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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医典》食物禁忌

       

宇妥·元丹贡布等著 马世林、罗达尚、毛继祖、王振华译注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6日
来源:四部医典   作者:宇妥·元丹贡布等著 马世林、罗达尚、毛继祖、王振华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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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大仙接着讲道:“善哉!意生大仙请仔细听。应该禁忌有毒的饮食,它会立刻使人丧命。国王的宫殿里应该有专门的医生主管饮食中毒的事情。有毒食物的颜色和味道均与无毒食物有区别。用火烧烤时呈现出孔雀颈项处的羽毛色,火焰卷到一处不向上升,火花爆至远处,老鸦看见时会惊叫,孔雀看见时则十分高兴。若把有毒的食物给狗吃,它会腹部发热而呕吐。肉有毒时颜色虽呈红色,但用铁烧灼时则不会沾铁;这种肉还呈现膨胀状态,若在这种肉上浇酒时,蒸气会熏刺人的眼目。放毒者,他会口发干,身上发汗,恐惧颤抖,坐立不安,四处窥视,表现出恐慌胆怯的神态。这种情况危害着大家。发现时,应立即追查歹徒。

有些食物的性能互相矛盾,如同时进食后也会中毒,其危害性也像坏人放毒一样。例如没有发酵的乳酪与新酿酒同时服用,便会中毒;鱼肉与牛乳其性质不适合,进食后,也会中毒;同样,牛乳与核桃、杏仁等彼此不相适应;鸡蛋和鱼肉两者不相适应;豌豆菜与红糖、乳酪三者不相适应,同时服用,也会中毒;芥子油不能炒蘑菇;鸡肉不能与乳酪同时吃;新鲜酥油不能放置在铜容器里十昼夜以上;小蘗不能烧野兽肉。服了寒水石后接着吃蘑菇、蒲公英;吃了熔炼过的酥油后接着喝凉水;生肉已有酸味及炒面味;熟肉放置达七天等;都会引起中毒。酸性食物与牛乳同食,或者前顿饭未消化,接着吃下一顿,等等,因食物性质互不适应,会引起矛盾;不按习惯,不规律地吃喝或暴饮暴食,都会引起食物灾害。经常进食油腻性大的食物而胃火特盛的青壮年人,就是吃了不合适的食物,也不会形成疾病;同时按照习惯进用饮食也不会造成危害。应该禁忌食用性质不相适应的食物,逐步形成习惯。若已形成了习惯却又急于纠正,也会引起危害。对无益有害的饮食起居习惯,都应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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