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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毒药害凡夫,无执菩萨转道用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来源:摘自《修心利刃轮释·第二课》   作者:索达吉堪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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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所行赞》云:“贪欲火焚心,正法生则难,贪欲求世乐,乐增不净业。”意谓:贪欲之火能焚烧自相续的善根,故产生正法非常困难,因为欲火导致追求世间的安乐,在安乐越来越增长时,不净业就会不断增加。因此,若无法对治自相续的贪欲之毒,要想戒律清净、精进修法也是不可能的。就像乌鸦误服毒物后,会断绝命根一样。究其原因,以自私自利心怎能调伏、化解贪欲之毒呢?反而言之,谁有调伏贪欲之毒的能力,谁就是真正的菩萨。
 
从本论可以看出,面对贪欲之毒,不同根机的众生结局并不相同。比如:懦夫或钝根者,因为不对治或者不能对治,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而菩萨,却能将之变为修道的顺缘或转为道用。佛陀在《慧上菩萨问大善权经》里面讲[1]:有一位菩萨叫焰光,他在寂静地已经修行了420万年。后来到城市当中,一位女子对他生起贪心,祈求与他一起生活,若不答应就准备自杀。最终他生起悲心,与她一起生活了12年,不但没有增上罪业,还清净了业障、圆满了资粮。
 
可见,同样是贪欲之毒,自私自利者务必断除,而没有自私自利心的菩萨,却不一定需要这样。正因如此,密宗才有双运的修法。但是这种修法,一般的修行人行持,却会破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而毁坏自他,就像乌鸦吃毒会丧命一样。若以此为借口,让佛法遭受诽谤,过失就无比巨大。所以,不具备相应条件者,绝对不能行持。若是像孔雀那样的菩萨,也没有必要一概否认。在世间,很多持明者和瑜伽士,都有修持此法的能力,他们不但不会造恶业,反而成为积累资粮的因。
 
不过,在藏传佛教中,行持此法的人非常罕见。在座的可能有几百位道友,已经在藏地求学十几二十年。但在藏传佛教的清净寺院中,真的通过双修或双运的方法来修持的有没有呢?可能大家都没有见到过。其原因就是利根者并不多。
 
前段时间,我在香港参加佛教研讨会,有些学者问香港理工大学的佛学会会长一些藏传佛教的敏感话题——双运和降伏。当时会长回答:“虽然我没有去过藏地,但据我了解,在藏传佛教的清净寺院中,根本没有修双修法的。”他的上师是刘锐之,刘锐之的上师是敦珠法王。他说:“敦珠法王确实有空行母,但他的弟子并没有这样行持。”
 
当然,极少数利根者行持此法也是允许的。显宗当中也讲:“烦恼即菩提。”为什么贪心、嗔心等烦恼是菩提呢?这是因为一些大德能够认识它们的本体,所以能将之转为菩提。《华严经》中亦云:“智慧王所说,欲为诸法本,应起清净欲,志求无上道。”智慧王佛陀说过,欲是一切诸法的根本,应该发起清净的欲,立志追求无上菩提之道。但对乌鸦一样的凡夫人来说,行持双运法就是亵渎佛法。
 
作为出家人,本来应该行持断除贪欲的清净道,但在末法时代,有些人烦恼深重,却以各种言行毁坏自己的戒体,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自己实在没办法在出家修行的道路上维持下去,还俗也不会损害佛教,因为这是自己的自由,佛陀早就作过开许。否则,以出家或在家的身份歪曲佛法的本意,就罪大恶极!
 
当然,个别人是精神不正常。如果是疯狂者,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无论是在佛教内,还是在世间,大家都不会觉得奇怪。而有些人精神很正常,但因对法义不了解,对做人之道不精通,在言行举止当中,经常发生各种可笑之事,这就有损佛教的庄严!
 
因此,佛教徒首先要做一个好人,在此基础上,如果懂得一些佛教的道理,慢慢就会有所成就,或不同程度地出现修行境界。否则,连世间基本的人格和伦理道德都没有,在佛教当中也难有立足之地。若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那就不要说获得解脱了。但个别佛教徒,不仅不能对佛法做贡献,还在大庭广众当中毁坏佛教,这是很惋惜的!
 
总之,大家都要观察:自己到底是乌鸦还是孔雀,或相续中是自私自利心还是利他心?一般来讲,没有获得一地菩萨之前,没有一点自私自利心,也是很困难的。法王如意宝曾说:“有些人说自己有非常强烈的利他心,但只要是凡夫人,细微的自私自利心决定会有,在遇到对境时,就会现前。”
 
所以,大家最好不要欺骗自己,否则谁也救度不了。因为若连自己都能欺骗,就会欺骗上师三宝和父母众生。如果自己变成欺诳者,那所作的一切事情都难以成功。因此,在基本的原则上大家一定要给自己定位。现在世间人也经常说,自己的定位是什么。如果我们是佛教徒,甚至是出家人,那至少要做到什么一定要清楚。
 
当然,出家人也不一定能做到非常清净。于此五浊恶世,每个人相续中都有不同烦恼,在挑战过程中,都有自己的困难和难处。但至少要认识到:我是一位凡夫,经常产生烦恼,为了对治它,要好好忏悔。而不能把它当作光荣,或自己的修行境界,否则就是自欺欺人。
 
 
 
 


[1]
此公案与《前行》里面,星宿婆罗门子破梵净行的公案基本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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