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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安乐死”在究竟时仍犯根本罪[益西彭措堪布]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来源:摘自《走向解脱——三乘根本戒概述》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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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律上分》、《戒律根本论》中说:若看到他人痛苦而心生悲愍,希望他人早日结束痛苦而去世,在给他人服毒、刺杀等作加行时仍有使他人死去的发心,在究竟时仍犯根本罪。比如因不忍心看到母亲病重的痛苦而想使她早日解脱病痛用药物将她杀死,在究竟时便犯佛制罪中的根本罪和自性罪中的五无间罪。

  虽然不忍心他人在痛苦中煎熬是贤善的发心,但因此让人“安乐死”还是会犯根本罪的原因,除了佛在经中已有明确规定,因缘果报只有佛才究竟通晓之外,从理论上观察,他人今世招受难忍之苦,然此苦较地狱之苦却已轻松千万倍。若在病中猛厉祈祷上师三宝,念佛诵经,如此将可消除无数地狱痛苦,关于这一点,巴智仁波切在《大圆满隆钦心髓前行引导文》中引用《金刚经》的教证作了论述。大乘菩萨以菩提心摄持,有度人往生净土的能力,则又另当别论,这将在第五部分“三戒圆融”中作详细论述。

  (摘自《走向解脱——三乘根本戒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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