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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菩萨戒略注:不修福慧戒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圣一法师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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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前文识得戒体而分先后,此文,庄严戒体而修福慧。

若佛子,常应教化一切众生,建立僧坊山林园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禅处所,一切行道处,皆应立之。

佛是两足尊,福足慧足,是故佛弟子要修福修慧,事事供养大众,烧饭洒扫,在大众中服务即得福。修慧则向烦恼中求,断一分烦恼,得一分慧,断十分烦恼,得十分慧,黑暗去,光明来,除了烦恼,智慧就来,又破一分我执,得一分慧,破十分我执,得十分慧,固执则无慧,能够随缘,不执著,就有智慧,所以智慧向烦恼求,福德向大众求。

为佛子者,常应教化一切众生修福修慧,教一切众生建立僧坊,供养众僧,又造山林,供僧经行及跏趺坐,又建园开田,供僧饮食,建高耸佛塔,令四十里内人天瞻仰,鬼神礼拜,及建冬夏安居处所、禅堂、一切行道处,皆应建立,供养大众,得无量福。

而菩萨应为一切众生,讲说大乘经律,若疾病,国难,贼难,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应讲说大乘经律,一切斋会求愿,行来治生,大火所烧,大水所漂,黑风所吹船舫,江河大海罗刹之难,亦读诵讲说此经律,乃至一切罪报,三恶八难,七逆,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多淫多嗔多愚痴多疾病,皆应讲此经律。

菩萨教众生修福,自己亦得福,教众生修慧,自己亦得慧,为大众讲说大乘经律,令众生得慧自己又得慧,是谓大乘平等大慧,人人有分。大乘经中有智慧,讲者听者,皆得智慧;大乘经中有律,如法华经四安乐行品,楞严经四清净明诲,此经十重四十八轻,大乘是全美之经,经律具足,所以能灭一切业。

疾病由业而生,国难、贼难,共业所感,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一七乃至七七,皆应讲此经律,福资亡者,生人天上。又一切斋会,种种求愿,行来治生产业,水火灾难,江河大海罗刹之难,此经千佛扶持,能消种种灾难,是故应讲此经律。

乃至宿世罪业,令招三恶道报,八难果报、七逆重报、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及多淫、多嗔、多愚痴、多疾病等现报,皆应讲此经律,令众生灭罪,令众生得福,是名福慧双修。

而新学菩萨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新学菩萨,未有福慧,应先从事相上修福修慧,能做而不做者,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梵坛品当广明。

标签:戒律|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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