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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辱不怨,受宠若惊

       

直解者:在家菩萨戒弟子 明寂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9日
来源:摘自《<太上感应篇>现代直解 》   作者:明寂 在家菩萨戒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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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辱不怨,受宠若惊;」

  辱:污辱,人格的伤害;
  怨:怨恨,嗔恚,怨言;
  宠: 恩惠;格外的关爱;器重;荣耀;下级受到上级的器重,信任,等等。
  惊:不安,尢指心不安,间或有惭愧和畏惧心。

  批注: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答曰:“只是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拾得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从《太上感应篇》我们就可以得知,损人决不利己,欺人终归欺己,害人终归害己。不善,遭夺“纪、算”;不善,死入“恶道”。这是因果之理,也是道之理。

  全句直解:

  【一个人,在受到他人侮辱,甚至陷害之时,务必要保持自己,心平气和,不生怨恨心,不起报复心。何以故?怨恨嗔恚心,是死后入地狱的“恶因”。所以,自己要有智慧,要提起观照,千万别在受“现有恶报”的同时,再给自己制造将来受恶报的恶因。

  人必须要知道,他为什么要侮辱我,要陷害我?尤其是无中生有地毁谤我的名誉?有道是:“因缘果报,丝毫不爽,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凡事都不是偶然,俗语说:“怨有头,债有主。”所谓,欠债还钱,杀人抵命。他现在之所以陷害侮辱我,必定是前生前世,或今生今世,我曾陷害或侮辱过他,人家讨债来了。每想及此,做还债想,如此必定心安理得,安然忍受。所谓,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

  一个人,在受到意外或格外“恩宠”之时,必当诚惶诚恐,惭愧畏惧,检点反省。要试问,自己有何德,堪当此“誉”?自己有何能,堪受此“禄”?此时的自己,决不可因“受宠”而暗自庆喜,进而骄纵跋扈,迷造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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