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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南传佛教的宗教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来源:不详   作者:郑筱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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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中国南传佛教的宗教管理模式

  郑筱筠

  南传佛教在东南亚及我国云南地区的传播过程也是其逐渐融人地方社会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它既改变了当地的文化,也改变了自己,使自己的运转、组织方式独具一格,宗教管理模式正是这一独特性的表现之一。它不仅有僧团组织管理模式,有佛寺佛塔组织管理模式,同时还形成了独特的金字塔型的波章管理模式。波章们作为地方社会精英,具有动员社会资本的能力,这是佛教社会管理系统融人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在管理具体的宗教事务时,还依赖村寨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方社会精英来帮助管理佛教的社会事务,这是中国南传佛教深入到社会基层的管理触角。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将管理重点放在基层,将宗教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之中,有利地促进佛教在当地社会的有序发展。可以说,南传佛教之所以成功地融人到世俗生活中,在少数民族社会领域得到有序发展,是与中国南传佛教独具特色的宗教管理模式分不开的。那么中国南传佛教的管理模式究竟是怎样的?它是如何运行以达到融人地方社会的目标?本文正是围绕着这几个问题展开思考的,兹具体论述如下。

  一、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

  如何适应当地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这是南传佛教融人中国少数民族社会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在其传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它首先以傣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社会行政组织系统为范本,并逐步在佛寺、佛塔、波章管理系统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管理制度,其等级特征之鲜明、制度之严密是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与汉传佛教乃至东南亚南传上座部佛教之最大的不同。

  (一)佛寺、佛塔管理系统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佛寺管理系统形成了非常奇特的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它是由很多小金字塔型管理模式层层累加,最终组合成一个稳固的大金字塔型模式。即:在金字塔尖是总佛寺,总佛寺下面是中心佛寺,中心佛寺下面是各个村寨佛寺。总佛寺负责管理中心佛寺,中心佛寺又负责管理其下面的各个村寨佛寺,层层管理,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管理模式。在佛寺的组织管理系统方面,它具有鲜明的等级制度特征。

  例如,西双版纳傣式佛寺曾分为四个等级:最高一级为设在召片领所在地——景帕钪,称为拉扎坦大总寺,是统领全西双版纳的总佛寺;第二个等级为:在总佛寺下设的12个版纳拉扎坦总寺和36个勐总佛寺;第三个等级是由4所以上村寨佛寺组成的中心佛寺——布萨堂佛寺;第四个等级就是最基层一级,即村寨佛寺。 (见表一)

  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寺院的金字塔型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首先,就管理范围来说,各个等级的佛寺权利和职责非常明确,相互之间不存在侵权或是管理混乱问题。一旦明确了各个佛寺的界限和管理范围,该寺院就会以此为依据,坚决不越权。绝不干涉自己管辖范围外的其他佛寺的事务;其次,就管理方式而言,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寺院的金字塔型管理模式采取的是自上而下,层层管理,等级分工明确的管理方式。上一层组织的佛寺负责管理下一层组织的佛寺,下面一层组织的佛寺则服从上一层组织的佛寺管理。这有利于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权威,权力相对较集中,不分散,有助于有序地管理佛教事务。

  (二)僧团管理模式

  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组织制度与傣族社会组织制度之间逐渐形成了较为密切的互动关系。作为制度化宗教,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具有独立于社会组织制度之外的僧团,长期以来一直恪守原始佛教的纯洁性,严格坚持戒律,并严格执行布萨羯磨制度来加强对僧团内部的管理。

  布萨羯磨(巴利语Up。satha Kamma),是佛教古老的仪式,是出家众最重要的一种宗教生活。比丘必须每半个月在布萨堂集中,举行比丘集会。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一直恪守印度原始佛教古老的传统,非常重视每个月布萨羯磨仪式。比丘们每个月在傣历每月十五日与二十九日(小月)或三十日(大月)都自觉地集中到“布萨堂”进行布萨羯磨活动。即使外出做活动,也会及时赶回来,集中到“布萨堂”中进行布萨羯磨活动,这已经成为每一位比丘重要的宗教生活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南传佛教在组织僧团进行布萨羯磨活动时,其正是按照佛寺、佛塔金字塔型的管理体制采组织的。并不是所有的佛寺都可以有“布萨堂”的,它是严格按照中国南传佛教组织管理体系的规定来设置的,即只有中心佛寺和总佛寺具备拥有“布萨堂”的资格。 “布萨堂”成为了中心佛寺和总佛寺的身份标志。

  每半月都定期到中心佛寺集中布萨羯磨这样的制度,这既有利于整顿僧团的纪律,保持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纯洁性,同时有助于强化中心佛寺以及上级佛寺的权威地位,同时也强化了僧团的制度化管理意识。

  (三)波章管理系统的建立

  中国南传佛教规定,僧侣不得直接管理信众,不直接组织佛事活动,不直接处理与佛教相关的社会事务,因此,中国南传佛教需要一支专门负责为其处理佛教的社会事务的队伍,以此来与社会交流、沟通。为此,数目众多的波章及其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波章管理系统这样的地方社会精英队伍出现了。

  波章是世俗社会地方精英,同时也是中国南传佛教社会管理体系的权威,他是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仰区域内专管佛教事务之人,在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管理体系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负责在社会管理层面上与世俗社会进行沟通和融合。这是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管理体系之处。

  波章的选拔标准非常严格,由群众推选产生,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符合选拔标准后,既得到了佛教世界的认可,也得到了世俗社会的认可,波章方才具有中国南传佛教社会管理体系的权威。在具体的南传佛教的社会事务管理中,他扮演着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甚至在佛教仪式活动中,承担着仪式主持人的角色。在严格的推选程序和管理监督机制中,波章以地方社会精英的身份参与到佛教社会事务的管理之中,在佛教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重要的角色在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中并不是唯一的,波章有很多,大家各司其职,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共同参与管理佛教的社会事务,因此也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管理体系——波章管理体系,即与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管理体系相适应,按照寺院管理的金字塔型模式也形成了波章管理体系的四级金字塔型模式:总佛寺波章——勐佛寺波章——中心佛寺波章——村寨佛寺波章,各级波章之间有严格的等级界限,上下级波章具有从属关系,不可逾越权限范围活动。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例,波章的金字塔型管理模式。 (见表二)

  波章们作为地方社会精英,具有动员社会资本的能力,这是佛教社会管理系统融人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波章们在组织人数众多、涉及复杂合作的佛事活动时,地方政府是不介入的,因为这是属于佛教范围的神圣活动,作为世俗行政组织的权力是不能逾越到神圣空间里的。因此,所有的活动安排全部由波章代表佛教界来组织、安排,来与世俗社会协商,或者是利用宗教资本来利用、安排社会资源。波章们的能力,是地方各级村寨组织在无政府介入的情况下,所具备的组织能力的表现。但在组织大型活动,需要跨区域进行时,就需要对基层佛教管理的关键人物——波章进行合理地组织,需要对各级波章所具备的组织能力进行最大化的集中管理、优化组合、有序安排,这正是波章系统适应佛教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重要基础。

  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等级分明、制度严密的地方社会特殊精英——波章管理体系,各级波章严格遵守规定,按照各自的分工来组织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佛事活动。

  这一社会管理系统的优点在于:在佛教与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过程中,波章按照自己管理体系的规则来组织参与、处理社会事务,将整个中国佛教的社会事务划整为零,划分到相应的各级波章管理层,逐级分工,既避免了波章权限的过于集中的现象,又有效地对佛教的社会事务进行了处理,有利地促进了佛教的发展。

  二、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的运行特点

  (一)高度重视基层宗教管理,以僧阶制度管理区域佛教

  中国南传佛教高度重视基层宗教管理。在金字塔型的各种管理模式中,村寨佛教属于基层佛教,处于此管理模式的最下方,数量众多,共同支撑着金字塔各个层面。因此,村寨佛教的稳定事关金字塔各层面的稳定,村寨佛教的发展事关整个金字塔层的发展。为此,中国南传佛教非常重视基层宗教的管理,逐渐形成了僧阶制度。

  对于基层村寨的僧伽组织而言,除了以戒律等来规范其行为外,中国南传佛教还形成了特殊的僧阶制度,加强对僧团内部的管理。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僧阶制度之严格,等级分类之多,是其它南传上座部佛教国家所未有,而且也是大乘佛教无法相比的。僧阶只是一种荣誉,并不意味着享有特权。但僧阶地位的高低却是与僧侣的声望和影响成正比的。一般来说,在僧团内部,僧阶低的僧伽会尊重僧阶高的僧伽。

  例如,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按年龄、戒腊、学行来划分僧阶。僧阶大体可分帕(沙弥)、都(比丘)、祜巴(都统长老)、沙密(沙门统长老)、僧伽罗阁(僧王.,,僧主长老,这一僧阶长期来虚职无人)、帕召祜(阐教长老)。松迪(僧正长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长老)等八级。或在帕之前增帕诺(行童)一级,在都之后增都龙(僧都)一级则为十级。自五级以上晋升十分严格,最后两级在整个西双版纳地区只分别授与傣族和布朗族各一个,成为地区最高宗教领袖。一般说来,做了大佛爷之后,他不仅是寺院里最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而且也是整个村寨中地位最高的人。即使是去到本村寨以外的其他地方,也是深受人民尊敬的。

  对于僧侣来说,进一步地晋升僧阶既是在佛教体系内部对自己精进不懈、勤修佛法的整个修行实践行为的神圣认可,同时也是世俗社会对其本人的神圣权威的一种认可。因为僧伽晋升僧阶并不是由其本人提出来,而是由其所在佛寺所属的村寨或者是某一区域的信众们认为其已经符合晋升的条件,经过慎重考虑后才提出来的,经过相当复杂的程序、最后该僧侣同意,并且经该僧侣所在佛寺的大佛爷同意之后,村寨举行隆重的升和尚仪式,才逐步晋升的。选拔和申请晋升和尚的整个过程是在僧团制度之外进行的,是世俗社会在自己的组织管理机构内部,以自己的管理方式对佛教僧侣的神圣性认可,但是其选拔的结果却必须要得到神圣世界的同意方可。而就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管理体系而言,逐级晋升一、等级分明的僧阶制度是对僧才的认可,也是对僧才进行严格管理的一种制度,有助于进一步有序地管理佛教事务。

  如果说中国南传佛教的金字塔组织管理制度是与社会行政体制的划分相适应,是从上而下地纵向管理各级佛教组织,那么中国南传佛教的僧阶制度则是横向地对本区域内部的僧团组织内部进行管理。这是中国南传佛教内部的纵向和横向组织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覆盖了佛教内部所有方面,使中国南传佛教从上到下,由内而外都得到了有效的管理。

  (二)将宗教活动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

  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组织制度的运行管理系统是与傣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社会行政组织系统紧密配合的,其运行机制的执行却极大地有赖于社会行政组织系统。因此,深入寻求与社会各界社会精英的合作,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努力将宗教活动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也是中国南传宗教管理体系的一个特点。

  中国南传佛教的波章管理系统在管理具体的宗教事务时,还依赖村寨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方社会精英来帮助管理佛教的社会事务,这是中国南传佛教深入到社会基层的管理触角,它更能有效地整合基层群众社会资源,使基层宗教资本真正地转变为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让基层宗教得到有效的管理。

  波章在处理佛教的社会事务时,通过依托各种基层组织,积极寻求与社会各界社会精英的合作,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共同开展宗教活动,努力将宗教活动的管理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之中。

  例如,村寨里有各种社会团体,它们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社会团体,不从属于任何官方组织,它们是村寨开展各种活动,包括宗教活动的基本单位,以临沧市为例,各村寨根据性别和年龄不同,都设置有不同的社会组织团体, “少女们有一个组织,其首领称“卜少头”,每寨一人,由大家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全寨少女参与节日活动和劳动等,有关少女的问题亦由她来解决:另外,还有一个“召发引”,由土司委派,是新爷、郎爷,等的妻子,负责指挥全土司的“卜少头。,同时也负责指挥老年妇女,根据土司的意旨,召集妇女布置各种要做的事情,领导妇女做赕,负责妇女的分工等。各村寨的青年男子也有组织,首领称“卜冒头。,也是由大家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领导青年男子参加活动。本寨所有与青年男子有关的事情全由他来负责处理。 这样的社会团体一直延续至今,在村寨中各司其职,发挥着各自的管理功能和社会整合功能。因此,在处理佛教社会事务,例如组织佛事活动、寺院供养、维修等寺院经济活动时,波章就要代表中国南传佛教,主动与村寨里的老人们、村寨管理者、各个社会团体的领导者们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涉及到少女们的活动,就由“卜少头”出面去组织,涉及到男性青年的,就由“卜冒头”去组织;以此类推,每一个年龄段都由不同的组织者进行组织,将具体的事务直接划分为每一年龄段不同性别的事务。值得注意的是,获得这些社会精英及团体的支持后,由于涉及佛教事务,波章在无形中就成为了各个社会团体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具有某种神圣权威。因此,在参加佛事活动时,各个社会团体的组织者都会统一听从安章们的指挥和安排。

  其优点在于:波章(或安章)们在管理具体的宗教事务时,依赖村寨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方社会精英采帮助管理佛教的社会事务,这是中国南传佛教深入到社会基层的管理触角,;它更能有效地整合基层群众社会资源。可以说,通过将宗教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中来实现自己的发展,这正是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的独特之处。

  三、结 论

  综上所述,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内部分工明确,既有佛寺、佛塔的管理系统,又有佛教僧团的内部管理系统,还有管理佛教社会事务的波章系统。其中波章们作为社会精英,具有动员社会资本的能力,这是佛教社会管理系统融人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在波章系统的运作过程中,波章们运用自己在各级社会组织中的社会资源妥善地解决佛教的社会事务;在管理具体的宗教事务时,还依赖村寨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方社会精英来帮助管理佛教的社会事务,这是中国南传佛教深入到社会基层的管理触角。

  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的意义在于,其将管理重点放在基层,以僧阶制度形成佛教基层组织内部的制约机制;同时依托村寨为基本单位,专门管理与佛教相关的宗教社会事务,有效地将基层佛教与村寨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能促进基层村寨佛教的良性发展。因此,宗教之有序的基层自治管理是中国南传佛教发展的主要保障,而将宗教的自我管理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内却是中国南传佛教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的设立,有序地整合了佛教资本和社会资源,有利地促进了佛教在当地社会的发展。

  (作者郑筱筠,中国杜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杜科院《世界宗教文化》副主编,中国杜科院佛教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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