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文库>> 佛教相关>> 社会问题>>正文内容

疾病防控中心称北京可能有1万人感染艾滋病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瑞先/北京报道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13日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记者李瑞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为什么从生物医学技术上看是很难传染的病,在现实社会中却快速扩散

  7月15日,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在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北京市艾滋病疫情的最新数字:今年1至5月,全市共检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30例,艾滋病病人34例。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67.9%和54.5%。截至今年5月31日,北京市共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2414例。

  金大鹏认为,由于受社会歧视、恐惧、吸毒、性服务和同性恋高危行为隐蔽等因素的影响,北京疾病控制部门能够掌控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数量仍十分有限。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贺雄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这次新发现的264人都是自愿来检测时发现的,而对于没有被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我们相信一定比发现的人要多,在京常住人口可能就有1万左右。”

  此前,贺雄也参与了对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筛查工作,对于卫生部公布的中国目前大约有84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贺雄认为也是一个保守数字,实际数字要更高,但是高多少很难说。

  不安全输血的遭遇

  “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增长的同时, 输血感染者的人数也有所增长,虽然比例极小,但是具体到每个输血感染者身上就造成100%的不幸。”卫生部疾控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今年9岁的小建(化名)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孩子。

  小建一出生就患有腭裂,由于这种手术没有包扎,而小建的血小板又低,所以当地的医院不敢做手术,就这样一直拖到孩子要上学了,家长才带他去北京做手术。

  2002年8月,7岁的小建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做了先天性腭裂修复手术,在手术前,医院也按照规定,为他做了HIV检测,当时的结果是阴性。

  2003年6月小建开始出现不适,有一些艾滋病的初期症状,但是家长也没想到会是艾滋病,只在郑州儿童医院看了皮肤科。几个月后小建的症状越来越明显,11月19日被确诊为艾滋病晚期。

  经河南省疾病控制中心的血液检查,小建的父母均无艾滋病。而孩子不像大人,生活环境是很单纯的,所以小建的家长认为小建是在北京的医院进行腭裂修复手术使用血制品时,感染了艾滋病。

  因为术前的HIV结果是阴性,孩子此后再没有使用过血制品,遂于2003年12月24日将北大口腔医院告上法庭。

  此案立案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由被告医院和原告申请,法院共组织了医疗事故鉴定、血液原样鉴定和供血者本人血液鉴定。

  鉴定结论为此案不构成医疗事故,血液原样鉴定没有问题,供血者本人血液鉴定结果HIV也呈阴性。

  2005年4月,海淀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医院和供血机构在对小建的输血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同时排除了小建因在北大口腔医院手术过程中使用血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的可能,认为口腔医院、血液中心与小建所患艾滋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建的爸爸孙先生表示很难理解,提出上诉,此案将于7月26日在北京市开庭进行二审。

  警惕血源性传播

  对于小建这样的遭遇,北京佑安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主任医师吴昊认为:“这是北京首例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状告医院的,原则上医院的临床用血和血液中心提供的血都是经过严格检测的,但是医疗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东西。”

  孙先生对《瞭望东方周刊》说:“鉴定血样是不是采自原献血者,很值得怀疑,他没有出庭作证,也没有证词,法院只告诉我们血液鉴定的结果是阴性。而鉴定机构采用什么试剂进行的检验等等相关情况,我们一概不知。”

  目前小建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和其他同龄孩子相比,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一上楼就喘,经常无缘无故地就会摔倒。

  孙先生对此很担忧。在谈话中,他经常叹气:“孩子的肺整个就是个棉花套子,什么都不是。这种病会引起很多并发症,也许一个感冒控制不好就不可收拾。”

  孙先生介绍,当时和儿子一起住院接受艾滋病治疗的还有3个孩子,有2个已经死亡了,这两个孩子一个也是因为输血感染的,另一个是母婴感染的。

  小建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但是为了别人的安全,也为了孩子的安全,孙先生没有送小建去上学,由小建的母亲在家天天照顾他。

  对于家庭收入每个月只有不到1000块的小建一家来说,医疗费用是很大的负担,小建每月的医疗费就有1000多,为了省钱,有很多检查就不做了。

  孙先生谈起这个案子显得很激动,他说,上诉的目的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这是个公共卫生事件,因为不搞清小建的病源,就很有可能还会出现小建的悲剧,至少2002年北京的血液是令人质疑的。

  像小建这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各地还有,但是有的获得了赔偿,有的也没有,因为中国还没有一项为此而设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目前,很多省市的卫生部门在报告艾滋病传播途径时,都认为性和吸毒是导致患者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主要原因。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常务理事、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教授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艾滋病从生物医学技术上看是一个非常难传染的传染病,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一分半钟后因血液凝固就会死亡。我们在宣传中很少告诉公众血液传播的概率是多少,包括吸毒也是血液传播,这种传播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是不安全性行为概率的600到1000倍。普通人感染艾滋病更多是因为血液传播。”

  为什么从生物医学技术上看是很难传染的病,在现实社会中却快速扩散,肆虐全球呢?李教授认为,这正是由于以往人类在防治艾滋病的方法上,在防治的政策上只注重高危人群,而忽略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因素,这也是导致世界性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收效甚微的原因。

  卫生部的一位官员对《瞭望东方周刊》说:“现在很多地区都称已经制止了地下黑血站,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们仍要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加大对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这种现象并没有杜绝,那么就意味着艾滋病的血源性传播至今对我们存在威胁。”

  艾滋病就在我们身边

  艾滋病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艾滋病常识及态度和行为状况研究报告》中指出,城乡居民对于艾滋病的知晓率达到94%,但是对于艾滋病的传播方式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不少人认为咳嗽、打喷嚏、蚊虫叮咬都会传播艾滋病,与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共用马桶、浴室、游泳池等公共设施或者有日常接触行为也会传播艾滋病。

  《报告》还指出,81.6%的城乡居民认为自己完全没有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13.5%者认为可能性比较低,仅有0.2%者认为可能性比较高。在城乡居民心目中,艾滋病虽然可怕,但离自己还是很遥远。

  北京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梁万年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北京市艾滋病发病趋势从1998年进入快速增长期,病毒感染者人数平均以每年40.6%的速度递增。老百姓应该意识到,艾滋病不是会不会来,是已经来了。”

  北京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常务副所长卢红艳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对一些已经确诊为艾滋病感染者做过一项调查,有的人还觉得自己没有可能得艾滋病。”

  她说,由于社会对艾滋病人的不理解,给她们的工作也带来很多困难,即使是免费治疗,病人也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有些人就是因为被知道是艾滋病人后,一家人都受到排斥。其实有些艾滋病感染者也是受害者。

  梁万年说:“艾滋病感染正呈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趋势,防治艾滋病工作需要观念上的创新,这不仅仅是卫生部门要解决的问题,其实是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齐心协力的一项工作。而创造一个无歧视的氛围比什么都重要。”-

  2004年12月,内蒙古清水河县原卫生局局长李占平、副局长杨飞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占平、杨飞任清水河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期间,清水河县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不具备艾滋病毒检测的条件下,为患者提供自采血,导致11人感染艾滋病,2人二次性传播感染艾滋病,其中2人已经死亡。这是中国因非法采供血传染艾滋病而追究行政官员司法责任的首例案件。1999年8月,濮阳县文留镇13岁的李爱(化名)被确诊患有白血病,其间有6家医院及血站为她输过血及提供血液。2001年1月14日,经濮阳市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李爱已感染艾滋病毒。后李爱死亡,其父母诉讼赢得赔偿。

  2004年,在做完手术后的第8年,河南李某被查出患有艾滋病,遂将当初负责手术的河南省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由于无法证明李某感染艾滋病来自于其他传播源,2005年6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医院败诉,并赔偿李某11万余元。

  1997年,33岁的青青遭遇车祸,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均川镇卫生院接受救治,2004年12月31日,经省艾滋病性病防控中心检测,青青已感染艾滋病病毒。青青认为是在医院输血时感染的艾滋病。2005年6月,曾都区人民法院驳回艾滋病感染者青青诉讼请求,认为其状告医院输血过程导致感染艾滋病并要求赔偿的事实并不成立。-

标签:艾滋病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