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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九、引小乘教密意证有赖耶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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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九、引小乘教密意证有赖耶

 

  【论文】三·二七三 余部经中,亦密意说阿赖耶识有别自性。

  【疏翼】

  第一引教别答中,第二引共许小乘教。

  【述记·卷二十一】

  下、引共教。初、总,后、别。此即总也。

  即引声闻乘经,以密意说此识,如《摄论》第二1。

  【论文】三·二七四 谓大众部《阿笈摩》中,密意说此名根本识,是眼识等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有如是义。

  【疏翼】

  第一引教别答中,第二别。于中有四部别说:一、“根本识”,二、“有分识”,三、“穷生死蕴”,四、“爱阿赖耶”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一】

  下别之中,有四部别,文即为四,《摄论》亦同2。

  “摩诃僧祇”3名“大众部”,释此部等名,如《宗轮记》4。于此部中,名“根本识”,是诸识所依止故。非六转识可名“根本”,不能发起六转识故,其喻可知。

  “阿笈摩”5者,此翻为“教”;展转传说,故名为“传”。唯第八识有如是义,结喻可知。

  【论文】三·二七五 上座部经、分别论者,俱密意说此名有分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恒遍为三有因。

  【疏翼】  第二有四部别说中,第二“有分识”。

  【述记·卷二十一】

  “分别论者”,旧名“分别说部”,今“说假部”6。说有分识体恒不断,周遍三界,为三有因。其余六识时间断故,有不遍故,故非有分。

  世亲《摄论》无文,唯无性释有九心轮,此是阿赖耶识。九心者:一、有分7,二、能引发,三、见,四、等寻求,五、等观8彻,六、安立,七、势用,八、反缘,九、有分心9。余如《枢要》说10。

  【论文】

  三·二七六 化地部说此名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穷生死际,无间断时——谓无色界诸色间断;无想天等余心等灭;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已极成故,唯此识名穷生死蕴。

  【疏翼】

  第二四部别说中,第三“穷生死蕴”。

  【述记·卷二十一】

  人中国主——化地、理人——舍位出家,因为部主,名“化地部”也11。

  谓无色界色无,无想天等心无,不相应行体无;余不可名穷生死蕴,第八识可然。诸位皆有故。

  无性《释》云:彼部有三蕴:一、一念蕴:谓刹那生灭法。二、一期生蕴:谓乃至死,恒随转法,根等法是12。三、穷生死蕴:乃至金刚喻定,恒随转法13。于彼三类蕴以立三名,余色、心等,如前已说,是有间断、非穷生死故,唯第八是第三蕴。

  世亲无此解。

  【论文】

  三·二七七 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意说此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

  【疏翼】

  第二四部别说中,第四“爱阿赖耶等”。

  【述记·卷二十一】

  于中有三:一、叙经,二、释义,三、总结。即初文也。

  四《阿含经》:一名“增一”,二名“中”,三名“长”,四名“杂”。明从一法增至百法,名“增一”;不略不广明义,名“中”;若明事义文广,曰“长”;杂杂明事,名“杂”。于增一中,名“阿赖耶”。

  【论文】

  三·二七八 谓阿赖耶识,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疏翼】

  第四说爱阿赖耶等中,第二释义。

  【述记·卷二十一】

  自下、释义,文有其三: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14,二、“谓生”以下征余非此,三、“异生、有学”下显理,起爱所著之处必阿赖耶15。此中所说,即初文也16。

  “四名”,如论。

  “是贪总、别三世境故”。无性云:爱是总句;余三——现在、过去、未来——如其次第,三世别说17。此性恒时18极希愿故,由乐、欣、喜,是故总名阿赖耶19也。

  世亲一解20,同前。

  第二更解:谓于现在,爱;于过去,乐。由先乐故,复于今世,欣。欣故,于未来,喜21。今但总言“是贪总、别三世境故”。非但有前解,亦无22有后释。

  四体即贪,无性解言是贪三世总、别之境,如前释取。世亲后说,是贪三世境,是故不取总别之言23。

  此即第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中第一约贪总、别三世境。

  【论文】

  三·二七九 有情执为真内自我,乃至未断,恒生爱著,故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

  【疏翼】

  第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中,第二内自我真爱著处。

  【述记·卷二十一】

  执为“内我”,简法我、他我。至金刚心,恒行不息,故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24。

  【论文】

  三·二八○ 不应执余五取蕴等。

  【疏翼】

  第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中,第三总标生下。

  【述记·卷二十一】

  彼部计云:执余蕴等。但是贪所著处,即名阿赖耶故。总标生下:不应于余五蕴计,但令于彼阿赖耶识计。

  【疏翼】

  以上第二释义中,第一释彼四名即第八识讫。

  【论文】

  三·二八一 谓生一向苦受处者,于余五取蕴不生爱著。彼恒厌逆余五取蕴,念:我何时当舍此命、此众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乐故。

  【疏翼】

  第二释义中,第二征余非此。于中分七:一、征一向苦处,二、征五欲,三、征乐受,四、征身见,五、征转识等,六、征色身,七、征不相应行。此即初征。

  【述记·卷二十一】

  自下第二、征余非此。文有其七,七种非是所爱著故。

  “一向苦处”,即三恶趣极苦之处。世亲说此三处25于彼有时乐生者,是等流果26。彼极苦故,厌逆身心,念我何时当舍此命等、此类、此身心?“此众同分”,即是行蕴,总厌五蕴故。

  【论文】

  三·二八二 五欲亦非真爱著处。谓离欲者,于五妙欲虽不贪著,而爱我故。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二征五欲。

  【述记·卷二十一】

  有言:五欲是此,亦非真。谓若凡、若圣离欲界已,犹爱我故,如闻雷声起怖畏故27。此不极成,彼许离欲无有我故,此以理逼:如闻雷声等。彼《摄论》据共许有我者说,故不说离欲者有我28。

  【论文】

  三·二八三 乐受亦非真爱著处。谓离第三静虑染者,虽厌乐受,而爱我故。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三征乐受。

  【述记·卷二十一】

  乐受是我,非是苦、舍。不顺己故,不增悦故,彼非真著处。离第三静虑染,极厌乐受,凡圣皆有我故。世亲不解,无性云:“贪俱乐受”,是乐及贪,总是著处,乐为贪增故。此即总缘29,或各别缘,是此著处,别心缘故30。此中但有乐受,无贪,即有别缘者,然无唯缘贪者。

  【论文】

  三·二八四 身见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信无我者,虽于身见不生贪著,而于内我,犹生爱故。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四征身见。

  【述记·卷二十一】

  有计我见是爱著处,彼非真处。除无学者,以无我故。《摄论》31不言除,以极成有我非有32学故33;凡夫离欲,少亦有故34;今理所逼,述宗令有。下识35中,亦然。余有学、凡夫信无我者,若证、若信,虽于我见不著,于内我犹爱,故身见非著处,既厌身见,应不爱我!

  【论文】

  三·二八五 转识等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求灭心者,虽厌转识等,而爱我故。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五征转识等。

  【述记·卷二十一】

  转识亦非36,除无学,如前说。余有学异生“求灭心者”,即无想定及灭定等,“虽厌转识”而爱我故,非想九品及余有想定,皆极成有我故37。言“识等”者,意兼心所。即是识、受、想蕴全,行蕴少分38。

  以上总取蕴、别中乐受、身见三,《摄论》39等有。然无五欲,及下别遮五蕴40。此“识等”中若苦、若舍,皆是所著,前唯言乐。此中,见取等并是,前唯言身见故。

  【论文】

  三·二八六 色身亦非真爱著处。离色染者,虽厌色身,而爱我故。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六征色身。

  【述记·卷二十一】

  即是五根、扶根尘等,离色染,生无色,犹爱我故。若唯言“五欲”,据在家者说,此通出家、外道,即色蕴全。

  【论文】

  三·二八七 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是故亦非真爱著处。

  【疏翼】

  第二征余非此中,第七征不相应行。

  【述记·卷二十一】

  无实体故,不应于无体法生爱著故。

  不言无为者,内道小乘不计为著处,彼非著处故。

  外道云:我是著处,我爱我已,不应即为能所著处41。此共小乘诤赖耶无,遮爱著处。

  此中除彼犊子部师,彼亦如前非著处破,非有为无为故。

  上来总别破讫。前第一、是总遮,次三、随增计度遮,下三、别蕴遮,故有尔所。

  【疏翼】

  此上第二释义中,第二征余非此讫。

  【论文】

  三·二八八 异生、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有爱、非爱,而于此识,我爱定生,故唯此是真爱著处。

  【疏翼】

  第二释义中,第三显理。

  【述记·卷二十一】

  此下第三、显理。

  起爱所著之处必第八识。总结异生、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若总、若别,有计不计,起分别爱;于此识中,任运我爱决定生起。如童子等虽无分别此蕴、彼蕴,然必爱我,故此唯此识是真著处。

  【疏翼】

  以上第四爱阿赖耶等中,第二释义讫。

  【论文】

  三·二八九 由是彼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阿赖耶识。

  【疏翼】

  第四爱阿赖耶等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二十一】

  此、总结也。

  《摄论》42文少别,并如彼抄43。

  【疏翼】

  以上第二别答第八有别体中,第一引教别答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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