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五福文摘>> 身心灵>> 身心智慧>>正文内容

羊和狐狸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一只羊被怀疑吃了两只鸡,在兽国法庭被审判,法官是聪明能干的狐狸。
羊自我辩护道:"那天我从早到晚都在睡觉,而且熟悉我的朋友都可证明,我是个素食主义者,平生从来不爱吃肉食的."
接着狐狸法官与同仁们经过合议,最后宣判:"我们认为,羊申辩的理由不足为据,因为隐瞒罪证向来是最大恶极者的惯用伎俩,况且羊与鸡如此近乎且鸡肉又是那么鲜美可口,所以凭我的良心来判断,羊是肯定不会放过鸡的."羊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羊肉被法院没收,羊皮拿到市场上出售.
培根说:一次不公平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标签:哲理故事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