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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四、许有第八染净方成(注解)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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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四·四、许有第八染净方成(注解)

 

  注解

  1 《无垢称经》卷二云:

  如佛所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2 道邑《义蕴》云:

  今此意引《阿含》为证,不取《维摩》,以大乘经他不许故。此之十证,皆是共许教也。

  3 《瑜伽》卷五十四,显示识蕴五差别中,第四住差别,曾引经文与此义同,如云:

  云何住差别?谓四识住﹝《显扬》卷十八“心安住有十五种”。“住”即“安住”,藏文《瑜伽》翻作“gnas pa”,而汉译《瑜伽》第一识蕴差别,亦作“安住”,藏文作“kun tu z/en pa”,应为“执著”之义。汉译下文解“安住”时,亦是执著义。汉译诸词有不一致失,应审﹞。如经言:有四依﹝藏文作“rgyu”,即因义。汉译下文作“因缘”解﹞、取﹝藏文作“len pa”﹞,以为所缘,令识安住:谓随色住,缘色为境,广说如经,乃至我终不说此识住于东方,乃至四维。然我唯说于现法中必离欲影﹝藏文只作“影”,无“欲”字,汉译依义增﹞、寂灭﹝藏文作“mya van las 'das pa”,即“涅槃”﹞、寂静、清凉、清净。如是已显经中如来所说诸识住相。

  4 《瑜伽》续解经文云:

  从此以后,我当宣说此相差别:谓此经中略显识住及因缘相﹝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识住、因缘二种边际﹝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边际”﹞;识住、因缘二种寂止﹝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寂止”,以下分述心染、心净﹞。当知此中若诸烦恼事﹝藏文作“gwi”,《略纂》卷二十八解此为“现行”。此处似指因缘种子,及所缘缘等﹞,属彼烦恼﹝《略纂》云:“谓彼种子”﹞,说名依、取﹝藏文作“因及取”﹞,应知此二,亦名所缘。所缘性故,有所缘故﹝藏文作“以是所缘及能缘故”﹞。由彼贪爱为烦恼缘,名趣所执事﹝藏文作“dvos po”﹞,由贪欲﹝藏文作“brnab sems”﹞等四种身系﹝藏文只作“mdud pa”,无“身”字。汉译依义增。即色受想行﹞,为发业缘,名缘所缘事。彼二随眠所随逐故,名建立﹝藏文作“gnas”﹞事。若诸异生补特伽罗未得厌离,对治喜爱﹝藏文作“dga' ba”﹞,由所润识,能取能满当来内身。由此展转能取、能满,不能弃舍诸异生性﹝藏文作“由不能弃舍异生身故,能取、能满”﹞。以于内身能取、能满故,于流转中相续决定,是名为“住”。余住因缘,如前应知,是名略说住及因缘相﹝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

  有色界识,有来有去;无色界识,有死有生。又此二住乃至寿尽;又复此二生长,增益及广大义,如前应知;齐是名为识住边际,及住因缘边际。若复异此,而施设者,当知唯文字差别,非义差别。由所余义,境界无故。若他正诘,不知何答,亦由余义境界无故。或复有能于后自然﹝藏文无“自然”二字﹞,如理观察,便自迷闷,谓我愚痴,作如是说。若聪慧者,于诸色爱乃至行爱所摄贪缠,能永断离﹝藏文有“非离随眠”,义较圆满﹞。于烦恼分所摄发业四身﹝藏文略此二字﹞击缠,亦﹝藏文有“唯”字,亦不指随眠﹞能永断。所以者何?由在家众依贪欲、嗔恚二系﹝藏文作“mdud pa”﹞发起诸业——摄受﹝藏文作“rjes su 'dzin pa”﹞境界为因故,损害有情为因故。若出家众依戒禁取,此实执取二系﹝藏文作“mdud pa”﹞发起诸业——以戒禁取犹如贪欲,求生天故;此实执取犹如嗔恚,谤涅槃故。当知四身系唯在意地分别所生﹝即“发起”﹞故。

  从此以后,由多修习胜对治故,复能永断贪爱、身系﹝藏文作“mdud pa”﹞二种随眠。由此断故,烦恼所缘色受等境,亦不相续,以究竟离系故。由此所缘不相续故,有随眠识究竟寂灭,于色受等,诸识住中不复安住,由对治识永清净故,是名识住因缘寂止。又由当来因缘灭故,于内身分不取、不满,决定无有流转相续,是名识住寂止。

  又复对治所摄净识,名无所住﹝藏文作“即名非安住”﹞;由彼因缘,故名不生长﹝藏文作“彼复不由因缘所生长”﹞;由善修习空解脱门故,名无所为﹝即无作为﹞;由善修习无愿解脱门故,名为知足;由善修习无相解脱门故,名为安住﹝藏文同作“gnas pa”,足证前文第一识蕴差别,不应译为“安住”,应作“执著”﹞;如是不生长故,乃至安住故,名极解脱。

  又于行等都不执著我及我所,由此因缘,色等坏时亦不恐怖。由此相貌﹝藏文作“rtags”﹞,显彼自体已得清净。又由彼识永清净故,不待余因,任运自然入于寂灭。此识相续究竟断故,于十方界,不复流转。于命﹝藏文作“'tsho ba”﹞及死,不希求故,名永离欲﹝藏文作“grib ma med pa”﹞。又所有受是识树﹝藏文作“识如树”﹞影,彼于尔时不复有故,名永离影﹝即上所引经文中“离欲影”﹞。诸有漏识,于现法中毕竟灭尽,故名“寂灭”。诸无漏识,随其次第有学解脱,名为“寂静”;无学解脱,名曰“清凉”;余依永灭,故说“清净”。

  又复诸识自性非染,由世尊说“一切心性本清净”故。所以者何?非﹝藏文此句不作遮诠,但不相违﹞心自性毕竟不净能生过失,犹如贪等一切烦恼故。亦不独为烦恼因缘,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无有独于识性而起染爱,如于色等,是故唯识不立识住,是名识蕴由住差别。

  5 即《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卷三。

  6 真谛译《摄论·世亲释》卷三所分章段。

  7 如理《义演》云:

  然无为法虽依此识,不由此识而成染净,故与识别,名“别句”。

  8 即“因心而生”。

  9 即本识体。

  10 “别各”,《义演》作“各别”。

  11 《枢要》卷中云:

  第十证中“以心为本”,诸部总句。有无为、染净法,皆心为本。萨婆多等,无为由心故显,有为由心故起。由心起染净法,势用最强胜故,说为本也。由此经说:若心染,情染;心净,情净。经部师意虽亦如是,然心受熏,胜于根等。以遍界故,说心为本,虽有为之总句,是无为之别句。“因心而生”,谓色不相应,由心为同类因、俱有因、异熟因等,方始生故。诸心所法,理虽亦然,邻近于心、依心方住。

  此上二句对萨婆多,下二句对经部,如文可悉。《疏》中但叙大乘四释,此中总释。然观下文之意,双破彼部,故说此释。

  12 《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卷三。

  13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所染初识”者,谓续生时生有初识。尔时自地一烦恼所染污故,非经部师欲缠已断烦恼及心,过去是有,可得从彼今复现行。非彼没心为此所依,应正道理,由彼没心亦不成故。若尔,何故不即说彼?以彼不定是染污故,又此与彼,无差别故;说彼、说此,竞有何异?﹝藏文无有“尔时自地”以下一段文。﹞

  1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二。

  15 此中略去“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一段。

  16 原文此处有“尔时”。

  17《摄论·无性释》云:

  此破过去立无实义。毗婆沙师烦恼得﹝藏文只作“得”,无“烦恼”二字﹞等,经部诸师皆已破讫,故不重破。然经部师﹝藏文有“及寻思增上力故”﹞熏习、所依并无有体,过失所随,故不应理。

  其余二师解同。

  18 “等”,取去、来,皆非实故。

  19 引文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此中略“此染污意识,于中

  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

  20 《枢要》卷中全引无略。《摄论·无性释》云:

  “于中有中灭”者,此若不灭,无生有故。“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者,谓此灭时,于母胎中有异熟识与其赤白同一安危,合相和杂,成羯罗蓝。如世尊说:“阿难陀!识若不入母胎者,不应和合羯罗蓝,成羯罗蓝之体性。”

  21 《摄论·无性释》云:

  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恼相应。

  22 《摄论》原文无“应”字。

  23 “尽”字下,《摄论》原文有“故”字。

  24 《摄论·世亲释》云:

  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或时起彼无所有处出世间心令现在前,由彼处心极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处心暗钝故;住于彼处极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现在前,此出世心不应以彼第一、第二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间故,只生余地起,起余地心现在前故,二所依趣,俱不应理;又即此心不应涅槃为所依趣,有余依故。

  25 此难应云:

  既许业果无因而生,烦恼亦应尔!

  26 即《摄论》世亲、无性两《释》。

  27 《摄论·无性释》云:

  此说于转识,业杂染不成。谓行为缘,贪等俱生,眼等诸识许为识支,此不应理,“识缘名色”有圣言故。所以者何?眼等诸识刹那速坏,久已谢灭,为名色缘,不应道理。若畏此失,许续生﹝即结生相续﹞识为识支者,此亦不然。于续生时,福与非福及不动行久已灭故,非从久灭,此复应生。又续生心非无记性,爱恚俱故,既非无记,以行为缘,不应道理。若说转识与行相应,由此为缘,阿赖耶识能持熏习,说名识支,应正道理。

  28 道邑《义蕴》云:

  经、萨两宗初结生识名为识支,既是染污,非行所感,故转救言:行能感当生名色位识。

  29 “未”字,延历本作“来”。

  30 “来”字,有余本作“世”。

  31 智周《演秘》助难云:

  欲色界有色,行感可名“缘”;无色界色无,如何云感色?

  32 道邑《义蕴》云:

  谓如在一身之上,造得天中生报业,复造人中后报业,即以地行,隔天报八万劫等,望后报人中识位中色,名悬隔也。

  33 《枢要》卷中云:

  对萨婆多识位中色,是异熟故,名行缘识。一、则劫数悬还,二、即乖隔。本无果识,可名识支,云何名感识位中色?

  34 《枢要》卷中云:

  经部师未来世无,而言感者,时分悬远,时分隔绝,如何名感?又若言感名色位识,名缘,即隔识支应说与名色为缘,非与识为缘也。

  35 《摄论·无性释》卷三云:

  谓熏习位诸业种子,异熟现前,转名为“有”。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说名“有”。行所熏识,若不成就,何处安立彼业种子,而复得言生果现前,转名为“有”?

  36 “又非但”三字,《义演》置于下文“皆可得尔”下。

  37 道邑《义蕴》云:

  《摄论》意明业杂染,故偏言行、有,为缘不成,略不说余。理实余支,并无缘义。

  38 此下即初文。

  39 “于”字,应作“初”。

  40 谓《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41 “善”字,原文无。

  42 原文作“欲缠善心”。道邑《义蕴》云“六行伏惑”。

  43 如《摄论》卷一云:

  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心种子。唯无有故,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展转传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

  《摄论·无性释》云:

  欲、色二缠善加行善心,无有俱生俱灭义故,所熏、能熏,不应道理。又欲缠心非无记故,亦非所熏,系地别故,非彼因缘。无始生死余生所得色缠善心,非今色缠善心种子,过去多生欲缠多心所间隔故。经部诸师过去无体,现无有体能为色缠善心种子,不应道理。

  44 “心”字,原文无。

  45 “心”字,原文无。

  46 具意应云“无所依故,烦恼不生”。

  47 《摄论》卷一、两《释》卷三总破无出世清净熏习云:

  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世亲《释》云“谓与言音相应作意”﹞为熏耳识?为熏意识?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

  《摄论·世亲释》云:

  “闻熏习”者,依他言音,正闻熏习。“摄受彼种子”者,在意识中摄受出世清净种子。“不相应故”者,谓彼所计不应理故,云何可说此从彼生?

  48 论主应难之言“非彼因故”。

  49 道邑《义蕴》云:

  此师无间道中,已无烦恼,而有惑得。至解脱道,惑得亦断。今言“俱”者,惑得与无间道,俱时有也。

  50 “惑”字,《义演》作“或”,下同。

  51 相当《摄论·染净章》。

  52 即《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53 《瑜伽》卷五十一。

  54 《对法》卷二。

  55 如言: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56 即“许有此识,一切皆成”。

  57 《对法》卷二云:

  由八种相,证阿赖耶识决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可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即“明了性”﹞不可得故,种子体性﹝即“有种子性”﹞不可得故,业用体性﹝即“业用差别”﹞不可得故,身受体性﹝即“身受差别”﹞不可得故,处无心定不可得故,命终之识不可得故。﹝八“不可得故”即《瑜伽》八“不应道理”。﹞

  《枢要》卷中云:

  十证摄八证者,此第二异熟,是彼第六﹝“身受体性”﹞。又此第四执受,是彼第一﹝“依止执受”﹞;此第六生死心,是彼命终;此第九灭定,是彼第七灭定﹝“处无心定”﹞;此第一持种,即彼第四种子﹝体性﹞。

  58 谓业用体性不可得。

  59 见本论第七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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