心识没有一定的想法,所以成就无量无边的思想,而此无量无边的心念,没有一个能代表心识,此即无相无不相,无不相无相,亦即大乘的空理。《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有云:“一切‘法’自性空,自性空是‘非法’。若非法即是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中无有法可入、可出、可生、可灭。”此所说的非法即上面所说的无相无不相,亦可说为无法无非法(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经又云:“是般若波罗蜜无起无作故,无有能得者。”实有的法才会有起有作,而一切法的生成,正如《杂阿含经》所说的:“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都是待因缘而有,若不是待缘而有,则生的永远生,灭的永远灭,根本不会有生灭现象的发生。既然是假藉因缘才成就的,自然是空,空法那有可得?也正因为空法的不可得,方容许法法的幻相宛然。
  众生昧于此理,总觉得成天所见、所觉察、所听闻、所了别到的,都是真实。更进一步,把见闻觉知认为是我,利害攸关,斤斤计较者,比比皆是。所以,佛在《大般涅槃经》上说:
  因眼、因色、因明、因欲,名为眼识。善男子!如是眼识,不在眼,乃至欲中。四事和合,故生是识。乃至意识,亦复如是。若是因缘和合故生,智不应说见即是我,乃至触即是我。善男子!是故我说眼识乃至意识一切诸法,即是幻也。云何如幻?本无今有,已有还无。
  由此可知诸法实相“无相无不相”,本来如此。此中无有能所,毕竟空寂。此毕竟空寂不是小乘阿罗汉所证到的偏空境界,而是幻相宛然。虽幻相宛然,而实是毕竟空寂。这二者的关系是二而一,一而二,非一非异的。执著任何一边,都不是佛法的真义。执有边的成凡夫,执空边的成二乘,皆是佛所呵责的。总之,诸法实相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非法也非法,自性空也自性空)方入实相。
  三、万法唯心造--众生无明妄见诸法
  上述诸法实相是如此,这些法究竟与我们的真心有什么关系?学佛若只停留在以上所谈的上面,根机深者可以出三界,但是无法圆满佛果。根机浅的,只将它作为学理探讨,和一般世间法并没有两样。学佛贵在销归自性,而不是重在名相的吸收、理论的钻研,若把所学限定在这里,终究是白忙一场,于生死大事的解缚,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更遑论悠然自得的菩萨境界了。
  《楞严经》云:“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见、闻、觉、知,皆是唯心所现。众生不知道这个关系,于自心中取自心相,颠倒妄见。即《楞严经》所说的:“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
  法既由心造,而众生心各各不同,所见之相亦迥然不同。广泛的说有无量无边,略说则可分成十法界:佛、菩萨、缘觉、声闻、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佛菩萨以清净心现佛菩萨法界。二乘人以空智见偏空法界。天、人、阿修罗以世间善心见世间善法界,畜生则以痴心见畜生法界,饿鬼以贪心见饿鬼法界,地狱众生则以嗔恚心见地狱法界。此十法界皆由众生心所变现出来的,其中并无实体,但因众生执取,才于其中轮转不息。有智慧的,便不受其束缚。诚如《楞严经》所说:“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性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佛菩萨的自在,不是不见一切相,而是如《金刚经》所说的:“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此非凡夫心量所可及,莫以凡情测度。v(未完待续)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