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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画无限生命的蓝图(二)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来源:龙泉之声   作者: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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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四法,对生命的状态有了大致的了解之后,现在需要进一步了解生命的过程。在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里面,有十二种法为此一过程所摄:生、住、老、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与生命存在的状态不同,这些法所描述的,大都是生命在时空因缘上的流转过程。清晰认识这些法的特点,对于正确了解生命的运行规律会有莫大的裨益。只有深刻的了解,方有可能深刻的改变。总体来说,这十二种法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此一期生命运行的描述,包括生、住、老、无常;二是对后一期生命运行的描述,包括流转、定异、相应、势速;三是对生命运行时空因缘的描述,包括次第、时、方、数。

先看对此一期生命运行的描述。窥基大师解:“生者,先无今有。”也就是说,生乃预示着一个新生命的诞生。“住者,有位暂停。”新生命诞生之后,在外缘的呵护下,便会慢慢成长起来。在生命的成长期,潜在的生命活力足以维持生命的稳定性。这种状况,使生命呈现出“住”的特征,相应于人的少年、青年、壮年时期。但人过中年之后,其内在的活力、精力和体力便渐衰,生命逐渐呈现出衰老的特征,这就是老,也就是大师所说:“老则住别前后,亦云衰变名老,又云法非凝然。”一旦生命开始衰老,那么无常就随时会来临。这里的无常,即是死,所以大师说:“言无常者,今有后无,死之异名。”只简单的四个词,便将一生过程的主要阶段及其特征都涵盖进去了。一般来说,在人生“住”的阶段,是造业的主要阶段,往往决定了一生的生命状态。一旦进入了“老”的阶段,因为心力不济的缘故,无论是善业还是恶业,都要来得相对弱很多。所以孔老夫子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矣!”当然这只是一般的特点,即使是大器晚成,那么年轻时候的积淀往往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人到了老年,一旦无常来临,此一期生命便到了终点,随机开始下一期生命的旅程,这便是流转、定异、相应、势速等四个词所描述的内涵。什么是流转呢?“因果不断,相续前后。”生命之所以会相续不断,即是因为业力的推动使然。所谓的业力,乃是生命存在的时候,身语意三业不断的造作,这种造作的惯势,会形成一种力量,推动着生命自身的流转。那么这种流转的特征是什么呢?有三个特征:定异、相应、势速。什么是定异?“善恶因果,互相差别。”也就是善因感乐果,恶因感苦果,善恶因所感果决定相异。谈到流转,就有方向的问题,是向上流转,还是向下流转,这个就要看业力的方向。如果是受善业力的推动,即转向人天;如果是受恶业力的推动,即转入三途。这些都是定异一法所描述的对象。但不论是转向人天,还是转向三途,善恶因要感苦乐果,都需要诸多外缘和合方能成行,这便是相应一法所描述的对象,所以大师说:“相应者,因果事业,和合而起。”诸法和合,善恶因感苦乐果之后,此种状况定不长久,便会坏灭,这便是有为法的特征,也就是势速,正如大师说:“有为法游行迅疾,飞行运奔。”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可谓是比比皆是。本来怀着美好的理想,付出了巨大的心血,结果目标实现了,幸福的心情还没有持续多久,就失去了趣味,然后又开始新的奔逐。

无论是这一期生命的运行,还是下一期生命的流转,都要有其特定的时空因缘加以描述,这便是次第、时、方、数四法。所谓次第者,即“编列有序,令不紊乱”,不但描述这一期生命运行的生、住、老、无常是有序不乱的,而且描述下一期生命流转的流转、定异、相应、势速也是有序不乱的。而时和方,即时间和空间,更是描述生命活动的基本要素,生命的存在寿量便是用时间来衡量,生命的活动范围便是用空间来衡量,再加上记录生命一期一期流转的数,整个构成了认识生命存在与运行的立体框架。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致了解生命的过程之后,现在需要看看生命努力的方向。在六道中,人的生命之所以最为珍贵,就在于人强大的思维能力,而这又是造业的核心。也就是说,在所有凡夫生命状态中,唯有人的生命能有更多的作为,来改善生命在无限流转过程中的处境。那么如何来改善呢?又通过什么来改善呢?这就是剩余的八种心不相应行法所描述的内容了,即:名身、句身、文身;无想定、无想报、灭尽定;和合性、不和合性。

首先来看名身、句身和文身。什么是名身呢?简单来说,名就是一个单词,能够独立表达一事一物,故言“能诠自性单名也”。对百法中的每一种法的称呼,其实都是一个名;两个名连用,便成了名身;三名及三名以上连用,便成了多名身。比如:眼便是一个名,眼耳便是名身,眼耳鼻舌身意便是多名身。什么是句身呢?简单来说,句就是一句话,能够表达名的特征或功用等等,故言“单句诠差别”。比如说,眼能照瞩,这便是一个句;那么两个句子放在一起,眼能照瞩,耳能听闻,这便成了句身;三个及三个以上的句子放在一起,便成了多句身。最后来看文身。这个文,是语言里最小的单位,是用来组成名的,当然没有名也就没有句了,所以大师说,文“能为名句二所依故”。而这里的文,又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字母的层次,一个是单字的层次,故言:“文即是字”。单字由字母组成的,同时单字又进一步组成名。

因为在佛教里经常出现名句文身的说法,而在汉语语言体系中很少这么讲,所以在这里解释的详细一些。那么总的来说,名句文身所记载的,都是思想,所谓“文能载道”,即是此义。人如果希望能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都需要透过听闻,或通过阅读,才有可能。无论是说话的语言也好,还是书本上的文字也好,其实都属于名句文身的范畴。做人做事如此,那么要想成就无上的佛道,更需如此。一旦与成佛这一终极的生命目标联系起来,那么这里的名句文身就不单单是语言文字这么简单了,而是成了文字般若。什么是文字般若呢?就是文字中能承载有般若。而这般若就是佛母,佛的出生处。对于接受信息的人来说,这些语言文字要想转变成为般若,那就要靠闻慧,而不单单是听闻。因为我们听闻,未必能得到相应的智慧,那便不是闻慧;或者听错了,误解了文字本身的内涵,反而成了恶慧,而不是智慧。智慧是帮助人解脱的,而恶慧则是能够束缚人的。

通过闻慧,领悟到文字般若之后,那么下面一步便是要按照所领悟的内涵,进行如是观照和如是行持,这便是观照般若。一般来说,为了能够使观照广大深细,都要配合禅定的修习。那么在《百法》里讲了两种定,一种是无想定,一种是灭尽定。什么是无想定呢?“想等不行,令身安和,故亦名定。”这个禅定的修习,最重要的目标是要灭想。从前面的五遍行心所法来看,心理活动生起的次序是作意、触、受、想、思。思即是造业,有了善恶业的造作,生命便会轮回生死。因此为了不造业,那么就要断其造业的因缘。该禅定主要是从想处入手,令想心所法不起,并因此衰减思造业的功能。从实践的入手点上来看,五种遍行心所法里面,想心所法的确是比较容易观察和控制的。因此在修禅定的时候,也应该遵循这样的次序。但如果认为,灭了想心所,就能够彻底解脱,并跳脱轮回的话,那就是凡夫外道的知见了。如果以此知见修习禅定,那么最后感得的果,便是下一期生命生到四禅天中的无想天。在这层天里,除了出生和临死有想外,整个生命五百大劫皆不起想。但寿命结束时,想心所法又起,重又受到往昔业力的牵引堕入欲界。辛辛苦苦,到头来,还是空忙一场,岂不可惜?

如果不是以此凡夫外道知见,而是更进一步认识到,生命轮回的根本不单单在于与第六意识相应的分别我执,更在于与第七末那识相应的俱生我执,那么与此一知见相应的禅定修习,便是灭尽定。什么是灭尽定呢?“令不恒行心心所灭,及染第七恒行心聚,皆悉灭尽。”这里的不恒行心心所,即为第六意识及相应心所法;染第七恒行心聚,即为第七末那识及相应心所法。也就是说,通过灭尽定的修习,不但能伏灭第六意识相应心心所法,而且能伏灭第七意识相应心心所法。此一禅定,因为触及到了生死轮回的根本——俱生我执,因而成就了圣法的生起,故唯圣所有,前者无想定则为凡圣所共。从禅定修习的次第上来说,灭尽定应是无想定的进一步深入,所以灭尽定又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灭受想定。从这个名字来看,灭尽定不但灭了想心所法,而且也灭了受心所法。也就是说在五遍行心所法里面,按次第又往前推了一个心所法,这个是很有意思的地方。想心所法可以灭,那么受心所法如何灭呢?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只要六根对六境,再加上作意所激发相应识种子的作用,那么触心所法便会生起,一旦触心所法生起,受心所法也会连带生起,可是灭尽定能将受心所法伏灭,这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这便修习禅定所证得的无我境界,无我即无受者、无作者。既然无受者,那么受法即灭。很显然,灭受想定和无想定,尽管只是多灭了一个受,但却是两种境界相差甚远的定。有了灭尽定,在加上菩萨六度万行的行持,那么就能彻底断除俱生我法二种执着,最终证得圆满的二无我的境界,也就是由观照般若进入了实相般若,完成了生命的全然净化与升华。

认识了凡夫生命的轮转过程,以及圣者生命的修证过程,就当为我们的生命树立高远的目标,并深入学习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同时在点点滴滴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实践和体悟生命的无限精彩之处。谈到具体的实践,也就谈到了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的最后两种:和合性和不和合性。什么是和合性呢?“谓于诸法,不相乖反。”大师担心读者不理解,后又举例:“如相顺因”。什么意思呢?比如相顺因就具有和合性,因为它与诸法能够相符顺。因为相符顺的缘故,就能促成诸法的结合与成就。反过来,就是不和合性,比如相违因,因与诸法不相符顺,结果导致诸法的解散与败落。也就是说,谈到和合性与不和合性,也就自然涉及到了生命主体对于诸法的预期。凡是能促成预期的因素,也就具足了和合性;凡是败坏预期的因素,也就具足了不和合性。更具体一点说,如果生命主体的预期就是为了享受世间五欲的快乐,那么凡是能帮助促成这一预期的因缘,就具有和合性,否则,就具有不和合性。同样,如果生命主体的预期在于成就最圆满的佛果,那么凡是能够促成这一结果出现的因缘,都具有和合性,反之,就具有不和合性。也就是说,同样一件事情,因为我们自身生命对结果的预期不同,可以具有和合性,也可以具有不合和性。对于一个志于成就生命圆满境界的人来说,一切外境无疑都是圆满的,都是具有和合性的,因为这一切境界,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是在帮助我们的生命不断向上走的。如果有不和合性的存在,那必定是我们自身的生命出现了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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