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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对在家弟子的说法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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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对在家弟子的说法

  一、七部众

  凡是学佛修行的善信弟子,按照不同的成分和性别可以分为七种,即“七部众”: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婆塞、优婆夷。

  1、比丘,巴利语 bhikkhu,译作“乞士”,意思为向上乞佛法以资慧命,向下乞衣食以资色身;即年满二十岁、受过比丘具足戒的出家修行男子,也即世俗人讹称的“和尚”。

  2、比丘尼,巴利语 bhikkhuni,世俗人讹称为“尼姑”;即年满二十岁、受过比丘尼具足戒的出家修行女子;。

  3、式叉摩那尼,即准备进受比丘尼戒,于两年中以六学法验身的出家修行女子。

  4、沙弥,巴利语 samanera,意译为“勤策”、“息慈”,多数为年龄未满二十岁、唯受沙弥十戒的出家男子。

  5、沙弥尼,巴利语 samaneri,多数为年龄未满二十岁、唯受过沙弥尼十戒的出家女子。

  6、优婆塞,巴利语 upasaka,译作“净信男”、“清信士”,指在家学佛的男子。

  7、优婆夷,巴利语 upasika,译作“净信女”、“清信女”,即在家学佛的女子。

  还有另一种分法,就是把佛教团体的组成分为“四部众”,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四种。于此四部众中,前二众为出家修行之人,称为“出家二众”,即“僧伽(savgha)”、“僧人”;后二众为在家修行之人,称为“在家二众”,即“居士”、“在家弟子”。

  在佛法当中,出家僧众是佛教的核心力量,是佛陀说法教化的主要对象,他们代表佛教,起着住持佛法的作用;在家二部众是佛教的外护,作为社会的支援力量,起着护持佛法的作用。

  在佛教圣典中,通常称追随佛陀的弟子为ariya savaka或savaka-savgha,也即圣弟子、圣徒、弟子众、声闻僧。savaka的意思为“听法者”、“多闻”、“声闻”、“弟子”, 即亲自听闻佛陀音声言教的弟子,或者说是亲传弟子。在早期圣典中,只有那些已经证悟圣道果的弟子,才有资格称为声闻弟子。不过,在广义上的“声闻弟子”,是指一切遵照世尊所教导的正法、律修行乃至证果的佛弟子,这就包括实践佛陀教法的一切圣凡弟子。因此,savaka此一称谓多数用于出家僧众,但同样也适用于虔诚修学佛法的在家弟子。所不幸的是,“声闻”此一神圣的称谓在佛灭五、六百年之后,竟逐渐被后期佛教贬为“小乘”、“劣根者”的代名词。

  在《增一阿含经》中,有一部经文专门列举了佛世时期的一些著名居士弟子以及他们所具足的功德。其中的《清信士品》提到了初闻法药成贤圣证的三果商客、智慧第一的质多长者、神德第一的轧提阿蓝、大檀越主须达长者等四十位大优婆塞;在《清信女品》中提到了初受道证的难陀陀婆罗优婆斯、智慧第一的久寿多罗优婆斯、恒喜禅坐的须毗耶女优婆斯、慧根了了的毗浮优婆斯等三十位大优婆斯。不过,在这部早期佛教圣众弟子的《名人录》中,我们注意到它并没有提及大乘经典中的在家风云人物--维摩诘居士。

  在古印度,凡是出家的修道人、苦行者和游方僧,通常被称作“沙门(samana)”。佛教沙门在形象威仪上比较容易识别:他们剃除须发,身上披着仅供遮体和御寒用的三件衣;这些衣因为避免使用鲜艳的颜色而被称为“袈裟”(kasaya),也即被染成“坏色”的黄褐色衣。除此之外,这些修行者们所允许的所有财产是一个乞食用的饭钵、一个滤水罗、一把剃刀和一些诸如针线之类的日常用品。而在家居士弟子则和一般俗人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因为通常披着白色衣服而统称为“白衣”(印土民俗贵鲜白,轻杂彩)。

  现在,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南传上座部佛教国家,因为比丘尼、式叉摩那尼和沙弥尼的传承早已断绝,所以出家僧众只有比丘和沙弥两种,他们至今仍然过着三衣一钵、最接近于佛世时的修行生活。而在家的男女居士弟子,在进寺礼佛、守斋时,则通常穿上白衣,以示其别。

  不过,在汉传佛教地区不知何时起有这样一项规定:只要受过三皈五戒的在家男女居士,在进行礼佛、诵经、拜忏等法事活动时,也可以穿着黑色的海青(一种方袍)、披着无条相的礼忏衣(即缦衣),在外表形象上稍不留意便容易与出家僧众混淆。

  二、三皈依

  如果一个世俗在家人信仰佛教,想要成为一名佛教清信弟子,首先必须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信佛、学佛的第一步,是开始修行的基础。

  “皈依三宝”,巴利语 ti-saranagamana,又称为“三皈依”、“三皈戒”,简称“三皈”。皈,即归投、回转;依,即依靠、依估。皈依三宝即皈依佛陀(Buddha)、皈依正法(Dhamma)和皈依清净比丘僧(Savgha)。此三种所皈依的对象是佛教不可分割的三大构成部分。佛法僧三者之所以能够称为宝,是因为他们具足了不可思议的威德庄严,至高无上,极为胜妙,为世间所希有,犹如世间极为难得之宝藏,所以称为“三宝”。

  一位在家俗人只有“皈依三宝”之后,才算成为一名正式的佛教弟子。若要继续进受五戒、八戒、出家十戒、具足戒等,所有一切戒品,无不皆以此三皈为根本。

  皈依佛,即于今生今世、尽此身命,皈依圆满具足智慧和德行的佛陀、世尊、阿罗汉、无上正等正觉者;称佛为师,以佛为皈依处,从而舍离一切上帝、诸天、魔、鬼神、外道诸师。

  皈依法,即于今生今世、尽此身命,皈依能够断尽烦恼结缚、寂灭生死痛苦、导致究竟涅槃的正法,以佛陀所觉悟、所宣说、所开示的言教谛理,作为自己立身处世的准则和行为规范;称法为师,以法为皈依处,从而抛弃其他一切世间哲学、宗教、外道的理论学说。

  皈依僧,即于今生今世、尽此身命,皈依戒行清净、禅定成就、智慧具足的清净比丘僧团,以依照佛陀的教授教诫而行持的有德修行者为典范;称僧为师,以清净比丘僧为皈依处,从而远离其他一切外道、宗教的团体组织。

  佛陀住世之时,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释迦牟尼佛,即是佛宝;佛陀向四众弟子所善说的四圣谛、缘起法、八圣道、三十七道品法等种种世出世间教法,即是法宝;随顺修行、示现出家沙门相的一切有学、无学声闻贤圣弟子,即是僧宝。

  佛陀入灭之后,佛弟子们用佛塔、菩提树等来象征佛宝,后来又出现了金铜、石雕、泥塑、木刻、绢绣、纸画等的佛像,此一类皆被视为佛宝的象征;一切律经论三藏圣教,象征法宝;一切剃发染衣、守持戒律、传承世尊正法、律的出家修行者,皆属僧宝。

  在佛陀住世之时,因为在家之人心地淳良、根机深厚,因此加入佛教团体的仪式也极为简单而且庄严。如果一位在家俗人听了佛陀的说法开示之后,对佛法产生信仰,志愿加入佛教团体,成为一名在家修行的佛教弟子,他只要来到佛陀面前,合掌恭敬,行礼长跪,至心说道:“我某某从今日起,尽形寿皈依佛、皈依法、皈依比丘僧,唯愿世尊听我为优婆塞。”如此三说,即算受了三皈依,这位在家人也就可以算作是一名优婆塞(优婆夷)弟子了。

  后来,凡是欲受三皈依的在家人,皆可以到一位出家人面前,至心念诵皈依文三遍,便得受三皈依。这一庄严的仪式在今日的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上座部佛国还非常简单而且普遍。但在中国汉传佛教地区,三皈依仪式多已演化成为规模宏大、内容复杂的集体性传授仪轨了。

  三、五戒

  佛陀在其四十五年教化度人的生涯当中,通常会根据听众的社会职业、阅历、根机、性格等不同情况,来选择所说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能够抛弃一切世间名闻利养、情爱执着的出家随从弟子,佛陀多数是教导以四圣谛、戒定慧、四念处等为主要内容的教法,以便使出家弟子们通过从事圣洁的精神生活和有关的心智锻炼,解脱生死、证悟涅槃。

  但是,对于广大的在家居士弟子来说,要求他们摆脱世俗事务和家庭生活,专心致志地实践清净圣洁的修行生活不但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是没有必要的。一个在家人除了拥有世俗家庭和一些物质财产之外,他们还必须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不可能完全离开世俗的欲望和物质的系缚,佛陀对他们谈论禁欲、梵行、远离等教义,显然是徒劳无益的高谈阔论。

  然而,在佛陀对居士弟子所教导的许多经文当中,似乎也显示了他有一套极具系统性的说法内容。如果我们把这些内容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对世间福乐因果的说教,即:关于布施供养出家修行人、周济贫困的教导,关于社会伦理、善恶道德的教导,关于行善积德能够上生天界的教导,关于放纵欲望的危害、贪爱执着的过失的教导,关于修行生活的清净、摆脱欲望的快乐的教导等等。

  在关于社会伦理道德的教导当中,常常会提到四项主要的道德原则,它们分别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之后,又在此四项道德原则后面再加上“不饮酒”,从而成为佛教的“五戒”。

  戒(Sila),即禁止,为防范身心过恶的行为规范、条例,有止恶行善的作用。五戒,即五项防护言行举止过失的规定。

  1、不杀生,即不得断除一切有生命、有情识的动物之生命。生命,上至佛陀、圣人、师僧、父母,下及极微细之昆虫,包括天、人、鬼、畜生等,一切皆不得故意杀害。

  杀生的方法,包括自己动手杀、指使他人杀、协助杀、赞叹杀、劝杀、咒杀、投毒、堕胎、破卵等,只要生起杀心,故意杀害有生命的众生,皆属于杀生。

  佛教提倡施恩济乏,救度群灵。断除杀生,谴责杀生,是一个人慈爱心和同情心的扩展。

  在巴利本《法句经·刀杖品》第129~130品中说:

  “一切惧刀杖,一切皆畏死,

  以自度他情,莫杀教他杀。

  “一切惧刀杖,一切皆爱生,

  以自度他情,莫杀教他杀。”

  于《经集·慈悲经》中也说:

  “凡有生命者,或强或弱,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或粗或细,

  或可见、或不见,或近或远,或生下、或有待生下,让一切众生都快乐!

  不要欺骗他人,不要蔑视任何地方的任何人,不要出于忿怒和仇恨而互相制造痛苦。

  犹如慈母用生命保护自己的唯一儿子,对一切众生施以无限的仁慈心。

  对整个世界施以无限的仁慈心,无论在高处、低处或地平处,不受阻挠,不怀仇恨,不抱敌意。”

  2、不偷盗,又作“离不与取”,即凡是他人的财物,不得不与而自取。财物,上至金银珠宝等极贵重之物,下至一针一草,包括钱币、衣服、食物、土地、公共财产、私有财产,凡是有主之物,为他人所拥有,一切皆不得故意偷取。

  偷盗的方法,包括强行抢夺、偷窃、诈骗、诱骗、胁迫、借用不还、寄物不还、偷税、漏税等,只要生起盗心,故意取用有价值的他人之物,皆属于偷盗。

  杀生属于断除众生的内命,而偷盗则属于断除众生的外命;因为所有众生都必须依靠衣食等外物来长养身体、维持生活。佛教谴责过度膨胀的占有欲,把人类无休无止的贪欲视为痛苦的根源。因此,学佛弟子不但应该断除非法取用他人之物的一切行为,而且还应当慷慨地施舍财物,救济贫乏。

  3、不邪淫,即不得与无权同自己发生性行为者进行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能行邪淫的对象,包括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人男、非人男、畜生男及黄门(阉人或者两性人),凡此等类,皆不得故意与之发生任何性关系。

  邪淫的方法,包括强奸、通奸、轮奸、诱奸、和奸、非法重婚等,凡是一切不受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皆属于邪淫。

  正常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生活,是维持社会伦理和家庭安定的基本因素。凡是超越了夫妻生活之外的所有男女关系,不但可以导致一个美满幸福家庭的破裂,而且还有可能酿成社会的悲剧。

  佛教虽然谴责爱欲,多次指出贪欲的危害和过患,对于出家修行的弟子来说,必须绝对禁绝一切男女关系,以期永断淫欲,出离生死。但对于广大的在家居士来说,却允许其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不过,即使是在家学佛弟子,在特定的日子里仍然应该避免夫妻两性生活。比如每月的六斋日、佛教纪念日、父母亲的生日、亲属的忌日、月经期间、妊娠期间、产前产后等,皆不得行淫。此外,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内,如寺院、佛塔、净处、舟车中,亦不应行淫。

  4、不妄语,即不说一切心口相违、虚妄不实、欺诳他人的语言。妄语即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的语言。妄语同时也包括虚妄不实之语,恶言伤人之语,挑拔离间之语,浮华无义之语等。

  妄语的方法,包括自说妄语、指使他人妄语、教人妄语、书面妄语、暗示、默认、点头、手势等,凡是能够达到故意欺骗他人的一切语言行为,皆属于妄语。比如现在利用报刊杂志、电视音像等手段,传播失实新闻、夸大广告、虚假宣传等,也是妄语的一种。

  如果一个尚未证得一定修行果位或境界的人,故意冒充圣人,未证圣果,妄言已证;未得禅定,妄言已得;未具神通,妄言已具;不见鬼神,妄言见到。凡此种种言行举止,诳惑世间,使人能够领解者,皆属于“大妄语”,一说出口,即丧失作为佛弟子的资格,对修行有着极大的危害。

  5、不饮酒,即避免食用一切可能令人神志不清、丧失理智的麻醉性食物、饮料。酒类,包括所有的米酒、麦酒、果酒、花酒、啤酒等,凡是具有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令人迷醉、令人放逸者,皆不得无故饮用,否则,随饮随犯。除了饮用一切酒类之外,吸食香烟、毒品等麻醉品,也在此戒之列。

  在汉译《中阿含经·优婆塞经》中,佛陀曾经对舍利弗尊者、给孤独居士及五百优婆塞讨论了在家五戒的有关内容:

  “舍梨子,云何白衣圣弟子善护行五法?

  白衣圣弟子者,离杀、断杀。弃舍刀杖,有惭有愧,有慈悲心,饶益一切,乃至昆虫,彼于杀生净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一法。

  复次,舍梨子,白衣圣弟子离不与取、断不与取。与而后取,乐于与取,常好布施,欢喜无吝,不望其报,不以偷所覆,常自护己,彼于不与取净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二法。

  复次,舍梨子,白衣圣弟子离邪淫、断邪淫。彼或有父所护,或母所护,或父母所护,或兄弟所护,或姊妹所护,或妇父母所护,或亲亲所护,或同姓所护,或为他妇女,有鞭罚恐怖,及有名雇赁至花鬘亲;不犯如是女,彼于邪淫净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三法。

  复次,舍梨子,白衣圣弟子离妄言、断妄言,真谛言,乐真谛,住真谛,不移动,一切可信,不欺世间,彼于妄言郊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四法。

  复次,舍梨子,白衣圣弟子离酒、断酒,彼于饮酒净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五法。”

  于此五条在家戒之中,前面的杀盗淫妄四种,因其行为的性质本身已经属于罪恶,无论一个人是否信佛、是否受戒,犯了此四种行为,皆有不善业,若日后时机成熟,必定将承受由此不善业所招感来的不善果报;至于最后一条“不饮酒戒”,因为饮酒能够使人丧失理智,从而引发许多罪恶或放纵的行为。为了遮止由于饮酒而可能引发的各种杀盗淫妄等罪恶行为,所以凡是学佛弟子,一律应当禁止服用酒类等麻醉物品。禁止饮用酒等麻醉物品,也可以说是佛教戒律的一大特色。

  汉传佛教认为,当一位已经受过戒的人在故意违犯某戒条之后,除了其犯戒行为本质的“性罪”外,将更多了一重“戒罪”。但在南传《弥兰陀王问经》中却有另一番解释:一个知而作恶与不知而作恶之人,不知而作恶者所感的恶业更重,譬如一个手心没有感觉之人捉持一块被烧红了的热铁,将比一个有感觉之人捉持热铁的烫伤程度要更严重得多。因此,一位受了戒的佛教弟子,即使是明知故犯某些恶业,其所感得的恶报也要比不信因果、无戒无德而作恶者的轻得多。

  对于一位在家弟子来说,皈依佛法僧三宝主要强调从精神生活上信仰佛教,树立正确的做人信念,以佛法的正知正见来作其人生观与世界观,并以此作为明辨是非、分别善恶的标准。而受持五戒,则是强调在家学佛弟子必须以五戒的戒行来作为其做人的原则,作为其行为的规范,作为其生活的准则,并以此来立身处世、待人接物。

  佛陀相信,更多的社会人士能够遵守这些行为,弃恶向善,是维系社会安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道德基础。在《长阿含经·梵动经》中,佛陀清楚的指出:导致人类社会走向堕落、世风日下的原因,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淫乱、偷窃、抢夺、暴行和欺诈等等各种各样的恶行;假如人们都能够遵守这些道德原则,社会就一定能够繁荣安定、民风淳朴,不管其时有没有佛教。

  佛教相信善恶业报的因果律,每一个人境遇的好坏,皆取决于其自己的行为。善行感乐报,恶行招苦报,社会上所有的贫富贵贱、寿夭智愚、美丑苦乐等千差万异,无一不是由人们自己的所作所为造成。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一位在家居士弟子自愿遵守这些道德原则,那么,他将能够逐渐地改正以前的种种不良行为以及坏习惯,以五戒的标准来约束言行举止,使自己逐渐走上正道。人们通过持戒的善行,自然也就为现世和后世的生活境遇创造了安隐快乐的条件。

  从早期经典看来,佛陀对在家居士的规定还是颇为宽松的。虽然五戒属于在家众必须终其形寿应当受持的“常戒”,但是却可以不像出家众之戒那样属于必须全部受持的常戒,甚至还可以是在某个时段内受持的“时限戒”或“偶尔戒”。例如一位比丘必须终其一生完整地受持全部比丘具足戒,但是对于一位受了三皈五戒的在家居士来说,如果其破了五戒当中的任何一条,那条戒就算被破除,但只有那条戒破了,其余之戒并不算破。如果他想继续重受其戒,五戒可以重新恢复。同时,在家居士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受持能力范围之内的戒,他可以受一条戒、两条戒、三条戒或四条戒,而不一定要受持全部五戒,因为受持一条戒,就会因此而获得受持一条戒的功德。

  三皈五戒是每一位在家居士弟子都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但假如一位在家弟子在日常的生活中故意或者不慎违犯了五戒,他大可不必惶惶不可终日。佛陀并没有为在家弟子制定任何强制性的处罚规定,他只希望犯了错误的人能够以惭愧之心,真诚地发露过失,真诚地忏悔改过,然后重新受持五戒,并尽量保持以后不再重犯。通过受戒持戒的力量,能够达到除恶防非、培植善法、修心进德的目的。

  同时,如果人们所造作的不善业一旦形成,是不能通过诸如礼佛、诵经、念咒等仪式而得以消除的。认为通过苦行、祭祀、仪式等能够达到消除业障、断除烦恼的观点属于“戒禁取见”。唯有置身心于佛法的无边功德大海之中,通过谨慎地持戒、精进地修习禅定、培育心智,减除不善业成熟的外缘,直至证得圣果。犹如把一块石头放于水面将立即下沉,而一百车的石头装在船上也能浮于水面。

  佛陀在很多次的说法中曾经提到:如果一位在家弟子能够具足正知正见、戒行清净,那么,这位居士弟子已经可以不落凡流,不堕恶趣,证得初果须陀洹(Sotapanna),位入圣者之流,决定能够了生脱死、不受轮回了。

  佛陀在他临般涅槃那一年,曾住在那提迦村的大砖堂中,佛陀于此对阿难陀尊者说了《法镜经》,如果圣弟子掌握了法镜之后,就可以预知自己的未来所生处:“我已不堕地狱,不堕畜生,不堕饿鬼,已断尽恶道;我已证得初果,决不退转,必定成正觉。”

  “何者为法镜?阿难陀!圣弟子坚信于佛,系念佛陀之功德:这位世尊即是阿罗汉,正等正觉者,明行具足者,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陀,世尊。

  坚信于法,系念正法之功德:此法为世尊善说,自知自见,不待时节,来见的,导向涅槃,智者皆自证知。

  坚信于僧,系念僧伽之功德:世尊的声闻众是善修行者、正直修行者、如理修行者、正当修行者,即四双八辈;世尊的声闻众是应受供养者,应待奉者,应布施者,应礼敬者,是世间无上之福田。

  具足圣者所喜爱的戒律,不残不破,无染无垢,趣向解脱,为智者所赞叹,不染欲望,入于正定。”[1]

  初果须陀洹(sotapanna)义为预流,即初入圣者之流,必定流向般涅槃故。对于漫长的生死旅途,须陀洹圣者已经走近终点,他们最多不会超过七次投生于人界与天界两种善趣当中。也即是说:须陀洹圣者于不超过七次的生命期间,必定能得究竟苦边、趣入无余依般涅槃,绝对不会再有第八次受生。因为须陀洹圣者已经断除了最粗的三种结:

  ①、执着实有我、我所、灵魂、本体存在的“有身见”(sakkaya ditthi又作萨迦耶见、身见、我见);

  ②、执着于相信修持苦行、祭祀、仪式等能够导向解脱的“戒禁取”;

  ③、对佛法僧、戒定慧、三世因果及缘起的“疑”。

  同时,须陀洹道智也能断除一切强得足以导致投生至四种恶趣(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的贪瞋痴,以及所有尚未产生四种恶趣果报的恶业。

  一位须陀洹圣者已经断除了邪见,根除了造作恶业的潜伏性烦恼,他们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故意造作诸如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之类的恶行,即使是在梦中,他们也不会再造作任何这一类的不善业。守持五戒是证悟须陀洹圣果以上的圣弟子们的行为素质。同时,须陀洹圣者必定具足佛法的正知正见,无论遇到任何障碍,任何磨难,任何阻挠,对佛法僧的信念皆坚定不移,毫不动摇。他们已经扫除了一切疑惑,对于佛陀、正法与僧伽具有坚定的清净信心,深信缘起,深信因果,并如实知见四圣谛,亲身证悟涅槃,成为出世间圣者。

  四、八关斋戒

  佛教在家居士除了日常应当遵守五戒以外,还可以在每个月的特定日子内守持“八关斋戒”。此八关斋戒是佛陀专门为在家学佛弟子在一定的期间内,暂时放下俗务、离开家庭、亲近僧团、过类似于出家人的清净生活而制定的。因此,此八项戒条又可以称为“近住律仪”、“长养律仪”、“八所应离”、“八支斋戒”、“布萨八戒”等。

  受持八关斋戒与受持居士五戒、沙弥十戒、比丘具足戒等有所不同,五戒、十戒、比丘具足戒一旦经过授戒仪式之后,便须尽身守持不犯,直至此身生命终结为止(尽形寿),而八关斋戒则可仅以一日一夜为单位而受持。今天受戒了,待明日清晨“明相初现”时,所受之斋戒便自动舍弃,到下一斋日来临,尚须再一次重受八关斋戒。

  印度的古历法采用月亮的盈亏来推算,并以十五天为一单位,因此其历法把一个月分为“黑月”与“白月”两部分。古印度的宗教徒通常在每个月的月底,也即每隔大约十五天的时间举行一次宗教聚会,检查半个月以来所犯的罪行过失,并各自忏除。佛陀也沿用了此习俗,令比丘僧团必须于每半月半月进行一次布萨(Uposatha),也即诵戒忏悔。居士弟子则于此日入住寺塔,清净身心,守斋持戒,长养善法。

  守持八关斋戒的日子一般为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即相当于中国夏历的每月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小月则改为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于此六日守持斋戒,称为“六斋日”。

  此八种斋戒法分别是:

  ①、不杀生;

  ②、不偷盗;

  ③、不淫欲;

  ④、不妄语;

  ⑤、不饮酒等麻醉品;

  ⑥、不非时食;

  ⑦、不着花鬘,不香油涂身,不歌舞伎乐及故往观听;

  ⑧、不坐卧高广大床。

  此八种斋戒法与沙弥十戒的前九戒全部相同。其中,第六支“不非时食”为斋,亦即过了中午之后(非时)便不再进食(过日中不食、过午不食)。其余之七支为戒。此八项合称为“八关斋戒”。

  《大藏经》中有几部经典专门介绍了八关斋戒的授受与行法[2]。其中有一部《佛说八关斋经》中如是记载:

  “若信族姓子、族姓女,欲知圣八关斋,便教某甲当作是说: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杀生,亦不教人杀生,无怨恨心,常怀惭愧,有慈心湣一切众生;我字某名某,为阿罗汉所教,自今已后,随意所欲,不复杀生,无怨恨心,常怀惭愧,有慈心湣一切众生。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盗,好施,亦不教人盗,常乐闲处;如是,我字某名某,为阿罗汉所教,随意所欲,不复盗窃,常怀惠施,乐闲居处。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习不净行,常修梵行,清净无秽,而自娱乐;如是,我字某名某,为阿罗汉所教,自今已后,不复淫侄,清净无秽。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妄语,常行审谛,最尊最贵,诸尊长为世所贵;如是,我字某名某,为彼阿罗汉所教,自今已后,更不复妄语,亦不教人使习妄语,当行审谛,为世尊长,不行妄语。

  犹如阿罗汉,亦不饮酒;如是,我字某名某,自今已后,随意所欲,亦不饮酒。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犯斋,随时食;如是,我字某名某,今一日一夜随意所欲,亦不犯斋,亦不教人使犯斋,随时食。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于高好座坐;如是,我字某名某,今一日一夜不于高广座坐,亦不教人高广座坐。

  犹如阿罗汉尽形寿不习歌舞戏乐,亦不着纹饰、香熏涂身;今一日一夜不习歌舞戏乐,亦不着纹饰、香熏涂身。

  如是,修行圣八关斋。”

  现在,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寮国等上座部佛教国家尚保留着守斋戒日的古风。每逢斋戒之日,男女居士弟子们身穿白衣白裤,一大早带着食物和被席来到寺塔中。从比丘处受过八关斋戒后,该日就住在寺中,持戒守斋、诵经听法、静坐习定,待第二天破晓之后才离开寺塔。

  五、布施

  对出家修行人布施财物,为他们提供衣服饮食,似乎自古以来就是印度在家人对出家人的一种不成文的义务。志愿出家的人,必须离开父母,离开妻儿,抛弃家庭,抛弃田宅财产,不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因此,他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必须依靠乐善好施的在家信徒们的供养布施来维持。

  在古印度,出家修行者通常过着的是云游四方的生活,他们居无定所,无牵无挂,靠行乞化缘渡日。出家人这种行乞云游的生活,在印度非但不会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指责,反而被认为是一件高尚而且尊贵的事情。因为所有这些人之所以放弃世俗的物欲享乐生活,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或者是为了探索人生的终极真理而献身的,他们过着的是清净而且圣洁的禁欲苦行生活。

  印度民族的这个特点,也许与婆罗门教传统关于“人生四阶”的思想有密切联系。因为这种传统思想强调一个婆罗门教信徒在他的世俗事务有所成就之后,也即在他中老年之后,必须放弃家业,隐居山林,出家修道。当然,这种过出家行乞生活的做法在以家庭生活为中心的国家和社会中往往难以实行。所以,自从佛教传入中国汉地以来的近两千年中,乞食的制度几乎没有被实行过。

  布施的习俗在印度来由久远,在古婆罗门教的《吠陀》经典和佛教经籍中,记载有反映当时布施的情形:一些王公贵族和拥有万贯家财的富商们,经常把大量的钱财以及牲畜布施给婆罗门祭司,或者用来举行祭祀大典。在最古老的《梨俱吠陀本集》中,就收集有大约四十左右首关于歌颂布施的诗歌。如第一卷第126首诗中说:

  “金币百枚马百匹,公牛亦复如是数;

  大王每天布施我,不朽名声达天界。

  大王馈赠粟毛马,母畜载满十辆车;

  车后跟随六万头,离别之日我带走。”

  据《杂阿含经》第93经[3]中记载:有一次,拘萨罗国舍卫城一位名叫长身的婆罗门,准备屠宰大量的牛羊举办一次盛大的布施大会,以供养来自各地的游方僧。事前,他前来拜访佛陀,想听听这位人天导师的意见。佛陀当然不赞成举行这种类型的布施供养大会。佛陀借助婆罗门教用火来进行祭祀的比喻,从家庭伦理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建议在家人应该用钱财来随时供养三种“祭火”:

  “当勤供养三火,随时恭敬,礼拜奉事,施其安乐。何等为三?一者、根本,二者、居家,三者、福田。

  何者为根本火,随时恭敬,奉事供养,施其安乐?谓:善男子方便得财,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养父母,令得安乐,是名根本火。何故名为根本?若善男子,从彼而生,所谓父母,故名根本。善男子以崇本故,随时恭敬,奉事供养,施以安乐。

  何等为居家火,善男子随时育养,施以安乐?谓:善男子方便得财,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给妻子、宗亲、眷属、仆使、佣客,随时给与,恭敬施安,是名家火。何故名家?其善男子,处于居家,乐则同乐,苦则同苦,在所为作,皆相顺从,故名为家。是故,善男子随时供给,施与安乐。

  何等名田火,善男子随时恭敬,尊重供养,施其安乐?谓:善男子方便得财,手足勤劳,如法所得,奉事供养诸沙门、婆罗门、善能调伏贪恚痴者,如是等沙门、婆罗门,建立福田,崇向增进,乐分乐报,未来生天,是名田火。何故名田?为世福田,谓为应供,是故名田。是善男子,随时恭敬,奉事供养,施其安乐。”

  在原始佛教时期,在家信徒们为出家修行者所提供的生活用品可以统称为“四事供养”,亦即:衣服、饮食、卧具、汤药。然而,金银钱币并不在布施之列,因为早期佛教僧人是禁止使用以及积蓄一切金银钱币的。至于僧人接受与积蓄金钱,以及在家人用金钱直接布施给寺院及供养僧人,那是后期佛徒们违背戒律所为之事。

  在家信徒供养出家人,为修行者的物质生活提供便利,使他们可以安心于道业。而作为对居士弟子们的回报,出家人同样也有义务解答他们所提出的关于如何正确对待人生、对待生活等的问题,以及为在家俗人指示有关伦理道德之路和转生天界之道。在巴利经藏《小部·如是语》第107经中佛陀说:

  “诸比丘,诸婆罗门、居士对你们有许多助益,因为他们供养你们衣服、饮食、住所、病人所需的医药。你们对诸婆罗门、居士也有许多助益,因为你们为他们宣说〔此〕最初善妙、中间善妙、结尾善妙,具足深义与文句的正法,〔为他们〕显示完全圆满、遍净的梵行。诸比丘,如此,通过彼此间的互相资助,使导向超越诸流、正尽苦边的梵行得以住立。”

  一位出家人可以接受该派信徒的布施供养,同时也可以接受社会任何阶层人士的布施。当僧团或者一位比丘在接受了在家信徒的布施之后,并不需要有任何谢意的表示。因为接受在家俗人的布施供养,表示僧团或比丘愿意为这位俗人提供培植福报功德的机会。反之,假如一位比丘用钵底向上的方式来拒绝接受在家人的布施,那将是僧团对这个在家人的最高处罚。当然,这种处罚并不是随便可以采用的,其往往适用于犯了无故诽谤比丘、企图分裂僧团等行为恶劣的在家人。

  佛陀经常教导居士弟子们尽量向出家行乞者和社会进行慷慨的布施,无私地奉献爱心。因为通过施舍财物的善行,一方面可以减少他们对私人财产的贪吝和占有欲,培养一种助人为乐的美德,另一方面也为他们种下获得福报的种子。佛教相信,人的财富是通过慷慨的布施和无私的奉献得来的,现世的奔波劳动,只不过是获取钱财的外在原因。所以在《杂阿含经》第998经中有偈颂说:

  “施食得大力,施衣得妙色,

  施乘得安乐,施灯得明目;

  虚馆以待宾,是名一切施。

  以法而诲彼,是则施甘露。”

  佛陀在接受在家信徒的供养之后,有时会说出一首偈颂,勉励人们以无私的奉献服务于社会人群,并且肯定这些善行将使奉献者获得幸福和快乐。这首偈颂如是说:

  “园观施清凉,及作好桥梁,

  河津渡人民,并作好房舍。

  彼人日夜中,恒当受其福,

  戒定以成就,此人必生天。”

  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救济需要救济的人。当然,一位居士弟子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之时,不能抱着一颗企图获得回报或贪求福德之心,不要把这种布施的善行当成是换取更多功德和利益的一种手段。因为这种怀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的服务行为,只能是一种斤斤计较的、出于自私动机的行为,它所带来的结果不但不能够减少一个人对财物的占有欲,而且更增长了人的无休无止的自私和欲望。这种贪功图利的行为不能不给提倡无私奉献的布施善行大大地打了个折扣,这显然与佛教所教导的真正的慈悲与清净的教义格格不入。

  佛教承认善恶业报的因果规律,认为一个人只要做了善良的行为,获得福德果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必须抱有谋取功德的目的才能做善事。所以,佛陀曾对大施主给孤独长者说:

  “长者,若欲布施之时,若多、若少,若好、若丑,欢喜惠施,勿起想着;手自布施,莫使他人,发愿求报,后求受福。长者,当获无穷之福。如是,长者,当作是学。”

  有一次,佛陀留住在祖国迦毗罗卫城的尼拘律园。有一位名叫摩诃男的释迦族人来谒见佛陀。行礼致敬、一番寒暄之后,佛陀向这位族人介绍了要作为一位合格而且完善的优婆塞所必须具备的包括持戒和布施在内的五种条件:

  --世尊,云何名为优婆塞?

  --在家清白,修习净住,男相成就。作是说言:‘我今尽寿归佛、归法、归比丘僧,为优婆塞,证知我!’是名优婆塞。

  --世尊,云何名为优婆塞信具足?

  --优婆塞者,于如来所,正信为本,坚固难动,诸沙门、婆罗门、诸天、魔、梵,及余世间所不能坏。摩诃男,是名优婆塞信具足。

  --世尊,云何名优婆塞戒具足?

  --优婆塞离杀生、不与取、邪淫、妄语、饮酒,不乐作。摩诃男,是名优婆塞戒具足。

  --世尊,云何名优婆塞闻具足?

  --优婆塞闻具足者,闻则能持,闻则积集。若佛所说,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清白,悉能受持。摩诃男,是名优婆塞闻具足。

  --世尊,云何名优婆塞舍具足?

  --优婆塞舍具足者,为悭垢所缠者,心离悭垢,住于非家,修解脱施、勤施、常施,乐舍财物,平等布施。摩诃男,是名优婆塞舍具足。

  --世尊,云何名优婆塞智慧具足?

  --优婆塞智慧具足者,谓此苦如实知,此苦集如实知,此苦灭如实知,此苦灭道迹如实知。摩诃男,是名优婆塞智慧具足。[4]

  六、经济与家庭

  在早期佛教时期,佛陀不允许所有的比丘占有除了衣钵等生活必需品之外的一切私有财产。对于决心放弃世俗生活的出家人来说,积蓄金钱和从事任何形式的谋生方式都被禁止。早期佛教的比丘,其衣服是由捡来的碎布缝制而成,饮食则依靠托钵行乞来解决,抑或由虔诚的居士弟子供养衣食。如此,出家比丘们可以把对物质欲望的追求降至最低的限度,不用再为衣食生计之事而奔波操劳,更有利于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持戒、修习止观等梵行生活当中去。显然,佛陀不希望其僧团成员卷入一切世俗的名利竞争和政治斗争,同时也不希望比丘们与经济纠纷发生任何瓜葛。

  不过,对于在家俗人从事经济生产、获得财富,佛陀不但没有禁止,反而给予明显的支援和鼓励。在家俗人不同于专门致力于禅修生活的比丘,他们积蓄金钱,除了可以奉养父母、养活妻儿、维持生计之外,还可以用金钱来支援社会福利事业和供养僧团。过分膨胀的私欲和无休止的摄取,固然能够导致人格的堕落以及给社会带来危害,但是,如果能够妥善地处理好经济关系,把获取钱财与社会服务结合起来,使金钱转化为进行奉献和道德建设的手段。这样,不但能够使现实的生活过得充实和有意义,而且还能为提高生命的层次(即上生天界)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善生经》中有偈颂说:

  “先当习技艺,然后获财业;

  财业既已具,宜当自守护。

  出财未至奢,当撰择前人,

  欺诳抵突者,宁乞未举与。

  积财从小起,如蜂集众花,

  财宝日滋息,至终无损耗。

  一食知止足,二修业勿怠,

  三当先储积,以拟于空乏;

  四耕田商贾,择地而置牧;

  五当起塔庙,六立僧房舍;

  在家勤六业,善修勿失时。

  如是修业者,则家无损减,

  财宝日滋长,如海吞众流。”

  佛陀在另一部经中提到,有四种方法可以使在家俗人的家庭生活和经济生活获得安定和幸福。在这部经中所介绍的方法,比我们在其他经文中所见到的训导更为详细,更为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和经济效益方面的实际应用。或者说:这是一部佛陀对在家人作关于如何谋求钱财和怎样协调家庭收支平衡的教导。

  “如果一位在家之人具足了四种东西,他能够于今生今世获得身心的安隐和快乐。哪四种东西呢?它们分别是:方便具足、守护具足、善知识具足和正命具足。

  什么是方便具足呢?作为一位在家人,他首先应当学习技术知识。有了一技傍身,然后再投身社会,从事种种业务来谋求生路。他可以从事农业耕种,可以从事商业贸易,可以从事行政公务,或者教书育人、书画筹算等等,并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苦劳作、各尽所能,这就叫做方便具足。

  什么是守护具足呢?一位在家人对于自己劳动所获、经营所得、如法所得的正当钱财、米谷等,能够小心妥善地保存,不致使被苛政没收,被盗贼偷抢,为水浸火烧等天灾人祸而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尽量避免错误的投资而蒙受损失,也不为挥霍钱财的人所随意挪用,以及避免各种灾患事故所带来的浪费。这就叫做守护具足。

  什么是善知识具足呢?我们在交朋处友之时,应该明辩是非。只要一个人不堕落、不放纵、不虚伪、不奸诈,结交这样的朋友,就能够得到很大的帮助。这样的朋友,能够帮助我们避免发生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不愉快事情,能够给予开导安慰;他能够帮助我们看到自己的优点,发挥自己的长处,还能鼓励我们不断地做有益的事情,行善积德,使我们从中受益无穷。这就叫做善知识具足。

  什么叫做正命具足呢?一位在家人对于自己亲自劳作所得的金钱财产,能够妥善管理保护,不致使多入少出,也不致使多出少入,保持收支平衡。理财的道理就好像执秤一样,对像少了则加添,多了则减少,以保持秤杆的平稳为适量。在家之人要这样衡量财物,等入等出,不使之入多出少,或者出多入少。如果一个人没有多少积蓄,但却喜欢铺张浪费,讲究排场,攀富比阔;这样的生活,人们都会笑他像优昙钵果一样没有种子,愚昧无知,只贪图眼前享受,不考虑后果。同样,假如有人钱财富足,但却舍不得食用,这样的守财奴,人们都会说他愚蠢吝啬,就好像饿死狗一般。所以说:一位在家人对于自己所有的金钱财物,能够收支适度,等入等出,这就叫做正命具足。

  一位在家之人只要具足了这四种东西,就能使自己于今生今世获得身心的安隐和快乐。”[5]

  根据古印度婆罗门教的传统说法,一个人在他完成了世俗业务、达到一定年龄之后,必须离开家庭,出家过隐居修道生活。然而,在世尊的正法、律中并没有这种规定,只要一个人身体健康、无刑罚债务负累,具备了出家的各种条件,就不一定要等到老态龙钟、行走不便、记忆力衰退时才出家。反之,年轻力壮、精力旺盛之时,恰恰是诵习经教、梵行精进、勤习止观、弘法利生的最佳时期。

  许多年青人追随佛陀出家修行,其结果势必会招来世俗社会的流言非语,他们往往指责佛教冷酷无情,不关心家庭幸福,使年轻的儿子抛弃年迈的父母,使丈夫离开可怜的妻子,使宗族断绝家系……

  在巴利本《律藏·大品》中,有一段这样的记载:

  佛陀在剃度了螺髻梵志优楼频螺迦叶三兄弟的一千苦行者,舍利弗和目犍连又带领二百五十位桑阇耶的云游梵志加入佛陀的比丘僧团以后,摩揭陀国王舍城的人民开始抱怨说:

  “沙门乔达摩制造了孤儿和寡妇,使家族灭绝。已经有一千位螺髻梵志跟随他出家,接着又有二百五十位桑阇耶梵志出家,现在这些善男子又要跟随这位沙门乔答摩修习梵行了。”

  又说:“这个沙门乔达摩来到了摩揭陀国的祗利婆阇城,他拐走了桑阇耶的所有门徒,下一步又将要拐走谁呢?”

  众比丘听到流言与非难之后,将此事告诉佛陀。佛陀说这种骚动不会持续太久,过了七天后就会平息。并且教弟子们用偈颂回答人们:

  “大雄如来尊,正法导世间;

  依法导世人,谁能生怨恨?”

  人们知道沙门释子乃依正法教导世人,而不是以邪法惑众,流言果然不出七天就消失。

  在许多经典中,我们发现佛陀并不是一位漠视尘世和教人逃避社会义务的利己主义者。他善于根据不同的听众来确定所要谈论的内容。对于出家人来说,他会教导以摆脱所有世俗的牵挂,斩断一切贪欲眷恋;然而,如果听众是在家俗人,他却会教导他们应该如何尽责地孝敬奉养父母,如何爱念妻子、抚养儿女。

  在《增一阿含经·善知识品》[6]中,佛陀告诫弟子们说:

  “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云何为二?所谓父母也!

  若复,比丘,有人以父着左肩上,以母着右肩上,至千万岁,衣服、饮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

  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

  在巴利本《经集·大吉祥经》中佛陀说:

  “奉养父母亲,爱护妻与子,

  从业要无害,是为最吉祥。”

  于同一集《毁灭经》中指出:

  “生活富裕,但不赡养青春已逝的年迈父母,这种人是毁灭的原因。”

  “不满意自己的妻子,与妓女厮混,与他人的妻子厮混,这种人是毁灭的原因。”

  佛陀称赞古代的婆罗门夫妻之间能够真心相爱,没有用金钱购买妻子,而且婚后相亲相爱,和睦地共同生活(《经集·婆罗门法经》第290颂)。他说:向导是商人们进行长途跋涉的最好朋友,贞淑贤良的妻子是居家的最佳伴侣(《杂阿含经》第1000经)。

  在对出家人的教导中,佛陀强调只有完全断除对尘俗欲望的追求和执着,才有利于圣洁清净的梵行生活。但是,对于占绝大多数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来说,佛陀则多数是从伦理道德和合乎人之常情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说教。因为这是两个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生活规范。佛陀虽然赞成在家弟子尽可能地在一定的时间内到僧团中过清净的无欲生活以长养善法,但是,过分地要求他们脱离于家庭生活和社会义务,显然是不切合实际而且也是不可能的。

  七、善生经

  在佛教经藏中,我们可以发现有许多佛陀专门为在家人所说的经典。其中一部最为完整而且经常被提及的经典应该首推《善生经》了。

  这部在家圣典现在保存有几种不同版本。在巴利经藏中,收录于《长部》中;在汉文译本中,法藏部的传本被收录在《长阿含经》中,说一切有部传本被收录在《中阿含经》中;此外,尚有后汉安息三藏安世高所译的《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以及西晋沙门支法度所译的《善生子经》。

  由于该经所涉及的佛教伦理思想和人际关系与中国古代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以及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出现一定的差异,所以,佛经翻译家们在汉译这部经典的过程中,对其中的某些人际关系,诸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主仆关系等内容都作了一定的调整修改,以使其译文尽量迎合当时中国儒家传统伦理观念。因此,在这里就以巴利语传本为主要依据,参考各汉译传本,同时略去经文中出现的大量重复语和一些重颂,来对这一部被称为在家居士生活最佳指南的重要的早期圣典的主要内容作一次简单的介绍:

  当时,世尊留住在摩揭陀国的王舍城附近。这天清晨,世尊着衣持钵,准备进城乞食,途中看见一位名叫善生的长者子遵照他父亲的遗嘱,在早晨沐浴之后,浑身湿透,正向东南西北上下六方举行礼拜仪式。佛陀上前问明原因之后,告诉善生说:在贤圣的法、律之中,也有礼敬六方的做法,但其六方的意义不同。

  一位圣弟子应当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妻子、尊重朋友、照顾仆佣、恭敬沙门,这才是六方。对此六方表示尊敬,能够使现世生活快乐,身坏命终上生天界。

  要礼敬此六方,首先应当除去四种污垢的恶行,防止四种有害的心态,克服导致损耗财业的六种行为。

  所谓四种污垢的恶行是:杀生、偷盗、邪淫和妄语。

  四种有害的心态分别是:贪欲、瞋恚、愚痴和恐惧。

  六种导致损财业的行为分别是:饮酒放纵、非时游荡、沉迷伎乐、赌博、结交恶友和懒惰。

  其中,饮酒放纵有六种过失:损耗现前钱财、引起争吵、引发疾病、恶名流布、丑态暴露和智力下降。

  非时游荡也有六种过失:不护自身、不护财物、不护妻儿、引人怀疑、易生谣言和容易遭遇不测。

  沉迷伎乐也有六种过失:沉迷于歌曲、沉迷于舞蹈、沉迷于乐器演奏、沉迷于诗歌故事、沉迷于手铃(引伸为节奏娱乐)、沉迷于大鼓(引伸为鼓乐)。

  赌博也有六种过失:赢了招来怨恨、输了后悔莫及、消耗钱财、言而无信、遭众人鄙夷、为众人所疏远。

  结交恶友也有六种:赌徒、不务正业者、酒鬼、伪君子、骗子和暴徒。

  懒惰也有六种藉口:太冷不工作、太热不工作、太晚不工作、太早不工作、太饿不工作、太饱不工作。

  一个人染上这六种行为,不经营作事,作事不营则功业不成,未得财物则不能得,已得财物也将损耗。

  佛陀用偈颂复述了以上各种行为的过患之后,接着讨论了如何识别坏朋友和结交真正的朋友:

  有四种似亲非亲的朋友,他们分别是:见利忘义的人、花言巧语的人、阿谀奉承的人和酒肉朋友。

  见利忘义的人有四种特点:先与后夺、与少取多、出于恐惧而亲附、为谋私利而亲附;

  花言巧语的人也有四种特点:巧辩过去之事、巧辩未来之事、虚言假语、见有危事藉故离去;

  阿谀奉承的人也有四种特点:称赞恶事、阻挠好事、面前称誉、背后说恶;

  酒肉朋友也有四种特点:吃喝时为友、非时游荡时为友、歌舞伎乐时为友、赌博时为友。

  同样,真正可亲的朋友也有四种,他们分别是:乐于助人的朋友、同甘共苦的朋友、止恶劝善的朋友和休戚相关的朋友。

  乐于助人的朋友有四种特点:助友不令放逸、助友不耗损财产、护友使不恐惧、助友营作事业;

  同甘共苦的朋友也有四种特点:告其密事、为友保守秘密、为友济其危难、为友不惜身命;

  止恶劝善的朋友也有四种特点:遮止恶道、劝人善道、开示未闻、示人天路;

  休戚相关的朋友也有四种特点:见危代忧、见利代喜、见人说恶便能制止、称誉人德。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在贤圣法律中礼敬六方的意义,这其实是教导人们如何来正确地处理好六种人际关系:

  于贤圣法律中也有六方。其中,亲子之道为东方、师徒之道为南方、夫妻之道为西方、朋友之道为北方、主仆之道为下方、僧俗之道为上方。

  对于东方亲子之道,为人儿女,应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一、父母抚养我们、我们奉养父母,二、替父母做应做之事,三、维持家系,四、继承维护财产,五、双亲死后为他们布施财物;

  同时,为人父母也应当以五事养育子女:一、制止恶行,二、劝其为善,三、适时教育,四、安排婚嫁,五、适时嘱付遗产。如果双方能够互相遵守此五事,则家庭和睦,没有矛盾。

  对于南方师徒之道,为人弟子,应当以五事敬奉师长:一、见师起立,二、尊重礼敬,三、师有教敕遵顺无违,四、给侍供养,五、从师所教善持不忘;

  为人师长亦应当以五事敬视弟子:一、教其技术,二、充分教导,三、尽教所知诲授不吝,四、示其良师益友,五、安处善方。师徒之间互相遵守此五事,则能够平和相处,不起矛盾。

  对于西方夫妻之道,为人丈夫,应当以五事爱念妻子:一、相待以礼,二、不轻慢,三、忠贞不二,四、委付家政,五、适时赠送饰品。

  为人妻子亦应当以五事恭敬丈夫:一、善于处理家务,二、善待仆使,三、忠贞不二,四、维持家庭收支,五、勤勉娴熟地完成应做的事情。夫妻之间互相遵守此五事,则家庭和睦,不起纠纷。

  对于北方朋友之道,应当以五事对待朋友:一、互赠礼物,二、言语真切,三、互相帮助,四、同甘共苦,五、言而有信。

  作为朋友亦应当以五事对待于人:一、挽救朋友不放纵堕落,二、帮助朋友不损耗财产,三、帮助朋友解决忧虑,四、有急难时援手相助,五、必要时照顾其妻儿。朋友之间互相遵守此五事,则能够保持友谊长存,和睦共处,不起争端。

  对于下方主仆之道,作为主人,应当以五事善待仆使:一、随其能力安排工作,二、饮食随时,三、酬劳随时,四、病与医药,五、适时休息。

  作为仆使亦应当以五事善侍主人:一、早起,二、晚寝,三、不与不取,四、做好工作,五、赞扬主人的名誉。主仆之间互相遵守此五事,则能够平和共处,不起争执。

  对于上方僧俗之道,作为施主,应当以五事尊敬供养出家修行人、有德者:一、行为上恭敬,二、语言上恭敬,三、内心中恭敬,四、恭敬迎接,五、供养所需。

  作为出家修行人、有德者,则应当以六事教导施主:一、防护不令为恶,二、指引善处,三、教怀善心,四、教导以其所未闻者,五、已闻使其善解,六、开示天路。如果双方互相遵守此事,则能够使善法增长,远离衰耗。

  很明显,佛陀不提倡盲目的鬼神迷信和神灵崇拜,当然也反对人们对他在形式上的盲从和崇拜。一位在家俗人如果能够妥善地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任何形式的神灵崇拜更为现实,也更加可行。在这部经中,佛陀教导在家人用实际的行动来创建一个和睦的家庭与祥和的社会,并用忠诚、服务和互利的道德行为来取代上帝或神的恩赐。

  我们也可以把这部经典视作佛陀对在家弟子制定的教规,虽然这种教规与出家僧人所遵守的戒律有着明显的区别。佛陀在经文中教导说,一位在家人想要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和良好的生活环境,首先必须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戒除在行为上、语言上和思想上的种种不良习惯,亦即克服四种污垢的恶行和四种有害的心态。

  其次,金钱或者财富也同样不可忽视,因为它是保障家庭生活和社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佛陀强调:物质生活必须与道德观念相结合起来,才能够显现出其真正价值。创造财富的手段必须正当,同时,在钱财的花费方面也应该用得有意义、有价值。不择手段地获取钱财是一种罪恶,奢侈挥霍同样也是一种罪过。只有在杜绝可能造成浪费财产的所有行为之后,才能合理地支配钱财,保持经济收支平衡。

  生活在功利主义流行的社会中的人们,也许时常在紧张机械的生活节奏之余,会对现代的人际关系感到沮丧和失望,慨叹人情之冷漠,人与人之间的那份热情与真诚早已经被麻木和自私所掩盖。一味地抱怨与逃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面对现实和乐观积极才是改善不尽人意之现况的良策。《善生经》并没有讨论那些高不可攀的玄理境界,经文中所介绍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虽然时隔已经近三千年,但即使是在今天,也依然还是切实可行并且行之有效的。人们总是希望别人能够理解自己,却又为何不尝试一下去理解别人?我们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也许过于在乎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也许过分地计较自己付出所能得到的回报。然而,在这部经中所谈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方面的,它们都是建立在彼此理解、尊重、信任和奉献的基础上的互利关系。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奉献,多为众生的利益着想,生活就一定能够获得幸福和快乐。正如经中所说:

  “惠施及软言,利人多所益,

  同利等彼己,所有与人共[7]。

  此四多负荷,任重如车轮;

  世间无此四,则无有孝养。

  此法在世间,智者所选择;

  行则获大果,名称远流布。”

  八、居士弟子在佛教中的地位

  在早期佛教三藏中,我们并没有找到有关在家居士机构团体的记载。佛陀虽然教导在家弟子们关于道德修养和社会生活方面的一些原则与方法,但却没有为在家居士们建立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教规戒条。一位在家俗人皈依了三宝,表示他在精神生活上、信仰上依靠佛教,但在许多日常事务和世俗礼仪方面也许仍然属于婆罗门王国,可以继续按照婆罗门教的风俗习惯和有关规定,来举行诸如出生、婚嫁、丧葬、拜祭祖先等宗教仪式。佛陀并没有为这些世俗的事务和仪式制定任何的规则,同时,在家人遵不遵行这些婆罗门教仪式也都无关紧要。

  佛陀曾经禁止出家的比丘们介入这些世俗的仪式和杂务中去。因为热衷于诸如祝诞、婚礼、祈福、丧仪和祭祀等仪式与礼节,不但将会导致僧人们逐渐沦落为神职人员之流,而且还会妨碍各自的道业修持。

  在《长部·大般涅槃经》中,当佛陀的侍者阿难陀尊者问及应当如何供养佛陀遗体时,佛陀回答说:

  “阿难陀,不要为供养如来舍利之事操心。阿难陀,你只管注意自己的善业,致力于自己的善业,做好自己的善业,精进努力,心不放逸。阿难陀,有信仰如来的刹帝利智者、婆罗门智者、居士智者,他们会供奉如来舍利的。”

  我们也许能够注意到这一点:佛陀对在家弟子的说法内容侧重在一般社会伦理道德和家庭生活方面,为在家人提供的是一条提高生命层次、通向人界和天界的快乐之道。而对出家比丘的说法内容,则重点放在对人生本质的剖析和对彻底解脱之道的实践上,其最终目的是断除烦恼、究竟解脱生死,证悟涅槃,而不是转生于暂时的天界。

  曾把祇树给孤独园布施给比丘僧团的得力大居士给孤独长者,在他晚年之时患了重病,生命垂危;舍利弗长老和阿难陀尊者得知此事后,一起前往其家探望病情。在互相问候和经过一番安慰之后,舍利弗和长者谈了一些更为深奥的教法:不要执着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感觉到的、所认识到的六种外境,也不要执着依此而产生之识;不要执着地、水、火、风四种元素,也不要执着由此而产生之识;不要执着色、受、想、行、识五蕴,也不要执着由此而产生之识;不要执着今世和后世,也不要执着于依今世和后世所产生之识……

  给孤独长者听了之后,感动得老泪纵横,叹息说他自从承事佛陀以来至今二十多年,还从未听过像这次所听到的如此深妙的教法。舍利弗尊者说深奥的教法通常情况下只对出家人才说,俗务缠身的人是很难明白的。给孤独长者提出了他的看法和建议:

  “有部分在家弟子内心清净,智慧具足,善解正法,但却可能因为不能听到殊胜之法而退失。”[8]

  其实,深奥殊妙的教法并非完全对在家弟子封闭,在三藏圣典中,我们不难找到居士弟子与出家比丘讨论教义的经文。有些多闻精进的在家居士,如质多罗长者等,甚至还可以向出家比丘说法[9]。

  通过修行而证悟阿罗汉圣果是出家僧人们的最高奋斗目标,而绝大多数的在家弟子只是转生天界,但这并不等于说生活在俗世的在家居士就完全没有证悟圣道果的权利。一些居士弟子对于佛、法、僧产生坚定不移的信仰,成就圣戒,可以证得初果须陀洹,二果斯陀含,甚至第三果阿那含。如佛世时的大居士给孤独长者、质多罗长者、摩那提那长者、毗舍佉优婆夷等,都是已经证悟圣道果的圣者。在《杂阿含经》第964经中说到:

  “不但一、二、三,乃至五百优婆塞,乃有众多优婆塞,修诸梵行,于此法律,断五下分结,得成阿那含,不复还生此。(诸优婆夷亦复如是)”

  第三圣果阿那含都是如此,那第二果斯陀含、初果须陀洹就更不用说了。

  为数极少的在家居士也可以通过精进努力而证得阿罗汉极果。不过,如果一位精进的在家人证悟了阿罗汉圣果,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立即出家,要么就在当天舍弃身命,趣于无余依涅槃。因为在家之身,是不足以载阿罗汉之果的。

  在《杂阿含经》第915经[10]中,保留了佛陀与刀师氏聚落主的一段问答。这段经文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佛陀为什么对某些人说法很充分透彻,而对部分人说法却不够彻底:

  --瞿昙,岂不欲常安慰一切众生,叹说安慰一切众生?

  --如来长夜慈湣、安慰一切众生,亦常叹说安慰一切众生。

  --若然者,如来何故为一种人说法,又复不为一种人说法?

  --我今问汝,随意答我。聚落主,譬如有三种田:有一种田沃壤肥泽,第二田中,第三田瘠薄。云何,聚落主,彼田主先于何田耕治下种?

  --瞿昙,于最沃壤肥泽者先耕下种。

  --聚落主,复于何田次耕下种?

  --瞿昙,当于中田次耕下种。

  --复于何田次耕下种?

  --当于最下瘠薄之田次耕下种。

  --何故如是?

  --不欲废田,存种而已。

  --我亦如是。如彼沃壤肥泽田者,我诸比丘、比丘尼,亦复如是……聚落主,如彼中田者,我弟子优婆塞、优婆夷,亦复如是……聚落主,如彼田家最下田者,如是,我为诸外道异学、尼犍子辈、亦为说法……。

  --甚奇!世尊!善说如是三种田譬。

  现代人往往片面地相信自己的感官作用,凡是能够见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和感觉到的事物和现象,才认为其存在,并且执着其是真实的。这也许就是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的原因吧!在我们身边,的确有不少的人们由于对佛法缺乏信仰和没有亲身的体验,从而怀疑佛陀以及许多圣者们所宣说、所证悟的修行境界。

  曾经有一个名叫耆婆先那(Jayasena)的在家王子,他在听了沙弥阿夷那和提(Aciravata)的说法之后大不以为然:“假如一个人出家之后就能够控制欲望,精勤修行,心无杂乱,那是不可能的事。”这种看法也许能够代表相当一部分无法实践却又武断地否定佛教修持的社会人士的观点。对此,佛陀是这样评论的:

  “断除欲望、断除贪爱、断除欲望的烦恼、远离欲望的清净、远离欲望的境界、远离欲望的体验,对于一个追求欲望、执着欲望、为欲望所摆布、为欲望所煎熬的凡夫俗子来说,那是他永远也无法明白和亲身体会的。”[11]

  当一个人成家立业、建立家庭之后,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情:完成工作、孝敬父母、养活妻小、交际应酬……身处尘世,俗务缠身,问题繁多,因此烦恼越多,所要投入的精力也越多,这对于寻求清净和寂定的修行来说显然是不合适的。然而,能否因此就断定出家修学肯定要比在家修学更为殊胜呢?对此,佛陀的回答是: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在《中阿含经·鹦鹉经》中,佛陀曾和一位名叫鹦鹉摩纳的婆罗门讨论了这个问题:

  --若有在家及出家学道,行邪行者,我不称彼。所以者何?若有在家及出家学道,行邪行者,不得善解,不知如法。

  --若有在家及出家学道,行正行者,我称说彼。所以得何?若有在家及出家学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则知如法。

  --若在家者,有大灾患,有大斗诤,有大怨憎[12]。行邪行者,不得大果,无大功德。

  --出家学道,少有灾患,少有斗诤,少有怨憎。行邪行者,不得大果,无大功德。

  --若在家者,有大灾患,有大斗诤,有大怨憎。行正行者,得大果报,有大功德。

  --出家学道,少有灾患,少有斗诤,少有怨憎。行正行者,得大果报,有大功德。

  如果能够斩断家庭的束缚和俗务的困扰,献身于世尊的正法、律,出家精进禅修,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能够按照佛陀的教导在家潜心修学佛法,同时服务社群、广行善事,同样也可以获得无量的功德利益。假如一个人出家之后不摆脱对世间欲望的追求,仍然热衷于愦闹、金钱、名利、地位,不持戒,不习定,生活奢秽、攀附权贵、争权夺利、荒废道业,倒还不如身处居家做一名广学多闻、精进勤勉的居士弟子。佛教注重的不是外在的形式和表面的热闹,能够断除烦恼、寂灭生死的关键在于对戒、定、慧的真修实证;离尘出家,只不过为修行办道创造优越的条件和消除世俗的障碍。

  出家僧团在佛教发展的漫长岁月中,始终都处于主导和核心的地位,但是,佛法的大门从来就没有向占更大多数的在家弟子关闭过。广大的在家弟子作为社会支持力量,积极推动着佛教不断地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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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见巴利本《长部·大般涅槃经》;参考汉译本《长阿含经·游行经》。

  [2] 汉译本有《中阿含经·持斋经》、《佛说八关斋经》、《佛说斋经》、《优波夷堕舍迦经》,巴利本见《增支部》三集第36经、70经。

  [3] 参见巴利本《增支部》七集第44经。

  [4] 见《杂阿含经》第927经;巴利本《相应部》五相应第37经中只提到信、戒、施、慧四种具足,无“闻具足”一项。

  [5] 见《杂阿含经》卷四第91经;参见巴利本《增支部》八集第55经。

  [6] 参见《佛说父母恩难报经》,巴利本《增支部》二集第四品第2经。

  [7] 此即后期大乘菩萨道所提倡的“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

  [8] 见巴利本《中部》第143经,《相应部》55相应第26经;参见汉译本《杂阿含经》第1032经。

  [9] 见《杂阿含经》第566经、567经;巴利本《相应部》41相应第5、第7经。

  [10] 参见巴利本《相应部》四十二相应第7经。

  [11] 见《中阿含经·调御地经》;参见巴利本《中部》第125经。

  [12] 巴利本《中部》第99经中作:业务多、困难多、问题多、劳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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