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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序列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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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序列
  社会事物的特点,是各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序列方式的组合,无论何种社会,社会成员之间都存在着作用、能力与影响之区别。
  在物质社会,还存在着物质商品分配与拥有的区别。
  在形式价值领域中,存在着形象,影响、人际关系区别,形成了种种方式与结构的序列、等级关系的社会组合。
  社会性质的调整,主要是社会序列及其序列理论的调整。
  大地自然作为一个智慧的能量活体,对于大地个体事物的作用,是以其地球自然力即地引力时空来进行的,而对于社会事物,则以大地本有的序列意志规律来时行的。
  一切存在着差异与区别的事物,有关构成社会的个体的作用、能力、影响、待遇、价值、人际等序列,必须符合大地智能整体的序列意志。
  大地的序列意志是以每一个个体与大地自然统一时间的积累系数为依据的。
  社会个体存在与大地整体统一的时间,是从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心灵意识(佛学称为“有情”)功能的个体历史的开始计算的。
  个人宿世历史的形成开始,也称为“个体形成史”。它区别于现世的人寿龄,故也称为“绝对年龄”,包括宿世,现世与未来的历史(佛学称为三世),每个作为单独的在众灵个体,(佛教也称有情或思维体),绝对年龄是各不相同的。
  大地对万物的自洽调整功能,是一个最巨型的信息处理系统,它对各众灵个体的序列程序,是由绝对年龄的由多到少,由大到小顺序时行的。体现了大地自然对万物的绝对的公正,合理的序列等级意志及其作用功能。
  每一个众灵都有各自的绝对年龄,但是在相同的绝对年龄的个体中,各自与大地自然及其时空,意志的统一的历史也可能各不相同,这种与大地自然统一的,构成自身真实的年龄,又称为自然绝对有效年龄,或称自然绝对道德年龄。
  有的众灵个体在过去或现在,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大地(如升天离开地球)、叛逆大地(如否定对大地的信仰与依存关系),或以违背大地利益规律序列规律为代价背景的非份、失真等价值超前存在,这些都属于非道德年龄。
  每个众灵个体,不光在绝对年龄有区别,而且在绝对年龄中,还有道德年龄积累的区别。在大地序列(意志)中,它必与大地自然统一时间的自然绝对道德年龄即个体与大地整体统一的积累历史,佛学称为“根基”、“宿根”、“福基”、“福德”等。
  根据大地逻辑分析大地自然对于各社会的作用,对存在着各种社会差别的事物的作用,是以个各众灵的宿根大小来排列的,任何一个社会的分配、待遇、权力等级及其理论与制度,只要能够符合大地的上述序列规律,就象打开大地能量整体作用的频道开关一样,使整个社会纳入大地自然的作用,从而进入合理的、有序的调整之中。
  要使社会纳入大地作用,应该有符合大地序列意志规律的序列理论(包括等级与价段理论)及其制度。
  如果人间的序列(等级、阶级),以人生现有的职业、年龄、性别、家庭、血缘、权财富等作为构成阶级、等级的序列理论。并以人间的文化与权力手段,来推进与强化种种现世的、平面的、职业的人生既有的序列等级,它就会干拢甚至颠倒大地的根基序列规律,而导致人间社会脱离大地自然的作用。
  一个社会的权力制度、价值观念,道德信仰等优势领域,尤其是领袖、学术、宗教、政治上处于相当影响地位的个体。只有由相当的相应的根序列者担任,该相应地区、国家、社会等,才会纳入大地作用中,从而纳入大地作用中,从而纳入大地公正、合理的调整范畴。
  各个社会的国家、宗教、精神、领袖的宿根的大小极为重要,这是不能从人间的等级与道德标准来衡量的。同一个地区,领袖的宿根的不同,整个地区内在的本质及其历史代价也绝不相同,大地自然的序列规律和整个社会内在的利益规律密切有关。
  大地序列规律,是大地终极利益规律的重要的内容。
  大地自然根基序位规律(也称基序规律),关系着各界社会是否能纳入大地自然伟大的信息处理系统的自洽起动程序作用,从而纳入大地自然作用的终极利益的重要前提。就象排队买饭一样,安顺序排队,每人都能分到合法的属于自己本份的一份。
  如果其中有一些人抢先,拢乱了整个排队秩序,那么超前、超份者所获得的代价后果是,一方面造成别人失去本份,占有别人本份的所得,另一方面,超前者也丧失了自己的本份之真实。这种超前,不光使别人与自己都失去本有序位的真实本份,也是导致整个社会因为序列紊乱,违背大地自然的作用程序而脱离大地的作用,处于历史黑暗之中。
  大地自然的根基序列规律,是最公正最合理的精神世界的序列规律,是大地自然信息系统的启动程序。
  在绝对道德宿世年龄中,不可能以年少的处于领导地位,而年长的处于被领导地位。在正常的大地作用中的各界社会的优势领域中,自然道德的年龄深厚者,必然处于社会的优势作用与影响地位。
  但在黑暗历史中,这种优势地位者的基序大多浅薄。大地对社会的调整往往是从社会的优势领域,领袖核心人选的调整为途径。
  在否定大地自然及其利益及规律为优势理论的人类社会,由于其序列(阶级、等级)理论不符合大自然序列规律,社会优势地位不少被自然道德年龄浅薄者所占有,如果再对他们的这种人生价值以肯定(包括权力、能力、影响、形象、人格、财富的肯定)便会导致更严重的历史后果。
  一个平面序列逻辑为等级背景的社会,其权力、财富、学历等价值的强化,大多是建立在非人类的能量世界的错误的时空手段(悬浮)为代价的,它导致一列程序破坏,而脱离大地自然的作用。
  在这种逻辑处于优势的人类社会,要防止形式的、侈奢的价值事物的发展、以防止价值领域的违背序列利益规事物的继续与强化所导致的后果。在这样的地区,人与人之间身外之物的物质条件不应有太悬殊的差异。
  大地基序规律直接涉及到个体命运,也直接关系到个人与社会的因果。涉及到个人的称为“宿世因果”,涉及到社会的是“社会序列因果”,涉及到的后果不仅仅是整个人类及人类个体与社会,还涉及到整个大地对大地事物作用的深度,涉及到整个星球及相关的大宇宙,因此对错误的、不符大地自然的基序规律的优势者及其权力、革命,及其革命的利益内涵,须以大地逻辑作重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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