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综合研究>>正文内容

“人间弥勒”:从“应化僧”形象看中国佛教的弥勒信仰及其教化效应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永革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人间弥勒”:从“应化僧”形象看中国佛教的弥勒信仰及其教化效应

  作者:陈永革,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

  伴随着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包括弥勒信仰在内的菩萨信仰,同样表现出明显的中国化特征。中国佛教史上所谓“弥勒禅”、“弥勒净土”等现象,正是其中的典型体现。当然,最令人所乐道的当推弥勒信仰与佛教“神僧”的并进关系。本文即拟以唐五代时期浙江契此和尚为代表的“神僧”(“应化僧”)形象与弥勒信仰中国化的关系为视角,辨析其所透显的菩萨信仰之于佛教中国化的教化效应。具体地说,通过“应世而化”与“应法而化”这二种释义,认为“应世而化”即注重佛法之于世间教化的作用,指出《宋高僧传》中对于契此和尚的相关记载,更多地体现了弥勒信仰中“应世而化”的一面。所谓应法而化,则体现了应化灵异中与佛法(如般若、神通等)内容的相关性。在后世佛教文献对布袋和尚的记载中,更多地补充了弥勒信仰之于“应法而化”的另一面。在这种补充过程中,尽管充满了文学化改造的痕迹,但同时也充实了契此行化及布袋和尚流传的内容。

  一、

  自佛教传入中国后,神通广大的“神僧”形象,代不乏人。于晋、唐时代尤多。从佛教教化的社会效应上看,神僧应化的灵异性,总是与佛法教化的世俗性相互并进。据永乐皇帝御制《神僧传》所称:“神僧者,神化万变,而超乎其类者也。”[ 朱棣:《御制神僧传序》,《大正藏》第50册,第948页中。]

  唐中叶、五代是禅宗迅速扩展其社会影响的重要时期。上及朝廷帝师,下及民间行脚僧,禅宗的社会影响颇为广泛。当时禅僧的社会形象多种多样,成为禅法多样化的一种表现形态。禅师的多重身份,不仅体现出以参禅自悟自性的智慧特征,还被赋予教化民众的社会效应。这些禅僧形象,体现了当时禅宗影响民众的世间效应。唐五代禅僧的神化形象,既有人格性的应化之身,更有地域性的应化迹,构成了五代十国时期及其后世佛教区域化的内容之一。作为佛教人格形象与区域佛教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其中最为典型者,莫过于唐五代契此和尚被塑造为“布袋和尚”的“神圣化”过程。

  在佛教信仰的层面上,五代吴越国时期,弥勒信仰受到了普遍的崇信。据《佛祖统记》卷42载,“景福元年,吴越王钱镠于剡县石城山建瑞相寺,以奉弥勒三生石像。”[《佛祖统记》卷42,《大正藏》第49册,第389页下。]五代正是以“神僧”契此禅师为原型的“布袋和尚”进行民间化形塑的重要时期。

  在历史文献记载中,契此向有游方和尚的形象,体现其行化活动的民间性与非主流性。此后的文献记载,则更具体化为“明州布袋和尚”、“四明布袋和尚”等,甚至更有俗称“布袋师”之名。在《宋高僧传》记载中,颇引人注目的是,引述了契此遗偈“弥勒真弥勒,时人皆不识”之句,称其应化形象乃是“慈氏垂迹”。所谓“慈氏”,本是中国佛教传统中对弥勒菩萨的译称,同时也是恰如其分的尊称。

  二、

  从作为游方禅僧的契此和尚逐渐改造为游化民间的布袋和尚的过程,最终定格于中国化的弥勒化身。所谓中国化的弥勒化身,准确地说更是禅宗化的弥勒化身,是人间化的弥勒形象。这一“人间弥勒”的形象,体现了佛法弘化的人间性与神圣性的平衡,成为中国佛教文学中深入民众、教化世人的禅僧形象的典型塑造。从布袋和尚身上,人们既可以看到中国禅宗发明自心、自悟自性的精神要义,经由从人心的尊严到人生的尊严,更反映了佛教对民生疾苦的关切。此外,契此游方的多地区性,同样暗示了游化人间、教化民众的自在性,从而赋予了“慈悲喜舍”这一传统佛教教化的民间内涵,以其神异性、传奇性体现佛教活动的教化取向。

  从区域佛教的演进上看,唐末五代之后,吴越地区天台、杭州、宁波(奉化)、舟山(普陀山)分别成为济颠和尚、布袋和尚和观世音菩萨的示迹应化之地,不仅表明佛教信仰渗透民间生活的新趋向,更体现了社会各阶层参与佛教文化活动的创造性,构成了民俗佛教的佛教发展样式,在山林佛教、寺院佛教之外,提供了新的佛教文化样式,在民间社会中流传颇广。

  宋代则是“布袋和尚”形象的文献记载确立时期。在《宋高僧传》、《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及《佛祖统纪》、《释氏稽古录》、《云卧纪谈》等佛教历史文献及相关史料中,皆有各种明确的文字记载。至元、明,则有念常《历代佛祖通载》、昙噩《明州定应大师布袋和尚传》、朱棣《神僧传》等相关记载。民国时期,刊刻《傅大士集》的兴慈法师,更编《明州定应大师布袋和尚传》一册,将元代昙噩《布袋和尚传》,重新编写而成,印光法师。

  三、

  弥勒信仰几乎伴随着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据相关文献记载,东晋高僧“弥天释道安”,“每与弟子法遇等八人,于弥勒像前立誓愿生兜率。”[ 《梁高僧传》卷五《道安传》,《大正藏》第50册,第353页中。]唐代玄奘法师,“法师从少以来,常愿生弥勒佛所。及游西方,又闻无著菩萨兄弟,亦愿生睹史多(睹史多即兜率,引者注。下同)天宫。奉事弥勒,并得如愿,俱有证验,益增克励。自至玉花,每因翻译,及礼忏之际,恒发愿上生睹史多天,见弥勒佛。”[朱棣:《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大正藏》第50册,第219页上。]降至民国时期,则更有太虚法师博通诸宗而尤以弥勒信仰为归趣。

  有论者指出,弥勒信仰是佛教文化中的“救世主”信仰。此论虽以西方基督宗教信仰为参照系,但多少透露出弥勒信仰的未来时间属性。不过,从弥勒信仰的内容属性来说,特别是世间教化属性来说,则需要作更层次的信仰社会学考察。本文通过对五代契此和尚的“应化”现象,即旨在对此一问题作初步的探析。如果进一步扩展而论(从内在与外在二个面相),我们不仅要结合以“弥勒三部经”(即《弥勒下生经》、《弥勒大成佛经》、《弥勒上生经》)为主体的弥勒信仰的教理思想进行讨论,而且还可以结合弥勒信仰的社会活动史(甚至是政治史),才能更全面完整地阐释佛教中国化进程中弥勒信仰的真正特质之所在。本文仅从对契此和尚“神圣化”与“世间化”的关系,相对有限地考察了中国化弥勒信仰中世间教化的历史维度。

标签:五明研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