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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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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导读  “如果是利他,那不管己所不欲,还是己之所欲,都可以施于人,如果是害他,则不管己所不欲,还是己之所欲,都不能施于人。

 

 

文:生西法师

想想这句大家都很熟悉的话,主要应该是指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不要让对方痛苦。从大的原则来说,自己不想受苦,一切众生也不愿受苦,不能把自己不欲的苦与苦因让众生去受,安住这种思想也符合大乘慈悲为怀的精神。从细微的方面来看,除了自己应当慈悲善良之外,多站在对方角度观察考虑,其实更加重要。

针对不同情况,这句话可以有四种解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应施于人;己之所欲,应施于人。

一、观察之后,自己不喜欢的,对方也不喜欢的,自己不要施于人,比如某种食物。

二、观察之后,虽然自己非常喜欢但对方不喜欢,则勿施于人,比如在餐桌上将自己喜欢的菜拼命往对方碗里夹,对方拼命挡也挡不住,然后很痛苦地在那里缓慢下咽,这样就不太好了。

三、观察之后,自己不喜欢而对方喜欢的,应当施于人。

四、这个就容易理解了,自己他人都喜欢的,应施与人。还有,此中的喜欢仅是一个方面,其实还包括在因果上有利无利,否则对方喜欢毒品,我还要“施于人”,就是彻底地将对方伤害了。

总之,如果是利他,那不管己所不欲,还是己之所欲,都可以施于人,如果是害他,则不管己所不欲,还是己之所欲,都不能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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