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社会万象>>正文内容

探秘北京地铁“丐帮”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2009年07月15日 08:45:1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一张被烧得面目全非的脸出现在地铁车厢内,而后,那只没有手掌的胳膊挂着讨钱的纸袋伸向每位乘客。一元、两元,不一会儿,纸袋被装满了,纸袋的主人下了车,又步履蹒跚地上了反方向列车……

乘坐北京地铁的乘客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形,他们普遍反映,入夏以来,大量乞丐涌入凉快的地铁行乞。记者对此展开了两个多月的暗访调查。

探秘地铁“丐帮”

今年35岁的小冯来自安徽合肥,小时候被机器碾断一条腿,生活一直窘困,因妻子没钱看病,于2004年经老乡(也是乞丐)介绍进京乞讨。

“我每两天出来一次,上午9到11点、下午2到4点、晚上7到10点在地铁2号线‘干活’,一天能要到六七十元,最多时有100元。”小冯对记者说,一年下来,有七八千元的收入。

来自四川达州的乞丐老李说,位于北京郊区的苹果园(地铁1号线终点站)是地铁乞丐的聚居区,至少有50至60人。那里有些老房的月租才150元,不仅便宜,而且离地铁很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地铁乞丐大多来自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一部分人因贫、因残、因病乞讨;一部分则在恶讨、强讨和骗讨(装残乞讨);也有少数人因上访、失业等无奈乞讨。

记者观察到,乞丐以展示自身伤残、讲述凄惨经历、表演拿手节目、强行拉拽乘客衣裤角等为主要行乞方式,一般是“男女配”或“老少配”。而卖唱的乞丐,大多选择《好人一生平安》《朋友》等反映真善美的流行歌曲。

“乞讨也是门学问。地铁里常碰见面熟的乘客,上次给过的,这次一般也给;上次烦你的,这次就赶紧躲开;在情侣面前,朝男的要钱多少会给点儿。”老李得意地说着行乞窍门。

小冯证实,来自同省份的乞丐组成自己的“丐帮”,“帮主”组织专人把儿童送到不同站点乞讨,晚上再接回去。“小孩不一定是拐来的,一般从老家花钱‘租’,隔段时间再换。”

地铁乞丐内部有强烈的“地盘”概念。河南开封的一对盲人夫妇乞丐说:“我们分为几拨,有上午的,有下午的;还要分片儿,互不干涉。”

地铁乞丐现管理真空

地铁乞丐不仅影响地铁的乘车环境,而且易造成地铁通道和列车拥堵,乘客反映强烈。

“乞丐和普通乘客一样都买票进站,并不违法违规,我们没理由阻拦。”地铁北京站负责人说,“由于没有执法权,我们一旦发现乞讨行为,只能阻止、驱赶,有些乘客反而指责我们没善心、没人性,我们也心寒。”

很多地铁工作人员都无奈地表示:“整天和乞丐打‘游击’,没少受委屈。有些乞丐刚被劝走就打电话投诉,我们反而被扣工资;挨骂、挨打更是常有的事儿,我们只能忍着,不然有的乞丐真敢跳下站台。”

也有人认为,某些乘客的施舍行为反而为乞讨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

国务院学位办社会政策论证专家组副组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迎生介绍,强制性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于2003年废止,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随即实施,各城市救助管理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免费食宿及返乡车票。

然而,记者近日在北京石景山区救助管理站看到,这个能容纳近百人的救助站内,只有6名受助者,其中还有2人要求离站。

一边是免费救助机构的空置,一边是地铁乞丐的泛滥。小冯告诉记者:“乞讨能赚钱,呆在救助站就没了‘财路’;一些乞丐是组织中的重要成员,一旦离开,会影响‘丐帮’的整体收益;有些人常年在外流浪已成习惯,生活方式不想被打扰;救助站一般只提供10天救助,之后送我们返乡,但老家的生活困难还是没解决,早晚都得回来接着要饭。”

“告知不听、救助不去、劝阻无效、制止不服”的职业化乞丐已经成为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最头疼的问题。

在自由与约束间博弈

“如果说收容遣送办法过于强制,那么救助管理办法又有些矫枉过正,在实际施行中出现必要的治安管理手段缺失的状况,客观上纵容了乞讨行为,特别是对恶讨、骗讨乞丐难以震慑。”李迎生说。

“解决地铁乞丐问题,管理者必须处理好乞丐自由与约束的平衡关系。”社会学家周孝正说,地铁乞丐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生态,在具体操作时,既要体现一个城市的人性温暖,又不能过分纵容。

周孝正认为,应以“分而治之”为原则,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乞讨的要积极引导他们到救助站;对恶讨、强讨、骗讨行为以及非法组织乞讨团伙,要予以严厉打击。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乞丐问题的治本之策。”李迎生说。(记者周宁)

来源:新华网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