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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多福观念的实物见证——宋“送子观音”图瓷枕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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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子多福观念的实物见证——宋“送子观音”图瓷枕

  作者:洛阳 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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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洛阳市文物工作队在洛阳市中南一公司工地出土一件刻花人物纹瓷枕,枕呈长弧形,长41.5厘米、宽21厘米、厚14.5厘米,白胎白釉,刻花纹饰,主题为观音送子图案。该瓷枕造型别致,做工细腻,纹饰优美,内涵丰富。这件“送子观音”图瓷枕,可能是当时结婚时所用的一件吉祥物,寄托着主人希望新婚夫妇喜结良缘、早生贵子的美好愿望。是研究我国古代求子习俗和多子多福观念的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作品。

  这件“送子观音”图瓷枕是古代求子风俗的真实体现。求子是古代婚姻仪式中的一个重要习俗。古代汉族有向“观音”求子的风俗。观音被称为“送子娘娘”,传说拜了送子娘娘就可以生儿子了。还有一种“弄化生”巫术,即把蜡人放在水中,以求子嗣。近代民间求子用替身更多,如南方的拴泥儿子,北方的拴娃娃,四川的抢童子,都是求子巫术。其中的娃娃,是以泥、陶制成人偶。求育者一是利用线把娃娃拴住,象征生了儿子不会失去。至今,在许多民族的结婚仪式中,仍有通过一定的象征性求子方式达到祈求新娘早生贵子的风俗。如在许多地方,新娘在结婚同房当天,必须吃一些大枣和花生,谐音取意“早生”;也有的有意让新娘吃未煮熟的饺子,旁边亲人问:“生不生?”,新娘边吃边回答:“生”。当然,受地域性等多方面影响,民间求子风俗丰富多彩。

  我国古代求子习俗源远流长。它可以追溯到远古的春游习俗。《周礼·地官·媒氏》有我国关于春游习俗的最早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意思是说每到仲春季节,执掌婚姻的官员都要命令未婚男女或者有匹配而鳏寡者去幽会,参与幽会者可以不受任何形式的约束,无故不参加者要进行处罚。这是西周保存的氏族社会的习俗,以后的文献亦多有记载。《后汉书·鲜卑传》:“以季春月大会,饶乐水上,饮宴毕,然后配合。”。《太平寰宇记·南仪州》:“每月中旬,年少女儿吹笙,相召明月下,以相调弄号,日夜以为娱,二更后匹耦两相携,随母相合,至晓方散”。民族学和民俗学中保留的春游野合的资料更多。如广东连南瑶族的“放牛出栏”习俗,每年春天,任何男女都可以在村寨旁,田野间,寻找爱侣,谈情合欢。广西大瑶山一带的瑶族,还盛行“点火把”时俗,也就是男女结婚一个月后,双方都可任意各寻所欢,妻子并可公开约情夫到家住宿。这种发源于远古,至今仍在某些民族残存的以野合为主要内容的春游习俗,实际上是古人以交媾之举祀祭生育之神的祭祀活动,它是通过群众性的男女野合来实现祈求生殖繁盛的愿望。周代的歌谣中,还有像“螽斯羽,诜诜兮,宜乐子孙,振振兮”,“卑尔昌而炽,卑尔寿而富”之类子孙繁昌的祝福。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也提出通过“合独”消除社会鳏寡现象,实际最根本的目的也是为了让民多生子。统治者甚至制定专门的法规律条来鼓励百姓早生多生。如《国语·越语》载,越王勾践曾“令壮者无取老妻,令老者无取壮妻”,并大力奖励生育,特别是奖励多胎生育:“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这是说,一胎多子的,公家帮助抚养。汉代统治者也实行严厉的奖惩生育的政策。汉高帝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意即百姓生子,可免徭役二年。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分五等罚钱)”。为了增殖人口,发展经济,中国古代还提倡人们早婚早育。《黄帝内经·素问》:“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就是说男子16岁、女子14岁之后就具备生育能力,可以结婚。齐桓公曾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孔子主张“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墨子说:“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不敢毋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墨子解释说:“欲早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早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即说,如果按三年生一个孩子,早婚十年,就可早育三个孩子。统治者还用法律来设置结婚上限年龄以防止晚婚。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以多子多福为特征的生殖崇拜在古代文物中屡见不鲜。如汉墓壁画、画像砖、画像石中的蛇鱼组合、龟蛇合体、伏羲女娲交尾和龙蛇相交图,都是生殖崇拜的产物,意在祈求墓主人子孙繁昌和家庭人丁兴旺。

  东汉后期,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佛教中的莲花等题材成为古代艺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古代的求子观念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莲生贵子”的吉祥图案大量出现。另外,随着中原与西域经济、文化的交流,西域、中亚的一些物品传入中原。如葡萄、石榴等,这些物品,因为自身果实繁多的属性,被赋予了多子的象征内涵,成为表达当时人们多子多福观念的重要载体。唐代常见的缠枝葡萄镜、瑞兽葡萄镜、宋墓中也常用葡萄、石榴以及各种童子作为装饰,都是这一思想的反映。

  那么,求子风俗在我国古代为什么如此盛行呢?

  首先,这是和我国农业大国的国情相适应地。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在古代,手工劳动几乎是唯一的生产方式,人口,尤其是男子是重要的劳动力,求子是古代获得劳动力的主要方式,决定着家庭和国家的繁荣昌盛与否。历代统治者都鼓励生育,多生多育意愿深入人心。墨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以富国为生育目的的思想家,他的政治理想就是“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他认为生育众多的人口是使一个国家富强最为迫切的事。“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王民,所不足也。”他将大量进行生育看成是富国的基础,指出人口不足,“天下衣食之财,必将不足”。

  其次,求子还是巩固和扩大兵源的主要手段。《管子》从富国和强兵两方面表述了生育的目的,说“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南宋叶适则进而论述了以富国强兵为生育目的的道理,“民之众寡为国之强弱,自由而然矣”,“为国之要,在于得民,民多则田垦而税增,役众而兵强。田垦、税增、役众、兵强,则所为而必众,所欲而必遂”。

  最后,传统的“孝道”观,是我国古代求子习俗盛行的最有驱动力的动机。在儒家思想中,“孝”首先意味着生育传嗣,延续香火。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很显然,没有子嗣,祖宗祭祀就会结束,香火就会断绝,为人子者要做到孝,就必须生育儿子以延续宗嗣。《孟子·离娄》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孟子看来,绝育无后是最为不孝的事。多子是“传宗接代”、维系宗性存在的基础。另外,在古代国家几乎没有人们可以依赖的必不可少的生活保障的情况下,父母老年的生养、病医、死葬和精神愉悦都托付给了儿子。对身后之事的担忧,必然成了推动人们从自身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敬”诸方面而去谋求生育儿子的强大动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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