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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中观四百论讲记(三十八)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来源: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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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中观四百论讲记(三十八)

 

  上一个偈颂中,圣天菩萨讲到要舍弃悦意境,才能获得吉祥,但是又有人想,以国王的威权,能随心自在获得人世间全部的悦意境,没有不悦意境。因此为了能获得国王的威权而去行善,是值得的吧?

  答:

  谁不用教敕,彼则不需法,

  谁求得教敕,是众中愚人。

  难词释义

  用:此处是需要的意思。

  教敕:此处指国王一言九鼎的威权。

  颂文直解

  对于希求解脱的人来说,国王的威权根本没有必要,因此不需要为了获得国王的威权而行善法。若有谁不如理修行,仅仅为求国王的威权而行善,这是众人中愚痴之人。

  释义

  希求解脱的人,不必要去羡慕国王的威权。因为如果修行者获得了解脱,心得到了自在,他凡有所需求,都可以不借功用就得到。而且解脱者具有的无漏乐,才是真正的乐。而国王的威权带来的那一点点有漏快乐,不但低劣,而且还需要通过勤作、依靠外境才能产生,并且它还是放逸与恶业之源。因此善于观察、辨别的人,是根本不会以此为乐的。

  所以那些为了得到国王的权势而去行善的人,缺少了智慧,是众人中的愚痴之人。

  设问:未来需要财富等的受用之果,因此现在还是应该为此而行善修福吧?

  答:

  由见未来果,汝贪爱法者,

  见贪未来边,岂不畏何为。

  颂文直解

  由于见到了行持有漏善法能在未来受用安乐之果,你就对有漏善法产生了贪爱的话,那么在见到贪爱的未来的边际是堕入恶趣之后,对此你为何不生畏惧呢?你修有漏善法还有什么用呢?

  释义

  行善必定能获得未来的安乐受用,但是对于有漏善法的贪欲,会使得他不可能出离生死轮回,因此在福报享尽后,就又会堕入到恶趣中。这个最后的结果,是令人畏惧的,也已经与行善的目的完全相反,所以圣天菩萨反问说:“岂不畏何为”。

  有的人想,能够因善法而享受长时间的安乐,即使之后又将堕入恶趣,也还是值得的吧?如果去观察、体会一下痛苦的难忍程度,他就不会说这么轻飘飘的话了。前面讲过:人能享受的最大快乐,敌不过丧子痛苦的十六分之一,而恶趣的痛苦,更是人间的痛苦所难以比拟的。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如是一切众苦中,无间狱苦极粗猛。此间日以三百矛,极猛贯刺所生苦,此于地狱轻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意思是说,在人间每天以三百根矛,猛厉地刺透身体所产生的痛苦,也难以与无间地狱里最轻微的苦相比,甚至连少分也比不上。所以一个正常思惟的人,知道这些真相之后,就连再大的人天快乐,也都不想要、不敢要了,而会去精进闻思修出离生死轮回的方法。

  接下来圣天菩萨用比喻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道理。

  如佣人修福,全同为工资。

  颂文直解

  总之,为了异熟的安乐而行善业,就像是佣人,表面上是在修福,实际上却完全是为了将来的工资一样,仅此而已。因此,对断除有漏善法的方便,也应当精勤。

  释义

  世间人表面上做出了很多成绩,但实际上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工资。同样,以贪心而行持有漏善法的人,表面上虽然做了很多利他的善事,但是他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利益他人,而是通过这些善法,来获得他个人的有漏安乐。因此,这样的善法是不纯粹的,已经被自私自利的心染污。

  真正地行持善法,就应该行持由出离心、菩提心所摄持的善法,而不应该去行持由贪爱所摄持的善法,否则就像前面说的,最后还是白忙一场,免不了要堕入恶趣受苦。所以初学者不要着急去找事情做,而是要静下心来,发现自己的烦恼,断除自己的烦恼,要首先培养出离心、菩提心,这是第一要务。

  这以上,圣天菩萨教诫了应断除有漏业,以及传授了断除有漏业的方便,接下来,就要讲解如是断除有漏业之果。

  丁三、明如是得断之果

  若尚不乐善,何能作不善。

  颂文直解

  具有智慧的求解脱者,因为知道有漏善业的异熟果依然是轮回之因,所以也不会欢喜,那他们又怎么会做恶趣之因的不善呢?如是,当修持断除有漏业的瑜伽。

  释义

  因为有漏的善业,具有如上所说的诸多严重缺陷,依然是轮回之因,所以求解脱的智者不会对此动心。那么对于既损人又害己的、直接导致恶趣的非福业,就更不会乐意去做了。就像一个严守戒律,连烟也不抽的修行人,他对毒品就更加会警惕和远离了。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断除了有漏业的修行人,进一步修行胜义空性,就能成就解脱的果位。

  若谁见众生,如机关幻人,

  彼等极明显,能趣于胜位。

  难词释义

  机关:即机关木人,木头机器人的意思。

  幻人:幻师所幻变出来的假人。

  颂文直解

  如是修行的佛子,见到由业力幻化的众生,犹如见到木头制成的机器人,以及犹如幻师变化的幻人一样,丝毫无有自性,那么他很显然地将趣于究竟、殊胜的寂静果位。

  释义

  木头做成的机器人,看上去有的像男的,有的像女的,但其实根本不是真的人。同样幻师用咒语配合道具,能变成人,看起来也像是真的,但其实也只是个幻人。如果能将一切众生都看成是木头机器人与幻人,那么他将很容易断除有漏的福业与非福业。这样显而易见地,他将很快获得解脱,进入到殊胜的涅槃果位。

  若谁于生死,诸境皆不喜,

  则彼于此间,都无可爱乐。

  颂文直解

  已经通达了法的自性的人,对于生死轮回中圆满如天界的受用境,都不会产生欢喜心,那他对于此人世间浸满众苦的轮回法,就更加不会产生爱乐了。

  释义

  圣者了达了法的自性如同幻化,那么在他面前,轮回中的悦意境,就失去了悦意的自性,如其他平常事物一样的平等。那样,对于生、老、病、死等具有扰乱的相,也都通达了无自性,更不可能产生爱乐。这样的圣者,为了帮助其他的迷乱众生了达轮回的自性,仍然会化身在轮回中,但是因为已经具有智慧,所以不会对轮回再产生丝毫的爱乐,不会再沾染上过失的罪垢,而在智慧的境界中,普渡无量的众生。

  净治弟子品 第八

  经过前七品的修习,瑜伽者的根器逐渐成熟,接下来的第八品,就进一步来净治瑜伽者的根器,为后八品修习方便生的甚深般若法门打下扎实基础。

  乙四、于方便生甚深义明净治闻器之理分三:一、略明其体;二、广说自性;三、所说摄义。

  丙一、略明其体

  无始以来串习而成的根深蒂固的贪爱烦恼,把众生牢牢地系缚在轮回之中,那么如何才能断除贪爱呢?

  如对不顺人,爱念不久住,

  如是知众过,爱念不久存。

  难词释义

  爱念:指以贪心引发的爱他、念他的心。

  颂文直解

  犹如世人对于不顺从自己的人,对他的爱念就不会久住。同样地,以如上所说之理,了知了外、内诸境的众多过患后,瑜伽修行者对于诸境的爱念不会久住。

  释义

  在第一品“破常执品”中说过:“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一切人际关系,都是这样的。具有我执的凡夫,最爱重的是自己,只要他人不顺从自己,无论是自己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朋友等等,关系都会冷淡,甚至彻底破裂。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一切的外境与内识的关系,也都是这样。如果了知了它们的过患,那么对它们的爱念就会减弱,了知的过患越多、越深刻,爱念就会越来越弱。

  在前四品中,分别对世间人最爱念的常、乐、净、我作了破除。第五品中,通过了知大乘佛果的妙德与菩萨道的自性,间接地了知了仅仅为自己求出离的过患,第六及第七品,了知了烦恼集与有漏业集的过患。对以上的引导大家经过反复不断地闻思修习后,对世间的贪著就会越来越减少,乃至最终彻底断尽。

  丙二、广说自性分二:一、明所断净治之理;二、明对治净治之方便。

  前七品已广说了总的断除烦恼的方便的次第,接下来从断、证两个方面,来宣说净治弟子之理。首先略说对所断烦恼的净治。

  丁一、明所断净治之理

  贪爱等烦恼一旦产生,力量会变得很强大,很难克制和消除。世间上的人,都吃过这些贪嗔痴烦恼的苦头,知道烦恼的厉害。那么,力量如此强大的烦恼,是否可以真的被对治掉呢?在这一科里,圣天菩萨就告诉我们烦恼可以被彻底对治掉的道理。

  首先来观察烦恼的所缘境,可以发现所缘境的自性并不会引发烦恼。

  有者于彼贪,有者对彼嗔,

  有者于彼愚,故无可贪义。

  颂文直解

  对于同一个境,有的人会对其产生贪欲,有的人会对其产生嗔恚,也有的人会因其而产生愚痴。因此,并没有自在成立的贪、嗔、痴的所缘,因此贪欲等的烦恼在境中完全不成立。

  释义

  所缘境是烦恼生起的助缘,假如没有所缘境,即使有再多的烦恼种子和非理作意,也不可能产生出烦恼的现行。那么,那些所缘境是否必定会让人产生烦恼呢?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四百论广释》中说,一个男人有两个妻子和一个女儿,女儿是大房生的。当大房见到女儿时,觉得很可爱,生起的是贪欲,当二房见到女儿时,觉得很讨厌,生起的是嗔恚,而他们家的佣人见到的时候,无动于衷,生起的是愚痴。

  如果这位女儿确实很可爱的话,那么二房和佣人,也应该都觉得可爱;如果她确实很让人讨厌的话,那么大房和佣人也应该感到讨厌;如果这个女儿确实能引发佣人的愚痴的话,那么大房和二房都应生起愚痴。但是实际上,其他人都没有产生那些感受。所以,这就说明,在女儿的身上,既没有自性成立的可贪义,也没有自性成立的可嗔义,也没有自性成立的可愚义。

  世间人觉得烦恼强大,就是误认为所缘境犹如烦恼的靠山,能源源不断地引发烦恼。但是当知道了这些仅仅是自己颠倒假立的,所缘境中没有引发烦恼的自性的时候,烦恼外面的靠山就倒掉了,支撑烦恼的外部力量就没有了。所以修行者认识到这一点,对烦恼就不需要畏惧,不需要自卑,修行所缘境的空性,就能够断除掉烦恼。

  设问:既然所缘境其实并不能以自性引发烦恼,那么这些烦恼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或者说,烦恼有因吗?这个因能被断除吗?

  答:

  若无有分别,则无有贪等,

  智者谁执着,真义谓分别。

  颂文直解

  如果没有作为因的非理作意的分别,则在一切时、处,都不会有贪等的果。因的非理作意,仅仅是对于所缘境的颠倒增益的分别而已。假如真实义中确实有贪等烦恼,那么智者谁会将这个真实义之贪等烦恼,执持为非理分别呢?

  释义

  前面说所缘境并不能真实引发烦恼,那么烦恼的产生,就只能是众生的颠倒分别所导致的了。这个偈颂,是对于烦恼的因,也就是非理作意的颠倒分别进行观察,同样也发现烦恼并不成立。

  这种第六意识的颠倒分别,也就是众生对于所缘境经过非理作意后的增益。同样拿前面的例子来说,大房对于孩子经过非理作意,增益出了可爱,二房对于孩子经过非理作意,增益出了嗔心,而佣人,则没有作正确的作意,而增益出了愚痴。这就像有人在黄昏时对花绳增益为蛇,而且不同的人增益出了各种不同花纹、不同名称的蛇一样,大家都产生了恐惧,有的甚至吓得昏过去了。但是蛇根本是没有的,这增益出来的蛇,是完全颠倒的,不符合事实的。

  设问:烦恼将世间人深深地与所缘境系缚在了一起,所以还是难以彻底断除吧?

  答:

  任谁与他人,都无同系缚,

  若与他同系,分离则非理。

  颂文直解

  在生死轮回中,无论是谁,都不会以烦恼之力,而与境系缚在一起。否则,就不可能在最终以对治的方便,与所断烦恼分离了。

  释义

  所谓的系缚,就是众生注定会对所缘境生起烦恼,而所缘境也注定能引起众生的烦恼。如果这种系缚是以自性存在的话,那么烦恼就根本不可能得到断除了,而且不管是圣者还是凡夫,面对共同的所缘境时,都要共同产生贪心、嗔心,或者愚痴心了。如果一个所缘境,必定能让人产生贪心,那么佛看了也要产生贪心了;或者一个讨厌这个东西的人,也要对它产生欢喜心了;哪怕一个老母亲,孩子刚离开人间,特别伤心、痛苦的时候,让她看到这个东西,就能让她产生欢喜心了。或者说,世间人面对这个所缘境,永远不能产生嗔心和愚痴心。但是像这样的东西,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都是不可能得到的。

  烦恼虽然非常强大,但是并不是以自性就将众生与境系缚在一起。比如对于欲界众生来说,虽然男女之欲是根深蒂固的,但是世上也有同性恋,他们对异性是没有贪爱的。并且,异性之间产生贪爱后,过了一段时间,这个贪爱就会减少,直至消失,有的甚至转变成了仇恨。而如果众生已经修行成就,那么面对任何境,都不可能产生烦恼了。

  系是集的作用,缚是苦的表现,对系缚的分离是道,解脱则是灭。所以如果被烦恼集与有漏业集系住了,必然会被苦所缚;如果想要解脱的灭,就要与系缚分离。《入中论》中说:“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真正将众生与所缘境以及轮回系缚在一起的,是众生的分别,烦恼也是因为众生通过非理作意的分别而产生的。所以如《释量论》中说:“心自性光明,诸垢是客尘。”烦恼等诸垢并未进入到心的本性,而是可以分离的客尘法。所以烦恼并不是自性有,而是自性空,修行者见到了烦恼的自性空,那么所有的八万四千烦恼就能被彻底断除了。

  因此,以法我执及人我执作为根本的一切障,全部摄尽在烦恼障和所知障中。而二障又分为遍计分及俱生分两类。二障的遍计分在初地断除,而二障的俱生分,从修道的二地开始次第断除。所有烦恼障种子的断德在七地圆满。余下三类细的所知障,在三清净地次第断除。在十地末,彼二障极微细的习气,又以金刚喻定彻底断除,这时所知障断德圆满成就。这是大乘的诸大经论中所阐述的究竟真实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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