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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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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

  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的重要一支。因主要在藏族地区形成、流传和发展,是西藏语系佛教,故名。喇嘛教是藏传佛教的俗称。“喇嘛”,是藏语音译,意为“上师”,是对僧侣的尊称。喇嘛教是佛教与西藏原有的本教长期相互影响、相互斗争的产物。由印度传入西藏并广为传播的是包括显宗和密宗的大乘佛教,其中密宗尤为兴盛。喇嘛教是在佛教教义的基础上,吸收了本教的一些神祇和仪式,形成了显密共修、先显后密的独具特色的喇嘛教。主要教派有宁玛教(红教)、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等。一、 藏传佛教的“前弘期”和“后弘期” 西藏喇嘛教的历史发展,通常分为两个时期,自公元7世纪佛教在西藏兴起至达玛(公元836-841年在位)大肆灭佛为“前弘期”。此后佛教中断100多年,公元978年,佛教又开始在西藏复兴,为“后弘期”的开端。 “前弘期”始于松赞干布时代,中经赤松干德赞的弘扬,到赤热巴中时达到高峰,前后约200年。公元6世纪,西藏地区已进入奴隶社会。公元7世纪时,山南的雅南部落领袖松赞干 布统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建立了以拉萨为中心的统一的吐蕃王朝。松赞干布的奴隶制政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执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从而为佛教的输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松赞干布先后娶的尼泊尔墀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首次把佛教圣像和经典带入吐蕃。松赞干布为两位公主分辊建造了惹摩伽寺和大昭寺,供奉佛像。他还组织力量,用藏文翻译佛经。由于王室的兴佛,佛教的偶像崇拜和神权观念在吐蕃获得初步的流传。佛教的淬受到信奉本教的权臣贵州的强烈抵制和反对。本教是古代藏族人民最初信奉的一种原始宗教,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信仰,崇拜天、地、日、月、星辰、土石、水泽、草木、禽兽等,重祭祀、跳神、占卜的仪式,在吐蕃王朝前期一直居于统治地位。松赞干布去世(公元650年)后,佛教发展缓慢,后来在赤德祖赞(公元704-755年在位)时,信仰本教的王公大臣以自然灾害为借口,制造了驱僧事件,佛教的发展受到较大的破坏。赤德祖赞死后,其子赤松德赞(公元755-797年在位)幼年继位。一批崇本反佛的势力又乘机演出大规模的灭佛事件。赤松德赞成年后,翦除了反佛势力的代表人物,大力弘扬佛教。他下令:本教书籍除少数祈禳法外,一律废毁;所有臣民都奉行佛法。他派人前往尼泊尔邀请当时佛教中观派的代表人物静命大师(寂护),入藏宣传教理。还派人请印度密宗金钢乘发源地邬伏那国莲花生大师,利用密宗同本教巫师进行斗争。莲花生每战胜一些本教巫师,就宣布本教某神祇已被降服,封之为佛教的护法神,并吸取本教的巫术、祭祀等基本仪式,以本教的形式宣扬佛教的内容。赤松德赞还于公元766年建立西藏第一座正规寺院——桑耶寺,并开始剃度藏族僧人,建立僧伽制度;同时广译佛教典籍,显密经论,大体具备。至此,佛教在西藏已初具规模,压倒本教,而居于统治地位。赤松德赞去世后,牟尼赞普和赤德松赞先后继位,佛教持续发展。至赤祖德赞(公元815-836年在位)时,王室兴佛达到顶点。僧人参加吐蕃政治,大小朝政由佛教上层人物决定。行政制度也以佛教经律为准则。还规定了七户百姓供养一个僧人的政策,对于侮慢佛、法、僧“三宝”的人,处以重刑。赤祖德赞极度崇佛引起了本教势力的不满,公元836年本教贵族乘赤祖德赞酒醉而缢杀之,并拥立达玛上台执政。达玛在位五年,大事灭佛,佛教尤其是显宗受到极其沉重的打击,只是密宗因采取秘密单传,还一直流传下来。达玛灭佛标志着“前弘期”的终结 。达玛执政期间,连年风霜成灾,水旱交作,瘟疫蔓延,在奴隶起义的冲击下,吐蕃王朝土崩瓦解了。随后达玛子孙各据一方,各自为政,建立封建农奴制统治。后来各地封建领主又逐渐重新扶植佛教来为自身的统治服务,这样,在10世纪末叶,佛教又分别从上路(阿里)和下路(多康)传回卫藏地区,西藏佛教再度复兴,进入了“后弘期”。此后,在不同封建领主掌握下的佛教势力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教派,各派的修行方式、传承世系不同,彼此各树一帜。最早形成的是宁玛派,其次是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以及影响最为深远的格鲁派等。二、 宁玛派、萨迦派和噶举派(一) 宁玛派(红教) “前弘期”印度僧人莲花生应邀来西藏传授密咒,后形成密教一派。当时并没有派名。“后弘期”佛教其他派别形成后,称之为“宁玛派”。“宁玛”有“古”和“旧”两个意思。所谓“古”是指这一派的教法是从公元8世纪莲花生大师传下来的,比其他教派要早300年左右;所谓“旧”是指此派以宣传吐蕃时期所译的旧密咒为主。宁玛派就是奉莲花生为祖师,宗信旧密咒,与当时奉行“新法”的其他教派不同的教派。因此派僧人戴红帽子,故俗称为“红教”。宁玛派的特点是,不重戒律,专持密咒。以弘传无上瑜珈部密法为“解脱”、“成佛”之道。此派发展比较分散,与地方实力集团关系不太密切。但后来在清初五世达赖喇嘛的支持下,一度达到极盛。(二) 萨迦派(花教) “萨迦”是地名,即今后藏日喀则萨迦县,同时也是喇嘛教寺名。“萨迦”,藏语为“白土”,因在白色土地上建立的寺庙,故名萨迦寺。创始人宫曲赞普(1034-1102)从卓弥译师习新密咒,于1073年在后藏萨迦地方建寺传教,称“萨迦教”。双因此派寺庙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钢持菩萨的红、白、黑三色条纹,俗称“花教”。萨迦寺主一直由宫曲赞普一家世代相传。此派不禁娶妻,但规定生子后不能再接近女人。其教义是强调抛掉一切“恶业”,苦修苦行,悟解人身和宇宙万物都非实有,这样就可以断除一切烦恼,真正领悟佛法,获得佛教智慧,达到涅槃境界。此派在元朝时势力极盛,第五代祖师八思巴(1235-1280)曾为元世祖忽必烈灌顶,补尊为“帝师”。他还创制了蒙古文字,被封为“大宝法王”,后又被任命为西藏法王兼藏王,统辖西藏政教大权,由此正式开创了西藏“政教合一”的制度。元末,萨迦派的地位为噶举派所取代,仅保留了萨迦地方的政教权力。(三) 噶举派(白教) “噶”,藏语是口授,即师长的言教的意思。“举”,藏语意为密法的传承。因最重视师长的亲语教授和传承,故称“噶举派”。又因该派僧人身着白色裙子和衬衣,故俗称“白教”。11世纪时,由玛尔巴(1012-1097)创立。他曾三次亲赴印度学习密法,自谓证得“万有一味”的境界。后由弟子米拉日巴继承,再传达薄拉结,事例噶当派的教义,成为很有势力的重要教派。此派教义主要是继承印度佛教大乘中观月派的学说,重在以经教证性空,也就是修持时把“心”专注于一境,然后观察安于一境的“心”是在身内还是身外,若能发现无处可寻,就能明白心“并非实有,而是空的,也就是达至所谓”空智解脱合一“的境界。此派支系众多,其中帕木竹巴、噶玛巴等支系的上层曾先后受元明两代王朝的敕封,继萨迦派执掌西藏地区的政权。由于派系众多,酿成长期的互相争夺,造成西藏地方的混乱局势。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固始汗进藏,尽取前后藏政权,噶举派失去政治势力。清代格鲁派得势,噶举派中仅止贡、主巴、噶玛、达珑四支系尚保有一定的宗教势力。三、 格鲁派(黄教) “格鲁”,是藏语善规的意思,因表示该派教义最为完善,故名格鲁派。也因该派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建立 ,故称“新噶当派”。又因该派创始人宗喀 巴创建和常住嘎登寺弘法传教,还称“嘎登派”。还因该寺以甘丹寺为主寺,也称“甘丹派”。该派喇嘛戴黄帽,又俗称“黄教“。格鲁派是西藏喇嘛教中最大、最有实权和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教派。 15世纪初,宗喀 巴(1357-1419)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对其他教派进行改革后而创立了格鲁派。宗喀巴原名“罗桑扎巴“,生于青海湟中。藏语称湟中一带为“宗喀”,“巴”是藏语的语尾之一。宗喀巴原意是宗喀地方的人。宗喀巴的父亲元末官“达鲁花赤”,信奉佛教。宗喀巴7岁时从著名喇嘛敦珠仁钦出家,学习各种教法10年。16风前往西藏进一步深造。在前后藏各地投师求法,研习各派显密经论,造诣颇深,他针对当时喇嘛教戒行废弛、僧侣生活放荡等腐败情况,进行了改革。他囊括佛典,网罗众家,并确定以佛教大乘中观月称一派为正宗,主张以“中观见”为中心,宣扬:由于自性空,才能缘起有;因好是缘起有,所以自性空。由此生死涅槃乃至一切万有都是假“名”而立,都是非有非无的。他撰《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等著作,阐明显教密法两宗修行次第,提倡学行并举,显密并重,僧众严格恪守戒律,僧人不娶妻,禁饮酒,戒杀生。他规定了一套严密的寺院组织系统、僧人学经程序和考试升迁制度,形成喇嘛的不同等级。他自己和徒众着割截衣,擎钵持杖,清净少欲。因以往持律僧侣都戴黄帽子,宗喀巴也改戴黄帽,形成了一代宗风。管辖卫藏大部地区的帕木竹巴统治集团的代表人物扎巴坚参等人,于明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资助宗喀巴于拉萨创办和主持大祈愿会(即传召大会)。并为他兴建甘丹寺,推动了格鲁派的形成。宗喀巴弟子很多,他去世后,格鲁派势力继续扩大,修建了哲蚌、色拉、扎什伦布等寺院。由于禁止喇嘛娶妻,为了解决宗教首领的继承问题,格鲁派采用以灵魂转世说和寺庙经济利益相结合为基础的活佛转世相承的办法。1546年格鲁派大本营哲蚌寺首席主持人根登嘉措去世,上层当权喇嘛从前藏堆龙地区找来出身于吐蕃老贵族玛氏家族、年仅三风的锁南嘉措,迎至哲蚌寺坐床,作为根登嘉措的转世灵童,继承寺主职位,为格鲁派寺庙集团的继承首领。为了对搞敌对的教派的排斥,该派还联络移牧到青南地区的蒙古族土默特部的首领俺答汗在青海会见,后者尊称他为“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圣识一切”,汉语,谓学识渊博,无所不知;“瓦齐尔达喇”,梵文,意为金钢菩萨,表示坚强不朽;“达赖”,蒙语,意为大海平 “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意思是无所不知的坚强的像大海一样伟大的高僧。后来,格鲁派寺庙集团便按此称号追认宗喀巴的最末一个弟子根敦朱巴为第一世达赖喇嘛,根登嘉措为第二世达赖喇嘛,锁南嘉措为第三世达赖喇嘛。1642年,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嘉措,在戒师、扎什伦布寺主罗桑却吉坚赞的襄助下,凭借青海蒙古固始汗的兵力,一举消灭了噶举派的藏巴汗,建立格鲁派“政教合一”的地方封建政权。清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达赖喇嘛亲赴北京朝觐,次年受清廷册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达赖喇嘛”,取得藏蒙佛教各派总首领的称号,并确立了达赖喇嘛系统在西藏的政教地位。此后历世达赖喇嘛转世,必经中央册封,成为定制。1645年,固始汗为分散五世达赖喇嘛的政教权力,赠给五世达赖的戒师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博克多”的尊号。“班”,梵语,意为“精通五明的学者”;“禅”,藏语,意为“大”;“博克多”,蒙语,意为智勇兼备的人物。意思是常识渊博的智勇兼备的伟人。永驻扎什化布寺。罗桑却吉坚赞去世后,五世达赖为他也选定“转世灵童”罗桑意希,建立了格鲁教的另一个转世系统。罗桑却吉坚赞被称为班禅四世,前三世是追认的,罗桑意希为班禅五世。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清朝中央政府册封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为班禅额尔德尼。正式确定了班禅额尔德尼的地位。“额尔德尼”,满语,意为珍宝。“班禅额尔德尼”,意是智勇双全的珍贵的大学者。从此,达赖和班禅成为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代代相传,同为格鲁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鲁教成为喇嘛教的正统派和西藏地方执政的教派,并在蒙藏地区广泛流行。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清朝改革西藏政治制度,废原封郡王,设置驻藏大臣,并授予七世达赖政治权力,建立噶厦,由噶伦四人(一僧三俗)主持噶厦,秉承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的意旨,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遂成定制。由此格鲁派寺庙僧侣统治集团和世俗贵族联合统治西藏的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更臻于完备,一直延续到1959年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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