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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答: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当作何反应?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来源:   作者:生西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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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答: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当作何反应?

 

  生西法师:如前所说,对我生嗔会造成四类伤害:一是让我受苦,比如说棍棒的打击等等;另外是轻侮我等其余三种情况,总共有四类。这个科判是讲如果我们遭遇了除棍棒伤害身体之外的其他三种情况,该怎么样修安忍。

  一、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二、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

  第一个科判: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是说别人说一些侮辱的语言,其实对我的身心都是无害的,所以不应该嗔恨;第二是不应该嗔恨成为利养的违缘,比如说有些人说一些讽刺我的话,毁坏了我名声,障碍我获得利养,对这种情况不应嗔恨;第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比如有人诽谤我戒律不清净、修行不好、说我偷东西等等,这样的语言如果传开之后,很多人就对我失去信心了,我就感觉受到了损失,对这样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嗔恨。从这三个侧面来进行观察分析。

  子一、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

  第一个科判的重点是轻侮等无害的缘故,所以不应该嗔恨。包含两个颂词:

  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

  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

  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

  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

  首先解释一下字面意思:就是说我们的内心无形无相,谁也不能毁坏,所以语言是没有办法伤害到心的。“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有人会问:“如果我的心执著身体,那么谁伤害了我的身体,就相当于把我的身心都伤害了。”紧接着回答“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其实对我们说轻蔑、粗鄙的话,以及恶劣的言辞,对我们的身体是没有伤害的,既然如此又怎么能伤害到心呢?所以对身心都无害的缘故,那么我们的心就不应该对对方生嗔。

  这个科判的重点是说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当作何反应。形成伤害不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伤害我们的心,一个是伤害我们的身体。倘若经过观察,发现对身心二者其实都无法形成有效的伤害,那么我们生嗔很明显就属于颠倒作意和妄执。

  首先观察心到底会不会受到语言的伤害呢?“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我们认为这些语言侮辱了自己,好像伤了我的心一样。我现在这么难受、伤心,就是因为对方辱骂了我的缘故。在不经观察的情况下好像的确如此,但是如果仔细分析这也不正确。为什么呢?“心意无形体”这句话说得很清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胜义谛,另一方面是世俗谛。

  从胜义谛的角度观察,上师在讲记当中也分析了,其实在我们的身体内外、上下心都不存在,没办法找到它的形状、颜色等,因此它无形无相。从胜义空性的角度,不但心不存在,语言和伤害的方式也不存在,所以心没办法受到伤害,这个方面稍微容易理解一些。

  那么在世俗当中,他的语言伤到我的心了又如何解释呢?实际上即便是在世俗中也是伤害不了的,同样用这个颂词“心意无形体”就可以解释:心和色法不一样,它是一种心法,是一种明清的状态。既然不是色法就没有形状、颜色,那么对于这样像虚空一般的自性,语言又怎么能伤害到它呢?根据《俱舍论》的观点,语言算是一种文字,有色法的自性,当然这和固定的色法不同,如杯子、柱子等是比较固定的色法,而语言、声音是不固定的,说了之后很快就消失了。而心是无形无相的,这种无有形体的自性,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它呢?心也无法伤害心,色法也无法伤害心,棍子没办法伤害心,语言也没办法伤害心,所以说“谁亦不能毁”,谁也没有办法对这个无形无相的心的本体做伤害,根本无法触碰到它。

  所以有时候认为别人的语言伤害到我的心了,如何伤害的呢?真正分析观察的时候,即使是从名言谛的角度来讲,心也是无形无体无色的,它的本体好像存在,因为我们可以起心动念、可以思维,但其实真正寻找时,它并不像色法一样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它就是一个明清的没有形相、没有颜色的自性,不是色法的本体。既然如此,心本身是伤害不了的。用枪打不到心、拳头也伤不了心,不论怎样也接触不到它,单从这个角度来讲容易理解“谁也不能毁”的含义。

  然而心的存在方式不仅仅是离开了色法的状态叫心或心识,毕竟心的体验方式是和身体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方说:“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如果我们的心执著此身体呢?比如说眼识是如何体现的?眼识的产生需要眼根的配合,耳识的产生也需要耳根的配合,同样鼻识、舌识、身识都需要根的配合才能产生。而根都是色法,倘若我们的心执著这个身体为“我”,或者“我”的一部分,心就已经贪执身体了,从某个角度来讲,身和心合为一体,而身体是可以被伤害的,打击身体的同时我的心也受到伤害,事实也的确如此。

  以我们的身识为例,按理来说身体是色法的本性,是无情法,而心是一种有情法,它是有感受的,当二者合在一起时,打击身体就会有痛感。本来作为无情法,身体应该不会有感受,但是因为心执著了身体的缘故,或者二者通过某种特殊因缘结合在一起,打击身体的时候心就会痛,所以说“定遭诸苦损”,对方的观点是:“如果伤害了身体,心也同时受到伤害了,难道不成立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回答呢?不是说和对方辩论,如果我们内心当中产生了这种念头,觉得该嗔恨对方时,该怎么分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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