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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绝望的眼神让我心碎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2日
来源:吉林日报2002年6月6日   作者:易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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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春秋战国时代那个“梦蝶”的庄周,常与另一位以哲辩出名的惠施结伴出游。这天,他们闲游到今安徽凤阳县境内的濠水桥上。庄子凭栏临水,看桥下那小小的白鲦鱼在水中来往穿梭,喋唼戏水,一派无忧之状,不觉为之动容,说:

  “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施不以为然,反问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笑答:“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施再诘之:“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周这下抓住惠子话把,说:“请循其本。子曰‘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这就是“濠上观鱼”的有名辩难,两千多年来它一直为后人所乐道,自然是因为两位先哲话里话外闪耀着的哲理机锋的光芒。但我却以为,它的真正价值,还是在于那么早就明确提出了人可以察象识物,根据鱼儿的动态推知鱼儿的快乐与否,实质上,就是肯定了鱼和动物也像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感知、感情能力这样一种观点。

  不能不佩服庄子。你看他老先生在生产力那么低下,科技知识浑钝未开的两千三百年前,一句“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的判断,竟与我们今天的科学证明完全一致,也与我们今天瞅着宠物犬嬉闹而发出的“狗狗好高兴呀”的感叹如出一口。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跃山林,驼驰大漠,自然现象而已,谁会想到它们乐不乐呢。

  然而庄子注意到了,想到了。

  就我所看到的材料而言,肯定动物有情感,最早的记载就是庄子了。如果此说确然,完全有资格去申报吉尼斯纪录。我觉得,提出动物情感问题的庄子比阐释了相对主义认识论的庄子更高明,对于人类认识世界的活动更有意义。

  庄子是推测,现代科学却验证了动物不仅能感知外界,而且能感受痛苦和欢乐,有着愤怒、恐惧、爱、同情与忧伤等情绪,这其中有些情感活动通常是需要有意识的思考的。

  还说鱼吧。有一种在宠物店里很常见的虹鳟鱼,人们长期以来相信它选择配偶不是凭理智和情感,而是它的遗传基因在起作用,即雌鱼具有偏爱色彩艳丽的雄鱼的遗传倾向,染色体的指令决定了其爱情的指向。然而,科学家们经过仔细观察后却惊奇地发现,虽然基因在虹鳟的爱情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更有决定意义的却是“趋众 ”——可以称之为“文化传播”的因素。雌虹鳟能敏锐地知道鱼群里其他雌鱼发现的雄鱼身上有吸引力的东西,如果一条雌虹鳟看到其他同伴与一条雄鱼交配,即使这条雄鱼不具备她的遗传倾向所偏爱的特征,她通常也会选择这条雄鱼作为情侣。不仅如此,她此后会对看起来像她的雌性同伴所选择的所有雄鱼更感兴趣。科学家因此断言,“当涉及虹鳟的爱情时,文化传播压倒了遗传。”

  没有起码的思维和情感,何来与“文化”有关的浪漫感情?

  一英寸长的虹鳟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比它等级更高的其他动物了。据报道,英国剑桥一家研究所的科学家发现,绵羊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头脑简单,实际上它可以辨别并记住多达50张相似的羊脸,还能记住牧羊犬或人的长相。科学家猜测,绵羊可能拥有与人类类似的图形辨别机制。再比如,据观察者报告,当主人打开盒盖,呈现出来的是一块糖果而不是一只智商较高的灰鹦鹉所喜欢和期待的腰果时,它会从盒子转过身来对着人,眯起眼睛,竖起羽毛,微微张开翅膀,低下头——这是愤怒的信号,或是明显的威胁。如果再继续这种讨厌的把戏,灰鹦鹉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表明了要咬人的先兆。它还会用嘴在桌子上快速敲打,以表示自己因受挫、失望而来的不满。

  其实只要随手翻翻时下的报刊,有关动物之间的感情交流、动物善解“人”意的报道比比皆是:

  《都市里的另类爱情》:在一座城市里,萍水相逢的公鸡和母鸡竟演绎出动物界的爱情绝唱:一只红翅公鸡因为热恋上了对门一户人家的母鸡,天天跑过去看她,晚上夜不归宿与恋人相拥而眠。后来它的主人将它关在楼上,它竟跳楼去与情人相会,以致将脚摔伤,仍乐此不疲。多情的红翅公鸡终于被他的主人杀了,那只母鸡见他几天不来,竟跑到这家人家门口来探望,主人赶她也不走。后来有一天,这只痴情的母鸡在横穿道口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压死。她死在去看情人的途中,死在大雪里……

  《虎狗情未了》:在一家城市动物园里,一只出生才几个月的东北虎崽因为没有同伴而无精打采,院方只好找来一只小狗与它作伴。没想到这两只本来水火不容的物种竟成了好伙伴,虎狗同处一笼,耳鬓厮磨,不离不弃,以致互相间到了少不得对方的地步,竟相依为命达10年之久。

  《大灰狼拉夫》:一只受伤的大灰狼被一对夫妇救活,它竟与主人家3岁的小女儿贝基成了朋友,它与她一起散步,它天天在路旁迎接放学归来的小姑娘,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贝基15岁,大灰狼临终之时竟将它独力抚养的小狼留给了贝基。

  《主人去世小狗挂泪 九旬博士遗产赠爱犬》:这只名叫“欢欢”的狮子犬与老人相伴9年,它对老人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白天夜里都不知疲倦地陪伴主人,用老人的话说:“欢欢与我有缘得很,好像心与心相通。我想啥,它都知道。简直太神了!”老人去世后,欢欢趴在地上一整天没吃东西,两只眼睛挂了三天泪水。一个月之后,它还没从悲痛中解脱出来。

  …………

  一位外国探险家珍·古道尔也说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上世纪七十年代,在非洲冈比国家公园,一个黑猩猩群体中的雌性头领弗洛死了。她一直以来和已8岁的儿子弗林特形影不离地生活在一起。弗林特因母亲的死而陷入深深的忧伤,他整天坐在一条湍急的小溪边打量着母亲的遗体,在她身边不停地走来走去,有时略微为她梳几下毛,还拉着她的已毫无知觉的手抽泣着。后来,他在几米处坐下,弯着腰,一动不动,瞪着双眼呆呆出神。天黑以后,弗林特爬上一棵树做了一个小巢——他平生第一次单独过夜,我们不知道这可怜的孤儿这一宵是在怎样的孤寂和哀伤中度过的。第二天,他离开了其他黑猩猩,独自回到弗洛死去的地方。他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后来,他爬到一棵高高的大树上,注视着一个大的空巢——是他母亲筑的,几天前他还和她在里面睡觉。他的身影,他的眼神,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他的深刻的、令人颤栗的哀伤。在后来的三周内,弗林特越来越无精打采,他不吃不喝,避开同伴,蜷缩在母亲倒下的地方的草丛里,他的双眼深深陷入眼窝,动作如老人般龙踵。他一直呆在那儿,茫然若失的眼睛盯着溪水,直到忧伤地死去——此时距弗洛死亡仅三周半时间。

  还需要说什么呢?直接的和间接的经验都在推翻着那位“我思故我在”的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论断。笛卡儿声称,动物只不过是自动装置,对任何刺激都只是产生机械的反应,感觉并不存在于这种装置。我一向敬佩作为哲学家的笛卡儿,但在生命关怀上显得麻木不仁的他远不如早他二千年的庄子了。事实是,人类并非地球上惟一具有感知能力和情感生活的动物。19世纪创建进化理论的达尔文认为,“低等动物像人类一样,显然能够感觉到快乐和痛苦、幸福和悲伤”。达尔文这个判断在20世纪得到了现代科学的支持: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大脑中共有的与情感有关的影响神经系统的化学物质不仅仅是相似,而是基本相同;人类情感的智力结构——使我们感觉到爱恨情仇的大脑解剖学和神经化学,与无数其他动物的相似或相同。

  当动物园圈养的白极熊像人在狭小封闭已久的空间中焦躁不安地机械地来回走动时;当动物园的黑熊、棕熊被动物虐待狂泼洒硝酸满地翻滚痛苦万状,如被歹徒浇洒硫酸的人惨痛哀号时;当春天来了百鸟在花间叶上欢快地飞鸣,如同来游园踏青的人们展示自己的快乐时;当黑猩猩幼子因失去母亲而忧伤至死,胜过不少人类的不孝子孙时,当人们用强制的、甚至残忍的手段迫使动物母子分离,族群崩溃,成批成群的动物被猎杀、被屠宰,因而给动物造成极度悲伤、痛苦、恐惧,就像人类社会中强势者对弱势者以欺凌、压榨、暴力、战争,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使他们椎心泣血、痛不欲生时,生命伦理学的问题、生命终极意义的问题、生命关怀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提出来了——

  对于一个有感知能力、有情感活动的生命体而言,他(它)活着是为什么?是命中注定要为另一种生物的生存、享乐而遭受痛苦、牺牲自由、奉献自己的血肉,还是像其他生命那样有权享受生命正常运行过程中应该有的待遇和乐趣,换言之,是将这生命服从于某种不利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残暴功利目的,还是顺应自然要求在尽情展现这个生命当中享受生命的权利?人作为生物之一种,据说天然拥有生存或与生存有关的某些基本权利;那么,作为非人类生命的动物,能不能拥有这些基本权利?不论是或不是,关键在于,这种基本权利是谁赋予的?是自封的还是什么权威授予的?如果说,承认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是个道德问题,那么,这种道德要求是否也应包括承认和维护动物的基本生存权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剥夺、践踏动物的基本权利无端地造成动物的痛苦、恐惧乃至死亡,是否和剥夺、践踏人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反良知、反理性、反道德的行为?

  如此等等。这些问题,实际上早就引起过先贤和智者的思索,至少在庄子的时代是如此。只是,人类的私利和贪欲淹没了它的微弱萌芽。但是,现在,当理性光芒不断深入世间奥秘而工业文明却将整个世界拖入失衡与污染的深渊时,这些问题的重新提出,就势必带有一种极大的尖锐性和挑战性……

  (二)

  糟就糟在人类从来就不把动物当成可以和自己有同样生存、发展权利的生命体来看待,从来以君临万物的姿态对待其他一切生命。

  人类固然创造了绚烂多彩的文明史,但在这种历史创造过程中,人类不仅自己“上疆场彼此弯弓月”自相残杀,而且为了满足自己生存和享受的需要,将整个动物界置于被奴役、被虐杀的境地。哪怕是有恩于自己的动物也难逃厄运。

  你没有见过驯鹿吗?那是一种生存于欧洲寒冷极地的北极圈地区的壮美而温顺的动物,它身形高大,胸部宽阔,四肢纤细强劲,奔跑姿态矫健,而那双乌黑的温情脉脉的黑色大眼睛更使人顿生怜爱之心。它在最艰苦的生存状态下顽强地生存着:冬天,它们可以凭自己的能力用蹄子和角掘开3英尺的雪,找到它们喜爱的地衣为生。从10世纪开始,驯鹿就已被拉普兰人所驯养:100万只驯鹿中,一半被当成负重的工具,用来拉雪撬,以负重200磅一天跑50英里的能力和辛劳,拉着、驮着拉普兰人不停地迁徙,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拉普兰人之所以成为游牧民族,就是因为有了驯鹿这个载体。然而就是这样一种为人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可爱动物,注定要被杀死,因为人类需要它们的皮、角、肉、腱。它们的鲜血就沾在它们忠心为之效力的主人手上,就流淌在他们自古生活、劳作过的冻土地里。

  驯鹿的朋友麋鹿的命运也糟糕得很。这种比驯鹿更壮硕的生灵,它那巨大的向外延展、如仙人掌或树杈般的角,足以勾引起人类的贪欲,而将它置于死地。仅在斯堪的纳维亚,每年就有4000多头麋鹿死于非命。

  在北极圈地区被疯狂屠杀的还有海狮,一种形体巨大而性情温和的海洋生物。每年5月,它们不远3000多英里一路游来聚集在阿拉斯加和西伯利亚之间的白令海峡,到6月末,母海狮会在岩石丛生的岛上产下幼仔。由于人类的滥捕滥杀,到1892年,海狮的总数量已不足100万。到1896年,这种屠杀达于极点:由于外出觅食的母海狮被大量杀戮,几十万只嗷嗷待哺的小海狮在岸上无可挽回地走向死亡——就像被战争夺去母亲的饥肠辘辘的婴儿在凄惨的哭泣中徒劳地等待母亲的归来……

  这种情况随着人口的膨胀、工业文明的发展而愈演愈烈。据科学家估计,人类正在促使近代物种以比其自然灭绝快1000倍的速度丧失,以比形成快100万倍的速度消亡。其丧失速度在上个世纪大致每天一个,现在则每小时一个。据统计,近400年来,全球已灭绝的物种以千数计,其中灭绝的鸟类约150种,兽类95种,两栖类约80种。以兽类为例,1771—1870年的100年间,全世界共灭绝了12种;1871—1970年的这一百年间则灭绝了43种。仅上个世纪,110个种和亚种的哺乳动物、139个种和亚种的鸟类已再无缘让今天以致后世的人见到。目前,濒于灭绝的野生动物已多达600余种。

人类贵为万物之灵长。但这改变不了人类也是一种动物的事实。这当然不仅是因为人类是从动物界脱胎而来,臀部打着动物的标记,具有和动物大致相同的生理功能。进化论和现代科学都证明人类曾是动物界的一员、一种、一族、一群,不少动物甚至比人类更早地出现在地球上。人是在充分利用了包括动物在内的一切自然资源的基础上才发展到今天的,没有动物与人类的共生共存共发展,没有无数动植物相互衔结形成的生物链,没有这种生物链构成的生态平衡,整个地球就是一片没有色彩、没有生机的荒芜,人类早就成了孤家寡人,何谈生存与发展!

  “万类霜天竞自由”——“竞自由”才真正是动物和一切生命的天赋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和人类是生而平等的。

  人类之所以是一种动物,还在于他身上保留了由此脱胎出来的动物性。“食、色,性也”,孟子这话,道出了生存和繁衍是人和一切生命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的真理。一切生物本能地因而是无条件地服从这个法则,从而出现了生物链,出现了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动物的本性便充分显露出来。人的可怕,就在于他虽脱离了动物界,这种为生存和繁衍而弱肉强食的动物本性却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这里不存在人类个体自不自觉、愿不愿意的问题,因为人自出生以来就生活在这么一种文化环境中,食用动物的观念和习惯是自小就被接受的视为理所当然的文化遗产,哪怕是最善良、最胆怯的人也难例外,除非他皈依以“不杀生”为戒律崇尚素食主义的佛门,或是从科学理性高度走向善待生命,用“文化”、“文明”来约束、净化、提升自己,将对生命的爱心推己及物,尊重生命,善待动物,保护生态平衡。然而,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如果人的动物本性在私欲甚至贪欲的驱使下恶性膨胀,那么其功利指向就必然大大超越生存和繁衍的需求,走向了炫耀、享乐和挥霍,并会借助科技文明使这种恶性膨胀的动物本性有了无所不能、残酷无情的实现手段,足以将所有的动物——地球上亿万斯年进化产生的灿烂生命之花全部毁灭!

“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所谓“资产阶级庸人”的这种说法,倒是道出了人的善与恶交织的极端两面性。

  由此看来,从环境保护,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谈善待动物,尽管十分必要,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人类以地球之主自居,居高临下地将动物置于低人一等的位置,其倨傲之态、怜悯之心显而易见;同时也是因为人类的生存和享乐离不开动植物组成的生态环境,其功利性不言自明。而“众生平等”说在立意上似应比一般的动物保护理论更高一筹,因为它是以生命高于一切,物种生来平等这种生命伦理观为出发点的。

  不妨看看林业部门提供的一组数字,当得起是触目惊心: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年贸易量为:2.5万—3万只灵长类动物;相当于9万头大象的象牙;200万—500万只活鸟;50万只野生鹦鹉或长尾小鹦鹉;1000万张爬行类动物皮张;1500万张毛皮;几百万只蛙腿;超过5亿尾热带鱼;还有如袋鼠皮等大量其他各类野生动物及产品。

  想想看,这得以多少动物鲜活的生命为代价?而这些生命都是有感知能力、有情感活动的,它们在被囚禁、被猎捕、被贩运、被虐待、被杀害时要经受多少痛苦、恐惧!多少个动物家庭、种群会经受妻离子散甚至灭门之灾!而导致这一切悲惨结局的是人类的市场需要,其终端就是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其中就有你、我、他。当绅士们极有风度地抽出他的鳄鱼皮皮夹买单时,当女士们穿着昂贵的貂皮大衣展示万种风情时,当贵妇富豪在铺着虎豹皮的客厅中谈笑风生时,当美食家们在酒楼饭店吞食各种野生动物时,当看客们在马戏院尽情享受狮虎象等动物在驯兽师皮鞭下颤栗表演的乐趣时,当猴、狗、猫、兔、鼠等动物在实验室里口不能言地忍受多种死去活来的折磨之痛时,你想过没有,有多少个冤死的生命在冥冥之中悲泣,而在你身上,又有多少个死不瞑目的冤魂在缠绕!

  语云:“人命关天”。区区一条人命之所以会关乎天道,就在于人是“天”即大自然的最精美的造物,人的生命是日月精华的结晶,残害人命,就是违背天意,暴殄天物。同样的,能思维、有感情的非人类生命也是造物主的心血,是地球上几十亿年生命进化的成果,成百上千,成千上万,甚至百万、千万计地屠杀、奴役、迫害、囚禁动物,不是背天道、弃良知又是什么呢?!

  (三)

  在人类无所不到的威力和永无止尽的欲望面前,在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面前,从最渺小、最温顺的虫豸鸟雀到最强悍、最孔武有力的猛禽巨兽,全都显得那样孤苦无助,它们的任何反抗都不堪一击,整个动物世界在颤栗、在匍伏、在哀鸣……

  一篇题为《藏羚羊心中永远的裂痕》的文章这样写道:年复一年,母藏羚在可可西里深处的神秘之地集中产下羊羔后,又领着刚出生的小羊长途跋涉返回各自的故乡。其间,一群60余只藏羚羊要经过一条青藏公路。

  “藏羚羊是青藏高原速度最快的动物,可以80公里的时速在高原飞奔。我以为它们在确认没有危险后,会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公路。没有想到藏羚羊面对公路就像面对一条悬崖上的钢丝,一盆滚烫的炭火,更像非洲角马迁徙途中面对一条布满鳄鱼的河流,路基上的羊足足几分钟不敢踏上公路。”终于有一只勇敢的母羊率先踏上了公路,但动作格外谨慎缓慢,每一步仿佛都迈在雷区,10米宽的公路用了很久才走过之后,其他的羊才一只一只地跟着小心翼翼地迈出了试探的步子,不少只半途而返,徘徊多次;用了近一个小时才越过公路。而几只小藏羚实在没有勇气踏上路基,望着公路另一侧的羊群,绝望中向着相反的方向跑去。尽管它们的母亲又返回来引领它们,但却被扑面而来的汽车惊散,慢慢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望着渐行渐远的小羊孤单的背影,我似乎听到几个没娘的孩子的哭声……”

  这就是人类文明对野生动物心理上造成的巨大威压。对公路的恐惧,已让这些可可西里精灵的精神几近崩溃。“失去羊群的保护,没有母亲的奶水,它们能平安度过今夜吗?”读到这里,相信不少人的泪水会要夺眶而出!

  然而,这些藏羚不仅要面对青藏高原最恶劣的自然环境,要面对人类文明带来的巨大冲击,还要面对偷猎者为给贵妇、小姐炫耀身份、追逐时尚而披戴的昂贵“沙图什”披巾提供原料而射出的罪恶子弹,据报道,2001年仅6月6日和7月14日,可可西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连续两次破获了两个大盗猎藏羚羊的犯罪团伙,收缴各类枪械10支、子弹15000多粒,还有174张藏羚羊皮!

  面对罪恶的枪口,面对死亡的威胁,藏羚羊,特别是母性极强的母藏羚表现出了像人类母亲一样舍身护犊的伟大母爱:有一个猎人,当他清早从帐篷中刚一走出,就见几步之远对面的草坡上立着一只肥壮的藏羚,他立即转身取来猎枪瞄准了猎物。奇怪的是,那只藏羚并没有逃走,只是用企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着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两行长泪从它充满绝望的眼中淌下。就在这一刻,猎枪响了,藏羚一头栽倒,仍保留着跪卧的姿势,两行泪迹久久不平。待到猎人将猎获的藏羚开膛扒皮,才发现这是一只母羊,在她的子宫里,静静地蜷伏着一只已经成形的小藏羚,当然也已死去。这时猎人才明白,为什么这只母羚肥肥的,也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屈下笨重的身躯向自己下跪:它是求猎人留下自己孩子一命啊!

  母爱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是物种生命延续的保护神,在于它的真正无私无畏。这种爱不容亵渎,不容践踏。对人类的母爱,我们赋予了多么圣洁崇高的色彩!可怕的是,就是这个为人类母爱高唱赞美诗的生物,其中的利欲薰心之徒却对毫无自卫能力,连用语言表达自己情感都不能的善良温顺的藏羚施行母婴大屠杀!

  在可可西里,一只小藏羚刚生下不久,母羊就被偷猎者打死了。当保护区工作人员赶到时,受了伤的小羊四腿直抖动,一双大眼睛惊恐万状地看着他们,把这几个大男人看得心酸酸的。大家给它取名“祖塔才仁”,意为“长寿的藏羚”。尽管为了它的存活想尽一切办法,这只过早失去母爱的可怜又可爱的小藏羚,还是没有逃过大劫,在人们发现它的第6天清晨终于死去……照片上的“祖塔才仁”,乌黑的大眼睛尚未闭拢,它是死不瞑目呀!

  “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写下上面一段关于藏羚羊悲惨命运的文字,我竟忽然想起了鲁迅这两句诗,莫非此时的感受同鲁迅当年因人类中的黑暗势力对新生命的屠戮而悲愤莫名无以遣之的心境相通?我觉得目光因水气而朦胧,只好闭目枯坐,眼前却不期然地浮现出杨玉环在马嵬坡前被乱军士兵用白绸巾绞死前迷离而哀痛的眼神;浮现出被日寇对母亲开膛破肚又用刺刀挑起的血淋淋的胎儿;浮现出二战中父母被炸死,坐在冒烟废墟上哀哀哭泣的幼儿;浮现出默默躺在花丛中的死于战火和暴力的阿富汗小姑娘的凝滞目光……

  我没法不联想起这些令人毛骨悚然、心往下沉的往事和现实。如果人类社会中的这些暴行理应遭到政治上、道义上的强烈谴责,那么动物这些不会说话,在遭到最可怕的打击时都无法用强烈的痛苦形式来表达的可怜生命,它们那铭刻在绝望眼神中的悲恸,就不能不让人心碎!

  如果说,偷猎者们对如藏羚羊这种在最艰苦的生存状态下靠草根、苔藓维持生命,善良如少女温顺如幼儿的可爱动物实行滥杀,是对自己良知和良心的公然背弃,是对生命伦理的粗野践踏,是将美与善用血腥的手撕毁了给人看;那么,对狮、虎等猛兽的凌辱和戏耍则无疑是对阳刚雄伟的自然美的嘲弄和亵渎,狮、虎等号称百兽之王的猛兽是大自然登峰造极的杰作,是几十万年生命进化的硕果,在整个生物链中,这些动物无疑是居于最高层次的终结者,大自然赋予这类生命体以王者的体魄和气概,使人一见顿消鄙吝之心,这样的动物理应让其在深山大泽、大漠广野自由地追奔逐北,啸傲天地。从它们身上,人感受到生命的壮美,再不济也该放养于野生动物园之中,还他们以一片合于天道的天地。

  可悲的是,不少这样的动物真像亡国之君或如被征服部落的土著酋长一样,被持强凌弱的牟利者掳获到马戏团中以暴力威逼作种种取悦于看客的表演,稍有不服或违规就鞭棍交加。每当我看到这样的场面,看到这些威猛的一啸百兽惊的猛兽们在鞭笞下不知所措,惊恐委屈、惨叫哀号的模样,我总是感到羞愧难当、悲愤难抑,这种感觉同目睹暴民们将漂亮女人扒光当街示众加以羞辱,逼迫奥赛罗、斯巴达克屈膝跪倒自陈“罪状”时的心情并无二致。人们肆意羞辱自己的同类和异类中的强者、美者以满足近于畸形的心态,或是谋取商业利益,实际上是在公开展示自己的无耻和懦怯,我为自己的同胞、同类而羞愧,而气愤!最近,有传媒披露了更加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残害动物的内幕:在河南开封汴京公园内,一个来自安徽的驯兽团用极为残忍的手段驱使老虎、狮子、黑熊等动物为游人表演,为了不让动物们反抗,竟然将狮、虎的牙齿、指甲全部拔除或敲断,致使动物们的口腔、嘴角溃烂、化脓,惨不忍睹,其中连一只仅4个月的小虎也难逃厄运。更有甚者,在浙江慈溪和宁波,先后发生两起因驯兽团主人见利忘义用残酷手段驱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频繁走穴表演被活活累死的惨剧。这两只东北虎一名“雷雷”一名“花花”,都只5岁,通人性,会表演,据目击者称:“雷雷”死时眼眶里还挂着眼泪。而“花花”死后竟遭剥皮卖肉的大劫!

  皇天在上!天道公平,众生平等。老天怎么会造出这么一种以虐杀异类的生命、凌辱他们感情为乐、牟利的生物来呢!

  我欲哭无泪。

  (四)

  在进化的进程中,人类中的一部分是变得愈来愈能耐也愈来愈霸道了。

  庄子的时代,尽管诸侯混战杀得血流飘杵一塌糊涂,但那是人类自个的事,与“非人族类”无关。作为智者、隐者、贤者,庄子能设身处地、察迹观行,体味到鱼儿们在水中畅游的快乐,而不是见鱼思食,立马命人将水中鱼一网打尽,烹之以饱口福,确属难能可贵;就是当时的政治家,也常有以一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心态对待动物的。据说齐宣王当朝时,有人牵着一头牛经过朝堂之下,齐宣王见了问:“把牛牵到什么地方去?”那人答:“准备杀了用来祭神。”宣王便说:“把它放了吧!我不忍心看到它颤栗恐惧的样子,这不就像没有犯罪却要送它去死吗。”孟子就此总结说:这正是仁慈的心术。“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然而这种仁术,这种境界已差不多成为绝响了。

  科技的进步,文明的发展,本来应该有助于整个人类精神境界的提升,有助于人对“非我族类”的动物生命意义的认识和尊重,有助于人类从“天人合一”的高度来处理好和动物界的关系,然而,不管意没意识到,客观事实是,科技进步文明发展的结果将人类中的一部分变成了武装到牙齿的动物杀手,变得对非人生命越来越霸道,越来越冷酷,越来越自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将整个动物界置于自己的生杀予夺之下,动物生存的权利和生命的需要,动物的生存状况和喜怒哀乐,从来被漠然置之,甚至被残酷无情地剥夺。

  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杀掠,那是人类自己的事,从动物的角度来看无话可说;人对动物间的争逐也无话可说,那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但是人类对动物的几近物种灭绝式的屠杀却是另一回事,这不仅不是自然规律使然,恰恰是违背自然法则的行为。因为人类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早已脱离了动物界的自然竞争,他已完完全全成了与自然、与动物对立的异己力量。难道就因为人类比任何生命体都强大,是“万物之灵长”,就可以为了自己的生存和享乐有权任意虐杀其他动物?

  人们,特别是西方那些经济与科技高度发达国家的国民,今天正在愈来愈频繁、愈来愈富有想象力地谈论外星人对地球的入侵,他们用金钱和高科技炮制出来的大片中,那些奇形怪状却拥有极高智慧和超人能力的外星人,将为所欲为的地球人置于他们的恐怖统治之下,地球人只能任其摆布和蹂躏,一如地球上的动物界被人类所奴役。

  这真是绝妙的反讽。

  人类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曾喊出过“天赋人权”的口号,声称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享有天赋的多种做人的权利。但是,老天、造物,难道也赋予了人类以恣意杀戮、奴役别的生命的权利吗?人们在强调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不容践踏、不容剥夺的同时,是否也该想想,非人类动物是否也应该有生存的权利呢?谁都知道,让每一种生命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享受每一种动物都应该有的生活乐趣,这才是老天的本意,否则,老天也不会将它创造出来了。生命伦理学的精义当在于此。更何况,从生态平衡而言,只有当动物界(当然还有植物界)处于良性循环时,人类才能活得像个人样。所以,从动物界的角度来看,不,从老天爷的眼光来看,人对动物的奴役和利用的权利,只是出于人类的一己私利,并没有征得其他生命的同意,完全是人类一族一群所为,就像在阶级社会中,法律完全是统治阶级制订并为本阶级服务一样。尽管人对其他非人动物的欺凌是如此不公,但却不会有任何一种抗议出现,因为人类唯我独尊、大权在握地把持了这个星球的话语权,而整个动物世界却沉沦于无声的深渊,就像人类中的聋哑世界。可以想见,人自己赋予自己的这种权利在“非人族类”看来是多么专横。

  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所以要奴役和剥夺其他“非人动物”的生命和利益。许多生物物种的灭绝或濒临灭亡就是如此造成的。据英国《卫报》最近报道:去年卸任的政府首席科学家,现任皇家学会主席梅勋爵推算,鸟类和哺乳动物的灭绝速度比历史上千百万年来的平均速度要快100—1000倍。对化石的研究表明,历史上曾发生过5次大规模的物种灭绝。而现在,人类正主导第6次物种大灭绝,其规模不亚于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

  多么骇人听闻!

  当年白人殖民者在种族主义理论支配和资本原始积累贪欲驱使下,曾凭借海盗船、火药枪将非洲、美洲的一些土著居民赶尽杀绝;

  当年的法西斯纳粹党徒在疯狂的种族歧视复仇情绪支配下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在集中营里将成千上万的“非我族类”的平民、战俘送进毒气室、炼人炉;

  当年的极左、极右各种极端主义势力曾在不同范围里、不同程度上对平民实行种族灭绝式的清洗……

  现在,人类中一些人对动物生命、种群的“物种歧视”乃至灭绝式血洗,同人类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种族歧视”乃至“种族灭绝”在形式乃至本质上究竟有多少距离呢?

  无非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吧!

  著名的犹太裔作家以撒·辛格说:“就人类对其他动物的行为而言,人人都是纳粹。”此话虽然极端,但却让人难以辩驳。

  过去,我在树林里看到有人张网捕鸟,在花鸟鱼市看到那在一个个狭小笼子中蹦跳、挣扎、木立、嘶鸣的小鸟时,会以为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但现在却每每勾起了一些遥远的几被尘封的记忆碎片……在我童年生活的南方那座城市,因依山临江,树木繁盛,气候适宜,故而禽鸟特多,在我上学路两旁连成一线的小树间到处是飞来飞去的小鸟。我们往往边放学边持弹弓从小林子里穿行,只要头上的枝叶间有鸟儿栖落张弓就打,当一只鸟儿中弹从林间扑扑簌簌坠落在地,心中就为之狂喜,赶紧拾起,不是腿儿打折,就是翅膀淌血,握在手中,小小的身体仍在挣扎,想养起来几无可能,惊恐与创伤使它们很快就会死去……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几十年前鸟儿在手中挣扎扑楞翅膀、哀鸣绝望的感觉似仍残留在手心,真有椎心之痛冤魂附体之感。

  任何生命被摧残都是极端痛苦的——更别提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要吃掉的各种动物肉和动物肉类制品了,那都是以“君子远庖厨”的方式在无情地吞食别个生命、在残忍地制造别个的痛苦。

  吃猪肉、牛肉、羊肉……

  吃鲤鱼、鳜鱼、鲍鱼……

  吃公鸡、母鸡……

  吃乳猪、乳鸽……

  吃乌龟、甲鱼……

  吃熊掌、驼蹄、鹿鞭……

  甚至吃孔雀、吃老虎……

  一张如无底洞般的牙尖齿利的血盆大口,似要将普天之下的动物吞噬殆尽!

  在德国艾科尔野生动物园的一座小木屋的墙上,写着这样一个问题:

  “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是什么?”

  游客们马上想到的答案是狮子、老虎、毒蛇、鳄鱼等等。

  人真是太谦虚了。真正的答案只要打开木屋的门就可以看到。木屋门一旦打开,游客们面对的是一面大镜子,每个人的尊容都在镜子中纤毫毕现——

  人,你才是最危险的动物!

  我们这个星球现在被弄得遍体鳞伤:土地沙化、林地萎缩、大气污染、水源短缺……你都得负起全部责任;

  人世间有那样多的丑恶和苦难,自然界中有那么多的死亡和罪孽……你都不能辞其咎!

  于是,人们开始觉醒了。

  据说那位杀死了怀孕母藏羚的猎手,在剖开母羊肚子看到了那蜷伏的胎儿后,将母子俩连同自己的猎枪一起埋葬在山坡上,从此,他消失在藏北草原上。

  这是良心的回归。

  我终于理解了这种由摧残生命而产生的极度愧疚和痛苦。理解了那位古代印度太子为什么悲天悯人、出家修行而成“普渡众生”的一代佛祖释迦牟尼。

  由是,我敬佩在惊涛骇浪中驾着小小摩托艇、橡皮船冲到巨大捕鲸船旁抗议捕杀鲸鱼的绿色环保主义者;崇仰在可可西里倒在偷猎者罪恶枪弹下的保护藏羚羊的缉私队队员;赞美历尽艰辛十几年如一日在非洲丛林中与狮、象、猩猩为伴的科学家;感谢一切尊重动物生命并为维护其生存权利而百折不挠的动物保护者们……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从十八世纪英国最早提出防止虐待动物立法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制订了有关保护动物的法案,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正式签订,1981年,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2000年,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尊重非人生命、善待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和机构认为是现代意识的必具成分而接受。

  最近,读到一条消息:《德国给予动物宪法权益》,称:德国今天成为了第一个在宪法中保障动物权益的欧盟国家。在表决中,大多数议员支持在一项强制本国国民尊重和维护人类尊严的宪法条款中添加“以及动物”的字样。

  如果说,资本主义诞生时期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意味着人的觉醒、人性的觉醒、人性的复归的话,那么,在宪法中将维护动物的尊严与维护人类的尊严并列,可以说是标志着人性的第二次觉醒——这是人超出自我的界限,从更广阔得无比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非人生命的关系的高度,从人类生存、存在和发展的进程,来理解和肯定什么才是真正合乎人性、合乎伦理、顺乎天道、顺乎自然的行为。与此相映生辉的是,今年初在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位运动员因自己打起的球将空中飞过的小鸟击毙,而当场跪地合什为之忏悔、哀悼。这一跪,充分显示出人之为人的高贵尊严和对生命的珍爱敬畏之心。而在中国湖北,为了拯救一只小金丝猴,出现了百位人类母亲为其哺乳的感人事迹。“人类给动物哺乳,这种爱太令人感动了!这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中华民族善良博爱的传统美德。”消息传出,外国读者赞颂有加。这同屠戮藏羚羊的暴行相比,不正是天使与野兽的天壤之别吗!

  然而,让人为之揪心的消息仍然不绝传来:“全球环境处于危险的十字路口”、“全球变暖,鸟乱方寸”、“北极熊挣扎度日”、“阿拉善骆驼,死亡告急”、“公园只为挣钱,孔雀被强迫开屏”、“中国大陆金钱龟濒临灭绝”、“印尼珍稀动物走私猖獗”……

  这会儿,一家刊物上题为《离去的东北虎》的消息又叫我蓦地一惊。东北虎是虎科中个头最大、仪态最威严的虎,是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国东北境内森林已难得见到东北虎的踪迹了,仅有的十数只难道还要“离去”?!从生态平衡角度看,任何一个物种的消亡都必将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更多物种的消失。东北虎处在生物链的顶端,如果它不幸归于灭绝,那将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那是人类的罪孽和悲哀,也是动物界、自然界的浩劫。

  然而读下去,才发现它讲的是这样一个传奇故事:1974年,一伙在黑龙江省林区采伐队当工人的年轻人,用精心设置的捕兽器夹住了一头三百公斤左右的雌性东北虎,把它囚禁在木笼中,装在车上,用3头牛拉着下山,转移到别处去。那天,由十几个棒小伙护送,一路上格外小心,严阵以待。“下午四点多,天就快黑了,寒风呼啸,雪花乱飞。我们正在盘山道上艰难地行进,突然当头响起一声惊雷般的虎啸。我们立即放枪,但根本没看清老虎在哪儿。老虎的动作太迅捷、强悍了,猛听‘卟叭’一声巨响,一根木杠已被虎掌击断。两头虎咆哮发声,向山上蹿去。好半天,我们才敢从地上爬起来,好像刚做完一个恶梦,木笼已经空了,三头牛吓得瘫在地上,屁滚尿流。”

  痛快痛快!真该浮一大白!那感觉就像读金庸、梁羽生快意恩仇的武侠小说。浮在我眼前的是乔峰乔大侠和金毛狮王谢逊的身影。这两只东北虎已真正恢复了百兽之王的雄风霸气,再无复在驯兽团被人欺凌、奴役的屈辱、卑琐了。多么壮伟不羁的生命!多么不可一世的气概!

  也许,只有当动物强大到足以粉碎人类对它的宰割时,人才会认真考虑动物的生存权利。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只有到动物界面临灭绝之时,人类或许才会悔恨交加地来抢救这些将永远消逝的美丽生命——无论哪一种情形,对于人类而言都为时晚矣!

  我们面对的,将是一个除了人类自己的喧嚣外,再也没有任何天籁和其他生命瑰丽大合唱的枯寂世界。

  我们将很难孤独地生存下去。

  人们,你们要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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