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文库>> 事迹传记>> 菩萨事迹>>正文内容

舍生弘法的妙花月菩萨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9日
来源:摘自《入行论释·善说海》讲记(133)   作者:索达吉堪布 讲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
  然为尽众苦,不惜殉自命。——《入行论》

  大悲心特别强烈的菩萨,愿意牺牲自己的身体生命,这出自于大乘经典《三摩地王经》(又名《月灯经》)。经中记载:比丘妙花月菩萨,虽然知道到皇宫去弘法利生,国王会杀害他,但是为了使众多有情获得解脱,他毅然前往该国。

  在久远以前,宝莲月如来出世转法轮,最后示现圆寂。他的教法要隐没时,有个国家叫具宝国,由勇施国王持政。勇施国王禀性粗暴、秉持邪见,对佛法不具信心,将国中七千名菩萨全部驱逐出境。七千位菩萨来到普贤林,依止妙花月菩萨精勤修习,妙花月菩萨为他们传授佛法。

  某一天菩萨以神通观察,发现具宝国皇宫附近有许多众生因缘成熟,自己若去传讲佛法,可使他们证得不退转果位。(前世不退转的种子,今生引发出来的话,需要一个传法或者出家的因缘。)如果自己没有去成,这些众生的解脱会耽误下去,这次无法获得不退转果位。

  他把情况告诉所有的眷属,眷属们都知道这种做法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于是哭着劝阻菩萨不要去。妙花月菩萨说:“如果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放弃利益他众,那绝不是大乘的佛子。”然后不顾他们的请求,前往皇宫去了。

  在七天之中,妙花月菩萨不进饮食,晚上转绕如来指甲之佛塔,白天为有缘众生转法轮,正如他神通所观的一样,无量无边的众生都获得了不退转果位。勇施国王得知之后,生起极大嗔怒,派一位叫能乐的刽子手,将菩萨四肢砍断、双眼挖出,以残忍的方式把他处死。

  当时菩萨身体没有出血,而是流出了白色乳汁,天空中彩虹缭绕,响起各种吉祥的声音,瑞相纷纷呈现。刽子手见此,生起后悔之心。消息传到宫中,国王也是追悔莫及,命人将菩萨的法体作塔供养,自己经常在塔前忏悔。

  现在世间上有些人,为了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尚且不顾一切,最后英勇牺牲。我们大乘修行人,看见对众生有利时,也应该付出自己的生命,当然生命都不在乎的话,财产、名声、地位等身外之物,更是不会顾及的。真正利益众生的人,根本不会炫耀自己,也不会时时想着自己的利益,如果不能利益众生,他们连往生极乐世界,享受清净刹土的妙欲都不贪求。(因为六道众生这么苦,要解救他们的话,不可能有心情去享受。)那么人们追求的美色地位,在菩萨的眼中更是像不净粪一样,一点价值都没有。

  《修心七要》的讲义中曾说,为了自私自利而修行,叫做“俗人”;为了利益众生而修行,称为“修行人”。我们是不是修行人,自己应该最清楚。有些人自称是大修行者、大活佛,而我们在这里,就算是活佛、法师,很多人也不敢这样叫。为什么呢?因为自己连大乘修行人都算不上,整天都被自私自利缠缚着,即使偶尔有利他的心,也像云间的太阳一样,一会儿又被贪色恋财、自我维护的不清净心覆盖了。所以凡夫人不值得宣扬自己,自己没什么了不起的。

  作为佛教徒,我们的目光应该摆正,如果你一直盯着特别高的法,希望自己成就神通,能够发光,真的没有必要。有些人说:“上师,您肯定是大成就者,您头上开始冒烟了。”(可能上师着火了。)其实发光并不重要,灯泡也可以发光,冒烟也不值得歌功颂德,假如上师真的了不起,那要看他具不具足大悲心。《大圆满前行》讲了很多上师的法相,最后华智仁波切总结道:“概括而言,观察上师归根到底可以包含在观察他是否具备菩提心这一条件当中。”

  现在的社会有时候有点不好说,真正听闻、传讲正法的地方,很多人嗤之以鼻,觉得没有加持力。而一些骗财骗色的骗子来了,大家都争先恐后去供养。正法没兴趣,邪法特别希求,还觉得非常荣幸能遇到一个邪知识,平时连走路和说话都鼻孔朝天。

  其实就像噶当派大德所说,现在末法时代,不是宣扬的时代,而是观察自心的时代;不是说一些大话的时代,而是要老老实实帮助众生的时代;不是说自己开悟、宣扬自己境界的时代,而是对治烦恼的时代。倘若自己的烦恼都无法对治,贪嗔痴等极其旺盛,连压伏都力不从心,还说成就了神通神变,那可能有点谈不上。

  现在汉地的很多城市,由于以前学气功的影响,经常追求感应感觉。其实感应感觉不重要,如果你想要感觉,把刀子戳在身上,马上就会有感觉。应该说利益众生的菩提心最重要,若能生起这一颗心,即可摧毁无始以来的萨迦耶见,以后做什么事情都不会痛苦了。我们现在的一切痛苦,统统建立在自我维护上面,不信你可以观察一下,你痛苦的时候,是为了自己和亲友,还是为了众生?若为众生而流泪痛苦,那是非常荣幸的,但事实上呢?

  像妙花月菩萨那样的精神,对我们凡夫人而言有一定的困难,但大家毕竟发了大乘菩提心,有些行为不要随顺世间,否则自己也会觉得非常惭愧。

标签:菩萨行|慈悲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