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文库>> 以戒为师>> 戒盗戒贪>>正文内容

贪婪的代价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5日
来源:www.jfdaily.com 2007-12-19   作者:蔡杰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一位古董商告诉我,有一次,在一处僻静的穷山村里,发现了一个老式红木旧柜子。惊喜过后,开始动了心思。他先与柜子的主人闲扯聊天,然后又假装不经意地开价600元人民币表示准备购买这个柜子。主人同意了。

  看到主人这么爽快地答应下来,古董商又觉得自己吃亏了:根本不应该出600元,也许400元就足够了!但他还不能反悔,生怕对方看出破绽来。于是不死心地围着房前屋后细细琢磨。真巧,居然又让他找到了一把脏兮兮的红木椅子,他对主人说:“这个柜子实在太破了,拿回去也修不好,只能当柴烧。”山里人喃喃道:“要不,你就别要了?”古董商大度地一挥手:“说出的话,哪能随便咽回去?这样吧,你干脆把那把椅子也送给我得了!我明天早上来取这些柴。”

  第二天,当古董商带车来装运柜子和椅子时,看到门前有一堆柴。主人走出来说:“你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我已替你把柴劈好了。”(摘自《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第11期作者蔡杰清)

标签:戒贪|贪婪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贪婪的魔鬼
下一篇:偷盗的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