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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无权坐视学术腐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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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0日 07:36东方早报

作者:许章润

近年高校学术丑闻不断,但经由行内揭发、媒体曝光后,真正受到严肃惩戒的不多。教育部平时振振有辞,甚至表示对学术腐败“零容忍”,但关键时刻却不见了身影,一再不作为,实在令人费解。

根据现有体制,中国的各类大学并无自治权力,亦无主体地位,实则教育部与各省教育厅局的下属“基层单位”,一种无独立自尊品格的巨型国营单位。在此体制下,教育部既然对于高校享有指导、统辖之权,就必得承担起支助督导与纠察之责。如果用人不当,疏于督导,以致丑闻连连,自然难辞失察之责。犹如煤炭、铁道两部,既掌国脉,设若矿难频仍、路难不断,则难逃其咎,责无旁贷,自在情理之中,更在法理之中。如此这般,方能权责对应,蔚为良治。

据此,教育部对于高校的学术不端,无论是剽窃作假,还是枪手捉刀,均须专案专责,“一查到底”,真正如其宣示的那般“零容忍”,才算是恪尽其责。否则,即表明失于纠察之责,未向纳税人恪尽职守。教育部对于频频发生的学术不端充耳不闻,属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扭曲了公共权力旨在提供公共产品的立法本意。

或曰:凡此学术丑闻,并没上禀教育部,因而,根据职级体系,教育部自然不便过问。这是典型的官场遁词。大家知道,司法审判机构奉行不告不理原则,缘于司法机构表征国家、代表国家行使终极性的判断权,司法权因而属一种被动性、中立性权力,以免遭干预,确保司法公正。

与此相反,教育部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权力的重要担当者,其权力属于一种主动权能,而非被动的中立性权力,恰恰需要主动出击,依法纠察所辖部门的是是非非,而不能“不告不理”——其实,经常是告它也不理!若以“职级体系”为凭,推搪其事,敷衍诿责,除了在公众面前暴露自家的鸵鸟身段外,也是对于所在政府行政意义上的“不忠不义”。

进而言之,当今高校的学术腐败,多数与权力有关。就是说,表现为“学术腐败”的案例,其实多数属于“行政腐败”或者“权力腐败”。毕竟,腐败以权力为前提,一般师生的弄虚作假,不论是教授造假抑或学生抄袭,因无权力依恃,无法闹出太大动静。就近期曝光的辽宁大学副校长抄袭案来看,其人在学界籍籍无名,如系普通教授,安居一隅,不但申请项目无望,就连发表论文亦难乎其难,更不用说是发表在官费官办、别无分店的《哲学研究》上了。

君不见,不少大学的党政官员,包括校长书记,虽然整日忙于会务与应酬,也不乏“洗脚”、“洗澡”的享受,天天脸色红润地抱怨“喝多了”,却都手握甚多“项目”,甚至“国家项目”呢!一线爬格子的教书匠都知道,要想学问像个样,即便全心全意,夜以继日,尚且连呼带喘,累得够呛;那边厢,他陷于行政与应酬,没日没夜,三心二意,却能同时运筹“项目”,连连发文,除非他是神,否则如何可能?

可我们知道,大家基本上均为中才之人,不但不是神,就连距离“优秀”,亦且远得很呢!如此,利用权力攫取学术资源,以权换名,因权干学,而位卑格下者甘受宰制,或者主动投靠,代为捉刀,遂成刻下中国高校愿打愿挨的双簧,一出世俗化滚滚浮世中,本应为圣洁殿堂的大学校园里不该上演却频频上演的丑陋闹剧。

因而,追根究源,行政僭篡学术、权力制辖学术、权力勾兑学术,以及权力垄断真理和荣誉、酌情批发,凡此根本性的腐败,才真正祸莫大焉!教育部如不管这些,却忙活什么上下心照不宣弄虚作假的这“评估”那“评估”,岂非不务正业!

说到底,一系列学术丑闻在暴露学术共同体道德生态恶化的同时,更将学术自由、精神独立与大学自治的问题,再度严峻地呈现在国人面前。想一想吧,最近几年,教育部的中、下层官员纷纷“空降”到大学充任校长书记,不仅加官晋爵,而且一转身全都获得了教授、博导的身份,一些人甚至即刻“学术成果斐然”——哪里还把大学当作大学?而他们又究竟何德何能?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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