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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禅“法”“悟”于诗论的影响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杜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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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禅“法”“悟”于诗论的影响
  杜松柏
  中兴大学中文学报第四期(1991.01)
  中兴大学中文系出版
  页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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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页
  一、前言
  宋以后论诗者,几无不言“法”“悟”,其名相的袭用
  ,固继承传统的字义,词义;而思想的层次,理论的形成及
  建立,则受佛教禅宗的影响最大,以“法”论诗时,固有取
  于佛禅的理论,以增益其内涵,言“悟”则更借佛禅悟道的
  意义,以论诗法的悟入;佛禅开悟之后,人与道合,无往而
  不自在,大破我执、法执,有法皆舍,一切有为法、无为法
  皆非究道;又能从体起用,心生则万法生,法法皆活,于是
  而有死法、活法;已悟之后,回顾以前的求法历程,执法为
  真实,由前人所示的法以求,而陷于死法或定法之中,悟后
  方知此定法为死法,而知无定法之为用,乃能大用繁兴;未
  悟之前,依文求义,死在句下,是为死句、死语;证悟之后
  ,横说竖说,无不得当,是为活句、活语;诗家、文人,借
  援此理、此名相以论诗,于是而有“法”、“悟”之说,并
  开出死法、活法、定法、无法,死句、法句,死语、活语等
  理论与主张,使此后之诗论,大异于汉魏,其受佛禅之影响
  为独多。故以此为脉络,特加论究,以见本真。(注1)
  二、传统释“法”之意义及影响
  法字的意义,在传统的释说及使用上,极为纷繁,就其
  本义而言,乃刑罚,法律之意,说文解字水部云:
  瀳、刑也, 平之如水、山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廌去,今文省。
  字形与本义相合,所以“法”为“刑罚”,乃其本义;引申
  乃法律之意,盖刑罚之确定,必依法律;法施行的结果,刑
  罚确定以后,必有其强制性,所以引伸而有限制的意义;社
  会的规约,国家的制度,必待法律而确立,所以“法”引伸
  有制度的意义;法既是限制、制度,引伸而有模范、规矩之
  意。以上之字义、词义,数见于先秦典籍,无烦举证释说,
  且与以“法”论诗,关涉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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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有法度之意,中庸云:“行而世为天下法”。朱子中
  庸章句云:“法”法度也。”也有准则之意,史记仓公传:
  “论药法,定五味。”又有所谓“脉法曰”,是皆准则之意
  ;又有方术之意,史记项羽本纪:“教籍兵法”,乃项梁教
  项羽用兵之方术、法则,自此之后,此一用法,大为流行,
  书法、画法之名随之而立,谢赫有六法论画的理论,书家有
  永字八法的名称,于是以法论诗、论文,将论诗、论文之实
  际,名为诗法、文法,实受此一传统名相意义之影响,然内
  涵与精神,则受佛、禅之影响最大。
  三、佛禅言“法”之内涵及其影响
  佛禅言法,本于梵语(DHarma),音译为“达摩”、“达
  摩”、“昙无”等名。在佛禅典籍,法字的意义与内涵极多
  ,就“法”的最高意义而言、“法”有本体的意义,所谓自
  体为“法”,诸法的自性,称为“法性”、“法体”;而且
  有任持“自性”的功能,是永恒的存在;就法的作用而论,
  则“轨则为法”,能“轨生物解”,不但是人类行为轨则或
  法则,而且能令人依之产生对事物的理解或了解,因为事事
  物物各有其法,法乃人据以产生认识之标准、规范、法则、
  道理等;就法的别异而言,有所谓“心法”--无形体迹相可
  求之部分,“色法”--有体迹相之部分;由人所可致力作为
  者,则称为有为法,不能效力作有为者,则名无为法;依所
  得法的高下而论,则可分为“有漏法”、“染法”,“无漏
  法”,“净法”;以善恶为标准,则可区分为“善法”、“
  不善法”;以世俗与超世俗分,则有“世间法”、“非世间
  法”;“法”既是具有自性的主体,故称之为法体,相对的
  ,则称为“法相”;佛家禅人于佛相所说的道理教言,称之
  为佛法,亦称“正法”或“教法”;佛所说为通往涅盘之门
  ,所以称“法门”,各宗主、大师阐法,亦称“法门”;正
  法的准则称为“法印”;佛法的集结称“法藏”;察观诸法
  ,则称之为“法眼”等等。佛禅所谓法的意义和内涵,实非
  传所用“法”的字义和词义所能范围,诗家比取此内涵之名
  相,一方面形成思想意识上的认知和依据,以建立其论诗之
  理;一方面掇取佛禅所使用而为大众所共知的这类名相,成
  为论诗的名词。因为唐以后佛禅大盛,影响之余,以法论诗
  ,以佛禅的名相为名词,才兴盛而成为风气。浪振于上而影
  响于下,非无因而突然如此。
  佛禅于“法”字的释说及内涵,最明显而大异于传统之
  处,是释法为“本体”。法有“自性”,于是法不是人为的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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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或规范,而是超然永恒的存在,无待人为的创制作为
  。唐宋以后诗论中的“法”,实际上概括这一内涵,诗法有
  时是诗的“本体”--根本、究竟的意义。佛禅的“法”,也
  指事事物物的法则,也指理。传统的释说,显然无此意义,
  和未具有如此广大的概括性,所以唐宋以法论诗,是包括了
  诗理、诗的法则而言,非止于方法而已。这些内涵、均非传
  统“法”的字义、词义和内涵所可范围,然皆垂传其影响,
  诗家持以论诗。
  法具有刑罚、法律,森然不可侵犯的本义,至近体诗律
  诗成立之后,以律诗的法律森严,规格严密,遂援法律之义
  ,以论律诗:
  沈宋而下,法律精切,谓之律诗。(见张表臣、珊瑚钩诗
  话)
  律诗起于初唐,而实胚胎于齐梁之世。 南史陆厥传所谓
  :五字之中, 音韵悉异,两句之中,角征不同者,此声
  病之所自始,而即律之所本也。 至沈宋两家,加以平仄
  相俪,声律益严,遂名之曰律诗。 所谓律者,六律也。
  …… (见王应奎、柳南随笔 )。
  律诗始自初唐,至沈宋其格始备。 律者六律,谓其声之
  协律也。如用兵之纪律,严不可犯也。(见钱木庵、唐音
  审体。)
  五言律、六朝阴铿、何逊、庾信已开其体, 但至沈宋,
  始可称律。律为音律、法律,天下无严于是者。(见王世
  贞、艺苑卮言 )
  所谓音律,纪律、法律,皆取法律森严之意,故云“严不可
  犯”,是谓律诗的平仄、对偶、押韵、规条严密,不可违犯
  ,否则谓之“失律”,其以法律之本义以论诗法,意义极为
  明显,故不须多费辞说,皆能明其义蕴。
  法有法度,准则之意,诗人论诗,遂取此义以为内涵者
  ,例如:
  诗之六义,而实侧三体。 风、雅、颂者,诗之体;赋、
  比、兴者,诗之法。 故赋、比、兴者,又所以制作乎风
  、雅、颂者也。凡诗中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 然风
  中有赋、比、兴,雅、颂之中,亦有赋、比、兴。 此诗
  之正源,法度之准则。 凡有所作而能备尽其义,则古人
  不难到矣。…… (见杨载、诗法家数 )
  是明以法度、准则,以比论赋,比、兴,明白了这些法度、
  准则--能用赋、比、兴,即古人的境界,也不难到达,可见
  这些法度,准则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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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有方术、方法之意,诗人援比义以立论者,繁有其人:
  有明上人者, 作诗甚艰,求捷法于东坡,东坡作两颂,
  以与之。 其一云:字字觅奇险,节节累枝叶。咬嚼三十
  年,转更无交涉。 其一云:冲口出常言,法度法前轨。
  人言非妙处,妙处在于是。 乃知作诗到平淡处,要似非
  力所能。 东坡尝有言与其侄云: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
  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余以为不但为文
  ,作诗者尤当取法此。(见诗人玉屑 )。
  所指之法,实乃方法,方术之意。东坡与明上人二颂,乃作
  诗求迅捷方法,不陷入搜奇求异的“铁围山”中,口出常语
  ,法效前人的轨辙,自然无窘困的弊病,至于求平淡,乃不
  避绚烂、峥嵘,而渐归于平淡,所标举的,实是方法、方术
  。
  以上所举,皆系就传统“法”的内涵以论诗。唐宋以后
  ,受佛禅的言法影响,援以论诗,而意义大有不同,立诗法
  之名,并有专章专论者,厥推沧浪诗话,其全书的结构,系
  由诗辩、诗体、诗法、诗评、考证等章所成,而又于诗法中
  云:
  看诗须着金刚眼睛,庶不眩于旁门小法。
  “金刚眼睛”,正系禅家之说,乃“慧眼”之意,有此慧眼
  ,然后才能希望不被旁门小法所惑,可视为无意之中,透露
  了他论诗法的思想本源。又严氏在诗辩之中,已云诗之法有
  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所包涵的
  ,已极广泛,而在诗法之中,涵盖所及,则诗之创作方面,
  几无不包,已非法律、法度、方法之所可范围,而有“任持
  自性”--诗的最高原则之意,如
  须是本色,须是当行。
  下字贵响,造语费圆。
  须参活句,勿参死句。
  及其透彻,则七纵八横,
  信手拈来,头头是道矣。
  (见沧浪诗话、诗法)
  更有“轨生物解”的作用,根据严氏所云,可以产生对诗法
  的了解,所谓“信手拈来,头头是道矣!”则更有不受法缚
  的意义了。徐增亦然,视诗法为一种超越诗作的存在,包括
  了诗的创作,徐氏云:
  余三十年论诗,只识得一法字。 诗盖有法,离他不得,
  却又即他不得。…… (而庵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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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只识得一法字”,“离他不得”,实视诗法为全面的
  ,最高而超越的存在,他又云:
  五言与七言不同, 律与绝句不同,字有字法,句有句法
  。 不知连断,则不成句法,不知解数,则不成章法。总
  不出顿挫与起承转合诸法耳。 即盖代才子,不能出其范
  围也。(同上 )
  正足以见其论法的意义,是重要的,广泛的,足以轨范诗的
  创作的。如不深入察究,不探求唐宋以后法的字义、词义和
  内涵的不同,则不知何以有诗法之论?何以诗法的内涵和字
  义、词义会大异于前?类似严、徐二氏之见解,正复不少,
  可见此一影响之甚了。
  四、佛禅论“悟”之意义及其影响
  悟的字义、词意,甚为单纯,不外“觉也”,引申而有
  “了达”,“心解”之意,说文解字心部云:
  悟觉也,从心吾声。
  虽然有其它的假借义,但是佛禅援用之时,仍以觉悟、了达
  、心解为基本意义,惟悟的内涵不同,佛家认为悟乃生起真
  智,觉悟真理实相,而与迷梦相反。悟与迷形成相对的指谓
  ,而立“证悟”、“觉悟”、“开悟”等名词;佛禅修行的
  目的,无不在求开悟,就开悟的目的而言,在得菩提知慧,
  证涅盘妙理;就悟的程度高下而论,有一分的小悟,有十分
  的大悟;就悟的境界作区分,则有小乘之悟--断三界烦恼,
  证择灭之理;有大乘各宗之悟,如华严证入十佛境界,天台
  证诸法实相,禅宗之见性成佛;由悟的迟而论,则有渐悟、
  顿悟之不同;悟入的方法不同,则有解知其理的理悟,修行
  而体会的证悟;悟的结果,是证得真理,断除烦恼,具无量
  妙德,得自在妙用。禅宗更认为,迷则系凡夫,悟则成圣者
  ,迷悟之间,有此天悬地隔的判别,是悟的内涵,大异于传
  统对事理的“了达”之意。
  唐宋以后的诗人与论诗者,见悟有如此的内涵与效果,
  于是援引此义以论诗,而推严羽为甚,沧浪诗话云:
  禅家流, 乘有大小,宗有南北,道有邪正,学者须从最
  上乘,具正法眼,悟第一义。 ……大抵禅道惟在妙悟,
  诗道亦在妙悟, 且孟襄阳学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出
  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 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
  。 然悟有浅深,有分限,有透彻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
  之悟。(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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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氏所云,明言援禅宗之妙悟理论以论诗,“学者须从最上
  乘,具正法眼,悟第一义”,不但取用禅宗名相,而且以汉
  魏晋盛唐之诗,比之为“第一义”,又以孟浩然、韩愈为例
  ,孟诗之高出韩,全系妙悟的结果,孟的学问,远不如韩,
  因为妙悟之后,能作出“本色”、“当行”之诗。沧浪妙悟
  一词之涵义,后人释说纷如(注2),而于沧浪所云的实际,
  未曾深究,又于禅学未深入究明,故而有失。特就沧浪之意
  ,禅家之义,予以说明。一、沧浪言悟,以具“正法眼”为
  前提,所谓正法眼者,能见正道之金刚只眼--智慧之眼,于
  是方能悟第一义。盖有此正见、正识,方不致陷于邪辟,复
  持此见以论诗,可为明证。严氏云:
  夫学诗者,以识为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 ……行有
  未至, 可加工力,路头一差,愈骛愈远,由入门之不正
  也。…… (沧浪诗话˙诗辩 )
  盖以识见之正为标的,方不致失鹄的而迷路辙,禅人之悟,
  以悟第一义为目标,其所以不偏误者,以具“正法眼”之故
  。二、妙悟即透彻之悟,以佛禅而论,乃开悟成佛、悟第一
  义者。就“妙悟”一词的形成而言,“悟”乃“悟入”,“
  开悟”之意,妙系状词,以形容“悟入”、或“开悟”所达
  之境界,犹“妙法”、“妙音”等词例,谓绝妙之悟,真实
  之悟也。无门关云:
  参禅须透祖师关,妙悟要穷心路绝。
  禅人参禅,透过祖师关,当然是最高境界,“妙悟要穷心路
  绝。”谓妙悟要穷极“心路断绝”--非思惟拟议所可至的境
  界,然非指“直寻而妙”,因为禅宗有“当下即是,拟向即
  乖。”固有直寻之意,但“当下即是”,虽然不容思惟拟议
  ,但并非无知无识,易言之,乃慧识蕴于中,不经思惟拟议
  ,随缘悟达,当下即得也。香严击竹的开悟公案,足可证明
  :
  邓州香严智闲禅师, ……在百丈时,性识聪敏,参禅不
  得。 洎丈迁化,遂参沩山,山问:我闻汝在百丈先师处
  , 问一答十,问十答百,此是汝聪明灵利,意解识想。
  生死根本, 父母未生时,试道一句看?师被一问,直得
  茫然, 归寮向平日看过的文字,从头要寻一句酬对,竟
  不能得,乃自叹曰:画饼不可充饥。 屡乞沩山为说破,
  山曰:我若说似 (示 ) 汝,汝已后骂我去:我说的是我
  底,终不干汝事。(五灯会元卷九 )
  香严智闲,乃禅宗沩仰宗大师,此一段悟道以前之过程,正
  是思惟拟议的种种与境界,不足以言妙悟,也不足语第一义
  。
  师遂将平昔所看文字烧却,曰此生不学佛法也。 且作
  个长行粥饭僧,免役心神。 乃泣辞沩山,直过南阳,
  睹忠国师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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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憩止焉。一日芟除草木,偶抛瓦砾击竹作声,忽然
  省悟,遽归、沐浴焚香,遥礼沩山,赞曰:和尚大慈
  ,恩逾父母,当时若为我说破,何有今日之事?乃有
  颂曰:
  一击忘所知,更不假修持。 动容易古道,不堕悄然机
  。 处处无踪迹,声色外威仪。诸方达道者,咸言上上
  机。(同上 )
  香严在放弃思惟拟议、寻求答案之后,反而在瓦砾击竹声里
  ,豁然开悟,当然系当下直寻之例,惟须加上随缘悟达的时
  空条件,而且所得非无识无知,即以前的思惟拟议的过程,
  亦非无潜在的影响,盖如阿基米得因入浴而悟得几何定律,
  必时时存心,契机内蕴,然后外缘引发,产生突然的悟解,
  正与香严的开悟,同归一揆,事无别异。香严悟后的颂偈,
  所谓“处处无踪迹,声色外威仪。”正是颂明本体自性,处
  处存在--道无不在,而又超乎形体现象之外,无踪无迹,在
  声色之外,虽然不可见闻,而能领受其“威仪”的存在。也
  解答了沩山“生死根本、父母未生时,试道一句看”的问题
  。香严的开悟所得,沩山认为“此子彻也”--此人开悟了,
  可是其高弟仰山,却未肯苟同:
  沩山闻得,谓仰山曰:此子彻也!仰山曰:此是心机
  意识,著述得成。 待某甲亲自勘过。仰后见师曰:和
  尚赞叹师弟, 发明大事,你试说看?师举前颂,仰山
  曰:此是夙昔记持而成, 若有正悟,别更说看?师又
  成颂曰:去年贫,未是贫。 今年贫,始是贫。去年贫
  ,犹有卓锥之地,今年贫,锥也无。 仰曰:如来禅许
  师弟会,祖师禅未梦见在!师复有颂曰:我有一机,
  瞬目视伊。 若人不会,别唤沙弥。仰乃报沩山曰:且
  喜闲师弟会祖师禅也。(同上 )
  沩山、仰山,系沩仰宗中开宗立派人物。仰山的勘印,足以
  显见香严的机锋,关于如来禅和祖师禅的分别,此一公案的
  识解,涉及多方,惟与本文之主题关涉甚少,故不探论。 (
  请参阅拙作“禅学与宋诗学”231--233) 但可显见香严未悟
  之前,以思惟拟求解的窘迫情况,悟道之后,了彻无余,于
  质疑答话之时,从容肆应,横纵自如,着语皆当之妙境,前
  后对比,而妙悟之义以见。三、援禅人妙悟之义以论诗理,
  则“诗道亦在妙悟”,妙悟之后,诗作方能“当行”、“本
  色”。沧浪举孟浩然、韩愈之诗为例,正以退之以才学文字
  为诗,以议论为诗,不是诗的“本色”、“当行”。沧浪云
  :
  诗者吟咏情性者也, 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
  ,无迹可求。 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
  中之音, 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
  意无穷。 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
  以才学为诗, 以议论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
  也,盖于一唱三叹之音,有所歉焉。 …… (见沧浪诗
  话,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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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乎沧浪之意,盛唐诸人之诗,乃妙悟之后,“当行”、“
  本色”的作品,故“无迹可求”,故透彻玲珑,此“当行”
  、“本色”,即在“言有尽而意无穷”上,孟襄阳正可为代
  表;其后作“奇特”会之诗人,失去此“当行”、“本色”
  ,故以文字、才学、议论为诗,此宋诗之病,正始于退之也
  。以上所叙,应是“妙悟”和援“妙悟”以论诗的确解。
  以禅人之悟,建立诗学理论,固然集大成于严羽,垂其
  重大之影响于后世。但沧浪之前,持此论诗者,繁有其人,
  乃严氏之先驱,亦风气播之故;例如
  作文必要悟入处, 悟入必自功夫中来,非侥幸可得也
  。 如老苏之于文、鲁直之于诗,盖尽此理矣。 (诗人
  玉屑卷五,是吕氏童蒙训 )
  须令有所悟入, 则自然度越诸子,悟入之理,正在功
  夫勤惰间耳。 如张长史见公孙大娘舞剑,顿悟笔法,
  如张者, 专意此事,未尝忘胸中,故能遇事有得,遂
  告神妙。 使他人观舞剑,有何干涉?非独作文学书而
  然也。(诗人玉屑卷五 )
  学诗如学佛,教外别有传。 室中要自悟,心地方廓然
  。…… (李处权、崧庵集卷二、戏赠巽老诗 )
  山谷老人此四篇之稿, 初意虽大同,观所改定,要是
  点化金丹手段。 又如本分衲子参禅,一旦悟入,举止
  行色, 顿觉有异,超凡入圣,只在心念,不外求也。
  …… (张元干、芦川妇来集卷九、跋山谷诗稿 )
  所以前辈有学诗诨似学禅之语, 彼参禅固有顿悟,亦
  须有渐修始得。 顿悟如初生孩子,一旦而肢体已成,
  渐修如长养成人,岁长而志气方立。 …… (包括、敝
  帚稿略卷二、答传当可论诗 )
  凡作诗如参禅,须有悟门。 少从荣天和学,尝不解其
  诗云:多谢喧喧雀,时来破寂寥。 一日于竹亭中坐,
  忽有群雀飞鸣而下,顿悟前语,自尔看诗无不通者。(
  吴可、藏海诗话 )
  文以文而工, 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胜处要自悟
  。(姜夔、白石道人诗说 )
  综上所引,可见“悟”的主张,为宋人的同然之见,由李处
  权,张元干,包恢、吴可之言,其根源之所自,无不出自禅
  人,即吕居仁之言,似与禅宗无关,然其影响,亦自禅宗,
  盖居仁即耽于禅之人。惟至沧浪,始张大其说,多方寓论,
  形成系统,而耸动后世,垂影响于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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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法”“悟”论诗引发之问题及影响
  自宋以后,以“法论诗”,进而以活法论诗,再进而以
  无法论诗,其根源与影响之所自,亦可得而言,盖均受佛禅
  思想的影响为最巨。例如徐增云:
  宗家每道佛法无多子, 愚谓诗法虽多,总归于解数起
  承转合,然则诗法亦无多子也。(而庵诗话 )。
  是明言以禅人所言之佛法,以比论诗法。所谓佛法无多子,
  不外悟入,真空妙有,三法印、十二因缘,故诗人比照而归
  纳之,是以徐增倡言起承转合也。明、周子文云:
  李梦阳曰:古人之作法虽多, 前练者后必密,半阔者
  半必细,一实者一必虚,迭景者意必二。(见盖薮读宗
  卷四)
  皆系就佛法无多子之意,提要钩玄,以得简明重要之法。然
  而禅人求悟,在能去法缚而得活法,兀庵普宁云:
  从上佛佛授手, 祖祖相传,只贵所得所证,正知正见
  , 廓然荡豁,彻见本源,方谓之正见正知,绳绳有准
  , 法法融通,或于十二分教明得者,或于教外明得者
  ,或有未举先知,未言先领者,或有无师自悟者。 …
  … (兀庵和尚语录、示松岛圆海长老书 )
  所谓“法法融通”,以及所举不同之开悟情况乃无定法,活
  法之意,跃然可见。佛果圜悟云:“死水里浸杀,以实法系
  缀人。”云章悦云:“云门气宇如王,甘死语下乎,澄公有
  法远授人,死语也,死语能活人乎?”可见执着于假言之法
  以为实法,乃死水浸杀之死法,死语、死句,亦即死法之意
  ,而无定法之活法,乃活句、活语之意,方能彻悟而发明大
  事。诗人受此影响,而以活法论诗,吕本中云:
  学诗者当识活法, 所谓活法者,规矩具备,而能出于
  规矩之外,变化不侧,而亦不背于规矩也。 是道也,
  盖有定法而无定法, 无定法而有定法,知是者则可与
  言活法矣。 谢元晖有言,好诗流转圜美如弹丸,此真
  活法也。(刘克庄江西诗派小序引吕紫薇夏均父诗集序)
  诗人的定法,即所谓的“规矩”,凡声律、对偶、章法、句
  法、字法,有规矩、法则可循者,谓之定法;禅人悟道,不
  由一定之“理入”、“行入”,如香严之击竹开悟,灵云志
  勤的见桃明心法,乌容破之。非法之法﹛A越山师鼎睹日光悟道(注4),神照本如
  因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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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者喝呼其名而领悟(注5),其它如看公案而开悟者更多,
  “处处逢归路,头头达故乡。”有何定法?不死守一法,而
  由无定法之活法以领悟。诗人亦然,规矩具于心,定法已得
  ,却能神而明之,不拘于法,变化不测,灵活运用,而又不
  背于法,而得活法,赵章泉诗云:“活法端须自结融,可知
  琢刻见玲珑。”“结融”自系指于法能融会贯通而活用。详
  参活法之意,乃由有法而归于变化无定,一则不拘碍于法;
  二则由法出法,变化不测不已;三则文成法立,似乎无法;
  如徐增所云:
  余三十年论诗, 只识得一法字,近得方方得一脱字。
  诗盖有法、离他不得,却又即他不得,离别伤体, 即
  则伤气。 故作诗者,先从法入,后从法出,能以无法
  为法,斯之谓脱也。(徐而庵诗话 )
  察其所言,作诗必由法入手,然所谓“脱”者,则不为法缚
  ,灵活变化之谓也,所谓“离他不得,却又即他不得”,正
  系此意,以“无法为法”,有以无定法之活法为法之意。后
  之论诗者,殆无不受此“法”与“活法”之影响,王夫之云
  :
  起承转合一法也, 试取初盛唐律验之,谁株守此法者
  ,立此四法,则不成章矣。 且道庐家少妇作何解?是
  何章法?又如火树银花合,浑然一气;亦知戍不返,
  曲折无端;其它或平铺六句,以二语概之;或六七句
  已无余, 末句用飞白法扬开;义趣超远,起不必起,
  收不必收。(夕堂永日绪论 )
  船山有见于起承转合之法,更有见于前人不受此法束缚之事
  实,所谓“起不必起,收不必收,乃使生气灵通,成章而已
  ”。正系灵活运用之意。于是以法论诗之余,尤以活法论诗
  ,几成为同然之见。沉德潜、袁枚云:
  诗贵性情,亦须论法,乱杂而无章,非诗也。 然所谓
  法者, 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
  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于其中。 若泥定此处应如何?
  彼处应如何?不以意运法, 转以意从法,则死法矣。
  试看天地间水流云在, 月到风来,何处着得死法? (
  说诗晬语 )
  古人文成法立, 未尝有定格也,传人适如其人,述事
  适如其事,无定之中有一定焉。 知其意者,旦暮遇之
  ,不知其意,袭其神貌,神勿肖也。 “小仓山房文集
  。覆家实堂书 )
  均承认有法,又注重无定法--活法之重要,而反对死守一法
  之死法。
  由有法而倡活法,由活法更进而主张无法,亦出自佛禅
  。禅人未开悟之先,有修有证,必依于法;大彻大悟之后,
  则无待于法,而无法之主张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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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悟自性, 亦不立菩提涅盘,亦不立解脱知见,无一
  法可得,方能建立万法。(见六祖坛经 )
  自性自悟, 顿悟顿修,所以不立一切法,诸法寂灭,
  有何次第? (同上 )
  我宗无语句, 亦无一法以与人,若有一法与与人,亦
  成断常之法,非正法也。(兀庵和尚语录,示松岛圆海
  长老书 )
  禅人未悟入之前,依佛求道修持,此为“有法”之阶段;彻
  悟之后,得大圆镜智,非由一法而得,由体起用,万法由此
  无法而生,故形成“无法”之观念。随禅宗之宏传,此一观
  念,进而影响诗人之论诗。诗人作诗,非无法度可寻,然成
  诗之后,无法度可窥,如刘梦得称白乐天之诗云:“郢人斤
  斫无痕迹,仙人衣裳弃刀尺。世人方枘欲相从,行尽四维无
  觅处。”所谓“无痕迹”、“弃刀尺”盖形容其作品之天然
  浑成,“行尽四维无觅处”,谓无法得其成诗之法也。竹庄
  诗话因而论之云:
  若能如是, 虽终日斫而鼻不伤,终日射而鹄必中,终
  日行于规矩之中,而迹未滞也。 山谷尝与杨明叔论诗
  , 谓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百战百胜,如孙吴之兵,
  棘端可以破镞, 如甘蝇飞卫之射,捏聚放开,在我掌
  握,与刘所论,殆一辙矣。(见卷一 )
  所谓“终日行于规矩之中,而迹未尝滞也。”正得诗人作诗
  ,由法而达“无法”无滞之境界,如是方可化俗为雅,由故
  出新。即徐增所云之意也:
  故作诗者, 先从法入,后作法出,能以无法为法,斯
  之谓脱也。(徐而庵诗法)
  是“无法”之意,一谓不拘于法,而能灵活运用之“活法”
  ,一谓创作之时,虽规矩具于胸中,而无法之意念与拘限,
  不见有法,而成其“无法”之用,如轮扁之运斤,仙衣之弃
  刀尺,又王世贞云:
  谢茂榛论五言绝,以少陵日出篱东水作诗法,又宋人
  以迟日法山丽(注3)为法,此皆学究教小儿号嗄者。若打起
  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与
  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一诗。不惟语意极其妙而已。其篇法圆紧,中间增一
  字不得,着一意不得,一结极斩绝,然中自舒缓,无
  余法而有余味。(见全唐诗说 )
  此一举叙,正足以见“郢人斤斫无痕迹,仙人衣裳弃刀尺”
  之理证,与社甫诗较,显然杜诗工于写景,皆用对句,对偶
  工稳,有法可循可效,至于举二诗,则天然浑成,而又境界
  高远,不着意而意藏句中,情余言外,故云“篇法圆紧”,
  而又云“无余法而有余味”,对以守少陵五绝之法而言,乃
  “无法”矣。然而得有余味者,赖此“无余法”也。此“无
  法”之见,影响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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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夫之云:
  若果足为法,乌容破之。非法之法,则破之不尽,终
  不得法。诗之有皎然、虞伯生、经义之有茅鹿门、汤
  宾尹、袁了凡,皆画地成牢,以陷人者,有死法也。
  (夕堂永日绪论)
  夫之“非法之法”,即“无法之法”之意,即六祖“无一法
  可得,而建立万法”,比诗于禅,而作此主张也。盖主一法
  ,便囿于此法,仅能得此一法之用,惟无法而依体起用,由
  理出法,或不拘一法而用法,方能成其用,王夫之复推而论
  之云:
  死法之立, 总缘识量狭小,如演杂剧,故有花样步地
  ,稍移一步则错乱。 若驰骋康庄,取涂千里,用此步
  法,虽至愚者不为也。(同上 )
  乃指守一法而成死法,故不如无一法而驰奔万里。无法者,
  非废法不用,不拘泥于法,不死守一法之意,而卒成其法用
  ,袁枚云:
  宋史嘉佑间, 朝廷颁阵图以赐边将,王德用谏曰:兵
  机无常, 而阵图一定,若泥古法以用今兵,虑有偾事
  者。 技术传:钱己善医,不守古方,时时度越之而卒
  与法会。此二者皆可悟作诗之道。(随园诗话卷五 )
  由子才所举,正足以见不拘泥于法,不死守一法,而成其法
  运之意。“活法”、“无法”论诗,略如上述,而其根源,
  则同出于禅人之彻悟,佛果园悟云:
  若能透过荆棘林,解开佛祖缚,得个稳密田地。 诸天
  捧花无路, 外道潜窥无门,终日行而未尝行,终日说
  而未尝说便可自由自在,展啐啄之机,用杀活之剑。(
  碧严录卷二 )
  高者仰之,下者举之,不足者与之。 在孤峰者救令入
  荒草, 入荒草者救令处孤峰;汝若入镬汤炉炭,我亦
  入镬汤炉炭, 其实无他,只要与汝解粘去缚,抽钉拔
  楔,脱却笼头。(碧严卷八 )
  这是禅人彻悟的妙用妙境。是故“活法”、“无法”之理念
  ,均由彻悟中来,周孚云:
  夫前辈所谓活法, 盖读书博,用功深,不自知其所以
  然而然,故活法当自悟中入。 …… (见蠹斋铅刀编卷
  十八寄周日新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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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彻悟之后,有法皆活,死蛇活弄,故能运用如自。夫能由
  无法而建立万法,成其无法之用,亦在彻悟,吴乔云:
  问曰:此说古未有也,何从得之?答曰:禅家问答,
  禅人未开眼,有胜负心。 诗人未开眼,不知有自心自
  身自境,堕于声色边事者,皆循末而忘本者也。 (见
  逃禅诗话 )
  是以禅人之“开眼”--彻悟,以明诗人彻悟,抉发此一理念
  之根源。诗人悟后,方知有自心自身自境之为本,遂不外求
  ,亦不从人之后,亦无取法用法之观念,而以自心自身自境
  为本,抒发为诗,亦不待法矣,故而“无法”能成其用,苟
  不彻悟,则兢兢焉守法尚恐不逮,敢起无法之念乎!由上所
  述,可见“活法”、“无法”于论诗影响之烈,及其思想内
  涵渊源之所自矣。
  参诗之法,自宋以来,大为盛行,亦由禅人参禅而来,
  与悟更密切相关,盖禅者悟道,几无不由参禅参访也。沩山
  警策云:
  若欲参禅学道, 顿悟方便之门,心契玄律,研几精要
  ,决择深奥,启悟真源,博问先知,亲近师友。
  这位沩仰宗的建立者,已将“参禅学道”,与“顿悟方便之
  门”,紧密联结,而参禅之意,大致如丁福保所云:
  凡禅门集人为坐禅说法念诵, 谓之参,参者交参之义
  ,谓众类参会也。 故诘旦升堂,谓之早参,日暮诵念
  ,谓之晚参,非时说法,谓之小参。 凡垂语之尾多用
  参语,言参外妙旨之意也。(佛学大辞典卷中、参禅条)
  就参之形式言,乃集众说法参请之意,因而有早参、晚参、
  小参之名,就内容而言,乃参求师长道侣言外之妙旨。然此
  外亦有参公案语录之独参活动,其所参者,乃前人悟道之由
  ,冀由人之悟,以开己之悟,故钱伊庵云:
  黄祖示草堂清风幡话,久不契。 龙曰:子见猫捕鼠乎
  ?目睛不瞬, 四足踞地,诸根顺向,首尾一直,拟无
  不中。 子诚无异缘,六根自静,百不失一。师摒去闲
  缘,岁余忽悟。…… (见宗范彻参篇 )。
  所举乃黄龙慧南与祖心禅师参六祖风动幡动、仁者心动之公
  案,因而彻悟,“此即单研一句话头,一则公案,一悟一切
  悟样式也(同上)。”在沧浪以前,以参禅比之参诗,极为普
  遍:
  东坡跋李端叔诗卷云:暂借好诗消永夜,每逢佳处辄
  参禅。盖端叔诗用意太过,参禅之语,所以警之云。(
  诗玉屑卷六、用意太过条 )
  要知诗客参江西,政如禅客参曹溪。(杨万里、诚斋集
  卷三十八,送分宁主簿罗宏材秩满入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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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系借禅客参禅,以之参诗,东坡既称端叔之诗为好诗,自
  系以参禅之法求其佳处,意义甚明,实无讥警之意。参诗一
  如参公案、话头,以求悟解而通彻:
  凡作诗如参禅,须有悟门。 少从荣天和学,尝不解其
  诗云:多谢喧喧雀,时来破寂寥。 一日于竹亭中坐,
  忽有群雀飞鸣而下,顿悟前语,自尔看诗无不通者。(
  吴可、藏海诗话 )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 人问诗法于韩公子苍,子苍令参此诗以为法。汴水
  日驰三百里,扁舟东下更开帆。 旦辞杞风微北,夜泊
  宁陵月正南。 老树挟霜鸣囗囗,寒花承露落囗囗。茫
  然不悟身何处,水色天光共蔚蓝。 此韩子苍诗也,人
  问诗法于居仁,居仁令参此诗以为法。 熟读此二诗,
  思过半矣。(诗人玉屑卷六、意脉贯通条 )
  是皆以参禅之法,熟参一诗,以求彻悟,快人一语,快马一
  鞭,一了百了,一悟一切也。有了彻悟,则如禅人之得正法
  眼藏,而起大用:“玄玄了了,非心非想,信手拈来,头头
  是道。”是以韩子苍云:
  学诗当如初学禅,未悟且遍参诸方。 一朝悟罢正法眼
  ,信手拈出皆成章。(陵阳集卷二 )
  诗人因参得悟之后,如禅人之得大自在、大神通,而有“信
  手拈出皆成章”之妙用。韩驹作俑之后,以“学诗浑似学参
  禅”为题咏甚多,几无不着眼在悟:
  学诗浑似学参禅,竹榻蒲团不计年。 直得自家都省得
  ,等闲拈出便起然。(诗人玉屑卷一、南濠诗话 )
  学诗浑似学参禅,悟了方知岁是年。 点成金犹是妄,
  高山流水自依然。(同上 )
  前一首为吴可之作,后一首乃龚相之诗,皆在沧浪之前,可
  见沧浪参诗之说之所本矣。参诗的目的,即在求妙悟。皆援
  禅理,以建立诗论,其脉络、内涵、影响,固极分明也。
  六、结论
  前人论诗,唐未以前与唐宋以后,截然不同,唐宋以前
  均着眼于六义四始,诗序诗义、诗教诂训,唐宋以后,多言
  诗法,悟解,进而开出“活法”、“无法”等主张,参诗妙
  悟之理论,如泾渭之分流,乍视之而感诧异,细按之而知原
  由。盖佛禅盛行,熏炙天下之后,其理念内涵,遂影响诗论
  ,“禅是诗家切玉刀”,尤以禅学为甚。诗人作诗,固待诗
  法以成章,尤待“活法”以成其用,“无法”以建立万法而
  见其高,其关键在一悟字。禅人迷则滞凡,悟则成圣,迷悟
  之间,形成毫厘有差,天地
  38页
  悬隔之别异,诗家似之,故谢蓁云:
  栗太行曰:诗贵解悟,人只有偏全,斯作有高下。 古
  人成家者如得道,故拈来皆合,拘拘于迹者末矣。(诗
  家直说卷四 )
  是不解悟则不足以言诗,沧拈出妙语,实深得精髓,于是方
  可“言法”,方可言“活法”,方可言“无法”。禅人何以
  能妙悟?厥推参禅,禅人参禅以求悟道,诗人参诗以求悟诗
  ,其揆一也。其法径直而效,故严氏云:
  久之自然悟入, 虽学之不至,亦不失正路,此乃是功
  夫从顶囗上做来, 谓之向上一路,谓之直截根源,谓
  之顿门,谓之单刀直入也。(沧浪诗话、诗辩 )
  全然依宗门之参禅顿悟立说。垂其影响于千百年后。惜乎宋
  元以后,禅学不振,几乎彩散香销,因而依禅理建立之诗论
  ,亦随之晦黯难明,故特为抉发,以就教于博雅 (本文发表
  于第三届“法住学术会议”佛教文学国际会议)。
  (注 1):龚鹏程氏有“论法”一文,刊见古典文学第九集
  (377--402页)。惟偏于传统的字义、词汇与思想、
  内涵以立论。且于法、悟之间的重要关系,未有深
  入析论。盖宋人之言法言悟,实受佛禅之影响为独
  多,以传统的字义、思想内涵求之,非莹澈之见也
  。
  (注 2):黄景进氏,着有 “严羽及其诗论之研究” ( 文
  史哲出版社出版 ),总述前人言沧浪“妙悟”之义
  (167--177页),共有五义,计有甲以“形象思维”
  释“妙悟”;乙“妙悟”等于“悟入”,即领悟到
  诗歌艺术的特殊规律;丙“妙悟”指创作上“运用
  自如,豁然无碍”的境地;丁“妙悟”指诗境的酝
  酿;戊“妙悟”即直觉;黄氏皆一一加以案评,甚
  多持平见理之言。惟其言:““妙”者因其直寻而
  妙,悟者觉也。”,与“严羽之以禅喻诗其实只是
  就悟的形式言,而未牵涉到悟的内容”,则有错用
  名言之失,“直寻而妙”,非禅家妙悟之意,乃禅
  人妙悟之法,盖禅者之求悟,以不涉思惟拟议--所
  谓思而知、虑而解,鬼窟里作活计,乃“直寻而妙
  ”也,系以此为方法,而非究竟。
  (注 3):见宋释普齐五证会之卷四。志勤为长庆大安之弟
  子。
  (注 4):见五灯会之卷七、师鼐乃雪峰义存之弟子,因于
  清风楼赴闽王之斋宴,睹日光而开悟。
  (注 5):见五灯会之卷六。其法系不详。
  (注 6):此二诗皆杜甫之作,原诗为“日出篱东水,云生
  舍北泥。竹高鸣翡翠,沙僻舞鹖鸡。”“迟日江山
  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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